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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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1 资本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2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3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4 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5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6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笔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国税发[2003]45号7 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3]45号8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9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实施细则》第十二条10 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11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第七条12 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财税字[1995]81号13 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财税字[1996]79号14 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15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及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函[1997]472号16 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实施细则.》第十七条17 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超过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准予税前扣除国税发[1994]132号18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3]804号19 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国税函[2000]579号20 贿赂等非法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1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序号内容依据22 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3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4 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扣除国税发[2000]84号25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的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国税发[2000]84号26 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管理费国税函[1999]486号27 企业超过规定标准缴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1]39号28 凡属于个人(集体)旅游等消费性质的机车船票,均不得在其受雇或投资的企业作为企业费用在税前扣除国税函[2004]329号29 关于纳税人支付给雇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或外单位人员的工伤事故医疗费用、赔偿款的处理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伤事故,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属于医疗费用,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30 纳税人按照国家国资局《〈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89号)规定缴纳的资产占用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31 纳税人根据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将清查出的资产损失作核销所有者权益处理的,该部分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作纳税调整减少处理,即不得在税前扣除穗地税发[2004]220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明细表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明细表
账面 价值
计税 基础
税前扣除折旧/折耗/摊销
资产 净值
1
2
3=1-2
4
5
6=4-5
7
8
9=6+7-8
10
11
12=9-11
1
2
3
4
5
6
7
8
9
企业经办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核查意见:
核查人:
年 月 日
县(市、区)级地税机关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所需份数,由各市自行确定;2、第10至12栏由地税机关填写;3、本表按损失年度分别填写。
附表3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明细表
企业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损失年度:金额单位:元
序号
损失资产名称
资产取得方式
资产数量
会计凭证编号会计Leabharlann 算税务处理清理 费用
回收/残值/赔偿金额
申报
损失 金额
地税机关核查确认损失金额
县级地税机关复核确认金额
县级地税机关复核不予确认金额
账面 原值
会计折旧/折耗/摊销/减值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置惩罚问题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当年度实践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人为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人为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手艺先进型效劳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职工福利费14% 职工教育经费2.5%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8%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条》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告白费和业务宣扬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注: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履行)雇用季节工、临时工、据实扣除练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辨别为人为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人为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人为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贩卖或业务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当年贩卖(业务)收入;化装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如下: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工资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工资薪金总额职工福利费 14%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8%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2.5%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必须补充提供有效凭证。

此外,对于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可以根据合理政策依据进行扣除。

对于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根据工资薪金总额的14%和2.5%进行扣除。

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则可以全额扣除。

最后,对于职工工会经费,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扣除,但必须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企业在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时,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对于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部分,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并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同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签订分摊协议的情况下,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范围内进行扣除。

财税2015第3号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财税2015第3号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财税2015第3号: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财税〔2015〕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二、本通知所称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一)农户贷款;(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本条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本条所称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农村区域,是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

三、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

小额贷款财务报表之五级分类情况简表

小额贷款财务报表之五级分类情况简表

其中 不良贷款 次级类贷款
本期 比上期 比年初 本期 比上期 比年初 本期
应提贷款损失准备 可疑类贷款
比上期 比年初 本期
实提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损失类贷款
比上期 比年初 本期 比上期 比年初 本期 比上期 比年初 本期 比上期 比年初
填表人:
复核人:
负责人: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及损失准备情况简表
附件4-1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源自中 正常贷款 公司名称 各项贷款合计
本期 比上期 比年初 本期
单位:万元
正常类贷款
比上期 比年初 本期
关注类贷款
比上期 比年初
合计
填表人: 复核人: 负责人: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及损失准备情况简表
附件4-2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

纳税人声明本表各项内容真实、可靠、完整。

如有虚假,本纳税人愿意承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章)年月(专项申报适用)日金额单位:元(列角分)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损失资产会计损失资产税收核算收回损损核算情况情况清理费金额失失用、进项(包会税税额转括处损失税行实已提账计前税收出等其置收前扣除资产损失类型次际折旧/面计税资产处扣折旧/他相关入、责金额成摊销/净基础净值理除摊销费用金任人本减值值年年额赔偿度度等)货币资产损失非货币资产损失10投资股权(权益)性损11失投资损失其他损失12其他损失债权性投资损失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应收(预付)账款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工程物资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123=1-2456=4-5789=4-5+7-810111 23456789───────────13损失税前扣除金额合计──专项申报说明:一、专项申报的申报方法(专项申报实行先网上申报上传报表然后到办税服务厅报送具体资料。

