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遴选建设社区教育实验基地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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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说明:项目数量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
1、强化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市州人民政府要按规划办好高等职业院校和若干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重点办好一所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2、进一步落实“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引导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按照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大体相当、中职略大于普高的要求,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3、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提高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校均规模和办学效益;统筹各类职业培训,努力将部门主导的职业培训统一纳入职业院校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职业院校为主实施的职业培训机制。
(二)切实推进校企合作
1、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协作对话机制,及时发布技能型人才需求信息,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现校企合作发展;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实现校企合作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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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游戏教育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游戏教育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9.06•【字号】鲁教基函〔2019〕23 号•【施行日期】2019.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游戏教育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23 号各市教育(教体)局: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中发〔2018〕39 号)、《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 号)要求,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彻底消除“小学化”现象,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游戏教育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设立游戏教育实验区、实验园,引领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打造多层次、高素养的幼儿教师队伍;引领幼儿园贯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尊重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主体地位和游戏权利,形成相信儿童、尊重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园本文化;引领全省逐步实现幼儿园课程的游戏化、生活化、整合化、园本化,以游戏精神贯穿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二、实验任务(一)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游戏观、课程观,尊重幼儿游戏的权利,珍视幼儿游戏的独特价值;将教育目标与内容自然地蕴含在生活和游戏中,充分理解和支持幼儿在游戏中的想法和行为,关注个别差异,引发和支持幼儿持续探究和深度学习。
(二)提升教师对游戏的支持能力。
教师根据幼儿的兴趣需要和已有经验,提供适宜幼儿游戏的活动空间或玩教具材料;耐心观察幼儿的行为,正确解读幼儿游戏行为所反映的经验与水平;抓住教育契机给予适时、适宜的回应与支持,推动幼儿深入学习与探索;通过游戏分享、游戏故事等形式帮助幼儿回顾、梳理已有经验,激发进一步探索的欲望;对游戏活动过程进行教研与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思路。
2024年社区教育示范方案
2024年社区教育示范方案____年社区教育示范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承担着培养社区居民的全面素质和发展潜能的重要任务。
然而,目前我国社区教育发展不够成熟,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
因此,为了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的教育水平和生活质量,制定一个全面的社区教育示范方案至关重要。
二、总体目标____年社区教育示范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社区教育机构,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教育人才队伍,促进社区居民的全面发展和提高社区整体教育水平。
三、主要任务1.建设示范机构:通过认定一批优秀的社区教育机构作为示范点,引导和推动其他社区教育机构的发展。
示范机构应具备以下特点: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资源,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符合社区居民的需求和期望。
2.培养社区教育人才: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鼓励高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社区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3.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和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教育活动,包括非学历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健康生活教育等。
通过开展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知识素养和生活能力。
4.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资源的供给质量。
鼓励社区教育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共同提升社区教育水平。
5.加强社区教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社区教育服务管理体系,完善社区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加强对社区教育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实施路径1.政府引导:政府在社区教育发展中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鼓励和扶持社区教育机构的发展,培育和吸引社区教育人才。
2.多元参与:鼓励学校、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等多方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形成合力。
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
3.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技术:发挥互联网和新技术在社区教育中的优势,提供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服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8.21•【字号】鲁教民函〔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开展2020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民发〔2017〕1号)精神,丰富我省社区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提升社区教育发展内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全省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学院、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有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教科研院所等均可组织人员参加本次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
二、参评条件(一)参评课程资源应符合社区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新理念,具有一定的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
(二)参评课程资源应具有实用价值,贴近居民,贴近生活,有助于解决社区居民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某些问题。
(三)参评课程资源应集中体现某个专题或某个知识点,且符合分类要求,具体可参照“山东省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分类表”(附件1)。
(四)参评课程资源应遵循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课程建设的一般规律,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完整。
(五)参评课程资源分为文本资源和视频资源两大类。
文本资源标准详见“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文本课程资源遴选标准”(附件4);视频资源时长以15-25分钟为宜(微课5-10分钟左右),格式为MP4或FLV,尺寸为1280*720以上(16:9),不接收仅以“PPT+配音”方式制作的作品,同一主题系列多个单元的视频或同一课程下多个视频只能作为一个作品申报,严禁拆解为多个作品申报,标准详见“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视频课程资源遴选标准”(附件5)。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浙教规〔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规〔2021〕2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现将《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6月1日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
对标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紧紧围绕省委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建设数字社会的战略部署,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和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居民个性化学习需求,高质量营造富有浙江特色的未来教育场景,加快建设泛在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
