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请假与迟到旷课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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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请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请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请假及考勤管理制度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学院考勤纪律。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回校注册者,按旷课论处(一天按6学时计),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班长要认真填写考勤记录,每周末将考勤记录交班主任,并由班主任上交所在系(院)。

三、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实验、晚自习、顶岗实习、军训、政治学习以及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都应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有学院医务室或医院诊断书。

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的,由所在系报学生工作部批准;超过十五天的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五、学生因事请假,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证明信件等,两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的,由其所在系部报学生处批准,超过十五日的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六、学生请假批准后,本人应将请假条交给班长,由班长集中将请假条上交所在系部。

请假期满要及时销假,哪一级批准,由哪一级销假。

七、学生因病、伤等急事来不及事前请假者,须持有关证明按规定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八、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上课或不能参加活动者,须持有关证明,根据请假的累计日数,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否则,按旷课处理。

九、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不听课、不参加活动者,按旷课处理。

十、学生的考勤情况作为综合测评、各类评比以及申报助、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出勤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20%~30%,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按重修(补考)处理。

纺织学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纺织学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纺织学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一、考勤制度1、学生上课时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或早退,未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擅离教室。

2、无故不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等集体活动者,每天按旷课6学时计。

3、旷课、迟到、早退或有其他扰乱课堂秩序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一学期内旷课10学时以上不满31学时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一学期内旷课30学时以上不满51学时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一学期内旷课50学时以上的,或一学年累计旷课80学时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多次迟到、早退或有违反课堂纪律行为,并且不服从任课教师管理、教育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请销假制度4、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等都应实行考勤制,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须得到批准。

5、学生因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须持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卫生院确认。

6、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

非特殊情况不准事后请假。

请病假的,须持县(市)以上医院的诊断证书方可补假。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

对旷课的学生,根据《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7、学生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让同学代替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应事先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否则以旷课论处。

8、请假天数在三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实习期间由带队教师审批),并报学院备案;超过三天但不足两周者,先去教学办申请,再由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经由学工办主任和教学办主任签字后,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9、学生请假获准后,在上课或集体活动时由班长向任课老师或有关部门(或人员)出示请假条。

10、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须按假条上指定的时间亲自找辅导员销假,不准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续假。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应补办相关手续。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2005年7月制订,2017年8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充分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外开展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期间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校加强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在处理时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学校尊重并保障学生陈述、申辩、申诉等权利。

第五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校纪处分的,由学生工作处或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学生本人认为处理中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或有违本校相关措施、行为,并且损及学生个人权益者,可依据《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和《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章错误性质及处理第七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不得从事非法的社会、政治、宗教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悔改态度,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或其他有关法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组织、策划和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从事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二)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通过网络以及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三)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从事非法活动;(四)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社会政治、学术活动或举办未经批准的沙龙、俱乐部等;(五)违反学生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未经批准的学生社团并开展活动,出版刊物,或以合法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反学校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六)在学校传播宗教或组织、参与宗教、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是学院管理学生出勤和请假的重要规定,对于维护学院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的各个方面,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考勤制度1. 出勤要求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实验、实习、考查等教学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对于课程、实验、实习等有特定要求的教学活动,学生需按照教师或指导教师的要求准时参加。

2. 考勤记录学院将采用电子化考勤方式,学生需在每次上课前通过手机APP或其他方式进行签到。

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将被记录在案,并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3. 考勤结果处理(1)旷课:学生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缺课达到课程总学时的1/7视为旷课。

对于旷课情况,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迟到、早退:学生迟到或早退达到课程总学时的1/7视为旷课。

对于迟到、早退情况,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请假: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提前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请假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

请假期间,学生需自行安排学习,并按时补交作业、考试等。

4. 特殊情况下考勤处理(1)因病请假:学生因病需请假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在请假期间提供相应的治疗证明。

学院将根据学生的请假情况和提供的证明,给予相应的考勤处理。

(2)家庭突发情况:学生因家庭突发情况需请假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辅导员说明情况。

学院将根据学生的请假情况和提供的证明,给予相应的考勤处理。

二、请假制度1. 请假流程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提前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经辅导员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

