xx区关于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参观管理办法
外出培训_考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出培训考察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的外出培训考察活动。
第三条外出培训考察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计划性原则: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考察计划。
(二)实效性原则:培训考察内容应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注重实效。
(三)合理性原则:培训考察活动安排合理,确保员工工作与培训考察相结合。
(四)节约性原则:严格控制培训考察费用,合理使用公司资源。
第二章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年度培训考察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编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临时性培训考察计划由申请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培训考察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考察主题、目的;(二)培训考察时间、地点;(三)参训人员名单;(四)培训考察内容、形式;(五)培训考察费用预算。
第七条培训考察计划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参训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八条参训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工作表现和培训考察内容进行选拔。
第九条参训人员选拔程序如下:(一)申请:有意参加培训考察的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二)推荐: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推荐;(三)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四)公布:人力资源部门将参训人员名单公布。
第十条参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工作表现优秀,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三)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参训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了解培训考察内容、目的和纪律要求。
第四章费用管理与报销第十二条培训考察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十三条培训考察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培训考察计划编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参训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报销培训考察费用。
第十五条严禁虚报、冒领培训考察费用。
外出培训 考察管理制度
外出培训考察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
为了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外出培训考察管理制度成为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外出培训考察的必要性、目的、内容、流程以及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外出培训考察的必要性现今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外出培训考察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外部优秀管理经验,借鉴先进管理理念,促进本企业的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此外,外出培训考察还可以为员工提供开阔视野、增长经验和技能,提升员工的工作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外出培训考察的目的1.了解先进管理经验。
通过外出考察,企业可以学习到国内外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和成功做法,借鉴其先进理念和方法,提升自身企业的管理水平。
2.培养员工素质。
外出培训考察可以拓宽员工的视野,增长知识和经验,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促进企业发展。
外出培训考察可以帮助企业找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外出培训考察的内容1.考察对象的选择。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有代表性的、具有一定发展水平和管理经验的企业进行考察。
2.考察范围的确定。
考察的内容可以涵盖企业的管理组织架构、管理流程、人员培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
3.考察时间和地点的安排。
根据考察的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考察时间和地点,并制定详细的行程安排。
四、外出培训考察的流程1.策划阶段。
确定考察的目的、内容和对象,制定详细的考察计划和时间表。
2.准备阶段。
做好考察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联系考察对象、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安排车辆和住宿等。
3.执行阶段。
组织员工按照计划进行考察活动,认真听取学习,记录笔记,做好沟通交流和学习总结。
4.总结阶段。
考察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和复盘,分析得失、归纳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五、外出培训考察注意事项1.注意与被考察单位沟通。
提前与被考察单位沟通,明确考察的目的和内容,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外出参观考察是指员工或学生等组织团体因工作、学习或研究需要,离开原工作地或学校前往外部单位或场所进行考察、参观、学习或交流活动的行为。
为了规范和管理这一活动,制定一套有效的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1.拓宽视野:外出参观考察可以让员工或学生们有机会接触到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知识与经验,拓宽他们的眼界和视野。
2.学习经验:参观考察能够让员工或学生们学习到其他单位或场所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模式,借鉴和应用于自身工作或学习中。
3.增进交流:外出参观考察可以促进不同单位或场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带来更多机会与资源。
二、组织和申请1.组织方: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由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统筹组织安排。
2.申请流程:借助电子平台或书面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活动目的、地点、时间、人员名单、预算等相关信息。
申请需要提前提交并获得上级部门批准。
三、预算和费用1.预算编制:以外出活动的目的和具体安排为基础,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包括交通、住宿、餐饮、门票、导游费用等方面,并进行合理的财务安排。
2.费用报销:参与人员需按规定提供相关发票或凭证,并按照制度要求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四、安全和责任1.安全防范:在外出活动中,安全是最重要的,组织方需要做好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事故处理:如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组织方需要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同时,参与人员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考核和总结1.考核评价: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结束后,组织方应对活动进行评估,包括参与人员的工作成果、学习收获和交流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2.总结分享:根据考核结果和反馈意见,组织方应及时总结并分享活动经验,以推动组织内部的改进和进步。
