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源a 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 - 巨潮资讯网
华能收购深能源:电力市场化重组序幕拉开
华能收购深能源:电力市场化重组序幕拉开新年伊始,华能国际斥资23.9亿、收购深圳能源25%股权的重大购并格外引人注目。
据说,早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华能公司就曾经对深圳能源集团的妈湾电力公司一见钟情。
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这场“联姻”往后推了十几年。
其实在“好事多磨,终成眷属”的背后,华能国际收购深圳能源的股份有其更深刻的背景和意义。
首先,从深圳市政府来说,自2002年下半年宣布对外公开转让电力、水务、公交、燃气及食品五大基础产业的股份以来,这是第一笔成交。
而这件事的发生又恰恰是在党的十六大报告创造性的提出要在三个层次上建立新的三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重大改革理论提出之后,人们对于如何建立国资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运作机制尚不清晰的背景下完成的。
这次收购是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的增量扩股和存量转让并举的模式,这使得在研究这一案例时更加寓意深刻。
在转让的25%的股份中,只有10%约9.56亿元是增资扩股,其引入资金用于深能源集团的自身发展。
另15%则由深能源集团的大股东,即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向华能国际转让。
而这一转让的收入高达14.34亿元。
这一运作方式无疑开拓了深圳市政府对其基础产业进行投资建设后,再通过存量股份转让增值回收原始投入的一个完整资本运作的周期。
这不仅使深圳市政府在这一资本回收后再投入新的领域提供了资金保证,更重要的是在当前的国资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上大胆创新,开辟了国有资本转让收入形成深圳市政府第二财政收入的事实,壮大了地方政府的财力。
其次,从华能集团的角度来说,华能国际这次之所以选中深能集团,绝非偶然之举。
实际上,这是中国近年来引人注目的电力体制改革导致的国家电力公司被肢解,形成五大发电集团之后的一次重大举动。
以拆分国电公司为标志的电力改革,必将导致五大电源集团激烈竞争的格局。
因此,谁先能起步占住先机,谁将在未来的电力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
目前五大电力集团在挂牌之初,都在考虑如何通过购并国电系统外的电源企业扩张势力,规模扩大的背后实际是占领半开放的电力市场。
【VIP专享】深能源a 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 - 巨潮资讯网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中国·深圳2006年12月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2006年12月14日在深圳市签订:甲方: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法定代表人:杨海贤乙方: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35-36、38-41层法定代表人:高自民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为120249.53万股。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投资开发;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作为甲方的发起人股东,现持有甲方603,590,830股股份,占甲方总股本的50.19%的股份。
乙方除拥有甲方上述股份外,还拥有多家从事各种常规能源或新能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公司的股权。
2、为解决甲乙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解决甲乙双方存在的管理架构重叠,完善甲方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甲方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地位,甲方拟通过向乙方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乙方的资产。
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次甲方向乙方发行股票收购乙方的股权及其他资产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第一条释义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以下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确定的含义:本协议: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日期签署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深能源/甲方:指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能源集团/乙方: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资产:指能源集团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能源集团持有的深能源的50.19%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少数目前尚未明确产权的非主业房产除外);上述“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总计为65%,其中能源集团直接持有40%、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25%;上述“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总计为26.08%,其中,能源集团直接持有10.8%、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5.28%。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深证上〔2024〕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的通知深证上〔2024〕24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息披露业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8年5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深证上〔2018〕20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3月29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定期报告披露,适用本指引。
本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指引所称定期报告,包括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年度托管报告。
第三条资产支持证券在本所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本所规定、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和所作出的承诺,及时、公平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增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监管银行等其他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参与人应当积极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及时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收购股权合同范本。
本收购股权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丙方,(公司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拟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股权,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
1.1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公司名称)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购买该股权。
1.2 股权转让价格为(金额),甲方应在(日期)前支付全部款项给乙方。
1.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协助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并保证转让的股权系其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限制性约定或第三方权利。
第二条披露义务。
2.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天数)内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法律纠纷等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保密义务。
3.1 各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2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继续有效,直至相关机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获得对方书面同意为止。
第四条其他条款。
4.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范本专家的披露函。
尊敬的甲方:根据双方签订的收购股权合同,乙方在此披露丙方的相关信息如下:1. 丙方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 丙方的经营状况,包括主要业务、市场份额、竞争优势等;3. 丙方的法律纠纷情况,包括涉诉案件、仲裁事项、行政处罚等。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深证上〔2024〕342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2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加强重组上市监管力度,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申请实施重组上市,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尚未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后的规则;已经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规则。
