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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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09-1-13 17:56:21]???(2001年1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8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9日发布? 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保安服务组织的工作,按业务范围分为:(一)守护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商贸、证券交易场所,娱乐服务场所,机场、码头、车站、仓库、停车场等场所及展销、展览、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守护。

(二)押运类: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

(三)技术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系统的研制、设计、安装、保养、维修等服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安服务。

第三条保安服务公司可以从事上述各类保安服务工作;内部保安组织只能从事经批准的守护类保安服务工作。

第四条设立守护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聘有100名以上持有《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的保安员。

设立押运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聘有50名以上持有《资格证》的保安员,并且具备监控、通讯、报警、押运等设施,有5台以上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业押运车辆。

设立技术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有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2 0名以上持有《资格证》的保安员,并且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第五条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接受申请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提出意见,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审核,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公安厅审批;接受申请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公安厅审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号——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号——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号——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已经1997年6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八届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卢瑞华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日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提供场所、设施、技术、信息、知识、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收取费用的行为(统称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应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机关不得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不得将其职权范围内的公务交由其所属的经营性服务机构办理,并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教育、医疗收费按《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医疗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物价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物价部门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

第五条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下同)与经营者定价两种形式。

政府定价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物价部门按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制定的收费项目和具体收费标准或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变动的收费标准。

经营者定价是指除政府定价以外,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或协商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二章政府定价的收费管理第六条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范围:(一)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以及公共福利性的经营项目;(二)在特殊情况下,政府认为需要强化管理的经营项目;(三)国家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外的收费项目。

茂名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我市保安服务业管理的意见-地方司法规范

茂名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我市保安服务业管理的意见-地方司法规范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茂名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我市保安服务业管理的意见市人民政府:为发挥保安服务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市保安服务业管理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掌握设立保安服务组织和应聘保安员的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凡需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向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县级公安机关加具意见并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省公安厅审批。

凡需设立内部保安组织的,应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市直单位和中央驻茂单位的内部保安组织的审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公安机关接到设立内部保安组织的申请后,应在10天内作出答复,批准设立的,发给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不批准设立的,应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组织属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营业;属内部保安组织的,其负责人应由该单位领导兼任。

保安员由保安服务组织招聘,内部保安组织的保安员由设立该组织的单位招聘,没有设立内部保安组织的单位所需的保安员,由保安服务公司派驻。

有关单位应按《条例》的有关规定招聘保安员。

招聘的保安员没有持有《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和《茂名市保安员上岗证》的,应经公安机关考核,持有上述两证后才能上岗。

新招聘的保安员,上岗前应接受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保安服务组织,审核保安员资格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降低标准,也不得在法定条件之外设立新的条件。

但申请设立内部保安组织的单位,一般应有10名以上的保安员。

二、加强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员的管理公安机关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做好保安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并加强对保安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保安服务组织应加强保安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保安队伍和保安员的政治素质、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

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和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的年度审验工作。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对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员的管理,规范保安服务行为,发挥保安服务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保安服务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保安服务组织为保安服务公司和内部保安组织。

保安服务公司是指专门从事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维护保安服务目标安全的企业。

内部保安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内部守护、巡逻等工作的安全防范组织。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工商、税务、劳动、价格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公安机关实施对保安服务的管理。

第二章保安服务组织第五条保安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依法经营,遵循公平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服务范围;(二)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有一定数量的保安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六)法定代表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有从事三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七)国家规定设立公司法人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设立内部保安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一定数量的保安员;(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福利制度。

第八条设立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保安服务公司由接受申请的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经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审核,报省公安机关批准;内部保安组织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公安机关接受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准营业。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1.04•【字号】粤价[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局:为加强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物业服务企业、广大业主充分了解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各级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主管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为契机,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收费的专项检查和整顿治理,切实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一○年一月四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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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1-13 17:56:21] 发布日期:(2001年1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8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9日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保安服务组织的工作,按业务范围分为:(一)守护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商贸、证券交易场所,娱乐服务场所,机场、码头、车站、仓库、停车场等场所及展销、展览、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守护。

