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资料
科技基金管理办法
科技基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科技基金的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制定本《科技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科技基金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科技基金管理部门,负责科技基金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科技基金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科技基金管理规定,并确保其适用和执行。
3. 科技基金管理机构应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的联系,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三、科技基金的设立和运作1. 科技基金应由财政、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共同出资设立,资金来源应经过合法审核、审计和公开。
2. 科技基金应根据科技创新的需要,制定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
3. 科技基金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评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四、科技基金的用途1. 科技基金应主要用于支持具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潜力的项目。
2. 科技基金可以用于项目的科研经费、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并鼓励项目间的合作与交流。
3. 科技基金不得用于除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之外的其他用途。
五、科技基金的监督和评估1. 科技基金的使用应接受监督,科技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科技基金的使用情况。
2. 科技基金管理机构应依据科技基金的运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定期的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项目责任人。
六、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科技基金管理办法的行为,科技基金管理机构应及时查处,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2.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和其他违法行为,科技基金管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科技创新的正常秩序。
七、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科技基金管理机构所有,如对本办法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科技基金管理机构提出。
结束语本《科技基金管理办法》以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目标,对科技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用途、监督和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科技基金的有效管理和科技创新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指导。
希望本办法能够得到广大科技创新工作者和科技基金管理机构的重视和执行,进一步促进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
西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
西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特设立西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简称本科生创新基金)。
第二条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的主要来源:1.学校划拨专项经费,每年30万元。
2.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资助的经费。
第三条设立本科生创新基金遵循的原则是:“培养能力、鼓励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资助项目遵循的程序是:“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第二章资助范围第四条本科生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
具体资助范围为: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2.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研究项目;5.社会调研项目;6.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凡我校2-3年级(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1- 2年级第二学期申请)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资助。
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第六条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但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第七条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或研究小组成员在项目完成后如果仍然符合申请条件可以再次申请,但未完成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第八条申请资助的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一般不得延期结题。
第四章申报及评审第九条项目申报时间:每学年6月1日至6月15日;评审时间:6月16日至6月30日;公布评审时间:7月15日之前。
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第十条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1.申请者须填写《西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并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项目合同任务书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
项目合同任务书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研究起止时间:资助经费(万元):
项目委托方(甲方):西南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项目承担方(乙方):
五、项目管理及成果归属:
1、乙方应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实施办法、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经费观管理办法执行。
2、严格执行《西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主研人员稳定的管理办法》,(西科大科字[2004]4号文件)。
3、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标注“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资助项目”;成果单位的标注:校内承担者必须标注“西南科技大学XXX”字样,校外学习中心(站点)承担者必须标注“西南科技大学XXX学习中心(站点)”。
4、项目在规定执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结题表及相关材料。
5、研究成果属西南科技大学及乙方共同所有,未经西南科技大学同意,乙方不得单独转让。
六、本合同正式文本分存甲方、乙方、乙方所在部门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章)乙方部门负责人:(盖章)西南科技大学科技处(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资料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经费的管理,保证基金经费的合理有效利用,切实提高基金对西南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特根据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单独建帐,集中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三条基金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基金经费除学院固定拨款外,可接受外来捐赠等,为确保基金经费的有效延续,基金经费开支本着节余滚动发展的原则,不做其他分配使用。
