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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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2•【字号】黔江府办发〔2018〕118号•【施行日期】201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8〕1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四届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2日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18〕4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土地储备整治收益、政府举债资金及政府接受捐赠的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范围。

政府投资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不支持经营性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力而行,与财政承受能力匹配的原则,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第五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督促实施。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行政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政府以外的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方案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方案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方案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是指将各级财政部门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相关的资金统一进行管理和调度,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阐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背景和目标,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背景目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多样化的问题和挑战,如农民收入增长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等。

这些问题的背后,往往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相关的资金管理分散、效率低下,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政策执行不充分。

因此,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成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目标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益和可持续性。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3.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推进农村经济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1.健全统筹整合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整合机制,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制度的顺利实施。

2.统一编制涉农资金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制定全面、统一的涉农资金预算,并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3.加强涉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合规、安全和有效使用,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实施分类指导和政策引导。

按照不同农业发展阶段和区域特点,区分对待,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扶持政策,针对性地引导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5.加强涉农资金的绩效评估。

建立涉农资金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的资金使用提供参考。

6.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018年中央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2018年中央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2018年中央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序号
项目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内容及规模
资金及来源(万元)
备 注
1
白鹤镇同兴村
同兴村稻虾套养示范园
产业扶贫
1000亩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批中央资金
120万元
2
柳叶湖街道白石社区
林果基地
产业扶贫
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市级资金5万元
3
白鹤镇
“雨露计划”助学金
教育助学
区级资金3.75万元
4
柳叶湖街道
“雨露计划”助学金
教育助学
区级资金0.15万元
5
七里桥街道
“雨露计划”助学金
教育助学
区级资金0.75万元
6
白鹤镇
贫困户饮水安全提质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
更换贫困户家庭入户管网、水表等供水设施
区级资金1.5万元
7
白鹤镇卸甲洲村、猴子巷村
卸甲洲稻虾套养示范园
产业扶贫
1000亩示范园区土地流转
区级扶贫资金
60万元
卸甲洲村30万
同兴村稻虾套养示范园
产业扶贫
1000亩示范园区土地流转
区级扶贫资金
60万元
合 计
251.15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最新)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最新)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X办发〔X〕2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是指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将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以及通过农发行、国开行贷款购买服务,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资金统筹整合,集中投放使用。

第三条统筹整合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

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整体发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建设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

(二)规范高效、创新推动。

规范整合程序,严格资金使用,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积聚优势和整合效应。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明确责任,严格考评。

按照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性质,落实部门管理责任,进行综合考评,与目标绩效管理、财政预算安排挂钩。

第二章整合范围第四条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上级财政带帽下达的涉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龙头企业的专项资金除外)具体包括:(一)中央、省级层面: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X号)执行。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实现财政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和最大化利用,需要制定综合实施方案。

下面是针对该问题的一些建议,包括整合调配、分类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

一、整合调配2.提高资金整合效率:设立资金整合工作组,由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农村发展相关机构和专家共同参与。

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各方的智慧和专业优势,提高资金整合效率和质量。

二、分类使用1.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将涉农资金按照用途进行分类,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使之更加精准投入到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民培训等方面。

2.发挥相互衔接的作用:在资金使用中,要充分发挥不同资金之间的相互衔接作用,形成合力。

比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可以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相结合,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

三、监督管理1.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平台,实现各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共享。

通过集中收集、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监督管理的效能。

2.加强绩效评估:对涉农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和调整的依据。

通过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及时优化使用方案,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农村资金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资金的正常使用。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对农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运用资金的能力和水平。

提供农业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收益水平,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农民了解资金使用政策和技术指导,提高使用资金的能力。

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发展项目,提高农村项目的融资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

总之,要实现财政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和最大化利用,需要从整合调配、分类使用、监督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实施。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细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目标:通过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激发内生动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实现全县2019 年脱贫出列和2020 年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三条管理原则:遵循权责匹配、创新机制、精准使用、管理规范、力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健全组织机构:在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设资金整合、项目规划和储备评审、项目实施 3 个平台,资金整合平台由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规划和储备评审平台由县发改局和扶贫局负责、项目实施平台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协调组工作职责:协调各乡(镇)和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制定本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和管理办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编制整合工作规划,项目库建设和评审;依据制定的规划,审查各项目单位所申报项目的实施范围及变更事项;组织检查、考评及奖惩。

