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媒体审判的法律思考

合集下载

网络舆论监督中的“媒体审判”现象解读——从最高法院关于规范媒体舆论监督的规定谈起

网络舆论监督中的“媒体审判”现象解读——从最高法院关于规范媒体舆论监督的规定谈起

事件 ”‘ 玉娇案 ” “ 州飙 车案 ” 。 、邓 与 杭 等 中 国两 亿 多 网 民的 庞 大 群 体 带 给 司法 的 影响力是空前的 , 是 , 但 网络 舆 论 的 强 势 在 近 几 年 也 渐 渐 成 为 左 右 司 法 公 正 的 消 极 因 素 之 一 , 至 影 响 司法 独立 , 而 形 甚 进 成 偏 颇 的 “ 论 审 判 ” 舆 。 二、 网络 媒 体 话 语 权 的 积极 意 义 媒 体 的 话 语 权 即大 众 媒 体 在 事 关 公 共 性 话 题 方 面 应 该 享 有 的 客 观 地 言 说 与 公 正 地 表 达 的 自 由权 利 。本 源 上 它 是 公
国 的制 度 现 实 下 .独 立 审 判 与 舆 论 监 督 的复 杂 平 衡 能 否 实 现 ,这 一 难 题 被 再 次 摆上前 台。 随着 互 联 网 的 崛起 , 方 面 , 一 网络 的 发展 为 民众 的 内 隐 的情 绪 和 态 度 提 供 了 个 理 想 的表 达渠 道 .形 成 了形 式 多 样 的具 有 建 设 性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另 一 方 面 . 于 网 络 舆 论 具 有 自 由性 、 互 性 、 由 交
在采 访 报 道 法 院 工 作 时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大规模 的社会 讨论 . 而后媒体 又 以公共 讨论 平 台的 身份 传播这 些争议 , 终形成社 会公 最 众意 志与司法部 门之 间的观点 上 的对 峙 。


网 络 “ 体 审 判 ” 司 法 独 立 的 媒 对
影 响

熟 的 网 络 媒 体 .其 正 确 的 舆 论 监 督 和 负 责 任 的话 语 表 达 在 反 映 民意 .为 弱 势 群 体 提 供 话 语 权 .维 护 社 会 的 稳 定 与 和 谐 方 面 具 有 积极 的导 向意 义 。

浅论“媒体审判”的危害及规避

浅论“媒体审判”的危害及规避

了”为标题等等 , 连街上 打字店 的老板都
议 论道 : 媒体都判 了, 院还审什么 ! 法
二 、 体 报 道 对 司 法 实 践 的 影 响 媒
二是 间接影响 。 种影 响又分为两种 这
案 ”,这 起 凶杀案 引起 了社会 各 界 的震 惊 ,全 国有近百 家媒体 对此案 进行 了报 道 。 这场 报道从开始 到结束 , 多媒 体 但 许 并没有很好地 发挥 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 在 报道 的表 述中 , 或多或少 的形成 了一种 情 绪化 的舆论监督 。在法院还没有审判前 , 媒体 就认定是犯罪 嫌疑人杀害 了母亲 , 同 时还把 当事 人 的姓 名 、 就读学 校 、 母亲 的 姓名等个人资料公 之于众 , 违反 了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未成 年人保护法 》 面对诸 多 。 媒体 沸沸扬扬 的报道 , 院承受着舆论 压 法 力 ,失去 了独立 审判案 件的外部条件 , 犯
发表 “ 师 声 明 ”: 蒋 艳 萍 案 尚未 开 庭 律 “
件 , 旦在新 闻媒体 中曝光 , 一 容易 引起社
会 的关 注和有关部 门或领导 的重视 , 从而 促使 问题能较快解决 。

传播速度快等特点 , 因而会形成 一种无形
的力量来规范和约束公共 权力 的运行 。
三、 传媒 应 如何 报 道 案 件
在 上述 例子 中 , 我们可 以看 到媒体报
道 对 司 法实 践 带 来 了 一定 影 响 。 媒 对 司 传
法的影 响一方面是 由媒体 自身 的属性决
定的 , 例如 , 的公 开性 、 它 传播 性等等 。 朱
样也 会对 司法 人员形成 影响 。 其次 , 体 媒
的报道很容易被上级领导所关注 , 领导通 过批示或查询等方式影响司法 。 这种间接 影响更大 , 是传媒影 响司法 效果 最为显著 的一种途经 , 尤其是监督批评类 的报道。

浅析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现象

浅析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现象

浅析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现象媒介审判是指媒体在报道某些难以界定罪与非罪的案件时,对案件所涉及的罪犯或被害者进行道德评价和审判。

通常情况下,由于犯罪嫌疑人还未经过法律审判,他们应该被视为“无罪推定”,但是在新闻报道中,媒体却常常把他们当作已经罪有应得的罪犯来报道。

本文将从媒介审判的定义、原因、影响以及改进措施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媒介审判的定义媒介审判,是指媒体在报道某些涉及罪犯或被害者的案件时,对案件所涉及的罪犯或被害者进行道德评价和审判。

这种由媒体替代法律程序对人进行社会评价和审判的现象,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行为。

二、媒介审判的原因1. 社会公众好奇心人类天生就有探究真相的欲望,尤其是在涉及到罪犯的问题上,公众往往会对这些新闻事件十分感兴趣。

然而,有时候当新闻报道某些事情时,由于这些报道会涉及到某些难以找出准确真相的案件,媒体往往就会试图通过声张自己的观点来引起公众的关注。

2. 媒体的商业目的媒体通常会希望自己的报道能引起更多的关注和购买,因此他们往往会在报道中对一些耸人听闻的事情加以渲染,这样可以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3. 指向罪责由于一些媒体机构为了能够“抢跑”其他媒体报道,或者为了给受害者以清晰的指向,往往会在报道中把疑犯的名字、照片、犯罪经过等方面披露出来,如果涉及到了无辜群众,将给他们带来沉重的道德负担。

三、媒介审判的影响1. 回避公正司法、降低司法权威媒介审判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司法权威,当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时,会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同时,公众也会扭曲法律的本意,对司法部门产生不正确的看法。