(二)押运类: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

(三)技术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系统的研制、设计、安装、保养、维修等服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安服务。

第三条保安服务公司可以从事上述各类保安服务工作;内部保安组织只能从事经批准的守护类保安服务工作。

第四条设立守护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聘有100名以上持有《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的保安员。

设立押运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聘有50名以上持有《资格证》的保安员,并且具备监控、通讯、报警、押运等设施,有5台以上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业押运车辆。

..设立技术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有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20名以上持有《资格证》的保安员,并且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第五条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接受申请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提出意见,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审核,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公安厅审批;接受申请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公安厅审批。

省公安厅接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保安服务公司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营业。

2024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24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甲方名称及性质1.2乙方名称及性质1.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定义第二条:保安服务内容2.1保安服务范围2.2保安服务时间2.3保安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第三条:保安服务费用3.1保安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3.2保安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3.3保安服务费用的调整机制第四条:保安服务人员的管理4.1保安服务人员的招聘与培训4.2保安服务人员的考核与评估4.3保安服务人员的奖惩制度第五条:保安服务人员的职责与权利5.1保安服务人员的职责5.2保安服务人员的权利第六条:甲方义务与责任6.1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2保障保安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6.3配合乙方进行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第七条:乙方义务与责任7.1提供合格的保安服务人员7.2保障保安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7.3对保安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合同变更的条件8.2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方违约责任9.2乙方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协商解决10.2调解解决10.3法律途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签11.1合同生效条件11.2合同终止条件11.3合同续签条件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保密内容12.2保密期限12.3违约责任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法律适用13.2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附加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本合同所指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是指乙方根据我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所应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第二条:保安服务内容2.1保安服务范围:乙方负责甲方场所的安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卫管理、巡逻检查、安全监控、突发事件处理等。

2.2保安服务时间:保安服务时间为甲方正常经营时间,如甲方有特殊需求,可与乙方协商增减服务时间。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跨区经营保安业务备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跨区经营保安业务备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跨区经营保安业务备案工作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08.12.24•【字号】粤公通字[2008]286号•【施行日期】2009.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跨区经营保安业务备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粤公通字〔2008〕286号2008年12月24日)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跨区提供保安服务的经营活动,切实做好跨区经营保安业务备案工作,加强对跨区经营保安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和公安部《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跨区经营保安业务是指保安服务企业在注册地以外行政区域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

第三条跨区经营保安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充分发挥保安服务在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中的辅助作用。

第四条经省公安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含保安押运公司)进行的跨区经营保安业务活动的备案,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是公安机关跨区经营保安业务备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跨区提供保安服务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跨区经营的保安服务企业,应当是由客户单位自愿选择,或者是通过竞标等合法方式取得跨区经营资格。

第七条跨区经营的保安服务企业,应当主动做好备案工作,并自觉接受跨区经营保安业务所在地(以下简称经营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跨区经营的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在与客户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后15日内,将跨区经营保安业务的各项备案材料报送经营地公安机关。

从事守护类的保安服务企业还应按规定将备案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第九条跨区经营守护类保安业务应提交的备案材料:(一)保安服务公司注册地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出具的跨区经营保安业务的函件;(二)有效的经营证照复印件;(三)单位法定代表及跨区提供保安服务机构的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四)跨区提供保安服务机构的设置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五)跨区提供保安服务的工作方案;(六)保安员身份证和资格证复印件;(七)保安服务合同复印件。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法信汇编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法信汇编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3.29•【文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2012)-粤价[2012]258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2012)-粤价[2012]258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2012)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粤价〔2012〕258号2012年11月21日)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2〕47号)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现行有效的涉及17个部门的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编印成目录并印发给你们。