请假期间,学生需自行安排学习,并按时补交作业、考试等。

2. 请假类型(1)事假:学生因家庭、个人等原因需请假时,可申请事假。

(2)病假:学生因病需请假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在请假期间提供相应的治疗证明。

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勤与请假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对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考勤和病假、事假审批权限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1、军训及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教学活动、学生活动等均须考勤。

二、考勤项目为: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学生必须参加班、团活动以及院、系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如无故缺勤,每次按旷课1学时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考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考勤由班长执行。

班长每日将本班学生考勤情况登记在《班级工作日志》内,于周末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统计。

四、学生请假及证明规定1.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二种。

2.事假:须有家长或监护人或其它有力证明。

3.病假:由医院出具证明。

五、学生请假手续及准假权限规定1.学生的各种请假都必须携带有关证明和请假条,请假条须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起止日期等,假满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准假权限:请假二节课之内由任课老师批准;一天假,由班主任批准;二至三天假,由辅导员批准。

事假:四至七天由所在系主管领导审批,八至十五天由学生处审批,十五天以上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病假:四至十五天由所在系主管领导审批;十六天至一个月以上由学生处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3.考试请假、学期注册请假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请假的几项规定1.请假证件如有伪造者,按《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2.请假人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情严重或遇有其他因素无法到场,可由父母、亲属、班干部代办。

3.先行离校回家,而后由家长来函来电请假者,不予准假。

4.假满后,如不能如期销假,需续假者应向准假部门申请续假,续假者在假满回校后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并出具续假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5.假内,如提前返校,应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七、一学期内,学生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根据《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第一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包括上课、实验、实习、劳动、军训、集会等)(以下简称活动)都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学生考勤由各班班长(或辅导员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

班长应逐日填写考勤表,每周日晚点名时公布,同时将学生考勤表交所属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监督实施工作。

第三条学生各类考勤,提前至活动前5分钟开始。

凡点名未到的,按迟到处理;迟到15分钟内的,按旷课1学时处理。

活动结束前离开活动场地者为早退。

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第四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办理请假手续,经审核批准并将请假报告交班长后,方能离校,假满返校后应及时销假。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如确需请假者,由本人填写《**学院学生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1.病假:在校期间,因病需持医疗诊断证明(住院者可委托他人代办)办理请假手续。

寒暑假期间,因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先口头告知辅导员请假,返校后需持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到所在学院办理补假手续。

2.事假: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直系亲属病重、病故、家里受灾等)请假需有家长(监护人)来校或来电、来函说明情况。

因公请假的,需持由辅导员(班主任)开具的请假证明,并盖学院公章。

3.审批权限:(1)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2)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学院学生科长批准;(3)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学院领导批准,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4)七天以上由学生工作部(处)批准。

第六条学生必须按准假日期如期返校。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校的(包括开学不能按期返校的),必须事先电函辅导员(班主任)请假,返校时提交书面请假说明并经家长(监护人)签字,按请假权限的规定办理手续,否则,超假天数以旷课论处。

第七条凡在考勤范围内不请假、请假未批或超假却未参加考勤者,均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实际考勤学时计算,不足6学时按6学时计算。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作为学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规范学生的出勤行为,确保他们能够充
分利用学习资源,积极参与课程活动。

此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 出勤要求:规定学生必须按时出席所有安排的课程,未经允许不得无故缺席。

对于迟到
或早退的情况,也应当有明确的记录和后续处理措施。

2. 请假流程:当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出勤时,应提前向相关教师或管理部门提交请假
申请,并提供合适的证明材料。

3. 缺勤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的缺勤行为,学院应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如警告、扣分或
其他纪律处分,以此警示学生重视出勤。

4. 考勤记录:建立详尽的考勤记录系统,用以追踪每位学生的出勤情况。

这些数据不仅有
助于教师了解学生的参与度,也是评估学生表现的重要依据。

5. 反馈与沟通:教师应定期向学生提供考勤反馈,鼓励他们改进出勤率。

同时,也应倾听
学生关于考勤规则的意见,以便不断优化制度。

6. 特殊情况应对:对于因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长期缺勤的学生,学院应提供必要的支
持与帮助,确保他们能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回归课堂。

