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交流提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资料一、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本文档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要点,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学会有效维权。
二、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以下基本权益:1.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上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易。
2.个人信息保护权: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不得被他人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
3.商品和服务质量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
4.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5.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和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6.安全权: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使用的服务应保证安全,不得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7.环境健康权:消费者有权生活在良好的环境中,不受污染的侵害。
三、常见消费者维权方式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常见的维权方式:1. 投诉或举报消费者可以将自己遇到的问题通过投诉或举报的方式反映给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2. 请求赔偿当消费者遭受到损失时,可以向经营者请求赔偿。
在合理的范围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司法救济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四、消费者应该注意的问题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 保留相关证据在遇到问题时,消费者应尽量保留相关的购物凭证、合同、发票、照片等证据,以便给自己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
2. 寻求权威机构支持当消费者无法通过投诉或举报解决问题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找律师咨询或请求消费者协会的支持。
3. 了解法律法规消费者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自己的权益和维权的方式,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果与展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说课提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说课提纲
一、学情分析
1.教学对象;
2.学生现状;
3.学生情况
二、教材分析
1.教材选择;
2.教材地位;
3.教材难度
三、教学目标分析
1.知识目标;
2.能力目标;
3.教学重点和难点
四、教法分析
1.讲授法;
2.问题探讨法;
3.案例分析法
五、学法分析
提出:自主、合作、探究
六、教学过程分析
教学理念:坚持并落实学生主体观,改变教师“一言堂”的角色在,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改变学生的学习方法,
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初步构建知识与应用、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相统一的“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
七、教学手段分析
采取多媒体教学,清晰直观,易于操作。
八、板书分析
1.排版;
2.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学习提纲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学习提纲一、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种经济性质、各种类型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的规定也适用于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未经合法登记注册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也要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
(一)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的原则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二)《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消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1、消费者的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宪法和民法通则赋予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
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
人身权的范围,除生命健康权外,还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人身安全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
二是财产安全权。
不仅是指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本身的安全,还包括其他财产的安全。
2、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
其含义主要包括: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期限、保障措施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含义:一是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二是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三是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四是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不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教学提纲

(3)消费者要依法履行义务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1、练就一双“慧眼”活动一:★如何看待五花八门的有奖促销活动?有奖销售的形式:附赠式即买就送、有奖竞猜、抽奖式、低价促销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下列三种有奖销售:一是带有欺骗性的,二是推销质次价高的伪劣产品的,三是单项奖品超过5000元的。
有奖销售的好处是可以让消费者多得实惠。
★你怎样甄别以下非法的有奖销售?*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要求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
(1)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活动二:★你最欣赏哪一类型的广告?说说喜欢它的理由。
略★你会识别广告的真假吗?提示:真广告的广告标题、公司简介、核准机构、招聘职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真实、齐全;假广告的广告篇幅较小、口气大、哗众取宠、内容笼统不具体、不写单位的名称、只留一个电话号码、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等。
(2)如何练就“慧眼”,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①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②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具备这方面的知识,我们就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活动三:★分析商家打折的动机。
有的是为了销售积压产品,回笼资金、推出新品;有的是商家为了促销新产品,取得销售业绩,以便占领市场;有的纯属抬价后打折,靠欺骗的手段吸引顾客,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面对低价和折扣,你怎样判断以决定是否购买?”略2、维护权益的途径活动四:★这个情景反映了什么问题?反映了消费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医疗事故所侵害。
