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网络版权贸易的司法管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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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困境与出路

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困境与出路
亟 待 解 决 的 问题 。

第二 百 五 十 九 条 的 适 用 范 围 仅仅 局 限 于 国 际 财 产 权 益 归属 的 纠纷 如 何 确 定 管辖 权 问题 上 ,对 于原 告 的 其 他 诉 求 如 人 格 权 或者 其他 非财 产 权 益 纠 纷 的 管 辖权 确 定 问 题 只 字 未 提 。 因 此 就 目前 的 立 法 现 状 而 言 , 在 涉 外诉 讼 管 辖 的特 殊 规 定 方 面 , 我
涉外 网络侵 权 案件 管辖权 的困境与 出路
文/ 金 燕 网络技术 的应 用与发展在 给人类社会 带来 巨大机遇 的同 时也带 来 了一; 季 I 列的 问题 ,传统管辖规 则因网络法律 关系的 无 国界性和虚拟性 等特征 而面・ 临着严峻 的挑 战。如 何确 立涉 外 网络 侵 权 案件 的 管 辖权 成 为 目前 理 论 研 究 和 司法 实 践 中 的
国缺 少完 整和 专 门的 立 法 。 司 法 实践 方 面 ,我 国 网 络侵 权 案 件 管 辖权 的主 要 集 中在

网络侵权的特征
网络 侵 权 在 性 质 上属 于侵 权 行 为 的 一 种 ,符 合侵 权 行 为 的 一 般 要 件 。但 同 时 , 由 于 网 络 无 边 界性 、 虚拟性、 开放 性 等 特 点, 使 得 网络侵 权与一般侵权存在 着明显的不 同之 处: 一是 主 体 难 以确 定 。网络 的 开放 性 、 虚 拟性 允许 任 何 网 民 以虚 拟 账 户 进 行 网络 社 交 行 为 , 难 以确 定侵 权 人 的 真 实 身份 。二是 行 为难 以认 定 。完 整 的证 据 链 是 认 定侵 权 行 为存 在 的 前 提 , 但 建 立在 数 字化 技 术 基 础 之 上 的 网 络 使 得 证 据 缺 少 了稳 定性 和 确 定 性, 取 证 难 度 大 大增 加 。三 是 行 为地 难 以确 认 。侵 权 信 息一 经 发布,其直接 后 果就是全球各地都 有可能成 为侵 权行 为实施 地。 四 是侵 权 后 果 的 范 围 和程 度难 以判 定 。 一旦 侵 权 行 为作 出 即可在全球 网络 中肆 意传播 ,无法准确 估量侵权行 为给受 害 人造成的人身、 财产损 害程度。 二、 涉外网络侵 权案件管辖权模 式的探 究 ( 一) 传 统 管辖 权 理论 在 应 对 网络 侵 权 案 件 时 的 困境 国际私法实践 中,属地主 义原 则为 大多数 国家确 定管辖 权 的依据 。此类管辖权 的确 定, 往往按 照 当事人住 所或者惯 常 居 所、 侵 权 行 为 发 生 地 和 结 果地 、 诉 讼 标 的物 所 在 地 等 连接 点 确 定 。但 网络 的虚 拟 性 将 这种 基 于 国家 主 权 的地 域 和 利 益 因 素降到 了最低 ,地域性 的连接 因素在确 定网络管 辖权 时陷 入

网络购物纠纷的管辖法院地在哪

网络购物纠纷的管辖法院地在哪

网络购物纠纷的管辖法院地在哪网络纠纷的管辖法院地在当事人收货地法院。

当事人和卖家之间的纠纷属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网上购买手机,一般是采用快递送货上门的方式,在当事人和卖家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当事人既可以向卖家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当事人的收货地法院起诉。

二、网络购物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有哪些第一,买家购买商品后,卖家拒绝发货。

作为消费者,当在电商平台下单,并支付了价款后,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

此时,如果商家拒绝发货,当事人是有要求商家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即按时发货的权利的,如果商家不处理的话,那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1、向商家所在的电商平台投诉商家的违法行为,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据,让平台对商家做出相应的处罚。

2、向消协等消费者维权机构投诉,请求消费者维权机构协助我们维权,处理此事。

3、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向维权类自媒体寻求帮助,向自己所在学校的自媒体寻求帮助。

