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例分析法之普遍适用性的质疑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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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中的案例教学法——参加“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案例研讨会”之

浅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中的案例教学法——参加“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案例研讨会”之
西南科技大学《 高教研 究》
20 0 9年 第 2期 ( 总第9 期 ) 1
浅析 马 克 思 主义 基 本 原 理 概 论 课 中 的
案 例 教 学 法
— —
参加“ 首届 全 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案例研讨会 ” 之体会
陈 仕 伟
( 西南科技 大 学法学院 四川绵阳 611) 2 0 0
理论 不 能走 出课 堂进 人 当代 大学 生 的 学 习 与 生 活 ,
以及未来 的工 作 , 么理 论 就 不 会产 生 出应 有 的 意 那
义 与价值 。恩 格 斯 曾经 说 过 , 克思 主义 不 是 一 个 马
封 闭 的体系 , 而是 方法 、 观点 和立场 。从 某种 意义 上 可 以说 , 马克 思主 义 就是 为 了解决 现 实 社 会 问题 而 产 生 的。学 习 了马克 思 主 义 , 就应 该 能 够 运 用 马 克
必 须有 的中 国的特 性 , 即是说 , 照 中国的特点 去应 按
须 一方 面对 “ 理” 原 所要 讲 的 内容 具 有针 对 性 ; 一 另
方面 就是对 当今社 会 的发 展具 有 针对 性 , 能够 说 明
问题 。
用 它 , 为全党 亟待 了解 并 亟须 解 决 的问题 。洋 八 成 股 必须 废止 , 空洞抽象 的调 头必须 少 唱 , 教条 主义必 须休息, 而代 之 以的新 鲜活 泼 的 , 中 国老百 姓所喜 为 闻乐 见 的 中国作 风和 中 国气 派 。 … 因此 , 师在讲 ” 教 授该 课程 时必须结 合社会 主 义现代 化建设 的伟 大实 践, 通过一 系列 的“ 新鲜 活泼 的” 为当代 大学 生 “ , 所
它远 离 现 实 , “ 学 ” 是 “ 虚 ” 不 是 “ 实 ” 是 玄 , 务 而 务

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中的问题简析

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中的问题简析

案例教学法自20世纪80年代引进我国,目前越来越多的课程教学采用了案例教学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无论是理论角度还是教学实践方面,目前都处于一种探索阶段,在此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尚待澄清和解决的问题。

一、对案例教学法定位不清晰案例教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定位问题,本质上是如何处理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当前,大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的教员仅仅把案例教学作为传统教学过程中可有可无的或者是锦上添花的补充,思路仍然是停留在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上。

究其原因是,传统教学法对教员要求低、备课所需时间少,教员只需熟悉教材,而案例教学需要教员针对教学内容精心挑选和设计案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另一方面,一些教员又过于强调案例教学法的极端重要性,将其视为可以完全替代传统教学法的教学方式。

但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理论性强、涉及的概念多,在学员对基本概念尚未掌握的情况下,如果完全采用案例教学法,也很难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因此,必须合理地处理好案例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在该课程中的运用。

二、对案例教学的内涵拿不准、吃不透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有些教员将“案例”等同于“举例”,授课方式从本质上来讲还是传统的教员讲授法,师生之间依然缺乏互动。

实际上,“案例”法与“举例”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案例教学法是基于一定的教学目标紧紧围绕精心设计的案例开展,要传达的哲学理论并不是一开始就展示出来,而是需要教员和学员之间进行讨论、交流甚至是辩论,通过这些环节和过程,探究出这些案例中蕴含的哲学理论和哲学思想。

而“举例”教学首先是提出一个哲学理论,然后再通过一个例子对这个理论进行解释,这个过程中并不需要学员的参与,只需教员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无法形成师生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互动,“举例”教学在本质属于传统教学法。

三、案例教学法运用程序上存在问题案例教学一般分为四个基本环节,即案例准备环节、小组讨论环节、课堂讨论环节、教学评价总结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教员精心设计,做好充分准备。

马克思主 义哲学教学案例分析

马克思主 义哲学教学案例分析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案例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门具有深刻思想内涵和广泛应用价值的学科,对于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和正确世界观具有重要意义。

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以下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在研究某个国家的发展历程时,可以发现其经济基础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上层建筑的调整。

例如,当一个国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时,其经济基础从以农业为主转变为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

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上层建筑中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文化观念等也会相应地发生变革。

在这个案例中,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工业的兴起带来了新的生产关系和阶级结构,从而推动了政治制度的民主化进程和法律体系的完善,以适应新的经济需求。

同时,文化观念也从传统的农耕文化逐渐向现代工业文化转变,强调创新、效率和竞争。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同时也说明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合适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而滞后的文化观念则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阻碍。

案例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为例,有些地区依靠丰富的自然资源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如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而有些地区则凭借先进的科技和创新能力取得了发展优势,如美国的硅谷。

这些地区的发展模式各具特点,体现了矛盾的特殊性。

然而,它们都面临着共同的问题,如环境保护、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等,这又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