请依据本目录及国家目录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否则,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粤府函〔1996〕141号,省政府令第36号修订)严肃处理。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截至2012年10月30日)收费部门序号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公安部门1犬类禁养区管理费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2户口准迁证费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4]57号3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费省物价局粤价函[1995]41号、粤价函[2001]42号4个体船艇流动人员户口簿和船舶户牌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40号5门(楼)牌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352号6治安联防费省政府粤府[1990]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41号、粤价[2012]172号7居住证工本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7]475号、粤价函[2010]6号8非机动车牌证费省物价局粤价[1998]330号、粤价函[2009]1057号9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入出境办证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1]947号物价部门10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2]274号、粤办函[1992]569号文化部门11文物鉴定费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98号计生部门12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146号安监部门▲13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137号法制部门14行政执法证费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22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2]22号收费部门序号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交通部门1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9]398号▲16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9]840号17海安码头交通管理费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65号18船舶过闸费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77号▲19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506号20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 [2007] 5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1劳动合同文本费省物价局粤价函[1996]379号22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223号▲23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96号、粤价[2002]39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34号24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167号25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2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6]629号27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费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73号28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98号收费部门序号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9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30劳动能力鉴定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0]999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39号铁路部门▲32铁路护路联防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139号住房建设部门▲3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3]160号▲34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仅对乡镇规划区收取)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8]14号、省物价局粤价[2001]323号▲35绿化补偿费省物价局粤价[2000]334号▲36恢复绿化补偿费省物价局粤价[2000]334号37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服务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省物价局粤价[2004]167号38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工本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248号农业部门39农村承包合同鉴证费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40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220号卫生部门▲41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46号42预防接种信息IC卡工本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67号知识产权部门43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24号收费部门序号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水利部门44船舶、排筏过闸费省政府粤府[1993]10号,省物价局粤价函[1999]6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5]526号、粤价函[2008]378号、粤价函[2012]623号▲45堤围防护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对农民耕种的农田暂缓征收)省政府粤府[1993]10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3]65号,省物价局粤价[1995]38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粤价[2001]69号、粤价[2002]99号▲46水土保持补偿费省水利厅、物价局、财政厅粤水农字[1996]1号▲47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160号教育部门48招生录取费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省高教厅、物价局粤高教招[1996]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319号49自学考试审定费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50自学考试准考证费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75号51考试费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327号、粤价[1996]62号、粤价函[2000]277号、粤价函[2001]213号、粤价函[2000]122号、粤价[2001]249号、粤价函[2003]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63号、粤价函[2004]402号、粤价函[2004]460号、粤价函[2005]451号、粤价函[2007]470号、粤价函[2009]279号收费部门序号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文件教育部门52毕业生报到证费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157号口岸部门53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员工通行证工本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7]482号注:1.打“▲”的是涉及企业负担的收费。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档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档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许宗衡二○○八年三月二十日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安全防范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内从事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人力护卫,押运守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安装、保养、维修或者提供安全咨询等保安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保安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尊重社会公德。

单位和个人应当理解、支持和尊重保安工作。

聘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依法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鼓励聘用保安员的单位为保安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方可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提供有偿保安服务经营活动。

第五条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员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义务。

发生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时,市、区公安机关可以调用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员或者征用保安装备,市、区公安机关调用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员和征用保安装备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是市保安服务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全市保安服务业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区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保安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商(物价)、税务、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保安服务企业第七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设立保安服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第八条保安服务企业依法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居民住宅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所、机场、码头、车站、仓库等场所的人力护卫,财产、人身安全保卫以及大型活动的人力护卫;(二)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押运守护;(三)安装、保养、维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四)保安防范咨询和评估;(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事的其他保安服务项目。

广东省物价局、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4.16•【字号】粤价[1999]90号•【施行日期】199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粤价[1999]90号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六日)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一、我省各类物业管理服务费(指提供房屋、设施维修,绿化的养护,环境卫生,安全防范,档案资料管理服务的收取的服务费)政府指导价(中准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如下:(一)住宅1、多层住宅(9层及以下)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0.60元(装有电梯的为每平方米0.80元);三级:每平方米0.40元;四级:每平方米0.30元。

2、高层住宅(10层以上)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50元;三级:每平方米1.20元;四级:每平方米1.00元;五级:每平方米0.80元。