2. 对被害人产生二次伤害公众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不良评价会给被害人家庭带来二次伤害。

当媒体把完全未被证实的新闻事件给公众放大后,会对被害人和受害者的人格尊严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3. 对罪犯的道德伤害媒介审判容易使罪犯受到惩罚,容易引起社会的恶意和仇视。

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被大众诬陷和抹黑打压下去的做法,不利于罪犯的正常思考和形成良性的进修心态。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一、引言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平台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表达观点的主要渠道。

然而,这种新媒体时代也带来了一系列难以掌控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媒介审判”。

本文将详细讨论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二、媒介审判的概念1·1 媒介审判的定义媒介审判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的信息被大众广泛转发和评论,从而形成舆论压力,对传播信息的个人或组织进行道德、伦理或法律上的审判。

1·2 媒介审判的特点1) 全民参与: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表个人对信息的评价和评论,形成舆论。

2) 冲动性:媒介审判常常受到情绪的影响,导致不理性的批评和攻击。

3) 信息失真:由于互联网上信息的广泛传播和编辑不严谨,媒介审判往往产生不准确的论断。

三、媒介审判的形式2·1 网上追踪和曝光媒介审判最直接的形式是通过互联网追踪和曝光个人或组织的言行。

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工具,人们可以方便地查找和发布相关信息。

2·2 网上评论和点赞大众可以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表对信息的评论,也可以通过点赞或转发来表达对信息的支持。

这种形式使得舆论更加快速和广泛。

2·3 网上辩论和抨击媒介审判往往伴随着激烈的网络辩论和抨击。

不同观点的人们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对话和辩论,也会有人以辱骂和嘲讽为手段抨击对方。

四、媒介审判的影响3·1 影响个人和组织形象被媒介审判所指责的个人或组织往往会受到形象受损的影响。

负面信息的广泛传播可能导致公众对其产生负面印象,从而影响个人和组织的声誉。

3·2 媒介审判的舆论压力在媒介审判的压力下,个人或组织常常会受到舆论的压力,需要积极应对,并采取相应措施来修复形象。

3·3 对言论自由的威胁媒介审判的过度批评和攻击可能对个人和组织的言论自由造成威胁。

人们会因害怕遭到攻击而自我审查,避免发表真实的观点。

法律与新闻解读媒体报道中的法律问题

法律与新闻解读媒体报道中的法律问题

法律与新闻解读媒体报道中的法律问题在当今信息快速流动的社会中,新闻媒体扮演着报道时事和解读事件的重要角色。

然而,媒体报道中常常涉及到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可能需要深入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解读。

本文将围绕法律与新闻解读媒体报道中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

一、新闻报道中的法律问题新闻报道往往涉及到各个领域的法律问题,如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

在报道中,媒体必须准确地描述事件的经过、相关人员的行为,同时需要明确事件背后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的适用情况。

例如,当报道一起刑事案件时,媒体需要准确地阐述被告的罪名、证据链以及法庭审判的程序。

这样的报道不仅要求媒体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注意不影响案件的公正性和审判的正当性。

二、媒体报道中的法律解读新闻媒体不仅要报道事件的发生,还应当对事件进行分析和解读,揭示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和影响。

对于一些重大社会事件,法律解读往往是新闻报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媒体需要准确理解和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对事件的法律影响和前景进行解析,以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事件的背景和涵义。

这种解读不仅需要媒体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还需要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以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三、媒体准确性与法律责任在报道中涉及到法律问题时,媒体的准确性尤为重要。

媒体对事实的正确陈述以及对法律的准确解读,是保证报道可信度和公信力的重要因素。

任何错误或不准确的报道都可能导致对相关当事人的误解和伤害,同时也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媒体应当对其报道负起法律责任。

如果媒体对法律问题的解读存在错误或误导,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的产生,甚至给媒体本身带来法律风险。

因此,媒体应当在报道前对法律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并且在报道中注明自己的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结论在新闻媒体报道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

媒体应当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解读能力,以保证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同时,媒体应当意识到其报道的法律责任,避免不准确的解读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浅析媒体审判与司法公正之关系

浅析媒体审判与司法公正之关系

浅析媒体审判与司法的关系摘要:中国内地网络文化繁荣发展,颠覆传统的媒体形式一次次将司法领域的案件推至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甚至成为普通民众茶余饭后的话题。

近年来,媒体监督司法审判的现象逐渐呈现出扩大的趋势,媒介审判影响司法审判的结果的案例也逐渐增多。

表面上来分析,公民的知情权、言论自由等宪法权利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民间冤情也可以不用上访便有可能获得更为高效的处理;民众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更为彻底,遇有不平只需敲击键盘即可带来整个社会范围内的热烈讨论,成为人尽皆知的事件。

不容置疑,这都是令人欢欣鼓舞的社会文明进步。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

如此强大的社会效应也给司法审判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对于焦点案件法官是否还能坚定地捍卫法律人的理性而做到审判独立与公正,这成为我们欢喜背后的隐忧。

任何社会问题一旦持续存在,必定暴露某些制度的缺陷。

关键词:自媒体公民知情权舆论监督前言:一、媒体审判的简述媒体审判(trial by media)一词出自美国,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害和影响司法独立与公正的行为。

更细致的描述:即所谓“媒体审判”,是指传媒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件涉案人做出定性、定罪、定量性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以煽情的语言激起公众对当事人憎恨或同情,诸多传媒单向度地宣传,有意无意地压制相反意见。

在中国,媒体审判已不是一个新现象,但是今年来媒体审判逐渐成为业界、学界热议的一个现象,这正是媒体审判对舆论、民众的影响力与日俱增的结果。

媒体审判通过媒体对事件有倾向性的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场,影响媒体受众,从而将受众导向至媒体所希望的方向上来。

