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员工职业操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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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1.13•【文号】银监办发[2009]371号•【施行日期】2009.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71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财务公司协会: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银监会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9年2月份制定并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是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标准要求,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了一个标杆。

根据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认真抓好职业行为准则的落实”的指示精神,经银监会领导同意,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指引》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

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银行业队伍建设,多次强调要建设一支能适应现代银行业发展需要的从业人员队伍。

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教育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以往查处的银行业案件看,存在道德风险的工作环节和岗位十分广泛,所导致的危害相当严重。

因此,制定、学习和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操守指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树立忠诚廉洁、勤勉尽责、秉公办事的理念,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道德风险意识的增强和职业操守的提高,也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身的保护。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最近我行对我们全体员工进行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职业操守指引》的测试。

参加工作之后进入农行成为一名普通的一般来说员工,在这年里,我遵守《员工守则》中的条款,我也知道这次工行测试组织测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对我们普通员工意义非常重大。

它是员工从业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行为准则,这对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利益冲突,后续加强内部管理,保持良好提升员工良好的社会性公信力,树立引领农信社良好的社会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这次测试,我认为认真执行《员工职业道德规范指引》,是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提高员工从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需要;积极贯彻《员工职业道德规范指引》,不仅有助提高全行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员工队伍建设,培育生殖和谐的企业文化,良好树立和保持浙商银行良好的形象,有着深远的意义。

这次颁布的《员工职业操守指引》定位准确,概念清楚,明确了员工职业财务人员行为的底线和条条框框,是我们农行从业履职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员工职业操守指引》,对于提高减低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和保持信用社良好的形象,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操作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是农行改革发展的可能需要,也是案情防范系统性风险案件的迫切要求。

农行的改革和发展需要一支具备更佳良好职业操守的员工队伍,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更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如果我们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依法合规,遵章守纪;廉洁从业,优质服务,公平竞争;以人为本,我们就会赢得广大顾客的信任和提供支持,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

通过学习《指引》倡导了爱岗敬业、客户至上的工作态度,明确自己职业行径的底线和界限,明确自己可以做什么、有权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这样的话自己行为可能将可能带来的后果,自觉约束自己的职业不法行为,形成以恪守职业操守为荣,违背职业操守为耻的企业文化,形成防控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推动农行事业持续健康健康发展。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为了规范招商银行员工的行为,维护银行声誉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行为守则。

本守则适用于招商银行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服务人员。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守则规定。

一、诚信守规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按照招商银行的规定执行工作职责,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3. 尊重客户权益,对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服务,并保守客户隐私。

4. 严禁参与涉及利益冲突的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

二、业务纪律1. 忠实履行工作职责,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严禁对客户歧视、虚假宣传或误导性推销。

2. 严格遵循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谨慎审查客户的申请材料,不得违规开展业务、放宽审批要求或利用职务便利为客户提供不当优惠。

4. 不得擅自泄露客户信息,未经客户允许禁止向任何人(包括银行内部员工)透露客户信息。

三、风险控制1. 协助银行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坚决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2. 遵循内部的决策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不得擅自决策或违规操作。

3. 发现风险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内部调查。

4. 加强对合规风险的意识培养和专业知识研修,保持对风险规避和控制的敏感性。

四、职业操守1.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

2. 维护招商银行形象,不得从事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不端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3. 严禁参与赌博、吸毒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 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五、保密义务1. 严格执行招商银行的保密制度,尊重并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2.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保密信息。

3. 离开招商银行后,仍需继续遵守保密义务。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行为守则的员工,招商银行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追究、调整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2. 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自查的通知各信用(分)社、各部室:为了解掌握银行业从业人员遵守行为准则的基本情况,督促从业人员全面掌握行为准则内容、基本准则和禁止规定,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打造良好的行业廉政文化,提升有效经营竞争力,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对银行业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行为准则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对照《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开展好自查、抽查和总结。