7. 持续监督:学院需定期检查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性,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
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通过实施上述考勤制度,学院可以显著提高学生的出勤率,从而增强课堂互动和学习动力。

良好的出勤习惯还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自律性,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除寒暑假和节假日外,学生必须坚持在校学习,未经请假,不得擅离校,放假必须按学院和培训中心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超过二天者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因事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

超过二天者由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因事、因病请假超一天以上者均须有家长意见(信函或电话)报学团办备案。

第四条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视为有效,除了急病和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须在十二小时内补假,不允许他人代假,口头告假,若口头告假,视为旷课。

第五条住宿学生周末离校回家要本人签字,报导员备案,签离宿条,以备舍务查寝出示。

班级请假人数控制在30%以内,沈阳地区学生除外。

除节假日外,导员的一天假期权限控制在10%内。

第六条学生假满返校后,必须到最后请假批准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续假,应及时与学校沟通,说明续假理由,并与事后持有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销毁,或不办理手续以及补假未批准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学院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学院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学院考勤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学院的考勤管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学院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考勤范围所有学院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适用本考勤制度。

三、考勤方式1.工作日考勤(1)所有职工必须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将记为1次旷工。

(2)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过5次,将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3)在工作日,如果因事请假需要提前离岗,必须提前向直接主管汇报并请假,并在离岗后填写请假表。

2.外出考勤(1)外出期间人事处人员将进行考勤记录的安排。

(2)外出考勤不得超过3天,如需超过3天的外出,请提前向行政人事处提出申请。

3.加班考勤(1)加班时,职工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汇报,并主动登记加班时间。

(2)加班时间累计在本月内达到20小时,则可以在下月的休息日进行补休。

四、请假制度1.事假(1)请事假必须提前至少3天向直接主管汇报,并在请假表上填写事由。

(2)每月每人可享受3天事假,超过部分将被记录为病假。

2.病假(1)请病假必须提前至少1天向直接主管汇报,并在请假表上填写病因。

(2)请病假超过3天需提供医生证明。

3.其他假(1)婚假:提前15天向直接主管汇报,可享受5天婚假。

(2)丧假:提前1天向直接主管汇报,可享受3天丧假。

五、考勤记录和处理1.考勤记录每个月底由人事处负责进行考勤记录的整理和统计。

2.考勤奖惩(1)优秀考勤奖励:每月出勤率超过95%,奖励500元。

(2)迟到/早退处罚:超过5次迟到/早退,罚款100元。

(3)旷工处罚: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六、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行政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应提前通知职工并征求意见。

以上为学院考勤制度管理办法,1200字以上。

党校重要规章制度

党校重要规章制度

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党校纺织服装学院分校学员考核指标及细则一、组织纪律(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2、旷课一次扣30分;3、请假三次(含三次)作除名处理;4、旷课两次作除名处理,迟到、早退四次以上(含四次)作除名处理;5、做与上课无关的事而不认真听讲发现一次扣5分,超过3次,在全班作公开检讨;且总分扣30分;6、对违反纪律且影响较坏者给予除名并通报所在班。

结业考试作弊者。

(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该学员在校期间的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二、学习活动(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1、思想汇报完成情况(1)正常上课时两周交一次,不能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0分,对抄袭者以违反纪律处理(2)学生思想汇报打分记入总成绩注: (1)思想汇报由每节课的学习心得构成,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2)学习心得是根据每节课的课堂笔记整理出来的,是自己的学习感想,不得抄袭笔记。

字数不得少于1500要求:统一的安徽工程大学信纸,每一篇在第二次上课前由组长收齐,交至班长处。

班长负责登记、自行保存。

2、学习讨论情况(1)课前无准备者扣10分(2)讨论不积极、没有深度、没有效果一次扣2分(3)讨论没有中心发言人,议题不准确、无意义,学习组长扣2分(4)对于积极参加讨论,发言踊跃的同学由组委会(班主任助理、班长)适当加分,记入平时表现。

