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6.2维护我们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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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还有哪些侵害名誉权 的行为?具体表现是怎样的?
公然谩骂他人,大 庭广众之下讽刺、嘲 笑、挖苦他人,往他 人身上泼脏物等
无中生有、捏造事 实中伤他人等 侮 辱 轻则: 舆论谴 责 重则: 承担法 律责任
诽 谤
王 鹏 பைடு நூலகம் 学:
二00三学年度被评为:
优 秀 学 生 干 部
\\中学
2004 年 1 月
案件三:侵犯了这位歌星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我国法律还保护公民 名誉权不受侵害,禁止任何人用侮辱、诽谤等 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案件四:小偷被抓后挨打是生活中常见的 事,很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是正义的表现。 但法律规定,犯了罪的人也是国家公民,也 依法享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 利。任何人对公民的法外施暴都是非法行为。
事件: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 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 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 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 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你有何看法?
从“乞丐有尊严吗”说 起
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应为 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 的尊严。
请思考: 1、你认为寿生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说说理由。 2、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寻常的姓名(我的姓 名我做主),这样的姓名合法吗?
我的姓名我做主 中国有句俗话:“不怕生错命,就怕取 错名”。一位家长为自己的双胞胎取名为: “钟共”、“钟央”;还有给自己女儿取名 为“周蒽莱”的;因为自己是电脑程序员, 给孩子取名为“赵.COM”……
大学毕业时,全班开心地留下难忘的毕业照。 可是,两个月后,秦哲凯却在一张报纸上看到 了自己的照片,手里还拿着一盒营养品,俨然 像该保健品的形象代言人,秦哲凯„„
请问: 1、该公司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 2、假如你是秦哲凯,你会怎么做?
做贼心虚,保健品公司接到秦哲凯的电话, 说公司一时疏忽没跟他商量,并答应支付他一 定的广告费。秦哲凯认为自己家庭贫穷,以后 还要出国留学,为了不给父母添麻烦,他就答 应了,但他要求自己的照片只能在该报纸上使 用。
由于荣誉权被剥夺,10分未加上, 使贾跃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不得已进入 了普通大学。贾跃心灵受到重创,并且患 上头痛病,严重影响了大学的正常学习。 事后,学生家长长达两年找市教委讨要公 道,但却遭到拒绝,四处上访也毫无结果。 无奈之下,他们一家想到了用法律来维护 权利.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 侵犯女大学生荣誉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责 令锦州市教委向受害者赔礼道歉,为其恢 复荣誉,并赔偿受害者经济和精神损失8 万余元。这是国内首例侵犯学生荣誉权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 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 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 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 誉。公然辱骂他人,捏造 事实在背后中伤他人,都 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为法律所禁止。
据《羊城晚报》报道:近日,佛山南海区一条巷 子里,贴了一张“寻贼启事”。启事上写道:某电话超 市营业员赖某于去年11月18日携款潜逃,望知情并能 提供详细线索者举报,当面重谢。在启事的下方,印 有联系电话,旁边还附上了赖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据超市老板讲,丢钱后他报了案,可派出所认为 数额太小而不予立案,才出此下策。 对于超市老板的寻贼方式,大家褒贬不一。
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人格尊严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原因: 未成年人正处在身 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 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 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你说我说
请你说说在家庭、 学校和社会中发生的损 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 表现有哪些?
侵 犯 隐 私
侮辱未成年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作为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
请思考: 1、马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法律依据)? 2、假如你是秦哲凯,你将采取什么方式来维护自 己的权利?
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
3、在你的身边还有那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漫画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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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的肖像权究竟属于谁?
案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 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 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现实生 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以及反映社会 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上 不能视为侵犯肖像权。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报社在刊登此类照片时,最好用 “虚化”的方式将当事人的面部作一些保护性 处理。
第 一 课 时
我 们 的 人 格 尊 严 权 利
2003年10月的一天,一位妇女在深圳的 一家超市购物时,偷了超市的东西。在她走 出门口时被保安发现,保安随即对其进行了 搜身,发现了赃物。超市保安没有报警, 而是写了一张“我无耻,我是小偷”的牌 子,让其拿着当街示众。
对此,你有何看法?
保安的行为侵犯了该妇女的人格尊严, 该妇女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 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 。
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一、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
1、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 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2、人格尊严权的内容
人格尊严的具体内容
肖像权 姓名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相关法律:刑法、民法通则、治安 宪法第38条规定: 管理处罚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等。 公民的人格尊严 不受侵犯。禁止 用任何方法对公 民进行侮辱、诽 谤和诬告陷害。
请问: 1、秦哲凯行使了什么权利? 2、在行使这项权利时需要跟父母商量吗? 3、请搜索我们身边,是否有侵犯公民肖像 权的行为?