六、其他注意事项1.严禁越级申请:严禁个人或小团体越级申请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必须经过上级部门批准。
2.文明出行:参与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在外出活动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行为。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外出培训、考察、观摩学习实施细则
教师外出培训、考察、观摩学习实施细
则
为了加强教师外出培训、考察、观摩学习的管理,规范外出学习行为,提高参观学习效率,注重外出成果总结,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参加各类培训、考察学习必须由主管部门校长仔细审核,论证外出学习的必要性,审批签字后,方可外出。
二、派出的人员以及人数由主管校长签字确定,若未确定具体人员,遵循教师以教研组(或年级组、处室)为单位轮流外出的原则。
三、外出学习必须到教务部门办妥相关请假手续。
四、外出学习人员,应秉承务实上进的态度,尽可能广泛搜集资料,增长见闻学识,真正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对于优秀学员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外出学习归校,要认真整理学习资料,要求写出1500字以上的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可以包括学习感悟,对相关学科或部门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并将书面总结报告(附总结报告软盘)交教务处登记验收,由教务部门开出验收回执。
总结材料将分类作为资料库材料上网发表。
六、对于高层次、高级别的外出学习,将由外出学习者在市内、校内作专题汇报总结,为了总结的生动性与成果化要求学习汇报者作出图文并茂的相关课件,以强化辐射效应。
其他级别的学习汇报要求在教研组内进行交流。
七、外出学习人员须有教务部门出具的总结报告验收单,方可到总务部门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外出学习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参加的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第三条外出学习培训应以提高员工业务能力、拓展视野、促进个人成长为目标,确保培训效果。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各部门应根据单位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制定年度外出学习培训计划。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费用预算等。
第六条培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的培训计划应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三章培训实施与跟踪第八条培训实施前,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培训对象沟通,了解其需求和期望。
第九条培训对象应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互动。
第十条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了解培训进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应提交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所学所得。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应跟踪培训效果,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等进行评估。
第四章培训费用管理第十三条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十四条培训费用应在培训前由培训对象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培训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票据、住宿发票、培训费发票等。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培训费用报销,确保费用使用合理、合规。
第五章培训档案管理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外出学习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费用报销单、培训心得体会等。
第十八条培训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十九条培训档案应定期进行审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区关于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参观管理办法
xx区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管理办法为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精干、经济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严格控制外出人员数量,严禁以考察为名,借机组织公款旅游。
二、适用范围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办理程序领导干部出市学习、培训、参观、考察3天以上(含3天)者,应遵循层级管理原则,于事前向有关领导请示,经批准方可外出。
(一)审批权限1、各单位、各部门党政正职外出,必须向区委书记、区长及主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并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有关副职主持工作后,方可外出。
2、各街道党政班子其他领导外出,应向街道主要领导请示并经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同意。
3、区直单位副职领导外出,应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并经单位“一把手”同意。
(二)审批程序1、上级机关或领导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申报程序:参加人员应提供上级机关文件或通知,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前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3日前报区廉自办备案,方可外出。
外出归来后,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后报告表,连同心得体会或考察报告,在10个工作日内报区廉自办备案。
2、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申报程序:必须事先提供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经费来源、交通方式等申报材料和申办请示,参加人员应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前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区廉自办批准后,方可外出。
3、随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组团外出人员,应根据组团单位的出访任务通知书或相关函件,按以上程序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可随团出访。
4、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主任一般不得同时离开3天以上(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
四、注意事项1、要依据外出事由选择外出地点,避免借“考察”之名外出旅游;要根据外出的具体内容确定合适的人员,确保学有所成,行有所值。
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
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进内外交流,取长补短,提高公司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以效率、效能为原则,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本地区、本省、国内、国外,在达到目的的前提下,不准舍近求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外出学习考察的审批第四条自费脱产学习者,自学习之日起终止其在本公司的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学习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条公派外出学习考察的审批遵循逐级的原则。