第二,收到快递,发现实物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为500元。

网络合同纠纷管辖

网络合同纠纷管辖

网络合同纠纷管辖
一、管辖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因网络交易引起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服务交易、网
络广告等。

二、管辖法院。

在网络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管辖法院:
1. 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
3. 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仲裁机构。

三、管辖原则。

1. 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有首次管辖权;
2.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
3. 在网络合同纠纷中,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四、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限届满前向管辖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否则视为放弃异议权。

五、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约定,以便双方遵守。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浅析网络交易纠纷的管辖权问题

浅析网络交易纠纷的管辖权问题

浅析网络交易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一、网络交易纠纷的管辖权问题背景因特网是世界上最大的计算机互联网络,它不仅提供了电子商务服务,而且还提供了如电子邮件服务、万维网、用户网等服务。

根据有关数字统计,仅1999年全世界通过网络进行的商务交易额就达980亿美元,到2002年它将达到4500亿美元。

专家预测,INTERNET 交易方式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最具潜力和活力的贸易载体。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商业化的进一步发展,以现实世界的商务为基础的网络商务,不仅引起了许多现实世界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如网络上发布内容不实的虚假广告、网络上色情网站、赌博网站、适用电子邮件炸弹(Spam)、散发电子垃圾邮件及网络知识产权问题。

同时,它也产生了许多现实世界没有的特殊课题,如全球畅通、不受国界约束的计算机网络在信息的交流与交易的进行时,在发送、接收与传递一系列过程中,可能经过许多国家的管辖区域,如果各个管辖区都主张管辖权时,计算机网络纠纷的国际管辖权争议不可避免。

在确定管辖权方面,传统的规则一般基于三个标准来确定,即以地域为基础、当事人国籍和当事人的意志。

在选择应适用的法律和决定管辖权时,传统的国际私法不可避免地求助于地理区划,但是在互联网上,地理区划的意义越来越小。

电子合同纠纷由于其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与多个司法管辖区域发生联系,因而在确定这些纠纷的管辖权方面会产生比传统的涉外合同纠纷更为复杂的问题。

因而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商业化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以现实世界为基础的网络商务纠纷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新特点,传统的诉讼管辖的一些原则和规律亦受到动摇和挑战。

二、网络交易纠纷管辖问题理论发展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确定是一国法院受理国际民事纠纷案件的重要前提。

