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定基本流程图--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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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助学金评定流程

高校助学金评定流程

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
第一,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本人提交申请,学部组织评定工作,无学习成绩无关。

第二,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咱们学院原则上不兼得)
第三,学院、学部都要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学院评定小组全面负责国家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学部班次议小组负责本学部的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

第四,国家助学金按一、二、三等发放。

一等为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三等为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

第五,申请条件中第(五)条需要注意的的是,申请人员必须是贫困生库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六,分配名额为学生处根据国家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分配到学部,再由学校根据各班情况进行分配的。

第七,申报和审批程序:
1.必须是在该年贫困生库的同学才有资格申请;
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班委会和评议小组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认真进行评定,无异议后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学部审核。

3.学部领导集体研究审核后,将评选结果在本学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审定。

4.学生处审核学部上报的材料。

将评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

特殊说明,一般咱们学部是先按照程序选出贫困生,建立新一年的贫困生库,依照建库时评定等级进行发放。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分两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级受助学生。

国家奖学金工作流程图

国家奖学金工作流程图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图
各分院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各分院国奖、励志、助学金的名额分配
各分院组织学生向分院国奖、励志、助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
分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初审
分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征求学院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有异议
分院将初审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及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
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无异议有异议
学校将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技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

技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

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
4、补助办法
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补助办法: 一是财政给予补助。第一、二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除 的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是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收入予以弥补。第三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 运转经费缺口,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对涉农
四、国家免学费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起步、逐步推进实施 (二)主要内容 1、资助范围和对象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 生。 2、受助比例 南疆三地州1、2年级(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农村户籍 学生受助范围为100%; 涉农专业1、2、3年级受助范围为100%; 除南疆三地州以外新疆籍其他地区受助范围为25%; 三年级非涉农专业受助范围为7.5%; 城市户籍1、2、3年级受助范围为15%.
属技工院校将《技工院校基本信息统计表》报送自治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
理机构审批; 第八步,地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批后《技工院校基本信
息统计表》上报自治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以上步骤,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操作) 第九步,自治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后的《技工院校基本信息
第十步,免学费资金下达 第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自治区上报及技校信 息管理系统的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涉农专业学生人数,确定免学
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学校顶岗实习补助,具体
办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 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新教 材„2011‟22号)。

应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评审发放工作流程

应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评审发放工作流程

应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评审发放工作流程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月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一周时间。

4、学校将拟定资助学生信息录入中等职业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同时将名单和受助学生信息报市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批。

5、上报上级学生资助中心复核确认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市财政局将资助金和免学费资金统一打入学生银行账户中。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年七月六日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国家助学金申请的流程

国家助学金申请的流程

国家助学⾦申请的流程国家助学⾦:全国平均每⼈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国家助学⾦每学年评定⼀次。

每年9⽉30⽇前,学⽣向学校提出申请,各⾼校于当年11⽉15⽇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按10个⽉发放,⾼校按⽉将国家助学⾦发放到受助学⽣⼿中。

“准⼤学⽣”:“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申请新⽣的录取通知书中附有《⾼等学校学⽣资助政策简介》,其中有两张《⾼等学校学⽣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登录全国学⽣资助管理中⼼⽹站下载)。

——说明:该表提供给学校做参考。

⼀般⽽⾔,是为申请“国家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各种贫困新⽣助学⾦⽽准备的,也是为⾼校的“绿⾊通道”⼯作做准备。

收到该表格,学校就可以进⾏登记、统计,对填写了这些表格的学⽣家庭情况进⾏评审、认定、分类;⼊学后给予不同新⽣不同的助学⾦,并组织安排有关贫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对“准⼤学⽣”⽽⾔,提出“国家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可以细分为以下5步:1、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来的《⾼等学校学⽣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了解相关政策和细则,明⽩其⽤途。

2、“准⼤学⽣”认真、实事求是的填写个⼈和家庭信息。

3、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证明、盖章4、将申请资料于报到前邮寄到学校5、通过⾼校“绿⾊通道”报道,等待批复、等待签合同申请流程第⼀步:学⽣提出申请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第⼆步:学校机构进⾏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贷款管理中⼼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例内,组织学⽣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的借款申请。

