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虹桥机场改造、新卫公路、亭大公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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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

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

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上海市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指南(征询版)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22年6月《上海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指南(征询版)》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闵行区行政办事大厅内规划、发改委、建管局、房地局、卫生、环保、公安等各职能部门窗口服务告知单及上海市闵行区政府网站的相关审批要求进行编制,随着该区行政管理规定地不断更新和完善,报批报建指导册将定期进行补充完善。

使用须知:1、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指南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上海市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第二部分上海市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注解。

第二部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章闵行区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流程图;第二章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注解。

2、本册将闵行区建设项目的整个办理过程分为6个阶段(1土地获取及规划阶段;2方案阶段;3初步设计阶段;4施工图阶段;5开工阶段;6竣工交房阶段),包含8个主要环节(1、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环评审批、项目核准、设计方案审批、设计文件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2、划拨用地项目——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项目核准~竣工验收;3、自有土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及用地预审)、环评审批、项目核准~竣工验收并对每个阶段罗列的重点报批报建环节进行详细说明。

3、重点报批、设计环节的阐述分为:控制要点、重要报批环节、审批单位、审批时限、报送资4、附页为上海市上海市各区报批报建环节中具有共性,同时需设计重点关注的环节。

5、本册中黑色斜粗体部分指与设计关系紧密的内容,重点关注。

前言............................................................. ............................................................... ...............................1第一部分上海市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 ....................4第二部分上海市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 . (7)第一章建设项目办理流程示意图............................................................. ..................................8第二章闵行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注解............................................................. (12)(一)土地获取及规划阶段............................................................. (12)1.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 ......................122.申请《选址意见书》........................................................... .....................................123.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134.项目核准............................................................. ......................................................145.工程报建............................................................. ......................................................156.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核............................................................. ..............................15(二)方案阶段............................................................. .. (16)1.设计招投标(上海市建设项目共性环节).........................................................162.方案征询.............................................................. .....................................................163.申请方案批复.............................................................. .............................................184.申请环评批复.............................................................. .............................................195.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196.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20)(三)初步设计阶段............................................................. .. (21)1.扩初征询............................................................. ......................................................212.抗震超限专项审批(上海市建设项目共性环节).............................................233.申请扩初批复............................................................. ..............................................233.初步设计概算(上海市建设项目共性环节).. (24)(四)施工图阶段............................................................. . (24)1.施工图审查............................................................. ..................................................242.施工报建............................................................. ......................................................253.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64.室外管线综合设计(上海市建设项目共性环节).. (27)(五)开工阶段..............................................................271.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72.办理防雷检测............................................................. ..............................................283.建设工程报监............................................................. ..............................................284.开工放样复验............................................................. ..............................................285.地名申请............................................................. ......................................................296.申请编订门弄(楼)号牌............................................................. ..............................297.面积预测............................................................. ......................................................308.申请预售证............................................................. ..................................................30(六)竣工交房阶段............................................................. (31)1.地籍修测及地籍图............................................................. ......................................312.竣工验收............................................................. ......................................................323.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34.新建房屋初始权登..................................34附页一:上海市设计招投标、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36)附页三:设计概算............................................................. ............................................41附页四:室外管线综合设计流程............................................................. ....................42附页五: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电子报件.............................................................44附录:闵行区各职能部门信息............................................................. . (45)第一部分上海市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一)土地招拍挂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业、旅游、金融、服务、娱乐、商品房六类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取招拍挂方式。

