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动物防疫监管推进畜禽规模养殖.
认识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 全面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认识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全面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1. 引言1.1 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无法被忽视,它是保障畜牧业发展的基础。
动物防疫工作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维护畜牧业的生产安全和质量,保障人畜健康,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
动物疫病的传播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危害。
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预防疫病传播是非常必要的。
动物防疫工作涉及疫苗接种、检疫、监测等方面,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确保畜牧业的稳定发展。
全面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和管控,及时发现并控制疫情的蔓延,确保畜牧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所以,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才能让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2. 正文2.1 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一环。
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减少养殖业损失,从而提高畜牧业的生产效益。
动物疫病的爆发会给养殖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仅影响畜牧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还会导致养殖户陷入经济困境。
通过加强动物的预防接种和定期检测,可以有效地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率,提高动物的存活率和生长速度,最终提高畜牧业的生产效益。
健康的动物群体也可以带来更高的市场价值,提高业主的收入水平,从而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是动物防疫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步。
2.2 预防动物疫病传播预防动物疫病传播是动物防疫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动物疫病的传播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不仅影响畜牧业的正常发展,还可能威胁到人类的健康。
加强预防动物疫病传播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健全的疫病监测体系是防止疫病传播的关键。
通过对动物群体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疫情,可以有效阻止疫病的扩散,并加快疫情的控制进程。
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也是预防传播的有效手段之一。
定期进行免疫接种、加强动物的生态环境管理、控制病媒传播等措施都能有效减少动物疫病的传播。
全国及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全国及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畜牧兽医包括动物营养与饲料、畜禽环境卫生、动物遗传繁育、畜禽饲养管理及疾病诊疗;畜禽饲养管理、选种繁殖、日粮配合和畜禽主要疾病的预防及诊疗,畜禽的日粮配合、饲料加工、环境调控、繁殖改良、饲养管理、疾病防治等
国家层面畜牧兽医行业政策
显示,近年来,为了规范畜牧诊疗活动,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畜牧业,中国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如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新版兽药GMP实施情况清理行动的通知提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兽药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提升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兽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地方层面畜牧兽医行业政策
与此同时,各省市地方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如:2021年7月,湖南省此昂过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着力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
加快推进现代畜禽种业创新发展。
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稳步提升现代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配送能力。
深入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公布日期】2008.12.22•【字号】川畜食函[2008]587号•【施行日期】2008.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川畜食函[2008]587号)各市(州)、县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把好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关,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意义。
畜禽养殖是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贯彻落实《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加强畜禽养殖管理,有利于规范畜牧业生产行为,依法科学使用饲料、兽药,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有利于改善养殖条件,健全档案记录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有利于引导散养农户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
二、做好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工作。
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是当前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的主要载体。
各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四川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规定》的规定,及时做好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工作(备案表格式见附件1),发放畜禽标识代码,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要紧急行动起来,将本地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情况进行汇总,于2009年1月20日前上报所属市(州)局,各市(州)局汇总后于2月10日前报送省畜牧食品局生产科教处和兽医兽药处,以后每年12月15日前将当年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情况汇总报送。
三、建立养殖档案。