媒体审判所产生的舆论合理是巨大的,尤其是多个媒体(同质媒体与异质媒体)共同的报道。

在现代社会媒体是影响舆论的主要力量,对于司法审判来说会产生强大的外在舆论压力,甚至可能影响到司法审判的最终结果。

二、引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

浅谈案例报道中的媒体审判和新闻侵权

浅谈案例报道中的媒体审判和新闻侵权

把握新闻报道的尺度——浅谈案例报道中的媒体审判和新闻侵权摘要近年来,一些媒体在某些案例报道中对新闻自由权滥用,导致媒体审判现象和新闻侵权现象频发。

把握好新闻报道的尺度,不让媒体私利和个人的感情损害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原则,可以有效预防媒体审判对司法公正的干预和因新闻侵权引发的民事诉讼。

在媒体审判和新闻侵权事件不断频发的今天,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应该准确把握新闻报道的“度”,提高媒体自身的法律意识,守住媒体的道德底线。

文章主要根据几个具体的案例,分析目前热门的媒体审判和新闻侵权事件,并在此基础上从新闻报道尺度视角提出防范媒体审判和新闻侵权的措施。

关键词:新闻自由,新闻侵权,媒体审判,司法独立TO GRASP THE SCALE OF NEWS REPORT——ON CASE REPORTS OF TRIAL BY MEDIA AND NEWS TORTAbstractIn recent years ,some media abuses freedom of news in case reporting, which has brought “Trial by Media” and news infringement from time to time. By Grasping the bound of news report and keep media’s private interests and personal emotion from the objectivity and creditability of news can prevent civil suit triggered by news infringement and also, can prevent “Trial by Media” intervals the judicial independence. In nowadays which “Trial by Media”and news infringement are very common, our news reporters should holding the bound of news reporting, improving their legal awareness to hold the fort of bottom line of media’s morality. This passage is going to analyze some hot cases about “Trial by Media” and news infringement, based on this, to put forward some measure to prevent “Trial by Media”and news infring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bound of news report.Key words: freedom of news, news infringement, trial by media, judicial independence目录一、无规矩不成方圆——有度的新闻自由 (7)(一)什么是新闻自由 (7)(二)找到合适的尺度 (7)(三)法律下的新闻自由 (8)二、尺度的扭曲——媒体审判 (8)(一) 媒体审判的具体含义 (8)(二)媒体审判典型案例分析 (9)1. 以药家鑫案为例 (9)2. 以李天一案为例 (11)三、尺度的缺失——新闻侵权 (11)(一)新闻侵权的具体含义 (11)(二)新闻侵权案例分析 (12)1. 有关新闻侵权一些案例的探讨 (12)2. 以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为例 (13)结语 (14)致谢 (15)参考文献 (16)前言(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现如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闻媒体的监督形式也呈现多样化繁荣发展,不仅包括传统的报纸和电视,更有新兴的互联网媒体。

“媒体审判”及其防范

“媒体审判”及其防范

“媒体审判”及其防范近年来,“媒体审判”这个词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

它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一些媒体对当事人进行过度的评价和批判,甚至影响了法院对案件的裁决。

这种现象的出现,既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也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应该采取措施来防范“媒体审判”。

首先,媒体应当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和规范,以客观、公正、准确的方式报道相关事件。

媒体不能仅仅根据报道对象的一方陈述就马上发表评论,更不能随意追求流量和热度,制造类似故事的煽情效果。

否则,将可能引起公众的不信任感,或引发道德上的争议。

其次,法院应当加强对媒体的监督,规范其行为。

法院应当明确规范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和核查相关的报道,对于有问题的报道,可以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等渠道对社会进行说明和解释,以避免造成误解和不良影响。

最后,媒体和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当有苦难和不幸被曝光时,媒体应该在保持客观和独立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地避免给当事人带来过度伤害,尊重其隐私,并确保其受到公正的司法裁决。

以下是最近发生的几起“媒体审判”的案例,提醒我们要警惕和加强预防。

第一,北京太阳城小区物业事件。

这个事件爆发后,媒体对物业公司进行了一波连锅端的抨击,给物业公司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但是,随着调查逐步深入,媒体的一些批评和评论与事实并不符合。

最后,物业公司对于部分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媒体也需及时予以纠正和补救。

第二,陕西男孩翻墙进被盗平台搬回30万现金抢夺。

这个案件在一些媒体报道中被描述为“暴徒胁迫行为”,并配以爆炸性的图像和视频。

但是,经过法院的审理后,实际情况与媒体发布的内容有所不同。

因此,媒体在报导时,必须确保发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第三,北京“拳王”周英杰涉毒被抓事件。

这个案件在媒体中引起了广泛关注,但也有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对涉案人员进行剖析和评判,涉及个人隐私,引起社会的不安和不满,波及当事人和其家庭。

媒体报道对案件审判的影响与法律规制

媒体报道对案件审判的影响与法律规制

媒体报道对案件审判的影响与法律规制媒体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报道内容直接影响着公众对案件的认知与判断。

然而,由于媒体报道的特点,其对案件审判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媒体报道对案件审判的影响,并讨论相关法律规制。

首先,媒体报道在案件审判中起到了信息传递的作用。

媒体通过报道案件的细节、证据以及当事人的言行来向公众全面传递案情。

这种报道有助于公众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增进对案件的认知。

然而,媒体报道往往不完全客观,可能存在报道偏颇、片面或者过度渲染的情况。

这样的报道可能会导致公众对案件有误导性的认知,从而对审判结果产生质疑。

其次,媒体报道还会对案件的公正性产生影响。

媒体报道可以引导公众对案件的态度和观点,从而对审判结果产生舆论压力。

举个例子,如果某个案件在媒体报道中被大肆渲染为社会公义的象征,公众很可能会对该案件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并希望能够看到相应的审判结果。

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法官在判决时受到舆论压力,最终影响审判的公正性。

因此,为了保障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度,相关法律规制也逐渐出现。

一方面,媒体在报道案件时应严守事实真相原则,避免错误引导公众对案件的认知。

另一方面,法律应对媒体报道进行限制。

举个例子,一些国家规定,在案件尚未审判前,媒体不能透露被告的身份和相关细节,以避免媒体报道对案件审判产生不当影响。

这样的规定可以有效防止媒体报道的过度渲染,维护案件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措施来降低媒体报道对审判的影响。