在分析这个案例时,我们可以看到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

每个地区在解决自身发展问题时,既要考虑到自身的特殊情况,制定独特的发展策略,又要遵循普遍的发展规律,关注共同的问题。

通过这个案例,学生能够更深刻地理解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学会在具体问题中把握共性与个性,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案例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相互作用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例,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思维方式。

案例分析马原原理

案例分析马原原理

案例分析马原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著作,对于理解和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探讨并解决一个具体问题。

案例背景:某国一直以来都面临贫富差距大、城乡差距大、社会不公平等问题,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政府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案例分析:1. 社会阶级分化问题:贫富差距大、城乡差距大的问题反映了社会阶级分化问题的存在。

这是一个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阶级分化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资本主义制度决定了一部分人拥有生产资料而控制着社会财富,而其他人则只能依赖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取生存。

对于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可以采取强化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教育医疗条件等措施,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

2.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问题:社会不公平问题部分是由市场经济体制导致的,市场机制的自发运行往往会导致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会产生营利追求、无序竞争等问题,扭曲了资源配置的公平性。

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市场、加强监管等手段,克服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的问题,确保公正公平的资源分配。

3. 生态环境问题:长期以来,某国的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高能耗、高排放的重工业和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

这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不公平。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倡导绿色发展等,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双赢。

解决方案:为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政府可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完善社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使得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2. 优化经济体制,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马原教学案例分析

马原教学案例分析

马原教学案例分析马原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提高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素质和思想政治理论修养。

以下是对一节马原教学案例的详细分析。

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起源、发展和基本原理。

2.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启发学生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当前社会发展、文化建设、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指导意义。

教学内容:本节课教师拟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两个方面进行讲解,并针对当前社会现象,引入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教学过程:导入:教师简要解释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概念,引发学生对哲学的思考,并提出一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我们今天的生活有何指导意义?”主体:1.辩证唯物论教师首先引用马克思的名言:“事物是运动的”,并解释辩证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核心概念,如事物的矛盾运动、事物的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等。

教师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理解辩证唯物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如个人发展、组织管理、社会变革等。

2.历史唯物论教师简要介绍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包括历史的发展规律、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等。

教师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思考历史唯物论对社会变革和文化发展的指导作用,如革命历史的教训、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等。

3.案例分析教师提供一个具体案例,例如当前高校国际化办学的现象,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进行分析和讨论。

教师可以通过提问引导学生分析原因、判断利弊、思考解决办法,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创造力。

讨论和总结:教师组织学生就案例分析的结果展开讨论,并总结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当前社会发展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体会进行发言,从而促进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入思考和理解。

教学效果评估:教师可以通过课堂讨论的表现、小组讨论的成果和学生的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教师还可以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评价。

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事实案例

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事实案例
儿童发展心理学
一切科学都是主体能动地作用于客体的结果,都是人类智慧和经验的结晶。科学从根本的意义上讲,是一个相互联系 、相互依赖 、相互渗透的整体,我们可以根据科学研究对象性质的不同,把科学划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三大门类,它们分别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理论思维之运行的普遍规律。科学的发展是一个连续建构的历史过程,具有连贯性和客观性。心理学作为一门主要研究人类内部精神生活的科学,很难把它截然划归于某一门类之中,因为精神生活的主体在不同的条件、联系和关系中,同时既表现为生物的存在物,又表现为社会的存在物,还表现为思维着的存在物;而人类的精神活动又能够把握自然界、人类社会和理论思维的运动规律,并能权衡这些规律的科学价值。因此,如果画一个科学体系的三角形,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分别代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三大门类,那么心理学大致处于这个科学体系三角形的中间位置上。从研究对象来看,心理学和哲学最接近,心理学所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同哲学中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相互关系问题直接联系着的。从心理发展的规律来看,心理学又最接近于社会科学,人的高级心理机能是在人际交往活动中,在运用语言符号系统汲取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过程中发生发展的,因此人类的心理活动过程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文化过程,它不受生物学规律的支配,而是遵从社会文化历史发展的规律。 从心理学研究的具体科学方法技术来看, 它又最接近于自然科学,心理学是一门能够用经验事实加以验证的实验科学,正是由于它采用了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才于1879年从哲学的母腹中脱胎而出,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许多国家为了促进心理学的繁荣,把心理研究所设在科学院内,并动用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加以扶植。因此,我们对心理学在科学体系中的地位必须作多维度的理解,其中,心理学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在这种多维理解中居于主导地位, 因此从总体上说, 心理学和哲学的关系最为密切。

法学中的案例分析方法探讨

法学中的案例分析方法探讨

法学中的案例分析方法探讨在法学领域中,案例分析方法是一种常见的研究方法和教学方法。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原理和适用,提高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探讨法学中的案例分析方法,包括其定义、特点、应用以及相关的具体案例分析技巧。