建立养殖档案是落实畜禽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畜禽产品质量的重要基础,是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的基本手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9]7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9〕73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我区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档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防止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保证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
在畜牧业养殖生产中,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存在着兽医体制改革不彻底、防疫体系不健全、基层防疫网络不完善、防疫经费严重不足、畜产品检疫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影响我区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真正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抓好做实。
二、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落实责任制抓好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并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农牧发[2010]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的精神,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规模养殖在规范畜牧业生产、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尽快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取得长足发展,肉类、禽蛋产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畜牧业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6%。
畜牧业发展对于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生产方式落后,畜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大宗畜产品市场波动加剧,低水平规模饲养带来的环境污染日趋加重。
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不能适应全社会对于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的要求,成为制约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内容。
这几年来,在中央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扶持政策的推动下,各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生猪和蛋鸡规模化比重分别达60%和76.9%,已成为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
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措施
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措施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是指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动物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下面是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一些主要措施:1. 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对畜禽养殖场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确保早期预警和快速反应。
2. 实施动物疫苗计划: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畜禽种类,制定科学合理的疫苗接种计划,为畜禽提供免疫保护,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3. 加强检疫工作:对进出口的活体动物、动物产品和饲料进行严格检疫,防止疫情通过国际贸易等途径传入或扩散,维护畜禽业安全。
4. 实施动物禽流感监测和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对动物禽流感病毒的监测,及时采取隔离、消毒和处置等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护人畜环境安全。
5. 高危动物疫苗接种:对于一些高危动物,如狂犬病等,制定和实施疫苗接种计划,降低传染风险,保护人畜健康。
6. 加强饲料和饮水卫生管理:定期检测饲料和饮水的卫生安全情况,防止因污染引发疫情,确保畜禽养殖环境的健康。
7. 推广科学合理的畜禽养殖管理: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管理培训,推广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提高畜禽养殖技术水平和防疫意识。
8. 提高兽医技术水平:加强兽医队伍建设,提高兽医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防疫知识,增强动物防疫能力。
9.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疫情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国际组织的协调合作,及时应对和应对动物疫情。
10.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畜禽养殖户和广大民众的防疫意识,使其能主动参与到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中来。
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措施包括加强监测、实施疫苗计划、强化检疫工作、加强畜禽流感监测和预防控制、高危动物疫苗接种、饲料和饮水卫生管理、科学合理的养殖管理、提高兽医技术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以及加强宣传教育。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预防动物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畜禽养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动物检疫及畜禽运输监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动物检疫及畜禽运输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4.16•【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动物检疫及畜禽运输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中心):为规范动物检疫工作,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输监管,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落实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对已纳入编制,现从事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认真组织摸底登记,及时登录中国兽医网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官方兽医管理系统”更新完善官方兽医信息。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动物检疫申报(驻屠宰场)点的设置,明确官方兽医的工作地点、管理范围、出证权限,可根据检疫工作的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
要严格规范官方兽医行为,禁止官方兽医违法违规检疫。
各地官方兽医信息录入工作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关于官方兽医确认、任命等管理工作待国家规定出台后按其执行。
二、做好畜禽运输主体及车辆备案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广泛宣传畜禽运输主体及车辆备案规定,督促运输畜禽的单位和个人自觉配合做好备案工作。
