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道德价值及其实现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及其实现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及其实现路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国家治理实践的一项重要原则。
它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公平正义、法治有序的社会,通过法律的普遍适用和平等保护,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提高法治能力,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构建法治文化。
为了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首先需要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
这需要不仅政府官员和法律从业人员,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各级政府要加强法治宣传,鼓励公民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增强法治公信力。
为了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完善法治体系。
这包括通过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要加强法治机构建设,优化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提高法律质量和适用效果,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要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和监察。
为了全面依法治国,要提高法治能力。
这包括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提高政府官员和司法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要建立健全法律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对法律研究和创新的支持,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为了全面依法治国,要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这包括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推动社会公正和公平的法治价值观念的传播,鼓励公民依法行事,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
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
为了全面依法治国,要构建法治文化。
这包括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重和守法的社会氛围,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
要加强法律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和法律观念。
要弘扬法治精神,倡导诚实守法、公正公平、尊重法律和法治的社会道德风尚。
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及实现路径
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及实现路径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新时代律师在职业伦理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律师职业伦理是其职业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涉及律师个人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也关乎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及其实现路径,旨在引领读者深入了解并思考这一重要议题。
二、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1. 法治精神在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之一是法治精神。
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其职责就是维护法治和公正。
在执业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偏不倚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积极促进社会法治的稳定和发展。
2.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律师职业伦理中的重要价值观之一。
律师在代理诉讼、法律沟通等工作中,应当言行一致,言行诚实,信守承诺。
只有通过诚信的行为和言辞,律师才能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获得当事人和社会的尊重与认可。
3. 公正客观在其职业生涯中,律师要恪守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受任何非法、不当的影响,坚守法律底线,不偏袒一方,不为利益所驱使,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判和执行。
4. 保密义务律师职业伦理中的保密义务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其核心价值之一。
律师在执业中接触到大量的客户信息和诉讼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秘密,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和隐私不受侵犯。
5. 社会责任在新时代,律师应当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在法律服务中积极关注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三、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实现路径1. 加强职业伦理教育在新时代,加强律师职业伦理教育是实现律师职业伦理核心价值的重要路径之一。
通过加强律师伦理教育,培养和加强律师职业伦理的意识,引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提升整体职业素养。
2. 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是实现律师职业伦理核心价值的有效途径之一。
建设法治中国的意义、目标和实践路径
建设法治中国的意义、目标和实践路径[摘要]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中国,是宪法法律具有最高地位和最大权威的中国;是全体公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中国;是政治清明、经济富强、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中国。
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点有六:高层领导的政治决断和信心;着眼科学民主立法;着眼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着眼保障司法公正;着眼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着眼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关键词]法治中国;意义;目标;路径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目标以来,党中央就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标志着我们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
我们要深刻领会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积极探索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探索、积累经验。
一、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意义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法治在中国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是保障公民权利奠基石法治以维护公民权利为宗旨,以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为要义。