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权利的实现,而且一定程度上还关系到国家主权的行使。

虽然在解决网络国际管辖权纠纷时,存在一些基本的国际原则,但不同国家管辖权理论基础的存在造成了现有法律的对抗,或法律的不稳定。

浅析网络环境下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争议

浅析网络环境下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争议
网络 是一 个 非 物 理 化 的 “ 拟 空 间 ” 虚 。在 这 个 虚 拟 空 间 中 与 4专 属 管 辖 原 则 。 . 所 谓 专 属 管 辖 原 则 ,是 指 一 目法 院 对 于 某 些 关 系 到本 国 国 现 实 的物 理 空 间一 样 , 产 生许 多法 律 问 题 。 同 时 , 会 网络 相 对 于 物 理 空 问 来说 , 议 的 地域 性 更 加模 糊 , 争 问题 不 仅 仅 会 涉 及 一 两 计 民 生 、公 共 政 策 等 涉 外 民商 事 案 件 享 有 的 独 占且 排 他 的管 辖 如 他 个 罔家 , 时 候 甚 至 影 响 会 波 及 全 世 界 , 此 , 于 本 身 就 足 为 权 力 。 果 当事 人不 遵 守 这 种专 属 管 辖 规 定 , 国法 院 所做 出 的 有 因 对
联 所 做 l 的 , 种 关联 包 括 当事 人 国籍 、 所 地 、 为地 、 的 物 q { 这 住 行 标
传 统 的 属 地管 辖 原 则 之 所 以 能成 为管 辖 的根 据 ,正 是 因 为 的所 在 地 等 与某 一 地 理 位 置 确定 的联 系 。 于 联 系 因 素 的 不 同 , 案 件 与 管 辖 法 院具 有 地 理 £的关 联 , 如 不 动 产所 在地 、 权 行 基 比 侵 形 成 _传 统 的管 辖 杖 确 定原 则 。 r 为地 、 姻 缔 结 地 等 。 而 在 网 络 环 境 下 , 婚 由于 『络 地 址 无 法 与 现 救 】 ( ) 一 传统 涉外 民商 事 争议 管辖 权 确 定 原 则 实 物 理 世 界 的 地址 一 一 确 定 ,因此 某 些 行 为 难 以确 切 的 说 明 属 传 统 涉 外 民商 事 争 议 司 法 管 辖 权 的确 定 通 常 有 四 种 方 式 , 于何地管辖。同时 , 网络行为的发生本身具有偶然性 , 只要存在 即 属 人管 辖 、 管 辖 、 属地 当事 人 协 议 管 辖 以 及 专 属 锊辖 。 网络 终 端 , 为 人 可 以 在 任 何 地 方 进 行作 为 , 为地 与 行 为 之 间 行 行 1 人管辖原则。 . 属 并不存在必然的 、 切的联系。这样 , 密 即使 能 够 确 定 具 体 的 地 理 属 人管 辖 原 则 是 基 于 当 事 人 国 籍 来 作 为 涉 外 民 商 事 案 件 管 位 置 , 以此 为 由进 行 管 辖 也 不 免 牵 强 。 另 一方 面 , 由于 网 络 的 超 辖权的依据 。其确立于 10 8 4年《 国民法典 》 以之为典型 代 越 国界 的 特点 ,在 很 多 情 况 下 行 为人 的行 为 是 通 过 另 一 地域 的 法 并 表 。 点 为 , 案件 的一 方 当事 人 为 本 国 人 时 , 特 当 不论 其诉 讼 地 位 、 服 务 器 实 行 的 ,是 否可 以 因此 认 定 服 务器 所 在 地 对 行 为 拥有 管 也 不论 其 所 处 环 境 , 国均 对 此 有管 辖 权 。 本 辖 权 , 成 为 一 个 新 的 问题 。 也 2 地 管辖 原 则 。 屑 2网络 的应 用 会 使 当事 人 择 地 行诉 的行 为更 加 严 重 。 . 属 地 管 辖 原 则 是 基 于 案件 本 身 与一 围拥 有 空 间 上 的联 系 而 所谓 择地 行 诉 , 称挑 选 法 院 , 指 当 事 人 选 择 对 自己有 利 又 是 形 成 的一 种 管 辖 依 据 。 通 常情 况 下 , 论 是 涉 外 案 件 的 当事 人 、 的 国家 的 法 院提 起 诉 讼 的 法 律现 象 。 网络 环 境 中 , 不 在 由于 因特 网 标 的物 、 亦或 是行 为地 、 律 事 实 发 生 地 , 一 国境 内 , 会 形 成 的 全 球性 , 得挑 选 法 院变 得 空 前 容 易 和普 遍 。 法 在 都 使 这 个 囤家 对 于 涉外 案件 的管 辖 权 。 统 的 属 地 管辖 原则 中 , 常 传 通 般 来 讲 , 多数 网络 案件 并不 属 于专 属 管 辖 范 围 , 国法 大 多

电子商务案件之诉讼管辖

电子商务案件之诉讼管辖

电子商务案件之诉讼管辖电子商务案件之诉讼管辖概述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

然而,电子商务案件的涉及面广泛,诉讼管辖问题成为其中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介绍电子商务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并探讨不同管辖权的适用原则和争议情况。

诉讼管辖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对于电子商务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常住地管辖原则按照常住地管辖原则,当事人的常住地法院有管辖权。

常住地是指自然人的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注册地。

二、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按照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是指电子合同中约定的交易地点。

三、侵权地管辖原则按照侵权地管辖原则,对于因电子商务活动引起的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情况在实际应用中,电子商务案件的诉讼管辖仍然存在一些争议情况。

下面了一些常见的争议情况和解决办法:一、跨境电子商务案件跨境电子商务案件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管辖权问题更为复杂。

根据国际公认的原则,可采用以下解决办法:1. 当事人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法院管辖。

2. 被告居所管辖:根据被告所在地的国家或地区的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权。

3. 合同履行地管辖: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确定管辖权。

二、互联网侵权案件互联网侵权案件涉及到网络空间的无边界性,诉讼管辖面临挑战。

解决互联网侵权案件的管辖权争议可采用以下措施:1. 削减诉讼权力:建立一套相对独立和有专门审判机构的互联网侵权案件管辖机制,削减传统法院的诉讼权力。

2. 线上解决争议:推广线上解决争议的机制,通过网络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互联网侵权纠纷。