畜禽运输主体及车辆备案实行网上申报制,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登陆“湖北智慧兽医+牧运通·湖北”网或手机APP提出备案申请。
对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备案申请的,应提交单位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对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申请的,应提交车辆所有权人的营业执照、运输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照片。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运输活动。
申请人须对备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核实相关材料信息,符合要求的及时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大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大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等作用,消除限制畜牧业发展的不合理壁垒,增强畜牧业发展活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
一、发展机遇一是战略地位凸显。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直接关系老百姓“菜篮子”,关系农民增收致富,也是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的重要基础。
“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历史性转向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
推进产业兴旺关键是找好发展着力点,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产业兴旺的路子。
发展畜牧业是破解广西人多地少发展瓶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广西是全国生猪调出省区,是全国肉鸡蛋鸡和水禽养殖优势区,肩负着全国畜产品稳产保供的重任。
二是市场需求空间大。
从全国情况看,我国正朝向中等发达国家目标稳步前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进入加速升级阶段,肉蛋奶等动物蛋白摄入量显著增加,对乳品、牛羊肉的需求快速增长。
从广西情况看,广西人均牛肉、羊肉、蛋类和奶类消费均处于全国中下水平,人均消费量分别只有全国的83%、42%、59%和43虬从广西城乡消费情况看,农村居民牛肉、羊肉和奶类人均消费量分别只有城镇居民的30%、38%和28%。
同时,广西毗邻全国最大的消费市场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拓展空间大。
三是内生动力持续释放。
“十三五”时期,牧原股份、新希望六和集团等国内大型养殖企业,看好广西畜牧业发展优势,大批投资项目落地投产。
区内的扬翔股份、桂垦集团、金陵集团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社会资本看好广西畜牧业发展前景,持续加大投资,进一步推动了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集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趋势日趋凸显。
四是政策支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奶业振兴打造南方奶业强区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在投资、金融、用地及环保等方面先后制定实施多项政策措施,畜牧业发展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动物防疫监管是现阶段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点
2 1 年第 0 期 ( 20 00 9 总 9 期)
加强动物防疫监管是
现阶段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点
陈 先 春
( 兰州市动物疫病预 防控制 中心 , 甘肃 兰州 7 0 5 ) 1 3 0 0
摘 要 : 强防疫监管是规模养殖快速发展 的必然要 求, 加 是
键 环 节 来抓 。
一
、
加强防疫监管是规模养殖快速发展 的必然要求
新 中 国成 立 以来 , 州 市 畜 牧 业 的 发 展取 得 了 很 大 成 绩 , 兰 特 别 是 改革 开 放 以后 , 州 市 畜 牧 业 高速 发 展 , 举 扭 转 了畜 产 品 兰 一 供给 短缺 的局 面 , 牧 业 已经 发 展成 为农 村 经 济 中 的支 柱 产 业 , 畜 在农 业 总产 值 中 的 比例 占 2 % 6 ,成 为 兰 州 市 农 业 产 业 中 增 长 速 度 快 、 济效 益 高 的产 业 。 经
构 调 整 的 重 点 之一 。坚 持“ 一手 抓 发 展 , 一手 抓 规 范 ” 思 路 , 的 把 加 快 规 模 养殖 场 建 设 作 为 发 展 畜 禽 养殖 、 实 施标 准 化 生产 和 夯
当前 , 兰州市养殖业生产 中规模化 、 集约化饲养 比重不断上
升 , 是 随 着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高 速 发 展 , 禽 养 殖 环 境 差 、 病 率 但 畜 发 高等 问题 仍 然没 有 得 到 有 效 解 决 , 这 是 加 强 规模 养殖 场 动 物 防 疫 监 管 必 须 面 对 的 基 础 条 件 , 约 着 畜 牧 业 持 续 、 定 、 康 与 制 稳 健
着 中 小规 模 养 殖 场 的发 展 。 动物 防疫 监 管 工 作 的薄 弱 已经 成 为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天气鼎城区畜牧兽医水产局长在全区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天气鼎城区畜牧兽医水产局长在全区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区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熊俊各位领导、同志们: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11年全区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动物防疫工作情况,理清下半年工作思路,安排部署我区11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区重大动物疫情稳定,保障我区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会儿,田区长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贯彻执行。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回顾工作,成绩显现今年以来,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了全区重大动物疫情的稳定,促进了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领导力度切实加强。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加大了人力、财力投入,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健全了机构,明确了职能,理顺了关系,优化了岗位,防疫人员基本到位,防疫设施基本完善,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
严格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规模养殖场(户)包保责任制管理,层层签定责任书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夯实了工作基础,确保了防疫工作队伍稳定。
尤其是斗姆湖、石公桥、中**等乡镇把动物防疫工作和党建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纳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党员干部包百户等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基础免疫工作扎实有效。
坚持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作为最基础最关健的防控措施来落实,前8个月,全区共免疫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175.2万头(只、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均达到100%。