2019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2019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2019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正式项目合计138项一科技产业类31项(一) 科创中心(10项)1 上海光源二期(线站工程)2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3 科创中心张江科学基础设施(上海超强超短激光实验装置、上海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用户装置、活细胞结构与功能成像等线站工程)4 转化医学(上海)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5 上海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项目6 燃气轮机试验装置7 国家海底长期科学观测系统8 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9 上海交通大学张江科学园10 李政道研究所(二) 先进制造业(14项)11 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公司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2 中国商用飞机公司民用飞机试飞中心13 中国商用飞机公司总装制造中心浦东基地建设项目14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邮轮总装建造总体规划项目15 上汽大众MEB工厂16 特斯拉超级工厂一期17 修正生物制药医药产业园18 药明康德全球创新生物药研发制药一体化中心19 ABB机器人超级工厂20 上海烟草集团科技创新园项目21 和辉光电第六代AMOLED生产线建设22 华力微电子12英寸先进生产线建设23 中芯国际12英寸芯片SN1项目24 积塔半导体特色工艺生产线项目(三) 现代服务业(7项)25 西岸传媒港、西岸智慧谷26 上海市检测中心二期27 新开发银行总部大楼及配套设施28 中国移动IDC研发与产业化基地29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技术研发基地30 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31 中国核建上海科创园二社会民生类24项(一) 教育 (6项)32 复旦大学内涵能力提升项目33 上海戏剧学院浦江新校区3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二期35 上海理工大学新校区一期36 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校区一期37 上海大学延长校区建设改造工程(二) 医疗卫生(8项)38 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39 上海老年医学中心40 新华医院儿科综合楼及地下车库改扩建工程41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42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临床诊疗中心43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疗科技综合楼44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骨科临床诊疗中心45 岳阳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工程(三) 文化体育(10项)46 上音歌剧院47 上海图书馆东馆48 上海博物馆东馆49 上海传统戏剧院团设施提升(宛平剧场、上海越剧演艺传习中心)50 上海大歌剧院51 徐家汇体育公园52 程十发美术馆53 上海市档案馆新馆一期工程54 上海天文馆(上海科技馆分馆)55 上海浦东足球场三生态文明建设类18项56 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57 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二期58 泰和污水处理厂59 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二期60 竹园片区污泥处理处置扩建工程61 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62 南干线改造工程63 上海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64 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含配套渗滤液厂升级改造)65 老港综合填埋场二期及配套渗滤液项目66 老港再生建材、生物能源综合利用项目67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68 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工程试验段、堤防达标改造及底泥疏浚工程等)69 世博文化公园70 桃浦中央绿地71 三林楔形绿地72 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延伸(杨浦滨江南段路网一期、杨浦滨江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二期三期四期、黄浦南外滩滨水岸线综合改造工程、徐汇滨江地区公共开放空间综合环境一期样板段油罐区南段项目、徐汇滨江公共开放空间罗秀东路-徐浦大桥段、龙腾大道龙水南路-徐浦大桥道路工程、云锦路公共绿地工程、陆家嘴北滨江绿地贯通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四期、十六铺地区中山东二路以东综合改造二期等)73 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吴淞江生态廊道闵行段、金山化工区周边生态廊道金山段、老港周边生态廊道等)四城市基础设施类52项(一) 能源保障(6项)74 上海LNG储罐扩建工程75 申能奉贤热电项目76 上海闵行燃气电厂项目77 上海油气主干管网工程(崇明-五号沟、五号沟-临港、临港-上海化工区、金虹航油管道)78 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余扩建、三林扩建、静安扩建、南桥4号主变扩建、练塘第三台主变扩建、黄渡主变增容、泗泾站主变增容、奉贤换流站调相机应用工程、崇明输变电等9项)79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碧海、朱松、新泽、宝安、申瑞等25项)(二) 对外交通(13项)80 浦东机场三期扩建工程81 沪通铁路(南通-安亭)上海段82 沪通铁路(太仓-四团)上海段83 沪苏湖铁路上海段84 机场联络线85 G320公路(上海浙江省界-北松公路)86 G228公路(上海浙江省界-南芦公路)87 省界断头路项目(盈淀路、复兴路、外青松公路、胜利路、东航路、城北路、叶新公路、朱吕公路、兴豪路)88 平申线航道整治工程89 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90 大治河西枢纽新建二线船闸工程91 赵家沟东段航道整治工程92 吴淞江工程(三) 轨道交通(7项)93 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新江湾城站-基隆路站)94 轨道交通14号线工程(封浜路站-桂桥路站)95 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顾村公园站-紫竹高新区站)96 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长江南路站-航头站)97 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98 轨道交通崇明线工程99 轨道交通补短板项目(运营指挥调度大楼、2号线东延伸、5号线既有线路改造、6号线港城路7号线陈太路8号线浦江镇停车场、莘庄枢纽改造、增购车辆)(四) 市域交通(21项)100 北横通道新建一期、二期工程101 军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102 北翟路(外环线-中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103 昌平路-恒通路跨苏州河桥梁新建工程104 杨树浦路改建工程105 交通路金昌路新建改建工程106 东西通道(浦东段)拓建工程107 虹桥商务区会展中心外围配套道路(诸光路地道及相关区属道路)108 周家嘴路越江隧道109 沿江通道越江隧道(浦西牡丹江路-浦东外环线)110 龙耀路越江隧道111 沿江通道浦西段(牡丹江路-江杨北路)新建工程112 江浦路越江隧道113 银都路越江隧道114 G1501公路(江杨北路-富长路)115 S7公路(S20公路-宝钱公路)116 普善路-万荣路-三泉路辟通改建工程117 武宁路快速化改造工程118 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公路)改建工程119 市属重点道路节点改造项目(中山南路、G318跨线桥、江杨北路、崧泽大道跨线桥人非设施)120 区区对接道路、打通断头路(60条)(五) 城市安全(5项)121 重点河道和泵闸工程(掘石港、北沿4闸、团旺河、张泾河、航塘港、南新泾、省市边界水文站网等7项)122 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汉阳二期、桃浦工业区、龙水南路、云岭西、ES6地块等5项)123 公共消防站建设(武宁、中新泾、芦八、书院、嘉定城北、戬浜、徐行、淞沪、唐行、华夏、六灶、江镇、浦江工、紫竹、五四、东平、龙华机场、同三、新寺、双阳等21项)124 长江水源水厂深度处理(杨树浦水厂二阶段生产系统改造工程、长桥水厂深度处理一阶段工程、金海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月浦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等)125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松江南站大型居住区地下综合管廊二期、武威路道路改扩建及配套工程等)五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类13项126 保障房建设(含租赁房)127 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128 郊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浦东新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新建工程等)129 郊区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130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崇明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泥处理及管网完善、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场站、南横引河西段、北沿公路、建设公路、生态大道、环岛景观道、长兴人民医院、生态能力建设)131 崇明东滩基础设施开发项目132 昆阳路-浦卫公路(含昆阳路越江)133 金海公路134 墨玉路-山周公路-千新公路135 崧泽高架西延伸(青浦)136 嘉松公路137 沪南公路(闸航公路-康花路)改建工程138 大叶公路-叶新公路预备项目合计28项1 张江实验室总部大楼2 上飞厂宽体研保能力建设3 华大半导体新型存储器项目4 蔚来汽车新建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5 国能新能源汽车项目6 精测半导体全球研发总部和装备制造基地7 超硅半导体300mm集成电路硅片全自动智能化生产线建设8 瀚谋电子高端电子元器件与精密陶瓷研发及先进制造配套基地项目9 上海发那科智能工厂三期10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11 华为(上海)研发基地12 交大医学院浦东校区13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金海路校区14 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上海市阳光康复中心)15 浦东机场四期(扩建航站楼及配套工程)16 虹桥机场东片区综合改造市政配套二期17 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18 嘉闵线(市域铁路)19 外高桥内河集装箱港区相关工程20 小洋山北侧开发21 龙水南路越江隧道22 隆昌路越江隧道23 嘉松公路越江工程24 漕宝路快速化改造工程25 浦星公路(环城北路-人民塘路)26 S4公路改建工程27 S3公路(周邓公路-S4公路)28 长江西路(康宁路-逸仙路)快速路新建工程注:重大预备项目是指项目现阶段手续尚未齐全,待齐全后近期准备实施的项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
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7.12.09
•【字号】沪国税函〔2017〕105号
•【施行日期】2017.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出入境管理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
店名单的通知
沪国税函〔2017〕10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征管制度文件的通知》(沪税函〔2018〕7号)修改:“现将已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的退税商店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布。


