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和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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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0•【字号】固政办发〔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固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0日固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受理范围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章知识库管理第六章数据管理第七章督办考核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事项办理,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22〕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固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固原市12345热线)受理我市政务服务、便民服务领域有关事项。

第三条固原市12345热线运行管理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固原市12345热线按照“一个号码服务,统一平台受理,各级依责办理”的运行模式,通过人工电话和微信、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渠道以及国家互联网+督查、一体化政务服务等平台,受理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咨询、求助、投诉、建议、举报等诉求,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4•【字号】固政办发〔2022〕51号•【施行日期】2022.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固原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4日固原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发〔2021〕3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宁政发〔2022〕10号)精神,着力构建全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不断提升经济社会标准化发展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建设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为主线,坚持“红色固原、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围绕“五特五新五优”产业布局,突出冷凉蔬菜、固原黄牛、红色文化旅游等重点,着力在特色农业、新型工业、优质服务业、政务服务机关管理等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标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引领、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在监督、引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同时,重点围绕我市特色农业、新型工业、优质服务业、政务和机关事务保障服务“四大体系”,制定完善12个方面的标准。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8•【字号】固政办发〔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固原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在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完善举措,健全机制,强化考核,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行政应诉人员及适用案件范围和工作职责(一)出庭应诉人员范围。

1. 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

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行政机关的正职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可以由分管被诉行政行为所涉职责领域的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被诉行政机关确定的分管行政事务的党委委员、党组成员、享受职级待遇的调研员等出庭应诉的,可以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固政办发[2014]46号【发布部门】固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0.10【实施日期】2014.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4〕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10日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是我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

编制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确保与全国、全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会议及市委三届四、五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着力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力争通过五年发展,建立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环境友好、分配公平、民生幸福的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体系,努力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二、编制原则(一)立足当前谋长远。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重点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重点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重点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31•【字号】固政办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重点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形成了《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清单》《2023年民生实事重点任务落实清单》,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有力行动,作为深入实施“三个计划”、建设“五个市”的重要抓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紧盯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举措,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

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抓落实”关键责任,亲自管、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注重协同配合,加强跟踪问效。

各牵头部门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好牵头抓总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密切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对涉及各县(区)和多部门落实的,要及时下达任务,加强指导和调度,确保按既定目标和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6•【字号】固政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第三章行政职能第四章依法行政第五章决策机制第六章政务公开第七章监督制度第八章会议制度第九章公文审批第十章执行落实第十一章应急管理第十二章报告制度第十三章纪律作风第十四章附则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指引固原发展的“纲”和“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三区建设”“四新任务”“五大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红色固原、绿色发展”定位,实施产业千亿倍增、项目千亿投资、改革创新驱动“三个计划”,建设宁夏副中心城市、生态文旅特色市、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努力实现“赶超式”发展,奋力描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固原新画卷。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固政办发[2015]58号【发布部门】固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08【实施日期】2015.05.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5〕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为严格环境监管,落实环保责任,改善环境质量,市环保局牵头编制的《固原市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5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8日固原市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5年)工作方案为持续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化污染防治,严格环境监管,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办公室《关于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5年)的函》,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完成该“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和建设“美丽固原”为目标,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主要目标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4年下降 2.5%。

水环境明显改善。

到2015年底,泾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清水河、葫芦河、渝河、茹河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Ⅳ类。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固政办发[2009]178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09〕1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元旦、春节“两节”将至,各级人大、政协“两会”召开在即。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并为“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两节”是重大节日,“两会”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分析“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查找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为“两节、两会”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强化路面管控,开展专项整治。

公安交警部门要迅速启动重要时段、地段警力保障机制,集中优势警力,在城区主干道、国省干道和县乡公路,严查严处严管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低速载货车辆载人、摩托车多人骑乘等交通违法行为,真正形成高压态势。

要强化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繁华商业区、“两会”驻地以及春节期间举办大型活动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整顿,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固政办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3日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支持作用,扩大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贡献度,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效,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全市重点产业和招商引资大会精神,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加强信贷管理和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有效缓解产业项目融资难融资贵,为全面推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积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先行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固原新篇章提供金融支撑。

二、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全市金融机构积极支持“5+4”产业项目发展信心,形成银行、保险、基金、融资担保等多元金融服务手段综合运用的格局。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逐步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能力,支持各产业领域、招商引资企业融资发展需要。

力争2022年全市贷款规模较2021年增长10%。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4•【字号】固政办发[2009]56号•【施行日期】2009.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09〕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宁政机发[2009]10号)精神,现将《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级、各部门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1号令)已于2008年10月1日施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宁政机发[2009]10号)以及2009年4月21日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既能耗统计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确保我市公共节能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组织(一)成立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主任:王伦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徐寅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成员:岳玉强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黑富仓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梁军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徐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确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节能联络员,名单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
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固政办发[2010]21号
【发布部门】固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6
【实施日期】2010.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关心、支持和帮助政府做好工作的热忱之心,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主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提出的提案交由我市办理的共有10件,根据这些提案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经研究审定,现转交各有关部门具体办理。

各承办部门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研究解决。

书面答复应在6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在办理过程中,有好的建议和具体要求,请及时与市政府督
查室联系。

联系电话:2088877
附件:自治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转办目录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转办目录。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和市政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和市政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固政办发[2014]17号
【发布部门】固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10
【实施日期】2014.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
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4〕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区、市两级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提案和建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共有163件,其中:自治区政协提案16件,市政协提案147件(含重点提案9件)。

为切实做好今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提案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畅通
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途径。