★患者应作出什么反应?患者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这种意识不仅要体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而且要体现在不公平交易发生之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手册第二部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手册第二部分关于经营者的问答1.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哪些原则?2.经营者应履行哪些义务?3.经营者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包括哪些?4.经营者如何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否有统一标准?5.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应如何处理?6.经营者使用行业规范时应该注意哪些?7.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信息时应该注意哪些?8.经营者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义务有哪些?9.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哪些要求?10.经营者是否可以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11.经营者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有怎样的保证义务?12.在哪些情况下应由经营者对商品的瑕疵承担举证责任?1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如果不符合质量要求,该承担哪些责任?14.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应该承担哪些特殊的责任?15.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和店堂告示时有哪些限制?16.以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有何特别义务?17.经营者应该如何正确收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18.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推荐商品或者服务应负责吗?19.新《消法》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规定了哪些法律责任?20.商家出借自己的营业执照,后违法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出借的商家是否担责?21.新《消法》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提出了哪些具体的要求?22.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什么情况下奖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一起对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3.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可否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相关销售者追偿?2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出现哪些情形的,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5.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26.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27.经营者违法后,在承担责任时应注意什么?28.经营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行政部门工作人依法执行职务的,会受到哪些处罚?第二部分关于经营者的问答1.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提纲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1、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消费者在生活中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合法权利容易受到伤害。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2、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利有哪些?(1)安全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7)结社权(8)获得教育权(9)监督权(注:前六种权利考试中常见,要会对它们进行分辨判断选择;后三种做了解)3、消费者也要自觉履行义务。
要做到哪些?(1)遵守道德,文明购物(2)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3)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履行义务,做知法守法用法的消费者。
4、为什么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1)有利于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2)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5、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中,经营者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等。
6、在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中,不法经营者的行为有哪些危害?这些行为(1)违背了诚信原则,既是不道德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2)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3)扰乱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4)败坏了社会风气,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7、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有哪些?(1)生产者、经营者:缺乏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缺失,见利忘义,法律观念淡薄,不能依法自律;(2)国家有关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管,监督不力,执法不严,法制不够健全8、请为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
(或:如何保证食品安全?)(1)国家:①完善关于…的法律法规。
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制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侵权行为。
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网络。
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2)生产者应提高职业道德,依法生产经营,生产合格产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知识讲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知识讲座一、导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档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内容和相关知识。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和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义在于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平、诚信和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交易原则:保护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平等交易的权利,禁止商家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和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误导消费者。
2.公开透明原则:商家应当提供明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价格、质量和效果等重要信息。
3.合同自由原则: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交易应基于自愿和平等原则,不得在合同中设置不平等、不合理的条款。
4.安全保障原则: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确保其不会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退换货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商家予以退换货。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商家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益保障。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条款的介绍:1. 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禁止商家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禁止发布虚假广告或误导性宣传。
商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误导消费者。
2. 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保障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约定,并符合消费者的合理期望。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予以退换货或补偿。
3. 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可以无理由要求商家退货,并要求全额退款。
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货,但部分特殊商品(如食品、定制商品等)可能不适用该制度。
4. 网络购物的特殊规定对于网络购物,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有权对商品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退换货。