董事长外出学习考察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外出学习考察由董事长决定;总监外出学习考察由总经理决定;部门经理(含)级别以下员工外出学习考察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凡外派学习考察人员经批准后,必须到培训部填写“外出学习考察登记表”。
第七条实施雄心计划员工外出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并签订合同。
第八条获批外出学习考察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授权。
第三章外出学习考察费用的报销第九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视同出差,费用报销按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及人员要求第十条外出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个人和公司形象。
第十一条外出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考察、记录,争取做到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收获。
如果学有所用,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条外出人员在活动结束返回公司后要及时(24 小时内)向批准人汇报,并将携带回来的资料转交培训部签收,以利于公司培训使用,培训部收到资料核签后,外出人员以此为据到会计部报销费用。
第十三条外出人员对公司秘密事项不可泄露,并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有关规定以本制为准。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领 导层外出考察
的管理
适用期限
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 制度适用于公司外部客户或合作伙伴 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业务拓展和合作项目
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负责外出参观考察活 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组织单位要求:具备相应的组织 能力和资源,能够确保活动的顺 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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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促进企业与外部的交流与 合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Leabharlann 的外出参观考察活动适用人群
公司内部员工 外部合作伙伴 政府机构和监管部门 其他相关人员
适用场景
适用于公司内 部员工外出参 观考察的管理
适用于公司外 部人员来公司 参观考察的管
理
适用于与其他 公司合作交流 时的外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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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职责:制定参观考察方 案、安排行程、联系场地和人员、 协调交通和食宿等
组织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关系:需 要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 作,共同完成参观考察任务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表:员工需填写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包括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部门审核: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申请合理、符合公司要求。 行政审批:申请表需交由行政部审批,包括行程安排、费用预算等。 领导审批:申请表最终需经公司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参观考察。
单击添加标题
制度适用范围
外出参观考察的 纪律要求
制度目的
外出参观考察的 组织管理
外出参观考察的 成果要求
明确外出参观考察的意义
促进员工个人成 长
提升团队凝聚力
开拓视野,学习 先进经验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提高学习成果的实际效果,确保外出进修学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外出进修学习是指职工为了提高专业能力、拓宽学术视野,经单位同意,外出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和实地考察等活动。
第三条外出进修学习应当符合单位的学习需求和发展规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循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第四条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
第五条外出进修学习的组织机构是单位领导、直接管理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章申请和批准第六条职工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应当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注明外出进修学习的目的、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和学习经费等,单位领导或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和荣誉证书等。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符合外出进修学习条件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第九条单位领导或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单位的学习需求和发展规划,审核申请人的学习目的和内容是否与单位工作相关,并通过学习报告、考核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条单位领导或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应当发给申请人外出进修学习的批准文件,并明确学习期限和学习费用的支付方式等。
第三章学习的要求和管理第十一条外出进修学习的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单位的学习工作,按照学习计划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报告。
第十二条外出进修学习的职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单位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职工应当保持联系畅通,并按照单位的要求定期报告学习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外出进修学习的职工应当遵守学术道德,不得抄袭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得进行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五条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职工应当尊重学习机构的规章制度,认真听课、参加讨论,并按照学习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第四章学习归来和考核第十六条外出进修学习期满后,职工应当及时向单位提交学习报告,并进行学习成果的总结和评价。
外出培训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出培训安全管理,保障参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外出培训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组织的外出培训活动,包括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培训期间的管理以及培训结束后的后续工作。