3.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国际互联网侵权案件的管辖原则和规则,实现全球互联网侵权案件的跨境诉讼。

结论电子商务案件的诉讼管辖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问题研究

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问题研究

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涉及到国际合作和管辖权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网络空间中,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已经超越了国界,但法律的管辖权却无法跨越国界,这给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的处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确定哪个国家的法律适用,二是确定哪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此类案件。

在确定法律适用方面,通常采用国际私法的规则,即根据涉案双方的国籍、居住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然而,在涉外网络侵权案件中,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无国界性,判断适用的法律变得更加复杂。

此外,不同国家对于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法律规定也存在差异,因此,确定适用的法律时需要考虑到国际法律的协调与统一。

在确定管辖权方面,传统的管辖权原则主要包括被告人居住地管辖权、侵权行为地管辖权和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等。

然而,在涉外网络侵权案件中,由于涉案双方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国家,侵权行为也可能跨越多个国家,传统的管辖权原则可能无法适用。

因此,需要借鉴国际法律的经验,建立起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的特殊管辖权规则,以便更好地解决此类案件。

在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的处理中,国际合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涉案双方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国家,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社交媒体平台也可能跨国经营,因此,跨国合作和信息共享是解决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的重要手段。

各国应加强合作,建立起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共同打击网络侵权行为,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与稳定。

总之,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挑战。

在解决这一问题时,需要借鉴国际法律的经验,建立起涉外网络侵权案件的特殊管辖权规则,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威胁。

只有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与权益。

2020电商交易纠纷中,司法管辖权如何确定?

2020电商交易纠纷中,司法管辖权如何确定?

2020电商交易纠纷中,司法管辖权如何确定?
当你在日常网购中,遇到纠纷需要向法院提起电商维权诉讼的,这时候你知道要向哪个级别的法院申请吗?哪个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呢?别慌,一休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电商交易纠纷管辖权确定
1、多数第一审电子商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重大涉外案件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符合级别管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除了合法的协议管辖之外,国内电子商务交易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电商交易纠纷司法管辖权的介绍啦!希望能帮到大家。

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

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网络侵权事件也越来越多。

互联网侵权案件不仅涉及到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法律问题,还涉及到隐私权、不正当竞争等法律问题。

针对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下面将分别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分析。

一、国内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在国内,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主要受限于“非常规的侵权行为地点或侵权主体所在地未知”等方面。

此外,因为互联网跨越地域、跨国界,因此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处理还涉及到国际司法管辖权的问题。

例1:2015年,河北一家电商公司通过网络销售“LV”、“GUCCI”等知名奢侈品牌的假冒伪劣产品,被原品牌公司起诉。

虽然原告主张该案应由北京法院管辖,但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本案应由侵权地法院即河北法院受理,并判决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例2:2016年,北京某科技公司推出一款类似于“微信”的社交软件,但被判定侵犯了“微信”的商标权。

由于该软件未能明确使用“微信”商标的侵权行为地点,导致该案成为一个典型的非常规侵权行为地点未知的案件,最终由北京法院管辖。

例3:2019年,上海法院受理一起电商平台销售假耳机的案件,涉及到被告分别来自全国多个省份和香港地区。

本案中,由于侵权行为地点不确定,但销售方都有参与,且原告有防范假冒商品权益所在地,因此该案应由原告所在地的上海法院受理。

二、国际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国际性的信息交流平台,因此,国际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例1:2001年,美国网民马克·麦克菲利在美国制造了一款可以窃取全球音乐制作人的作品的软件,但因该软件所窃取的音乐来自世界各地,因此该案成为了一起涉及到国际性侵权的案件。

最终,美国法院最终判决麦克菲利侵犯了全球音乐制作人的著作权。

例2:2006年,英国科技公司暗示在美国设有一家分支机构,而因为与该公司有过业务往来的美国公司声称被其窃取商业机密,因此该案成为了一起典型的国际不公平竞争案。

跨境电商的法律问题解析版权知识产权和的保护与应对

跨境电商的法律问题解析版权知识产权和的保护与应对

跨境电商的法律问题解析版权知识产权和的保护与应对跨境电商的法律问题解析——版权、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应对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跨境电商已成为全球贸易中的热点话题。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与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