3、高尚住宅区、别墅区主要依据业主的要求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和深度,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4、以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福利房(房改房)为主的住宅,可参照上述各类标准的70%收取。

(二)办公楼(写字楼)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2.00元;三级:每平方米8.00元;四级:每平方米5.00元。

五级:每平方米3.00元。

(三)商场(商铺)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4.00元;三级:每平方米9.00元;四级:每平方米4.00元。

五级:每平方米2.00元。

(四)工业区(厂房)由各市物价部门会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政府指导价。

广东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01.08.09•【字号】粤价[2001]187号•【施行日期】200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二00一年八月九日粤价〔2001〕187号)各市、县物价局、公安局:现将《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公安厅反映。

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范保安服务组织的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服务收费是指提供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维护保安服务目标安全的保安服务公司向委托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收费,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保安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保安服务公司的收费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保安服务收费标准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保安服务收费的构成,主要包括保安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设备器械折旧、企业管理费用、税金和利润。

在制定指导价时,要依据合理的成本和利润水平,利润率一般不宜超过10%。

第六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巡逻;(二)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守护;(三)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公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四)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五)安全防范咨询;(六)其它经批准的保安服务。

2024年广东省广州市保安员保安服务考核题库及答案统编版

2024年广东省广州市保安员保安服务考核题库及答案统编版

2024年广东省广州市保安员保安服务考核题库及答案统编版1、单选题(共400题)1.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不准()。

A: 实施紧急避险B: 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C: 拒绝违法指令D: 公开客户资料【正确答案】:D2. 固定岗、瞭望岗和流动岗都属于()设置的岗位。

A: 目标部位守护B: 出入口守卫C: 区域巡逻D: 武装押运【正确答案】: A3. 某知名物业管理企业聘用了近百名保安员为客户提供保安服务,这些保安员不能提供()等保安服务。

A: 门卫B: 押运C: 巡逻D: 秩序维护【正确答案】:B4. 搬运脊柱骨折伤员时,最好使用()。

A: 毛毯B: 大床单C: 橡胶雨衣D: 木板【正确答案】:D5. 保安服务主要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根据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要求,履行客户单位及服务区域内()、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等职责。

A: 秩序维护B: 现场勘查C: 案件侦破D: 民事调解【正确答案】:A6. 下列选项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巡逻特点的是()。

A: 危险因素不确定B: 勤务难度大C: 精力、体能消耗大D: 保安员不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正确答案】:D7. 保安员在工作中应履行遵纪义务,遵纪义务不包括遵守()。

A: 本单位的规章制度B: 本单位的工作纪律C: 本单位领导扣押他人证件的命令D: 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答案】:C8.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使用人(承租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约定。

A: 业主B: 物业使用人C: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D: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正确答案】:C9. ()不属于消防控制室保安员的职责范围。

A: 如实向消防队报告情况B: 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C: 协助消防队员扑救火灾D: 保护火灾观场【正确答案】:B10. 保安员在出入口值勤遇有外来人员携带可疑危险物品时,正确的做法是()。

A: 严格检查携带的可疑物品B: 向客户单位报告,按要求处理C: 代为保管可疑物品,允许人员进入D: 扣押可疑物品,严禁人员进入【正确答案】:B11. 小张是某小区的一名门卫,他的主要任务是()。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2.29•【字号】粤府令第70号•【施行日期】2002.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粤府令第70号《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1年1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保安服务组织的工作,按业务范围分为:(一)守护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商贸、证券交易场所,娱乐服务场所,机场、码头、车站、仓库、停车场等场所及展销、展览、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守护。

(二)押运类: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

(三)技术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系统的研制、设计、安装、保养、维修等服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安服务。

第三条保安服务公司可以从事上述各类保安服务工作;内部保安组织只能从事经批准的守护类保安服务工作。

第四条设立守护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聘有100名以上持有《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的保安员。

设立押运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聘有50名以上持有《资格证》的保安员,并且具备监控、通讯、报警、押运等设施,有5台以上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业押运车辆。

