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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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滁政办秘[2014]97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25
【实施日期】2014.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4〕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25日
滁州市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
为保障2014年南京市青奥会举办期间空气、水环境质量满足国际赛事要求,根据环保部《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环发〔2014〕10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青奥会举办期间滁州市区域空气主要指标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金牛湖涉赛水体水质满足国际赛事要求,滁河及各支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城市水体满足景观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二)深化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
通过区域性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监测预测、科学研究、污染治理、执法监督与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联动,控制区域性大气污染。
(三)完善流域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长三角地区跨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预警信息通报和协同处置。
二、保障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8月31日,共31天。
三、环境质量保障措施
切实强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等措施,严格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强化生活污水管控,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严控危废、危化生产和运输,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现整体强化和临时管控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一)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
1.严格控制燃煤电厂排污。
加强滁州热电厂、来安金禾热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提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水平,强制使用含硫率低于0.7%的优质低硫煤,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青奥会之前做好低硫煤的采购和储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
保局、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