第三步:经办银⾏进⾏贷款审批经办银⾏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作⽇内完成审查。

第四步:与学⽣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提供的借款学⽣名册,在10个⼯作⽇内完成组织学⽣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作,并提交经办银⾏。

【流程】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

【流程】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

【流程】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第一篇:【流程】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1、个人提交手写申请给班主任老师。

2、班主任老师主持评定,评定要求见《学生手册》(1.上一学年期学分绩点2.0以上。

2.上一学年期综测本班75%,3.上学期体测及格以上(含免测)。

4.家庭困难(有贫困证明),生活简朴。

5.无违纪处分,上一学期无挂科。

6.白名单上的贫困生义工同学本次必须获评,黑名单上同学本次不得获评。

7.未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助学贷款的不能评定。

)。

3、评定成功的同学个人下载【附件1】(正反打印)正确填写,交给班长,统一收集后于27日晚5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4、评定完成的班级下载【附件2】制作电子版本,合计班级评定结果,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潘老师邮箱****************汇总,打印纸质版加班主任签字后,班长于27日晚5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5、评定完成的班级下载【附件3】制作电子版后打印纸质版加在“本人手签”,加班主任签字后,班长于27日晚5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第二篇: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及相关文件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赣府发【2007】20号)精神,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学院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包括高中毕业生接受一年职业教育的学生)中专学生。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200元。

三、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四、评审及发放程序1.中职学生入学后,各系学生资助小组向学生宣传相关政策,进行材料搜集,组织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

3.系学生资助小组对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上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4.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审核材料后,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批。

5.资助名单公示。

公示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只显示学生班级姓名。

6.资助资金到位后,学生处(学生工作部)造表,报计财处。

7.计财处转账给中国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将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内。

五、档案管理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与各系对中职学生助学金的学生申请表、月汇总表、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本细则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校国家助学金操作流程图

上海市高校国家助学金操作流程图

上海市高校国家助学金操作流程图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高等学校
市财政局、 市教委 根据 教育 部文 件 精神 将国 家助 学 金预 算下 达市 属 各高校
秋季学期开学后,市属高等学校进行国家助 学金政策宣传,并布置评审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定各院(系)国家 助学金分配名额
各院(系)按市教委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申请 国家助学金
院(系)审核,将拟定获助学生名单及有关 评审材料报学校资助管理机构
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审,并将资助初步名 单及资助档次上报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上海 市学生事务中 心 对市属高校国家 助学 金落实情况进行 审核 后报市教委和市 财政 局备案
校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无异议
有异议
市属高校将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报上海市学 生事务中心



















国家助学金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评审流程篇一:国家助学金评选流程国家助学金评选流程(一档2000元/人,二档3000元/人,三档4000元/人;相对应的贫困等级级别:一档—3等、二档—2等、三档—1等)1、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于20xx年10月17日上午11:30前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科办公室年级负责老师处领取“评定办法”相关资料。

2、每个班级成立以班长、团支书为正、副组长的“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组员由其他主要班级学生干部和各寝室室长组成。

(同时要考虑男、女比例构成)3、 20xx年10月27日前,各班在班长、团支书的组织下,举行主题班会,组织全班同学(含参评同学)对前期已经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进行不记名投票形式的民主评议,具体评议过程由评议小组成员进行。

(和民主评定贫困生的形式一样)各班严格按照每位参评同学的票数确定最终结果,并当场宣布排序结果:一档2人,二档6人,三档2人。

4、评议结束之后,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于20xx年10月27日下午5:30前将相关评议材料交到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科办公室年级负责老师处。

5、注意事项:各班一定要作好会议记录;评议小组成员、全班每位参会同学,一定要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字,不得以任何理由找人代签。

6、名额分配:全年级60名、每班10名。

篇二: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及相关文件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赣府发【20xx】20号)精神,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2024年)

