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物业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业主200户。
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自小区建成以来一直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主要矛盾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费收取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过高,且未按约定进行公开透明管理。
2. 公共设施维护问题:业主委员会反映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影响业主生活。
3. 业主投诉处理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投诉处理不及时,且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二、案件经过2018年,业主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1. 退还多收取的物业费;2. 改进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工作;3. 加强对业主投诉的处理。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三、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凭证、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业主投诉处理记录等。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确实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未按约定进行公开透明管理,构成违约。
2.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存在不足,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3. 物业公司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及时,且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多收取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改进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业主生活质量;3. 物业公司加强业主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法律关系,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构成违约。
2.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物业法律案例分析心得(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日益繁荣,物业管理纠纷也日益增多。
作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对于维护业主权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分析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法律案例,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案例简介某小区业主王某因不满小区物业服务,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到位、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等问题,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如小区绿化带修剪不及时、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等。
2. 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收费标准,擅自提高物业费。
3. 未履行公告义务:物业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事项向业主公告。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退还擅自提高的物业费,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二、案例分析1. 业主权益保护本案中,业主王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业主权益的保护。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作为物业管理的主体,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
物业公司应当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物业公司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到位、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导致业主权益受损。
这警示物业公司应加强自身管理,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具体包括:(1)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确保小区环境整洁、设施完善。
(2)规范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程序调整收费标准,并及时向业主公告。
(3)履行公告义务:物业公司应将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公告,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3. 法律意识本案中,业主王某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这为其他业主树立了榜样。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勇于维权。
4. 法院判决法院在本案中依法判决物业公司退还擅自提高的物业费,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于2016年5月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物业公司的服务。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部分物业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因物业服务费用、服务质量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件事实1. 物业服务费用问题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用为每平方米2元,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收取。
然而,在实际收取过程中,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而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自行收取。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费用不合理,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费用。
2. 服务质量问题业主委员会反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以下问题:(1)小区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较差,垃圾清理不及时;(2)小区绿化带无人管理,杂草丛生;(3)小区安防措施不到位,时有盗窃事件发生;(4)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业主投诉置之不理。
三、法律分析1.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是指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按照委托内容提供服务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2.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支付。
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3. 服务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委员会多收的物业服务费用;2.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3. 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化带进行管理,保持绿化效果;4. 物业公司加强安防措施,确保小区安全;5. 物业公司改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法律成功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如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成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重要任务。
本文以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诉物业公司案为例,分析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及法律依据。
二、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6年5月成立,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2016年6月,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了相关工作。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如擅自提高物业费、服务质量不达标、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等。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遂于2017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三、法院审理过程1. 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首先审查了双方的证据,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然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庭审辩论,双方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
2. 证据认定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证据进行了认定。
3. 法院判决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认为:(1)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退还擅自提高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达标,违反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损失进行赔偿。
(3)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本案中,法院审理依据了《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物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成立于2008年,共有业主3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5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产生纠纷,矛盾逐渐升级。
现将该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二、案例经过1. 业主投诉(1)小区内绿化带损坏严重,物业公司未及时修复。
(2)小区内公共设施损坏,物业公司维修不及时。
(3)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未征求业主意见。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业主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2. 物业公司回应(1)物业公司承认绿化带损坏,并表示将尽快修复。
(2)物业公司表示,公共设施损坏系业主使用不当导致,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设施完好。
(3)物业公司称,提高物业服务费是根据市场行情和业主需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4)物业公司表示,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案例分析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根源(1)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修复绿化带、公共设施损坏等问题,导致业主生活质量下降。
(2)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未征求业主意见,直接提高收费标准,引起业主不满。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
业主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矛盾加剧。
2. 解决途径(1)加强沟通与协商。
业主与物业公司应加强沟通,共同协商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2)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
业主大会是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重要途径,应充分发挥其作用。
(3)完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发生。
(4)加强物业公司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
