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专家公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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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方案

高端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方案

高端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方案一、整体规划1.1 设立专业管理团队针对高端人才公寓的特殊需求,需要设立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具有丰富经验的物业管理专家、高素质的服务人员以及专业的维修和保洁人员。

管理团队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提升服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2 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针对高端人才公寓的管理需求,要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公寓入住与退房规定、公共场所使用规定、安全巡逻制度、投诉处理流程等。

这些规章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到高端人才的生活品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1.3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物业管理方案应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公寓设备、人员、财务等信息的精确管理。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物业管理团队可以实时了解公寓的运营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服务差异化2.1 个性化定制服务高端人才公寓应提供个性化定制的服务,包括私人管家服务、特色晚餐定制、定制家居布置等。

通过个性化定制服务,满足高端人才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提升住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2.2 社区活动策划为了丰富住户的业余生活,高端人才公寓可以定期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如品酒会、书画展、音乐会等。

社区活动的策划应充分考虑住户的兴趣爱好,增加社区凝聚力,营造融洽的社区氛围。

2.3 客户关系管理针对高端人才的特殊需求,物业方案应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住户的需求和意见。

在满足住户合理需求的同时,积极解决住户的投诉和意见建议,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三、安全保障3.1 安全防范设施高端人才公寓应配备专业的安保公司,设置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监控系统。

公寓入口处、楼道、公共区域应设置监控摄像头,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2 安全巡逻制度物业管理团队应建立科学的安全巡逻制度,确保公寓内外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巡逻人员应定时巡视楼栋、车库、垃圾场等地点,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3.3 应急预案和演练高端人才公寓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临床医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

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总则为加强临床医学院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内容包括宿舍卫生、宿舍安全秩序、宿舍文化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宿舍卫生管理第一条宿舍是同学们休息的场所,良好的宿舍卫生反映了同学们的身心健康。

保持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是每个同学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个人卫生的基本要求是:每日洗漱,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定期换洗衣服、枕巾、床单、被罩。

第三条宿舍卫生划分为个人区域和公共区域,每位宿舍成员都需保持好个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和整洁,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床铺(包括床下)、书架、柜子和个人物品;公共区域包括宿舍墙面、地面、桌面、阳台及门窗等宿舍公共活动空间。

第四条宿舍卫生标准:(一)四面整洁:墙面(包括墙角)、床面(包括床下)、桌面、地面(包括阳台)干净整洁。

墙面干净,无蜘蛛网,不乱涂乱画;床面干净,每天叠被,床下清洁;桌面干净,无垃圾和灰尘,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垃圾和灰尘;定期清理垃圾篓中垃圾。

(二)物品有序:书架上物品有序,书籍摆放整齐、个人用品井井有条;柜子内物品摆放整齐。

(三)空气清新:空气无灰尘、异味,经常给宿舍通风透气。

第二部分安全秩序管理第五条学生宿舍楼内正常的生活秩序是学生休息、学习、娱乐的基本保障,所有学生应自觉维护。

第六条学生在宿舍内应做到:(一)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的时间熄灯就寝;(二)保持安静,不喧哗、吵闹,午休时间和晚间熄灯后不影响他人休息;(三)不乱扔杂物,不在宿舍楼内吸烟、饮酒;(四)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用品,离开宿舍时应锁好门窗;(五)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禁止使用蜡烛、酒精灯等燃烧工具;(六)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七)严禁未经许可乱拉电线,杜绝用电隐患,离开宿舍切断电源;(八)不乱拉晾衣绳,不挂床帏(夏天可挂蚊帐);(九)杜绝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

第三部分宿舍文化管理第七条宿舍成员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营造和谐、融洽、积极、向上的宿舍氛围。

《山东大学关于腾空房分配方案》(山大后字[2006-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

《山东大学关于腾空房分配方案》(山大后字[2006-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

山东大学文件山大后字[2006]20号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关于腾空房分配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山东大学腾空房分配方案》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山东大学腾空房分配方案根据鲁政办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腾空房分配方案如下:一、房源情况(一)集资建房腾空房源集资建房腾空房源为:1144(理论上新房入住后腾空)+16(校内两套房腾空)+14(校内外两套房内房腾空)-80(安置东校区拆迁户)-55(安置西校区拆迁户)-141(无房户选新房)-33(外单位产权返售学校住房)-21(集资房退房)=844(套)。

(二)现有房源现有房源为:844(集资建房腾空房源)+20(原旧房空房房源)=864(套)(三)可供分配房源864-18(预留房)=846(套)预留房:18套用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保健室。