第三条外出培训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外出培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外出培训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培训项目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外出培训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外出培训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外出培训安全预案;(二)组织参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监督参训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四)及时处理培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外出培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确保外出培训安全。
第三章培训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外出培训前,项目负责人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了解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健康状况等;(二)收集培训地点的天气、交通、环境等信息;(三)制定详细的外出培训安全预案,包括人员安排、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四)与培训地点的负责人沟通,确保培训场所的安全;(五)准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药品。
第八条参训人员在外出培训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了解培训地点的交通、住宿、餐饮等信息;(二)了解培训内容,做好相关准备;(三)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培训期间的管理第九条培训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一)安排专人负责参训人员的安全,确保参训人员的人身安全;(二)监督参训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如不擅自离队、不随意触摸电器设备等;(三)检查培训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四)对培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条参训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服从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二)不擅自离队,不单独行动;(三)不随意触摸电器设备,不触碰高压电源;(四)不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五)不酒后驾车、酒后参加培训活动。
外出学习考察管理规定
外出学习考察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外出学习和考察活动。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活动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以下外出学习考察管理规定。
一、活动申请1.学生举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应在活动前至少7天提出申请,由活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提交活动方案及与之相关的其它材料;2.活动申请包括以下内容:活动名称、地点、时间、目标、方案、参加人员名单等;3.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活动,出具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审批通知书。
二、组织与实施1.活动负责人应当事先对参加活动的同学们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教育和课程知识的讲解,确保参加人员的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活动;2.参加活动的同学应当认真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教育讲解,自觉服从管理、保持纪律,互相帮助、照顾,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活动任务;3.在活动期间,应当按照预定方案按时返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当立即通知活动负责人并在第一时间与学校联系。
三、安全保障1.学校要求活动负责人对学生进行实地教育、现场指导,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活动中出现意外事故,活动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对事故进行调查,保护现场证据,填写事故报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3.学校要求活动负责人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对活动途中的食宿、交通、医疗等方面做好安排,确保学生在外出期间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四、宣传教育1.学校要求活动负责人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进行科学有序的组织和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学校要求活动负责人要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安全组织工作做好档案,并在学期末将档案和经验交学校存档;3.活动负责人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传达学校有关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安全教育常识等内容,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珍惜生命的观念。
以上是我们学校关于外出学习考察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学校希望通过此规定的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实践机会,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更加全面地发展。
关于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坚决制止借外出学习考察等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鄂办发〔2010〕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准借开会、学习、考察、招商、相关业务单位邀请等名义用公款参与和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二、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要求、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安排私人旅游或度假。
三、严格外出学习考察管理。
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的,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备案手续,外出学习考察应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按照定内容、定路线、定时间、定人员、定费用的“五定”要求,有计划地进行。
(一)实行外出计划管理。
各单位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应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
经审批同意的外出活动,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增加外出人员、增访与外出任务无关的地区、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如确需变更原计划安排的,需经审批领导同意并事后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以公款旅游论处。
(二)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各单位党政主职外出,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初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其他人员外出,经单位主要领导初审、报市分管领导审批,并报所辖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
(三)实行双报告制度。
外出学习考察前,必须填报《应城市公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审批表》,待审批备案后方可外出。