法治不仅要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而且要维护公民的各项民事权利。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实中各种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只有有法必依,坚持公正司法、规范行政行为,让政府真正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公民权利不受侵犯。
(二)法治是市场经济的护航员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的主体需要法律确定其地位,保障其权利;市场经济的各种活动需要法律来规范,各种矛盾需要法律来解决;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需要法律来确认;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离不开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
没有法律和法治,就没有市场经济。
确立了法治国家的目标,有利于全社会名正言顺地开展法制和法治建设,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
人权保障的法律与道德原则及其实现路径
人权保障的法律与道德原则及其实现路径人权是指每个人生而平等,享有尊严和自由的基本权利。
为了保障人权,社会需要建立一套既具备法律效力又符合道德原则的机制。
本文将探讨人权保障的法律与道德原则,并提出实现路径。
一、法律原则1. 广泛的人权保护法律应该确保对人们的各项权利的广泛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言论权、信仰权等。
这些权利是人类基本的自由和尊严的体现。
2. 平等对待法律应该保证每个人在享受权利和受到保护时都受到平等对待,无论其性别、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地位等差异。
法律不能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3. 法治原则法治是保障人权的基础,它要求政府和公民一样受到法律的制约与保护。
法律应该公正明确,适用于所有人,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来实施维护。
4. 透明和可追究法律的执行应该具有透明性和可追究性,确保公民可以了解和监督政府对人权的保障情况,并对违反人权的行为进行追究。
二、道德原则1. 尊重人的尊严道德要求我们尊重每个人的尊严,不侵犯他们的自由和权益。
无论是在个人交往中还是在社会中,都应该以人为本,注重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
2. 公正和平等道德要求我们平等对待每个人,不以任何标准进行歧视。
公正的原则是保障人权的基础,它要求我们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个人平等享有权利。
3. 助人为乐道德要求我们积极帮助那些遭受不公正待遇或人权侵犯的人。
我们应该发扬助人精神,向弱势群体伸出援手,共同维护每个人的权益。
4. 责任和义务道德对于人权保障还要求我们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每个人都有责任尊重他人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三、实现路径1. 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制定和执行法律,保障每个人的人权。
政府需要建立独立的司法机构,确保法律得到公正执行,同时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和问责。
2. 教育与宣传教育和宣传是实现人权保障的重要路径。
通过教育,人们可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增强对人权的意识。
宣传则能够提高公众对人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探讨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探讨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一、引言公平正义是社会道德和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对于一个文明社会来说,实现公平正义是不可或缺的任务。
本文将通过探讨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深入思考公平正义实现的路径与方法。
二、理论基础:道德与法治的关系1. 道德与公平正义道德是指人们在行为和态度上遵守某种规范和准则所体现出来的品质。
而公平正义则强调对各方利益进行均等的分配和保障。
道德与公平正义密切相关,只有在一个道德意识普遍存在且被尊重的社会中,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2. 法治与公平正义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秩序,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保障每个人享有应有权利,并确保各种资源和机会的合理分配。
在法治社会中,通过依法审判、监督司法等方式能够促使公平正义得到实施。
三、教学内容设计1. 概念解释与案例分析通过对公平正义的概念解释,引导学生了解公平正义的内涵和价值。
并结合真实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认识到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2. 探讨社会问题与现状引导学生选择一个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教育机会不均等,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通过调查、采访等方式了解相关信息,激发学生思考和关注社会问题的意识。
3. 分角色辩论与质疑答辩组织学生分成小组,设定不同角色并进行辩论。
例如,一个小组扮演政府代表,另一个小组则扮演社会弱势群体代表。
各方围绕公平正义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质疑与答辩。
4. 法律知识学习对于法治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进行解读,并教授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例如,《宪法》对公民权利保障的规定等。
通过了解法律体系和程序,使学生知晓自身权益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公平正义。
5. 作文撰写与评议结合所学内容,要求学生撰写一篇关于公平正义的短文,并进行班级内互相评议。
鼓励学生积极表达个人观点,通过交流和讨论不断深化对公平正义的认识。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1. 合作学习通过小组分工合作的方式,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作者:孙洋莹来源:《科学与财富》2015年第26期摘要: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法学领域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是目前我国法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
道德与法律作为调控现实社会关系的两种主要手段,它们有着共同的基础和根源,有着共同的目标和追求,在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并不必然的存在着一个谁以谁为基础的问题,究竟何者占居主导地位,完全取决于二者与现实社会状况的联系及其对现实社会需求的反映,谁与现实社会状况联系得更紧密,反映得更准确、更及时,谁就在彼此间的相互关系中占据主导并影响着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
关键词:道德;法律总的来讲,道德与法律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社会控制方式,它们互助共生、相辅相成,共同辅助了人类文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我们赞同道德与法律的统一,却不是完美无缺的统一,它仅仅是指解决道德与法律之间存在的矛盾,从而达到一种相对的统一。
道德与法律的矛盾,简单来讲就是要使法律既有分析法学里法律的权威性和实在性,又符合人类普遍的道德要求。
道德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没有道德,法律就会成为没有灵魂的,徒有其表的形式,就会缺乏根基。
从法律的价值基础来讲,道德始终贯穿于法律过程之中,法律一方面蕴含着人类真善美的道德理想,另一方面在其实现中起着保障、引导、制约和规范的作用。
奥古斯丁主张:“法律就是正义”①;而亚里士多德最早给“法治”下的定义中就包含着对“良法”的追求,自此法治的价值取向便以正义和善(即道德原则)为其主导性价值,从而达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即“法律若以正义实现为追求,该法便是善法;舍弃了正义的价值标准,法便是恶法”②。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和社会法治的基础始终是正义与善的道德原则。
法律是道德的载体。
没有法律,道德就会流于形式,无从落实。
道德向法律的转化一般来讲体现在法律原则中。