一、案例分析方法的定义与特点案例分析方法是指通过对具体案例进行详细的、全面的、深入的分析,以揭示其中的法律问题、规则和原则,并按照特定的步骤进行论证和解决问题的一种研究方法和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方法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具体性:案例分析方法着重于具体案例的分析,通过对具体案例的研究和思考,可以更好地理解抽象的法律原理和概念。

2. 综合性:案例分析方法通常需要综合运用多个法学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包括法律条文的解读、案例比对和类比、法理和判例的分析等。

3. 深度和宽度:案例分析方法要求对案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包括识别问题、查找相关法律文献、推理和逻辑分析等多个层面。

4. 反思性:案例分析方法强调反思和批判性思维,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

二、案例分析方法的应用领域案例分析方法广泛应用于法学教学和法学研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学教育:在法学教育中,案例分析方法被广泛运用于法学课程的教学中,如刑法、民法、行政法、商法等,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原理和适用。

2. 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案例分析方法常用于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从业人员的案件分析和判决书写中,通过对类似案例的比对和类比,有助于确保司法判决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3. 学术研究:在法学研究中,案例分析方法被广泛运用于案例研究和比较法研究中,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分析和比较,揭示法律问题的本质和规律。

三、案例分析方法的具体技巧1. 案例选择:选择一个具有典型性和重要性的案例,可以更好地体现法律原理和适用,并引发学生的思考和讨论。

马克思思想政治理论相关案例及其分析

马克思思想政治理论相关案例及其分析

马克思思想政治理论相关案例及其分析案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的价值1、案例呈现:下面是某高校几个学生午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的议论。

学生甲:该睡午睡了,不然的话,下午上“马哲”又会昏昏欲睡。

学生乙:也是的。

你说“马哲”有什么值得学的,讲的都是老掉牙的东西。

学生丙:唉,如果不是想得到那3个学分,我才不愿意学呢。

如果不是下午有“马哲”,我可以去做家教,挣点小钱。

学生甲:那你索性啥课都不上,做全职家教得了。

说实话,学点哲学,对于提高我们的思维水平还是有帮助的。

听我们学院的××院士说,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我们将来搞科学研究也有帮助。

学生乙:不一定吧。

西方的许多科学家都没有学、也不相信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取得了重大的研究成果,有的还得了诺贝尔奖呢。

学生甲:……2、案例讨论:(1)不了解、不相信甚至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为什么在实践中也能取得成功?(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对于现在的大学生而言,到底有什么用?3、案例点评:(1)马克思主义哲学反映的规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虽然没有得到完整的揭示,但是以往的人们对它们的某些因素和成分早就有所认识,并集中体现在一些先进哲学的合理成分中。

中外哲学史上丰富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优秀成果就是代表。

这些成果在一定方面和一定程度上是符合世界本来面貌的。

以这些哲学思想为指导的实践理所当然地也会得到一定的成功。

不了解、不相信甚至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他们在实践中也能得到成功的原因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的人们的情况实质上一样。

以科学家为例。

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然科学家除了像郎之万、约里奥·居里、贝尔纳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者之外,大多数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这是事实。

他们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被列宁称为自发的唯物主义者的科学家。

他们坚定地相信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相信物质世界规律的客观性,相信科学规律是人们对客观规律的反映和描述,并认为这是科学研究的无可置疑的前提。

案例教学法在哲学授课中的运用 精品

案例教学法在哲学授课中的运用 精品

摘要: 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打破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通过分析各种案例来开展教学活动。

根据教学目的需要,采用案例来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对现实问题或某一特定事实进行交互探索的过程,也是用于哲学教学的好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依据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打破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是理论与教学实践的有机结合,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

人类的基本认识规律是由现象到本质,由大量的、合乎实际的感性认识,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最后上升到理性认识。

案例教学法从案例(感性认识)入手,并上升到理论高度,符合人类的认识规律。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在分析事物时,要从特殊的具体的现象开始,然后上升到普遍的抽象的理论,再用得出的理论分析解决现实问题,案例分析法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的具体运用。

二、案例教学法的过程1.选择案例。

这是案例教学法成功与否的基础环节。

选择的案例要与教学内容密切结合,同时又要贴近生活。

不能随意选一些牵强附会的东西,基至一些小道消息作为案例。

此外,还要收集、整理与大纲要求相符的案例,特别是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特点的案例。

教材上的案例在教学中应重点选择。

2.分析案例。

这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环节。

教师可布置学生事先预习书上案例,然后组织陈述、讨论。

也可将另外准备的案例展示给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讨论。

为此,教师要做好启发引导工作,让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积极地独立思考,大胆地交流研讨。

教师要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勇气和胆量。

3.总结案例。

这是对案例讨论的总结,指出讨论的结论意见,进行补充与提高性讲授等。

主要由教师来做,引导学生辨清基本原理,促使学生进一步思考,进而能独立分析现实事例,确立起正确的人生方向,树立崇高理想。

总结案例可以发动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使他们得到进一步的锻炼。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问题分析及对策共5页word资料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问题分析及对策共5页word资料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问题分析及对策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案例教学的必然性传统教学方法中教学互动性较差,与大学生的思维特点与学习实际联系不够紧密。