注:讨论实行先小组后集体的形式,讨论时每组派出1到2名发言者,总结概括每组的结果。

3、笔记上交情况(1)不能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0分,对抄袭者以违反纪律处理(2)每一星期笔记由组长上收,并根据记录情况对组员打分。

班长、组长的笔记由班主任助理直接打分。

(3)笔记按四等级制:优(10分)、良好(8分)、中(6分)、及格(4分)、不及格(2 分)以一定的比例记入总成绩4、看录象、听报告情况(1)活动场所卫生差一次扣2分,组长扣5分(2)不遵守会场秩序,打电话、发短信、互相讲话者一次扣5分(3)上述现象除扣分外,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通报所在班级5、义务劳动、做好事情况(1)义务劳动不积极、不配合、懒散的一次扣5分(2)无故缺勤一次扣30分三、卷面考试情况(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按实际卷面考试成绩四、学员综合考核成绩(总分100分)组织纪律×30%+学习活动×30%+卷面考试成绩×40%五、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结业:(1)结业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2)不参加义务劳动和社会实践者;(3)不写心得体会者;(4)考试舞弊者六、评优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评为党校优秀学员,由党校进行表彰奖励:(1)学习成绩优异(学习心得成绩及考试成绩);(2)全勤,并按时完成作业;(3)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查笔记);(4)讨论发言积极踊跃(查记录);(5)其他方面表现良好。

大学请假旷课考勤制度

大学请假旷课考勤制度

大学请假旷课考勤制度大学请假旷课考勤制度一. 背景一直以来10 级同学屡屡出现的逃课、无故请假等种种情况,为了加强学风建设, 端正学生学习的态度, 需要一份正式的年级制度让同学遵循。

诚然,出现逃课等情况的同学根据时间长短可有两类——长期性和短期性。

长期性的根据目的又可分为为学习而逃课(称之为A 类同学)和为除学习外的事情(诸如兼职、玩游戏、拍拖等)而逃课(称之为B 类同学);还有一些同学(称之为C 类同学)因为某些突发事情或者临时事情而逃课归入短期性逃课。

其中B 类同学的逃课、无故请假等情况严重导致个人学习成绩下滑。

同时,部分学生经常性在未告知舍友的情况下晚归或在外留宿,以致舍友以及相关人员对其安全状况担忧不已。

归根结底在于年级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的不完善引起的。

针对该情况,为了提醒此类同学注重学习,注意安全,提高防范意识,并规范化年级管理,特推出这份考勤请假制度。

二. 目的本制度的主要是为了提醒同学关注自己的学习情况, 降低年级的挂科率,提高自身防范和安全意识,建设良好的学习氛围而设定的。

学生必须依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而且需要晚上按时回到学校住宿。

诸如学生上课、实验、学习、社会调查、劳动、政治学习以及学校或院系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如级会等)、及是否在校住宿等,都应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或住宿者,必须请假。

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或登记论处。

三. 具体措施第一章课堂考勤第一条从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专业课考勤由各班副班长或所选负责人负责,选修课由科代表或学生代表负责。

第二条考勤频率为一个月一个星期针对专业课(两或三个课时)、选修课(两个课时)进行随机大抽查,其余三个星期进行专业课选择性随机小抽查(可参考利用方式二)。

第三条考勤方式采用“硬措施+ 人情化”的行式,每月随机一个星期例行的第一次课堂考勤(大抽查)采用封闭式抽查,即事先不通知同学,提高同学的危机感;之后的例行课堂考勤(部分大抽查和全部小抽查)则故意告知同学将会进行抽查,通过提高同学的出勤率督促同学学习。

学校请假考勤扣款管理制度

学校请假考勤扣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职工请假流程,明确请假扣款标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五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等。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事假:因私事需请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0天;(二)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请假,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证明;(三)婚假:符合法定条件,每对夫妻每三年可享受一次,婚假期限为3天;(四)丧假:直系亲属去世,每丧假期限为3天;(五)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六)陪产假:符合法定条件,男方可享受7天陪产假;(七)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填写《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二)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章考勤扣款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期间,根据请假类型和请假天数,按照以下标准扣除工资:(一)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日工资;(二)病假:根据病假天数和病假工资标准扣除工资;(三)婚假、丧假:按法定假期扣除工资;(四)产假、陪产假:按法定假期扣除工资;(五)年休假:按法定假期扣除工资。