第二章经费支出范围第五条基金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规划课题和定向奖励两个基本部分,以及指向性新项目开发、基金运行费用,具体项目如下:1、规划课题项目经费:资料费、调研差旅费、设备费、小型会议费、设备使用费、印刷费、鉴定费、技术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等(接待、餐饮费用不列入经费使用范围),其中单项经费的使用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重大项目管理费不超过2000 元,一般项目管理费不超过1500元,不能重复提取;2、定向奖励费;3、基金运行费用:课题、奖励评审费,会务费,宣传费,资料费,设备费,学术交流费等;4、指向性新项目开发费用:远程与继续教育新项目调研、业务拓展等费用。
第六条基金经费支出中规划课题和定向奖励两个基本部分约占总支出的65%,指向性新项目开发给用约占总支出的25%,运行支出约占10%,具体经费支出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和立项情况调整。
第七条基金经费支出未包含特殊的研究和奖励专项,特殊研究项目和奖励专项由学院事先写出书面报告,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三章经费报账流程第七条校内单位或个人接受基金资助课题项目经费的支出事项(项目负责人为西南科技大学职工),须按以下原则和程序办理结算,报销手续:1、报销经费在基金核定额度和范围内报销,超支不补;2、课题经费在计划财务处办理内部划转手续,科技处项目科备案。
科基金管理制度
科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技基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科技基金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成立的各类科技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
第三条科技基金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合规运作,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和稳健投资。
第四条科技基金应当积极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升级,助力国家经济建设。
第五条科技基金应当依托专业管理团队,合理配置资金,开展科学投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科技基金的组织形式第六条科技基金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合伙、公司制等多种形式。
成立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并依法进行登记。
第七条科技基金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基金管理者、基金委员会、投资顾问等各方的权责关系。
第三章科技基金管理人第八条科技基金管理人应当是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具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格,并依法合规从事科技基金管理业务。
第九条科技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公司治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科技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严格执行科技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不得违法违规从事投资活动。
第十一条科技基金管理人在管理科技基金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公平公正、保密等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四章科技基金的投资运作第十二条科技基金的投资运作应当根据基金合同和投资目标进行,不得盲目投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第十三条科技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包括科技创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等,应当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十四条科技基金应当加强项目尽调、风险评估和投后管理,合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项目成功率和投资收益率。
第十五条科技基金应当依法合规开展投融资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投机行为和市场风险。
非学历继续教育在全日制大学的发展调查分析——以西南科技大学为例
分析 。
一
西 南科 技 大学 现 有教 学 学 院 l 6个 , 其中 1 2个
、
调研 的基本情 况
学 院在 近 3年 内举 办 过非 学历 教育 培训项 目。从 办 学 历史 来看 , 基本 上 所 有 教 学 学 院都 曾经 开 展 过教 育 培训 工作 , 但 由于 教育 培训项 目不 稳定 , 以致 大 多
如下 几个 方 面 : 教 育 培 训 项 目名 称 、 项 目类 型 、 培 训
( 二) 组 织情 况
目前 , 各教学学 院的教育培训工作 由其下设 的
继续 教育 办公 室进 行 管 理 , 也 有 少 数 学 院未 设 继 续 教育 办公 室 , 而 由教 师兼 职管 理 。
基金项 目: 西南科技 大学继续教 育研 究与发展 项 目( 编号 : 1 2 j y n1 ) 。
7 2. 2% 。
访 谈 的对 象是 各学 院分 管继 续教 育 的领导 和 相 关 负责 人 。通 过访 谈 , 听取 了各 个 学 院 在 非 学 历 继 续 教育 实施 过程 中的情 况介 绍 、 工作设 想 和建议 。 调 查表 主要 是对 各学 院近三 年来 的教 育培 训举 办状 况进 行 摸底 。问卷调 查所 设计 的项 目内容 包括
分析, 探 讨 高校 在稳 步发展 高等 学历教 育 的 同时 , 如 何 充分利 用 学校 资源优 势 开展 非 学历 继 续教 育
工作, 发挥普通高校在非学历继续教育中对社会培训机构 的引领 、 示范作 用, 做到学历继续教 育和 非学历继续教 育协调发展 , 与国家总体改革趋势相符合 ,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在形成全 民学习、 终 身教 育体 系的 学 习型社 会 方 面起 到 积极 的推 动作 用 。
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方针政策,实施集团科技发展战略,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集团公司设立科技发展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文件为《集团科技委员会章程》。
第三条集团科技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用于“集团科技计划项目”、“集团科技质量奖”、“集团科技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项目”等研发、奖励及重大科技活动的经费投入。
第四条基金从集团公司管理费中列支,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可根据集团发展需要适时调整。
第五条基金管理与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尊重科学、服务发展、激励创新、促进合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科技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会”)负责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科委会组织确定重点科研领域和方向,审定基金年度使用计划和资助、奖励项目,审议基金管理重大事项;(二)科委会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基金资助项目、基金奖励项目的专家评审;(三)科委会办公室负责基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基金年度使用计划,组织开展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基金的账务管理。
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对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八条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基金资助项目的具体实施。
(一)根据集团发展方向和本单位需要,组织申报基金资助项目,并审核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二)组织完成本单位获批的基金资助项目,提供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完成该项目时间,对集团拨付的基金进行规范管理;(三)负责组织本单位基金资助项目的自验收,并向集团科委会提交相关材料;(四)配合集团科委会办公室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第三章基金申请与审批第九条科委会办公室每年根据科技活动需求编制基金使用专项计划,列入集团公司年度预算计划。