道德规范的特点和法律原则的特点十分相似,共同点表现在:首先,道德规范和法律原则一样有相当的模糊性、概括性、和抽象性。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及其实现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及其实现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是指国家在治理过程中,把法律作为基本准则,依靠法律来进行管理和
裁决,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措施:
一、建立法律体系
成熟的法律体系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需要先制定和
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以保障国家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要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度,确保
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司法体系建设
司法体系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加强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同时,还需要加强司法制度的建设,完善诉讼程序,依
据法律规定开展司法工作,并增强司法透明,确保司法公正。
四、加强法治文化的宣传和普及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民参与和支持。
要建立法治社会,需要加强法治意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民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
同时,还需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
律能力,确保公民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法律实施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要建立这些机制,首先需要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监督。
此外,还需要增强司法独立性和检察机关的权威性。
以上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及其实现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中国全球化进程中的重要保障。
只有在法律中求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
稳定和人民福祉。
法治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
法治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近年来,中国致力于全面依法治国,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和方向。
全面依法治国,既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
那么,如何实现法治和全面依法治国呢?本文将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宣传教育四个方面探讨法治的实现路径。
一、立法之路要实现法治,首先需要完善立法体系。
立法应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政府公开透明的立法程序,广泛听取民意,保证法律制度的科学合理。
此外,还需要加强立法的研究和评估工作,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确保法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在立法过程中,还需要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方面,通过合理程序,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立法过程的监督,防止个别利益集团利用权力损害公众利益,确保立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二、执法之策一个有效的法治体系离不开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为了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和权力监督机制。
首先,要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
同时,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的公正和透明。
其次,要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建立健全的行政监察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建立健全司法独立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和考核。
加强司法公正和廉洁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三、司法之阐法治的核心是司法的公正和高效。
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正和效率。
首先,要建立健全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
加强司法独立和审判权的保障,确保司法权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扰。
同时,要加大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
其次,要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
法官应当秉持中立、公正、廉洁的原则,依法审判,不能被金钱、权力等因素左右。
加强对司法公正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对司法的认同和支持。
四、宣传教育之途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宣传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程序正义与公正审判的实现路径
法律程序正义与公正审判的实现路径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法律程序正义和公正审判的重要性无法忽视。
它们是确保公民享有对公平正义的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基础。
然而,要实现法律程序正义和公正审判,并非一帆风顺。
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倡导和践行以下几条实现路径。
首先,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是实现法律程序正义和公正审判的核心。
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能够维护司法权力的独立性,防止政治干预和法外施权的发生。
在这样的体系下,法官和法庭能够自主地运作,依法审判,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干扰。
此外,建立并完善监督体系也至关重要,以确保司法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监督机构的设立,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工作中出现的不公正、不合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权益。
其次,推动司法公正需要加强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才能保证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公正、廉洁。
因此,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专业人才的素质尤为重要。
同时,要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强调职业道德的培养,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处罚机制,确保司法人员履行职责时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真实客观地审理案件。
再次,建设信息化的司法系统和透明的审判程序也有助于实现公正审判。
信息化的司法系统能够提高审判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为因素对审判结果的影响。
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案件流程可以更好地记录,全程可视化,避免信息丢失和篡改的风险。
此外,在审判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也是重要的一环。
可以通过社会公众观看庭审录像或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提高司法透明度,降低舆论压力对审判结果的影响。