四、结论物业管理纠纷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本案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源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为解决此类纠纷,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商,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加强物业公司监管。
物业案例分析及法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解析。
案例背景:某小区业主李某,因小区内绿化带内堆放垃圾,严重影响其生活环境,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物业公司清理垃圾。
然而,物业公司以绿化带属于公共区域,业主无权干涉为由,拒绝清理。
李某无奈之下,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在物业管理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业主将物业管理权委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则承担起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此过程中,双方应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各自合法权益。
2. 业主的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享有以下权益:(1)知情权:业主有权了解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等。
(2)参与权: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的民主管理,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权: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的行为提出投诉。
3. 物业公司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承担以下责任:(1)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维护小区环境:物业公司应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3)保障业主权益:物业公司应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业主投诉。
三、法律解析1. 物业公司拒绝清理绿化带垃圾的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绿化、美化等工作,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本案中,绿化带属于小区公共区域,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其进行清洁和美化。
因此,物业公司拒绝清理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 业主投诉途径的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有投诉的,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也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
关于物业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小区成立于2005年,共有业主2000户。
自小区交付使用以来,物业公司一直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收费标准不合理等问题。
2018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于同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事实1. 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2018年,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经过选举,产生了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2. 物业公司违约情况(1)服务质量不高: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清洁、绿化、安保等方面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业主生活受到影响。
(2)收费标准不合理:物业公司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但实际收费标准远高于指导价,且未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收费标准。
(3)擅自更改物业合同: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更改物业合同内容,增加业主负担。
3. 业主委员会诉讼请求(1)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超出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
(2)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业主损失。
(3)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三、法院审理1.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服务,并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
2. 关于超出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收费标准,且实际收费标准远高于指导价,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退还超出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
3.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质量,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损失。
4. 关于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物业费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物业费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取和使用问题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本案涉及一起因物业费收取引发的民事诉讼,原告为某小区业主,被告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案情简介原告某小区业主李某,于2015年入住该小区。
入住后,李某发现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费收取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费收费标准不明确,未公示;2. 物业费收取项目繁多,部分收费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3. 物业公司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业主对部分收费项目产生质疑。
针对以上问题,李某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解释和整改,但物业公司并未予以重视。
无奈之下,李某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取的物业费,并公开收费标准。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 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2.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中,部分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如绿化费、清洁费等;3. 物业公司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业主对部分收费项目产生质疑。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2. 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3. 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法院判决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退还李某多收取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公开物业费收费标准,并公示于物业管理区域内;3. 物业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费收取的法律问题,具有以下特点:1. 知情权保护: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将物业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予以公示,方便业主了解和监督。
2. 收费项目合理性:本案中,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中,部分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
物业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小区成立于2008年,共有业主15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自小区交付使用以来,物业公司一直负责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分配等问题产生了诸多纠纷。
2019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旨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服务不到位,如绿化维护不及时、公共设施损坏修复缓慢等;2. 物业费收费标准不合理,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3. 公共收益分配不透明,业主对收益使用情况不清楚。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决定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经过1. 起诉阶段: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1)停止违规收费;(2)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 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1)业主委员会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2)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凭证;(3)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的相关资料;(4)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情况说明。
3. 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物业公司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应退还业主超出部分的费用;(2)物业公司未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应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应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根据以上事实,法院判决: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超出部分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 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本案中,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案例分析及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提升居住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
本文将以一起物业管理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依据,为物业管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因物业服务费收取、公共收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且未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物业服务费并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明细。
物业公司则辩称,已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分配明细已在公告栏公示,不存在违法行为。
三、案例分析1.物业服务费收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提供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证据,且业主委员会表示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
2.公共收益分配《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收益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管理,用于物业管理、业主公共活动、业主维修基金等。
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明细,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3.法律依据(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四、法律依据解读1.《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物业管理领域的行政法规,对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未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对于物业管理合同具有指导意义。
