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学生奖学金创新加分综合测评方案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般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
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一般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一般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4.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2 提高学术水平: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一般包括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可以促进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4.3 培养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注意:无故不交学费,且没有办理缓交学费和贷款的学生,取消参评奖学金资格!一、思想道德素质(15分)1、有系部通报批评一次或以上者的计0分;4、迟到的扣0.5分/次、早退一次扣1分/次、旷课扣1.5分/次。
5、2分为基础分。
违纪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评优一次加0.5分,加至3分封顶。
7、0分为基础分。
宿舍因违纪停电扣1分/次,扣至-2分封顶。
评为本院“优秀寝室”加1分/次,加至2分封顶。
8、团日活动和主题班会有一次未参加的计0分;未交团费的计0分;二、文化成绩(60分)1、有课程不及格者不予评定奖学金。
三、文化素质(5分)1、健美操等级证3级以上0.5分、4级以上1分,乐器类5级以上1分、5级以下0.5分;普通话二级乙等0.5分、二级甲等以上1分;可叠加。
3分封顶2、知识竞赛类按院系级别分别加1分、0.5分。
可叠加,3分封顶。
3、院级活动2分,系级1分,可叠加,4分封顶。
4、学通社广播稿须开证明。
四、身体素质(10分)2、出勤率70%以上1分、75%2分、80%3分、90%4分、95%5分;3、代表院队参加校比赛的1分,体育社团会员0.5分(以本学年注册过的社员证原件为准);4、校级获奖1分,学院获奖0.5分;不重复计分;5、参加省级比赛1分,市级0.5分;7、省获奖2分,市获奖1分;五、能力水平(10分)1、选修了文化素质课并通过的1分;2、以辅修专业结业证原件为准;不重复计分;3、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证书,以原件为准;4、参加校的学习竞赛2分,学院的1分;参加社会实践者(不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活动)1分,获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的2分;三下乡成员可加1分;5、本年度内过四级优秀(568分以上)或六级2分、过四级的1分,同年度内过三、四、六级的可重复计分;6、第一负责人4分,副职和常委3分,部长/年级长/支委/班导2.5分、副部长/副年级长/班长/团支书2分、班干部/干事1分;不叠加。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和奖励的制度。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表现,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对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二等奖学金: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良好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三等奖学金: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一般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XXXX元。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和课程难度等级,设定以下评定标准:- 一等奖学金:学分绩点达到4.0,并且所有课程难度等级为A级。
- 二等奖学金:学分绩点达到3.5,并且所有课程难度等级为A级或B级。
- 三等奖学金:学分绩点达到3.0,并且所有课程难度等级为A级、B级或C级。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设定以下评定标准:- 一等奖学金: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
- 二等奖学金: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省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好成果。
- 三等奖学金: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3)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设定以下评定标准:- 一等奖学金: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杰出成绩,如获得国家级荣誉。
- 二等奖学金: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如获得省级荣誉。
- 三等奖学金: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表现进行初评,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2)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初评结果,对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公示和申诉:公示获奖名单,并设立申诉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学生综合素质是指学生在学生学习、生活、社交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而成。
综合素质测评是为了更全面地评价学生,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考虑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社交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
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 学生自我评价:学生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分析自己的优点和不足。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认识自己,得到改进和提高。
2. 教师评价: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学习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
3. 同学评价:同学对同学进行评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在集体中的表现及对同学的影响力。
4. 家长评价:家长从家庭角度对孩子进行评价,反映孩子在家庭环境中的表现及与家长的关系。
5. 学校外部机构评价:学校外部机构对学生的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所得的荣誉、证书等进行评价。
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1. 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各门课程的综合成绩及各种考试的成绩、优异的学术活动和表现进行评定。
2. 综合素质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是为了考虑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表现,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艺、体育成就以及志愿服务等方面。
3. 创新实践奖学金:根据学生参与各种创新实践活动的成果进行评定。
4. 团队合作奖学金:根据学生参与团队合作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表现进行评定。
5. 精神文明奖学金:根据学生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守法、守纪、守诚,勤奋、勇敢、担当,团结、协作、宽容,创新、创业、创造等优秀的精神文明表现进行评定。
总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成长与发展的综合素质,推动高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推动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
本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以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种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二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5%至15%的学生;- 三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15%至30%的学生;- 特殊奖学金:授予在学术、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学术成绩:包括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和学术表现;-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初步评定;- 综合测评: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由综合测评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监督;- 奖学金发放:根据评定结果,将奖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
具体指标如下:- 学术成绩:以学生的课程成绩为主要依据,包括平均分、专业排名等;- 综合素质:包括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学生自评:学生需填写综合测评自评表,对自己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自我评价;- 专家评审:由综合测评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评定结果: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综合测评委员会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绪论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我校特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的具体要求和细则,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我校设立了以下奖学金类别:-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2. 奖学金评定依据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
学术成绩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论文成绩等。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如下:- 学年结束后,学校将统计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
- 学校将根据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
- 根据排名结果,学校将按照奖学金类别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排名前5%的学生。
- 二等奖学金:排名前10%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排名前20%的学生。
5.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将在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给获奖学生。
学校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奖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面。
2. 综合测评方式综合测评方式如下:- 学术研究:评估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研究成果、论文发表等。
- 学术竞赛:评估学生在学术竞赛中的成绩,包括获奖情况、参赛经历等。
- 社会实践: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 科研项目:评估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成果、参与程度等。
3. 综合测评结果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与学术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4. 综合测评记录学校将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学生档案中进行保存。
这些记录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参考。