二、报名要求(一)符合且同意下列条件,可以参加腾空房分配报名1.山东大学(不包括威海分校、齐鲁医院、第二医院)事业编制教职工。

2.将现有校内所有住房和校外已购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同意)全部返售给学校,与学校签订协议并予以公证(公证费用各方均摊)的教职工。

3.交纳购房定金3000元,与学校签订购房协议并予以公证(公证费用双方均摊)。

4.一次交齐总预购房款。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腾空房分配报名1.出国(含自费出国)逾期不归者。

2.离婚人员房产没有裁决的或将学校产权住房判归外单位职工者;双职工2006年4月30日后离婚人员;2004年4月30日后离婚的其他人员。

3.2004年4月30日后,已购校外住房办理退房手续者。

4.1998年1月1日后分配、调入我校,来校前已参加工作的教职工,未提供原工作单位参加房改情况证明者(证明需经县级以上政府房改部门盖章)。

5.1997年12月31日前入伍,2000年1月1日后转业的教职工,未将在部队领取的住房补贴全额上交学校者。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理工家园下载)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理工家园下载)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实践基地。

为明确各部门、学院在学生公寓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搞好学生公寓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2〕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后函〔2009〕3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公寓管理工作人员应坚持“以生为本、以爱为源”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环境育人的育人意识,做好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服务工第三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体现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所有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夜函大学生及短期进修、实习人员。

第二章第五条成立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工作委员会。

分管学生工作、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副主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一年级工作部、部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协调学生公寓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关系;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学院(部)在公寓开展工作的情况和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及运营工作,其(一)落实学校的有关决策和任务,负责公寓住宿资源的调配及管(二)制定、落实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化水(三)负责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管理;(五)负责公寓秩序、安全教育与管理,引导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六)负责公寓内及楼周围护坡内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督促检查学生宿舍的(七)配合各学院(部),做好学生在公寓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与公寓的民主管理,积极开展公寓文化建设,发挥公寓文化育人功能,把公寓建设成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八)全心全意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服务,积极开设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服(九)负责将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和相关学院(部)通报, 每学期对各学院(部)的学生在学生公寓的总体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十)负责对公寓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聘用及奖惩。

(最新版)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最新版)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教职工公寓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学校房屋资源,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省市有关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职工公寓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用于解决校内新职工临时居住困难的XX校区E6、E7、E8三栋周转房(以下简称公寓)。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学校发展需要及师资建设计划,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房源透明,分配公开,操作规范,管理严格”。

第四条本办法未涉事项参照国家、地方的法规制度处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寓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管理和调配,其承担的主要职能有:1、负责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和执行;2、受理公寓入住或调整申请;3、代表学校与入住的教职工签订公寓使用协议,告知入住教职工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协助办理入住和退房手续;4、调研市场租房租金情况,提出学校公寓基础使用费用标准;5、负责对违规住户进行住房处理和清退;6、协调校内各职能机构保障教职工入住期间公共设施设备、配套家具、电器的完好。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公寓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违规住户的思想教育工作,直至违规者的行为得到纠正。

第三章公寓房的申请条件和使用期限第七条公寓房的使用申请按照“房源公开、申请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分普通过渡使用、短期借用和部门使用三类。

第八条教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普通过渡使用:1、申请人来校工作不足五年;2、申请人非南京籍(六合、高淳、溧水除外);3、申请人家庭在南京地区无住房(六合、溧水、高淳除外);4、未在我校其他区域安排宿舍。

每位教职工只能提出一次普通过渡使用申请,申请截止于申请人工作年限满五年为止,但过渡使用期内住户个人情况出现变动,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主动告知学校并提前终止协议。

第九条外地籍贯、在南京地区无住房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两年期内免租金单间公寓过渡居住;女教工孕期上下班不便等其他特殊原因需申请短期借用,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同意,视公寓房源条件,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入住。

山东大学专家公寓房源信息一览表

山东大学专家公寓房源信息一览表

山东大学外国专家公寓房源信息一览表On-Campus Room Types for Foreign Teachers of SDU外国专家公寓房源信息表(一)On-Campus Room Types for Foreign Teachers of SDU(1)(中心校区)(Central Campus)注:本公寓房间内设施及配品有:独立卫浴、暖气、空调、冰箱、电话、电视机、洗衣机、网络、沙发、桌子、书架、衣柜、厨房、灶具及简单寝具等。