目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实效性不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也影响了该门课程价值功能的发挥。

从教学改革入手,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方法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其实效性不强的现状。

1.案例教学互动性较好。

传统的教学互动,更为普遍的是教师提问,学生作答。

然而,案例教学注重参与式、启发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

在互动形式上更为多样,不单是教师与学生个体之间的,还包括学生小组与教师之间的、学生与学生之间的。

学生不是听众,也不是旁观者,而是整个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可以和老师或与同学进行平等的交流。

2.案例教学现实针对性更强。

案例教学做到了把课本理论知识与社会现实结合在一起。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内容主要表现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相对比较抽象。

理论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

教师的授课不能仅仅停留站在理论层面,而是需要揭示理论与现实之间的联系。

这样就能避免学生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基本原理不能与现实结合甚至离现实很远,学习理论知识很枯燥的现象。

案例可以成为现实与理论之间的桥梁,使学生接触到现实生活。

3.案例教学更能满足大学生的思维特点。

当代大学生具有自主性强、目的性更强烈等特点。

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大学生的思维特点。

案例教学给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实现主体性的舞台。

大学生已经不满足教师给予的结论性的讲授,对教师所讲的内容会提出一些质疑,喜欢根据自己原有的知识进行分析,表现出独立性。

大学生在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习的自主性被极大地调动出来,凸显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问题分析案例教学已成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也被越来越多的教师所选择。

马原案例分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实际案例分析及思考

马原案例分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实际案例分析及思考

马原案例分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实际案例分析及思考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学习中,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原理。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一些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关的实际问题,并对其进行思考和分析。

案例一:社会分工与社会不平等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中,社会分工是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不同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承担不同的职能和角色。

然而,在实际社会中,社会分工往往导致了社会不平等的现象。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企业家和工人之间的社会分工非常明显,工人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但他们只能获得有限的工资,而企业家却可以通过获取剩余价值来获取更大的利润,导致了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

这个案例引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让社会分工更加合理,避免社会不平等的产生?马克思主义认为,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必须消除剥削和压迫的制度根源,建立起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

只有这样,社会分工才能更加合理,人们的劳动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体现。

案例二:商品交换与社会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中,商品交换是一个基本的概念,它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

商品交换是指通过货币来实现的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

然而,这种交换关系往往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还涉及到各种社会关系的转化。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通过购买商品,人们不仅仅是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更重要的是参与到各种社会关系中。

例如,当我们选择购买某个品牌的产品时,我们往往会考虑到这个品牌的口碑、品质以及与其他人的社交关系等因素。

通过商品交换,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认同等因素也在不断地转化和重构。

这个案例引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商品交换对于社会关系的影响如何?马克思主义认为,商品交换的基础是私有制,而私有制是一种剥削和压迫的制度。

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才能使商品交换真正为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与平等。

案例三:社会发展与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中,社会发展是一个核心概念,它指的是社会从一个历史时期向另一个历史时期的转变过程。

马克思主 义哲学教学案例分析

马克思主 义哲学教学案例分析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案例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门充满智慧和深度的学科,对于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认识世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教学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在讲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原理时,可以引入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例子。

在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这种经济基础决定了封建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儒家的等级观念和礼教等,都是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经济利益和统治地位而存在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逐渐兴起,原有的封建经济基础开始动摇。

新兴的资产阶级要求打破封建制度的束缚,建立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

最终,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统治,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这就是经济基础的变化导致上层建筑变革的典型例子。

通过这个案例,学生可以清晰地看到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同时也能理解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在封建社会,封建的上层建筑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它又成为了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

案例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水果为例来讲解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水果作为一个大类,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如富含维生素、水分等。

但不同的水果又有各自的特殊性,如苹果的口感清脆、甜度适中;香蕉的软糯香甜;橙子的多汁酸甜等。

在社会现象中,以不同国家的发展道路为例。

每个国家都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普遍问题,但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其发展道路又具有特殊性。

比如,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根据自身国情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这个案例能够帮助学生理解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即在普遍性的指导下研究特殊性,又通过特殊性总结普遍性。

案例三:质量互变规律可以通过水的状态变化来阐释质量互变规律。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1.案例选择不当在案例教学法中,选择合适的案例对于教学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往往会偏向于选择一些经典案例或者是比较容易讲解的案例,而忽视了案例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实用性。

这种情况会导致学生对案例的学习兴趣不高,从而影响了案例教学法的效果。

2.教师讲解不到位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在于让学生主动参与和思考,而不是让教师一味地给予答案。

在实际的案例教学中,一些教师往往会过分地讲解案例,不给学生足够的思考空间,导致学生被动接受知识,而不是主动思考和参与讨论。

3.学生参与度不高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在案例讨论中能够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由于一些学生自身的问题或者是缺乏充分的准备,导致学生在案例讨论中的参与度不高,这就影响了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效果。