2024最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课件PPT大纲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课件PPT大纲目录CATALOGUE•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消费者权利与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与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趋势与展望01CATALOGUE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保障消费者基本权利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安全、知情、自主选择、公平交易等基本权利。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提升消费者福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 2 3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成立背景、发展历程以及在国际范围内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重要举措。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回顾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建立以及重要事件的回顾等。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历程分析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形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发展平等自愿原则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享有平等自愿的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限制和强制交易。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并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进行自主选择。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安全保障原则知情选择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02CATALOGUE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0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范了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损害。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家和社会责任等内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资料

三、经营者的义务
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 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A、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 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 修理、重作、退货、补足商品数量、 修理、重作、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 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 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的知识的权利。 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服务 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 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 识。
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 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 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 别和挑选。 别和挑选。
B、对国家规定或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 、 包换、包退的商品, 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 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 修内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修内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 者应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者应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肖顺武博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8年新课件)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第一节概述一、若干重要概念界定消费—消费者—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消费广义:泛指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中对物质产品的消耗和对服务产品的享受。
这种意义上的消费包括了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两大方面。
狭义:只限于生活消费,即人类为满足自己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而对物质产品的消耗和对服务产品的享受。
(二)消费者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解析1.消费者只限于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法律上的消费者。
2.购买、使用商品:(1)购买商品;(2)使用商品;(3)既购买又使用商品。
实施了这三种行为之一的自然人,都是消费者。
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也应作类似的理解。
3.消费者是经营者的对称。
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消费者,除看他是否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外,还要看对方当事人是否是经营者。
4.一个自然人是否是消费者,应重点看他是否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5.生产资料的购买者、使用者不是消费者,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消法》执行。
(三)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这些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
1.消费者权利与消费者主权消费者主权:消费者在经济生活中的最终决定权。
(1)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生产者要将民众的消费作为其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归宿,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如何生产,都必需符合和反映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
(2)在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销售者的行为必须符合消费者的愿望,奉行“消费者是上帝”的原则。
(3)在政府与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关系中,政府应优先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有关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应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并尽可能吸收消费者的民主参与。
区别: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在生活消费中所享有的具体权利;消费者主权本身不是权利,而是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是消费决定生产这一经济规律的要求和反映,也是主权在民和民主原则等近现代政治思想在经济领域的体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课程提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课程提纲主讲:张绪才一、【课程背景】当前消费己经成为推进经济增长的最强动力。
但同时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与经营者之间的的争议纠纷越来越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并且经过最新修订后,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及对经营者违法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越严。
经营者如果不重视消费者的权利,不尊重消费者,违法的成本将会很大,不仅是经济上,而且声誉上都会造成严重损失。
因此,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与消费者良性互动,将是经营者的明智选择。
二、【授课时长】一天三、【授课对象】商场、银行、餐饮等服务行业单位负责人、高中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服务人员。
四、【课程收益】通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知识点和法律风险点,以案释法,教练式培训,让学员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程把控的思维格局,准确把握常用的法律风险点,及维护权益所需的证据、诉讼时效等法律技能,增强法律意识,学法守法用法,防范法律风险,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和责任。
五、【课程特色】张绪才老师现为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内容均为办案实例,来自日常生活,以案说法,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讲课风格生动风趣,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课件特点为少文字、多图片、多互动、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对课件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寓教于乐,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感悟,感同身受。