第九条教职工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旷工天数扣除工资。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当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按本制度规定扣除工资。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勤制度、擅自离岗的教职工,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一)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0元;(二)旷工:每旷工一天扣罚200元;(三)请事假未按程序请假:每次扣罚100元。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课堂纪律管理规定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课堂纪律管理规定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课堂纪律管理规定(武纺大服2012(4)号)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业,促进学院优良的教风、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所有服装学院在籍学生的规范。

第三条课堂纪律适用于服装学院列入教学计划的所有课程教学,同时还包括学院组织的讲座报告,课堂纪律由所任课程教师负责,班长、学习委员协助老师负责。

第四条学院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的检查和监督,每周向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呈报学生课堂纪律情况,学院每月公布一次学院课堂纪律情况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学生违反课堂纪律,根据校纪校规规定,学院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包括以下五种:(一)警告(二)严重警告(建议该门课程不及格)(三)记过(取消考试资格)(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五条对违纪情节轻微,尚不足按本条例处分者,给予口头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第六条学生却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或活动的,应当请假。

学生请假应写请假条。

请假2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3天及以上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严格审批。

准假的学生,由班长转告任课教师,并将假条交任课教师登记。

事后补假无效。

第七条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获超过假期的,应当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学生迟到、早退每累计3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重大家假日(五一、十一、中秋、清明、寒暑假等)放假前无故旷课的按课程学时双倍计算。

学院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督查或抽查到旷课的按课程学时双倍计算,连续三次督查或抽查旷课者,建议任课教师给予该门课不及格。

第九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下列学时者:(一)旷课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二)旷课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旷课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四)旷课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旷课达50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学校请假与旷课管理规定

学校请假与旷课管理规定

学校请假与旷课管理规定学校请假与旷课管理规定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规范学生请假和旷课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健康成长。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深入探讨学校请假和旷课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以及其对学生学业和纪律的影响,旨在为学校完善请假和旷课管理提供一些建议。

第一部分:请假规定的适用范围及程序学校请假管理规定适用于学生在正常上课期间因疾病、家庭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到校上课的情况。

学生应在请假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生诊断证明、家长同意书等。

学校会根据请假原因和请假天数进行审批,并相应记录学生的请假情况。

第二部分:请假规定的重要性请假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学校、学生和家庭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学校请假规定能够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学生请假需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这有利于早期发现和防治疾病,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

其次,请假规定能够减少学生无故缺课和旷课的情况,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合理的请假规定能够帮助学校及时了解学生的请假原因,并安排相应的补课计划。

第三部分:旷课规定的适用范围及程序学校旷课管理规定适用于学生在正常上课期间未经请假、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校园或不参加课程的行为。

学校会通过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旷课情况的记录,家长也会接到学校的通知并配合学校的处罚措施。

第四部分:旷课规定的重要性旷课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学生的学业和纪律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旷课规定能够提醒学生珍惜时间,珍惜学校提供的学习机会。

学生缺课会导致知识的断层和学习进度的滞后。

其次,旷课规定能够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

学生要明白缺课不仅影响自己的学习成绩,还可能影响他人的学习积极性。

第五部分:学校请假和旷课管理规定的问题与挑战在学校请假和旷课管理中,一些问题和挑战时常出现。

首先,学校要平衡请假和旷课规定的严格程度。

如果规定过于严格,可能会给学生带来压力和不公平感;如果规定过于宽松,可能会导致频繁的缺勤。

学生请假、缺勤管理制度

学生请假、缺勤管理制度

学生请假、缺勤管理制度
目标
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学生请假和缺勤的管理有序,保证学生的研究正常进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生。

请假程序
学生请假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学生在请假前应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备。

2. 学生需要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3. 请假申请表需要在请假前一天提交给班主任或辅导员。

4. 班主任或辅导员会审核请假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

5. 如果请假被批准,学生需要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请假期间的研究安排。

缺勤处理
学生缺勤需要按照以下处理方式进行:
1. 学生缺勤当天,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备缺勤原因。