Note: Facilities and accessories in the apartment: bathroom, heating system, air conditioner, fridge, telephone, TV, washing machine, Internet, sofa, table, bookshelf, wardrobe, kitchen, cooking utensils and beddings.外国专家公寓房源信息表(二)On-Campus Room Types for Foreign Teachers of SDU(2)(洪楼校区环东佳苑)(Huandongjiaqyuan Apartment)注:本公寓房间内设施及配品有:独立卫浴、暖气、空调、冰箱、电话、电视机、洗衣机、网络、沙发、桌子、书架、衣柜、厨房、灶具及简单寝具等。

Note: Facilities and accessories in the apartment: bathroom, heating system, air conditioner, fridge, telephone, TV, washing machine, Internet, sofa, table, bookshelf, wardrobe, kitchen, cooking utensils and beddings.外国专家公寓房源信息表(三)On-Campus Room Types for Foreign Teachers of SDU(3)(洪楼校区三宿舍校区)(Hongjialou Campus)注:本公寓房间内设施及配品有:独立卫浴、暖气、空调、冰箱、电话、电视机、洗衣机、网络、沙发、桌子、书架、衣柜、厨房、灶具及简单寝具等。

专家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专家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专家公寓住宿管理规定为规范专家公寓管理,为入住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专家租住外国专家公寓期间,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第一条专家公寓必须按规定先预订后入住,初次入住需由校内单位代理申请。

入住最长期限为二个学期,超过二个学期仍希望继续入住者,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第二条山东大学专家公寓仅限被批准人员按合同居住,严禁出借或转租,严禁私自留宿他人。

第三条专家公寓办理入住时,需签订《山东大学专家公寓住宿协议》,了解和确保遵守各种住宿管理规定。

第四条入住后需仔细阅读相关提示须知,确认查房单和房间配品表,认真核对房间内的家具和物品,如有缺损,须及时通知外事服务中心。

办理退宿时服务台将以此为依据清点家具物品,丢失和损坏须按价赔偿。

第五条办理退房,需提前三天通知外事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并至外事服务中心办理退房手续。

退房时需恢复房间原貌,由管理人员清查后方可退房。

第六条入住人员须在入住合同到期前一周内办理退房手续,合同到期后需缴纳房费入住,水电费自理。

合同到期后,即使缴费入住最长也不得超过7天。

第七条专家公寓电费采用智能供电系统,先买电,后使用。

用电时需由入住人员自行购买使用。

水费在退房时一并结算。

第八条服从公寓管理人员按照学校规定对公寓进行管理,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按规定进入专家公寓的不得拒绝和指责。

因学校统一规划进行专家公寓整修,需要专家配合搬迁个人物品或临时调换房间时,不得拒绝。

第九条入住人员外出一周(含)以上需提前通知我中心工作人员,一周(含) 以上的外出,需完全切断房间内所有电源、煤气阀等(包括冰箱),否则,外事服务中心巡查人员将有权切断房间电源,所造成的损失由入住人员自负。

第十条专家公寓按照明和适量家用电器标准配备电路、提供用电,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避免引起火灾。

自行购买大功率电器(超过1000瓦)使用时,必须取得外事服务中心同意后方能放入。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得将本室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外事服务中心。

科研单位公寓管理制度

科研单位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单位公寓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研单位所属公寓的住户、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第三条公寓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公寓入住管理第四条公寓入住资格(一)公寓住户应为科研单位正式员工及其家属。

(二)公寓住户需符合国家及科研单位关于住房的相关政策。

第五条公寓入住流程(一)住户向公寓管理部门提出入住申请。

(二)公寓管理部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查合格者,与公寓管理部门签订入住协议。

(四)住户按照协议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公寓入住手续(一)住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入住协议及缴纳费用凭证,到公寓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二)公寓管理部门对住户进行入住登记,发放钥匙。

第三章公寓设施与维护第七条公寓设施(一)公寓内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床铺、衣柜、书桌、椅子等。

(二)公寓应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卫生设施。

第八条公寓设施维护(一)住户应爱护公寓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二)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三)住户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公寓安全与卫生第九条公寓安全(一)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监控,确保住户安全。

(二)住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寓内吸烟、使用明火。

(三)公寓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住户安全。

第十条公寓卫生(一)住户应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二)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卫生清洁,住户应保持室内清洁。

(三)住户发现卫生问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寓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或责令搬离:(一)损坏公寓设施,造成损失的。

(二)在公寓内吸烟、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三)不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扰乱公寓秩序的。