例如,法院可以设立媒体摄影区和采访区,限制媒体对案件现场的直接干预。

同时,法院也可以对媒体进行约束,要求媒体在报道时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并防止报道中泄露涉案信息。

总结来说,媒体报道对案件审判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包括信息传递和公正性方面。

为了保证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相关的法律规制必不可少。

我们应该重视媒体报道对案件审判的影响,通过合理的法律规制来保障正义的实现。

媒体与新闻官司的合理性思考

媒体与新闻官司的合理性思考

法 律条文 也没: 对此 作出系统 的阐述 ,对 于这种 争论
目前 仍然停 留在学理层 面 ,观 点持 有方各执 己见 ,难
于达 到 共 识 。
二、对于媒体 与司法关 系的合理性 思考
1 媒 体 与 司 法是 一 种 监 督 与被 监 督 的 关 系 。司 法 、
间 、程 度 又 当如 何 ,这 些 都 是 还 有 待 商榷 的 问题 。
体对 案件的报道不 能喧宾夺主 ,特 别是在法院没有对 案 件作 出判 决 之前 ,媒 体 不能 对案 件做 结 论性 的评 判 ,这 是大 多 数 国 家普 遍 认 同 的做 法 。 除此 之 外 ,
公民的知情权 是是表达 自由的基础 ,一方面 ,公众可
以把 自己获知 的信息 ( 国家法律规 定不 能公开传播 的
・8 ・ 7
维普资讯

研 究生 论 文专 页 ・
新闻知识 (06 1) 20 .0
制 ,必须遵 守媒体最根本 的报道 原则 一 客观公正,媒
媒体一项 重要职能 是它的监督 作用 ,媒体对 司法 活动进行 监督 ,也 是司法监督 的一部分 ,媒体只 要不 超越 司法 的界 限,媒体介入 司法在一 定程度上 可 以监
压 力 ,在 这 种舆 论 压 力 下,法 官的 理 性将 会 发 生偏
移 ,进 而对 案件作 出一种不 合理或不 公正 的判决 ,这 对 司法 独立是很 不利 的。并把这种 由于媒 体对案件 的
他认为媒体 与司法关 系因为涉及 到两 种 民主社 会的重
要价值 的冲 突 ,所 以是一种复 杂的关系 ;但是 二者又
公… 3,而是 应该 通过 司 法程 序本 身 的 自我 完善 来实
现 , 因为如 果因此放弃 报道 ,等 于媒体放 弃了舆论 监

关于“媒介审判”的思考

关于“媒介审判”的思考

关于“媒介审判”的思考随着媒介舆论监督权力被广泛认同,并得到越来越多得重视和爱护,与之相关得“媒介审判”咨询题又摆在了新闻法学界面前.媒介介入司法过程,对司法独立与公正造成了一定得妨碍,损害了司法得神圣.如何加强对媒介得监督与治理,进一步规范媒介得行为,维护司法得公正和独立,保证我国司法体系良性进展与完善,成为新闻法学界面临得一个课题.笔者认为厘定媒介监督权力得范围,保证舆论监督权力得同时又对其进行规范是解决咨询题得关键.目前,国内在“媒介审判”概念上得使用不尽相同,“媒介审判”、“舆论审判”、“媒体(传媒)审判”等均为同义语.“媒介审判”一词出自美国,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阻碍和妨碍司法独立与公正得行为.西方学者认为“媒介审判”是一种不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实施得非法得道义上得裁判,也叫“报刊审判”.它得历史沿革是西方国家得法律审判实行大陪审团制度,陪审团由一般公民组成,假如大众传媒在开庭审判前就对案件或涉案得当事人做过多得报道和渲染,就会妨碍陪审团得公正投票,从而间接妨碍判决得公允.“媒介审判”得重要表征是“语言暴力”.(三)“媒体审判”妨碍司法独立与公正.法院审案不受上级法院得干涉,所以也更不受媒体舆论得干涉.:“而偏偏我们显然,作为公共权力之一得司法部门,理应完全置于媒体得监督之下,这种监督应该建立在维护司法公正和尊重法治精神得差不多原则之上.wcoM因此,媒介和舆论对司法得监督应该是到位、补位,而不是越位、错位,应回归正确得司法报道新闻立场.从传播学角度看,“媒介审判”无疑是大众传播媒介对“议题设置”功能得运用;从新闻学角度看,“媒介审判”则体现了新闻媒体对社会舆论所具有得引领和引导作用.如何确保新闻报道不妨碍司法得神圣性是目前摆在新闻法学界面前得一个重要课题.而实现这一目标得方式,不是要公开表明立场,而是要尽可能保持客观中立,在报道公众关怀得案件和关系地区公共利益焦点咨询题争论得时候,要将所有当事人得所有事实告诉给读者,甚至还能够表达出正反两方面得意见,既向与自己新闻立场相当和倾向得人士开放,同时也要刊登与自己立场相悖得观点.如此做得好处确实是能让受众和相关决策人士掌握尽可能多得相关信息,而且这些信息是能够充分表达各方观点和利益得双向度得信息,为最终做出决定提供相对全面、平衡得信息环境.加强同步报道和连续性报道也是媒体走出“媒介审判”有效措施.正如《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三条中得规定所阐述得那样,维护司法尊严,关于司法部门审理案件得报道应与司法程序一致.另一方面,应该在进一步完善司法系统体系得同时,还要厘清舆论监督权力得范围,确保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而不是单向度得炒作.在用法律形式保证舆论监督权得同时,又对其进行相应得规范是解决媒介审判咨询题得关键.。

媒体报道与刑事司法审判的相关问题探讨

媒体报道与刑事司法审判的相关问题探讨

媒体报道与刑事司法审判的相关问题探讨摘要:媒体报道可以增加刑事司法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在防止司法权被滥用的同时,还能防止其他公权力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涉,从而保障司法独立,促成司法公正的实现并维护司法的权威。