以学习者为中心,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将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作为核心要义,设计、优化教育场景,推动居民个人提升与社区整体发展相适应,为不同学习层次的居民和不同形态的组织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
坚持资源整合、综合集成。
统筹利用社区内外各类场馆和场所资源,将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源转化为公共学习资源,建设全民学习共同体。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双教字〔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双教字〔2018〕52 号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3月26日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1.加强理论武装工作。
抓好意识形态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教,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活动。
统筹设计、科学安排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时效性。
2.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把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年。
深入贯彻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建情况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着力整顿教育系统工作作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认真开展“抓好党建强作风、塑好师德正师风”活动。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教办职成〔2024〕96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9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现将有关重点工作推进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大教育观”,全面落实“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要求,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为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一)新时代学习型城市建设以促进人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将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度融入城市发展,汇聚各级各类教育、文化、科技等学习资源,促进优质资源整合与共享开放。
创建泛在多元、智能化、体验式的学习场景,营造开放共享的学习环境。
开展2024年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申报工作(详见附件1),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建设依托各级开放大学(含广播电视大学)、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等,推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2024年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工作(详见附件2),在县(市、区)层面培育样板社区教育学院,在乡镇(街道)层面培育示范社区学校,在村(社区)层面培育特色社区教学点,为居民提供智能灵活、普惠共享、公平可及的终身学习支持服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6.21•【字号】教基一〔2017〕525号•【施行日期】2017.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525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历届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2016〕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省评估确定一批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为我省研学旅行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现就申报2017年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是依法注册,可供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分为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是指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为目的,具备室内综合实践区、室外实践区、综合训练区、生活区等基本功能,可容纳学生集中食宿,开展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等综合实践活动的场所;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是指具备国防、科技、民族文化、历史、农业生态、环保和质量教育等某项教育职能,能够提高学生认知、技能和综合素养的专业场所。
二、申报条件(一)建筑及附属设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符合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齐全,符合课程设置需求;周边环境适合生活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具备良好的育人氛围。
(二)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从事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的教学指导及管理工作。
教育部2008年16号文件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16 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为了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促进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办出高职特色,开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形成江苏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新优势,更好地为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现提出如下意见:1.以就业为导向,明确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道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
2.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创新专业建设机制。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状况,所有高职院校都要遴选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凸显以及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专业点,建立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若干专业群,形成国家、省级、学校三级特色专业建设体系,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要加强专业建设的中期评估工作,对不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减少或停止安排招生计划。
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的新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90%以上。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3.04•【字号】•【施行日期】201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则)》的通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职责设定,更加遵循教育规律,更加突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规划、指导和服务职能,突出教育管理的重点,促进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分离,不断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对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进行了调整,现设工委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师资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11个内设处室。
现将调整后的《深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2014年3月4日深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则)一、工委办公室负责市教育系统党建、纪检工作和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市教育系统统战、侨务工作,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及理论学习、维稳和反邪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廉政建设、“民心桥”、“直通车”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实施内部审计;负责党务信息报送;负责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工作。
二、办公室规范局机关公文运转,负责审核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各类文件,负责各单位来文分办;规范会议管理,负责会务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文字工作;负责会议事项、重点工作、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分办和督查督办;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和接待安排;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办公自动化、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房、安全保卫、值班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社团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双拥和征兵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
遴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3.02.17
•【字号】鲁教民函〔2023〕4号
•【施行日期】2023.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结
果的通知
鲁教民函〔2023〕4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遴选活动的通知》(鲁教民函〔2022〕21号)要求,我厅对各市、各高校申报的课程资源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经网上公示,遴选出2022年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568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本次遴选出的课程资源,将通过“山东终身学习在线”