区畜牧局加大了免疫抗体监测力度,共监测养殖场(户)34个,采集血样1608份,试纸40份,颌下淋巴结等组织取样27头份,开展奶牛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监测1238头次。
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率均在95.36%以上,超过农业部规定的70%以上的要求,做到了免疫密度高、效果好。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㈠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㈡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㈢检疫、免疫、消毒情况;㈣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六、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
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规模养殖场检疫申报畜禽在出栏销售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实施现场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外运的动物托运人托运时应取得运输检疫证明,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取得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方可运输。
规模养殖场疫情报告发生疫情应及时对动物疫情的报告、认定和公布有新要求。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4•【字号】浙政办发〔2021〕61号•【施行日期】202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加快推进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现代畜禽种业发展(一)加强遗传资源保护。
完成第三次全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开展濒危地方品种抢救性保护,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保种场(保护区、备份场)、活体基因库;新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库1个,开展遗传信息分析、评估,建立数据平台,健全“省级遗传资源库+活体基因库+保种场”保护体系。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加强良种培育。
支持科研院所开展育种基础性研究,支持种业企业开展地方品种新品种(配套系)培育和外来品种本地化选育,探索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化育种机制,培育新品种(配套系)3—4个。
深化长三角区域种业合作。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三)加强良种推广。
优化良种扩繁场布局,实施核心种业企业培育工程,实行育繁推一体化,种猪、优质肉用种鸡基本实现种源自给,每年改造提升种畜禽场(站)20个。
支持企业建立大约克猪、长白猪、杜洛克猪等原种基地,培育核心种业企业4—6家;以嘉兴黑猪、金华猪等为主,培育核心种业企业3—4家。
支持优质肉鸡、浙东白鹅、绍兴鸭、兔、蜜蜂等品种种业企业发展,培育核心种业企业4—6家。
加强种畜禽质量监测,规范种畜禽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二、推进畜禽养殖现代化(一)持续抓好生猪稳产稳供。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不容忽视
兽 药 厂 家技 术员 提 供 的。科 学 的免
疫程序应该是根据监测抗体水平制
定 的 ,而不 能照 抄 照搬其 他 养 殖场 的免 疫 程序 。有 的 免疫 后不 佩 戴免
行规范的无害化处理 ,都采用场外
深 埋法 ,不利 于 防控 动物 疫病 。一 些 畜 禽养 殖 场 ( 区 )未 建 沼气 池 小
()防疫 ^ 3 、 员素质低。一些畜禽 养殖场 ( 区)没有聘请专职动物 小 防疫人员,而是自己摸索着干。他们
大 多 没 有 经 过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培 训 ,只是 参照 一 些 书本或 借 鉴周 围
养殖 户 的经验 ,再 加上 自己一些 想
防疫原则 ,把养殖场 ( 小区)建在
的疫 病也 购买疫( 苗 回来注射 , 菌) 却漏防了某些重大疫病 ,造成这些
易 发疫 病 的免 疫 空 白 ,大有诱 发 重 大 疫病 的 可能 。 3滥 用抗 菌素 影 响 动 物 防疫 效 . 果 和 产品 质量 。个 别规 模 养殖 场 在 养 殖 过 程 中 ,对 抗 菌 素使 用 过滥 。
() 动 物 免疫 用 疫 ( 苗来 源 2 菌)
复杂。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所用疫 ( 苗来 源 相 当复 杂 。 只 有 部 分养 菌)
殖场 ( 区 )从 动 物 防疫 主管 部 门 小 订购 ,需时 领用 ,其 他 养殖 场 ( 小 区 )都 是 自行 采购 ,来 路 不 明 。
( ) 存 在 重 大 疫 病 发 生 隐 3
圈牧业
加强 畜禽规模 养殖场 动物 防疫不容 忽视
河北省秦 皇 岛市动物卫 生监督所 孙红梅 。河北省秦 皇 岛市经济技 术开发 区农村 工作局 张丽丹
河北省秦 皇岛市动物疫病预 防控制 中心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兽医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兽医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6.01.29•【字号】黔农办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兽医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28号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2016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地要针对节假日期间活畜禽交易频繁、消费旺盛等特点,统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和常见多发病防治工作。
要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测,全面掌握动物疫病信息,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及时预警通报,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做好疑似疫情和监测阳性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深入实施H7N9流感剔除计划和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辖区内小反刍兽疫消灭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合作,强化联防联控,确保工作成效。
二、进一步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巡查,指导建立完善养殖档案。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快建设省级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同时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信息的互联互通。
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
认真执行财税〔2015〕102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问题。
积极探索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集中力量打击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抓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农医发〔2015〕11号、1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屠宰检疫检验制度,强化屠宰质量安全过程监管,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加强养殖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
进行动态管理 。运用行政 、 执法 、 技术等手段 , 分别制定 整治
方案 , 进行了分类指导 。
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 和养殖档案 ,切实履行动物防疫 、 检