但另一面,媒体报道也容易将某些不应披露的信息加以披露或者发表评论误导视听,给司法活动添置障碍,对刑事司法审判产生无益反损的效果。

针对媒体报道与刑事司法审判之间的这种复杂关系,本文主要从媒体报道与司法独立、媒体报道与司法权威、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媒体报道刑事司法审判的原则界限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媒体报道;司法独立;司法权威;司法公正;原则;界限一、媒体报道与司法独立媒体对司法审判进行报道的权利基础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

通过这种新闻报道,首先,可以满足公民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

由于司法活动的特殊性使得民众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及审理结果有着强烈的认知需求,而媒体对司法审判的报道则成为满足民众这种需求的重要渠道。

其次,这种报道还可以代表民众对司法活动进行舆论监督,防止司法腐败。

司法权是一种重要的国家公权力,为防止被滥用,对其运行需要民众舆论的外部监督,而媒体对司法审判的报道则使民众的舆论监督获得实现。

再次,媒体对司法审判的报道还能够对民众起到一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媒体在报道中,对案件的审判程序、适用法律、涉及到的法律理念等问题进行详细报道,可以增加民众的法律知识,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然而,对于司法来说,对媒体报道司法审判是有一定排斥性的。

因为现代司法权的本质属性是司法独立,司法的独立性要求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排除任何外界干扰,不受各方面意见影响,只依据法律和理性去裁判。

可是,媒体在对司法审判进行报道时,常常会侵犯司法的独立性。

从我国近些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媒体在报道司法审判时,除了对案件情况和法院审理的情况进行叙述性的报道外,往往还附有评论性意见。

根据宪法赋予给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媒体报道不仅可以叙述事实,当然还可以发表评论。

本土语境下“媒介审判”的法理思考

本土语境下“媒介审判”的法理思考

本土语境下“媒介审判”的法理思考本土语境下“媒介审判”的法理思考摘要“媒介审判”是一种不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律程序上的民间裁判,其实质是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与司法间的权力争夺。

本文认为,国内法学界对“媒介审判”的评判几近妖魔化。

新闻监督报道无辜地被贴上了“话语暴力”、“话语强权”以及干预司法独立等诸多标签。

事实上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舶来货,“媒介审判”很应该在中国本土语境下,结合国内司法现状得到其应有的评价。

关键词媒介审判司法公正程序正义舆论监督作者简介:陈皛靓,上海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252-02一、“媒介审判”的法理分析“媒介审判”是一种不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律程序上的民间裁判,这个地道的舶来品,其历史起源于西方国家法律审判实行的大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如果大众传媒在开庭审判前就对案件或涉案的当事人做过多的有倾向性的报道或渲染,就会影响陪审团的公正投票,从而间接影响判决的公允,继而侵犯涉案人员的人身权利。

国内著名新闻法学者魏永征教授关于“媒介审判”的定义是“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件做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

”而对其的评价则是“对法院的审判权和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权利的双重侵犯。

”法学家之所以判“媒体审判”死刑,给它扣上一个“双重侵犯”的帽子,从法理层面来解释,是源于“媒介审判”的程序抢先。

“媒介审判”是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做先前性的“审判预设”。

从字面上来看,“媒介审判”就是一种抢跑行为,破坏了司法检查制度的程序正义。

然而就其内在而言,可说是一场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权与司法权的碰撞与争夺。

从双方权力来源上讲,二者皆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浅析媒体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关系

浅析媒体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关系

浅析媒体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关系摘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 媒体监督与和审判独立是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

审判独立是以法律公正为价值目标 而媒体监督在一定意义上能够促进审判独立价值的实现 但同时两者之间存在一定冲突。

如何平衡好两者的关系 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媒体监督审判独立价值目标一、媒体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含义所谓媒体监督是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授权对国家机及其工作人员活动进行报道、评论等行为。

媒体监督具有三个特征 主观性、自由性、时效性。

所谓审判独立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判独立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 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法官。

第二 人民法院除了服从法律以外 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的干涉。

第三 我国的审判独立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是有区别的。

二、媒体监督对审判独立的影响众所周知 现代媒体的监督被誉为继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后的“第四权力”。

媒体在追求自身价值实现的同时 它的监督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司法活动中审判独立的实现、促进法治的完善。

但事物是一分为二的 一旦媒体滥用监督权 有可能干涉审判独立的 有损审判机关的形象 最终导致公平正义大打折扣。

笔者从两方面来论述媒体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关系。

(一) 媒体监督对审判独立的积极影响首先 媒体监督有利于审判公正的实现。

公开透明作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必然贯彻于审判活动中与奉行司法神秘主义的封建司法理念不同 现代司法要求一切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要求审判活动的公开透明。

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 才能防止滋生腐败 才能使审判活动取信于公众 从而最终实现审判的公正。

其次 媒体监督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

公民之所以时常表现出对审判活动的忧虑 原因之一是他们的知情权未破满足。

为打消民众的忧虑 审判活动必须打开大门 让民众从各方面了解审判。

这需要媒体的积极介入 客观展示审判过程。

传媒与司法关系之探究——媒体审判正当性之法理分析

传媒与司法关系之探究——媒体审判正当性之法理分析
二 、 体 审判 正 当性 的 法理 分析 媒
( 媒体 审判 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 所谓媒体审判, 是指新闻媒体在案发后审判前做相关 的案件报道
院, 非必然在法院 。法律 问题既非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 也 也非
时, 通过或明或暗的手法指陈案件事实和是非 曲直, 形成公共舆论, 造 必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 获取正义与诉诸法律法庭 是不能等 同
程 度 上对 于传 统 法 治 理 论 中所 大 力 推 崇 的程 序 正义 有一 定 影 响 , 其 但
在米尔恩论述的七项“ 最低限度的道德权利” 中就包括了“ 不受横加干 涉 的自由权” 如果冲突当事人不能对涉及他 自己利益 的冲突解决 。0 有充分的 自由选 择, 这显然表 明他受到 了“ 专横干涉” 。 如前所述, 在冲 突解决中, 当事人具有天然的 自由选择的权利, 这 其中当然包括 了对冲突解决方式的选择 。按照传统 的或经 典的法 治 理论, 司法救济是最后的 、 最规范的 、 也是最具有权威性的救济方式 。