第五条明确部门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草拟整合资金预算方案和管理办法,会同县发改、扶贫等部门负责整合资金分配使用,做好资金预算和划拨、监督项目执行和资金安全运行工作,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负责开展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组办公室负责督查资金使用进度。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规划、评审和项目库建设,整体布局与通盘谋划,会同各乡(镇)、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衔接平衡。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涉及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的资金进行筹划、拨付、使用和管理的过程。

为了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和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效益,我国制定了《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要加强涉农资金的整合。

在农村地区,有许多不同渠道和部门的涉农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农信社贷款、农业保险等等。

这些资金的有效整合可以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

对于涉农资金的整合,应该按照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三个方面进行分类统筹,确保资金的有效流向和使用。

其次,要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的拨付制度。

在拨付制度上,应该坚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的按需分配。

要合理确定拨付的金额和时间,尽量避免临时性的资金拨付。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资金拨付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拨付资金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三,要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

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绩效管理和风险管理三个方面。

在项目管理上,应该加强对涉农项目的设计、实施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

在绩效管理上,要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涉农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在风险管理上,要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最后,要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和问责。

对于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和问责,应该建立全面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由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外部监督主要由社会公众、农民群众和媒体等进行。

对于财政涉农资金的违规使用和浪费,要进行追责和惩处,形成警示作用。

综上所述,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是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的重要措施。

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建立拨付制度、加强使用管理和强化监督问责,可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有效性和效益,促进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同时,还需要财政部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黔江区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表

黔江区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表
26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区农委、区畜牧局等
300
根据渝财金〔2017〕91号文件对应安排
中央补助部分
27
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
区国土局
1224
根据渝财建[2017]538号文件对应安排
用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28
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
区国土局
1586
根据渝财建[2017]537号文件对应安排
根据《山东省协作重庆第一批省级援助项目投资计划的函》对应安排。该项目已下达投资计划。
11
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
区扶贫办
146
根据渝扶办发〔2018〕55号和渝财农〔2018〕52号文件对应安排
12
2018年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区发改委
1500
根据渝发改投〔2018〕224号和黔江发改发〔2018〕85号文件对应安排(其中用于股权化改革方式实施的资金不得低于777万元)
21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区林业局
28
根据渝财农〔2018〕25号对应安排,用于退耕还档案管理等
22
天然林资源保护
区林业局
42
根据市林业局资金划拨清单和渝财农〔2018〕105号文件对应安排。天保工程政社性补助(林业员养老保险、医疗补助等)。
2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区畜牧局
3300
根据渝发改投〔2018〕275号、渝发改农〔2017〕1558号文件对应安排
区林业局
3500
根据渝财农〔2018〕105号对应安排,2018年我区实施退耕还林7万亩,第1年每亩补助500元,共需3500万元。
16
201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三期工程建设资金

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

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

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____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背景和目标:____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在这一特殊的节点上,农业农村发展依然是我国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

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民的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我们制定了本方案,明确了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和使用方向,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确保农业产业的持续发展1.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增加财政涉农资金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

2.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农村道路和电力设施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和水平。

3.扶持农业产业发展。

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的投入,加强对粮食、油料、水果、养殖等重点农产品的扶持,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财政涉农资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全程质量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1.支持农村产业转移就业。

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和扶持,引导农民通过外出务工、创办企业等方式增加收入。

2.鼓励农村土地流转。

推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促进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农民收益的增加。

3.发展农村电商和农村金融。

加大对农村电商平台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提升农村电商和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4.加强农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支持农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升农村地区的产业吸引力和经济竞争力。

三、保障农民权益和社会保障水平1.优化农业农村涉农资金分配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涉农资金分配标准和程序,确保涉农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和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倾斜。

2.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推动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提高农民风险防范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农民利益的保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31•【字号】秀山府办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8〕60号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31日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6〕125号)文件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十三五脱贫规划总体要求,现将2018年第二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的安排如下:一、纳入整合资金的总量及范围1.资金总量。

2018年第二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共116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33万元,市级资金3389万元,帮扶资金2100万元)(详见附表)2.资金范围。

农村危旧房改造中央补助、土地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少数民族发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水利工程、专项扶贫、对口帮扶等资金。