各区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现将已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的退税商店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第五批)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9日附件
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第五批)
(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上海市普陀区防汛指挥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上海市普陀区防汛指挥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上海宇江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TOP6Biblioteka 普陀区长浜河道、桃浦湖等综合 上海勤崇建设工程 整 治 工 程 通 信 管 线 搬 迁 的 中 标 有限公司 (成交)结果公告
TOP7
2023 年普陀区新泾河(春光家园 上 海 盛 鑫 建 设 工 程 段)综合整治工程——绿化搬迁 有限公司 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4.1 重点项目
(1)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1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上海普陀市政工程 南石一路(南石四路一武宁路)道路 有限公司
959.4
2023-06-2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6 日 生成
3/2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积水改善工程
中标单位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上海市普陀区防汛指挥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

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

一般高中900元/学期,区县重点 沪价行[2000]119号 1200元/学期,市重点1500元/学期, 沪教委财[2000]28号 高级寄宿制2000元/学期 见文件 一类条件360元/学期,二类270元/ 学期,三类180元/学期;空调加收 200元、供热水加收40元/学期 一般专业1100元/学期,特殊专业 1300元/学期,艺术类专业2300元/ 学期;技校普通专业1100元/学期, 技校复合专业1300元/学期 一般专业1500元/学期,特殊专业 2000元/学期,艺术类专业4000元/ 学期;技校普通专业1500元/学期, 技校复合专业2000元/学期
国务院令第240、241号 财企[2008]293号 市政府令1996年第29号

39
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
每亩0.50--170元

第 3 页
部门
序号 一级项目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土地收益金 耕地开垦费 土地复垦费 土地闲置费 土地、青苗补偿费 城镇个人使用国有土地地租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11
(2)港口岸线使用费
按码头前沿水深2米以下3元;2米 沪财综[94]60号 以上至5米以下10元;5米以上至8 米以下30元;8米以上90元/米·季 沪价费[2005]11号
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

12 建交委 13
船员考试费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见文件
沪价费[2003]15号 沪财预[2003]19号 沪财预[2008]111号
批准依据
市人大公告2011年第37号 市政府令2012年第85号
备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 机动车道路停车费收费
交通港口
见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_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更新时间:2010—11—29前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是根据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的延伸和配套使用的技术标准,适用于枢纽工程水库区、枢纽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建设区的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

本规定不再区分枢纽工程水库区、枢纽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建设区,而是按照概(估)算编写顺序编制,有区别的地方进行说明.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系本标准的总纲,并规定了适用范围;—-编制依据、原则及基本资料,要求依据充分、实事求是,基本资料要求可靠、全面;—-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项目划分,要求统一、规范;--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费用构成,要求合理、科学;—-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单价分析,要求操作性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编制方法,要求简明、操作性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估算编制方法.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解释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黄委会勘测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目次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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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编制依据、原则及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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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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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1 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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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 概算表及概算附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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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沪府发[1998]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沪府发[1998]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沪府发[1998]1号1998年1月14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作如下通知:一、明确本市进口设备免税审批职能部门国务院《通知》规定,凡符合免税的项目,由有权审批机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按统一格式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海关据此办理免税审批手续。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程序,仍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根据上海现行项目审批分工情况,现明确,本市执行国务院《通知》的归口部门为市计委、市经委、市外资委,具体免税手续由上海海关负责办理。

即:全市间接利用外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基本建设项目,由市计委出具《确认书》;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委出具《确认书》;全市吸收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外资委出具《确认书》;全市吸收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外资委出具《确认书》。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审批,按国务院《通知》规定办理。

二、处理好调整后的进口设备免税政策与“九五”期间浦东新区中资企业进口自用物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关系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调整后的免税范围包括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即外资项目符合《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性乙类和内资项目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除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均可享受此政策。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交财发[1993]541号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交财发[1993]541号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正文:----------------------------------------------------------------------------------------------------------------------------------------------------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1993年5月25日交财发(1993)541号交通部、财政部发布)第一条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交财发(1993)456号《关于扩大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及开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交通部所属航运企业船舶承运的境内旅客和内贸货物征收水运客货运附加费(以下简称客货运附加费)。