此外,加强国际合作也是推动法律程序正义和公正审判的实现路径之一。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存在差异,通过对接和交流,可以借鉴各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自身司法水平。
国际间的合作还可以加强对逃犯追捕、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国际刑法的适用和执行效果。
最后,公众参与也是实现法律程序正义和公正审判的路径之一。
法律与社会公正的实现路径
法律与社会公正的实现路径在当今社会,法律的作用和地位变得愈发重要。
法律不仅要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更要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
然而,要实现社会公正并非易事,需要探索合适的路径。
本文将探讨法律与社会公正的实现路径,具体从法律制度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司法公正等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法律制度建设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
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是确保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国家立法机关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适用性。
同时,建立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及时调整和补充法律,以适应社会变化和人民需求的不断变化。
此外,法律执行的严密性也至关重要。
要加强法律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法律落实到位,防止执行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其次,法治宣传教育成为推动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通过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公正。
学校应在教育教学中注重法律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平台传播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
政府部门可以举办法律讲座、培训班等活动,提升民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了解。
另外,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不可或缺的环节。
司法机关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确保审判的公正、公平和公正。
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独立,减少外部干预,防止司法腐败。
此外,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的司法监督机制,让民众对司法行为有监督和申诉的渠道。
通过改革和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公正的效果。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实现社会公正还需要多方合作和共同努力。
市场的规范化、社会的公平与包容等因素都影响着社会公正的实现。
政府应加强管理和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市场操纵和垄断行为。
同时,加强社会福利建设,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减少贫富差距。
此外,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鼓励公民社会的发展,形成多元参与的格局,为社会公正的实现提供更多的路径和动力。
法律与道德历史法学派与哲理法学派的视角
法律与道德历史法学派与哲理法学派的视角一、本文概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学领域中备受争议的话题。
在历史法学派与哲理法学派的不同视角下,这一关系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解读和诠释。
本文旨在探讨这两个学派对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解,并分析其背后的历史、哲学和社会背景。
通过对两者的比较和对比,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法律与道德在不同理论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以及它们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历史法学派强调法律与历史的紧密联系,认为法律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其形成和变迁受到社会、文化、政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这一学派注重法律的实际效果和社会适应性,认为法律应该与社会的道德观念相一致,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而哲理法学派则更加注重法律的逻辑和理性,强调法律应该基于普遍的道德原理和正义观念来构建。
这一学派认为,法律的目的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实现人类的自由和平等。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这两个学派的代表人物、理论观点、研究方法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通过对比它们的异同点,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它们在不同理论体系中的价值和作用。
本文还将探讨这两个学派在现代法律实践中的影响和应用,以期为现代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历史法学派视角下的法律与道德在历史法学派的视角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被赋予了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积淀。
历史法学派强调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演变都深受特定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也必然受到历史的塑造。
历史法学派认为,法律不仅是规则的总和,更是历史的产物,是历史进程中各种社会力量的交织和博弈的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道德作为社会共识和伦理规范的体现,对法律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的变迁都会在法律中得到反映。
历史法学派还强调法律与道德的互动关系。
一方面,法律通过规范行为、调整社会关系,为道德的践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道德作为社会生活的精神支柱,为法律提供了价值导向和伦理支撑。
法律道德向度论文
法律的道德向度研究【摘要】法律是正义的道德,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
法律从制定到实施无不遵循秩序、效益和正义的道德取向。
道德价值是立法的基石和精神导引,进行法律的道德向度研究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制度文明建设。
本文探索了法律道德向度的实现路径,提出了重视道德规范,加快道德规范法律进程的基本观点。
【关键词】法律;道德;价值;向度一、法律的道德价值法律的道德价值指通过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来维护社会道德。
此外,也是处理法律关系时,用道德精神对各种法律现象加以评判。
法律的道德价值超越了一般道德价值仅,成为道德价值评判的一种标准。
从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上看,具有全面性、多维性,道德价值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之一,但并非全部。
如果对法律的道德价值进行深入剖析,必须对入法律道德核心做具体探讨。
法律外在道德价值,也称为工具性道德价值,特指法律确认和吸收道德原则,包含一定的道德理想。
如果法律失去基本的道义标准,就不可能成为“良法”。
法律内在道德价值,也称为道德目的性价值,是法律自身的合理性标准。
可见,法律的外在道德价值可以理解为实质的正义;法律的内在道德价值可以理解为形式正义。
法律的道德价值的存在形式可能以观念形式存在,也能够以理论的形式存在。
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可以肯定法律规定都是道德价值指引下制定形成的,都具有特定的道德依据和追求。
二、法律制定实施需要遵循道德原则立法是社会权利义务资源的配置活动,如何使社会资源合理有序地配置,立法者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公正的正义原则,舍弃了这一原则的立法将会成为立法者偏私的不等程式,量重的一边、利多的一方总是站着社会的特权者。