场来说 ,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的最好 甚至 唯一的判断者只能是他 自 己。 哈贝马斯的正义论就 包含了“ 只有个人才 能最 终判 断什 么是最符 合他本人的利益 ” 一原 则。听凭他人 的意志 以决定 自身 的利益 , 这 即
便 他人 完 全是 善 意 的也 不 足 以保 证 自身 利 益 的最 大 化 。
的。对于受害者最有意义的救济方式 往往还是那些及时、有效的救 济 。因而当事人在决定选 择救济手段 时, 主要考虑 的, 恐怕不是对正 规渠道的规定, 而是能否得到救济、 救济机构是否诚信 公正 、 以及获得 救济要耗费多少成 本。倘若法外 的救济手段 能够更好 地满足 当事人 意愿和利益, 为什么非得走法律程序呢 ?谁说司法是运送正义的唯一

“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谈薮(全文)

“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谈薮(全文)

“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谈薮(全文)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媒介对司法案件的学习和报道,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日益明显,并形成所谓的“媒介审判”现象。

“媒介审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加大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但由于媒体自身具有信息放大器的特征,其报道也直接或间接地干预了司法公正。

导致“媒介审判”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媒体对于司法案件的不规范报道作为社会公器,媒体必须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事件,司法案件更应如此。

但在传媒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一些媒体过度追求噱头和影响力,不注重真实性与客观性,对报道内容缺乏规制。

虽然有《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等行业自律性条例,但由于不具备法律效果,约束性不强。

二、媒体与司法机构的制度性冲突媒体与司法机构的制度性冲突是造成媒介审判现象的原因之一。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媒体与司法机构都存在着先天性的制度冲突,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具有独立审判的权利,不受个人、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干扰与影响。

而媒体作为社会风险的瞭望者,理应行使监督司法公平、公正的权利。

司法机构不希望媒体过多地采访报道,以此引导民众舆论,进而影响审判过程。

媒体则希望利用自己的报道追求司法公开、公正。

司法机构审判案件是一个持续的静态的过程,而媒体的新闻报道即追求新颖又要求时效性。

所以媒体与司法机构往往处于一种对立冲突的关系中。

当媒体将本来没有定性的案件信息先于司法机构公布于世,并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时,就会产生媒介审判的现象。

三、媒体从业者的法制意识淡薄媒体从业者法制意识的淡薄,往往也是造成媒介审判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媒体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以至于在盲目追求新闻时效与新奇性的同时,全然置司法程序于不顾。

作为报道司法案件的媒体从业者,有必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司法常识,比如我国司法审判的“两审终审制”、“回避制度”等。

有这些常识为基础,就能避免媒介抢在司法机构之前对案件与涉案人员下定论,也有利于保持司法独立与新闻报道的公正客观性。

向内用力 做好自己——“媒体审判”的司法应对

向内用力 做好自己——“媒体审判”的司法应对
有 较 大 的分 歧 。 “ 体 审判 ”一 词 , 媒
素 ,它能否发挥作用 还受制于法官 的人
最 早 源 于传 媒 与 司法 都 异 常发 达 的美
国 。 1 6 年 ,美 国 法 院推 翻 了一 起 95
格 因素 。如果 体 制上 有 充分 合 理 的保 1 .不 能随 意扩 大 “ 体 审 判” 的 障 ,法治价值被 民众 深深 内化 ,那么 , 媒
2 媒 体 恶 意 行 为 造 成 的 “ 体 审 背后 真正的原因却是行政 或其 他权力起 可能有 机会 了解案件 的全 部事实 ,出现 . 媒 判 ”应是规制 的重点 ,然 而司法不应有 了最 终作 用 。因此 ,如果不是 从司法权 各种各样 的评判甚或非理性 的言说不足
规 制 双 方 关 系的权 力
痒。司法把 “ 高的法官素质 、更 多的 司法公开 、更 强的判 决理 由、更好的沟通互动 ”作 为努 力的方向与应对的突 更
破 口,能够在很 大程度 上缓 解媒体 与司法之 间的冲突。
【 关键词 】 媒体 审判 ; 理性 审视 ;司法应对
近几 年 , “ 体 审判 ”似 乎 愈演 种 现 象 的 形 象 化 概 括 ,它 侧 重 于对 媒 体 力 。 因为 新 闻媒 体 “ 特 的 议 程 设 置 功 媒 独
禁 止 。 因此 ,恶 意 监 督 行 为 是 实 践 中应 独立制度 的构建 。然而在现有 制度 框架
予规制的重点 。然 而 ,司法机关不应有 下 ,司法 并非无可作为 :向内用力 ,做 判和 司法判 断有 较大差异 ,当社 会舆论 单 方 规 制 此 类 行 为 的权 力 ,否 则 就 有 违 好 自己 ,把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努力 的方 对 司法审判构成 较大压力 ,甚 至当 民意 程 序 正 义 原 则 和基 本 权 利 法 律 保 留原 则 向与 应 对 的 突 破 口 ,可 以在 极 大 程 度 上 有 可 能 引发 其 他 权 威 对 司 法 的 干 预 时 ,

媒介审判的案例

媒介审判的案例

媒介审判的案例介绍媒介审判是指通过媒体渠道对涉及法律案件的媒体报道进行评判和审查的过程。

在现代社会中,媒体的力量愈发强大,其报道与评论往往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媒介审判旨在确保媒体对案件报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或误导公众。

媒介审判的意义媒介审判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媒介审判的意义:1. 辨析事实真相媒介审判通过客观、真实地报道法庭审判过程和案件事实,辨析真相和谣言,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实质和背后的法律原则。

2. 保障公正审判媒介审判能够监督法律执行的公正性。

媒体对于司法行为的监督和报道,有助于避免司法腐败、权力滥用等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3. 促进司法改革媒介审判通过披露案件的瑕疵和问题,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以提高审判公正性和效率。

媒体对于司法行为的监督促使司法机关更加谨慎和透明。

4. 影响公众舆论媒介审判对公众舆论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公众通过媒体了解有关案件的信息,形成自己的观点和判断。

媒介审判的正确引导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观和法治观念。

成功案例以下是几个媒介审判的成功案例,它们展示了媒体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和维护的重要性。