第三条交通部所属航运企业船舶是指:(一)交通部直属航运企业(含集团)的船舶;(二)交通部直属事业单位从事经营客货运输业务的船舶;(三)交通部直属企、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合资、合作经营客货运输业务的船舶;(四)其他经交通部批准征收客货运附加费的运输船舶。

第四条客货运附加费的义务缴费人(以下简称缴费人)为购买客票的旅客(或其代理人)和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第五条客货运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负责。

负责承运旅客或货物的航运企业及为航运企业办理运费结算业务的港口经交通部批准后为客货运附加费代征单位。

其他为航运企业办理运费结算业务的单位为代收单位,代收单位由航运企业委托。

代征单位应经常检查代收单位的收、缴情况。

第六条客货运附加费征收标准(一)客运附加费(包括按客运手续办理的行李包裹)按客票票价(或行李包裹运费)的百分之九在出售客票(或在办理行李包裹托运手续)时计征。

(二)货运附加费(包括客货班轮承运的货物)按每计费吨公里五厘在核收货物运费时一并计征。

沿海运输按每吨海里换算1.852吨公里计算。

(三)集装箱货运附加费按标记的集装箱载重吨每吨公里五厘在核收货物运费时计征。

堆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

堆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

堆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咨国联出品目录第一章总论 (9)1.1项目概要 (9)1.1.1项目名称 (9)1.1.2项目建设单位 (9)1.1.3项目建设性质 (9)1.1.4项目建设地点 (9)1.1.5项目负责人 (9)1.1.6项目投资规模 (10)1.1.7项目建设规模 (10)1.1.8项目资金来源 (12)1.1.9项目建设期限 (12)1.2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12)1.3编制依据 (12)1.4编制原则 (13)1.5研究范围 (14)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1.7综合评价 (16)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7)2.1项目提出背景 (17)2.2本次建设项目发起缘由 (19)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19)2.3.1促进我国堆场建设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0)2.3.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20)2.3.3满足我国的工业发展需求的需要 (21)2.3.4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21)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21)2.3.6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22)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22)2.4项目可行性分析 (23)2.4.1政策可行性 (23)2.4.2市场可行性 (23)2.4.3技术可行性 (23)2.4.4管理可行性 (24)2.4.5财务可行性 (24)2.5堆场建设项目发展概况 (24)2.5.1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25)2.5.2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25)2.5.3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25)2.5.4堆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出及审批过程 (26)2.6分析结论 (26)第三章行业市场分析 (27)3.1市场调查 (27)3.1.1拟建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 (27)3.1.2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 (27)3.1.3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 (28)3.1.4替代产品调查 (28)3.1.5产品价格调查 (28)3.1.6国外市场调查 (29)3.2市场预测 (29)3.2.1国内市场需求预测 (29)3.2.2产品出口或进口替代分析 (30)3.2.3价格预测 (30)3.3市场推销战略 (30)3.3.1推销方式 (31)3.3.2推销措施 (31)3.3.3促销价格制度 (31)3.3.4产品销售费用预测 (31)3.4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32)3.4.1产品方案 (32)3.4.2建设规模 (32)3.5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33)3.6市场分析结论 (33)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 (34)4.1地理位置选择 (34)4.2区域投资环境 (35)4.2.1区域概况 (35)4.2.2地形地貌条件 (35)4.2.3气候条件 (35)4.2.4交通区位条件 (36)4.2.5经济发展条件 (37)第五章总体建设方案 (39)5.1总图布置原则 (39)5.2土建方案 (39)5.2.1总体规划方案 (39)5.2.2土建工程方案 (40)5.3主要建设内容 (41)5.4工程管线布置方案 (42)5.4.2供电 (44)5.5道路设计 (46)5.6总图运输方案 (46)5.7土地利用情况 (46)5.7.1项目用地规划选址 (46)5.7.2用地规模及用地类型 (46)第六章产品方案 (49)6.1产品方案 (49)6.2产品性能优势 (49)6.3产品执行标准 (49)6.4产品生产规模确定 (49)6.5产品工艺流程 (50)6.5.1产品工艺方案选择 (50)6.5.2产品工艺流程 (50)6.6主要生产车间布置方案 (57)6.7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57)6.7.1总平面布置原则 (57)6.7.2厂内外运输方案 (57)6.8仓储方案 (58)第七章原料供应及设备选型 (59)7.1主要原材料供应 (59)7.2主要设备选型 (59)7.2.1设备选型原则 (60)7.2.2主要设备明细 (60)第八章节约能源方案 (63)8.1本项目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63)8.2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63)8.2.1能源消耗种类 (63)8.2.2能源消耗数量分析 (64)8.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 (64)8.4主要能耗指标及分析 (64)8.4.1项目能耗分析 (64)8.4.2国家能耗指标 (65)8.5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65)8.5.1工业节能 (65)8.5.2电能计量及节能措施 (66)8.5.3节水措施 (66)8.5.4建筑节能 (67)8.6结论 (68)第九章环境保护与消防措施 (69)9.1设计依据及原则 (69)9.1.1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69)9.1.2设计原则 (69)9.2建设地环境条件 (69)9.3 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70)9.3.1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70)9.3.2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 (71)9.4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72)9.4.1 项目建设期环保措施 (72)9.4.2 