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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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

摘要:深入剖析高等教育产业化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全面理解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弊端及后遗症影响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更渴望能够提出一些观点和看法来完善我国教育产业研究,推动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产业化,弊端分析,应对措施

高等教育产业化的观点忽视了教育的公共属性,我国教育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缓解教育经费紧张局面,但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经济发展地区差异严重不均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大国,全靠国家财政发展教育在实际操作中似乎又是举步维艰,不切实际,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矫枉过正。因此,有针对性的结合我国国情,明确教育产业和教育产业化的区别,用扬弃的观点正确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科学划分和界定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内容,合理发展我国教育产业,在一定范围内实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对于我国教育改革的准确走向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一、教育产业与教育产业化的区别

教育是一种特殊的产业,是一个庞大的知识服务产业系统,它是以主体产业—学校教育、课堂教学或专业授受的专门服务为核心,还有由主体产业派生的、对主体产业起到支持保障作用功能的其它服务或生产产业组成。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关于教育是不是一种产业,能否市场化的讨论从未停止过,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活动与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的劳动目的、创造的产品价值、生产周期、效益、结果等方面都差异很大,不能相提并论。教育自身具有隐含的、间接的产业性,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自身客观规律,不能随便进行产业化运作。不能把发展教育作为政府创收、摆脱财政困难的手段,如果因此将教育变成产业的状态,即像经营其它产业一样,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经营教育,是不可行的。教育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教育产业从根本上不可能产业化,教育只能作为一项事业来进行管理。特别要注意教育是产业却不可产业化,虽然教育具有产业特征,却不能将它和教育产业化简单的等同起来。教育产业化和教育产业一个“化”字,一字之差,差之千里。从经济发展规律看,产业化一定要求市场化、商品化,教育产业化也必须要求教育活动市场化,教育机构企业化,学生受教育投资化。这种产业发展的逻辑并不完全符合教育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也不完全符合现行的教育法规,如义务教育法等。

二、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现状

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初衷是把教育作为一种特殊产业,使高等教育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依靠专业的服务和质量管理体系所形成的系列化和品牌化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经过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过程,拉动教育经济的增长,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目标。但在我国的实践操作中,高等教育产业化却演变成了以商业化、市场化、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教育。教育投入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政府部门对教育努力程度的主要指标,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的公共教育经费是否充足、政府对教育投资努力程度的通用指标是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

高等教育产业化造成的教育不公现象不仅违背了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也违背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和办学方针,同时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等教育活动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责任和历史使命,是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高等教育产业化忽视了市场规律是以经济价值为导向的,忽视了市场的盲目性和复杂多变性,没有考虑到人力资源形成的长期性及教育作用的长效性等因素。高等教育产业化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无法保证教育公平的作用,导致高校追求教育投资利润的最大化和教育成本的最小化使一些地方政府减少教育投入,将高等教育推向市场,对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造成教育结构与总量失衡,教育质量下降,教育价值观错位,重科研轻教学,个人承担教育成本太重,文凭商品化和文凭贬值,收费高和乱收费、收入较低阶层难以接受高等教育,教育机会不均、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等现象,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向分析

教育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事实上,即便在欧美发达国家,在国外教育存在着为数大量的非营利性私立教育和营利性私立教育的同时,绝大多数国家还把教育(甚至包括非义务教育阶段在内的高等教育)是作为社会公共产品来看待的,办学以公共财政为主要依托。即使在美国、英国、德国等市场经济健全的国家,政府通过税收或者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然在举办大批的公立教育,以福利或公益事业的方式对社会财富进行某种调节或再分配,来推进高等教育的普及化进程。

就我国综合国力而言,如果把教育一概视为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财政包揽也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国情不一,国外自下而上先在社区一级进行大胆尝试后再根据经验教训加以法律规范和理论总结的做法与我国对某一改革理念由中央一级制定

有关法规在全国推广实施的自上而下的推行方式有着很大区别。

另外,我国国家经济发展的实力和财政供养能力决定了对教育的投入还很不够,必须正视和研究教育的产业属性,通过政策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产业属性的长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系统的某些部分可以开发一些教育产业,推进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应该在一定范围内提倡发展教育产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获得应得的合理回报,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扶持高等民办教育,改变过去由政府单一财政投入的投资体制等等。教育产业只能是将产业化的经营思想和市场导向与市场交换的动作方式运用到教育中去,建立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教育体系,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和应对能力,通过市场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产业正走着一条借鉴国外经验和自我发展之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革,我国的教育改革也必将如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政策一样是一场艰巨的任务和自我变革,但考虑到我国具体国情和省情,考虑到我国东西部的经济差异因素,教育决不应该是照搬西方政策。

四、我国高等教育产业的发展对策

4.1稳步发展教育产业—坚持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原则

教育具有公益性和产业双重性特征,公益性是教育的根本属性。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是由教育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高等学校是培养人的非盈利机构,促进教育公平,是我国的基本教育政策。教育事业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发展大计,关系着一个民族的兴衰存亡。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高等教育倘若产业化,就会违背教育的公平性,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中国家,对教育的承载能力总体不强。坚持教育的公平公益性原则,要求政府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承担好教育发展的主体作用,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和监督职能。我国现阶段政府教育经费投入还很不足,资源配置还不太合理、教育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还不到位,存在一些教育不公现象。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加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资,切实加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视发展教育服务业,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育人为办学目的,要减缩各种非常态招生,对高校定向生、民族生、保送生等由教育部门会同非教育系统的部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对实现教育的公平性影响太大的政策应予逐步废止,实行招生录取制度最大限度信息公开化,实施“教育阳光工程”。

4.2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教育产业化带来的相关问题

(1)改变政府教育投入总量和结构

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国家财政计划拨款制度,投资总量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学校比例不一,增长缓慢,和学校的快速发展扩张不相适应,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存在挪用挤占现象,导致有些学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只能自己设法解决。这种制度根据学校的规模知名程度不同而在财政拨款上有所差异,会使一些学校因为资金来源不足把精力放在创收上,也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利于对资金使用的过程进行监督。要切实加强教育供给,在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进行投入制度创新,合理分配和千方百计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用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来衡量办学效率,保证各类各级别学校的公平竞争,提高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和注意力,让所有学校把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培养优秀人才上来,合理、公平和高效地分配使用教育资源。

(2)健全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当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建立健全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对高等教育阶段基本建立起了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新政策加大了国家财政的投入,扩大了受助学生的比例,提高了资助水平,但由于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银行对贷款学生跟踪系统不健全,学校缺乏对贷款学生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存在学生诚信度等问题,在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要着重贯彻政策落实,在实际操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奖学金、助学金他人人情使用,使那些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雨露。

(3)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大力加强民办高校管理,建立健全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加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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