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是政府系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责所在,对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主持召开交办会议,明确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员,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19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19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就加快我市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这些议案、建议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共24件,其中议案5件,代表建议19件。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对于改进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要求出发,把办理工作做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很好的完成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建章立制,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办理工作程序,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在接到交办的议案和建议后,对确认不属本单位承办的,应在10日内退回市政府督查室,不得自行转交或搁置积压。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固政办发〔2016〕19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5日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定职责。

为更加有效地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一、督查内容自治区、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通过督查,推动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努力实现“两个100%”(即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坚持每季度一督查,每半年邀请代表委员现场检查、视察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一是重点督查。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重点抽查、现场检查、联合督查、回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组织“回头看”等形式,及时准确地把握办理工作的总体进度和落实情况,促进办理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二是挂牌销号。

对区、市确定的议案、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建立挂牌督办台账,分季度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

每半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检查、视察,及时向代表委员报告进展情况。

四、组织领导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代表和委员及议案建议人、提案人等参加,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固政办发[2012]26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固政办发[2012]26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固政办发〔2012〕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的第一年。

为确保市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到实处,全面完成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2012年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要点1.《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详见固政发〔2012〕6号文件)。

重点督查各项指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进度安排和实际进展情况。

督查时间:6月、12月2.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重点督查自治区下达的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和市委、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主要指标的完成进度。

督查时间:6月、12月3.自治区下达的民生计划执行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15件大事和改善民生30件实事落实情况(详见固政发〔2012〕7号文件)。

重点督查各项指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进度安排和实际进展情况。

督查时间:6月、9月、12月4.生态移民和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

县内移民重点督查移民点建设、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公共服务管理,县外移民重点督查技能培训、搬迁入住、户籍转移、矛盾化解等方面工作。

扶贫开发重点督查《宁夏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规划》批准后的跟踪、对接、争取、落实工作情况,整村推进村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市区市容环境卫
生责任区域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3.12
•【字号】固政办发〔2016〕10号
•【施行日期】2016.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区域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6〕10号
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五城联创”工作,全面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城市环境整治的强大全力。

结合市区实际,按照就近分配、合理划分的原则,市“五城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区各部门、驻固各单位和相关企业环境卫生责任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

其他未分配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从事宾馆、餐饮、医院、超市、房地产等各类商业、服务企业应自觉做好本单位门前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此次区域划分作为今后两年乃至长期各部门(单位)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爱国卫生活动的责任区域,并
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

附件:固原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表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2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2•【字号】固政办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固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2日固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增强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确保立法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等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作为做好立法工作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紧紧围绕“红色固原,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宁夏副中心城市的区域定位和生态文旅特色市的特色定位,遵循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推动固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2023年度立法项目年度立法计划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制定立法项目4件。

具体如下:(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2件)。

1. 审议项目《固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市文明办牵头,市公安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于2023年4月底前形成草案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审议。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26•【字号】固政办发〔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为加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抓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固政发〔2023〕8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固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组长:任立新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马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建军市统计局局长陈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邓彦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伍福升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副局长)范克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斌市委编办副主任张树宏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关丽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程旭杰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勇强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永刚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资委副主任)王建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裴京斐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韩乃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蒙彦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永鑫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潘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马桂玲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柳建国市市场监管局四级高级主办牛占宏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段永刚市税务局副局长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固原市统计局局长杨建军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固政发〔2023〕8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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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固政办发[2012]21号
【发布部门】固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05
【实施日期】2012.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提
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自治区驻固有关单位: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区、市两级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提案和建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共有156件,其中:自治区政协提案22件,市政协提案134件(含重点提案6件)。

为切实做好今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提案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畅通
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

认真办理好政协提案,是政府系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责所在,对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门机构和具体承办人员,及时听取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求真务实,注重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的要求切实体现在政协提案的具体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委员的满意率。

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要加强与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办公室、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联系,了解委员提出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在提案办理完成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历年因条件所限未全面办理完成的提案,要列入新的工作计划,制定办理方案,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三、严格时限,确保按期办理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按照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在9月20日前办理完毕区、市两级政协提案。

在接到交办的议案和建议后,对确认不属本单位承办的,应在接到通知10日内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变更承办单位的书面通知后,视为原承办任务取消。

在提案的答复中,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
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答复,各承办单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向自治区政协委员答复;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答复,由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文件附《固原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送达每一位委员,并抄送市政协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

对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反馈不满意的提案,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

附件:1.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目录
2.固原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
3.固原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目录
4.固原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5.固原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
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目录
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目录(一)
26号关于关注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等问题的几点建议市教育局1
56号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建议
483号关于加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市人社局2 134号关于对休闲农业发展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市农牧局1 158号关于做强做大宁南文化旅游产业建议市旅游局1 331号创新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建议市民政局1 402号关于大力加强乡(镇)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和谐
文化的建议
420号关于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应大力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精
神生活的建议
449号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451号关于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提案
453号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建议
市文广局5
464号关于发展生态移民地区后续产业的建议
472号关于加强生态移民科技培训和创新发展的建议市发改委(移民
办)
2
439号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建议
440号关于做好全区生态移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计生局2
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目录(二)
82号关于加快建设各级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的提案市妇联1 315号关于加快推进宁夏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的建议
505号关于大力扶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提案
市残联2 34号关于加快我区小城镇和中心集镇建设步伐的建议
116号对我区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488号关于解决农村取暖难题,让农家过上温暖冬季的建议
504号关于带领“三农”走上市场经济轨道的建议
各县(区)政府4
附件2:
固原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
12 关于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案
市运管局 各县(区)政
府 市交通局 60 关于加快固原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提案
市交通局 各县(区)政
府 市商务局 71
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中有关问题的提案
市教育局 各县(区)政
府 市财政局 79 关于加大对群众自发性文化体育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的提

市文广局
各县(区)政

110关于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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