)1.通过网上办税厅,下载《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2.按要求完成填报后,上传至相关业务事项模块。

3.按规定时间(在进行年度申报前)将按规定要求装订的有关纸质证据资料,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在接收企业纸质申报资料后,发放“受理回执”。

二、申报地址:广州国税局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大厅”,1号办税窗口。

三、申报时间:汇算清缴期内,汇算清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

四、专项申报范围具体如下:25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财税差异案例分析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财税差异案例分析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财税差异案例分析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财税差异案例分析某商业银行2016年贷款损失准备期末余额为160万元;2016年发生贷款损失100万元,提取贷款损失准备150万元,年末贷款资产余额为20000万元;2016年发生贷款损失610万元,提取贷款损失准备710万元,年末贷款资产余额为30000万元。

2016年度会计处理:1、贷款损失核销时: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2、期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本期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20000×1%-=150,期末会计余额为200万元。

汇算清缴:1、9号文第二条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20000×1%-160=402016年会计上计入损益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50万元,税法上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为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元。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016年度企业发生贷款损失110万元,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并且会计上已作处理,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

附表三: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价:元 是否 实际 出具 损失 损失 中介 会计 多缴税款 增加税款 原因 机构 处理 鉴定 年度 报告
序号
资产损失类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购置时间 账面价值
计税成 本
残值收 入
赔偿收 入
净损失
1、现金损失 货币资 一 2、银行存款损失 产损失 3、应收(预付)账款损失 1、存货损失 2、固定资产损失 非货币 3、在建工程损失 二 资产损 4、工程物资损失 失 5、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6、无形资产损失 7、其他损失 1、债权性投资损失 投资损 三 2、股权性投资损失 失 3、股权转让损失 其他损 贷款损失 四 失 声明:以上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可靠的,并愿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受理人: 主管地税机关(受理章):

A0657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A0657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A0657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行次填报纳税人在第1至27行按资产类型填报留存备查的资产损失情况,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第1行至27行应填报总机构和全部分支机构的资产损失情况,并在第29行填报各分支机构留存备查的资产损失汇总情况。

1.第1行“一、现金及银行存款损失”:填报纳税人当年发生的现金损失和银行存款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金额。

2.第2行“二、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填报纳税人当年发生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金额。

3.第3行“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损失”:填报纳税人当年发生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中,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当年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坏账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金额。

19_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2002)

19_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2002)


……
28 合计(1+2+5+7+9+12+14+16+23+25+26+27)
29
其中:分支机构留存备查的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的 账载金额
资产处置 收入
赔偿收入
资产计税 资产损失的 纳税调整 基础 税收金额 金额
1
2
3
4 5(4-2-3) 6(1-5)
2.1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2.1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相关政策文件: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77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1年第25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 第3号)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
2020年2月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系列


contents
1 表单基本情况概述 2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表单基本情况概述
1 表单基本情况概述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 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 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 报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汇总表
( )年度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
序号
资产损失类别
数量
账面原值
已提折旧/摊销/减值
账面净值
计税基础
处理回收金额
税收净损失
损失原因
一、
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合计
1
固定资产小计
2
生产性生物性资产小计
3
存货小计
4
股权损失小计
5
无形资产损失小计
6
其他非货币资产小计
二、
存货正常损耗损失 合计
三、
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合计
四、
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的损失合计
五、
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金融产品损失合计1债券小计源自2股票小计3
期货小计
4
基金小计
5
金融衍生产品小计
6
其他小计
六、
其他小计

资产损失合计
谨声明:此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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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注:跨地区经营二级分支机构一式叁份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各留一份、报总机构一份;其他企业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各留一份。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贷款核销和处置损失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制操作指南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贷款核销和处置损失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制操作指南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贷款核销和处置损失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制操作指南原创大云农金财税 2021-05-04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大的变化就是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及贷款资产核销及处置损失税前扣除相关报表格式和填报逻辑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介于贷款损失准备和贷款资产核销及处置通常金额巨大,通常对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结果影响也最大,因此财务人员在填报时务必认真学习政策,理解报表填制说明,谨慎填报。