因此,任何社会的立法者总标榜立法的公正正义原则,尽管有时是自欺欺人。
除此,立法者借助立法实现道德的法律化,从而将本阶级的道德标准、道德理想渗透于立法之中,以此获得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守,并由此演化为一种社会的共同道德理想。
法实施中执法者的执法活动亦无不受执法者个人、阶层、阶级的自身道德观念、道德价值的影响,法对主体行为的评断总会在法律标准之中揉进道德的情感,那种完全独立于道德标准的法律规则是不可能存在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发展的新路径。
这一道路的核心要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即党的领导下的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1.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主导作用,将党的政治统领与法治统领有机结合,确保法治工作与党的工作相互促进。
2. 坚持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保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公正司法,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的有机统一。
4.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国家全面进入法治轨道。
5.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并以法律为保障,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和发展的新路径,对于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人权保障的法律与道德原则及其实现路径
人权保障的法律与道德原则及其实现路径人权保障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准则。
法律与道德原则是确保人权得到有效保障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机制。
本文将探讨人权保障的法律与道德原则,并探讨实现人权保障的路径。
一、人权保障的法律原则法律是社会行为的规范,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确保人权的保障。
以下是人权保障的法律原则: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现代人权法的基石。
根据平等原则,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和非歧视的权利。
平等原则旨在保护个人免受歧视和不平等对待,并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有自由、尊严和权利。
2.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确保人权得到保障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治原则要求国家依法行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权保障需要依靠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人权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实现。
3.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人权保障的核心之一。
自由原则确保每个人都有言论、信仰、结社等自由,同时也保护个人的隐私和人身自由。
自由原则保证了人类基本的尊严和权利。
4. 参与原则参与原则强调每个人参与和决定与其息息相关的事务的权利。
这一原则保证了人们的参与和意见被充分听取,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合理性,从而保障人权的实现。
二、人权保障的道德原则除了法律原则,道德原则也对人权的保障起到重要作用。
以下是人权保障的道德原则:1. 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尊严是保障人权的基本道德原则之一。
每个人都应被视为独立的个体,应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
尊重人的尊严意味着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并且尊重他人的不同观点和生活方式。
2. 关爱他人关爱他人是实现人权保障的道德原则。
社会应该关注那些身处困境的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通过关心弱势群体,社会可以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的人权和福利。
3. 公正与公平公正与公平是保障人权的道德原则之一。
社会应该建立公正和公平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有基本的人权和机会。
公正与公平是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基础,也是人权保障的关键。
4. 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实现人权保障的道德原则之一。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及其实现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及其实现路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迫切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等方面,实现路径如下。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需要确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的路径之一是完善宪法制度,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制定和公布的最高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加强宪法的实施和全面有效的监督。
宪法的修改和完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及时进行宪法的修正和完善,使宪法不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需要。
需要形成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实施法治化监管。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了法律体系,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实现权力约束和公正司法。
要完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制度,依法行使职权、执行公共管理、公正执法。
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公正,依法审判,权威公正,在程序保障和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方面,不断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还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范和纠正执法不当和司法不公。
全面依法治国还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包括建设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道德等方面。
要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培养全民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的法治素养,使全体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学习法律、守法用法、知法守法。
要同时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的社会风尚,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
还需要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推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处理社会矛盾。
加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等社会机构的法治建设,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服务社会;加强社会矛盾的调解、化解和处理,引导社会各方面依法行事,协议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及实现路径