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证上〔2023〕9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一、背景介绍在公司业务拓展或重组时,收购股权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需签署一份收购股权合同。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收购股权合同范本,以及收购方向被收购方提供的披露函的示例。
二、收购股权合同范本收购股权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日期:[签署日期]甲方(收购方):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甲方电子邮箱]乙方(被收购方):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乙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1. 出售股权条款1.1 乙方同意出售所有股权给甲方,股权比例为[出售股权比例]。
1.2 乙方须在合同签署后[出售股权比例]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1.3 甲方在股权过户完成后,应及时支付全部出售价款给乙方。
2. 交易对价与支付方式2.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的总交易对价为[总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如下:•[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2]2.2 支付方式中涉及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甲方账户信息:–开户行:[甲方开户行]–账户名:[甲方账户名]–账号:[甲方账号]•乙方账户信息:–开户行:[乙方开户行]–账户名:[乙方账户名]–账号:[乙方账号]3. 保证与承诺3.1 甲方保证其出资资金来源合法,无任何违法行为。
3.2 甲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或危害第三方利益。
3.3 乙方保证其所出售股权没有任何限制、赋予第三方的权益或权力。
4. 终止合同4.1 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催告后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2 对于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金。
5. 争议解决5.1 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收购股权合同模板及披露函
收购股权合同模板及披露函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收购股权合同模板及披露函甲方(收购方):乙方(被收购方):鉴于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甲方愿意收购乙方部分股权,并且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股权收购1.1 甲方同意收购乙方持有的 __% 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__ 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1.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
第二条 收购价款的支付2.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__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的 __%。
2.2 剩余的收购价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__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第三条 股权转让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__ 个工作日内,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将相关文件和资料交付给甲方。
3.2 乙方应保证其转让给甲方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负担。
第四条 披露与陈述4.1 乙方应对其股权及相关事项向甲方进行全面、真实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来源、权利状态、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
4.2 乙方应对其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5.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收购价款不予退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6.2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收购价款的 __%。
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甲方(收购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让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名称]的股权,乙方愿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名称]的股权出售给甲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收购1.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名称]的[股权比例]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为人民币[收购价格]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款期限]日内,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的[首付款比例]作为首付款;余额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尾款期限]日内支付。
二、股权变更登记1. 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变更登记期限]日内,共同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费用由[费用承担方]承担。
三、陈述与保证1. 甲方陈述与保证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或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会与其承担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产生冲突。
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收购价款。
2. 乙方陈述与保证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乙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名称]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深圳能源》word版
000027深圳能源
公司简介: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第一只公众事业股,也是全国电力行业第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公司主要经营电力建设和各种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生产和购销业务,并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生产有关的运输、港口、码头、仓储等业务.先后投资建设了月亮湾电厂(34万千瓦)、妈湾发电总厂(6*30万千瓦)、东莞樟洋电厂(36万千瓦)和惠州丰达电厂(36万千瓦)等电厂,总装机容量接近300万千瓦.07年8月15日公司定向增发10亿股,募集资金76亿元,其中,深能源集团以拥有的股权和资产认购8亿股,华能国际以现金认购2亿股.增发完成后,公司规模迅速扩张,权益装机容量将从153万千瓦增加到415.57万千瓦,增长1.71倍,总装机容量达到573.7万千瓦。
中长线投资指南:3.8元以下可以考虑买入,当股价低于3.5元时坚决买入。
近5年的股价底部支撑为3.2元。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深交所协议回购 拓展备注
深交所协议回购拓展备注
深交所协议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以自有资金或自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
这种回购行为通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审批,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回购的股份可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减少股本、提高每股收益等目的。
深交所协议回购的拓展备注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目的和动机,说明公司进行协议回购的目的和动机,例如是否是为了提高股东价值,稳定股价,或者用于员工激励等。
2. 回购数量和金额,说明拟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及回购的时间表和计划。
3. 资金来源,说明回购资金的来源,例如是否是利用自有资金还是借款等。
4. 影响和风险,分析协议回购对公司财务状况、股东权益和股价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5. 法律法规遵从,强调公司进行协议回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6.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说明协议回购在公司整体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之,深交所协议回购的拓展备注应该全面、清晰地阐述公司进行协议回购的背景、目的、计划和影响,以及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契合程度。