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提供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证据,可能面临合同违约的法律风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规范物权关系的法律法规,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物业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作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为例,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系某小区业主,其居住在该小区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
2019年,李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共计2000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问题:小区内部分公共区域存在垃圾堆积、绿化带杂草丛生等问题。
2. 保安服务质量问题:小区保安巡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3. 设施设备维修问题:小区电梯、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存在故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维修。
针对以上问题,李某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无奈之下,李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三)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四)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五)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六)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进行管理;(七)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化进行管理。
”3. 案件分析(1)环境卫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
物业法律管理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物业管理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法律问题,如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收费标准纠纷等。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例,分析物业法律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二、案例简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部分职责,但在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不足,引起业主不满。
2013年,合同到期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了协商。
然而,双方在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下降,要求降低收费标准;而物业公司则认为,收费标准符合行业规定,不应降低。
协商未果,业主委员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已收取的物业费。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未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导致后续纠纷的产生。
(2)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业主不满,引发纠纷。
(3)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不畅。
双方在合同续签过程中,未能充分沟通,导致分歧加剧。
2. 案例启示(1)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2)提高物业公司服务质量。
物业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需求,避免纠纷产生。
(3)加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沟通。
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矛盾,维护双方权益。
四、对策建议1. 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除等环节,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物业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于2018年5月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包括安保、清洁、绿化、维修等。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费收取不规范,存在少收、漏收现象;2. 小区公共区域设施维护不及时,影响业主正常生活;3. 保安人员配备不足,小区安全问题突出;4. 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服务质量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业主委员会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少收的物业费、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补足保安人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少收的物业费;3.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4.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根据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违约行为。
2. 物业公司存在少收物业费的行为,应按照实际应收金额补足。
3.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维护公共区域设施,给业主造成了不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支付少收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3. 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法律诉讼案例,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分析:1. 合同履行的重要性: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物业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8年交付使用,共有业主1000户。
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
2010年,业主委员会成立,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纠纷,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业主生活受到影响。
二、纠纷焦点1. 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存在不合理现象,如部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而其他业主按套内面积计算,导致收费不公。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未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使得业主无法了解收费标准。
2.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使用维修基金时存在违规现象,如将维修基金用于支付公司员工工资、购买办公用品等非维修项目,导致维修基金被挪用。
3. 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质量上存在诸多问题,如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安保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品质。
三、案例分析1. 关于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物业管理费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质量、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
物业管理公司未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同时,物业管理费的计算方式不统一,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
针对这一问题,业主委员会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并对违规收费进行追偿。
2.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使用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物业维修基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业管理公司挪用维修基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退还挪用的维修基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物业费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8年开盘,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小区内共有业主1200户,物业服务由某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按建筑面积计费,每月每平方米0.8元。
然而,自2012年起,部分业主开始对物业费的计算方式提出异议,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而是按照建筑面积计费,导致部分业主支付了额外的物业费。
随后,部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4年,部分业主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费计费标准的合法性;2.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3. 业主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三、法院判决1. 关于物业费计费标准的合法性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
本案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为按建筑面积计费,每月每平方米0.8元。
因此,物业费计费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2. 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法院认为,业主在购房时已经知晓了房屋的建筑面积,且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
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只需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即可。
至于业主实际居住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差异,属于房屋买卖合同范畴,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3. 关于业主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法院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业主已按约定支付了物业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未发生任何争议。
因此,业主无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费法律纠纷,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案例_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成立于2010年,共有业主500户。
自小区成立以来,物业管理一直由A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近年来,由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小区业主对A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满意度逐渐下降。
2022年5月,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开始与A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然而,双方在服务费用、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导致纠纷不断升级。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 A物业管理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3.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要求A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三、法律分析(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透明、约定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案中,A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是否合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1. 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2.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是否与收费标准相匹配?3.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效果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经调查,A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未违反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且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基本相符。