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及实现路径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及实现路径引言在新时代的社会背景下,伴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演进,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愈发凸显。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并提出实现路径,以期能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主题。
一、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1. 为法律公正持续努力在新时代,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其核心价值在于为法律公正不断努力。
律师在代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应坚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
2. 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律师作为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捍卫者,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
律师应在法律框架下与各方进行平等对话,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保障被告的辩护权利,并维护公民的人权和社会正义。
3. 遵循法律倫理规范律师作为法律从业者,其核心价值在于遵循法律伦理规范。
律师应尊重法律底线,不得以非法手段为当事人谋取利益,始终坚持法律正义和道德原则,以此保障法律执业的合法性和职业伦理的廉洁性。
二、实现路径1. 弘扬法治精神要实现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首先需要弘扬法治精神。
律师应在法律教育中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职业素质。
律师还应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尊重,共同推动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
2. 严格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律师应具备廉洁从业的意识,坚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律师还应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诚信意识和道德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职业伦理的实现。
3. 强化职业培训与规范管理为了实现新时代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需要加强职业培训与规范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律师团队的培养和管理,着重培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专业知识。
律师行业应建立健全的评价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律师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律师职业伦理的全面提升。
法治文化理念
法治文化理念在当代社会,法治文化理念已经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它不仅是法律制度的灵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本文将从法治文化理念的内涵、历史渊源、现实意义以及实践路径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一、法治文化理念的基本内涵法治文化理念是法治精神与文化传统的有机结合,它强调法律的至上地位、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平衡以及法律信仰的普遍确立。
具体而言,法治文化理念包含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1. 法律至上:法治文化理念首先强调法律的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它要求法律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3. 权力制约:法治文化理念强调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通过法律手段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 权利保障:法治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通过法律制度确保人民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5. 法律信仰:法治文化理念倡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法律成为人们内心的信仰和行为的准则。
二、法治文化理念的历史渊源法治文化理念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在西方,法治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自然法理论,经过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们的进一步阐发,逐渐形成了现代法治文化的基础。
在中国,法治思想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学说,到近代以来的西方法治思想的引入和传播,都为当代中国法治文化理念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三、法治文化理念的现实意义在当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法治文化理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文化理念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通过法治文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可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路径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 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依法治国,即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这一理念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全面依法治国,使法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本方式。
2. 中国共产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核心地位。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3. 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倡导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结合。
法治既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建设中的体现和落实。
4.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法治与德治的相互结合。
法治与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既要依靠法治手段来规范社会行为,又要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
5. 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
这包括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和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效果性,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6.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强调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官和检察官队伍建设,深化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路径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倡导依法治国,将法治与德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不断完善法治体系,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