(四)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造成损失的。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1.09.13•【字号】鲁价费发[2001]293号•【施行日期】200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293号2001年9月13日)山东大学等各有关院校:按照《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对2001年提出申请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进行了联合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现将山东大学等二十三所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凡公布学生公寓类别及标准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公寓管理,按规定配齐必要的设备,具备相应的条件,按批准入数安排入住学生,严格执行公寓标准。

凡未按规定配备必要设施、超规定安排入住人数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发现后将予以严肃查处。

对已公布类别及收费标准的学生公寓,今后如设备、条件、入住人数有变化,应重新申报,不得自行调整类别及收费标准。

凡未经公布类别和收费标准的学生公寓,其住宿费一律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批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1]68号)规定的普通宿舍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年500元。

各有关院校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票款分离”,收取的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附件:山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学校名称公寓名称住宿人数(每间)类别/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山东大学新校7#学生公寓7人A类600元新校8#学生公寓4人A类600元新校11#、西校区4#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老校13#学生公寓3人A类600元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3#学生公寓4人B类800元曲阜师范大学北公寓4# 5人B类800元北公寓4# 4人C类1000元西公寓4# 5人C类1000元山东师范大学新建7#、8#、9#、10#公寓 4人C类1000元4#学生公寓(两拐套房) 2人C类1000元4#学生公寓正楼5人B类800元五排房4#公寓4人A类600元济宁医学院 5#学生公寓4人C类1000元6#学生公寓4人C类1000元山东科技大学17#单元式学生公寓(校本部) 2-5人B类800元18#单元式学生公寓(校本部) 2-5人B类800元4#学生公寓7人A类600元6#学生公寓(西校区) 6人B类800元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3#学生公寓5人B类800元4#学生公寓(1.2.5.6层)6人B类800元4#学生公寓(7层) 6人A类600元4#学生公寓(3.4层) 4人C类1000元山东财政学院1#-9#学生公寓4人B类800元10#、11#、12#学生公寓4人C类1000元山东大学威海分校7#、8#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山东轻工学院6#学生公寓5人B类800元聊城师范学院1#-5#学生公寓(南校区)4人C类1000元济南大学东校区6#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西校区8#、9#学生公寓4人C类1000元西校区2#单元式学生公寓 2-4人C类1000元山东经济学院7#学生公寓7人A类600元烟台大学6#、10#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新建7#公寓(校本部) 7人A类600元新建1-3#公寓(黄台校区) 7人A类600元1#公寓(校本部) 4人A类600元山东工程学院14#学生公寓5人B类800元青岛大学北园10#、东园11#、14#公寓6人B类800元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黄岛校区 5#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宏大学生服务中心4-6人C类1000元石油大学欧式新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青岛滨海职业学院(民办高校)新建学生公寓8人B类800元6人C类1000元山东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公寓2-4人C类1000元烟台师范学院6#学生公寓6人A类600元13#、14#、15#、16#学生公寓 6人B类800元12#学生公寓4人C类600元山东省卫生学校3#学生公寓6人B类800元(注:按规定应当配备的公寓设备,每减少一项,收费标准每人减收50元。

科技人员住宿管理制度及流程

科技人员住宿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科技人员住宿管理,保障科技人员住宿权益,提高住宿环境质量,促进科技人员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科研院所、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住宿管理。

三、管理机构1. 设立住宿管理部门,负责住宿管理的具体工作。

2. 住宿管理部门下设住宿管理员,负责日常住宿事务处理。

四、住宿管理制度1. 入住申请(1)科技人员需向住宿管理部门提交住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住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科技人员方可入住。

2. 宿舍分配(1)住宿管理部门根据科技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需求等因素,合理分配宿舍。

(2)科技人员入住宿舍后,需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

3. 宿舍管理(1)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

(3)宿舍内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4. 出入管理(1)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需经住宿管理员批准后方可进入。

(2)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5. 卫生管理(1)宿舍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科技人员需按照宿舍卫生值日表,负责宿舍卫生。

6. 损坏赔偿(1)科技人员因个人原因损坏宿舍设施,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住宿管理部门定期对宿舍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五、住宿流程1. 科技人员向住宿管理部门提交住宿申请。

2. 住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科技人员领取宿舍钥匙。

4. 科技人员入住宿舍,并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5. 科技人员离岗或离职时,需向住宿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住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住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专家工作站住房管理制度

专家工作站住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家工作站住房管理,保障专家工作站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设立的所有专家工作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等。