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业主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二)A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A物业管理公司在以下方面存在违法行为:1.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高,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2. 在处理业主投诉时,存在推诿、拖延现象。
3. 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老化、绿化带缺失等。
物业案例法律解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物业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物业案例为切入点,对物业管理法律问题进行解析,以期为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小区业主李某,因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过高,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
李某认为物业公司未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要求物业公司退还部分物业费。
物业公司则认为李某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拒绝退还。
双方协商无果,李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三、案例解析1. 物业费收取的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本案中,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依据为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2. 物业费退还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或者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相应的物业费。
本案中,李某认为物业公司未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有权要求退还部分物业费。
3. 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1)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审理的关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违反了上述原则,是法院需要审理的问题。
(2)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是否履行,是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应当退还物业费的关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本案中,法院需要审查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
(3)物业费的退还标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相应的物业费。
本案中,法院需要根据物业公司未提供相应物业服务的事实,确定退还物业费的标准。
物业案例及法律依据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然而,在实际的物业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物业管理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个物业管理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依据,旨在为物业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小区于2010年交付使用,共有业主20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自交付使用以来,物业公司一直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与业主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纠纷。
以下为其中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案例:案例一:业主甲因对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有异议,认为收费标准过高,遂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多次与业主甲沟通,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业主甲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导致其生活受到影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已缴纳的物业费。
案例二:业主乙在小区内养狗,其狗在小区内咬伤邻居丙。
物业公司得知此事后,要求业主乙将狗带离小区,但业主乙拒绝执行。
物业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乙承担侵权责任。
三、法律依据分析1. 案例一的法律依据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案例二的法律依据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访客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物业法律相关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位于我国某大城市,该小区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业主2000户。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某知名物业管理公司,自小区建成以来一直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等问题。
二、纠纷内容1. 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业主反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小区环境卫生差,绿化带无人修剪,公共设施损坏无人维修,安全隐患无人关注。
2. 服务不到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如门卫管理松懈,小区内发生盗窃事件无人报警,小区内发生意外事故无人及时处理。
3. 收费不合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认为物业费过高,且物业公司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公开收费。
4.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三、案件处理过程1. 业主反映问题: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途径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要求物业公司整改。
2. 物业公司推脱: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如工作量过大、人员不足等。
3. 业主委员会介入: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物业公司整改,并提出以下诉求:(1)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2)物业公司应公开收费,合理调整收费标准;(3)物业公司应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小区安全;(4)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4. 协商解决:在业主委员会的协调下,物业公司同意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共同解决小区存在的问题。
5. 案件调解: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物业公司承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2)物业公司同意降低收费标准,并公开收费;(3)物业公司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小区安全;(4)物业公司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四、案例分析1. 业主委员会在案件处理中的角色: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制约。
物业法律法规案例评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物业法律法规作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的重要依据,在物业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以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对物业法律法规进行评析,以期为我国物业管理法治化进程提供有益参考。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因物业服务费收取问题发生纠纷。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且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物业服务费。
经法院审理,判决物业公司退还业主委员会多收的物业服务费,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法规依据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义务。
2.《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设立、资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3.《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计费方式、收费期限等。
(二)案件焦点1.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物业公司是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评析1.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本案中,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查明以下事实:(1)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
(2)物业公司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
(3)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本案中,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主要依据以下事实:(1)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绿化、保洁、安保等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绿化不及时、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2)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维修不及时、维修质量差等问题。
(3)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存在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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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安保”是一种防范性责任
办案法官认为,关于物业公司承担的安保职责,是一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的工作。实践中,物业小区与物业公司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中均会约定物业公司的安保服务条款,除经双方特别约定,“安保”应理解为为物业使用创造方便安全的条件,以及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而不是广义上的社会安全。
专家支招 物业或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课题组认为,对于第三人侵害物业业主的责任,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赔偿责任问题,应视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认为物业管理企业负有防范、制止业主免受第三人侵犯的责任,若违反了应当积极作为的安保义务,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直接侵权人又没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当然,物业公司承担的这种补充赔偿责任,以收取小区物业费中安保费用年度总额的一定限额作为上限。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时间:2011-06-14 15:57 我要评论(0)
【找法网 物业管理案例】【核心提示】
时下,小区物业服务纠纷已成为社会矛盾的多发地带。据统计,2008年至2009年,思明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物业服务纠纷案件1004件。
小区业主与聘请的“管家”——物业服务公司之间为何会产生矛盾纠纷?容易发生哪些矛盾纠纷?发生矛盾纠纷后如何妥善解决?双方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各自享有哪些权利?又该承担何种义务?