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德正信综评报字[2012]第037号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报告日:2012年8月17日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SHENZHEN DEZHENGXIN APPRAISAL CO.,LTD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深国投广场写字楼1栋2楼2F,Office Tower 1,SZITIC Square, 69 Nonglin Road, Futian District,Shenzhen, China 电话(Tel):+86755-8225 6316 传真(Fax):+86755-8235 5030 直线(Dir):+8225 6682-3138 邮政编码(Postcode):518040 Email: savc@目录第一册、评估报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声明 (1)评估报告摘要 (1)评估报告 (1)一、委托方概况 (1)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三、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1)四、评估目的 (3)五、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3)六、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4)七、评估基准日 (4)八、评估依据 (5)九、评估方法 (6)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7)十一、评估前提条件 (7)十二、评估结论 (9)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9)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0)十五、评估报告日 (11)报告附件附件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附件二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附件三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附件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附件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附件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附件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附件九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附件十评估业务约定书第二册、评估说明第一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第二部分、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第三部分、评估范围和资产清查情况的说明第四部分、评估技术说明第五部分、评估结论及其分析第三册、评估明细表表格名称表格编号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元)表1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表2流动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表3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表3-1-2 非流动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表4长期股权投资清查评估明细表表4-4流动负债清查评估汇总表表5应交税费清查评估明细表表5-7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声明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受贵公司委托,本公司对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吸收合并事宜所涉及的贵公司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认真的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评估报告书。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甲方(收购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出让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持有的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1.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2.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购买上述股权。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___)。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的转让款作为定金。
3. 余款应在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条股权交割1. 乙方应在收到定金后____个工作日内启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2. 双方应共同配合,确保股权转让手续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保证与承诺1. 乙方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为其合法持有,无任何权属争议。
2. 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款,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能按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应按转让款的每日万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披露函[公司名称][地址][日期]尊敬的[接收方名称]:本函旨在披露关于[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股权收购交易的相关信息。
根据双方签订的收购股权合同,甲方将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名称]的[股权比例]%股权。
本次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下:1. 交易价格: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金额]元(¥___)。
2. 支付方式:甲方将在合同签订后[时间期限]内支付[百分比]%的转让款作为定金,余款将在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时间期限]内支付。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能香港股权整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4-015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能香港股权整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鉴于公司的海外投资战略,为保证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公司拟对境外全资子公司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香港)的股权进行整合,拟协议收购境外全资子公司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以下简称:Newton 公司)持有的深能香港全部股份,收购价格为303,714,604港元。
上述事项已经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国家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深能香港的基本情况注册日期:2010年10月21日商业登记证号:53145578-000-10-13-6法定股本:3,880万美元已发行股本:3,880万美元注册地址:Suite 1101-2, Great Eagle,23 Harbour Road, Wanchai,Hong Kong股东情况:Newton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金额:港币元三、境外股权整合方案(一)本公司协议收购Newton公司持有的深能香港的全部股份,深能香港将成为本公司全资的境外投资平台公司。
(二)本次协议收购的基准日确定为2013年12月31日,深能香港的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21,795,444.00港元,在本次股权收购合同签署生效前,由深能香港向Newton公司派发股息2.2亿港元,本次协议收购价格为深能香港201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数523,714,604港元减去深能香港向Newton公司派发的股息数额2.2亿港元,即协议收购价格为303,714,604港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1.05
•【文号】证监许可[2013]17号
•【施行日期】2013.01.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公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7号)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的吸收合并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及新增1,684,644,423股股份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月5日。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合同编号:_______收购股权合同甲方(以下简称“收购方”):公司名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出售方”):公司名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收购乙方持有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股权转让1.1 出售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以下简称“股权”)出售给收购方。
1.2 股权的具体比例为_______。
1.3 股权转让的价格为_______。
1.4 股权转让的方式为_______。
第二条付款方式2.1 收购方应在_______之前向出售方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项。
2.2 付款方式为_______。
2.3 若收购方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应向出售方支付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3.1 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收购方成为股权的合法持有人,享有相应的权益。
3.2 出售方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不再享有股权所带来的任何权益。
3.3 双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本合同及相关交易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除非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4.2 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可根据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以进一步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