2. 辅导员或班主任会记录学生的缺勤情况及原因。

3. 辅导员或班主任会根据缺勤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课、警告等。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家庭事务等)的请假和缺勤,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备。

补课安排
对于缺课的学生,学校会制定相应的补课安排,以确保学生不因缺勤而落下课程。

效果评估
学校会定期对学生请假和缺勤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请假和缺勤管理的效果。

执法与监督
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班主任和辅导员协助执行和监督。

有效期限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以上为《学生请假、缺勤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保证学校对学生请假和缺勤的管理有序,确保学生的学习正常进行。

学生请假与迟到管理规定

学生请假与迟到管理规定

学生请假与迟到管理规定学校是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为了维护学校教育秩序和学生日常纪律,学校设置了学生请假与迟到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请假的流程、请假的原因、请假的时间、迟到的惩罚措施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学生请假与迟到的管理规定。

一、请假的流程学生请假的流程一般包括书面申请和班主任审批两个步骤。

学生在请假前应书面向班主任提出具体请假原因、时间和天数。

班主任审查请假申请后,根据学校的规定判断是否批准。

如果被批准,学生可以请假;如果不被批准,学生需要按时上课,并对请假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

二、请假的原因请假的原因一般涵盖病假、家庭原因、参加重要活动等。

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医生证明、家长书面解释等。

这些证明文件能够确保请假的真实性,减少了学生滥用请假权利的可能性。

三、请假的时间请假的时间一般分为短期请假和长期请假。

短期请假指的是一天或几天的请假,例如生病、家庭原因等。

长期请假指的是连续多天或者数周的请假,例如重病、家庭变故等。

对于长期请假,学校常常会安排特别教学计划或者提供远程学习的方式,以保证学生不会因请假而影响学习进度。

四、请假的后果学生请假后,需要对请假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

这些后果可能包括学习进度的滞后、教师评价的降低以及补课等。

学生应当意识到请假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学习,还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请假应慎重对待。

五、迟到的惩罚措施学生迟到是指上课时间已过,学生还未到达教室的情况。

为了维护学校的教育纪律,学校一般会对迟到学生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警告、扣分、扣奖励等。

目的是通过惩罚来提醒学生准时上课的重要性,并降低学生迟到的次数。

六、迟到的原因学生迟到的原因可能包括交通不畅、家庭原因、个人习惯等。

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迟到,学校的管理规定都是公平而合理的。

学生迟到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学习,还会扰乱教学秩序,对于班级的其他同学也是不公平的。

七、迟到的自我管理学生应该自觉遵守学校的迟到规定,培养良好的时间观念和纪律性。

学校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学员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规范学员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学员的日常考勤管理。

三、考勤管理规定1.学员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2.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学员须提前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请假应事先请假,如因突发状况无法事先请假,学员应在上课后立即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周由校长审批。

5.请假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假报。

如有虚报、假报,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学员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到校上课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请假手续。

如因急事、急病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时,应委托他人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报告并补办请假手续。

7.学员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比赛等活动中,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8.学员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学校的通知和信息。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接收信息,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反馈。

四、考勤实施与监督1.教务处负责全校学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各班级负责本班级学员的日常考勤记录。

2.班主任应定期对所辖班级学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

3.任课教师负责在上课前对学员进行考勤,并认真填写考勤记录表。

如发现学员未按规定请假或迟到早退,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教务处报告。

4.学校设立监督机制,对学员的考勤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如有异议或投诉,学员可通过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申诉。

5.对于考勤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2.本管理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学生请假与迟到管理办法

学生请假与迟到管理办法

学生请假与迟到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现代社会,学校作为培养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对学生的请假和迟到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良好的请假和迟到管理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自律性,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学校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请假和迟到管理办法。

二、请假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学生请假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学校应该制定具体的请假管理办法。

首先,学生请假需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请假的天数,并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双重审批。

其次,学生请假期间,需要提前准备请假条,并向班主任报备离校日期和返回日期,以便统计请假人数和请假天数。

最后,学生的请假信息需及时通知到教务处和班级公告栏,以方便老师和同学的了解。

三、请假原因的认定学生请假的原因应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学校应该对请假原因进行认定。