专家支招 细化量化合同,改进监管方式
课题组认为,物业公司仅仅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是小区聘请的帮助管理小区事务的企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实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完全受双方签订的合同约束。同时,考虑到物业服务活动关系民生,物业纠纷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也要改进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方式:一是加强物业管理立法,特别是加强小区自治立法,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制度,增强小区自治能力;二是加强行政引导,特别是加强物业合同规范化示范工作,制定示范物业服务合同,指导推行示范合同,详细细化物业服务项目及具体项目收费标准,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做好物业纠纷的防范工作,也为物业纠纷的化解制定依据;三是加强执法监管,监督物业公司与物业小区签订规范的合同,并做好合同公示,监督物业公司规范服务活动,做好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四是构建物业纠纷前期化解机制,在基层政府机关构筑统一的物业纠纷化解平台,及时调解、化解基层矛盾冲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加强物业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物业公司与小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将物业纠纷纳入法制化解决渠道,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物业管理企业未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责任,比如对与地面齐平的景观池,未采取警示标志或安全隔离装置,导致业主不慎摔入池中受伤;电梯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造成业主使用时发生危险,造成业主财产或人身安全损害;或者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二十四小时监控、安全护卫的服务,而物业管理企业疏于完成约定的安保义务,对业主利益的损害的,就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专家支招 通过合同限制违约金过高
课题组认为,滞纳金的表述不准确,法律性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违约金”,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原则来处理。当然,也有必要通过规范格式合同限制违约金过高的现象
物?业?管?理?经?典?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经典案例分析1 案例一:停车场丢车赔不赔 某小区设有停车场,收费标准略低于指导价,物业管理公司虽在车场安排有保安值班,但为防止突发重大损失,依然在车场入口处用告示牌及在停车费票据上明示:本车场只负责提供车位,收取的仅是车位租金,请车主加强防范措施,车辆被盗受损,本公司概不负责。一次业主甲的朋友乙开车来访,停车于车场,期间下一场暴雨,雨后离开时,发现自己的车辆丢失,遂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要求赔偿,物业管理公司已有正式声明在先,收取的停车费未含有管费为由,拒绝赔偿,乙遂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 观点一:声明在先,不予赔偿 理据:已有声明,尽了告示义务,收费低(未含看管费),不存在保管关系,利益风险不等 观点二:单方声明,不予承认。 理据:土地是国家的,收的其实是看管费。收了费,保管关系成立。单方声明,强加于人,不合法理。 观点三:双方有责,各负一半。 观点四:以责定法。 停车丢车案例归纳: 1. 主管部门核准营业收费的停车场,本身就有保管义务,主管部门检查未有安防,消防措施,不允营业。 2. 物价部门未核准收费标准,收费违法。 3. 单独签订特约服务事项,可以免责:单方格式合同无效。 4. 有保管表示行为(扣证、换牌、给票据等),牌未丢、票未做记号丢车,需负责任。 5. 给人印象明确是无人看管的收费停车பைடு நூலகம்,责任反而小。提供方便的临时停放点,不收费,不看管(最好提醒),丢车可以不赔。
因此,物业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停车场管理仅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单纯的财产保管合同关系。
专家支招 如证明无过错,物业公司可免除赔偿责任
思明区法院课题组赖法官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性质规定不明确,导致人们对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人身与财产安保责任产生了误解。物业公司的安保责任首先是一种较为宽泛的防范责任,不同于对人身与财产的直接的看管责任;其次,还取决于物业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只是在物业合同约定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安全防范义务;第三,这是一种过错责任,还应当审查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是否存在过错,只要物业公司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就可以免除其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楼上住户漏水问题 徐先生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刚刚装修好的房子,被楼上住户住户跑水搞得厨房、卫生间、客厅部分屋顶浸泡起皮。找到楼上业主,答复是他家一点也没有漏,并且很不情愿配合检查问题。虽说经物业公司工程人员多次协调已解决了问题,但刘先生心里还是不痛快,认为物业在装修管理上没有尽到责任,所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是否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徐先生应该向谁要求索赔? 