设立技术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有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20名以上持有《资格证》的保安员,并且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第五条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接受申请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提出意见,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审核,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公安厅审批;接受申请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公安厅审批。

2024年广东省广州市保安上岗证考核题库合集

2024年广东省广州市保安上岗证考核题库合集

2024年广东省广州市保安上岗证考核题库合集1、单选题(共200题)1. ()是指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

A: 治安保卫重要部位B: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C: 治安保卫部位D: 治安保卫单位【正确答案】:B2. 下列设备属于楼宇对讲系统的设备是()。

A: 可视电话B: 直按式对讲分机C: 无线电话D: 有线电话【正确答案】:B3. 以下各组情形都不属于区域巡逻中异常情况的是()。

A: 一人在公园湖边落水;人群中有人在街边打电话B: 发现小区的地表有水渗出;一小孩子在公园摔倒后被扶起后继续玩耍C: 一青年男子在公园的小山上放风筝;一双目失明的老人在搀扶下行走D: 商场周围的电线掉落;商场的火灾报警信号灯闪烁【正确答案】:C4. 以下不属于区域巡逻方案的内容是()。

A: 服务单位的性质和重要程度B: 服务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和主要往来人员情况C: 服务单位领导个人资产情况D: 服务单位的地形地貌等特征【正确答案】:C5. 保安员张某和王某在某小区巡逻时发现有水从地表渗出,保安员首先应该采取的措施是()。

A: 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报告B: 挖开地表检查C: 报告消防部门D: 记录情况待巡逻完毕报告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正确答案】:A6. 在某大型博览会现场,一参展商铺起火,保安员为维持现场秩序,保障人员安全,不宜采用的疏导方法是()。

A: 隔离起火商铺B: 多路疏散现场人群C: 停止人员入场,并疏散在场人员D: 人墙法【正确答案】:D7. 护卫对象遭遇突然袭击时,保安员应当首先考虑()。

A: 把护卫对象转移到安全区域B: 协助护卫对象反击袭击者C: 拘捕袭击者D: 制服袭击者【正确答案】:D8. 保安员李某和王某在某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场巡逻,不属于可疑人员的是()。

A: 某甲:神态怪异,精神慌张B: 某乙:行为局促,惴惴不安C: 某丙:一直尾随一名携包女子D: 某丁:在某公司咨询点不断询问【正确答案】:D9. 拨打急救电话时,报告的内容可不包括()。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0)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0)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7.23•【字号】•【施行日期】2010.07.2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1年11月22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9月1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条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适用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应遵守本条例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行政性收费是国家行政机关和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对社会实行特定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本条例规定的收费。

事业性收费是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特定服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本条例规定的补偿性收费。

第四条行政性收费标准,属管理收费应根据行政管理行为的实际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属证照收费应根据制发证照的工本费用确定。

事业性收费标准,根据提供服务的合理耗费、服务质量和数量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管理监督,各级审计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协同物价、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管理监督。

第六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2.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制定的行政法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4.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并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5.省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章。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广东省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广东省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广东省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4•【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施行日期】2008.01.1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经2007年12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30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等72项政府规章(目录附后),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二○○八年一月十四日广东省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序号│名称│发布、修订日期及│说明││││文号││├─────┼─────────┼────────┼───────────────┤│1│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1983年12月9日粤│主要内容与1998年4月29日全国人│││单位管理暂行规定│府〔1983〕271号│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发布,1997年12月│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30日││││31日省政府令第33│公安部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号修订│》和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一致。

│├─────┼─────────┼────────┼───────────────┤│2│广东省安置盲聋哑残│1984年3月23日粤│已执行2007年2月25日国务院公布│││人员就业暂行规定│府〔1984〕58号发│的《残疾人就业条例》。