由于政策本身存在瑕疵,因此贷款损失准备及贷款资产核销和处置损失税前扣除各地税局对政策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做好和当地税局的沟通协调工作就成为必须要做的工作。

一、主要政策依据1.有关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及纳税申报主要政策如下:(1)《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86(2)《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公告》;财税(2019)85;(3)《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24(4)《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税(2021)62.有关贷款资产核销及处置损失税前扣除操作办法及纳税申报的主要政策依据如下:(1)《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3)《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25(4))《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15 号(5)《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24二、政策解读1.适用所有贷款资产政策《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2019]86号)适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并且适用所有贷款,也就是金融企业可以选择所有贷款都按照86号文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金额。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1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1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1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表企业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序号损失类别笔数处置收入资产净值或计税成本(含税费)申报损失扣除金额会计处理凭证号会计处理年度1 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损失2 销售、转让、变卖无形资产损失3 销售、转让、变卖在建工程损失4 销售、转让、变卖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5 销售、转让、变卖存货损失6 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7 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损失8 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损失9 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损失10 生产性生物资产超过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损失11 通过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损失12 通过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股票损失13 通过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期货损失14 通过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基金损失15 通过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金融衍生产品等损失16 清单申报的其他资产损失总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2--1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表—货币资产损失企业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序号损失类别笔数损失发生金额赔偿及分配金额申报损失扣除金额会计处理凭证号会计处理年度一现金损失小计※※1 一般性责任2 刑事犯罪3 收缴假币4 其他原因二在金融机构存款损失三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小计※※1 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2 属于诉讼案件的3 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4 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5 属于债务重组的※6 属于债务人自然灾害、战争的7 逾期三年以上的※8 逾期一年以上不超过规定数额的※9 其他原因总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2--2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表—非货币资产损失企业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序号损失类别笔数账面净值或计税成本资产减值部分已在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残值赔偿金额进项税转出申报损失扣除金额会计处理凭证号会计处理年度一存货损失小计※※1 存货盘亏2 存货报废、毁损、变质3 存货被盗4 其他原因二固定资产损失小计※※1 固定资产盘亏、丢失2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3 固定资产被盗4 其他原因三在建工程损失小计※※1 在建工程因质量停建、报废2 在建工程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停建、报废3 其他原因四工程物资损失小计※※1 工程物资盘亏2 工程物资报废、毁损、变质3 工程物资被盗4 其他原因五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小计※※1 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2 生产性生物资产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3 生产性生物资产被伐、被盗、丢失4 其他原因六抵押资产损失七无形资产损失小计※※1 无形资产被其他新技术代替2 无形资产超过法律保护期限3 其他原因总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2—3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表—投资损失企业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序号损失类别笔数贷款(理财、借款)金额已收回金额申报损失扣除金额会计处理凭证号会计处理年度一贷款(理财、借款)类债权损失小计※※1 债务人或担保人破产2 债务人或担保人关闭、被解散、撤销3 债务人或担保人注销、吊销营业执照4 债务人或担保人失踪、死亡5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6 债务人遭受意外事故7 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8 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9 企业被法院驳回起诉10 法院不予受理11 法院不予支持12 仲裁机构裁决免责13 国务院专案核批14 其他原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2—3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表—投资损失(续)企业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序号损失类别笔数转让收入投资或转让计税成本对外提供担保额已收回投资或担保额申报损失扣除金额会计处理凭证号会计处理年度二股权投资损失小计※※※※1 被投资企业破产※※2 被投资企业关闭、被解散、撤销※※3 被投资企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4 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活动※※5 被投资企业失踪※※6 被投资企业其他原因※※三对外担保损失小计※※※※1 属于被担保人破产清算的※※2 属于诉讼案件的※※3 属于被担保人停止营业的※※4 属于被担保人死亡、失踪的※※5 属于被担保人债务重组的※※6 属于被担保人自然灾害、战争的※※7 被担保单位其他原因※※四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损失※※总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2—4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表—其他资产损失企业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序号损失类别笔数出售收入计税成本已收回金额残值申报损失扣除金额会计处理凭证号会计处理年度一资产捆绑(打包)小计※※※※1 资产捆绑出售损失※※2 资产打包出售损失※※二内控制度不健全形成的损失※※三业务创新形成的损失※※四刑事案件形成的损失※※总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3 (适用于省外各二级分支机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式申报汇总表企业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损失类别申报损失扣除金额会计处理年度清单申报类小计专项申报类小计清单式申报损失总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表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分布表企业名称(公章):类型序号损失发生的机构名称(省内各申报机构)所在地清单申报类专项申报类类型序号损失发生的机构名称(省外各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清单式申报类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及申报表填写事项说明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项说明(一)企业(非汇总纳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时,报送以下报表: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主表);2、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表(附表1);3、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表(附表2)。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上年末 贷款损 失准备 金余额
2
3
* * * * * *
本年末 贷款损 失准备 金余额
4
* * * * * *
上年末准予 提取贷款损 失准备金的 贷款资产余