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 (73)9.4.3环境管理与监测机构 (74)9.5绿化方案 (75)9.6消防措施 (75)9.6.1设计依据 (75)9.6.2防范措施 (75)9.6.3消防管理 (77)9.6.4消防设施及措施 (77)9.6.5消防措施的预期效果 (78)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 (79)10.1 编制依据 (79)10.2概况 (79)10.3 劳动安全 (79)10.3.1工程消防 (79)10.3.2防火防爆设计 (80)10.3.3电气安全与接地 (80)10.3.4设备防雷及接零保护 (80)10.3.5抗震设防措施 (81)10.4劳动卫生 (81)10.4.1工业卫生设施 (81)10.4.2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 (82)10.4.3个人卫生 (82)10.4.4照明 (82)10.4.5噪声 (82)10.4.6防烫伤 (82)10.4.7个人防护 (82)10.4.8安全教育 (83)第十一章企业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 (84)11.1组织机构 (84)11.2激励和约束机制 (84)11.3人力资源管理 (85)11.4劳动定员 (85)11.5福利待遇 (86)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规划 (87)12.1建设工期的规划 (87)12.2 建设工期 (87)12.3实施进度安排 (87)第十三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89)13.1投资估算依据 (89)13.2建设投资估算 (89)13.3流动资金估算 (91)13.4资金筹措 (91)13.5项目投资总额 (92)13.6资金使用和管理 (97)第十四章财务及经济评价 (98)14.1总成本费用估算 (98)14.1.1基本数据的确立 (98)14.1.2产品成本 (99)14.1.3平均产品利润与销售税金 (100)14.2财务评价 (100)14.2.1项目投资回收期 (100)14.2.2项目投资利润率 (101)14.2.3不确定性分析 (101)14.3综合效益评价结论 (104)第十五章风险分析及规避 (106)15.1项目风险因素 (106)15.1.1不可抗力因素风险 (106)15.1.2技术风险 (106)15.1.3市场风险 (106)15.1.4资金管理风险 (107)15.2风险规避对策 (107)15.2.1不可抗力因素风险规避对策 (107)15.2.2技术风险规避对策 (107)15.2.3市场风险规避对策 (107)15.2.4资金管理风险规避对策 (108)第十六章招标方案 (109)16.1招标管理 (109)16.2招标依据 (109)16.3招标范围 (109)16.4招标方式 (110)16.5招标程序 (110)16.6评标程序 (111)16.7发放中标通知书 (111)16.8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111)16.9合同备案 (111)第十七章结论与建议 (112)17.1结论 (112)17.2建议 (112)附表 (113)附表1 销售收入预测表 (113)附表2 总成本表 (114)附表3 外购原材料表 (115)附表4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表 (116)附表5 工资及福利表 (117)附表6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118)附表7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表 (119)附表8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表 (120)附表9 流动资金估算表 (121)附表10 资产负债表 (122)附表11 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123)附表12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124)附表13 项目投资现金量表 (126)附表14 借款偿还计划表 (128)附表 (130)附表1 销售收入预测表 (130)附表2 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131)附表3 外购原材料表 (132)附表4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表 (133)附表5 工资及福利表 (134)附表6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135)附表7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表 (136)附表8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表 (137)附表9 流动资金估算表 (138)附表10 资产负债表 (139)附表11 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140)附表12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141)附表13 项目投资现金量表 (143)附表14借款偿还计划表 (145)第一章总论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章,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章节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1996.08.19•【字号】沪地税地[1996]46号•【施行日期】1996.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耕地占用税正文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的通知(沪地税地[1996]46号1996年8月19日)为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合理调节土地级差收益的作用,我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的请示》,已由市计委商市建委、市经委、市商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房地局、市地税局和市物价局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将本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地段等级划分,按1995年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重新制定的本市地段等级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对本市土地等级划分标准和我局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印发给你们,请会同所在地房地部门认真划分和调整各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地段等级,从速组织实施。

根据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次缴纳,故自1996年1月1日起调整地段等级并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附:上海市房屋土地局对本市土地等级划分标准和我局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一级:每平方米年税额7.50元中山东路(金陵东路至南苏州路)两侧;南京路(中山东—路至乌鲁木齐路)两侧;西藏路(淮海路至苏州河)两侧;淮海路(西藏路至襄阳路)两侧;金陵路(中山东二路至普安路)两侧。

二级:每平方米年税额6.50元浦西中心区(东至中山东路南至新开河路、人民路、淮海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中路、瑞金二路、肇嘉浜路,西至华山路、乌鲁木齐路,北至北京西路、石门二路、苏州河岸线);鲁迅公园地区(东至甜爱路,南、西至四川北路,北至东江湾路、甜爱支路);外白渡桥以北地区(东至闵行路,南至苏州河岸线,西至四川北路,北至天潼路、长治路);四川北路两侧。