本文将就跨境电商中的版权、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深入分析。

一、版权保护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人类智力创造的作品享有独占权利的一种法律保护。

在跨境电商中,由于数字化传播的特性,版权保护面临诸多挑战。

1. 跨境侵权难题跨境电商平台为卖家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同时也加大了版权保护的难度。

在国际贸易中,不同国家的版权法规存在差异,使得跨境侵权案件更加复杂。

此外,互联网的匿名特性也使得侵权主体更加隐蔽,给版权权利人的维权工作带来了挑战。

2. 数据加密与技术保护面对数字化传播带来的版权保护难题,技术手段也成为一种解决途径。

数字水印、加密、封闭式技术等技术手段可以有效保护版权。

同时,对于跨境电商平台来说,建立健全的版权保护机制,对卖家进行严格的审核与监管也是必要的。

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由人们创造、发现或者获得的知识所形成的权利。

在跨境电商中,知识产权保护既包括对已注册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的维护,也包括对未注册的商业秘密的保护。

1. 跨境商标保护商标作为企业在市场上的标识,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

然而,跨境电商中的商标问题也层出不穷。

一方面,不少电商平台上存在恶意注册他人商标的行为,给合法品牌造成了损失。

另一方面,国际商标注册的流程繁琐,导致一些企业在跨境电商中难以维权。

2. 跨境专利保护在科技创新领域,专利保护对于企业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然而,跨境电商中的专利保护则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专利审查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使得专利权的保护变得困难。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存在在跨境电商中忽视专利保护、忽视他人专利权的问题。

三、应对措施面对跨境电商中的版权、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各方需要积极应对,共同推动良好的市场秩序与合规发展。

跨境中的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选择

跨境中的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选择

跨境中的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选择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跨境交易和跨国企业日益增多。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在跨境交易中出现的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问题,其复杂性和困难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跨境中的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选择,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法律管辖选择在涉及跨境交易的合同中,当争议发生时,首先需要确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

法律管辖的选择对于争议解决至关重要,它会决定许多相关的法律问题,例如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的认定等。

1.合同中的法律选择条款为了明确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各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法律选择条款。

这样一来,当争议发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会依据合同中规定的法律进行判断和裁决。

2.国际公约的适用除了合同中的法律选择条款,国际公约也是跨境交易中判定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

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适用于涉及跨境货物销售的合同,而国际私法也提供了一系列的公约作为解决跨境争议的依据。

二、争议解决选择当争议发生时,各方需要选择一种适用的争议解决方式,以便高效地解决纠纷。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

1.诉讼诉讼是最传统的争议解决方式,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裁决争议。

在跨境交易中,各方可以选择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诉讼管辖地,以及法院的选择等。

2.仲裁仲裁是一种非常流行的争议解决方式,特别适用于跨境交易。

各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仲裁条款,选择适用的仲裁机构,并明确仲裁的程序和适用法律等。

3.调解和协商除了诉讼和仲裁外,调解和协商也是解决跨境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

各方可以选择寻求第三方的帮助,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

这种方式通常能够保护双方的商业关系,减少时间和成本。

三、解决跨境法律争议的其他考虑因素除了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解决跨境法律争议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1.文化和语言差异在涉及跨境交易的法律争议中,文化和语言差异是一种常见的问题。

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可能导致对法律解释和诉讼程序的不同理解。

电子商务管辖权规制的探讨

电子商务管辖权规制的探讨

电子商务管辖权规制的探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行业的蓬勃兴起,电子商务管辖权规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电子商务管辖权规制涉及到各国之间的争端解决、消费者保护以及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其对于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管辖权规制的现状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电子商务管辖权规制的现状可以分为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两个方面。

在国际层面,由于互联网的跨境性质,各国之间存在着管辖权的争议。

例如,在争端解决方面,当涉及跨境电子商务纠纷时,消费者和商家可能在不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交易,导致纠纷在哪个国家受理成为了一个问题。

此外,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也对电子商务行业产生了影响,如个人信息保护、合同法等。

在国内层面,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管辖权的挑战。

随着电子商务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的增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消费者面临着信息不对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管和保护。

针对上述挑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首先,在国际层面,建立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适用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可以通过国际合作,制定相关协议和法规,明确纠纷受理的管辖权和适用的法律,以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纠纷的快速解决。