为贯彻落实好银监部门精神,我联社决定开展一次员工遵守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自查、抽查工作,自查阶段为2010年4月14日至16日,全体员工要逐条对照《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规定开展好自查,每位员工必须就本人执行职业操守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电子版于4月16日前传联社稽核监察部,纸质报告本人签字后于4月底前上交,联社稽核监察部必须于4月17日前形成自查材料报市办和银监分局。

5月份将开展抽查工作,抽查时将对贯彻落实情况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组织民主测评,并对部分员工进行书面测试。

附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兴国联社稽核监察部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价,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u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u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05日u 实施日期:2009年02月05日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价,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履行法律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活动信息,拒绝作假。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上级指令。

执行中如发现可能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可能导致风险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报告。

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取得任职岗位应具备的资格。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恪守“客户自愿”原则。

自觉抵制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做到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执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

尊重隐私,不因客户性别、肤色、民族、身份等差异而优待或歧视。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公私分明,勤俭节约。

第十条从业人员遇到利益冲突,应主动回避。

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在涉及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人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不从事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1。

1。

1 宗旨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监控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职业行为是指从业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特定岗位职责的行为。

职业操守是职业行为规范的总称。

1.1。

2 从业人员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受有关机构派遣到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也应属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范畴。

此外,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些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它们也会委派相关技术和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从广义上讲,这些被委派的人员也属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范畴。

1。

1。

3 适用范围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职业操守的监督者有: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督机构和社会公众。

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是指从业人员供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自律组织包括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和地方性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既包括银监会,也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其分支机构。

银行业从业基本准则1。

2 银行业从业基本准则1.2.1 诚实信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1.2.2 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机构。

1。

2。

3 专业胜任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1。

2。

4 勤勉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1。

2.5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1.2.6 公平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 [从业人员]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适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从业基本准则第四条 [诚实信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 [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专业胜任]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 [勤勉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 [公平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第十条 [熟知业务]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 [监管规避]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岗位职责]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

第.7.章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本章概要本章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论述,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银行从业人员而言,了解银行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理解银行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从事银行业务的一个基本条件。

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促进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章对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论述,阐明了银行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关系。

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表现为“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即“集体主义原则”在银行职业道德中的具体体现。

它贯穿于整个银行职业道德体系,并制约和影响着其一系列职业道德规范。

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在“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下,表现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法规,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恪尽职守,专业胜任;客观公正,无私奉献”等具体的行为准则。

银行从业道德操守与银行从业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商业银行调控手段。

7.1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现为伦理经济,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银行从业人员也必须恪守其相对独特和具体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重塑银行的道德约束,不仅是银行业防范道德风险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员工职业素质、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要求。

如何建立道德约束?道德不是自然生成的,法律的完善也不必然产生道德,必须通过强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即制度性约束,从而搭起法律与道德的桥梁。

但管理的制度性约束并不必然升华为道德约束,只有有道德目标的管理、有道德教化的管理、有道德取向的管理才形成和固化为道德。

所以,我国的银行业必须明确道德建设的目标和内涵,在管理的制度化约束加强和细化的过程中,把道德目标和元素作为重要内容和取向,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的独具特色的管理体系,要强化银行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明确职业操守,并在制度管理中子以规定、制约和强化。