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5.50元老城区(东至黄浦江岸线,南至陆家浜路、徐家汇路,西至瑞金二路,北至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东路、人民路、新开河路);提篮桥地区(东至临潼路,南至杨树浦路、东大名路,西至公平路,北至东长治路、长阳路);曹家渡地区(以长寿支路、长寿路折长宁支路,转康定路、余姚路为界);虹古地区(东至陵园路,南至徐虹支线,西至虹许路,北至虹桥路);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共和新路、大统路,南、西至苏州河岸线,北至中兴路);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凉路(临潼路至隆昌路)两侧,共和新路(天目路至中山北路)两侧;武宁路(长寿路至中山北路)两侧;愚园路(乌鲁木齐路至中山公园〉两侧;虹桥路(华山路至虹桥机场)两侧,南京西路(乌鲁木齐路至延安西路)两侧;延安西路(乌鲁木齐路至虹桥路)两侧;新华路(淮海西路至中山西路)两侧;吴淞路、溧阳路、四平路连线(天潼路至大连西路)两侧;大名路、东大名路、长治路、东长治路、天目中路、天目东路、长寿路、淮海西路、漕溪北路、西藏北路两侧;浦东新区的小陆家嘴地区(东至源深路,南至浦电路延伸至源深路,北、西沿黄浦江岸线)。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沪水务〔2024〕82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4〕82号青浦区水务局:你局《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污水篇)〉〈青浦区重固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雨水篇)〉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水〔2023〕69号)及规划文本收悉。

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一、关于规划范围同意污水规划范围为重固镇辖区范围,总面积约为30.21平方公里;雨水规划范围为重固镇城市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约为9.09平方公里,研究范围扩展至重固镇辖区范围,不包含农村区域。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

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重固镇镇区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年一遇,重固镇青浦工业区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居民综合生活污水量指标城镇地区采用216升/人·天,农村地区采用162升/人·天,工业用地污水量按用水量的75%折算,地下水渗入量按日均旱流污水量的10%计。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雨水提标方案,即将规划范围划分为6个自排分区,雨水就近分散自排圩内河道。

各自排分区通过按规划标准新建和改建雨水管道、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在源头配建相当于0.7万立方米规模的绿色调蓄设施、控制地坪标高等措施实现提标。

其中,CG01、CG05、CG06分区道路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3.7米控制,CG02分区道路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4.0米控制,CG03分区道路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3.8米控制,CG04分区道路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3.6米控制。

上海-造价文件汇编

上海-造价文件汇编

造价文件汇编(上海)目录关于补充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的通知(试行) (1)关于调整《上海市水利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5)沪建标定[2017]202号 (11)沪建标定〔2016〕1162号 (13)沪建标定〔2017〕1112号 (15)沪建管(2015)321号 (16)沪建建管〔2017〕899号 (28)沪建建管〔2017〕982号 (30)沪建市管(2016)15号 (32)沪建市管[2015]54号 (35)沪建市管[2017]105号 (38)沪建市管[2016]43号 (42)沪建市管〔2016〕42号 (45)沪建招(2017)4号 (85)沪水务定额[2016]3号 (86)沪水务定额〔2016〕2号 (88)关于补充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的通知(试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7月1日起,将增值税率四挡调整为三挡,即:17%、11%、6%,取消13%一档税率,结合本市建设工程市场变化与实际情况,对原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作适当补充与调整,现通知如下:1、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补充了0125冷弯型钢、0603半钢化玻璃、0643特种玻璃、0613热弯玻璃、0623玻璃功能膜、0813微晶石、0910涂装板、1113钢塑共挤门窗、1317腻子、干粉等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

2、自产苗木属农产品实行免税,苗木价按11%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水、煤增值税率原13%,现调整为:水销售增值税实行简易征收,征收率3%,煤11%。

4、现拌砂浆原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折算率16.6%,调整按砂浆级配表分解到各类基本原材料,增值税率执行相应增值税折算率。

附件补充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表类别编码类别名称补充、调整前折算率补充、调整后折算率125冷弯型钢—16.93%209塑料薄膜/布16.32%16.91%521柜体—16.92%603半钢化玻璃—16.86%607均质钢化玻璃—16.86%613热弯玻璃—16.86%623玻璃功能膜—16.91% 643特种玻璃—16.86% 806砂岩—16.94% 813微晶石—16.87% 910涂装板—16.77% 937隔栅、网架—16.82% 1005成品木龙骨—16.81% 1113钢塑共挤门窗—16.90% 1115一体化遮阳窗—16.90% 1215纤维水泥装饰线条—16.76% 1306防水涂料、防水毯—16.87% 1317腻子、干粉—16.90% 1804钢制棱圈—16.85% 1810接头、透气帽、雨漏—16.94% 2127烘手器、浴霸—16.92% 2205铝制散热器—16.69% 2207复合散热器—16.69% 2209散热器—16.69% 2225除污器—16.87% 2229水锤消除器—16.87% 2261其他通风空调材料—16.94%2301灭火器—16.98% 2327分集水器16.85% 2345电源—16.97% 2405热量表—16.82% 2406能耗数据采集器—16.82% 2419像质计—16.75% 2513几何形状组合艺术灯具—16.90% 2922电缆线架—16.85% 3015网络、通信器材—16.98% 3113正吻—16.30% 3201乔木免税11% 3203灌木免税11% 3205藤本植物免税11% 3207地被植物免税11% 3209棕榈科植物免税11% 3211观赏竹类免税11% 3309压力管件—16.84% 3331木质加工件—16.81%水:13%3% 3411水电、煤炭、木柴煤:12.84%11% 3506非开挖定向钻—16.87%3511泵管—16.87% 3513千斤顶及配件—16.92% 3533实验室用工器具—16.96% 3611防撞装置—16.88% 3622交通龙门架、灯杆—16.80% 3633滤帽、滤头套箍—16.90% 8001水泥砂浆16.60%—8003石灰砂浆16.60%—8005混合砂浆16.60%—8006预拌砂浆—16.60% 8011灰浆、水泥浆16.90%—8013石子浆16.21%—关于调整《上海市水利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等3个文件的通知》(沪水务[2009]968号)和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沪建市管[2010]2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和测算,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水利)部分内容及标准作如下调整:一、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文件中石化协产发(2006)76号关于印发《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化工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办法》和《化工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适应投资体制改革以后的新情况,更好地服务于化工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投资效益,减少决策失误,推动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科学化。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会同石油和化工规划院编制了《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化工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办法》和《化工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办法》。