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2024年)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理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 的公不。
5、组织上报
经学校资助小组审批后的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即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组织填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校和区教育局批准。
6、发放
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区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发放。一人一卡,在资助汇总表上签字后,按学期造册存档备 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助学金资格,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取消其受助资格: a.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受纪律处分者; b.生活奢侈浪费,且消费较高者;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C.家庭购有商品房、家用汽车、大型农具等; d.监护人属财政供养人员、企业在职职工、经商办企业及个人纳税者; e.缴纳养老保险金(五险一金、商业险等); f.监护人担任村干部者; g.学生或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h.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2、审核 各班学生申请后,首先由本班班主任带领学生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对提交受助申请的学生逐人严格把关,推 荐本班受助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对各班认定结果严格审核,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确定受助学生后进行公示。 4、公示
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方 案(2024年)
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 、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助学金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资助的条件: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申请指南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申请指南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申请指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申请指南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政策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225号).体现了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是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为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技术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的重要意义,更好地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中考招生,通过新闻媒体、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向广大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广泛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介绍国家、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政策和本校资助贫困生工作的具体措施,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为方便报考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手续,现将“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申请指南”附后.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助学政策,可在武汉招考网()查询.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申请指南一、实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2.免学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21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政策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三、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申请、审批、发放基本程序1.学生填写《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或《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寸登记照片等资料;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4.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5.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流程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金操作流程
★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 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补助主要内容
•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 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可申请两年,助学金均以 中职学生资助卡进行发放,资格审核每学期一审(学 生每学期申请一次,不提交申请资料视为放弃申请)。
级主管部门审核; • 5、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室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资助卡; • 6、由财务室进行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领取方式
• 学生提交申请通过审批后,每学期通过银行转 账方式发到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发 放助学金时班主任务必告知学生家长,尽量 避免学生乱花挥霍。 Nhomakorabea 谢谢大家!
非涉农专业享受助学金名额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15%,涉农专业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 一、对象: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全 部学生。
• 二、以下情况优先享受: • 1、民政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 • 2、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 • 3、烈士子女; • 4、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 5、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 6、残疾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 • 7、孤儿。
★国家助学金申请方法与审批流程
•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黑色签字笔如 实完整填写表内所有内容; 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 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班主任初审; • 3、学校资助相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
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4、学籍办按月在中职学生资助系统内提交受助学生信息,并由上

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

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

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
中学资助工作流程图
学生申请:班主任召开班会,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出示证明材料。

年级初审:由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

确定档次: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生代表根据初审后名单再次核实,确定资助档次。

学校终审:学校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工作小组,根据级部上报的材料和拟资助名单逐一核实学生学籍、违纪情况等,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资金发放:公示期满后,向无异议学生发放助学金。

助学金以银行卡形式发放,禁止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

学校公示:资助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

政策宣传:学校召开年级主任、班主任会议,传达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资助标准,下发有关文件、政策等。

承诺时限:资助工作应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办单位:学校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工作小组。

育才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实施方案

育才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实施方案

育才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实施方案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切实解决贫困生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家、省、市财政、教育部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不断满足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为基本出发点,确保每个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实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要成员由校长、分管学工副校长、学工处负责人、财务科长和各系学工主任组成。

在学工处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三、资助范围和对象1、受助者必须是本校具有正式学历教育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生和五年高职中专阶段的学生。

2、受助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农村户口的学生及城镇户口中享受低保者;(6)孤儿;(7)残疾;(8)家庭发生重大灾害。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未取消者;(2)年度学期考试中有不及格现象者;(3)在班级、校园表现不好,师生意见大,经教育仍不悔改者;(4)有赌博、酗酒、抽烟、进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沉溺网吧等不良消费习惯,屡教不改者;(5)购买并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使用MP4、请客送礼、谈恋爱者;(6)在校外不遵守法纪,被公安机关处罚;(7)经常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锻炼,或则扰乱学校正常体育活动者;(8)不参加公众活动,或在公共活动中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者;(9)连续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四、资助人数和标准根据育才市财政局、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按一定比例确定资助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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