1. 媒体独立性案例:《污名》报道2016年,一家媒体发表了一篇名为《污名》的报道,揭露了一宗被政府封锁的敏感案件。

这篇报道经过深入调查,揭示了被告的无罪真相以及法官和检察官在本案中的不当行为。

由于报道的真实性和震撼力,公众的关注度大幅提高,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回应。

最终,案件被重新审理,被告获得了公平对待和正义。

2. 反腐败案例:「断头台」行动中国的「断头台」行动是对一系列腐败官员的追责行动。

媒体通过曝光这些官员的贪污行为,推动了反腐败的力度。

这些报道揭示了腐败现象的严重性,促使政府采取更积极的反腐败措施。

媒体的报道在舆论场上掀起了强烈的反腐风潮。

媒介审判的挑战尽管媒介审判有着许多积极的影响和意义,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1. 主观性和偏见媒体报道往往带有主观色彩,受到记者的立场和观点的影响。

中国媒介审判分析及反思

中国媒介审判分析及反思

思 考
要的是一种积极的方面。它不仅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强大的话 实 的态 度 正 确对 待 它 , 发挥 其 公 正客 观 的 功 效 。 客 观 报 道 在
语空 间 , 而且 在 很 大程 度 上 促进 了 我 国法 律 的 逐 步 健 全 、进 技术上不失为一个防范媒介审判的好手段。
步 , 正 如 大法 官 肖 扬所 说 :“媒 体对 逐 步 演进 的 司 法 改 革 的 报
其三, 从媒体的行为来看, 我国媒体的行为旨在维护社 会 的公 正 、还 原事 件 的 真相 。媒 体 保证 社 会 的 公 正 是 一 个 记 者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也是我们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比如 张 金 柱 案 、刘 涌 案 、王 斌 余 案 以 及 邱 兴 华 案 等 几 乎 都 涉 及 社 会公正问题。
探 究这 种 传 播现 象 所 带来 的 社 会效 果 如 何。 针 对 媒 介 审 判 , 年 初 中 宣 部 、司 法 等 部 门 发 布 的《关 于 进 一 步 搞 好 法 制 新 闻
我 们要 以 辩 证的 观 点 来看 待 。首 先, 必 须 认 识 到 中 国 的 媒 介 宣 传 的 意 见》 规 定 :“ 不 对 正 在 审 理 的 案 件 作 有 倾 向 性 的 报
本期策划 ———观察思考
中国媒介审判分析及反思
文/ 付松聚 张 翅
2007 年 6 月 14 日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公 布 的《关 于 加 强 人 民 法 院审 判 公 开工 作 的 若干 意 见》, 对庭 审 直 播、转 播 予 以 规 范。根据这一司法文件, 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人民法院 公 开 审 理 案 件 进 行 直 播 、转 播 , 须 经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批 准 后 才 能进行。针对此意见的出台, 许多学者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而 且争论十分激烈。其实, 细细想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这样的 文件, 说明了我国的媒介审判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司法审判 的正常程序, 也是有意识地在减少媒介审判对社会所造成的 负面影响。回顾近几年的媒介审判的例子, 自上个世纪 90 年 代的张金柱案到 2003 年的沈阳刘涌案, 再到 2005 年的王斌 余案以及 2006 年的邱兴华案和尚军案等, 媒介审判的案件 开始逐年增加, 而且持续升温, 呈集体爆发之势, 民众和法律 专业人士对媒介审判的质疑之声顿时响起, 并成为新闻传播 业 界 研 究 的 热 门 话 题 。本 文 仅 以 理 性 制 衡 观 点 和 分 析 比 较 的 研究方法来梳理这些媒介审判现象背后的玄机, 希望能在最 大程度上消除媒介审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媒介审判” 之危害及解决对策

“媒介审判” 之危害及解决对策

“媒介审判”的危害近些年来,“媒体审判"在我国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很多案件,法院尚未开庭审理,媒体记者就随意使用“杀人犯"、“贪污犯”等等定性词汇,以带有严重情感色彩的语言描述案件或当事人,从而给审理案件的法官、陪审员施加了种种看得见看不见的压力。

在我国,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对审判机关进行舆论监督,促使审判机关依法裁判是社会监督的体现,也是一种特殊的民主监督形式。

但是现在媒介审判这种舆论监督的“越位”现象已经被新闻界认为是舆论监督实践中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如何预防和减少“媒介审判”的呢?1、政府及司法机关要加强立法,不断完善自身机制.一方面,要加强立法,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法律的权威性,既欢迎媒介监督,又要坚持司法独立;另一方面,在审判中要加强信息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媒介的新闻自由权,保证公开审判,取得公众的信任和理解.2、媒介应做不懈努力。

一方面,要明确自身定位,加强媒体自律。

媒介在报道新闻时只是客观事实的反映者,不是仲裁者。

同时,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遵守职业准则.做一个中立者.媒体要注意对新闻工作者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而且也要与司法机关彼此沟通。

一旦司法机关介入了某个新闻事件并立案以后,传媒就要确立“立案意识”。

这时,媒介必须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全面性等基本原则,忠实于新闻事实的本来面目,坚持用中性语言,尽可能做到平衡报道,力求司法机关处理该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公众也应出一份力。