根据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现将以上三个编制办法作为行业自律性规范印发给你们,推荐在编制化工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时使用。

三个编制办法由石油和化工规划院负责解释。

各单位在使用中发现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化工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办法化工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办法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目录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1)第一部分总则 (1)第二部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3)1 总论 (3)1.1 概述 (3)1.2 研究结论 (3)2 市场预测分析 (7)2.1 产品市场分析 (8)2.1.1 产品用途 (8)2.1.2 国外市场预测分析 (8)2.1.3 国内市场预测分析 (8)2.2 产品的竞争力分析 (9)2.2.1 目标市场分析 (9)2.2.2 产品竞争力优劣势分析 (9)2.3 营销策略 (11)2.4 价格预测 (11)2.4.1 产品价格现状及预测 (11)2.4.2 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动力价格现状及预测 (11)2.5 市场风险分析 (12)2.5.1 风险因素的识别 (12)2.5.2 风险程度估计 (12)2.5.3 风险对策与反馈 (12)3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寨 (12)3.1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12)3.2 技术改造项目特点 (13)4 工艺技术方案 (13)4.1 工艺技术方案的选择 (14)4.1.1 原料路线确定的原则和依据 (14)4.1.2 国内、外工艺技术概况 (14)4.1.3 工艺技术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14)4.1.4 工艺技术描述 (17)4.1.5 国产化技术方案 (17)4.2 工艺流程和消耗定额 (17)4.2.1 工艺流程概述 (17)4.3 主要设备选择 (19)4.3.1 概述 (19)4.3.3 依托与利旧 (20)4.4 自动控制 (20)4.4.1 概述 (20)4.4.2 控制系统的选择 (20)4.4.3 仪表选型 (21)4.4.4 控制室的没置 (21)4.4.5 仪表的供电和供气 (21)4.4.6 安全技术措施 (21)4.4.7 标准,规范 (21)4.5 装置界区内公用工程设施 (21)4.6 工艺装置“三废”排放与预处理 (21)4.6.1 废水 (21)4.6.2 废气 (22)4.6.4 “三废”预处理 (23)4.7 装置占地与建、构筑物面积及定员 (23)4.8 工艺技术及设备风险分析 (23)4.8.1 风险因素识别 (23)4.8.2 风险程度估计 (23)4.8.3 风险防范与反馈 (23)5 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23)5.1 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规格、年需用量 (23)5.2 主要原辅材料市场分析 (23)5.2.1 供需状况分析 (24)5.2.2 供应可靠性分析 (24)5.3 矿产资源的品位、成分、储量等初步情况 (24)5.4 水、电、汽和其他动力供应 (24)5.5 供应方案选择 (25)5.6 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 (25)6 建厂条件和厂址选择 (26)6.1 建厂条件 (26)6.1.1 建厂地点的自然条件 (26)6.1.2 建厂地点的社会经济条件 (28)6.1.3 外部交通运输状况 (28)6.1.4 公用工程条件 (28)6.1.5 用地条件 (29)6.1.6 环境保护条件 (29)6.2 厂(场)址选择 (29)6.2.1 厂(场)址选择的原则及依据 (29)6.2.2 厂(场)址方案比选 (29)6.2.3 厂址推荐方案意见 (32)6.3 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和土地主管部门的意见。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沪财预[2007]36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沪财预[2007]36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了保障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方便查询及监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收费管理的文件规定,我们在《2005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结合2006年本市批准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编制了《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

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目录》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发文批准,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本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加“▲”符号的为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收费目录》中不含政府性基金和中央在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2006年12月31日以前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律以本《收费目录》为准;凡未列入《收费目录》,以及《收费目录》所列的相关文件中未规定具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加强《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的管理。

《收费许可证》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07)648号文件规定范围发放;《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收费目录》或2007年1月1日以后上海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为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未经批准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在《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注销登记,严禁“以证代文”、“以证批费”等违规操作。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和调整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和调整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和调整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和调整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市级主管部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03]7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审批管理行政许可有关收费的通知》(财综[2004]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96号)规定要求,我们对本市地方法规、规章批准设立的行政许可收费事项,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所涉及的相关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

经市政府同意,取消34项行政性收费项目;降低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改变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性质。

现将取消和调整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取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准产证申报费”等17个部门的34项行政性收费项目(详见附件1)。