案例分析: 1. 楼上跑水可能由两种原因引起:房屋质量不好导致水渗漏或者楼上业主过失导致跑水,但无论哪种原因引起都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不涉及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法律关系。 2. 房屋质量不好导致水渗漏涉及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基于房屋买卖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瑕疵导致水管跑水 致使业主遭受损失,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 楼上业主过失导致跑水涉及业主之间基于侵犯行为而产生的侵权法律关系,楼上业主的过错导致楼下业主房屋遭受损失,该行为已经 构成对楼下业主财产权利的侵犯,构成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 物业管理公司在本案中涉及对受损业主家内部的维护和修缮。由于受损部位不属于公共设施、公共区域,该部分的物业服务不属于物 业管理费所涵盖的服务范围,而属于特殊的物业管理服务,对该部分维修当另行支付费用,业主没有理由拒缴物业管理费。
当然,对于确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也应当按照物业公司的过错大小,减免业主的缴费义务。此外,还必须结合双方争议的事项,来具体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了相应义务,以及违反的程度与应负的责任。另外,业主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程序与手段要合法,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还有提供相应证据,不能空口无凭。
陈先生介绍说,由于自家房屋出现卫生间管道漏水、房屋出现贯通性裂缝等情况,他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公司均未予理睬。同时,由于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不到位,一直存在车位乱收费等现象,因此自己才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陈先生还向法官提供相关照片及保修单予以证明。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物业公司依据合同对该小区进行物业管理,陈先生作为小区业主即物业管理服务的受益人,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公共维修金。但鉴于物业公司履行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义务时存在一定瑕疵,因此对物业公司要求陈先生支付滞纳金的诉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处陈先生应当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公共维修金4944元,驳回了物业公司要求支付2万余元巨额滞纳金的诉求。
另外,关于物业小区内停车问题,也有待于相关法律法规单独做出更明确的规定,进而有效地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纠纷的发生。
案例4
7年不缴费
物业讨滞纳金
家住瑞景新村的陈先生入住7年多一直拒付物业费,共欠下物业费、房屋公共维修金、滞纳金等共计2.9万元,物业公司因此将陈先生起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 按合同约定处理滞纳金
课题组赖法官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滞纳金诉求,一般亦遵循合同约定的原则。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合同未约定的,以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为标准。当然,如果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存在瑕疵的,一般可以免除业主支付滞纳金的义务。但是,业主应当承担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管理存在瑕疵。
案例3
车辆小区失窃
“声讨”物业公司
赵小姐将一辆价值18.7万元的小车停放在厦门某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并交付了5元停车费。当司机办完事后回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小车被偷了。赵小姐提起诉讼,要求该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
赵小姐认为,车子停放在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并缴纳了停车费,就与物业公司之间订立了车辆保管合同,物业公司未履行保管职责,导致车辆被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上述疑问,思明区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深入调研,抽样调查其中以判决方式审结的131件案件,得出了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实话实说物业服务纠纷的深层次问题。
案例1
不满物业服务
拒不缴费成被告
一直以来,阿泰对侨建花园的物业管理很不满意。阿泰认为自家所在小区的华菲物业公司的管理很不到位,“侨建花园”的消防通道被改为其他小区居民车辆的出入通道,绿化带增设围墙铁栅栏、大小铁门等,造成绿化带严重破坏。因此他一直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2008年4月,华菲物业以阿泰从2004年1月开始就未交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为由将他告上法庭时,阿泰却没有为他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的说法提供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