第十条用于“集团科技计划项目”的基金,由科委会每年定期组织各单位申报。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基金管理制度一、科研基金的定义和重要性科研基金是学校为鼓励教师参与科学研究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它旨在提供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所需的资金支持。
科研基金在促进教师研究能力提升、推动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科研基金的来源和筹集方式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学校自筹资金等。
政府拨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社会捐赠则是一种重要的补充资金渠道。
学校自筹资金是指学校依托自身的经济运营活动获得的资金。
三、科研基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基金的管理机构一般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来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科研基金管理委员会等组织。
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科研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和评审科研项目,负责资金的申请、发放和监督使用,定期总结和评估科研项目的落实情况等。
四、科研项目的申请和评审流程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科研需求提出科研项目申请,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评审。
审核和评审流程一般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决策审定等环节。
通过科学的评审流程确保科研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五、科研项目的经费发放和使用要求科研项目经费的发放一般按照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进行。
经费使用要符合科研项目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同时,对于经费的使用情况,学校应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
六、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奖励机制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的机制,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的教育教学应用。
对于科研项目的重大成果,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激发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科研项目的评估和总结科研项目的评估和总结是科研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定期对科研项目的落实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科研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科研项目的公开和透明度科研项目的公开和透明度是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公示科研项目的招标信息、评审结果等相关信息,保障科研项目的公平和公正。
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制度
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科技研发基金的管理,完善科技研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研发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获得的各类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等。
第三章管理机构科技研发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和业务部门领导组成,全面负责科技研发基金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资金申请和管理1.科技研发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科技研发项目的预算计划,并按项目经费使用计划执行。
2.申请科技研发基金应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发放。
3.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经费使用计划,应及时向管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经批准后执行。
4.项目结束后,应按照规定的财务审查程序进行经费结算和报销。
第五章监督管理1.科技研发基金的使用必须依法合规,不得挪用、挤占、私分、套取和挥霍。
2.科技研发基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不得超支超标。
3.科技研发基金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
4.科技研发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
5.对于违反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奖惩机制1.对在科技研发项目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严格按照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制度执行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和表彰。
2.对违反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通报、责令整改、限制资金使用等。
第七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由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
2.管理机构负责解释本管理制度的具体问题。
以上为科技研发基金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项目组织和科研人员遵守,共同维护科技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与良好结果。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资料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继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继续教育科研规划与管理工作,促进继续教育研究领域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领域的学科研究本着突出创新,服务社会,坚持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
第三条为推动继续教育领域的学科研究,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成立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
基金的经费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每年的专项拨款,以及其他机构或个人的赞助;基金的开支本着年度不超支,节余滚动发展的原则,不做分配使用。
第四条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分规划课题和定向奖励两个部分(包括项目、相关学术文章等),面向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各教学学院,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的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公平竞争,团队优先,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凡符合本办法各项规定、有条件进行继续教育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聘用人员),均可申请。
第五条基金的申报管理工作由西南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执行。