这一理念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时代德法共治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德法共治的现实意义一、德法共治的理论内涵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两种模式,“德治”和“法治”分别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在相辅相成中维持社会稳定与国家运行。
换言之,“德治”和“法治”虽概念有所区别,但更多是功能互补,共同形成德法共治的全新局面。
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讲,“德治”是通过道德形成一定范围的约束,从而实现教化功能,进一步調节人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行为规范,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这是一种依靠民族观念、文化传统、社会舆论来发挥教育和协调作用的软性制约,具有典型的非强制性的特征。
与之相反,“法治”是依靠法治精神的强制性约束,与人治相对。
以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则来规范人的行为,处理人际关系问题,蕴含着公平、公正等法律理念。
在当今中国,“德治”和“法治”在概念与结构层面仍有显著区别,二者所调节的范围存在一定的界限,进而产生互补效应,成为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就是德法共治的理论来源,也是逻辑起点。
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整体语境下,德法共治成为中国特色的治国方案。
只有紧密依靠我国的发展国情,在国家治理中摒弃单一极端的“德治观”“法治观”,坚持二者协调统一,注重二者内部的逻辑结合。
既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强制力,以其特有的威慑作用做好最后的防线;又要重视“德治”对人民意志的体现,发挥思想层面的教化作用,以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支撑法治建设,让“德治”和“法治”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协同前进,相得益彰。
二、德法共治的时代价值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的科学总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党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对我党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于此,我们要深刻批判以往具有工具属性的“德治观”“法治观”,并对前人治理思想予以继承,进行创造性转化。
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到“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理政新思想。
德法共治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进行的深刻总结,体现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国新方略。
道法教材中德育内容建构的逻辑向度及价值实现
道法教材中德育内容建构的逻辑向度及价值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
2019年,《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建设内容,要求“发挥学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作用,将思想品德作为学生核心素养,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融入到各学科教育中”。
《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了“道德与法治”(下称“道法”)课程,并系统规定了各段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学习方式。
2023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3年版)》明确了课程目标要实现的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等五大核心素养框架。
该框架关涉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任务,旨在从教材层面寻找公民道德建设的教育基点,顺应了“将公民道德建设内容和要求体现到教材体系中”的要求。
基于该框架,可以发现道法教材中德育内容的呈现样态和组织编排体现一定的生活逻辑、关系逻辑和价值逻辑。
01一、彰显从“基于生活”“引领生活”到“提升生活”的生活逻辑道德养成植根于儿童现实生活并发生在生活情境中,与个人实际生活真实“牵涉”。
因此,道法教材中德育内容的生活逻辑就是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基础,关照儿童的“生活经验”与周遭的“生活事件”。
1生活逻辑的呈现样态。
儿童的道德发展往往依附于具体的生活事件并发生在日常生活情境中。
道法教材延续了“以儿童的社会生活为主线”和“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来源”的理念,建构了三类生活事件:其一是时间性生活事件。
如“我们的节假日”,按照时间秩序分别对应了儿童的假期、周末、中秋节、国庆节和除夕等重要节日。
其二为空间性生活事件,教材以学生不断扩展的生活空间为主线,呈现出其在不同空间里所遇到的生活事件及其相互转换。
围绕家庭生活、习惯养成、邻里互助等内容,构建了家庭空间中的生活事件,如“家中的安全与健康”“我爱我家”等单元。
围绕公共设施使用、自然环境保护、公共生活秩序维持等内容,构建了社会公共空间中的生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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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东北林业大学毕 业 论 文论文题目:法律的道德价值及其实现路径学生:程明指导教师:马洪亮教授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专业年级:法学2014年6月法律的道德价值及其实现路径摘要本文通过对法律道德价值问题的分析和梳理,深入到法律价值的内部,从外在和内在两方面揭示了法律道德价值的基本内涵,并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代写党校法律系毕业论文等方面揭示了实现法律道德价值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法律道德价值The moral value of law and its realizationThrough analyzing and sorting out the legal issues of moral values and legal value of deep intothe interior, from internal and external aspects reveal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the moral valueof law, and from the aspects of legislation, law enforcement, judicial and law-abiding on behalf ofParty School of legal department graduation thesis reveals the basic path to achieve the moralvalue of the law.Keywords :legal moral values目录摘要Abstract绪论一、法律道德价值的学理论争1.1价值是法律的生命,道德价值则是法律的命内核1.2法律是圣王用以统治和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和手段1.3法律和正义、道德、价值等没有任何关系二、法律产生道德价值的基本内涵2.1法律和道德究竟存在怎样的互动关系2.2法律最能体现和保障社会公正、正义等基本道德义务2.3是实现法律实质的道德价值目标的制度保障三、法律道德价值的实现路径3.1立法是实现法律道德价值的主要路径3.2执法是享有行政权的行政主体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3.3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法律的道德价值及其实现路径法的价值,是法的灵魂和根基所在,而法的道德价值则更是现代社会的法得以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精神源头。
在现代民主政治社会条件下,为了不使法律成为暴政的工具,人格化的法律,应当有自己的价值追求,其核心则是对道德价值的追求。
传统中国社会法的道德价值的认识仅仅局限在工具层面,忽视或者无视从法的元价值层面来揭示法的道德价值。
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宏伟蓝图的今天,重新审视这一重要的法哲学问题,并努力寻求其实现的主要路径,意义十分重大。
一、法律道德价值的学理论争价值是法律的生命,道德价值则是法律的命内核。