数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数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09年9月版月版))为了更好的促进本院同学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提高同学们学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丽水学院学生手册》中《丽水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励分、扣分参考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数理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机构和程序机构和程序1、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学生科科长担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组员。
2、班级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5—7位学生代表组成(班长、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为当然成员),负责本班综合测评工作。
3、各班团支部副书记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统计,并登记每学期本班奖惩情况及个人奖惩情况(注明事由、时间、部门),次学期初上交数理学院学生科核实。
若发现虚报、谎报,追究相应责任,从严处理。
4、各班综合测评经班级公示,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生科存档。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品德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能力测评、奖励五个方面;其中品德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能力测评四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奖励直接加入总分。
(一)品德测评品德测评((占总分20%20%))1、品德测评分品德测评分数组成数组成数组成品德测评=基本分+奖励分-扣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励分和扣分为30分,总分不超过100分,不低于零分。
2、品德测评加分品德测评加分(1)被评为“三好生”或者校“优秀共产党员”加8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加5分,被评为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被评为学期积极分子的最高加2分。
(此三项同时不重复记分,以最高分的一项加分)(2)被评为校级德育类先进个人加3分,被评为院级德育类先进个人加2分。
(如协会先进个人、优秀信息员等)(3)校级单项先进班级每人加5分,院级单项先进班级每人加3分。
(4)被评为“数理学院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每次(一月一次)加2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更公平、科学地评定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重要性。
正文内容:1.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学习成绩评定- 学习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进行评定。
- 学习成绩的权重在奖学金评定中占据较大比例,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水平。
1.2 课外活动综合评定- 除了学习成绩外,学生的课外活动参与度和成就也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 通过参加学生社团、科研项目、志愿者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3 奖学金等级划分- 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课外活动综合评定结果,将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
-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激励学生在学习和综合素质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2. 综合测评细则2.1 学术表现评定- 学术表现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成就,包括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参与等。
- 学术表现的评定结果将作为综合测评的一个重要指标,体现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能力和潜力。
2.2 社会实践评定- 社会实践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实习、社会调研等。
- 社会实践评定结果将作为综合测评的一个重要指标,体现学生在社会实践方面的能力和拓展性。
2.3 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领导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
-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将作为综合测评的一个重要指标,体现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能力和发展潜力。
总结: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综合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成绩评定、课外活动综合评定和奖学金等级划分,学校能够更公平地评定奖学金。
而综合测评细则则从学术表现评定、社会实践评定和综合素质评定三个方面全面考察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预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综合测评。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本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条件不尽相同,具体细则详见各个奖学金的评定指南。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指标之一。
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学分绩点等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2)学术研究成果: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将被充分考虑。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3)社会工作表现:社会工作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组织等方面的表现将被纳入评定范围。
(4)综合素质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包括品德表现、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按照奖学金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推荐信等。
(2)初评阶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
(3)综合测评阶段:综合测评由多位评委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评委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4)最终评定阶段: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于校园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委选拔和培训(1)评委选拔:评委由校内外专家组成,根据专业领域、学术经验和评审经历等方面进行选拔。
(2)评委培训:评委需参加评委培训,了解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熟悉评定流程和评分标准。
2. 综合测评指标(1)学业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和学分绩点等指标进行评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正、透明、科学地评定奖学金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成绩。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申请资格1.1 申请者必须是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并具有良好的学术表现和道德品质。
1.2 申请者必须符合相应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要求。
2. 评定标准2.1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定将根据学生的平均成绩、学术排名和课程难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2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专利等。
评定将根据科研成果的质量、数量和学生在其中的贡献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2.3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团组织、社会实习等。
评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领导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估。
3. 评定程序3.1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进入面试环节。
3.2 面试将由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小组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3 面试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将根据面试结果和申请者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测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个人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建议和指导。
2. 测评内容2.1 学术能力测评:通过学术成绩、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水平。
2.2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学生的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评估。
2.3 个人发展测评: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情况,包括参与的社团组织、实习经历、志愿者活动等方面的评估。
3. 测评方法3.1 问卷调查:通过学生自评和他评的方式,收集学生的自身认知和他人对其的评价。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提供经济支持和荣誉表彰的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透明、科学,使得奖学金的评定结果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
二、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定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 突出特长原则:奖学金评定应突出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
3. 综合评价原则:评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奖项荣誉等因素。
三、奖学金评定的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记录等。
2. 材料审核: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由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进行。
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评定、科研成果评定、社会服务评定等。
- 学术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单,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难度等。
- 科研成果评定:评定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 社会服务评定:评定学生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包括参与志愿活动、社会实践、社团组织等。