4.评估方式单一在案例教学的评估过程中,一些教师往往会采用单一的评估方式,比如只注重学生对案例的诠释和分析,而忽视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的评估。

这种评估方式容易导致一些学生对于案例教学的学习目标和重点产生偏差,也会限制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综合能力的培养。

二、对策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应用案例教学法,提高高校法学教学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质量。

1.合理选择案例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和知识水平,合理选择案例。

在选择案例时,要注重案例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实用性,尽量选择一些具有争议性和多方面思考的案例,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能力。

3.多种教学方法结合除了案例教学法,教师还可以结合其他教学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帮助学生全面理解和应用案例。

这样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4.多元化评估方式在案例教学的评估过程中,教师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评估方式,比如案例分析报告、课堂讨论表现、课程作业等,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案例运用问题初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案例运用问题初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案例运用问题初探【摘要】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探讨了改进对策,主张深入研究案例教学法的基本要求,慎重选择案例,科学设计实施过程,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问题;原因;对策一、引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作用至关重要。

这一课程教学(以后统一称“马原”)的效果直接关涉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的的实现,进而影响到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但是,众所周知,近年来各高校普遍反映思政课教学效果差强人意,这其中自然也包括马原课。

究其原因,既有来自大的社会环境的因素,也有教学自身内容陈旧,方法不得当的原因。

学生不满意,老师也不满意。

学生把这些课笼而统之称为“政治课”,以为只是政治说教,无关真理,因而兴味索然。

老师既囿于是政治课,照本宣科,不能与时俱进,又怪学生求知欲丧失,对课堂教学不感兴趣。

如何打破这一怪圈,恢复马原课应有的课堂魅力,近些年马原教学的从业者,也包括本人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这其中就包括马原课堂中的案例教学的运用。

在运用案例进行马原教学的过程中既获得了很多经验,也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不打算谈前者,仅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马原教学中案例运用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期能抛砖引玉,为马原教学方法的改进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二、案例教学法引入马原课堂的必要性案例教学在当今中国的各类、各门教学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很多教育管理者和教师在谈及教学时言必称案例教学,似乎它是解决课堂教学问题的灵丹妙药,但对于什么是案例教学却误解甚多,似乎讲课时讲个故事,举个例子就是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出现于上个世纪的一二十年代,最早被应用于医学和法学的教学中,后因哈佛商学院的广泛运用和大力倡导,八九十年代传遍全世界。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使用真实的案例,营造真实情景,提供详实材料和数据,指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思考,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

法学研究中的案例分析方法探讨

法学研究中的案例分析方法探讨

法学研究中的案例分析方法探讨案例分析是法学研究中一种重要的方法论,通过对各类司法案例的分析研究,可以深入了解法律的具体应用和实际效果。

本文将探讨法学研究中的案例分析方法,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案例分析方法的理论基础案例分析方法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法学、哲学和认知科学等多个学科的支持。

首先,法学自身作为独立的学科,通过对法律相关案例的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案例分析方法。

其次,哲学研究为案例分析提供了思辨和分析问题的方法论,例如逻辑学和辩证法等。

此外,认知科学关注人类思维的运行机制,为案例分析提供了认知过程、决策理论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二、案例分析方法的基本流程案例分析方法的基本流程包括案例选择、案例描述、案例分析和结论总结四个环节。

首先,案例选择是指在众多案例中选取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进行研究。

其次,案例描述是对所选案例的背景信息、经过和结果进行详细陈述。

第三,案例分析是核心环节,要通过对案例中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对比和解释,揭示出其中的法律问题和争议点。

最后,结论总结是对案例分析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得出相应的法律结论和研究观点。

三、案例分析方法的价值和意义案例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首先,它能够将法律原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使法律研究更加具体和生动。

其次,案例分析能够帮助研究者深入理解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法律实践中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外,案例分析方法还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为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四、案例分析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非常广泛。

例如,对特定领域的司法案例进行分析,可以总结出相关的法律规则和判例,为实践提供指导。

同时,对于具有争议性或辩论性的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推敲出不同的解释和观点,促进学术研究的深入探讨。

此外,案例分析方法还可应用于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和法律政策评估等方面。

五、案例分析方法的挑战与展望案例分析方法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关于法律案例分析的思考(3篇)

关于法律案例分析的思考(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有助于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思维能力,还能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深入思考法律的价值、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社会的互动等问题。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探讨法律案例分析的意义、方法以及在实际中的应用。

二、法律案例分析的意义1. 提高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案例分析要求学生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运用法律知识判断是非曲直。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学生可以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为今后的法律实践打下坚实基础。

2. 培养法律职业素养法律案例分析有助于学生了解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培养严谨、客观、公正的职业素养。

在实际工作中,法律人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3. 深化法律知识体系法律案例分析可以帮助学生系统梳理法律知识,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学生可以更好地把握法律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