二、整合资金项目安排(11622万元)1.水利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234万元,其中安排整合资金1400万元,用于全县人饮工程项目建设,安排整合资金834万元,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主管部门:县水务局)2.隘口镇产业发展、扶贫车间建设、致富带头人培育、素质提升项目:安排整合资金600万元。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1•【字号】黔江府办〔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2018〕4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1日重庆市黔江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8〕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60号)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我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任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区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农委(以下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土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查处情况及其他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年度考核、期中考核、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2•【字号】黔江府办发〔2018〕117号•【施行日期】201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8〕1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2日重庆市黔江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区级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黔江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

区级预算由区本级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组成。

区本级预算由部门预算、财政直编预算组成。

第三条凡纳入区级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以下统称区级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区财政局具体负责区级预算管理工作,区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的编制第五条区级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区级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对所有政府收入实行统一编制、统一管理。

收入征管部门要根据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经济政策调整等因素,认真测算各项收入,科学编制收入预算。

区级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平高效。

对所有政府支出应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提高基本民生水平、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政府债务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256号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256号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256号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区、市)财政厅(局):为支持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现下达你省(区、市)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称: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8),具体支持地区、补助资金等详见附件。

该款列“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2018年中央对地方服务业发展专项转移整体绩效目标(见附件)和补助你省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省绩效目标,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并在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报我部备案。

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及有关业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不发地方)2.2018年服务业专项资金分省情况表(发地方)(略)3.中央对地方服务业发展专项转移整体绩效目标表(发地方)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发地方)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结束——。

黔财农〔2020〕7号关于下达黔江区交通局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0〕7号关于下达黔江区交通局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0〕7号关于下达黔江区交通局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黔江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9〕19号)和《黔江区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精神,为深化脱贫攻坚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2万元。

(资金分配见附表)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结合《2018-2020年深化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控制资金结余结转,当年拨付进度必须达到94%以上,区级资金超过1年、国市级资金超过2年未使用完毕的、工程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60日以上未开工的,区财政局按规定收回。

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略);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略);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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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整合资金30亿元实现农户增收万元

黔江区整合资金30亿元实现农户增收万元

黔江区整合资金30亿元实现农户增收万元
金四海
【期刊名称】《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年(卷),期】2010(000)012
【摘要】@@ 为了确保到2012年,农村经济总收入5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50元,有劳动能力的95%以上农户实现增收万元目标.近日,黔江区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将在三年内整合相关专项资金30亿元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大手笔地帮助农户发展产业,助推10万农户按期实现万元增收目标.
【总页数】2页(P60,41)
【作者】金四海
【作者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黔江区多措并举实施生猪产业支农资金整合 [J], 王明照
2.辽宁出台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购置奖励和贷款贴息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获得省财政购机奖励和贴息资金30万元 [J], 周鹏飞
3.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30亿元支持30万亩耕地开发项目顺利实施 [J], 无
4.黑龙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三年整合超900亿元 [J], 姚冬琴
5.黔江区1.2亿元支持农户万元增收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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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0•【字号】黔江府办〔2017〕76号•【施行日期】201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黔江府办〔2017〕7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区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20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缴费标准(一)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8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

(二)在黔高校大学生参加2017年9月—2018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40元/人· 年,二档350元/人· 年。

(三)符合享受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6〕63号)和市政府其他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缴费任务按照我区最近5年实际完成的参保人数和户籍人口统计数据,结合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明确各乡镇街道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一)各乡镇街道、在黔高校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和保障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全力实现辖区户籍人口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