(一)本次取消收费项目的下列文件予以废止:1.《关于调整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理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1995]136号、沪财综[1995]42号)。

2.《关于对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城市排水管理处要求收取〈合流污水治理设施使用证〉等工本费的复函》(沪财综[1994]55号、沪价行[1994]127号)。

3.《关于同意收取教师证工本费的复函》(沪财综[1994]59号)。

4.《关于调整酒类专卖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1996]119号、沪财综[1996]33号)。

5.《关于降低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1999]356号、沪财综[99]76号)。

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

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

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3.04.15•【字号】沪市政建[2003]302号•【施行日期】2003.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沪市政建(2003)302号)市政行业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与管线工程施工行为,现颁布《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规则》,请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范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行为,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道路与管线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与管线工程是指进入城市道路、公路范围(规划红线)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设施养护维修作业项目。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是本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道监办)、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上海市公路管理处是本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市政工程管理机构)。

区(县)市政、公路工程管理部门是本区域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市政工程管理署(公路管理署)(以下简称区县市政工程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市有关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规范;(二)对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监督;(三)查处严重违反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

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房地产登记、勘丈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沪价房[1997]第150号

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房地产登记、勘丈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沪价房[1997]第150号

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房地产登记、勘丈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房地产登记、勘丈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沪价房[1997]第150号1997年7月1日)市房地局:你局沪房地财(1996)775号《关于申请调整房地产登记测绘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收悉。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为规范房地产登记收费,经研究,同意对房地产登记、勘丈的收费项目作适当归并,同时对收费标准作必要调整。

具体规定如下:一、办理初始登记的费用:1.房地产登记费按登记的房地产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方法,向开发商(项目业主)计收: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0.2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 0.08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 0.06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 0.04超过10000部分0.02计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如下:土地部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以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征地(或拆迁)补偿协议金额;新建房屋部分,按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金额。

土地、房屋先后登记的,不能重复计费。

办理初始登记,应按一个项目、地块为一证,按标准计费后的上限为6万元。

2.房地产勘丈费房屋、土地勘丈应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合并收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0元;为商品房预售提供暂测面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加收0.10元。

如一时难以合并、需分别计收的,按下列标准收费:在房屋竣工后,测定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提供各室号的测量成果表和房产平面图,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0.30元。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正文:----------------------------------------------------------------------------------------------------------------------------------------------------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为落实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管理,确保上海机场飞行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沪府办〔2012〕26号)的批复意见,现将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净空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一)浦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东、北边界:伸向长江;南边界:三三公路;西边界:分为三段,北段(川杨河以北)为远东大道,中段(川杨河与沪南公路之间)为南六公路,南段(沪南公路以南)为远东大道。

(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东边界:分为三段,北段为外环线及北延伸线,中间段(沪宁铁路与沪闵之间)为曹杨路-内环线-伊犁路-虹漕路,南段为外环线及南延伸线;南边界:剑川路;西边界:分为三段,北段(沪宁铁路以北)为沪宜公路,中段(沪宁铁路与沪杭高速公路之间)为盐铁河-新通波塘-通波塘,南段(沪杭高速公路以南)为嘉金公路;北边界:G1501公路。

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根据国务院2009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创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财政部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64〕财预王字第380号

财政部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64〕财预王字第380号

财政部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正文:---------------------------------------------------------------------------------------------------------------------------------------------------- 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一九六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财政部发布)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维护工作,合理地安排和使用这方面的资金,根据一九六三年第二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的决定,现在对调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目前各城市征收公用事业附加的情况是不平衡的,附加的项目有多有少,附加率有高有低,附加收入也有大有小,需要逐步地作一些调整。

由于各个城市的条件不同,需要也不尽相同,并且要照顾历史上的征收习惯,因此,今后调整公用事业附加,在城市之间,不应当也不可能全部拉平,更不能都向高的看齐。

调整的原则应当是:根据当前国家财力和人民的负担能力,进行局部的调整,即某些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项目过少的,可以适当增加一些项目;个别项目附加率过低的,可以适当提高附加率,以改变目前城市之间高低过分悬殊的情况。

二、按照上述调整原则,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项目和附加率,分别规定为:(一)工业用电、工业用水附加,原则上全国各城市都可以开征。

这两项附加率:东北地区各城市因电费、水费较低,定为10%;其他地区的城市,参照现在多数区的执行情况,定为5%到8%。

在这个幅度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一九六三年年底以前已经开征这两项附加的城市,附加率低于这个幅度的,可以适当提高;高于这个幅度的,可以暂时维持现状,但不得再行提高。

一九六四年新开征这两项附加的城市,附加率一律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幅度。

沈阳市因继续实行从企业利润中提成5%作为城市建设资金,不得再开征这两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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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虹桥机场改造、新卫公路、亭大公路”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的通知
【标 签】营业税缴纳,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
【颁布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沪地税一﹝1996﹞49号
【发文日期】1996-09-18
【实施时间】1996-09-1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接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同三国道、郊环建设指挥部[沪路同
指[1996]第43号]来函,要求将虹桥机场改造、新卫公路、亭大公路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

经研究,上述两大工程项目系市政重大工程等项目。

因此,同意将该两大工程项目列入沪税政一[1994]137号《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名单范围中,统一由项目建设单位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

具体征收办法请按沪税政一[1994]137号(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3册第945页)的规定执行。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八日
关联知识:
1.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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