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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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

②包括: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
(需要记忆)
【多选题】下列属于工商税类的有( )。
A.营业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关税
【答案】ABC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类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房产税
【答案】AB
)。 D.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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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三)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 1.中央税。中央立法、收入划归中央、中央政府征管。 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与城建税等。
2.地方税。中央统一立法或授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地方政府征管。 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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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四)按计税标准不同分:
1.从价税——价格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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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一、税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法规,无偿取得财政收 入的一种分配方式。
二、作用: 1.组织财政收入。 3.维护国家政权。
2.调控经济运行。 4.保证国家利益。
三、特征: 1.强制性——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和政令,强制征收。 2.无偿性——国家不付代价,不直接偿还。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征税的范围、标准、方法预先规定,有稳定的适用期。
8.纳税期限: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按期、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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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9.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 。
10.减免税: 概念——少征部分;全部免征。 目的——鼓励和照顾,税收优惠。

税收法治的意义

税收法治的意义

税收法治的意义税收法治的意义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而税收法治则是保障税收制度公正、透明、稳定运行的基础和保障。

一、税收法治的概念及内涵1.1 税收法治的概念税收法治是指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实现税务管理、纳税人权利保障、税务执法和纳税人合规行为等方面的全面规范化,确保税收制度公正、透明、稳定运行。

1.2 税收法治的内涵(1)依法征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合理合法征税。

(2)依法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合理管理。

(3)依法执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纳税人进行相应处罚。

(4)权利保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实施税收法治的必要性2.1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实施完善的税收制度和实施严格的执法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财富的过度集中和贫富差距的扩大,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2 促进经济发展税收法治可以保障税收制度的公正、透明、稳定运行,从而增强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信心,提高纳税人合规缴税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

2.3 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实施税收法治可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治理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三、实施税收法治的重要措施3.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税收法律体系,确保纳税人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合法权益。

3.2 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纳税人合规缴纳税款和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并依法严格执法,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3.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纳税人相关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合规性。

四、实施税收法治的挑战与对策4.1 税收漏洞和避税行为的挑战加强税收法律规定的完善性和刚性,加强执法监管,提高纳税人合规意识。

4.2 税务机构管理不规范的挑战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制度,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4.3 税收信息化建设不足的挑战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税务管理的智能化和精准化。

税收制度与税法

税收制度与税法

二、税法
税 法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 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 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 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 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 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的总称;狭义的税法:特指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
税法的分类 :
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税收征税法理
二、税法
• 税收法律关系
• 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 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 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务机关;另一方是履行 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这种主体的确 定,我国采取属地兼隶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 籍人、无国籍人等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 律关系的主体。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课税对象。 如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流转税法 律关系客体就是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内容是指主体所享受 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 也就是税收的灵魂。它具体规定了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 有什么行为,如果违反了税法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罚等。
一、税收制称“税制”,是国家根据税收政策、通过法律程序确 定的征税依据和规范,它包括税收体系和税制要素两方面的内容。 税收体系,是指税种、税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即一国设立哪些 税种和税类,这些税种和税类各自所处的地位如何。税制要素,是 指构成每一种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 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基本要素。广义的税收制度,还包括 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财经法规教材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

财经法规教材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1.【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特征。

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2.【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分类。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其在流转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加以征收的税,既包括商品销售收入额,也包括各种劳动、服务的业务收入额;在附加性质的税中,还以主税的税额为征税对象。

流转税主要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发挥调节作用,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3.【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税法的分类。

凡是以税收征管过程中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收法律规范是税收程序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税法的分类。

税法按照法律级次划分,可以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5.【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6.【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低税率为13%。

7.【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4-17=178.【答案】2400元【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80 000×3%=2400元9.【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三种: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10.【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50 000×50×36%+50 000×200×0.003=93万。

财经法规税收法律制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税收法律制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税收法律制财经法规财经法规——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导言:财经法规是指对于经济活动和财政税收等领域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法律规定。

税收法律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力。

本文将从税收法律制度的定义、功能、重要性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财经法规中的税收法律制度。