常见的请假原因包括疾病、家庭原因、参加比赛或考试、实习实训等。

学生请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家庭突发事件,请假原因可以酌情处理。

四、请假天数的限制学生请假天数应该有一定的限制。

对于短期请假,如一天或几天,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请假原因及其合理性进行批准。

对于长期请假,学生需要提供详细的请假计划,并由家长和班主任进行审核。

长期请假超过一周的学生,学校应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不受影响。

五、迟到管理办法迟到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需要学校制定相应的迟到管理办法。

首先,学校应提醒学生迟到的后果,如影响听课的质量和效果,扣分等。

其次,学校可以采用签到机制,对学生的迟到情况进行记录和反馈,以便监督和管理。

最后,对于频繁迟到的学生,学校应与其家长进行沟通,了解迟到的原因并协助解决。

六、迟到原因的分析学生迟到的原因多种多样,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

常见的迟到原因包括交通拥堵、家庭环境、作息不规律、不重视学校等。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迟到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如提供交通指导、提倡良好的家庭教育、组织课前和课后活动等,以减少学生的迟到现象。

学校缺勤考核制度

学校缺勤考核制度

学校缺勤考核制度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2分。

3、迟到:指晚到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

脱岗:指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5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早退:指上早离岗15分钟之内。

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

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5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5、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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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请假与迟到旷课处理办法
为维护我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学风,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根据《德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德州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办法》,制定本办法。

关于请假规定部分
第一条我院对教学规划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军事训练及我院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进行考勤。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学生请假应当填写《纺织服装工程学院学生请假条》(因病请假要出示指定医院或医务室证明),经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请假批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学生所在辅导员(班主任)批准,然后找团总支阚老师签字,否则一律无效。

2、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经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然后找团总支阚老师签字,在经刘书记签字批准;
3、一周以上的,经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然后找团总支阚老师签字,经刘书记签字批准,经教务处批准并严格按照《德州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请假期满请假学生应当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时相同。

申请未获批准者应按时返校,否则按旷课处理。

关于迟到课处理规定部分
第一条学生迟到、早退3次按旷课一学时处理。

由老师或学生会成员抽查点名后10分钟仍未到的按旷课处理。

第二条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参加我院统一组织各项教学活动环节的,按授课学时: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集中性教学环节每天按6学时;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社会调查等,每天按4学时。

第三条旷课1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两学时者在全院通报批评。

旷课10学时以下,出通报批评外,严格按照我院评分标准进行减分。

第四条旷课10学时以上的,严格按照《德州学院学分学制管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和后期表现进行院级警告至开出学籍的处分。

关于晚自习处理规定部分
晚自习请假规定:
第一条晚自习必须按时[ 7.00----8.30 ]到规定自习室上课,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一律通报批评。

第二条晚自习因事请假的必须出示假条,假条需有所属班级班主任批准,然后找团总支阚老师请假,否则一律无效,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晚自习有vf、会计等辅导课的必须有相应假条,然后找班主任签字,表明上课时间,没有老师签字的一律无效,按旷课处理。

第四条晚自习查考勤替答到者,连同旷课者一起通报批评。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或其他学校团体组织晚自习有活动的需要提前向团总支阚老师说明情况,然后由阚老师开统一假条,在上晚自习之前交给学科部,没有阚老师统一假条的,一律无效,按旷课处理。

晚自习纪律规定:
第一条:晚自习不能携带电脑、扑克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不能在自习室里大声喧哗,交头接耳。

由各班班长负责纪律,纪律差的班级通报批评。

第二条:晚自习不能随便出入,休息时间为【7.40---7.50】。

关于查课处理规定部分:
第一条:每周进行抽查,由学科部人员提前五分钟点名,请假的必须出示假条,假条需有团总支阚老师签字,否则一律无效,按旷课处理,迟到者按迟到处理。

第二条由于特殊原因,没来的及开假条的,班长需在点名之后十分钟之内与学科部人员说明情况,未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点名替答到者,连同旷课者一起通报批评。

纺织服装学院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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