(/)、“山东老年学习在线”()等平台,面向社会学习者开放共享。
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共享,从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满足社区居民需要出发,以实用易用为原则,建设更多主题多样、形式新颖、居民喜闻乐见、具有地域特色的课程资源,提升社区教育发展内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更好地服务学习
型社会建设。
附件:2022年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名单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7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建设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建设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苏教高职〔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建设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有关县级市(区)教育局、市区各职业学校:2022年,是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改革攻坚的关键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努力转化为职教战线“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任务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让“江南文化”赋能苏州职业教育,总结推广我市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经验,引领、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塑造具有苏州特色的“苏式职教”品牌,市教育局将遴选建设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全市三星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近5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德育工作先进校或市级以上德育视导工作好评。
二、遴选程序1.学校申报;2.县级市(区)教育局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集中遴选、审议,结果经公示后公布。
三、遴选名额根据遴选要求择优选出建设试点学校6-8所。
四、材料报送1.各中等职业学校对照《苏州县级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选拔申报对象,填写《“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附件2)报县级市教育局。
2.请有关县级市(区)教育局将相关申请书(附件2)纸质稿一份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高职教处(公园198号),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直属(代管)职业学校直接申报。
电子邮箱:**********************,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65236421。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1.03•【字号】潍教字〔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潍教字〔2023〕1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各直属单位、学校,局机关各科室:《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1月3日潍坊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聚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轻负优质”,发展素质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着力办好更有高度、更有精度、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人民满意教育,持续擦亮潍坊教育城市名片,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教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学生中心。
着眼培养“全面的人”,推进五育并举、融合育人。
聚焦素养导向,突出因材施教,坚持以学定教,深化学教改革,加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人才强教。
把人才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先人后事,尊重校长、善待教师,突出师德、引育并重、动力集成、优化生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坚持改革创新。
用好创新驱动,主动识变应变求变,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教育发展中的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全面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数字赋能。
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赋能教育教学与教育治理,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的助学、助教、助管、助研功能,加快实现教师“智教”、学生“慧学”。
——坚持安全底线。
将校园安全、师生健康放在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各方面、全过程,坚决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切实守好廉洁底线,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3.06.26
•【字号】苏教德育〔2023〕19号
•【施行日期】2023.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苏教德育〔2023〕19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直属(代管)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我市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水平,苏州市教育局于2023年5月–6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建设遴选工作。
在自主申报、区域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评选出93家苏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55所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各特色学校要继续坚持“五育并举”,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劳动育人机制,在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苏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2.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附件1
苏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附件2
苏州市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0.31•【字号】教教科[2013]979号•【施行日期】201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的通知(教教科〔2013〕979号)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批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此次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50所(不含区域性基地)。
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推荐情况,经专家组评审后确定(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
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单独申报。
二、申报要求申报条件与程序,参见《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
各地申报时,分别报送申报表(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至****************。
三、时间安排报送时间:自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齐云生,*************,135****9181。
张明运,187****8368。
地点:郑州市纬五路12号省供销大厦817室(邮编:450003)。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管理办法2.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申报表3.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推荐汇总表4.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10月31日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管理办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科研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河南省教育厅依据有关条件评审、认定和授牌的具有教育科研示范性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或区域性教育单位。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评比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评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3.13•【字号】苏教继〔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评比的通知苏教继〔2023〕3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夯实社区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教育课程建设工作,打造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满意度高、示范性强的社区教育课程,市教育局拟组织开展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评比工作。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立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打造智慧学习环境,支持多样化的学习模式,提升全体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区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标准化发展,持续提升社区教育教学质量,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家门口老年课程。