银行员工职业操守

银行员工职业操守

“做好呢份工”
———不变的香港精神
• 专业服务,香港的最拿手出品; 专业精神,香港精神的精髓之一。
• 香港人对专业人士、专业精神的顶礼膜拜源于一个朴 素的道理:因为我专业,所以我自信,所以我拥有。 • 特首曾荫权宣布竞逐连任,拿这句俗话做了竞选口号。 社会上曾经议论纷纷,对手甚至借此攻击, “香港 的头号人物怎能只有这点追求?” • 实际上,这句话喊出了最精髓的香港精神 ——专业精神。
行 为 17 甘愿接受更繁重的任务、责任,别无怨言 18 在工作以外,不做有损于本公司名誉事情 19 只为本公司工作,不兼任其他公司的工作 20 对外界人士说有利于本公司的话 21 千方百计为公司客户提供超值满意服务 22 不用职权或以公司名义向客户牟取私利 23 为了完成工作,在工作时间以外, 自行加班加点 24 用业余的时间研究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新教徒的信仰:
造物主的神意已毫无例外地替 每个人安排了一个职业,人必须各 事其业,辛勤劳作。 工作是人的天职,是神的召唤, 是进入天堂的通行证。 只有辛勤的工作,才能确认自 己的人生价值。 人必须尊敬、尊崇、敬畏自己 的工作,以一种虔诚的心灵对待它。
《日常生活中的胡耀邦》中李锐谈胡耀邦:
——胡耀邦的产生,对中国党和人民是一个幸运。 ——他脱离了从古到今的专制意识,他的人格更趋 向于现代民主政治意义上的人格,不封闭, 用现代的话说,是和世界接轨。 ——当谈到美国时,耀邦很赞赏美国人民对劳 动的崇尚,他们不在乎自己是个总统还是个农 民,他们崇尚自己所做的这份工作。 ——他谈话时的神情,使我感受到一种升华, 他对劳动的崇尚,对自由的崇尚····
抓经济改革和建设的一手比较硬,抓制度 改革和思想道德建设的一手比较软。 在日常管理中,重员工的工作业绩,轻员 工的合规意识和道德规范。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控股、参股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信息。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能力,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合规操作;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依法保护客户权益和客户信息。

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权益;不得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权益。

从业人员应当执行首问负责制,诚待客户,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提供优质服务。

从业人员不得因国籍、地区、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情况或其他因素等差异而歧视客户。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关爱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珍惜资源,抵制铺张浪费。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公私分明,秉公办事,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附件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2020年9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第二条【银行业从业人员】第二章职业操守第三条【爱国爱行】第四条【诚实守信】第五条【依法合规】第六条【专业胜任】第七条【勤勉履职】第八条【服务为本】第九条【严守秘密】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一节行为守法第十条【严禁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一条【严禁非法催收】第十二条【严禁组织、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第十三条【严禁信用卡犯罪行为】第十四条【严禁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五条【严禁内幕交易行为】第十六条【严禁挪用资金行为】第十七条【严禁欺骗信贷行为】第二节营业合规第十八条【遵守岗位管理规范】第十九条【遵守信贷业务规定】第二十条【遵守销售营业划定】第二十一条【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第二十二条【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遵守出访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遵守外事接待规范】第二十五条【遵守离职交接规定】第三节履职遵纪第二十六条【贯彻“八项规定”、反“四风”】第二十七条【如实反馈信息】第二十八条【按照纪律要求处理利益冲突】第二十九条【严禁非法利益输送交易】第三十条【施行履职回避】第三十一条【严禁违规兼职谋利】第三十二条【抵制贿赂及不当便利行为】第三十三条【厉行勤俭节约】第三十四条【塑造职业形象】第三十五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和氛围】第四章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礼貌效劳客户】第三十七条【公正对待客户】第三十八条【保护客户信息】第三十九条【充分披露信息】第四十条【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第五章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第四十一条【接受、配合监管工作】第四十二条【遵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第四十三条【协助有权机关执法】第四十四条【举报违法行为】第四十五条【服从应急安排】第四十六条【守护舆情环境】第六章强化职业行为自律第四十七条【接受所在机构管理】第四十八条【承受自律组织监督】第四十九条【惩戒及争议处理】第五十条【高管规范】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一条【参照适用】第五十二条【说明机构】第五十三条【抵触解决】第五十四条【施行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XXX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在银行业内建立良好的清廉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XXX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XXX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范,制定本准则。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全文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全文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全文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一、介绍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银行业从业人员作为银行运营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对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和金融秩序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进行深入探讨,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二、职业操守的重要性职业操守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涯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作为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养成对于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社会信任、保障金融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1.1 确立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呼唤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秉持诚信原则,坦诚待人,言行一致。

客户在与银行打交道时,往往会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估。

只有通过长期的守信行为和高度的道德自律,银行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树立良好的声誉。

1.2 强调保护客户利益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直接与客户接触,承载着保护客户利益的责任。

从事金融服务的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以客户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不得将个人利益置于客户的利益之上。

