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培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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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培训教程
第一部分审核
一、出口退税概论
1、出口退税的含义:将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以前所含的流转税的税负退还给出口企业。
(1)流转税的税负不是征多少退多少的零税率;
(2)流转税的税负仅指增值税;而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自产产品的消费税是免征的;
(3)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用的惯例。“免、抵、退”税办法是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利用税收杠杆,对出口货物的支持和鼓励。目前实行增值税条例的51个国家中,有30多个采用“免、抵、退"。
2、历史:从84年17种产品试行退税,到85年全面实行,已有18年了.而“免、抵、退”税从94年开始实行.
3、企业实现出口退税的先决条件:[国税发(94)031号文]
A:报关必须离境;
B: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
4、出口退税的类型:
(1)享受出口退税: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委托代理、修理修配、中标;
(2)享受免税:来料加工
(3)目前尚未最终定性的贸易方式:国内转厂(采用挂帐形式)
二、“免、抵、退”的原理和意义
1、“免“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指是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这实际上就是将退税前移至生产环节。
2、出台背景及意义:
(1)潮汕地区的问题、807工作组的成绩等;
(2)退税指标的严重不足:去年全市结转今年69亿加上今年约50亿,今年就须110亿左右。而生产企业已退10亿,结转28亿.总局今年1000亿,外经贸部预计1200亿。广东今年预分90亿,在2月14日前全部退完。
(3)为了适应WTO规则的需要、改革制约外贸出口的因素等;
(4)享受退税的企业不断增多:内资企业出口权由审批制转向登记制;现有外资1440户,还会不断增加,跨国企业陆续加大投资。在此情况下必须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退税政策。
(5)“免、抵、退"税办法具有减少出口退税现金流量,密切企业和征、退税三者的联系,对防范骗税,减少出口企业资金占用,促进外贸出口等起着重要作用。
(6)“免、抵、退”税办法推行的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三、新旧“免、抵、退”的区别:
序号不同点改进管理办法的规定原管理办法的规定
1 企业范围所有生产性出口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94年1月1日后成立的新外商投资企业、99年11月1日后选择此种方法的94年1月1日前成立的老外商投资企业。
2 出口货物适用范围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视同自产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视同自产货物
3 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例的计算规定及对免抵退税计算的影响取消了50%的比例.即计算应退税时不在考虑内外销比例大小的因素。每个季度终了后按季计算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比例超过50%的计算应退税额;不足50%的不计算应退税额,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4 免抵退税计算、审核、审批期间生产企业按月申报纳税和免抵税,征税部门按月审核;生产企业按月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退税部门按月审核,退税机关按月审批。生产企业按月申报纳税和免抵税,征税部门按月审核;生产企业按季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退税机关按季审核和审批.
5 出口货物离岸价的规定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没有明确规定以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出口发票还是企业销售帐离岸价的为准,当以上各凭证的离岸价不同时,各地自行制定审核标准.
6 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的计算1、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税率;
2、用免抵退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比较计算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分别在1997年50号文,1997年14号文,1998年720号文中做规定,没有统一的规定;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3、对比例大于50%且应纳税额为负数时,用免抵退税额与应纳税额的绝对值比较计算应退税额;
4、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已退税额
7 申报程序规定了具体的申报程序,包括申报时间、申报资料及填报要求. 只对申报资料有规定,未对申报时间和填报要求做明确规定。
8 进料加工业务的办理对生产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规定了登记、申报、核销的办理程序:1、履行每份进料加工复出口合同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并填报有关报表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料件进口后或加工复出口后向退税部门申报,由退税部门出具《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3、生产企业在最后一笔出口业务经海关核销、手册被海关收缴之前,应持手册原件及核销申请表到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手续. 规定生产企业在向海关申请《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前凭经贸部的批件向退税机关办理进料加工登记备案手续;料件进口并加工成品复出口并由海关核销后,向退税机关申报,由退税机关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未对进料加工业务的手册登记和核销及具体的办理程序作规定。
9 其他单证和证明的办理具体规定了各种单证的申报程序及所需的有关资料. 只规定需办理有关单证和
证明,但未规定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10 向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免、抵税申报时提供的凭证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申报纳税时按企业销售帐的出口销售收入为依据,持退税部门签章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不向征税部门报送退税凭证。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凭证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免抵税及纳税申报手续。
11 委托加工和外购的货物规定对委托加工和外购视同自产货物,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完税分割单”作为出口退税凭证,并且应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对审通过;如不能提供专用税票或信息对审未通过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参与免抵退税的计算或视同内销征税。对委托加工和外购视同自产货物直接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12 不按时申报或不能及时取得出口退税凭证的处理规定对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货物,由主管国税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对已征税的货物,生产企业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后,应在规定的出口退税清算期内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