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结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领导和备案纪检监察机关呈报学习考察情况报告。
四、严格外出经费管理。
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经费支出实行财务单列,严格按规定列支,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向下属或其他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向参加对象摊派或接受下属单位赞助,不得以外出学习考察之名用公款购买纪念品。
学生外出参观学习管理办法
学生外出参观学习管理办法学生外出参观学习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活动,可以增加学生的见识,拓宽学生的视野。
然而,为了确保学生外出参观学习的安全和质量,需要制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以第一个小节介绍学生外出参观学习的意义,第二个小节探讨参观目的和计划的确定,第三个小节讨论参观时的安全措施,第四个小节探讨监管措施,第五个小节考虑后续学习的整合,第六个小节讨论反思和评估的重要性,第七个小节提出与家长的沟通方式,第八个小节讨论资金管理,第九个小节谈到学校与社会资源的合作,第十个小节考虑参观学习的时机和频率,第十一个小节谈到学生参观学习的自主性,最后一个小节总结以上观点。
第一节:学生外出参观学习的意义学生外出参观学习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使学生亲身接触到现实社会,增加对知识的直观理解。
参观学习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开阔思维,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通过实际观察和体验,学生不仅可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还可以提升学习的兴趣。
第二节:参观目的和计划的确定在确定学生外出参观学习的目的和计划时,学校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教学目标。
目的和计划的确定应该具有针对性和系统性,明确学生所需要学习的知识和技能,确保参观活动与课程内容的衔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节:参观时的安全措施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配备足够的教职员工参与照料。
在参观前,学校应向学生和家长传达参观的注意事项和安全规定。
参观时,学校要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第四节:监管措施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要配备足够的监管人员,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学校还要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密切联系,共同推动学生外出参观学习的管理工作。
第五节:后续学习的整合学生外出参观学习后,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后续学习和跟进工作。
通过课堂教学和讲座等形式,深化学生对参观学习主题的理解和掌握。
区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我区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师实际需求,提高培训质量。
2. 坚持需求导向,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教师的特点,开展分层培训。
4. 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形式和方法。
三、培训对象1.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2. 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等教育科研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1. 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
2. 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3. 课程改革、教育评价、教育科研。
4. 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
5. 其他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五、培训形式1. 集中培训:包括专题讲座、专家论坛、学术研讨、案例分析等。
2. 网络培训: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研讨等活动。
3. 校本培训: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教学观摩、教学反思等。
4. 外出考察:组织教师到先进地区、学校学习交流。
六、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区教育局制定年度教师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对象等。
2. 报名参加:教师根据培训计划,结合自身实际,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3. 考核评估: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档案: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作为教师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
5. 培训经费:区财政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七、责任追究1. 教师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培训组织单位未按计划开展培训,或培训质量不高的,追究相关责任。
3. 培训经费使用不当,或存在挪用、侵占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xx区关于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参观管理办法
xx区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管理办法为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精干、经济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严格控制外出人员数量,严禁以考察为名,借机组织公款旅游。
二、适用范围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办理程序领导干部出市学习、培训、参观、考察3天以上(含3天)者,应遵循层级管理原则,于事前向有关领导请示,经批准方可外出。
(一)审批权限1、各单位、各部门党政正职外出,必须向区委书记、区长及主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并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有关副职主持工作后,方可外出。
2、各街道党政班子其他领导外出,应向街道主要领导请示并经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同意。
3、区直单位副职领导外出,应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并经单位“一把手”同意。
(二)审批程序1、上级机关或领导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申报程序:参加人员应提供上级机关文件或通知,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前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3日前报区廉自办备案,方可外出。
外出归来后,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后报告表,连同心得体会或考察报告,在10个工作日内报区廉自办备案。
2、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申报程序:必须事先提供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经费来源、交通方式等申报材料和申办请示,参加人员应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前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区廉自办批准后,方可外出。
3、随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组团外出人员,应根据组团单位的出访任务通知书或相关函件,按以上程序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可随团出访。