摆脱了纯讲理论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课程大纲】(一)、哪些人可以认定为“消费者”?(二)、哪些争议纠纷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改的亮点有哪些?亮点一: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案例)亮点二:遭消费欺诈最少也能获赔500元(案例)亮点三:霸王条款?内容无效!(案例)亮点四:经营者义务被强化电器等商品或者服务有问题商家要“自证清白”(案例)亮点五: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案例)亮点六: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亮点七:消协帮你“公益诉讼”(案例)亮点八:明星代言伪劣产品也要负责(案例)(四)、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案例)1、安全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得有关知识权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9、监督权(五)、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案例)1、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的义务;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标记的义务;7、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或者其他责任的义务;9、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提纲

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提纲我们知道,在商品经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然而,相比于商家或者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常处于弱者地位。
因此,从立法上,有必要对消费者权益进行特别保护。
我们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下而,我主要讲讲消费者有哪些权利?当权利受到侵害了又该怎么去维权。
一、消费者的权利所谓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做了专门规左,规左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一)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对于消费者来说,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各项权利的基础,是消费者应该享有的首要权利。
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
人身安全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权, 比如:因食品有毒而致消费者死亡;一方而是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如因电器爆炸致消费者残废即属于此类。
二是财产安全权。
这里应注意财产安全既包括所购买使用商品本身的财产安全,又包括所购买、使用商品之外的财产安全。
在这里,我讲讲我所经办的一个真实案例:1、女护士误闯男厕所摔伤索赔案。
一个女护七在一家餐馆用餐,上厕所时却误进了男厕所。
但是由于男厕所的地板很滑,所以就摔了一跤,造成骨折。
女护士要求饭馆赔偿。
饭馆方而却说,摔伤的原因是由于女护士自己不小心而导致的,拒绝赔偿,后来这个女护七找到了我,要求到法院打官司,起诉这间餐馆。
法院最后的判决是支持了女护士的赔偿要求。
因为你这个餐馆作为经营者,你有这个义务要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地板滑而导致客人摔伤,餐馆具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
另外一点,这里面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损害要区分这个损害是由谁引起的。
比如说,你去餐馆吃饭,随声携带的财务被盗了,或者说有一伙人突然冲进来把你打伤,那么这种情况下,你能不能要求餐馆赔偿你的损失呢?我认为是不能的,因为这个情况下餐馆是没有过错责任的,损害的发生是由于第三者侵权所产生的。
电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组讨论

个人讨论纲领:消费者是指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观点:消费者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用语,它是指个人而不是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体),更不包括政府。
所谓消费行为,不是指单位的消费,而是指个人的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始终是与对消费者个人权益的保护联系在一起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指的“消费者”原则上仅限于自然人,不应包括单位,单位因消费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当受合同法调整,而不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
案例:曹先生带着孩子去位于万达广场地下一层的“爱乐游”游乐场玩,门票为50元/次。
曹先生为孩子买了一张门票,开发票时却遇到了麻烦。
“我要求开一张50元的发票,可店员却告诉我,按照规定,必须消费满三次,金额达到150元才可以开具发票。
”对于这样的规定,曹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我只买一张门票就不算消费了?”为了消费一次能不能开发票的问题,曹先生较起了真。
曹先生要求店员解释原因,店员却坚持称,这是规定。
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最后,在曹先生的再三要求下,店员才开出了一张50元的发票。
那么,“爱乐游”是否真有这样的规定?记者拨打了“爱乐游”的客服电话咨询,客服人员明确表示,公司并没有这样的规定,顾客在游乐场里消费,只要提出开具发票的要求,游乐场都会为顾客提供发票,如果因为税务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开出发票,将会留下顾客的联系方式,一旦可以提供发票,会尽快联系顾客。
对于苏州“爱乐游”“消费满三次才能开具发票”的事情,该客服人员表示,将与门店联系核实,对相关人员作出一定的处理。
作为消费者购销商品、接受劳务服务的凭证,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凭证,如果消费者没有索要发票,一旦遇到纠纷,商家往往以没有发票为由拒不认账,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此外,开发票并无“起步价”,无论消费金额多少,消费者均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游乐场关于“消费满三次才能开发票”的规定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消费者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反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交流提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交流提纲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背景和意义1. 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背景,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2. 引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义,即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交易市场等。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原则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消费者权益、责任和义务等。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原则,包括公平交易、自愿选择、真实信息等。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1. 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质量保证方面的应用,如退换货、保修维修等。
2. 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服务质量保证方面的应用,如消费者维权、不正当竞争等。
3. 引用具体案例,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际情境中的应用。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不足和改进措施1. 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不足,如法律适用难、执法监管不到位等。
2. 提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改进措施,如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力度等。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学习交流的意义1. 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促进公平交易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的福祉。
2. 探讨学习交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义,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六、总结1. 简要概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交流内容。
2. 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市场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主体责任,并强调了公平交易、真实信息、自愿选择、保护弱势群体等原则。
学习交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够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进一步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以及其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质量保证方面的应用表现为强调合格产品的供应,规定了销售者的商品质量责任。