一、税收法律制度的定义税收法律制度是指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国家依法设定的有关税收的立法法规。

它包括宪法、税收法、行政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各个层面的法律规定。

二、税收法律制度的功能1. 规范管理纳税行为:税收法律制度通过具体的法律规定,明确了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规范了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确保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 实现税收运作目标:税收法律制度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明确税收主体、税种、税率和征收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实现了税收机关对纳税人的监管和税收运作的目标。

3. 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税收法律制度通过法律的平等性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了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减少纳税人的纳税不合理行为,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信任度。

4. 促进经济发展:税收法律制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税收稳定等方面的规定,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增长。

三、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性1. 维护国家财政稳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通过法律的约束和规范,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实施,有效避免了财政收入的流失和浪费。

2. 促进经济发展:税收法律制度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激励和支持。

通过减免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经济的提质增效。

3.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收法律制度通过对纳税人权益的明确保护,为纳税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减少了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和争议。

案例分析:税收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一、增值税案例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情简介】A公司经理李某与B公司经理邵某电话联系业务时谈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李某提出其公司有多余发票,如需要可商量。

邵某同意开些发票进来。

之后,邵某与李某联系开票事宜,2002年1月至2005年 4月间,邵某为B公司从12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4份,价税合计14990796元,其中税额2178149元,B公司均已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

B公司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律断案】B公司违反税收征管制度,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份,价税合计14990796元,其中税额2178149元,并已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邵某直接决策并具体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法律评析】利用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税额的行为应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不允许恶意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更不得利用增值税发票逃税、偷税、骗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联系和反映的必须是真实的、实际成立的交易关系,假的交易关系是不受保护的。

表面上B公司与开票单位有货物买卖关系,实质上是虚假的,B 公司与开票单位无实际货物交易,实际货物交易存在于A公司与开票单位之间,只不过李某与邵某具体操作了B公司与开票单位存在货物交易的假象而已,所以应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营业税案例一:光看名头能否减免营业税【案情简介】厦门市鼓浪屿水族博物馆主营水族生物展览、兼营零售工艺美术品等的企业。

1996年6月10日,原告以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关于博物馆免税的规定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为由,向厦门市鼓浪屿区地方税务局提出减免税申请。

同年8月16日,税务局通知原告:企业名称不能作为界定征免税的标准;对原告应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

财经法规税收法律制度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税收法律制度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税收法律制度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指针对经济和财务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则是指与税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体系。

财经法规和税收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等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财经法规和税收法律制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财经法规1.财经法规的概念及作用(200字)财经法规是指针对经济和财务领域的法律规定和制度。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市场秩序:财经法规规定了市场交易的规则和行为准则,保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了垄断、欺诈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2)促进经济发展:财经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引导和规范经济行为,鼓励投资和创业,推动经济的增长和发展;(3)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财经法规规定了税收政策和征收标准,确保国家能够按时收取应有的税款,维持财政平衡。

2.财经法规的分类及主要内容(300字)财经法规可以分为财政法规、金融法规和公司法规等多个领域。

其主要内容包括:(1)财政法规:主要涉及国家财政收支、税收、预算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2)金融法规:主要涉及金融机构的设立、监管、业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3)公司法规:主要涉及公司设立、管理、股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税收法律制度1.税收法律制度的概念及作用(200字)税收法律制度是指与税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体系。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筹集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了税种、税率、纳税义务人等,确保国家能够按时、准确地征收税款;(2)调节经济发展:税收法律制度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和税率,对经济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3)保护纳税人权益: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税收权力的行为。

2.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300字)税收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税法和税收行政法律。

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章节串讲【6-10】

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章节串讲【6-10】

【导语】⾼等教育⾃学考试,简称⾃学考试、⾃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是对⾃学者进⾏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等教育国家考试。