法律价值以及法律的道德价值历来是各国思想家关注的中心,围绕它的论争绵绵不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中国党校法律毕业论文传统社会的法律价值观具有极端的现实致用的特征,把统治阶级道德价值追求法律化、刑法化,把法律的价值仅仅归结为工具性价值,这种工具性价值的内容也仅仅是实现统治阶级的道德主张而已。
在这一方面,先秦生而有欲,且物质资料匮乏,故争斗无止,这就需要“圣人”“王者”发宪布律,以此“定分止争”、“兴功惧暴”;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是治理那些“好利恶害”的人的最有效的统治方法,主张“以刑去刑”。
所以,法律是圣王用以统治和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和手段。
墨家(主要是墨子)则对法律工具论作了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的论证,认为法是适应圣王“一统天下之义”的需要而产生的。
对传统中国社会影响最深刻的儒家,仍然遵循圣人立法的思路,认为人类“群而无分”,“必起纷争”,故需要明分使群”,中央党校法律毕业论文其办法是“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道之也,使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1]。
总之,中国传统社会主张的是典型的工具论法律价值观。
中国传统社会的“法治”是人治下的法治,是泛道德主义,法律仅仅被作为支持和配合推行封建伦理道德的工09江苏社会科学具,忽视了对法自身的价值理想的构造和思考。
这种工具论的法律价值观的传统以及全体民众对它的普遍认同,最适于专制统治的需要。
当然,这并不是说它没有价值追求,也不是说它不内含道德价值,而是说它的唯一追求就是“工具至上”,道德也是工具,都是为君权、王权统治服务的。
由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律思想是儒家思想占绝对主导地位,所以,儒家的“纲常名教”为主体的伦理道德纷纷入律,甚至直接成为定罪量刑的指导原则和依据。
自宋以后,则登峰造极,开始“以礼杀人”。
在传统中国社会,法律从来没有被统治者真正尊重过。
一切以统治者的统治需要来取舍。
这一切就决定了中国传统的法律价值观没有也不可能形成“恶法非法”的观念,没有也不可能出现追求法的自身独立价值的批判法学流派。
西方思想家在法律的道德价值问题上,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具有法律道德价值至上倾向的自然法学派和主张法律道德价值虚无主义的分析实证学。
早在二干多年前,古希腊的柏拉图认为,“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正义就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2]。
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把不正义之人改造为正义之人。
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也主张守法是人的道德责任,法律的制定必须着眼于德和善。
亚多德曾说:“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城邦人民都能进行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3]。
在他们看来,正义、善、美德作为自然的东西,是法应有的特质。
斯多葛学派则认为,道德是法律的存在依据和评价标准。
自然法是自然万物的理性法则,其实质是道德法则。
到了当代的自然法学派,其内容和形式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变,其内容也更加丰富,但它的核心仍然是“法律应以道德为基础和依据”,而且其观点更加直接、鲜明。
但是,由于作为自然法基础的自然、理性、正义、平等,仅仅是一组超越时空的永恒抽象的道德规则,因此,这就必然带来其自身理论不可读解的困惑。
然而,若撇开自然法理论的绝对性、抽象性等缺陷,同样能从中获得关于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有益启迪。
与自然法学派相对立的是分析实证法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奥斯丁最早提出了法的道德价值虚无主义的主张。
虽然他已认识到,在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上,法律的发展必然受到道德的影响,但他坚持认为在法律和道德之间不存在必要或概念上的联系,并且说,把法律与道德混淆的趋势是产生“莫名其妙的术语,隐晦无知和困惑的一种最丰富的来源。
”[4]因此,奥斯丁主张尽管在道德上是十分邪恶的法律,只要以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布,就仍然有效。
这就是著名的“恶法亦法”的观点,开创了西方法文明发展史上法道德价值虚无主义之先河。
而主张“纯粹法学”的凯尔森则认为法学只研究“实际是这样的法律”,法律是“人类行为的一种秩序”和“社会组织的特定技术”[5],法律和正义、道德、价值等没有任何关系,法律应摆脱任何主观的价值判断。
法律作为作为行为规范,只讲合法性而不讲正当性。
应该说,分析实证学虽然看到了法律有相对独立的一面,但是它把相对夸大为绝对,特别是其主张“恶法亦法”,也就无法避免在逻辑上推演出法律专制主义的荒谬结论。
必须指出的是,分析实证法学的法律道德价值虚无主义倾向,与中国传统的法律工具论轻视或说忽视法律自身的道德价值思想是有所区别的。
西方社会主张法律的道德价值虚无是因为法律的道德价值已经存在于实在法当中,因此法学研究无须再关心道德问题;或者是因为要保持作为“科学”的法学的“纯粹性”和“客观性”,主张将道德价值问题交由诸如伦理学等其他学科关注和研究。
而中国传统的法律价值思想仅仅考虑和关注法律的道德工具价值。
二、法律产生道德价值的基本内涵前人对法律和道德关系以及法律道德价值的自觉探索和认识,是数千年来人类理性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则指导下,揭示法律和道德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机理以及法道德价值的思想基础。
那么法律和道德究竟存在怎样的互动关系呢?这是我们回答法律的道德价值必须思考的问题。
人类社会是一个具有多层次结构的、通过内在矛盾的不断解决而发展着的、并且在自我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功能的有机系统。
人类社会必须建立相应的生存规则体系,才能满足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的一般需要。
原始社会的人们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平等友爱。
因此,他们的生存规则就是风俗习惯。
这些生存规则理性地表达了原始状态下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公正和正义进入文明社会时代,由于经济利益的根本对立导致尖锐的社会冲突,仅靠风俗习惯是不能阻却破坏原始生存规则所内含的公10法学研究正和正义规则的行为的,便需要能够把尖锐的阶级冲突控制在秩序范围内的新的生存规则来弥补其不足,这个规则就是法律。
因此,正是体现和保障维持社会存在的公正、正义的基本道德义务,呼唤和导致了法律的生成和发展,这也成为法律与生俱来的使命。
当然,从来不存在抽象的超阶级的道德正义和公正,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正义感,在一切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正义感,是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得到确认的正义感。
所以,“实然法”与“应然法”总是存在差距甚至背离。
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而象分析实证法学那样否认法律所内含的道德价值,否认法律和道德之间互动作用。
从道德作用于法律来看,道德不仅是法律存在的依据和根基,而且还是法律改革和发展、不断从“实然法”趋近于“应然法”的源头活水,道德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并贯穿于法律运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甚至于能弥补法律调整的空白。
从法律作用于道德来看,由于其独具的明确性、普遍性和国家强制等品格,所以,法律最能体现和保障社会公正、正义等基本道德义务,尤其是对于那些丧失道德自觉和道德良心的人,只有依靠法律。
由此,我们获得这样一个结论:法律的道德价值就是法律所内含的道德理想和法律对实现一般道德理想的功。
在社会的道德价值系统中,法律的道德价值因其具备内在和外在的普遍强制性,超越了一般道德价值仅有的内在强制性,而于主导地位,并成为其他道德价值评判的标准。
在法律的价值系统中,从其内容和结构来看,法律的价值具有多维性、全面性,道德价值仅仅是法律的核心价值追求,而不是法律价值的全部。
法律体现道德,但不能体现道德的全部。
所以,我们既不赞成分析实证法学完全否认法律的道德价值的主张,也不完全赞成自然法学派把法律的道德价值与法律价值完全等同的看法。
虽然法律可以被视为道德得以实现的外在形式,道德可以被视为法律所追求的主要内容,但法律还体现道德以外的多方面的价值追求,还包括人们对一定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对社会关系的体验和总结。
要对法律道德价值作进一步剖析,还必须深入到法律道德价值内部作具体探讨。
法律道德价值是其外在道德价值和内在道德价值的总和。
所谓外在道德价值,又可称为法律的工具性道德价值,是指法律总要确认和吸收道德原则,追求一定的道德目标的实现,内含着一定的道德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