4. 综合评定:综合测评结果将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不同的奖项要求和评分标准,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5. 公示和申诉:公示获奖名单,并设立申诉渠道,学生可以对评定结果进行申诉,学校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6. 颁发奖学金:根据评定结果,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同时进行公示和表彰活动。
四、奖学金评定的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2. 奖学金级别: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级。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术、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彰和激励,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的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奖项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将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奖学金级别越高。
(2)奖项:对于学生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的奖项,赋予适当加分。
(3)社会服务: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适当加分。
3.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发布奖学金评定的时间和流程。
(2)学生需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单、奖项证书和社会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校将组成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4)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结果。
4.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1)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校将在学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的发放。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学生评估数据。
2. 综合测评的内容(1)学业水平:通过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2)领导才干:通过学生在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领导才干。
(3)社会服务:通过学生在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参预来评估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
3. 综合测评的方法(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领导才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综合测评的公示和申诉(1)学校将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包括学生的得分和排名等信息。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学校对于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激励措施,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客观和透明,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规范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标准。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
(2) 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填写完整、准确。
(3) 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关于奖学金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2. 奖学金种类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
不同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有所不同。
3. 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和学术竞赛成绩等因素进行评定。
(2) 品行表现:学生的品行表现也是奖学金评定的考虑因素之一。
学校将考虑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 社会实践: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将给予适当的加分。
(4) 奖惩记录:学校将考虑学生的奖惩记录,对于有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的学生,将影响其奖学金评定结果。
4. 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
(2)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学金评定名单。
(4) 学校公布奖学金评定名单,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发放标准(1) 奖学金按学期发放,每个学期发放一次。
(2) 奖学金金额根据学生的评定结果确定,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其次是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3) 奖学金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学生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定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评估,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服务和领导能力等方面。
2. 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
数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
数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数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行》(青科大字[2014]2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数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于全日制非在职的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主管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学院其他副院长、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会主席组成,不少于7人。
具体分工如下:组长:院长、党总支书记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成员:其他副院长、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会主席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五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1、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者;2、学术行为不端者;3、在科研工作及学习实践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及损失者;4、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者;5、本学年有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6、未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者;7、未按时交纳学费者;8、修业年限超过注册学制者;9、研究生手册上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的情况者。
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设置第六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两类:新生奖学金分推免生新生奖和统考生新生奖,推免生新生奖参评对象为推免生,统考生新生奖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综合奖学金参评对象为研二、研三学生。
第七条新生奖学金的名额由校研究生处下发;综合奖学金的奖学金金额和奖励比例根据山东省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现行比例及奖励标准如表1所示:表1 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第八条研究生奖励年限为3年,第一年评选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年评选综合奖学金,别在每年9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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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数理学院学生奖学金创新加分测评方案第一条: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20%+智育学习成绩*75%+体育成绩*5%+创新能力附加分。
第二条:德育成绩由班主任、班委会、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民主测评。
德育成绩=班级学生测评小组评分(占75%)+班主任测评分(占25%),评分办法参照《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
智育成绩和体育成绩由学生会算出。
创新能力附加分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评出。
创新能力附加分的同学为智育成绩排名班级前2/3,德育成绩超过80分,体育成绩合格的同学。
第三条:创新能力附加分
一、科学技术成果加分
1.校级竞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其余名次加0.5分;
2.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其余名次加1.5分;
3.全国学科竞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其余名次加2分;
4.辅修;本学年辅修成绩合格者,通过一门加1分;
5.在省、校、院报刊(或杂志)上发表科技、文学类文章,每篇分别加4分、2分、1分(注:1500字以下,分值*0.6);
6.提前通过英语四级或计算机二级加1分,首次通过英语六级或计算机三级加2分。
二、社会活动加分
1.校院学生会主席、社团联主席加3分,副主席加
2.5分,部长加2分,副部长加1.5分,干事加0.5分,班长、团支书加2分,学习委员加1.5分,其他班委加1分,室长加0.5分,职务加分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加分,兼职取最高分再加0.5分;
2.被评为省、校、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别加4分、2分、1分;
3.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每人加1分;
4.因好人好事受到公众表扬的加2分。
三、文体竞赛加分
1.参加院级文体竞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 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
2.参加校级文体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优秀奖加1分;
3.参加省级文体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优秀奖加2分;
4.参加校级非比赛性质的演出:主要演员每人3分,其他参与人员每人1分。
四、创新能力附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者奖学金取消评奖资格。
1.被评为学校不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
2.出现不及格学科的;
3.德育成绩在80分以下;
4.按学校要求未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二级;
5.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
6.在大规模使用违章电器、夜不归宿、通宵上网等方面违纪经说服教育不思悔改的。
第五条、违纪减分规定
违纪1次扣分0.3分,重大活动一次违纪折合3次。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第七条:本条例具体解释权在数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