肖像权
肖 像
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或 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 影或真实写真。
我国法律(民法通则第100条) 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 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公民的肖像 。
通过这张奖 状,你可以看出 王鹏同学享有了 什么权利?老师 能不能随意剥夺 他的这项权利? 你的法律依据是 什么?
荣誉权
荣 誉
{
社会、国家、组织给予公 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一 般通过表彰授予,属于一 种精神鼓励。
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 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 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1998年7月毕业于锦州中学的贾跃参加 高考,由于发挥失常,仅以2分之差未能进 入重点大学。但是,贾跃在高中期间一向品 学皆优,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并荣获锦州 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按当年高考招生 政策规定,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 考生可享受加10分待遇。而锦州市教委在整 理审核学生高考档案时,把“优秀学生干部” 改换成“三好学生”,致使该学生不能享受 到这种荣誉待遇。
从法律角度来讲,超市老板的行为究竟是一种 什么行为呢?
民法通则规定: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 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 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赖某是否构成盗窃罪还需要法院的判决来认定。不构 成犯罪的一般盗窃行为也要由公安机关来认定。在两 者都没有认定的情况下,不能称他为贼。即使认定赖 某确实偷了钱,超市老板和司法机关也不能以“贼”的 名义将赖某的照片公布于众。
这种算侵权吗?
艺术摄影
新闻报道
你说我说:
如果将这幅照 片制成公益广告用 来宣传保护女童工 程,也未经本人同 意,这种行为是否 侵犯公民的肖像?
你认为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 犯肖像权?哪些行为不构成 侵犯肖像权?
(1)某照相馆为招揽生意,私自 张贴某人的照片; (2)在寻人启事上使用被寻找人 的肖像。 (3)某公司私自把某人的肖像印 在挂历上,进行印刷出售; (4)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 嫌疑人的照片.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 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户籍证明,学校证明, 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即可.
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 即可。
在寿生的强烈要求下,终于改名为秦哲凯。16 岁那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中国科技大学少年 班物理专业。大四时,他申请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继 续深造。可他的同学马雷得知秦已被该大学录取后, 抢先从信箱里窃取了秦的邀请信,同时以秦哲凯为 名拒绝接受邀请,并推荐了他自己。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 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 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 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 罚或者其他人格尊严的行为。
请回答:(1)王林侵犯了张乐的哪些权利 (2)张乐对此依法应如何做?
(王林侵犯了张乐的人身自由、名誉权,隐私权)
你来当法官
案件一: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案件二: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
案件三: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 动 案件四: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
近日,刘翔针对北京 某报及相关的3名被告侵 犯其肖像权的行为向北京 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对方赔偿125万元。 事情的起因是该报未经刘 翔同意,在今年10月21日 的报纸头版使用了刘翔的 大幅照片,并配有中友百 货购物节的广告。
也就是说,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 民的肖像,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 否则就构成侵权。 此外,丑化公民的肖像,故意损毁公 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但如果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并非出 于恶意而使用公民的肖像权,虽未经本人同 意,不属于侵权行为。
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胖儿子,夫妇俩开心 之余,却为儿子取姓名发了愁,思来想去,朴实 的夫妇终于给儿子取名“寿生”,祝他一生平安, 长命百岁。 寿生渐渐地长大,转眼来到了省城读中学,为 了能培养他成材,父母亲倾注了所有的心血, 寿生也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成绩优异,在一次省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中还获 得了一等奖。可最近他却不想上学,并且向父 亲提出该名换姓。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 嘲笑他,叫“禽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 说他忘恩负义。
初三学生王林与张乐是同桌。一天下午,王林 的钢笔不见了,便怀疑是张乐所为。放学后, 王林硬将张乐拉倒校园外一隐蔽处,强行搜查 张乐的身体和书包,结果没有发现钢笔,便将 张乐打了一顿,并扣下了张的笔记本,扬言何 时找到笔记本何时归还。第二天在教室里,王 林说张乐是小偷,并披露了张乐日记本中的一 些秘密,给张乐造成很大压力。
以案说法
初一学生韦某怀疑同桌李某偷了自己的 手表,于是在校内逢人就说李某是小偷,以 后对他要防着点。后经查实,韦某的手表是 校外人员偷的。请问,韦某的行为侵犯了李 某的什么权利? (名誉权)
人的名誉是对 特定人的品德、声 望、信誉等方面的 客观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 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 人侵害的权利。 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 严。
两个同学同名同姓,其中一位同 学强行让另一个同学改名 。
课堂小结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人格尊严的 肖像权和姓名权。 2、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要学会 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练一练
个案研讨 :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为什么? (P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 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 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现 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以及 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 等,从法律上不能视为侵犯肖像权。但为 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报社在刊登 此类照片时,最好用“虚化”的方式将当 事人的面部作一些保护性处理。
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格权,主要
包括姓名命名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变 更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并要求他人尊重 的权利。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 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 的曾用名、笔名、别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 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 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我国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