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单证备案管理系统培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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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核查要点简要内容:
一、出口企业单证备案
(一)申报资料
(二)单证备案要求
(三)各类备案单证的说明
(四)各类备案单证的范本
(五)其他单据注意事项
二、违章处理规定
三、近期市局抽查发现问题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二)单证不齐处理的案例
四、近期工作布置
一、出口企业单证备案
(一)申报资料
1.生产企业
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电子数据,无纸化退税试点企业可不需报送。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远期结汇的提供远期收汇备案证明,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提供结汇水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行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地区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企业免予提供,下同);暂不需提供,留存企业备查,但年度收汇金额不低于70%,每年抽查。
2013年第30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注: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
(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
策。
③出口发票;从2015年9月开始改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备注栏应填写出口相关信息,包括出口合同号、出口销售总额的币种及金额。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商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④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外贸企业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
注:以后扩大试点范围后,将外贸企业纳入无纸化退税试点企业可不需报送。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③出口收汇核销单;暂不需提供,留存企业备查,年度收汇金额不低于70%。
2013年第30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
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注: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
策。
④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⑤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单证备案要求(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24号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24号公告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仅指装订时间,不是指企业收取备案单证的时间。企业要全部备案单证齐全后才申报退税。《汇总申报》表第7栏:单证不齐或信息不齐出口货物销售额、第8栏:单证信息齐全出口货物。至今为止我们收到的申报表里所有企业都是只填第8栏,也就是代表企业所申报的这些数据都是单证信息齐全。),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
同,包括该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公路运输的载货清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4.报关单复印件(根据电子数据打印)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即财税〔2012〕39号文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和融资租赁)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三)各类备案单证的说明
1.提运单: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
“海运提单”、“运单”或收据都属于运输单据。除海上运输称做“海运提单”外,其它运输方式,称做“运单”或收据。
航空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就航空运输货物运输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转让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