4. 增强法律实践能力法律案例分析要求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法律人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才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三、法律案例分析的方法1. 确定案例分析目标在进行法律案例分析之前,首先要明确案例分析的目标。

是探讨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还是分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明确目标有助于提高分析效果。

2. 梳理案例事实对案例事实进行梳理,是法律案例分析的基础。

要求学生全面了解案件背景、争议焦点、当事人关系等,为后续分析提供依据。

3. 运用法律知识根据案例分析目标,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对案例进行剖析。

包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法律关系的分析、法律责任的判断等。

4. 评价案例分析结果对案例分析结果进行评价,包括对法律适用、道德评价、社会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评价结果有助于学生总结经验,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四、法律案例分析的应用1. 教育教学在法学教育中,法律案例分析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学中一种常用的教学方式,通过真实、具体的案例来引导学生分析、思考、讨论问题,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然而,在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予以解决。

一、教师准备不充分一些教师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没有充分准备,可能仅仅准备了案例分析,但对于案例教学思路和教学目标等方面缺乏深入的认识。

这会导致案例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因思路不清晰或教学目标不明确导致的教学行动失误。

对策:教师需要提前花时间对案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理清案例教学的思路和教学目标,让学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本课程的目的是什么。

并且要注重案例教学的设计,在案例的选取、分析和讨论环节中,通过科学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理解案例中的事件并解决问题。

二、学生参与不够有的学生可能会因为个人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对案例教学缺乏兴趣和动力,因此,在教学中可能会出现学生不积极参与、不认真思考问题等情况。

对策:教师应该给学生创造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比如组织学生在小组中进行讨论、连环听课、辩论和演讲等互动活动。

此外,教师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问题来提高学生的参与和讨论,引导他们进行实质性的思考和分析案例。

三、案例缺乏实践性一些案例虽然真实,但缺乏与实际问题相似的实践性,没有吸引力,使得学生难以理解和感悟到教材中的知识点。

对策:选择合适的案例是做好案例教学非常重要的一环。

案例应该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接近学生的生活,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这样才能够引起学生对案例教学的兴趣。

四、缺乏相应的评价标准案例教学的教学成效很难直接给出,教师们很难在案例教学中有效地评价学生。

对策:建立完善的案例教学评价体系,教师应当根据教学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靶点,根据案例的特点和学生的反应等因素评价教学效果和学生的表现。

这样就可以通过更好的反馈机制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总之,在案例教学应用过程中,教师需要充分认识到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和意义,注重案例的选择和设计,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思考,提高案例教学法的教育效果。

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课程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课程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中的运用研究[摘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当代大学生必修的一门主干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必修课。

然而,由于其理论晦涩艰深、抽象难懂,教学效果很不理想。

因此,在教学方法上有必要对此课程进行改革。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具体、形象、生动、易懂等特点,是提高“马原”课堂效果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下简称“马原”)是当代大学生必修的一门主干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大学生理论分析能力的一把钥匙。

然而,“马原”这门课程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理论艰深,抽象难懂,同时,课时少,学理性、政治性强,导致不少大学生对该门课程深感头疼,更有同学反映他们听不懂老师在课堂上讲些什么。

由于听不懂,老师授课的效果就大打折扣,很多学生在课堂上无精打采,甚至抱头大睡。

本人长期从事“马原”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针对上述情况,曾进行过认真的思考和研究,认为要让学生学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用抽象的东西来解释抽象是不行的。

要想把抽象的理论向学生解释清楚,必须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采用直观形象、生动具体的教学方法。

为此,在总结多年经验的基础上,本人认为,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在“马原”教学中可以达到一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案例的设计和运用案例教学的实施,首先是对案例的分析,用具体的东西来解释抽象,从而让学生获得智慧与启迪;然后归纳出其中的规律;最后,把抽象的理论运用于实际,让学生真正做到学理论、懂理论、用理论,化理论的技巧,提高其掌握知识的能力。

可见,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自从1920年哈佛大学商学院倡导案例教学法以来,一个多世纪的时间而历久不衰。

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中的运用摘要: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教学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中的灵活运用,将大大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生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兴趣,提高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文章结合金融危机的背景,对案例教学法在课程中的运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案例教学法;金融危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高校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体现了“05新方案”的特点,在对原有课程的知识进行了整合、梳理、贯通的同时,也带来了教学过程中新的难点:一方面课程知识点的综合性大大提高,一方面“90后”的大学生的思想特点、价值观念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精髓与其严密的逻辑体系体现出来?如何针对“90后”的大学生的思想特点,使他们发自内心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真理?除了任课教师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之外,教学方法的改革是非常重要的。

其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教学法的灵活运用,将大大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生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兴趣,提高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一、案例教学法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运用的特点案例教学法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首先倡导的一种教学方法,采用独特的案例形式的教学。

选择的案例都是来自于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透过此种方式,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实施之后,收效良好。

这种案例教学法到了20世纪80年代,才受到师资培育的重视。

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教育界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