在销售和推荐金融产品时,要遵循合规规定,确保产品适合客户需求,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1.3 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银行业作为高度专业化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广泛的金融知识。

作为银行的代表,从业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产品和服务,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银行业从业人员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行业的良好运行。

三、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行为准则是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它不仅指导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而且体现了银行业的伦理价值和道德观念。

2.1 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维护银行业的法制环境。

他们不能参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机密信息,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2.05•【文号】银监发[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8月,实施日期:2010年8月)*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2011修订)(发布日期:2011年1月12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2日)废止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建银投资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九年二月五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银行员工行为守则尊敬的银行员工:作为一名银行员工,你将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为了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维护客户的信任和利益,以及促进金融行业的稳定与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的银行员工行为守则,希望你能严守职业道德,积极践行,为银行行业的良性发展做出贡献。

第一章专业素养1. 尊重职业道德我们银行员工要始终维护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对客户和同事保持尊重和友善。

2. 提升业务水平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银行员工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与时俱进的学习态度。

3. 保护客户隐私银行员工需要严守客户隐私,保密客户信息,不得泄露、滥用或提供客户信息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第二章行为规范1. 诚实守信银行员工要以诚实守信为基本准则,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欺诈、作假、隐瞒或误导行为。

2. 公平公正我们银行承诺在所有业务操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真实记录和传达各项信息。

3. 遵循内部规章制度银行员工要遵守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工作和操作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服务态度1. 客户至上银行员工应本着客户至上的服务精神,真诚对待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2. 解答问题当客户有任何问题或疑虑时,银行员工应积极倾听,并提供准确、专业的解答,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3. 反馈意见银行员工应积极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章利益冲突1. 识别利益冲突银行员工要认清和识别自身和银行的利益冲突,并主动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对客户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 公正处理利益冲突银行员工要公正处理利益冲突,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首要考虑,并遵循合规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

第五章惩戒与奖励1. 惩戒机制银行将建立健全的惩戒机制,对违反行为守则的银行员工,依照规定进行相应的问责和处罚。

2. 奖励机制银行将根据员工遵守行为守则的表现,建立奖励机制,充分肯定优秀员工的贡献和表现。

银行员工行为规范文

银行员工行为规范文

银行员工行为规范文一、尊重客户1. 对待客户要始终保持礼貌和耐心,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或侮辱客户;2. 主动提供帮助,满足客户需求,并尽力解答客户的咨询和疑惑;3. 对待客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要保密,不得将其泄露或滥用;4. 尊重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二、遵守法律法规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 不得参与非法的金融交易,包括洗钱、非法借贷等;3. 不得窃取、篡改、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机密资料;4. 尊重竞争对手和同行业规则,不得恶意破坏市场秩序和行业规范。

三、保持职业操守1. 忠诚于银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 不得接受他人的贿赂、回扣和好处,不利用职务之便索要贿赂;3. 不得与客户存在任何利益冲突的行为,包括违规操作客户账户等;4. 确保个人行为没有损害银行声誉和形象,不得从事道德品质有瑕疵的活动。

四、维护公司利益1. 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先,积极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2. 不得盗窃、浪费和滥用公司资产,包括物质和知识资产;3. 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商业计划,以及客户信息;4. 遵守公司内部规定,不得进行违规操纵和操作。

五、与同事合作1. 积极与同事沟通协作,互相支持和睦相处;2. 不得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不得散布谣言;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排挤同事或设置障碍;4. 相互尊重,共同维护良好的团队氛围和工作环境。

六、维护社会责任1. 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利益;2. 及时报告身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3.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报社会,并提高社会责任感;4. 保护环境资源,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

七、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1. 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跟随行业发展的脚步;2. 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技能;3. 关注行业动态和经济形势,积极适应变化并创新工作方式;4. 不断寻求个人发展机会,追求个人和职业成长。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篇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通过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我体会到了《指引》中的精神,它告诉我们如何能够更好的遵守我行的《员工行为守则》,如何能做一名合格的银行人。