其次,在国内层面,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应加大立法力度,明确电子商务企业的权责和行为规范,并增强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供快速、便捷的解决纠纷的渠道。

最后,对于消费者和商家而言,提高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应注重选择可靠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并在出现纠纷时及时寻求帮助。

商家则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并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售后服务。

网络商标侵权诉讼管辖

网络商标侵权诉讼管辖

网络商标侵权诉讼管辖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商标侵权案件也逐渐增多。

在这种背景下,准确确定网络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网络商标侵权诉讼管辖的相关问题,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此类纠纷。

一、引言网络商标侵权事件在互联网时代变得司空见惯。

面对这一问题,法律界和司法机关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应的管辖原则和规定,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判决和维护市场秩序。

二、管辖的原则1.原告所在地原则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主体往往分布于不同的地域,而受到侵害的一方通常希望将案件提交到自己所在地的法院。

根据原告所在地原则,原告可以选择将诉讼提起于其所在地的法院,方便其提供证据和调取相关资料。

2.侵权行为地原则侵权行为的地点是指网络商标侵权行为实际发生的地域。

根据侵权行为地原则,原告可以将案件提交到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

这种原则的运用,能够更好地维护被侵权人的权益,因为案件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地进行审理,方便调动证人和相关证据。

3.网络侵权地原则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空间内实施的侵权行为。

而网络并没有明确的地域概念,因此,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往往较为复杂。

根据网络侵权地原则,法院可以根据作案地、服务器所在地、侵权信息发布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权。

三、管辖争议的解决途径1.协商解决在网络商标侵权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以避免正式起诉和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此种方式适用于争议相对简单、关系和谐的案件,能够最大程度地节约时间和成本。

2.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他们可以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来解决争议。

双方可以根据侵权行为地、侵权信息发布地等因素,选择有管辖权和专门处理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法院。

3.异议管辖权如果被告认为原告选择的法院不具备管辖权,他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

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辖原则来审查和裁定管辖权归属。

四、国际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管辖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网络商标侵权案件也呈现出增长的趋势。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随着贸易行业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贸易交易也发展很快。

在进行国际间的贸易交易时,双方的了解程度不是很深,需要签订一份国际贸易合同来约束双方并且给对方一个保障。

产生合同纠纷是常有的事情,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可能管辖的法院:当事人选择起诉的法院,既要基于中国法律考虑可以管辖的国内法院,也要基于合同相对方所在国法律考虑。

可以管辖的外国法院:▲(一)可能管辖的国内法院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面对五个管辖地逐一讨论:1、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的确定首先看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看法律规定。

而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此无约定,发生争议时只能求诸法定。

依照中国《合同法》,当事人签订合同书的,则最后签署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未订立合同书的,如通过电邮、传真等方式订约的,则依照有关要约和承诺的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1)合同最后签署地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分处两国,一般当事人一方先行签署,再通过邮寄方式给另一方签署,照此方式,则后签字的当事人所在地为最后签署地。

但如果后签字一方并不注明日期及地点,或者日期与对方的日期相同,则会导致双方对最后签署地发生争议,起诉时需要主张最后签署的一方举证证明。

(2)承诺生效地中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引例中,卖方将PI通过电邮发给买方,此邮件为要约,买方确认接受即为承诺,该承诺到达卖方时生效,则卖方收到承诺的地点为承诺生效地。

但需要追问的是,卖方收到承诺的地点是哪里?通常来说,接收邮件的是卖方工作人员,而该人接受邮件时可能在公司办公室,也可能在家里或者出差的路上,如果不在公司办公室,则哪一地点为承诺接收地。

涉外合同如何确定法院管辖.doc

涉外合同如何确定法院管辖.doc

涉外合同如何确定法院管辖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出的招标订方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2、银行贷款或者担保合同,适用贷款银行或者担保银行所在地的法律。

3、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4、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5、技术转让合同,适用受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6、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法律7、科技咨询或者设计合同,适用委托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8、劳务合同,适用劳务实施地的法律。

9、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运转地的法律10、代理合同,适用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11、关于不动产租赁、买卖或者抵押的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12、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13、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但是,合同明显地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具有更密切的关系,人民法院应以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依据14、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所的,应以与合同有最密切关系的营业所为准。