必然要 求 , 对提 高畜禽产 品优质化 、 标 准化 、 批量 化生 产水 平、 促 进养殖业 与大市场 顺利对接 、 实现可持续发 展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规模 化养殖场 的动物防疫监督对实现动 物卫生安全 , 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结合我 市规模养殖场动物 防疫监管工作 , 谈几点工作经验 和方法 。
3 . 2 推进规模场动物 防疫条件 达标 活动
我市对达 到备案
规模 的规模养殖场 ( 小区 ) 按 照规定条件和程序 逐个进行 审
核, 合格的及 时发放《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对暂不具 备发 证条件 的规模养殖场 ,将提 出明确 的整改意见和完成时 限, 限期整改 、 跟踪督导 。 对 多次整改后仍未达标的 , 将实行重点 监控 , 加大 监督力度 和频次 , 对 防疫条件 不合格 、 拒 绝整改 的, 将依法进行处罚 。
督工作进展力度不尽相同。也积累了一些 良好 的经验 , 要加 强沟通 和学 习 , 特别 是相邻地 区的信 息沟通和交 流 , 充 分发 挥上下业务部 门之间 、 邻 近地 区之 间 、 相关 部 门之 间的联动 效应 , 取长补短 , 才能进一 步拓 展工作思路 , 提 高工作水平 , 开创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的新局面。 2 . 6 加 大宣传 力度 , 提 高动物 防疫监督工作 的认识 一是面 向领导宣传 , 以取得政府领导对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理解和 支持。 把动物防疫监 督工作 当作一件大事 , 抓紧抓好 抓落实。 实践证 明, 领导重视 的地 区 , 动物防疫监督 工作力度 和完成
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前, 小规模 、 大群 体 的养殖方 式 在广大 地 区依然 存在 , 由于 交 ( ) 户 的防疫 主体责任 , 强化第 一责任人 意识 , 养殖场 户要依法 通、 电力等 条件制约 , 防疫_ 作应 因地制宜 , L 在基 层防疫实践 中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 品质量安全 工作 , 能一发生疫 不 有许 多好 的作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比如在地域 广阔养殖分散 的 情 就 找 政 府 补 偿 , 不 从 自身 找 原 因 , 增 强 法 制 观 念 , 从 政 而 要 服 山区安泽 县 , 全县重 大动 物疫 病防控工作采取 l“ r 十户联 防” 的 府 和专业部 门的监督 管理 , 要学 习专业技术 知识 , 认真执行 免 工作机制 , 十户选一名 户长 , 每 负责 畜禽 防疫 工作 , 村级防疫员 疫 程序和技 术操作 规范 , 极大地保 障畜禽机 体健康 , 为取得 养 与户长联系疫 苗 、 消毒剂发 放事 宜 , 由户长 负责 完成免疫 注射 殖 经 济 效 益 奠 定 坚 实 的基 础 。
安全 的 角度 , 分 认 一 步 体 系建 设 提 供 科 学依 据 和 第 一 手材 料 。 充 进
…
完善体制机制 , 加强制度化建设 , 确保队伍和谐稳定 , 全面推进
市 、 、 村四级防疫 网络建 设 , 县 乡、 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 物疫 病
政 策 支 持 、 金 扶 持 、 府 关 怀 , 发 热 爱 本 职 岗 位 的 极 大 热 时 , 开展执法信息报送工作 , 任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信 息员 , 资 政 激 要 兼 忱 , 成 干 ~ 行 , 一 行 , 一 行 的 良好 工 作 氛 围 。 形 爱 精 3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 高 动 物 防疫 工 作 的 效 率 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关于加强畜禽移动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关于加强畜禽移动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3.2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施行日期】2018.05.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畜禽移动监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鼓励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企业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模式,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提升畜禽就近屠宰加工能力,建设畜禽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减少畜禽长距离移动,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限制易感畜禽从动物疫病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
用于饲养的畜禽不得从高风险区调运到低风险区,种用、乳用动物(不含淘汰的)除外。
用于屠宰的畜禽可跨风险区从养殖场(户)“点对点”调运到屠宰场,调运途中不得卸载。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的畜禽可跨相关动物疫病风险区调运。
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时,疫区所在县为该动物疫病的高风险区,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其他动物疫病风险区划分由农业部进行风险评估后确定并公布。
三、畜禽养殖场(户)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应当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提交动物检疫申报单和相关动物疫病检测报告等申报材料。
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调运。
动物疫病检测报告应当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或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的实验室出具。
畜禽养殖场(户)委托畜禽收购贩运单位或个人代为申报检疫的,应当出具委托书,提供申报材料。
四、从事畜禽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熟悉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
畜禽公共卫生应急实施方案(3篇)
畜禽公共卫生应急实施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_大精神,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县畜禽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认真抓好重大动物集中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消毒灭源和应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
三、主要任务(一)强化动物防疫工作1.落实强制免疫工作。
每年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做到存栏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对新补栏畜禽进行“月月补免”。
高致病性禽流感、牧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强制免疫病种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___%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___%,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___%以上;乡(镇、街道)、村(场)免疫监测覆盖面达到___%;生猪配戴二维识别码耳标___%。
2.加强免疫档案管理。
全面推进《动物免疫证》入场(户)工作,规范证件填写和签字确认,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和完善免疫档案,确保《动物免疫证》入场(户)率达到___%。
3.优化疫苗供应服务。
完善强制免疫疫苗___供应冷链无缝对接和冷链保存,确保疫苗质量。
做好疫苗应急储备;___开展疫苗临床使用效果评估;加强规模场疫苗使用监管。
4.提高实验室监测能力。