【第⼀篇:经济法的运⾏论】⼀、经济法的运⾏系统: 1、⽴法因素的基础性影响: (1)经济法的⽴法,是经济法运⾏的起点 (2)经济法⽴法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a.严格贯彻法定原则 b.注意⽴法模式的选择(独享模式、分享模式) (3)济法⽴法中存在的问题: a.⾏政机关⽴法过多、过滥。

b.⽴法的数量、质量、协调性等问题也要关注 2、执法因素的特殊重要性: (1)经济法的实施,更侧重于积极的执法。

(2)经济法的实施,政府性的调制主体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从⽽使协调 因素在经济法运⾏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3、司法因素影响的弱化: 司法原因:调制⾏为主要发⽣在执法阶段 宏观调控⾏为的可诉性相对不⾜ 许多纠纷被解决在司法阶段之前或司法程序之外 4、守法因素特别效应分析: (1)守法因素对于经济法的运⾏具有特别效应:经济法运⾏如何,在很⼤程度上取决于守法主体的遵从。

(2)从守法的⾓度看,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守法主体的法律意识、对法律的遵从度。

⼆、经济法的适⽤范围: 1、从时间维度看经济法的适⽤范围: (1)经济法的适⽤范围,就是经济法的时间效⼒问题。

从⼀般意义上说,各类经济法规范,在其从制定到变更或废⽌的期限内是有效⼒的,且它在时间上也是不能溯及既往的。

(2)时间因素直接关系到调制受体的权利或义务的有⽆等问题,因⽽会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效⼒。

2、从空间维度看经济法的适⽤范围: (1)经济法主要是在⽴法者的管辖权所及的领域内适⽤,不同层级的经济⽴法适⽤的空间范围也各不相同 (2)经济法的域外适⽤和区际冲突等问题,也都值得关注。

3、从主体维度看经济法的适⽤范围: (1)经济法的适⽤范围,体现为经济法对哪些主体具有法律效⼒。

确定经济法所适⽤的主体范围,主要依据属地原则和属⼈原则。

(2)除了关注对主体的管辖权问题外还要关注各类主体的实质差异。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记忆口诀)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记忆口诀)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 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 固定性。
税收有三性,强制无偿和固定。 无偿居中间,它不核心谁核心?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姜国君老师制作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分类 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 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 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 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 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提示】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 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属于中央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 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 收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企业 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等。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姜国君老师制作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 保证。
税收作用要记住,组织调控两维护。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姜国君老师制作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 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 务管理程序。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及《进出口关 税条例》。(“关税”需特别记忆)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对国家税收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税收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保护纳税人权益,提高财政征管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收法律体系概述税收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文件。

宪法将税收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核心规定,其他法律文件对税收的具体规定和实施提供了法律基础。

其中,税收法是税收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对税收的一般原则、税种划分、纳税义务、纳税人权益等进行了明确。

二、税收法律体系的特点1. 有序性:税收法律体系按照法律层级划分,从宪法到税收法律再到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形成了有序的法律层级体系。

2. 公正性:税收法律体系旨在实现税收的公正性原则,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税务机关滥用职权、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3. 稳定性:税收法律体系的稳定性是税收法律的重要特点,它保障了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的可预知性和合法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4. 权利义务的平衡:税收法律体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平衡的,既保障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又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性1. 维护财政稳定: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控制税收的流动性,维护国家的财政稳定。

2. 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税收法律制度通过税收的公正分配,可以促进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进步。

3. 促进经济发展:税收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具有引导作用,通过税制的合理调整,可以激励创新、增加投资、促进就业等,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4. 保护纳税人权益: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了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征管的信任度。

四、税收法律制度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1. 复杂性:税收法律制度的法规繁多、内容繁杂,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带来一定的操作成本。

应加强税收法律的整合和统一,简化税收程序,提高征纳一体化的效率。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税收与税法概述一、税法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一)税法的概念(二)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这三个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形成同一的整体。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征税主体。

征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税务行政执法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对这种权利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等,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内容,也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的制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3)国务院:税收立法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制定实施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二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拟订有关税收条例;三是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税收法律议案。

(4)财政部:制定和执行国家税收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制定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制定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等法规性政策。