第五条不可抗力5.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2 不可抗力指的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能源收购反向并购合同范本
能源收购反向并购合同范本一、前言鉴于:A. 收购方是一家专业从事能源投资与管理的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实力。
B. 被收购方是一家拥有稳定能源供应渠道和客户基础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C. 收购方拟通过反向并购的方式,收购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实现对其能源业务的整合和发展。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二、定义与解释1. 收购价格:指收购方为购买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股权所支付的对价。
2. 交割日:指本合同规定的完成股权交割的日期。
3. 反向并购:指收购方通过购买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股权,使被收购方成为收购方子公司或合并入收购方的法律行为。
三、股权转让1. 被收购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收购方。
2. 收购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购买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股权。
3. 股权转让的具体数量、价格及支付方式等事项,由双方在附件中另行约定。
四、支付方式1. 收购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被收购方支付收购价格。
2.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等,具体方式由双方在附件中约定。
五、交割1. 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股权交割。
2. 交割日即为收购方支付收购价格的日期。
六、陈述与保证1. 被收购方保证其对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享有完全的权利,且该股权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负担。
2. 收购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完全权利。
七、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_______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考级考证-深交所董秘考试重点及考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0分,共55.0分>1、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内不得转让。
( B )A、半年B、一年C、二年D、三年2、下列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是:( 上市规则第10.1.3-10.1.5条B )A、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它组织B、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控制的企业D、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3、上市公司目前无任何担保,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是(C)A、总经理批准B、董事会批准C、股东大会批准D、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4、上市公司相关证券因市场传闻被临时停牌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停牌提示公告的途径不包括( D )。
A、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C、巨潮资讯网B、交易系统D、和讯网5、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其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万元人民( D )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A、10%,1000C、30%,3000B、30%,100D、50%,5000上市规则9.3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08-049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于2008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二楼三号会议室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08年8月15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七人,谷碧泉副董事长委托贾文心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雷达独立董事委托孙更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详见《关于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8-050>)为实现公司整体上市时的约定,董事会审议:(一)同意本公司按2008年8月15日前30个交易日(2008年7月7日至8月15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B 股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5%分别确定本次转让价格。
(二)同意本公司按每股人民币5.17元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65,106,130股。
(三)同意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按每股港币3.51元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境外间接控股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B股92,123,248股。
(四)同意承继并履行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出的持股限售承诺。
(五)本公司受让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事项获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中国・深圳2006年12月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2006年12月14日在深圳市签订:甲方: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法定代表人:杨海贤乙方: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35-36、38-41层法定代表人:高自民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为120249.53万股。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投资开发;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作为甲方的发起人股东,现持有甲方603,590,830股股份,占甲方总股本的50.19%的股份。
乙方除拥有甲方上述股份外,还拥有多家从事各种常规能源或新能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公司的股权。
2、为解决甲乙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解决甲乙双方存在的管理架构重叠,完善甲方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甲方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地位,甲方拟通过向乙方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乙方的资产。
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次甲方向乙方发行股票收购乙方的股权及其他资产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第一条释义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以下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确定的含义:本协议: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日期签署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深能源/甲方:指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能源集团/乙方: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资产:指能源集团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能源集团持有的深能源的50.19%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少数目前尚未明确产权的非主业房产除外);上述“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总计为65%,其中能源集团直接持有40%、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25%;上述“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总计为26.08%,其中,能源集团直接持有10.8%、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5.28%。
由于能源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全部65%的股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6.08%的股权均不在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范畴,因此,为简化重组操作程序,能源集团持有的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亦不纳入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范畴;新发股份:指深能源根据其于2006年12月4日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决议拟向能源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能源集团拟以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标的资产作为对价认购的8亿股流通A股,该等股份的价格为每股7.6元;本次交易:指本协议项下深能源以新发股份、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亿股流通A股(每股7.6元)所募集的15.2亿元资金以及部分自有资金作为对价向能源集团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评估基准日:指2006年8月31日;签署日:指能源集团及深能源共同签署本协议的日期;交割:指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适当免除,本次交易得以完成;交割日:指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先决条件在当月十五日或之前全部得到满足或被适当免除之日所属当月的第一日;或,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先决条件在当月十五日之后全部得到满足或被适当免除之日所属次月的第一日;交割审计日:指交割日前一个月的最后一日;《资产评估报告》:指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就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编制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深圳国资委: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即人民币元。