加强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病原检测能力建设,对重点畜禽饲养场、活禽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散养户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各乡(镇、街道)随机抽查2~___个村(场)监测免疫效果,切实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
5.健全疫情报告制度。
安排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值班,执行___小时值班制度和做好来电、来防、接待和记录工作,一旦发现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规范处置,严防扩散蔓延。
(二)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1.严格产地检疫。
对动物饲养、经营环节进行监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___%。
2024年畜牧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畜牧工作计划____年,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站坚持以____为指导,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有效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关键措施,突出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秩序,加大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监管力度,努力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不断提升畜牧业依法监管水平,全区畜牧业生产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
生猪、肉禽和蛋禽的规模养殖比重提高了____个百分点,标准化、产业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抗体保护率全部达到省市规定的要求。
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____%。
全年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____年,是新中国成立____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全面____,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的关键之年,我区畜牧兽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____为指导,认真____会、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坚定信心、促进发展”为主题,以“稳生猪保供给、抓防疫保安全、上规模增效益、调结构促发展”为重点,以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现代畜牧业为抓手,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千方百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千方百计保持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
主要目标是:____年全区畜牧业产值提高____%,规模养殖比重完成省、市下达指标,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基地____个,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率达____%,有效抗体保护率____%以上,畜禽养殖、免疫信息建档率、牲畜挂标率均达____%,产地检疫率、屠宰企业持证开办率、屠宰检疫率、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均达____%。
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和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1、扎实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加快清洁健康养殖步伐。
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
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某某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牧生产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屯溪区境内从事畜禽养殖的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规范监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是指生猪存栏量达50头以上、家禽存栏达500羽以上、牛存栏20头以上、羊存栏40只以上及多畜禽兼养分别达以上标准的的养殖场(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包括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户)申办及备案;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报检;畜禽生产过程中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使用及养殖档案。
第五条屯溪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屯溪工商分局、屯溪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
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第六条各镇成立相应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日常工作。
第七条区农业委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各镇兽医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兽医站负责。
第二章养殖场设立第八条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第九条已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尚未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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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模场防疫监管
扎实推进禽畜标准化养殖
平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6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与会同仁:
平昌位于四川东北部,系典型的山区农业县,是全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也是全省培育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全县幅员2229平方公里,总人口106万人。
近年来,我县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引种不规范、疫苗来源复杂、免疫程序混乱、投入品使用不安全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畜牧业产的健康发展。
为此,县委、县政府和县畜牧食品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和养殖业主牢固树立畜牧业发展“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理念,以抓实规模场畜禽疫病防控示范带动散养户自觉接受免疫,确立了专业技术人员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对一”重点监管。
至目前,全县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316户、1000头以上的110户,肉牛100头以上的9个,家禽2000只以上的521户规模场全面监管到位,无一起重大疫情发生,增加了规模养殖场效益,保障了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现将我们在畜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落实动物防疫监管责任制