4、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主任一般不得同时离开3天以上(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
四、注意事项1、要依据外出事由选择外出地点,避免借“考察”之名外出旅游;要根据外出的具体内容确定合适的人员,确保学有所成,行有所值。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内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规范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标准,促进员工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单位、各项目的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研讨及观摩等工作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第二条管理部门和人员各单位、项目、各部门、公司总经办、公司人资部、公司行政部、各财务部及各分管副总、总经理。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各单位、项目1、负责根据需要,提出本部门员工培训、参观、考察等外出事项申请并将其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费用;2.负责外出事项的组织实施与活动后的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1.负责部门内外出人员的推荐工作;2.负责督促外出人员外出费用核销工作;3.负责部门内的外出人员离职的,外出费用承担的核定工作;4.负责部门内人员外出期间的工作安排与落实工作;5.负责对部门内员工《外出免责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总经办1.负责收集、整理外出需求,拟定年度外出参观、考察等计划;2.负责对各单位、项目、部门参观、考察、观摩、奖励外出事项的汇总申报工作;3.负责对外出员工《外出免责协议》签订的审核工作;29055 717F 煿tp33798 8406 萆TCs25930 654A 敊4.负责员工外出活动后的成果反馈、跟踪考核及资料存档工作;(四)行政部负责员工外出参观考察机票、火车票、住宿酒店的预订工作;(五)公司人力资源部1.负责对各单位、项目及部门外出人员名单的审核确认工作2.负责员工外出活动后的成果反馈、跟踪考核及资料存档工作;3.负责员工外出离职后,外出费用承担的审核工作;(六)各财务部1.负责外出费用支付与核销审核、支付工作;2.负责外出员工离职后外出费用的核定审核与扣款工作。
(七)各分管副总1.负责分管单位、项目、部门外出事项及人员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2.负责对经总经理批准的外出事项的组织、安排、跟踪、管控工作;3.负责分管单位、项目、部门外出活动中,安全事项的部署、组织与落实工作;4.负责分管单位、项目、部门外出人员外出后,成果反馈、考核及监督、检查工作。
外出学习考察管理规定
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定一、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的类型:1.外出学习(培训)分为公派、自费两种。
2.公派指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派出;自费指本人要求经公司审批后外出。
二、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的审批:1.公派外出学习(培训)的审批遵循逐级的原则。
董事长外出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外出由董事长决定,总监(助理)外出由总经理决定,部门经理(含主管)外出由系统总监(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2.自费外出学习(培训)由本人申请,经部门经理(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实施雄心计划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批准。
4.凡外派学习(培训)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必须将申请原件的复印件交培训部备案。
三、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的要求1.外出人员(无论公派、自费)都应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个人和企业形象。
2.公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必须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外出培训协议书”。
3.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外出受训之前必须到培训部填写“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
4.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做好记录,争取做到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最大收获。
5.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及时(24小时内)向批准人汇报,并在3天内送交一份学习报告至批准人。
由批准人根据学习(培训)内容,同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交流。
如属专业技术内容,应由受训人所在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专业交流研讨会。
6.如属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外出学习(培训),学习报告应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7.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将携带回来的资料交至培训部签收,以利于公司培训使用,培训部收到资料回签后,受训人员以回执联到财务部报销费用。
8.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对公司秘密事项不可泄密,并负有保密的责任。
四、培训部对本规定有检查权及解释权。
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的管理规定
制定:市场营销中心批准:总经理(签字)批准日期:关于公司人员外出参观、培训、考察活动的管理规定JD-AD-201312-7.1一、目的为了规范上海靖逹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出参观、培训、考察活动,提高外出考察、培训、参观的质量和效果,并能够有效利用和推广考察成果,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所有公司人员。
三、规定1、公司人员收到由酒店、旅游局、媒体、地接、会议组织等提供的外出参观、培训、考察活动的邀请均需向市场部报备。
2、市场部收到相关活动邀请后,根据业务和地区需求向相关领导征询考察人员意见。
3、公司领导根据工作安排、人员配置等情况选择合适的人员参加培训、考察。
4、确定外出培训、考察人员名单,需向市场部报备,由市场部联系主办方,落实相关培训、考察事宜。
5、外出考察期间要严格执行外出计划。
外出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人数、路线、时间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增加外出人员、增访与外出考察无关的地区、延长在外逗留时间。
6、由于外出培训、考察属公司行为,所以外出人员须牢记自己代表的是公司形象,遵纪守法、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7、外出人员在培训考察期间,注意收集保存培训、考察资料、拍摄相关照片并带回公司。
8、考察结束后要严格执行事后报告制度。
外出人员应在1周内将参观学习考察报告以书面形式提报此次活动的各个审批者。
9、通过后的考察报告,将由市场部统一发布考,储存在知识库中向全公司学习推广10、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市场营销中心。
2013年12月20日。
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
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
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
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
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员工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管理办法