││││布││├─────┼─────────┼────────┼───────────────┤│3│广东省农村缺水地区│1985年8月2日粤府│已执行2006年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食用水工程建设管理│办〔1985〕125号│委、水利部发布的《农村饮水安全│││暂行规定│发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保安服务标准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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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标准和报价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保安服务标准和报价一、保安标准:1、我公司保安工作时间每人每天为6个小时(4人/1岗)2、需要甲方提安排供吃、住(吃:甲方提供一日3餐/人,住:甲方提供床铺及被褥)3、服装为统一制式服装,可按甲方要求标准更换(如按甲方提出标准,需甲方提供)二、人员标准:(以下安保人员均带安全上岗证)队长: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40岁费用3500元/人/月大堂岗:1、男保安身高175-180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25岁,费用为2700元/人/月;女保安身高170-175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25岁,费用为2900元/人/月2、男保安身高168-173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5-30岁,费用为2500元/人/月;女保安身高165-168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5-30岁,费用为2700元/人/月巡视岗:1、男保安身高175-180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25岁,费用为2700元/人/月;女保安身高170-175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25岁,费用为2900元/人/月2、男保安身高168-173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5-30岁,费用为2500元/人/月;女保安身高165-168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5-30岁,费用为2700元/人/月车库岗:1、男保安身高175-180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25岁,费用为2700元/人/月;女保安身高170-175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25岁,费用为2900元/人/月2、男保安身高168-173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5-30岁,费用为2500元/人/月;女保安身高165-168cm,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5-30岁,费用为2700元/人/月中控:1、男中控(北京新本)3500元/人/月男中控(北京旧本)3000元/人/月2、男中控(外地新本)3200元/人/月男中控(外地旧本)2800元/人/月三、我公司服务特色:1、每周一次纠察到甲方公司进行不定时检查2、每月经理及以上人员到甲方公司沟通和检查本公司员工的工作情况3、我公司还可为贵公司提供押款服务(如有需要150元/人/次)4、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对外特勤(200元/人/天)四、现服务项目:(先提供与贵公司相近项目以作参考)1、银蓝大厦:建筑面积约10W平米,保安人数约25人;2、皇冠假日酒店:建筑面积约8W平米,保安人数约41人;3、枫蓝国际:建筑面积约平米,保安人数约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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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粤价〔2001〕187号
各市、县物价局、公安局:
现将《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公安厅反映。

2001-8-22
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服务收费管理,规范保安服务组织的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服务收费是指提供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维护保安服务目标安全的保安服务公司向委托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收费,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保安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保安服务公司的收费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保安服务收费根据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保安服务收费的构成,主要包括保安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设备器械折旧、企业管理费用、税金和利润。

在制定指导价时,要依据合理的成本和利润水平,利润率一般不宜超过10%。

第六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
(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巡逻;
(二)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守护;
(三)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公众活动的安全保卫;
(四)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五)安全防范咨询;
(六)其它经批准的保安服务。

第七条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保安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制定全省保安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省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本地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保安服务公司可以在本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本规定第六条(二)、(三)、(四)、(五)、(六)项的保安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对服务的要求、资源的耗费、责任的程度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客户协商议定。

对提供人力守护的保安服务有特殊要求,其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的,需经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同意后,可由委托方与保安服务公司协商定价。

第八条保安服务组织的业务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培训的培训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保安人员在保安培训机构(中心)接受岗位业务培训的培训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第九条内部保安组织承担本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对外提供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保安服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向内部保安组织收费。

第十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保安服务收费,应当由保安服务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安机关批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有效文件,向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领取《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按规定填写、盖章,并经当地公安机关签具意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第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悬挂于交缴费用的醒目位置,亮证收费。

所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的监督。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由发证的物价局年审,年审不收费。

第十二条保安服务公司为委托方提供保安服务,派驻保安人员的,应当在合同内明确派驻保安人员的食宿安排及费用负担。

第十三条保安服务公司选派到委托方的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配备服装及器械、在岗培训等费用由保安服务公司负责。

内部保安组织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配备服装及器械、在岗培训等费用由组建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保安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
广东省保安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地区分类
基准价
(元/人月)
浮动幅度
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提供安全守护、巡逻等服务珠海、东莞市1400
上下各30%
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惠
州、顺德市
1200
其他市900
广州、深圳市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公安局根据当地
实际制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注:按提供的每个保安员为计算单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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