第六条课题的申报和奖励原则上以教育技术、教育管理、教育经济、课程教学,以及与我校继续教育专业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为重点。
第二章课题申报与评定第七条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原则上在本办法“第六条”的研究领域内由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中心每年将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拟订少量项目重点资助,基金项目资助力度为0.1—2万,年资助项目数量和金额,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和基金总经费状况决定,基金经费的支付按照本办法中的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课题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1月1日—4月1日。
课题申报需提交标准的项目申报书(2份)及电子文本。
第九条课题每年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一次(9月—12月)。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软件等。
课题研究结题期限一般为1-3年,重大的课题除外,原则上不超过4年。
第十条已获得其他机构或基金资助的课题或已结题项目不再予以资助,但鼓励本基金资助项目在获得资助后申报其他机构的课题和资金。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项目
4.提前、按期或延期结题的时限和理由
四、项目中期检查佐证材料清单
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对项目执行情况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六、西南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意见
(对项目中期检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工作单位
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在中期检查报告末尾附复印件)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作者
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使用单位、获奖级别、获奖编号等目研究进度(在右侧相应选项内划“√”)
提前完成
按期完成
延期完成(不超过1年)
二、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1.研究思路和方法
2.研究工作方案和实施情况(请详细说明)
3.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4.研究中形成的特色和创新
5.项目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6.对外合作和团队建设情况
7.研究计划修订、人员变动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经费使用情况(请逐项分列)
三、下一阶段的项目研究计划
1.下一阶段的研究进度安排
2.下一阶段的研究工作要点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项目
中期检查报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起至日期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西南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
2010年9月制
一、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简表
项目名称
负责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项
目
主
要
研
究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实施方案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实施方案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二O一七年十二月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部《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教学工作自评要点(指标和标准)》(以下简称“自评要点”)、《西南科技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继续教育行业发展动态,立足学校继续教育实际,按照学校继续教育“提质增量”的总体要求,提升继续教育教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制订本方案。
一、学校继续教育教学资源现状学校十分重视继续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自2002年开始网络教育招生以来,已建成了一大批教学资源,为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学校网络教育课程资源学校目前开办有33个网络教育专业(2018年停招8个专业),分布在12个学院(见附件1),共开设有285门课程。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课程资源主要包括:1.网络课件285门(其中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2.课程学习指导书285门;3.课程试题库284门(英语采用国家统考题库);4.课程设计指导书23门;5.毕业论文大纲及指南33个;6.毕业论文题目(库)30693个;7.毕业设计(论文)案例库(拟建)。
教育部颁布的自评要点中对网络教育课程资源的要求包括:“课程有网络课件和教材,并进行一体化设计,课件不少于三种载体等”。
经审查,87门课程资源达到自评要点要求,其余198门课程资源类型和形式相对单一,资源内容陈旧,并已使用10-15年时间,未达到自评要点要求。
课程设计仅有指导书,缺少辅导课件。
毕业设计缺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案例库。
资源列表见附件2。
(二)网络教学资源研发中心联合共建的课程资源为提升学校继续教育教学资源的研发水平,2007年学校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北京交通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共同发起成立了网络教学资源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成立以来,陆续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西南大学5所高校加盟。
基金会章程
基金会章程基金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四川西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主要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致力于加强教育事业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以及推动其它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等。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已接受的社会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绵阳市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绵阳市涪城区。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本基金会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二)资助与教育事业相关的建设与发展项目;(三)奖励和资助表现突出教师和学生;(四)奖励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五)支持、投入与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本基金会由1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一)基金会发起人或发起单位代表及主要捐赠人;(二)拥护本会章程,热心教育事业和基金会工作;(三)为本会捐款或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突出贡献或有较大影响;(四)具有为公益事业奉献的精神,廉洁自律。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享有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本基金会工作的监督权和指导权;(三)执行理事会决议;(四)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五)保证捐赠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基金的保值增值。
2019年度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规划