二、建设原则(一)需求导向优秀课程资源的建设要以人为本,努力为每个人在人生的不同时期提供所需要的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使政府主导与民众需求双向聚合,使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相辅相成,将优质的课程资源与居民的需求精准匹配,优化学习体验。
(二)优质发展优秀课程资源的建设既要符合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又要结合社区教育的特点和居民的学习心理,积极创新,建立学分管理制度和学习反馈机制,应体现课程建设规范、课程内容适恰、课程评价高、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发展要求。
(三)共建共享优秀课程资源的建设要形成全市协调发展、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分步骤有序推进,根据课程内容和区域特点,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建立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建设、持续发展的联动机制。
(四)教师发展优秀课程资源的建设要促进社区教育教师的综合发展。
社区教育机构的专兼职教师要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并完成一定的课时量。
乌海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遴选
乌海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遴选一、背景介绍乌海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是乌海市教育局下属的一家专门负责教育事业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乌海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推动教育改革与创新,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为了提高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乌海市教育局决定进行一次遴选,选拔具备相关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入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共同推动乌海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遴选条件为了确保遴选的人员能够胜任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乌海市教育局制定了以下遴选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2. 专业能力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教育实践经验,熟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理论和实践,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志愿者经历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志愿者经历,有参与教育公益活动或社区教育项目的经验者优先考虑。
4. 沟通能力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教育局、学校和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协调。
5. 诚信记录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三、遴选流程乌海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的遴选流程如下:1. 报名阶段申请人需要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供相关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
2. 笔试阶段通过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行一次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综合素质。
3. 面试阶段笔试合格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阶段,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 考察阶段面试合格的申请人将进行一次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志愿者经历和诚信记录。
5. 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通过乌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 确认录取公示期结束后,经乌海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公示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录取为乌海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
四、工作职责乌海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将承担以下职责:1. 制定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制定乌海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包括教育改革与创新的策略和措施,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6.05.10
•【文号】教职成函[2016]10号
•【施行日期】2016.05.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6]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遴选工作,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等64个区(市、县)为第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确定北京市石景山区等32个区(市、县)为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工作的指导,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形成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制度为着力点,统筹城乡社区教育的发展。
各实验区、示范区要认真研究出台具体可行的发展社区教育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好社区教育在服务居民教育学
习需求、促进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联系人:教育部职成司城乡社会教育处刘英、蔡妍,联系电话:010-********)
附件:1.第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
2.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
教育部
2016年5月10日。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邯教工〔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邯教工〔2018〕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2018年3月2日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坚持“1561”的总体思路,即:围绕一个核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打赢五个攻坚战(教育均衡发展、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抓实六项重点工作(督导评估、学校安全、师资培训、民生实事、规范办学、党建工作),办好一件大事(建设职教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做出新贡献。
一、2018年教育工作目标(一)教育发展目标1.“四化”学校建设目标(1)建设现代化学校20所。
(2)建设标准化学校50所。
(3)建设信息化学校100所。
(4)建设特色化学校300所。
2.学前教育发展目标(1)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
(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2%。
(3)90%的乡镇中心园达到农村示范园标准。
3.义务教育发展目标(1)小学入学率100%,辍学率不超过1%,巩固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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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遴选建设社区教育实验基地的通知各县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推进社区教育综合实验,探索社区教育发展新模式,培育社区教育活动特色品牌,提升我市社区教育的服务水平,X年,市成人教育教研室继续开展X市社区教育实验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年拟遴选建设X个X市社区教育实验基地。
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是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市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
基地依托县市区社区学院、乡镇办事处成人社区学校等各类社区教育机构或者职业院校等企事业单位进行建设。
通过实验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打造区域性社区教育实验中心,为周围社区居民搭建灵活便捷的互动式学习体验平台,辐射带动区域社区教育工作开展。
二、工作程序
(一)审核认定。
市成人教研室(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申报基地的审核认定工作(具体审核时间另行通知),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档案,并就审核情况反馈至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
心。
市成人教研室(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对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予以认定,命名为“X市社区教育实验基地”。
(二)推荐申报。
各社区教育工作单位结合实际,自愿申报,并填写《X市社区教育实验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社区教育实验基地的初选和推荐工作。
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直接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设施完善。
有可用于开展居民学习培训的教室、图书室、休闲娱乐等功能室和计算机、投影、音响等教育教学设备;有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必需的场地等条件。
(二)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申报单位重视社区教育工作,把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社区教育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机构的职责和职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三)经费保障。
申报单位设有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并建立社区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逐步加大社区教育经费投入。
(四)师资管理队伍建设。
至少有一名申报单位正式职工作为社区教育的专职或兼职人员;X名以上具有一定社区教
育专长的专兼职教师;一支X人以上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