第三条专家工作站住房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住房申请与分配第四条住房申请1. 专家申请住房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2)工作合同或聘书;(3)住房需求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专家申请住房应填写《专家工作站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五条住房分配1. 住房分配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专家工作站的实际情况和专家的住房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2. 住房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保障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特殊贡献的专家;(2)优先保障家庭困难、住房条件较差的专家;(3)优先保障单身专家。

3. 住房分配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分配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

第三章住房使用与维护第六条住房使用1. 专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合理使用住房。

2. 专家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用途或出租、转借住房。

3. 专家应保持住房整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第七条住房维护1. 住房维护费用由学校承担,专家不得承担任何费用。

2. 住房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报告,由学校负责维修。

3. 专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维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章住房退出与周转第八条住房退出1. 专家因工作变动、离职等原因,需退出住房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住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将安排专家进行住房退还。

3. 专家在退还住房时,应确保住房整洁、无损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住房周转1. 学校设立住房周转基金,用于解决住房紧张问题。

2. 住房周转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专家公寓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专家公寓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专家公寓运营管理方案范文1. 引言专家公寓是为专业人士提供住宿的特殊型公寓。

在当今社会,专业人士的需求日益增长,因此专家公寓的运营管理方案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专家公寓的运营管理方案,包括运营策略、人员管理、设施维护等方面,以保证专家公寓的高效运作和专业服务。

2. 运营策略专家公寓的运营策略是成功运营的基础。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运营策略:•目标市场定位:确定专家公寓所服务的目标市场,并根据其需求来制定相应服务方案。

例如,如果目标市场是商务旅行人士,可以提供高速互联网和商务设施。

•定价策略:根据目标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定价情况,制定合理的房租价格。

同时,可以考虑采取一些优惠活动来吸引客户。

•渠道管理:选择合适的渠道进行推广,例如在线平台、社交媒体等。

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高公寓的曝光率。

3. 人员管理专家公寓的人员管理对于保持高质量的服务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人员管理措施:•招聘与培训:为了招聘到合适的员工,需要根据岗位要求制定清晰的招聘标准,并进行面试和背景调查。

一旦员工入职,还应提供相关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公寓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

•员工激励:建立奖励制度,如员工表现优异可以获得奖金或晋升机会,激励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同时,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反馈,以改善管理。

•团队合作:建立团队合作的文化,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信任和凝聚力。

4. 设施维护专家公寓的设施维护是提供高品质住宿的基础条件。

以下是一些设施维护的注意事项:•日常维护:设立固定的维修保养计划,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作。

例如,定期检修空调、水电设备。

•清洁服务:定期进行房间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保持卫生环境。

可以雇佣专业的清洁公司或培训自己的清洁队伍。

•安全防范: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器等设备,确保住户的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应急预案演练。

5. 客户服务客户服务是专家公寓能否获得良好口碑和重复订购的关键因素。

专家公寓运营管理方案

专家公寓运营管理方案

专家公寓运营管理方案1. 运营团队组建与培训一个高效的运营团队是专家公寓成功运营的关键。

我们建议在公寓管理公司的领导下组建一个专业的运营团队。

这个团队应该由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包括酒店管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设施维护等。

我们还建议为团队成员提供培训机会,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客户关系管理专家公寓的客户主要是专业人士,他们对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有较高要求。

因此,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建议建立一个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客户的需求和反馈,并及时作出响应。

此外,我们还建议定期组织客户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客户对公寓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

3. 设备和设施维护专家公寓的设备和设施是吸引客户的重要因素。

因此,做好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工作非常重要。

我们建议定期巡检设备和设施,并建立一个维修保养计划,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此外,我们还建议与专业维修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及时处理设备和设施的故障。

4. 安全和保安专家公寓的安全是居住者的首要关注点之一。

因此,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非常重要。

我们建议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安全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安全演习。

此外,我们还建议雇佣专业保安人员,确保公寓的安全。

5. 价格和市场定位专家公寓的价格应该合理,并与市场需求保持一致。

在制定价格策略时,我们建议考虑公寓的地理位置、设备设施、服务质量等因素。

此外,我们还建议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客户的需求和偏好,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位。

6.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是将专家公寓推广给潜在客户的重要手段。

我们建议使用多种市场营销工具和渠道,如宣传册、广告、社交媒体等,以提高公寓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此外,我们还建议与相关的机构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以扩大客户群体。