当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享有要求退换货、要求维修或者要求保修等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流材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流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和参会代表: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就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各位进行交流。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是一个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今天,我想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进行一些探讨和交流。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不论我们的身份、地位及职业如何,我们都离不开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确保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透明的权益保障,减少信息不对称、欺诈和不公平竞争等现象的发生。
只有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够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消费者的信心和消费活动的稳定,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首先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但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够等。
其次是消费者意识的不够强烈。
大部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常常存在被动心态,缺乏主动性。
再次是消费者维权途径不便捷。
虽然我们有消费者协会和12315热线,但还不够普及和完善,很多消费者对于自己的权益保护还相对无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首先,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其次,需要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宣传,提升消费者的意识和能力,让广大消费者明白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应该加强消费者组织和维权渠道的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途径。
展望未来,我相信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有更好的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消费者权益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也越来越大。
未来,我期待着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更加普及和提升的消费者教育和宣传,以及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消费者维权渠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题学习

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 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 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 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 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 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 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 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 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 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 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和功能 进行合理调试而不影响商品原有品质、功能和外观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
•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 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 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 者收费标准。
02
重要意义
一是牢固树立鲜明 的为民导向。
二是充分反映人民 的意愿呼声。
三是健全完善为民 服务举措。
四是坚持依法保障 人民权益。
03
内容学习(节选)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 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 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 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 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 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 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免 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 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 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 费者。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教学》提纲1 人教新课标版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1、练就一双“慧眼”活动一:★如何看待五花八门的有奖促销活动?有奖销售的形式:附赠式即买就送、有奖竞猜、抽奖式、低价促销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下列三种有奖销售:一是带有欺骗性的,二是推销质次价高的伪劣产品的,三是单项奖品超过5000元的。
有奖销售的好处是可以让消费者多得实惠。
★你怎样甄别以下非法的有奖销售?*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要求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
(1)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活动二:★你最欣赏哪一类型的广告?说说喜欢它的理由。
略★你会识别广告的真假吗?提示:真广告的广告标题、公司简介、核准机构、招聘职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真实、齐全;假广告的广告篇幅较小、口气大、哗众取宠、内容笼统不具体、不写单位的名称、只留一个电话号码、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等。
(2)如何练就“慧眼”,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①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②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具备这方面的知识,我们就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活动三:★分析商家打折的动机。
有的是为了销售积压产品,回笼资金、推出新品;有的是商家为了促销新产品,取得销售业绩,以便占领市场;有的纯属抬价后打折,靠欺骗的手段吸引顾客,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面对低价和折扣,你怎样判断以决定是否购买?“略2、维护权益的途径活动四:★这个情景反映了什么问题?反映了消费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医疗事故所侵害。
★患者应作出什么反应?患者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这种意识不仅要体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而且要体现在不公平交易发生之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 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 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案例】“双十一”购物节时,王小姐在
某大型购物网站上看到一双高跟鞋,款式 新颖,价格也很便宜,王小姐毫不犹豫点 击了购买,并支付了货款。收到货后,王 小姐觉得这双高跟鞋虽然新颖,但颜色跟 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于是便联系上网 店店主,要求退货,并愿意承担来往的运 费,但遭到店主的拒绝。
【解读】修改后的《消法》不仅将惩 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一”变为“ 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 进行确定。上述案例中,超市的行为明 显构成价格欺诈,根据修改后的《消法 》,孙小姐好象要获得3倍赔偿,但基于 其购买的是食品,应获得10倍赔偿,如数额 低于500元,可以获得500元的赔偿。
【提醒】此赔偿原则仅针对经营 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所谓欺 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 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 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 ,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行为。
《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 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 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 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 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 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 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
【提醒】公益诉讼针对的是 群体性消费事件,单一消费事 件,消费者只能自行提起民事 诉讼。
五、定位网购平台责任
•
《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