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相比,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课程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从而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分析其特点如下:直观性案例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其真实性,由于教学内容是具体的实例,加之采用是形象、直观、生动的形式,易于学生学习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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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例分析法之普遍适用性的质疑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为例摘要:近年来,案例分析法由于在诸多学科的教学中收效显着,开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中获得普遍的应用。

本文以一段有关唯物辫证法的案例分析为例,对案例分析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中的适用性提出质疑,强调在使用任何教学方法之前应首先反思方法与教学内容之间的契合度与相关度,否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案例分析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工作;适用性案例分析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教师在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从而改变传统的课堂授课方式。

这一方法最初应用于商业管理专业,后来由于收效显着,开始向其他专业扩展。

近年来,我国的很多哲学教育工作者,也将这一方法引人到教学当中,特别是在各层次的马克思主义教学中开始广泛使用这一方法。

与此同时,关于这一方法所展开的研究,常常在没有充分考虑马克思主义哲学之特殊性的情况下,单纯地肯定其成效和积极意义。

在笔者看来,即便这一方法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取得不错的效果,也不代表它可以直接运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当中,因为在未经考察这一方法与其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之前就冒然应用这一方法,只是一种独断论的做法,其结果甚至可能违背引人这一方法的初衷,即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升马哲教学的教学效果。

为了具体考察案例分析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中的适用性问题,本文将以一段案例分析作为例子:关于案例分析法之普遍适用性的质疑之灼案例:在一个海岛上生活着一群独目人,这件事情被陆地上一个双目人知道了,他想:“如果能捉到一个独目人,放到公园里供大家观看,一定会发大财的。

”于是,他怀着这个发财梦,只身来到海岛上。

这位双目人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他自己竟然被岛上的独目人给捉了起来,关在栅栏里,整天供独目人们观赏。

分析:唯物辫证法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是可以变化的。

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个场合则为特殊性。

反之,在这个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到另一个场合则为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要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

即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方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方面,坚持两点论、两分法、全面的看问题。

否则,看问题只看一个方面,而看不到另一方面,或看了那一方面又丢了这一方面,就是片面看问题的一点论,这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很显然,这段案例是以一个寓言故事为引子,具体分析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的理解。

就寓言故事本身而言,既然它只是个故事,我们就没法拿真假对错来衡量,但既然它可以为人所理解,那么我们可以假定它是合理的;就“分析”而言,这段分析直接取自马哲原理教科书,因而也是成立的且合理的。

尽管二者都被论证为合理的,但是,基于案例分析的方式在二者之间建立起的联系,却呈现出牵强附会的、极不合理的一面。

按照这段案例分析的内容,“一目”与“双目”或“独目人”与“双目人”构成一对矛盾,在独目人与双目人平安相处的情况下,矛盾普遍存在,当双目人进人到海岛之后,矛盾特殊化;双目人之所以梦想破灭、被关在海岛上,是因为他没有全面地看问题,没有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

事实上,这段案例分析包含着诸多错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一目”与“双目”或“独目人”与“双目人”根本就不构成一对矛盾。

理由之一在于,矛盾总是内在于事物自身的,或者说,对立面总是指统一于某一事物内部的两个相反的规定性。

在本段案例中,“一目”与“双目”只是两种相异的性质,根本不涉及到对立关系;“独目人”与“双目人”被看作是两类不同的人群,只是因为其中一个双目人的行为带来了某种敌对关系,所以,二者之间的关系至多是一种对立关系,而非矛盾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都曾强调过矛盾的内在性特征,即两个独立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并不一定是矛盾关系,除非这种外在的对立关系能够在内在的意义上获得理解。

“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只要还没有把它理解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它还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一种没有从它的能动关系上、它的内在关系上来理解的对立,还没有作为矛盾来理解的对立。

”“当我们把事物看作是静止而没有生命的,各自独立、相互并列或先后相继的时候,我们在事物中确实碰不到任何矛盾。

我们在这里看到某些特性,这些特性,一部分是共同的,一部分是相异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分布在不同事物之中的,所以它们内部并不包含任何矛盾。

”很显然,“一目”与“双目”之间不可能具有一种内在关系,我们不能设想一个人既是一目的又是双目的;“独目人”与“双目人”之间的对立也不具有内在关系,如果仅仅因为他们都归属于人类,就认为这种关系是内在的,那么,矛盾关系的理解就过于任意了—既然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那么,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冲突都构成一种矛盾。

理由之二在于,矛盾是斗争性与同一性的统一,即对立面之间不仅相互排斥、相互否定,而且相互依赖、相互转化,二者缺一不可。

比如,马克思指出,商品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的这二重性是正相反对的,其中,使用价值代表着多样化的、具体的劳动,而价值则代表着抽象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也就是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之间的对立,它实际上是劳动的自我否定。

尽管使用价值与价值正相反对,但它们却不能离开彼此,失去任何一方就意味着矛盾本身的瓦解,商品也不再是商品了。

在这段案例里,“独目人”与“双目人”之间并不具有明显的同一性,世界上即使没有独目人,双目人依然可以自顾自地存在下去,双方并没有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