5
本年末准予 提取贷款损 失准备金的 贷款资产余

6
税收金额
按本年末准予提
计提 比例
取贷款损失准备 金的贷款资产余 额与计提比例计
算的准备金额
7
8(6×7)
* 1% * 2% 25% 50% 100% 1%
*
截至上年末已 在税前扣除的 贷款损失准备
金的余额
准予当年 税前扣除 的贷款损 失准备金
10(4 与 8
9
的孰小值
-9)
*
*
*
*
*
*
*
*
*
*
*
*
纳税 调整 金额
11 (4-3 -10)
* * * * * *
A105120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上年
末贷
款资 行
项目
产余


1
1 一、金融企业(2+3)
2
(一)贷款损失准备金
3
(二)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4
其中:关注类贷款
5
次级类贷款
6
可疑类贷款
7
损失类贷款
8 二、小额贷款公司
9 三、其他
10 合计(1+8+9)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一览表
3、其他同现金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1、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原始凭据,包括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以及会计凭证;
2、出具专项报告说明情况,包括催收追索等情况;
3、关于金额的具体说明,如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提供具体的计算过程
4、涉及与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1.相关事项是否超过36个月,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是否在三百万元以下;
2.其他同现金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1.借款或贷款合同(协议)或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原始合同、协议、会计核算资料;
2.如属于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5.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6.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增加了“假币收缴证明”
存款损失
5.涉及债务重组的,应当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重组方案以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证明材料;
同现金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1.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原始凭据,包括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以及会计凭证;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4.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30
其中:分支机构留存备查的资产损失
A105090 行次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项目
资产损失直 资产损失准
接计入本年 备金核销金
损益金额

资产处置 收入
赔偿收入
资产计税 资产损失的 纳税调整
基础
税收金额
金额
1
2
3
4
5
6(5-3-4)
7
1 一、现金及银行存款损失
*
2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3
其中: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损失
4
*
14 七、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15
其中: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非正常死亡、被盗、丢失等产生的损失
16 八、债权性投资损失(17+23)
17
(一)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损失(18+22)
18
1.贷款损失
19
其中:符合条件的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
20
其中:单户贷款余额 300 万(含)以下的贷款损失
21
单户贷款余额 3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含)的 贷款损失
逾期一年以上的小额应收款项损失
5 三、存货损失
6
其中:存货盘亏、报废、损毁、变质或被盗损失
7 四、固定资产损失
8
其中: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报废、损毁或被盗损失
9 五、无形资产损失
10
其中:无形资产转让损失
11
无形资产被替代或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形成的损失
12 六、在建工程损失
*
13
其中: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
2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其他债权性投资损失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一、清单申报的申报方法• 1.通过网上办税厅,下载《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

• 2.按要求完成填报后,上传至相关业务事项模块。

二、申报地址:广州国税局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大厅”,1号办税窗口。

三、申报时间:汇算清缴期内,汇算清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

四、申报范围:根据25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五、清单申报报送的资料:•《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企业的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证据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六、报送资料的装订顺序:•清单申报:资料封面,清单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资料封面,清单申报表或专项申报表,汇总纳税企业明细表,报送资料清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相关证据资料。

七、注意事项:完成了减免税备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才能进行年度申报。

其中总分机构申报要求1、总分机构同属市内的企业由总机构申报2、市外分支机构由分支先在当地申报,再上报总机构,总机构再在所属地税务机关作清单申报。

最后再由总机构对市外属下各分支机构申报的资产损失,应将其汇总后,填报《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表》。

3、二级分支机构在当地申报,再上报总机构,总机构再在所属地税务机关作清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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