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
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
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
【解读】网上购物方式同普通的购物不同,对于商家 是否具经营资质、信誉等情况,买家无从查证,这就需 要网络平台加强审查和监管。但另一方面,由于卖家众 多,网购平台只是提供一个交易平台,买卖自由,双方 自愿,网购平台对卖家实质审查是不够到位的。为此, 此次修改后的《消法》对网购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清晰定 位,即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 、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 ,根据修改后的《消法》,吴女士有权要求网购平台承 担赔偿责任。
【案例】孙小姐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一 款促销的泰国大米,原价10.5元/公斤,促 销价6.2元/公斤。孙小姐觉得挺便宜,便买 了1公斤。后孙小姐又买了1公斤苹果,苹 果原价15 .5元/公斤,促销价10.1元/公斤。 结账回家后,孙小姐发现超市在结账时, 均是按大米和苹果的原价进行结算的,于 是她找到超市要求赔偿。
【案例】吴先生在某大酒店预订了婚宴,并留 了电话。可是不久,婚庆、旅游等公司的电话便 接踵而至,吴先生不堪其扰。吴先生发觉,在婚 礼操办过程中,唯一留号码的就是在订酒席环节 。于是他找到酒店,但酒店告诉他,打电话的婚 庆公司都是酒店的合作方,这是酒店为方便新人 而免费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新人在这些公司可 以享受到相应的折扣优惠。吴先生听了后非常气 愤,但却“走投无门”。
【提醒】举证倒置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 、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 衣机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 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 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
二、赋予消费者反悔权
《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 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 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 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这部法律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 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 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仍 然不容乐观:消费欺诈、不合理的 收费、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以及维权 的困难都表明经营者未给予消费者 以充分的尊重,经营者处于明显强 势地位。
消费方式的变化: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带来 了网络销售、网络购物的渐成规模。
消费结构的变化:金融服务领域,大家以前 接受的金融服务主要是银行的储蓄服务,现在 银行、保险、证券等服务也成为日常生活当中 经常涉及的领域。
消费理念的变化: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理 念。所以,这个时候修改消法非常必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次修改情况
• 颁布:1993年10月31日颁布, 1994年1月1日 开始实施。
【案例】张先生在某商场促销活动中购 买了一台迷你小冰箱,可使用两个月后, 小冰箱内壁便出现了裂痕。张先生拿着发 票找到商场,但商场认为小冰箱系张先生 人为损坏,不同意帮张先生免费修理。张 先生将商场告上了法庭,但最终因拿不出 证据证明所购小冰箱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 败诉。
【解读】“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 法》规定的一般证据规则。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 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 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住往非常困难 。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 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根据修改后的《消 法》,上述案例中,冰箱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商 家来举证 。
四、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消法》47条规定:对侵害众多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 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案例】杜先生请朋友到某餐馆吃饭, 结账时,发现餐馆多收了24元钱。杜先生 询问得知,这24元系杜先生和朋友就餐时 使用的一次性餐具费用,所有顾客都收了 。杜先生认为餐馆这种强制性消费违法, 向当地消协投诉。但经调解后,消协也表 示爱莫能助,让杜先生到法院起诉。为了 24元钱到法院打官司太划不来了,于是杜 先生只得作罢。
• 第一次修改:2009年8月27日第一次修改, 2009年8月27日施行。
• 第二次修改: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改,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 开始实施。
保护历程
学习运用新消法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 消保科、消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交流提纲
一、新消法修改的背景及立法基本情况;
二、新消法修改后的亮点 ;
三、新消法进一步明确行政部门的监管 职责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背景及 立法基本情况
《消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制定的 ,实施日期是1994年1月1日,从施行到这 次修改时将近20年。
七、完善“三包”制 度
《消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 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 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 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 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 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 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案例】2007年10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的林先 生从某商场买了一台52寸的某品牌液晶彩电。可没 过多久,新买的彩电屏幕就经常出现故障。三番五 次地修理,问题始终解决不了。林先生要求退机, 可商家客服人员说同一故障三次修不好才能退机。 林先生说已经修了不止三次了,但商家客服人员说 记录单只有两次。当年9月,林先生家的彩电又出现 了老问题,换了新屏后还出现了松动和边框缝大的 问题。林先生要求商家按购机价全额退款。
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
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
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
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
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吴女士在某大型网购平台上的一家 手表网店中购买了一款某知名进口品牌手表。 实际收到货后,吴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手表并 非正品。于是便联系卖家退货,但通过网店中 所留的电话、邮件等均无法联系上。吴女士向 网购平台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在核实后表示, 对方当时提供验证的身份证件系假冒,目前他 们做的只能是将这家网店关闭,吴女士所遭受 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解读】近几年,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逐渐成
为人们购物的主流方式之一。远程购物的“非现 场性”导致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极不对称,因为 商家可能隐瞒了商品的负面信息,但由于无法直 接接触商品,消费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受损失 。此次修改的《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 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 的平等地位。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的前提:
•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 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 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 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 责任。
• 构成以上二者之一就要承担责任.
六、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消法》的立法原则
消费者个人的自我保护 →组成消费者组织自觉保护 →国家保护、专门立法(部门法性质)
国家保护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 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优先保护:向弱势群体——消费者倾斜
新消法修改后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