双目人本想把独目人捉去,结果却被独目人捉去,也不能理解为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关系,因为二者根本就不是对立面。

理由之三是,虽然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存在于任何事物之中,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但这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都是矛盾关系,或者说,不意味着任何关系都是矛盾关系。

暂且不论案例中的“独目人”与“双目人”之间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即使一事物当中的不同要素或方面所发生的众多关系,也谈不上是矛盾关系,因为矛盾关系所反映的仅仅是这样一种关系—一切事物既是自身又不是自身。

关于案例分析法之普遍适用性的质疑创巧惟其如此,案例分析中所提到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要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才是成立的。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恩格斯曾以有机界为例谈到:植物,动物,每一个细胞,在其生存的每一瞬间,都和自己同一而又和自己相区别,这是由于各种物质的吸收和排泄,由于呼吸,由于细胞的形成和死亡,由于循环过程的进行……因而对同一性内部的差异的考察也越加重要,而旧的、抽象的、形式上的同一性观点,即把有机物看作只和自身简单地同一的东西、看作固定不变的东西的观点,便过时了。

①强调矛盾是普遍的、无所不在的,实质上是在强调任何事物都是变化与发展的,都不是静止不变的,换言之,矛盾所针对的是事物本身而非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关系,矛盾所揭示的是一事物如何因其自身的对立统一关系而发生改变,而非因某种外在的对立或斗争关系而发生改变。

在上面的案例中,不论“独目人”与“双目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是矛盾关系,我们至少可以肯定,这一关系没有丝毫关系到“独目人”或“双目人”自身发展的问题,因为二者的关系并没有带来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而仅仅带来了双方境遇的改变,即双目人因进人海岛而从一个自由人变成供人欣赏的“动物”,独目人则因此变成双目人的主人和欣赏者。

发展是不可逆的,是向上的过程,而单纯的改变或变化则是可逆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设想,双目人的其他同伴在听说了这一消息后,人侵了这个海岛,解放了这个双目人,并把所有的独目人捉去关在动物园里、供人欣赏。

总之,这个案例所揭示的仅仅是主人与奴隶之间的外在对立关系,而未曾像马克思所强调的那样,揭示主奴的内在辩证法。

上面这个案例分析仅仅是笔者从众多案例中挑选出的一个典型例子,实际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笔者对这一案例所作的批驳,已经充分暴露了案例分析法在应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中所产生的弊端。

换言之,虽然这一方法有助于以通俗的、易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教学,但极易导致偏离甚至歪曲马克思主义哲学原意的严重问题,因而,它并非如人们所推崇的那般适用于哲学教学。

接下来,我们需要继续追问的是,案例分析法既然已经在很多学科的教学实践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2页。

被证明为颇有成效的,那么,为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中却碰到不适用性的问题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须从两个角度来思考:一是通常的马哲教学所使用的案例分析法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即这一方法是否得到正确的使用;二是案例分析法与马哲教学本身是否是完全兼容的,即在这一方法本身得当的情况下,它是否适用于马哲教学工作。

现实的情形如果仅仅是很多教育工作者误解了这一方法并且不恰当地运用在教学当中,那么,我们就不能简单地说该方法不适用于马哲教学;但是,如果我们发现二者在很多关键的方面确实存在不兼容的情况,那么,这一方法之于马哲教学的效用性将大打折扣。

让我们先考察第一个方面,即案例分析法在一般的马哲教学中是否得到恰当的应用。

根据通常的理解,案例的选取对于这一方法是至关重要的,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因而案例必须是真实的;案例总是基于仔细而又认真的研究;案例应该能够培养案例使用者形成观点多元化的能力。

因而案例教学不同于一般的举例教学,因为前者意在把学生放在实际的环境中,让其通过对周围环境和事件本身的分析、讨论、交流,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一个较难理解的理论通俗易懂。

很显然,上面那段案例分析中的“案例”,并非是真正的案例,而只是普通的例子。

比如,双目人与独目人的故事只是一个寓言,而非发生在真实情景中的典型事件;又如,这个故事的讲述非常粗略,在没有多少细节的情况下,学生很难展开充分的讨论。

而且,这段案例分析力图使一个较难理解的理论通俗易懂,而非创造一个开放性的讨论空间,也不可能带来多元化的讨论结果。

将案例分析法简单地等同于举例法,是目前马哲教育当中存在的一个通病,在中小学的政治思想教育中尤为常见。

这种误用所带来结果是,不仅遮蔽了案例教学法在提高学习积极性、改善学习效果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优势,还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庸俗化了,仿佛任何故事任何事件无论是否真实与典型,都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一原理必然地联系起来,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万金油式”的真理。

这种做法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原理与这些原理产生的“情景”完全隔断了,如上例那般,唯物辩证法仿佛变成了说明“世界是什么”的工具,而不再是解释与预见与世界的发展特别是人类历史的变革—“世界应当是怎样的”—的理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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