动物防疫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但防疫监管更离不—1—
开专业技术支撑,县畜牧食品局安排畜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全力参与规模场防疫监管,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
一是分级负责。
实行“局党组成员挂片包乡镇、县疫控中心人员联乡镇包示范场、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联村社驻场(户)”的监督包干责任制,使全县监管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是明确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包场人员认真落实辖区内养殖场防疫监管制度,并签定防疫监管指导责任书。
三是严格问责。
对工作失职的防疫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按县防疫指挥部制定的“四制一书”(即防疫挂包责任制度、防疫工作督查制度、防疫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免疫核查追究实施办法和防疫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和法律法规宣传
县行政审批股认真组织县动监所、疫控中心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对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进行严格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提高规模养殖场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对一”监管制度,明确规模养殖场防疫责任人、监管责任人。
建立监管人员工作记录制度,要求“一对一”监管责任人每周到场巡查一次,指导场内防检疫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管记录。
一是严把“引种”关,杜绝外来病源入场。
在引种上严格要求场主执行“引种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引种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全程跟踪,引入后隔离观察、确保无疫病后方可进—2—
场饲养”的引种三原则。
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畜禽引种、配种、分娩、出栏等详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合理安排、适时给以指导。
二是指导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监管责任人定期到养殖场进行督查,查看消毒设施、消毒记录,对未定期消毒或消毒方式不正确的给予指导,并督促整改。
同时协助指导养殖场制定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外来人员消毒制度及饲养管理人员进出场消毒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是指导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
责任人指导场内兽医人员按本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督促养殖场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标识佩戴率均达100%。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动物防疫生物药品由疫控中心统一管理;动物防疫疫苗特别是国家强制免疫疫苗必须坚决注射到位。
监管人员督促所包养殖场做好动物免疫档案填写,要求记录齐全、完整。
四是加强规模场投入品监管。
监管责任人必须规范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严格按使用剂量、休药期规定规范使用,严禁滥用、超剂量用药、使用过期药物等情况发生。
县动监所、饲草站定期、不定期地对规模场进行抽样检测,对违规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物和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以确保动物食品的安全。
五是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
监管责任人负责及时将《动物防—3—
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扶持政策传达给养殖场主,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意识、法制观念和养殖积极性,使养殖业主知法、懂法、守法,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发展养殖业,为山区畜牧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添砖加瓦。
三、强化规模养殖场免疫抗体及病原监测
加强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定期对规模养殖场开展免疫抗体监测。
组织人员认真查看疫苗使用记录和免疫档案,抽检免疫抗体水平,确保免疫效果,当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时,监管责任人将及时督促养殖场开展补免补防工作。
对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抽检不合格、不配合开展监督抽检及不接受免疫监管的养殖场,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养殖业主的责任。
同时,按照技术要求对病死猪只进行采样,及时送县上保存,并送省动物疫控中心检测,为掌握养殖场疫病动态和科学防疫打下基础。
四、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
为强化和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监管人员严格要求动物养殖场(户)增加无害化处
理设施,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健全无害化处理档案制度、报送制度和动物免疫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制度。
对病害动物要求按照无害化处理规范及时实施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疫病在养殖场之间传播,坚决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的规定(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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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养殖场兽医培训工作
每年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工作开始前,县上都要组织各乡(镇)兽医人员及养殖场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聘请川农大动科院教授讲解目前川内动物流行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养殖场的防疫注射、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使养殖场兽医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进而减少因疫病造成的损失,为我县养殖业发展提供保障。
六、加强养殖场周边散养户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要切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首先要优化养殖场周边环境。
因此,做好养殖场周边散养户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也是保证养殖场安全无疫的重要举措。
我们每年都将养殖场周围村社的防疫注射和消毒工作作为乡镇防疫工作考核的重点,确保应免尽免,进而创造一个清净无疫的大环境。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县在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兄弟市县区比还存在不小差距。
为此,我们将虚心学习借鉴各市(州)和兄弟县(市、区)的经验,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强化疫病防控职能,细划工作措施,做好监管服务,为现代畜牧业跨越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