诚然,唯有从思想上加深对银行人职业操守的理解和认识,用更高的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仅仅要做一名有道德的人,更要成为一名有道德、高素质的银行人,才能适应现今社会对银行业的要求,才能使我行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随着我国银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员工的素质已经成为了竞争的关键。

高素质的员工是企业的一笔财富,是企业前进的动力,是企业成功的基石。

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员工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更可以成为一个企业的旗帜,通过这面旗帜客户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与其他银行的区别。

那么,我们要如何成为高素质的员工呢?《指引》为我们指出了方向:(1)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实事求是拒绝弄虚作假。

这正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最低的道德标准。

(2)规范操作,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认真执行上级指令。

作为一名员工,农行要求我们做到的并不多,而业务熟练更是每名员工入职的基本要求。

(3)公平竞争,拒绝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我认为这一点我行员工表现尤为出色,农行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之一在多年的发展中都能以身作则,采取正当的竞争手段并不断影响其他中小银行,带动起良好的行业之风,为我国银行业的良好竞争风气的形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4)客户至上,优质服务,尊重客户隐私及身份、信仰等,不歧视每一名客户。

银行已从单纯的金融机构慢慢转变为服务机构,拥有优质的服务就拥有了强大的竞争力。

因此,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服务已经成为我行发展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在我们的网点,不论是网点标杆导入,还是标准化服务用语的学习,无论是服务评价器的使用,还是对大堂经理、个人客户经理的培训,这些点点滴滴的小细节无一不是源于我们对服务的重视,对客户的重视。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全文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全文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储蓄、贷款、投资和支付等重要职能,是经济运行的支撑。

银行从业人员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代表,其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希望能对这个话题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职业操守的内涵和重要性1.1 职业操守的内涵职业操守指的是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

在银行业中,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诚实、守信、谨慎、审慎、公平、公正、敬业、守法的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维护商业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1.2 职业操守的重要性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息息相关。

只有遵守职业操守,银行从业人员才能够在金融活动中做到公正、公平,避免不当行为和违法操作,提高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金融市场的信誉,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具体内容2.1 诚实守信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向客户和公众作出虚假宣传和虚假承诺。

在金融交易中要诚实守信,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

2.2 谨慎审慎银行从业人员应当谨慎审慎地对待金融交易,严格执行职业规范和操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和过度冒险行为。

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要慎重对待,不得故意隐瞒风险,不得违规追求高收益。

2.3 公正公平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做到公正、公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

2.4 敬业守法银行从业人员应当热爱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法违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为谋取私利违法犯罪。

三、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们应当始终遵守以下职业操守,以维护银行业的声誉和客户的利益:
1. 诚信守信:我们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我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偷窃、贪污、受贿等。

2. 保护客户利益:我们要时刻关注客户需要,遵循客户最大利益的原则。

我们不得干涉客户的金融决策,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上。

3. 保密客户信息:我们要严格保密客户的个人和财务信息。

在业务操作中,不得泄露客户信息,防止客户面临安全和隐私的风险。

4. 公平竞争:我们要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扰乱市场秩序等。

5. 拒绝贿赂与利益冲突:我们要拒绝收受他人的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与客户和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中,要警惕利益冲突,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解决。

6. 持续学习和提升:我们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我们应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7. 高度责任心: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和客户。

我们要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和投诉,尽力解决问题,确保客户满意度。

8. 信息透明:我们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给客户,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行为。

我们要鼓励客户主动参与决策,并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9. 尊重与合作:我们要尊重客户、同事和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交流礼貌。

我们要遵守内部规章制度,与团队合作,共同促进银行的发展。

这些职业操守对于银行从业人员而言是基本的要求,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并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学习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学习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学习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简报第一期山西省银行业协会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全辖员工职业操守,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我行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市场形象,根据山西省银监局文件(晋银监办[2010]13号)要求,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该行决定于2010年3月份组织全辖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遵守《指引》,全面建立、健全员工守则,不断提高我行员工的职业操守,树立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诚信尽责、客户至上的理念,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发展需要的员工队伍,促进全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活动精心组织安排了领导组并下设领导组办公室,历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1日-3月10日)本阶段分两步进行。