第二条标的资产一、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为能源集团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能源集团持有的深能源的50.19%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少数目前尚未明确产权的非主业房产除外)。
上述“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总计为65%,其中能源集团直接持有40%、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25%;上述“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总计为26.08%,其中,能源集团直接持有10.8%、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5.28%。
由于能源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的珠海洪湾深能发电有限公司全部65%的股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6.08%的股权均不在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范畴,因此,能源集团持有的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亦不纳入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范畴。
二、标的资产的范围以《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资产评估明细为准。
三、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收购标的资产;乙方同意将标的资产出售给甲方。
第三条标的资产的收购对价及支付一、作为本次交易的对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收购价款按照下述公式及规定计算:收购价款=基准价款+价款调整数基准价款:指《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的经评估的净资产值762,411.19万元。
价款调整数:指标的资产于交割审计日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值+(-)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日期间资产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折旧、摊销及其他差异。
二、本协议双方同意尽快委托境内会计师就有关价款调整数的事宜于交割日后三个月内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完成专项审计,并出具有关审计报告。
三、甲方应根据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的对价: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标的资产的对价包含以下三个部分:(1)8亿股新发股份。
该等新发股份的价格为每股7.6元,总的价值为60.8亿元;(2)甲方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亿股股份(每股7.6元)募集所得资金15.2亿元;(3)其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收购价款的余额由甲方以现金补足。
2、甲方应按照下述安排向乙方支付对价股份及款项:(1)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甲方适当免除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下述安排向乙方支付对价股份,完成8亿股新发股份登记在乙方名下的发行工作;(2)甲方应在收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认购甲方2亿股新发行的股份的全部15.2亿元的资金后七个工作日,将该等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3)甲方应在本条第二款约定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收购价款。
四、新发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新发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
第四条交割的先决条件一、本次交易应在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甲方适当免除时才开始并进行交割:1、甲方的股东大会及乙方的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事项;2、深圳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并完成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4、中国证监会核准乙方因本次交易所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豁免申请;5、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有关标的资产的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二、本协议双方承诺将尽努力完成及/或促成上述所载的先决条件得以满足。
若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经甲方的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一年之内完成(或由甲方免除),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通知终止本协议,届时本协议即告终止及不再有效,本协议双方于本协议的所有义务将获解除并不负任何责任,但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本协议双方于本协议终止前违约而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交割及相关安排一、在本协议签署之后至交割日之前,如发生任何情形而可能对本次交易或标的资产有重大不利影响时,本协议有关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可能对本次交易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对乙方提起的诉讼、仲裁、调查或其它程序,或任何政府部门发出的可能影响本次交易完成的批文或指示,或任何标的资产的灭失或毁损。
如出现上述情形,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交割。
二、双方应按照下述程序对标的资产进行交割:1、为履行与标的资产的交割相关的手续(特别是有关产权过户、审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应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具体的转让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资产的变更或移交手续。
2、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或实际交接手续。
若标的资产未能在交割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手续,则对于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期办理或补办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本协议确定甲方开始实际控制和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或/及受益权以及基于该等权利而享有和承担的相关全部权利和义务并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文件、档案及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章程、土地使用证书、房屋产权证、业务许可证、财务账册、业务资料、员工资料及所有合同文件等)之日为标的资产交接完毕。
第六条标的资产中的债权债务及正在履行合同或协议的处理一、标的资产中所包含的债权债务的处理(1)双方同意,标的资产中所包含的所有已知债权债务,一并由甲方承接,与之对应的乙方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起立即全部免除。
(2)乙方确认并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对于标的资产中包括的银行债务,乙方已全部与相关债权银行进行了沟通,取得债权银行同意转让的确认;对于标的资产中包括的非银行债务,乙方已尽合理努力进行了通知,取得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同意应无障碍。
如因乙方未取得有关债权人出具的同意债务转移的同意,而导致有关债权人向乙方主张权利,乙方应在履行清偿义务后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债权数额向甲方主张权利,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用等)由乙方承担;(3)乙方确认并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对于标的资产中所包含的乙方作为保证人的抵押、担保或任何其他保证形式的债务,乙方已与所有抵押权人、担保权人或其他保证合同的受益人进行了沟通,取得该等权利人同意转让保证责任的确认。
如因乙方未取得有关权利人出具的同意保证义务转移的同意,而导致有关该等权利人向乙方主张权利,乙方应在履行保证义务后按照本协议确定的保证金额向甲方主张权利,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用等)由乙方承担;(4)乙方确认并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对于标的资产中包括的债权,乙方已尽合理努力通知了相关债务人,在标的资产转移给甲方后,乙方同意随时为甲方出具相关债权转移的通知文件或代甲方主张权利。
如出现债务人向乙方清偿的情形,乙方应在收到相关债务人的清偿款项之日起5日内,将该等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