解决好受众的问题,“媒介审判”也就更容易消除,公众自觉学习法律,增强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遇事理性思考,理性判断,不轻易受媒介的煽动,做一个信法、守法的群体,才能更好地保证司法的权威性,阻止"媒介审判”的发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听偏 信 ,不探究 真实情况 ;对采访素材取舍不当 ,断章取义 ,甚至歪 曲被采访者 的原意 ;肆 意猜 测 ,发表缺 乏根据 的批判 性评论等等 。
意相 信 司 法部 门 。
( 二 )媒 体 审 判 与 媒 体 监 督
三 、媒体 审 判 的弊端 ( 一 )侵 害法院的独 立审判权和犯 罪嫌疑人 的公平 受审权
( 一 )媒 体 审 判 的 概 念 媒体 审 判 ,是一 个 舶来 品 ,这 一概 念 出 自美 国 ,它是 指新 闻
( 二 )媒 体 受 利 益 的 驱 使
滥用媒 体监督 的权利 ,在广 大受众 范围 内剥 夺 了当事人 陈述事实 和 而遭 到误杀 的事情 ,使 得司法 的权威 受到 了极 大 的影 响 ,司法权 威 表达 自我观点 的机会 ,并激起公 众对 当事人 憎恨或 同情 ,因而形成 在走下 坡路 。人 民不再 那么信 任法官 和法 院,当他 们遇 到问题和 纠 强大 的舆论压 力氛 围 ,从而 导致不论 是非 曲直 ,只要 与该舆 论相反 纷解决 不 了时 ,首先想 到的不 是依靠 法律 的武 器来保 护 自己和维护 的意见都 被有 意无意 地压制 ;迫于此舆 论压力 ,司法会 受到极 大地 自己 的权利 , 而 是希望 通过媒体 的报道来 引起人 们的关 注 ,进而 通 影 响 。传媒存在 媒体 审判的 主要表现有 :不够 客观地 报道事实 ;偏 过舆论 的压力来 引起 国家机关 的重 视 ,他们是 宁愿相信媒 体也不 愿
现 阶段对 于媒体是 否享有监 督权还 是存 在争议 ,主要有两 种观 媒 体在报 道 中超越 了司法 程序 ,在未 经法 院进行审理 并做 出判 点: 一是认 为我 国法律 法规并没有规定媒体具有媒体监督权 ;另一种 决 的情 况下 即对案件进行判断 ,并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的行 为进行 定 观点认 为媒 体是具 有监督权的 ,这种监督权来源于宪法赋予公 民的言 性 ,甚至给其 “ 定罪量刑 ” ,提前对 案件做 出胜诉或败诉 的结论 。在这
经济与法
商品与质量
・ 7 5 ・
对媒体 审判 的法律思考
黄 港
( 广 西 民族 大学 法学 院 , 广西 南宁 【 摘
5 3 0 0 0 6)
要】 近年 来,随着媒体 在社会 中的影 响力越 来越大 ,当媒 体在行 使监督 权推动 中 国法制进 程的 同时 ,也 出现 了媒体超越 媒体报


媒 体 审 判 的 概 述
深 入分 析 以及对 法 律 的尊重 。
媒体 为 了吸引大众 的 目光 ,获得更多 的经济利益 ,在进行 司法 报道 形成某 种舆 论压力 ,妨害和影 响 司法独立 与公正 的行 为 。美国 报道 时不喜 于对案 件的原本 面 目的报道 ,更热 衷 于报 道案件 那跌宕 的法 院曾经在 1 9 6 5 年 的时候 推翻了一起指 控诈骗案的判决 , 其理 由 起伏 ,扑朔 迷离 的案件 情节 ,强 调 突 出报道 其 中涉 及暴 力 、色情 是该法 院认 为在庭 审过 程中所 作的电视录像 对被告作了含有偏见 的宣 等案 件情节 ,这不仅 不利于 法制 的教育 ,同时 也部分掩 盖了案 件真 传 ,即被告人 在诉讼 过程 当中应 当享 有 的权 利受 到 了一 定程度 的侵 实 面貌 。这 些不 真 实 的 、虚 假 的报道 信 息一 经报 道 传播 ,极 易误 害。自 从 那 以后 ,人们 就把 这种干预 和影 响司法独 立与公 正的新 闻 导 群众 ,进而 形 成舆 论压 力 影 响司 法 审判 。 报道 称作 “ 媒体 审判 ” 。所 谓 “ 媒体 审判” , 简 单 的 说 , 它 是 ( 三 )司法的权 威在 下滑 指新 闻报 道形成某种 舆论压力 ,妨 害和影 响司法独立与公 正的行为 。 更详细 的来说 是指传媒 跨越 了其本 身职能 的界 限 ,超越 了司法程序 , 近年来 不断 出现 “ 余祥林 杀妻 案” 、“ 赵作海案 ” 、“ 杜 培 武案 ”等冤 假错案 ,最 近又出现 内蒙 古 l 7 岁少年被错判 强奸杀人罪
是涉及某些权力部 门和 “ 有背景 ”的人物 的案 件时更 为突出。当普通
老百姓 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法权益受到 了侵害时,却状 告无 门 ,老百姓走 投无路 ,情
下接受审判 , 舆论的压力通常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 的。 能详 的电视栏 目和报纸 、杂志如中央 电视 台的 《 焦点访谈 》 、 《 今 日说 媒体审判确实是忽视 了司法独立的重要性 , 而过分地致力于新闻 自由。 法》 《 庭审现场 》 、 《 道德观察 》 、 《 法制 日 报) ) 、 《 检察 日 报 》等深得老百 如此一来 ,新 闻自由是得 以彰显 , 但是却也侵犯 了法 院的独立审判权 姓喜爱 。我们可 以感受 到媒体 监督给老百姓带来的公平与正义 ,特别 和侵犯 了犯罪嫌疑人 的公平受审权 。
道 的界 限而跨越到 司法领域干扰司法审判 的现 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 的 “ 媒体 审判” 。本文就媒体 审判的概念进行阐述 ,并通过分析媒体审判 产 生的原 因,进 而进一步阐述媒体审判的弊 端,并提 出了对我 国的媒体审判现 象规制的一些建议。
【 关 键 词 】媒 体 审 判 ; 司 法独 立 ;公 平 正 义 文 章编 号 : I S S N 1 0 0 6 -6 5 6 X ( 2 0 1 4 ) 0 9 - 0 0 7 5 - 0 2
论 自由权 和批评权 。本 人比较倾 向第 二种观点。可是媒体监督不等于
依法治 国的理念深 入人 心 , 在 推进 中国的法治进程 中,一些我们耳熟

种强 大的舆论 氛围下 , 迫 于舆 论压力 ,法 院的 审判权 面临着严峻 的
媒体 审判 ,自 改革 开放 以来 ,随着社会 经济不断发展 ,为了更好的使 考验 ,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一定 的影 响。同时,犯罪嫌疑人在此等环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