7. 社区建设和活动组织专家公寓应该成为一个有活力和融洽的社区。

因此,我们建议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如交流会、座谈会、文化艺术活动等,以促进居住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浅析新时期高等学校学生公寓设计_董华

浅析新时期高等学校学生公寓设计_董华

摘要:高校学生公寓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构筑大学校园的重要篇章,其规划建设历来为各大专院校所重视。

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高等教育走向了大众化,突出的表现就是高校扩招。

为了应对扩招后学生人数的急剧增长,宿舍的建设也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超大规模发展状态,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不仅功能得到完善、建筑形式也更为丰富。

文章以山东大学新校18号综合学生公寓为例,分析当前高等学校学生公寓设计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建筑设计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9-094-02高校学生公寓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构筑大学校园的重要篇章,其规划建设历来为各大专院校所重视。

自我国有现代大学至今,宿舍的建设就从未间断过,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人类迎来了信息时代,全球信息化迅速扩展,高等教育也走向了大众化,突出的表现就是高校扩招,校园扩大。

为了应对扩招后学生人数的急剧增长,宿舍的建设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超大规模发展状态,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不仅功能得到完善、建筑形式也更为丰富。

本文将以山东大学东校区新校18号综合学生公寓为例,分析当前新时期高等学校学生公寓设计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确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背景及必要性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

其前身为1901年创建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我国第二所国立大学。

100多年来,山东大学汲取齐鲁文化营养,秉承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博大精深、历久弥新的文化底蕴。

山东大学东校区现有文学院、历史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院、化学学院、生命学院、信息学院、环境学院等十多个学院、教学部。

山东大学的连年扩招,导致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使基本建设投入跟不上学校发展的需要,致使现有教学实验、学生生活等用房的建筑面积远达不到教育部规定的“421”标准,尤其是学生公寓面积严重不足,学生住宿十分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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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专家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山大资字〔2015〕2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家公寓管理,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公寓是指产权属于学校,为学校专家、学者提供短期周转使用的公房。

第三条专家公寓只租不售,实行“合同管理、有偿使用、有序流转”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代表学校管理专家公寓,负责拟制公寓管理制度,负责公寓日常管理、签订租住合同、收交房租、监管物业,负责公寓条件建设、维护和改善。

第二章租住公寓的对象和租住期限
第五条申请租住专家公寓对象:学校引进人才、兼职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外籍专家。

(以下简称租住人员)
第六条专家公寓居住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人才工作办公室或人事部与租住人签订的第一个聘期规定的年限。

第七条租住人员延期居住的,须经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或人事部书面批准,延期内按照原房租双倍收取房租。

第三章租住公寓的程序
第八条入住程序:租住人员凭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或人事部入住通知单、聘用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到专家公寓主管部门办理租住公寓手续,交纳住房押金。

第九条退房程序:公寓租赁到期,租住人员需结清房租、物业、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采暖等费用,凭结算收据并经物业管理人员检查住房,清点室内设备无误后,由物业管理人员出具退房证明,办理退押金手续。

第四章公寓的管理
第十条租住人员须与学校专家公寓主管部门签订《山东大学专家公寓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租住人员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房租,房租价格根据房屋面积、室内家具家电配置等因素由学校确定。

房租一律由财务部门根据租房合同,按月从工资卡代扣,逾期无故不交房租,学校将按每月房租的5%从工资或薪酬中收取违约金。

第十二条租住人员租房期间的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通讯等费用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和济南市规定到指定部门按时交纳。

逾期不交的,物业公司按照与租住人员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租住人员应遵守公寓所在小区和本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所租住公寓房的安全责任,物业公司负责入住前和退房后公寓的室内安全检查和卫生清理。

第十四条租住期满后,未办理退房手续的,自到期后下月起,按照原房租的双倍交纳房租。

第十五条租住人员获得学校在济南市的其他房源使用权,须在获得之日起3个月内,退回现租住公寓。

到期拒不退房的,自获得之日的下月起,按照原房租的双倍交纳房租,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原房租的50%。

第十六条公寓内设施由租住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个人购置的大型家具未经批准不得搬入公寓。

公寓内管道、线路、家电故障以及家具破损应及时向公寓物业管理员报修,人为损坏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的,由租住人员按照原价赔偿。

第十七条学校因故统一维修更换设施设备,租住人员须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收回公寓住房:
1、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入住条件的;
2、擅自将住房调换、转让或租借他人的;
3、出国(境)未按学校规定期限回国的;
4、擅自对所租公寓进行违章改造的;
5、在公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6、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专家公寓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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