一是动员宣传,营造声势。

3月3日前完成动员,标语悬挂(内容统一为:“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指引》张贴,印制《学习手册》等工作,同时该行网讯刊登《指引》并报道各行动态。

二是组织学习,认真贯彻。

要组织员工原原本本学习《指引》,深刻领会精神,全面提高职业素养,认真践行职业操守。

学习方式可采取集中学、班前班后学、自学、分组学、座谈会、讨论会等。

(二)制度梳理阶段(3月11日—3月25日)该行统一对员工守则进行全面梳理并下发各行学习贯彻。

各二级分行要对涉及员工职业操守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三)总结考核阶段(3月26日—3月31日)一是由二级分行组织考试,考核员工学习情况。

二是全面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是该行组织督导抽查。

各行对学习不到位的单位和员工要进行补课。

活动要求各级行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重点。

“宣传月”活动要做到“一学二建三结合”。

“一学”:认真学习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省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银监办[2010]13号)、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深化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准则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准则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准则摘要:一、引言二、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要求1.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2.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3.履行社会责任4.科学决策,谨慎用权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6.尊重和关爱员工7.参与公共活动,树立良好形象8.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三、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在推动银行业务创新、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高管所面临的职业操守问题也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更好地规范高管的行为,提高银行业的整体形象,我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准则》。

本文将对这一准则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商业银行高管提供实用的指导。

二、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要求1.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商业银行高管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银行的业务活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要求。

在执行过程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发挥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2.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高管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

在与客户、同事、所在机构及监管者交往中,遵循行业准则,切实维护银行业的声誉。

3.履行社会责任商业银行高管应充分认识到银行在社会发展中的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4.科学决策,谨慎用权高管在制定银行发展战略、决策时,要充分调查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审慎行事,切实防范各种风险。

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高管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确保银行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

同时,要加强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规行为。

6.尊重和关爱员工商业银行高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

同时,要尊重员工权益,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7.参与公共活动,树立良好形象高管应积极参与公共活动,传播正能量,树立银行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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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员工职业操守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员工职业操守,提高本行员工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本行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本行员工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本行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行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本行全体在职员工。

第四条本行员工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第二章员工应遵守的职业操守
第五条本行员工应当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能力,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和本单位制度,合规操作;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第六条本行员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本行员工应当尊重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依法保护客户权益和信息。

(一)本行员工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权益;不得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权益。

本行员工应当执行首问负责制,诚待客户,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本行员工不得因国籍、地区、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情况或其他因素等差异而歧视客户。

第八条本行员工应当关爱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珍惜资源,抵制铺张浪费。

第九条本行员工应当公私分明,秉公办事,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一)本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

(二)本行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三)本行员工应当有效识别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本行员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进行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资本市场产品;不得挪用本单位资金和客户资金或利用本人消费贷款买卖金融市场产品。

第十一条本行员工应当遵守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应当拒绝洗钱,及时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十二条本行员工应当自觉抵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商业欺诈、非法集资、高利贷和黄、赌、毒活动。

不得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充当掮客。

我和员工应当廉洁从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

第十三条本行员工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与时俱进,追求新知,提升素质,完善技能。

第三章高级管理层应遵守的职业操守
第十四条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除了遵守第四条至第十三条所列内容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职业操守。

(一)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大局。

科学管理,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坚持原则。

(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定。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本单位稳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忠实履行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职责,组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谨慎用权,防范风险。

(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本指引并承担组织本单位本行员工学习、遵守本指引的责任。

(六)知人善任,任人唯贤,关心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培育团队意识。

(七)适度参与公共活动,防止违法及不良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或输送非法利益。

(八)优化流程,精细管理,重点监控,明确本单位关键岗位特殊职业操守并组织关键岗位本行员工学习、遵守。

第四章监督与评价
第十五条本行应当将本行员工遵守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合规和操作风险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估,建立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本行应当将本指引和本单位员工职业行为规范以适当形式告知社会,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本行应当对模范遵守本指引的本行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本指引的本行员工进行相应处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指引由**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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