2019年度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规划目录2019年度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规划目录所列的14个选题方向,由申报团队自由拟订相关研究课题,或另行申报符合规划目录“三”所列条件的课题。
其中:选题方向中带“※”的课题为专项课题,申报人不得更改课题名称和内容进行申报。
一、教育管理与教育经济1.新时代高等学校继续教育与全日制教育的协同机制研究2.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发展策略研究※地方高校非学历教育创新发展的实证研究※普通高校开展企业培训项目的研发机制研究3.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手段研究※普通高校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成果的互通手段研究4.一带一路远程教育合作机制研究5.继续教育办学成本和集合效益优化途径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经费动态管理机制研究※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经费财务管理机制研究6.远程教学服务体系优化研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动态网络助学机制研究※校外学习中心(助学中心、教学站点)互动助学体系研究※校外学习中心(助学中心、教学站点)工作质量评估体系研究※提升网络学历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建设与运行能力的规范和机制研究※继续教育助学手段的比较研究7.继续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研究8.毕/结业学生继续教育跟踪服务机制研究9.校外学习中心(助学中心、教学站点)培训、实验、实习基地共建共享机制研究10.网上校园文化体系的构建研究11.高等学校继续教育队伍建设的机制和策略研究二、教育技术与远程教学12.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与技术创新※支持跨平台应用的“富媒体”教学资源开发※探游式教学资源的设计与开发13.远程学习支持与服务手段提升研究※基于云平台的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数据管理系统构建研究※基于数字签章技术的远程教育管理辅助系统开发14.提高远程教学交互实效的教学教法研究※远程混合教学中的教学教法创新研究※不同学科背景下的远程混合教学模式研究※提高远程学习者学习粘性的教学教法研究三、其他15.申报人结合西南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发展需求,在教学与管理实践中选择有代表性、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其他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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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继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继续教育科研规划与管理工作,促进继续教育研究领域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领域的学科研究本着突出创新,服务社会,坚持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
第三条为推动继续教育领域的学科研究,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成立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
基金的经费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每年的专项拨款,以及其他机构或个人的赞助;基金的开支本着年度不超支,节余滚动发展的原则,不做分配使用。
第四条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分规划课题和定向奖励两个部分(包括项目、相关学术文章等),面向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各教学学院,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的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公平竞争,团队优先,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凡符合本办法各项规定、有条件进行继续教育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聘用人员),均可申请。
第五条基金的申报管理工作由西南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执行。
第六条课题的申报和奖励原则上以教育技术、教育管理、教育经济、课程教学,以及与我校继续教育专业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为重点。
第二章课题申报与评定第七条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原则上在本办法“第六条”的研究领域内由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中心每年将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拟订少量项目重点资助,基金项目资助力度为0.1—2万,年资助项目数量和金额,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和基金总经费状况决定,基金经费的支付按照本办法中的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课题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1月1日—4月1日。
课题申报需提交标准的项目申报书(2份)及电子文本。
第九条课题每年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一次(9月—12月)。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软件等。
课题研究结题期限一般为1-3年,重大的课题除外,原则上不超过4年。
第十条已获得其他机构或基金资助的课题或已结题项目不再予以资助,但鼓励本基金资助项目在获得资助后申报其他机构的课题和资金。
课题的申报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统一报送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
申请者填写《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申请书》须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签署明确意见,承担科研信誉保证。
多单位合作项目,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申报及初审。
第十二条课题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享有《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过去承担的”研究中心”项目已结项。
3、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出资证明。
第十三条申报项目由学科专家评审组提交评审意见,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报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学院批准立项。
立项批准后,“中心”向项目负责人下达《项目立项通知书》。
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回执和合同书,回执和合同书在一个月内返回”中心”。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第十四条项目的研究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并监督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研究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以负责人立项通知书回执为凭,拨付资助经费的60%;第二次以结项通知书为凭,拨付余款。
第十六条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资料费、调研差旅费、设备费、研究劳务费、小型会议费、计算机使用费、印刷费、鉴定费等(接待、餐饮费用不列入经费使用范围),其中单项经费的使用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重大项目管理费不超过2000元,一般项目管理费不超过1500元,不能重复提取。
第十七条项目研究经费的开支应按有关财务政策和法规执行。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要协助监督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同时,妥善保存经费开支的账目和凭据,以备审计部门、上级财务部门以及“中心”审查。
第十八条因故撤销的项目,要及时清理账目,并将已拨经费的余额和不合理开支部分退还“研究中心”核销。