(5)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税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6)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制定或者修订《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方针、政策、原则等。

会计从业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会计从业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有关税收的概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收是民众自愿缴纳、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B.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C.税收是政府为了政权需要,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D.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答案:B试题解析: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

2、下列税种中,采用从量税的是( )。

A.营业税B.车船税C.增值税D.消费税答案:B3、制定税收法律的部门是( )。

A.国务院B.财政部C.国家税务总局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答案:D3、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其时间限制为( )。

A.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B.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C.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60日内D.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90日内答案:A4、无须设置税目,按照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采用同一税率计征税款的税是( )。

A.企业所得税B.消费税C.财产税D.营业税答案:A试题解析:企业所得税一般无须设置税目,而按照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采用同一税率计征税款。

而消费税、营业税等由于具体课税对象比较复杂,需要规定税目。

5、生产型消费税的税基是()A.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折旧额后的余额B.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C.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投资额后的余额D.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答案:B试题解析:生产型税基最大,税负最重6、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 )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A.30B.80C.100D.50答案:B试题解析: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8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课堂练习(2)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课堂练习(2)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1、【例3-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2、【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的特征的有()。

A.强制性B.无偿性C.自愿性D.固定性3、【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流转税类的有()。

A.营业税B.增值税C.消费税D.资源税4、【例题·多选题】按税收管理权限的不同,可将税种划分为()。

A.中央税B.地方税C.中央和地方共享税D.所得税5、【例3-2】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财产税类的是()。

A.房产税B.车船税C.契税D.车辆购置税6、【例题·多选题】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有()。

A.增值税B.土地增值税C.企业所得税D.个人所得税7、【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是()。

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D.所得税8、【例题·单选题】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税类的有()。

A.营业税B.房产税C.车船税D.印花税9、【例题·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属于税收程序法。

()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征税,如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②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

10、【例题·单选题】税率体现征税的()。

A.深度B.灰度C.广度D.亮度11、【例题·单选题】对同一课税对象,无论其数额大小,都按照相同比例征税的税率是()。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二)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划分,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①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②所得税类。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③财产税类。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等,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④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极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⑤行为税类。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划分,可分为工商税类和关税类。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利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二)税法的分类(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征税人;2.纳税义务人;3.征税对象;4.税目;5.税率;6.计税依据;7.纳税环节;8.纳税期限;9.纳税地点;10.减免税;11.法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个、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扣抵制的一种流转税。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款征收(1)——税款征收方式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款征收(1)——税款征收方式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税款征收(1)——税款征收方式● 详细描述:目前的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财务健全的纳税人,依据其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的纳税资料,计算应纳税款,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明,由纳税人到银行划解税款的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较为规范,符合课税法定的基本原则,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这些单位经税务机关审定同意,可以进行自行申报纳税,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每年进行一到两次纳税自查,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然后按照税务机关检查的结果,办理退税和补税手续。

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因素,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纳税人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计算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查定征收仅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如城乡集贸市场中的临时经营者和火车站、机场、码头、公路交通要道等地方的经营者。

进行查验征收时,要做好查验登记,将查验商品的数量、价格、销售量、所征税款等逐一登记到登记簿上,以掌握税源,严格加强管理。

4.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采用特定方式确定其应纳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的一种方式。

核定征收适用于以下情况:(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1.表明身份制度表明身份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行政行为之始,向税务行政相对人出示履行职权证明的制度。

这一制度不仅是为了防止假冒、诈骗,也是为了防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2.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税务人员同所处理的税务事务有利害关系的,应由税务机关另行指定其他税务人员处理该事务的制度。

这是实现公正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

《税收征管法》第十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职能分离制度职能分离制度,直接调整的不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而是税务机关内部的机构和人员的关系。

该制度要求将税务机关内部的某些相互联系的职能加以分离,使之分属于不同的机关或不同的工作人员掌管和行使。

该制度的法律意义在于保障税务行政的公平、公正,加强对税务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征管法》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在作出影响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向纳税人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纳税人随之向税务机关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税务机关听取其意见,采纳其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听证制度被公认为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对于行政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确立听证制度,其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中央财经制度内容