同时要按照《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将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及时纳入居民医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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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
755
根据渝府办发〔2018〕10号文件对应安排(我区今年含退耕还林7万亩在内,共需完成营造林19.4万亩)
18
清算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
区林业局
413
根据渝林函〔2017〕376号和渝财农〔2018〕43号文件对应安排,用于国土绿化等。(我区今年需完成营造林19.4万亩)
19
森林资源管护资金
区林业局
20
根据渝林计〔2018〕36号和渝财农〔2018〕57号文件对应安排
蓬东林业站建设
20
2018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区林业局
1052
根据市林业局资金划拨清单和渝财农〔2018〕109号资金下达文件对应安排
用于生态效益补偿141万元、病虫害防治5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212万元、林木良种培育60万元、国有林场改革50万元、国土绿化等支出539万元。
21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区林业局
28
根据渝财农〔2018〕25号对应安排,用于退耕还档案管理等
22
天然林资源保护
区林业局
42
根据市林业局资金划拨清单和渝财农〔2018〕105号文件对应安排。天保工程政社性补助(林业员养老保险、医疗补助等)。
2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区畜牧局
3300
根据渝发改投〔2018〕275号、渝发改农〔2017〕1558号文件对应安排
8
2018年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
区水务局
70
根据渝财农〔2018〕63号文件对应安排,重点用于应急度汛、防洪隐患整治等。
9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区水务局
100
根据渝发改投〔2018〕308号、黔江发改委发〔2018〕57号对应安排
建设黑溪水文站
10
山东省扶贫协作2018年第一批省级援助项目
区扶贫办
250
6
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区水务局
510
根据渝发改投〔2018〕184号和黔江发改发〔2018〕45号文件对应安排1400万元,第一批统筹资金已安排890万元,本资安排510万元,统筹890万元。
7
阿蓬江重庆黔江区城区段、重点乡镇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
区水务局
2206
根据渝发改投〔2018〕223号和黔江发改发〔2018〕34号文件对应安排。
区林业局
3500
根据渝财农〔2018〕105号对应安排,2018年我区实施退耕还林7万亩,第1年每亩补助500元,共需3500万元。
16
201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三期工程建设资金
区林业局
200
根据渝发改投〔2018〕182号黔江发改发〔2018〕70号文件对应安排
17
2018年度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
2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区农委
7000
根据渝财农〔2018〕67号、区委议事纪要〔2018〕第9期精神安排7000万元用于李家溪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3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
区农委
1500
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分层分类开展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
4
2017年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镇乡绩效考评奖励资金
区农委
400
根据渝财农〔2018〕87号对应安排,文件要求奖励资金要用于获奖乡镇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严禁用于平衡预算。
一等奖阿蓬江镇200万元,二等奖中塘乡、沙坝乡各100万元
5
农综项目产业化补助项目
区农委
200
根据市农委任务清单和渝财农〔2018〕114号对应安排,马喇贡米基地建设和产油大县奖补项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9
农村扶贫公路建设项目
区交委
1392
根据渝财建〔2018〕70号文件对应安排
市上下达资金文件时就已明确了具体项目
30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区交委
10000
根据渝财建〔2018〕184号文件对应安排
31
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旧房整治提升)
区建委
450
根据渝财建〔2018〕103号文件对应安排
32
农村人居环境项目
区建委
650
根据渝财建〔2018〕177号文件对应安排
其中美丽宜居示范村庄400万元,传统村落保保示范点250万元。
33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深度贫困镇)
区环保局
100
根据渝财建[2017]579号文件对应安排
用于金溪镇环保项目
34
环保脱贫攻坚项目
区环保局
50
根据渝财建〔2018〕536号文件对应安排
二、统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
黔江区2018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
单位
资金
安排
说明
备注
合计
56276.176215
一、对应市上下达文件安排的项目
44559
1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
区农委
1600
根据渝发改投〔2018〕300号和黔江发改发〔2018〕97号文件对应安排,其中:李家溪集中安置点建设1184万元,面上建房补助416万元。
根据《山东省协作重庆第一批省级援助项目投资计划的函》对应安排。该项目已下达投资计划。
11
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
区扶贫办
146
根据渝扶办发〔2018〕55号和渝财农〔2018〕52号文件对应安排
12
2018年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区发改委
1500
根据渝发改投〔2018〕224号和黔江发改发〔2018〕85号文件对应安排(其中用于股权化改革方式实施的资金不得低于777万元)
26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区农委、区畜牧局等
300
根据渝财金〔2017〕91号文件对应安排
中央补助部分
27
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
区国土局
1224
根据渝财建[2017]538号文件对应安排
用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28
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
区国土局
1586
根据渝财建[2017]537号文件对应安排
13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区发改委
985
根据渝发改投〔2018〕248号文件和黔江发改发〔2018〕110号对应安排(其中要求223万元探索股权化改革方式实施)
14
2018年退耕还林种苗费
区林业局
2800
根据渝发改投〔2018〕182号黔江发改发〔2018〕70号文件对应安排
15
2018年退耕还林现金补助
24
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区畜牧局
30
根据渝财农〔2018〕79号文件对应安排
建设应急处置中心
25
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
区畜牧局
200
渝财农〔2018〕108号文件下达资金237万元,统筹37万元,对应安排130万元,用于1.春秋两防疫苗80万元,2.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损失补助9.4万元,3.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损失补助40.6万元,4.监督及执法经费20万元,5.检疫点建设20万元,6.检疫协检员购买服务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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