第十九条自筹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其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项目研究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章项目的管理与检查第二十一条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主要检查项目研究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年度检查表一般在每年3—4月下发。
第二十二条“研究中心”对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各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每年通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交流管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将批准立项的项目列为本单位重点科研项目,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要定期对项目研究工作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促进课题组按时高质完成研究。
第二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研究中心”审批:1、变更项目负责人;2、改变项目名称;3、改变最终成果形式;4、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5、变更项目管理单位;6、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7、项目研究和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8、终止项目协议,申请撤销项目。
第二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研究中心”调查核实,报请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批准撤销项目;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2、研究成果质量低劣;3、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仍未能通过的;4、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5、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6、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多次延期仍不能完成。
应用性研究项目延期一年仍不能完成,基础性研究项目延期两年仍不能完成。
7、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8、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项目。
第五章成果鉴定与结项第二十六条课题研究结束,项目负责人须将研究成果目录、结题报告、具体成果(原件及复印资料)、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研究中心”审核,并存档。
审核通过方予结题。
第二十七条资助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准备5-10分钟结题汇报资料(PPT格式),并按通知时间要求做结题答辩。
资助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项目,”研究中心”将安排抽查答辩。
第六章成果管理、宣传与推广第二十八条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在相应项目研究中所获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软件、报告、专著等)均须以西南科技大学署名,如:西南科技大学××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校外学习中心××等(需署有其他单位名称的,上述署名仍必须保留),并注明“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研究与发展基金资助项目[××] ××号”字样。
第二十九条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成果对外公开发布、发表或出版前,须将有关资料保送”研究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资助项目承办单位或个人应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对研究成果进行展示、宣传和推广,“中心”也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三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资助或协助优秀成果的出版。
第三十二条“中心”对资助项目取得重大成果的将集中推荐到有关机构申请奖项。
第七章科研成果奖励第三十三条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将计划专项费用对基金资助项目和进行相关科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予以奖励。
奖励的范围包括:1、获得基金资助获得重大科研成果,且严格按照本办法实施的科研课题;2、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并以西南科技大学署名(如:西南科技大学××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校外学习中心××等)的公开出版学术文章;3、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并以西南科技大学署名(如:西南科技大学××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校外学习中心××等)的公开出版物;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并以西南科技大学署名(如:西南科技大学××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校外学习中心××等)的应用软件;5、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并以西南科技大学署名(如:西南科技大学××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校外学习中心××等)对外公开的其他科技成果。
6、按照通知和本办法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十四条具体奖励金额标准如下:1、基金资助项目及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奖励10000—20000元人民币;2、基金资助项目及成果获得省、部级奖项的奖励5000—10000元人民币;3、基金资助项目及成果获得地、市或厅级奖项的奖励3000—5000元人民币;4、获得资助项目及成果获得“研究中心”认可的相关全国性权威学会、协会奖项的奖励3500—5500元人民币;5、获得资助项目及成果获得“研究中心”认可的相关省级权威学会、协会或全国性权威学会、协会分会奖项的奖励2000—3000元人民币;6、获得资助项目及成果获得西南科技大学校级奖项的奖励1000—2000元;7、在全国重要核心期刊(北大2004年版)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且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奖励2000元人民币;8、在全国普通核心期刊(含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北大2004年版)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且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9、在正规出版的一般性学术期刊(含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国家新闻出版机构列入非法期刊的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且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奖励300元人民币;10、学术论文获“SCI(科学引文索引 )、EI(工程索引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 )三大检索”或“人大复印”全文检索或转载的奖励8000元人民币,获上述目录或摘要检索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
11、专著或其他公开出版物等科研成果的奖励,经报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研究后酌情予以奖励。
12、科研工作组织奖的奖励,经报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研究后酌情予以奖励。
地、市级单位或县级奖项,地、市级学会、协会奖项、其他院校、机构或部门奖项,工作性奖项,在本办法生效前获得的奖项均不列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