中央财经制度内容

中央财经制度内容
中央财经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在财经领域实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中央财经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财政制度:包括中央财政预算、财政收支、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用于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和有效运行。

2. 货币制度:包括货币发行和管理、货币政策、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制度,用于维护国家货币的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安全。

3. 税收制度:包括中央税收法律、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用于确保国家税收的公平、合理征收和管理。

4. 外汇制度:包括外汇管理、汇率政策、外汇市场的开放程度等方面的制度,用于管理国家的外汇储备和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5. 对外经济制度:包括对外贸易政策、对外投资和合作、国际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制度,用于推动国家的经济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6. 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稳定。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调控国民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税款征收方式、应纳税额的确定、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离境清税、税款追征及补征、减免退税及延期纳税审批)税务检查(大纲没做要求)一、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1.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县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2.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的原则:(普遍登记的原则: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除此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3.税务登记种类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开业登记(设立登记):①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②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③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④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⑥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⑦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了解: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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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概念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2.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义务人、计算纳税办法和期限等都是预先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

【例题·多选题】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A.强制性B.互惠性C.无偿性D.固定性『正确答案』ACD(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和资源税类五种类型。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4)资源税类——对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关税和消费税(2)地方税——营业税(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所得税★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比例税率等(2)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单位税额(3)复合税——从量税额+从价税额【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流转税类的有()。

A.营业税B.所得税C.消费税D.资源税『正确答案』AC【例题·多选题】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目前将国家开征的全部税种划分为()。

A.中央税B.中央与地方共享税C.地方税D.专项税『正确答案』ABC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税法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二)税法的分类★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单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个人所得税),是缴纳税款的主体。

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其持有的纳税人收入或从纳税人收款中按其应纳税款代为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车船税)。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总分公司不在同一省市,企业所得税要统一缴纳)。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物和行为每种税都有其特定的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5.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等。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

(2)定额税率,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

一般是用于从量征收的某些税种、税目。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累进税率按结构不同,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6.计税依据(课税依据、课税基数)——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1)从价计征(2)从量计征(3)复合计征7.纳税环节8.纳税期限——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起止时间。

超过纳税期限未缴税的,属于欠税,应依法加收滞纳金。

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

9.纳税地点10.减免税——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规定(1)减税和免税: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2)起征点:是指计税依据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就超过部分征税。

(3)免征额:是指在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计税依据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纳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11.法律责任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例题·单选题】税收征收管理的主体是()A.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各级税务机关C.各级财政部门D.纳税单位和个人『正确答案』B【例题·单选题】同一计税依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法定比例的税率,被称为()。

A.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累进税率D.法定税率『正确答案』A【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构成要素的有()。

A.税制B.计税依据C.征税人D.纳税环节『正确答案』BCD【例题·单选题】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税率B.纳税人C.征税对象D.纳税期限『正确答案』C【例题·单选题】在税制要素中,对纳税对象总额中的一部分数额免予征税,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被免予征税的这部分数额是()。

A.计税依据B.免征额C.税基D.起征点『正确答案』B【例题·多选题】按现行税法规定,计税依据可以分为()。

A.从价计征B.从量计征C.复合计征D.独立计征『正确答案』ABC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概念与分类1.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分类——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即企业规模较大,会计核算较为健全、能够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即:工业性及主营工业(工业销售额占50%以上)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的;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的。

(三)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应纳税额,应该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一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3.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购进:购进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进口: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纳税人因进货退回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冲减。

【例题·单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额500 000元,当月购进货物2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税额为34 00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其当月应纳税额为()。

A.51000B.85000C.34000D.5000『正确答案』A(应纳税额=500 000 ×17%-34 000=51 000元)【例题·判断题】计算销项税是以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计算销项税是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标准2.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2)以l日、3日、5日、l0日或者l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B.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D.进口货物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海关申报纳税『正确答案』AC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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