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居所为准。

知识链接:发生涉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已有选择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该项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以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为依据。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未作选择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以前作出选择。

4、果当事人仍不能协商一致作出选择,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

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确定

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确定

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确定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确定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确定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确定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正以惊以的速度和影响力渗透到中国人的生活中。

而从法律的角度看,有关互联网的立法明显滞后。

从最初的域名抢注,到现在的网上著作权侵权、网上诈骗、黑客恶意攻击等,互联网法律问题已涉及刑事、民事、知识产权等诸多法律领域,并且还会有很多案件很快诉诸法院……如何借鉴国外做法,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操作?本刊特辟“互联网法律问题研究”专栏,期望学术界、司法实务界等法律人士对此发表意见,共同探讨。

网络侵权管辖在计算机得以普遍应用的今天,网络正以其惊人的发展速度影响着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网络在给予了我们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网上的著作权如何保护,网络的信息安全以及隐私权的保护等。

对此,专家学者们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而对于司法审判第一线的法官来说,网络引发的管辖问题则显得尤为重要和急迫。

本文仅就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问题进行探讨,希望有助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一、网络空间的特性要探讨网络案件的管辖问题,首选应当了解网络空间的特性。

当然,这里所列举的特性并未囊括了网络所有的特性,而是侧重于与网络案件的管辖或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一些特征。

1全球性。

Internet网络是连接全球的网络,全球性是其最主要的特性。

可以看出,网络这一特性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的特点相冲突,同时也是对传统的管辖理论及法律适用的考验。

2客观性。

网络空间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它是客观真实存在的,而非虚幻的。

它不能脱离这个社会而独立存在,应当受到现实社会的传统价值和标准的约束。

3交互性和实时性。

网络上的行为是互动的,通过网络,你可以主动地发出信息、作出响应,也可以被动地接收信息。

这与传统的媒体如电视、电影、广播不同;另一方面,网络可以实时地发送新闻和各种信息,这一点与书刊、报纸等不同,其方便快捷又胜电视、广播一筹。

4管理的非中心化。

网络销售合同 管辖

网络销售合同 管辖

网络销售合同管辖网络销售合同,顾名思义,是指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的商品或服务买卖行为所依据的合同。

这类合同的特殊性在于交易的双方可能位于不同的地域,一旦发生争议,确定管辖法院便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我们需要明确网络销售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包含一项“管辖条款”,用以指定当发生法律纠纷时,由哪一地区的法院负责解决。

这一条款的设置往往基于以下考虑:合同签订地、履行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地点。

以一份典型的网络销售合同为例,其管辖条款可能会这样规定:“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提交至卖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的规定明确了争议解决的地点,为潜在的法律问题提供了预先的解决方案。

在实践中,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确定具体的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并非易事。

因此,法律对于此类情况也有相应的补充规定。

例如,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管辖条款,或者管辖条款不明确,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管辖权。

根据该法律,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在自己的住所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提起诉讼。

在网络销售的情况下,如果买家认为卖家违反了合同约定,买家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反之亦然。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销售合同中还可能涉及到跨境交易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管辖权的确定将更为复杂,可能需要参考国际私法的规定以及相关国家之间的司法协助协议。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在消费者合同中,消费者所在地的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这意味着无论合同中如何约定,消费者都有权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销售合同的管辖范本应当综合考虑合同的具体内容、交易的性质、双方的实际地理位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商家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阅管辖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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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与 “ 密 切 联 系 ” 则 仍 然 具 有 适 用 的 价 值 ; 侵 权 方 面 “ 低 限 度 联 系 ” 则 以 及 由 其 引 申 出 的 “ 目 的 利 用 ” 则 最 原 在 最 原 有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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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 络版 权作 品 使得 国际版权 贸易从 单一 的 纸质 贸 易形 式转 向无 纸化 贸 易 。版权 的 网上 电子 商务 交 易 更 加普 遍 , 网
由此 引起 了国际 私 法领 域 对于 国际 网络 版权 贸 易管 辖权 的不 同 主 张 。其 实 , 版 权 贸 易合 同 方 而 传统 的“ 思 自治 ” 在 意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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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 6 1期 20 0 2年 4月
甘 肃 政 法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a s n t u eo 0 ie lS in e a d La o r a fG n u I si t P Ⅱ a ce c n w t f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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