员工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部门各类因公外出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部门需按照“必需、节约、高效”的原则,安排员工参加必要的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等活动。
第二条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销售战略及市场规划的需要,于每月底制定出下月部门员工外出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及其它交流活动的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第三条公司计划内外出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及其它交流活动安排,以不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及管理工作为原则,各部门应重点选派有较高责任心及对本部门销售业务、管理改革贡献较大的员工外出参加。
一次活动原则上选派一人参加,最多不超过三人(特殊情况另行申请).第四条公司计划外要求外出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及其它交流活动,由部门或个人提出流程申请(包括目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等项目),并提交活动主办单位邀请函等相关材料(电子档),报公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参加活动的人员因此产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第五条员工外出参加活动期间的住宿费、补助由活动主办单位按活动规定标准安排,若活动安排的最低住宿标准超过《差旅费管理办法》住宿费标准限额,实行实报实销.活动不统一安排食宿的,活动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补助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凭票报销,未按规定开支费用,超支部分不予报销.第六条员工外出参加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及其它交流活动完后,须在返回单位三天内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按照统一格式撰写),并经由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向单位主要领导(总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汇报参会情况。
第七条外出参加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及其它交流活动携带回来的各种会议材料,一律交由总管理部登记备案。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总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员工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审批表》附件2:《员工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总结报告》模板X X X X 公司二零一五年X月XX日附件1:《员工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审批表》备注:1、申请外出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及其它活动时请将会议主办方的邀请函或会议通知附本页;2、若出国参加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及其它活动需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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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管理办法
为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精干、经济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严格控制外出人员数量,严禁以考察为名,借机组织公款旅游。
二、适用范围
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办理程序
领导干部出市学习、培训、参观、考察3天以上(含3天)者,应遵循层级管理原则,于事前向有关领导请示,经批准方可外出。
(一)审批权限
1、各单位、各部门党政正职外出,必须向区委书记、
区长及主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并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有关副职主持工作后,方可外出。
2、各街道党政班子其他领导外出,应向街道主要领导请示并经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同意。
3、区直单位副职领导外出,应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并经单位“一把手”同意。
(二)审批程序
1、上级机关或领导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申报程序:参加人员应提供上级机关文件或通知,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前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3日前报区廉自办备案,方可外出。
外出归来后,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后报告表,连同心得体会或考察报告,在10个工作日内报区廉自办备案。
2、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申报程序:必须事先提供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经费来源、交通方式等申报材料和申办请示,参加人员应填报领导干部外出前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区廉自办批准后,方可外出。
3、随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组团外出人员,应根据
组团单位的出访任务通知书或相关函件,按以上程序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可随团出访。
4、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主任一般不得同时离开3天以上(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
四、注意事项
1、要依据外出事由选择外出地点,避免借“考察”之名外出旅游;要根据外出的具体内容确定合适的人员,确保学有所成,行有所值。
2、外出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
领导干部到外地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严于律已,廉洁奉公,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消费,违反纪律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要严格执行事后报告制度。
外出回来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外出时间、地点、费用开支以及收获等相关情况;专题业务考察学习还应在一定期限内(原则上3-5天)形成书面报告,并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汇报,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思考判断外出考察者是否认真进行了考察、学习,是否带回了先进经验,并对外出考察者的汇报进行满意度测评。
4、要严格财务管理。
外出经费不得挤占或挪用专项资金,各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外出人员报销凭证的审核,没有审批手续和外出报告的,区会计核算中心和单位财务不准报销外出费用,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的,按违纪处理。
5、要严格监督检查。
区廉自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查处,凡没有审批手续和外出考察报告的,按公款旅游处理,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xx区领导干部外出前审批表
附件二:xx区领导干部外出后报告表
附件一:
xx区领导干部外出前审批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xx区领导干部外出后报告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此审批表应连同外出费用票据一同下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