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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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 混业把许多创新业务引入模糊的监管地带,监管模糊将引致 金融:
• 1、实业企业参与金融业一定程度上游离于监管之外
• 2、银行直接控制其他金融企业缺乏必要的防火墙 • 3、中信、光大投资实业过多,实业波动易给集团带来冲击
• 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国会通过的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的目的是使所有的美 国人都能够获得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即客户可以在一家 金融企业内办理其所需要的金融交易,如储蓄、信贷、证 券、保险、信托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 综合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纯金融控股公司、英国为代表的 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 • 1.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主要专注于公司整体战略 管理,业务分别通过银行子公司经营。母公司可以有效调 控各部门间的利益冲突,防止风险在各部门扩散。不利的 是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较低。 • 2.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和非银行子公司之间 有严格的法律界限,证券业务、保险业务是由银行的子公 司进行。这种方式更适于银行体系发达的地区。 • 3.全能银行。是在一个实体内部同时提供银行、证券和保 险等金融服务,并可持有工商企业股权。公司内部各部门共 享资源,增加信息资源流动性,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 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商业银行经营不受限制,还兼营 工商业务。《1933年银行法》实现了商业银行、投资银 行在机构、业务、人事上的分离。 •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 法案》,该法案首创“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法律概念。该 法案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既可以是商业银行,也 可以是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同时取消了这三类不同性质 的金融机构限制交叉持股的禁令。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 业经营比较

《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课件

《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课件

我国未来发展方向
完善监管体系
我国未来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明确监管 职责和权力,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
促进创新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 ,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防范化解风险
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完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确保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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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便利
分业经营便于监管机构对 不同业务进行分类监管, 提高监管效率。
缺点
资源分散
分业经营可能导致企业资 源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 应,降低企业竞争力。
市场分割
分业经营可能导致市场分 割,限制企业的市场拓展 空间。
协同效应损失
不同业务之间可能存在协 同效应,分业经营可能导 致这种效应无法充分发挥 。
风险比较
混业经营风险
由于涉及多种金融业务,混业经营的 风险较为复杂,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由于业务 范围广泛,监管难度也较大。
分业经营风险
由于只经营一种特定类型的金融业务 ,分业经营的风险相对较小。但是, 如果某一业务领域出现问题,可能对 其他业务产生连锁反应。
监管比较
混业经营监管
未来,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监管政 策、科技应用和创新等。金融机构需要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 创新能力,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
CHAPTER 02
混业经营的优势与挑战
优势
资源共享
混业经营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 ,如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资金 等,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
混业经营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以确保金融安全和稳定。监管机构需要对不同业务领域进行全面监管,防止风险 传递和交叉感染。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课程结业论文论文题目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分析课程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二级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专业金融学班级 112020404 学生姓名陈建华学号11202990401 教师黄万才时间 2014.1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内容摘要: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各有利弊,不能说其中一种模式占有绝对优势。

一国是选择分业经营模式还是混业经营模式不仅涉及金融企业的管理经营体制,而且与一国政府的监管体制也关系重大,是由一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决定的。

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来自证券业和保险业的挑战、商业银行自身的竞争、以及金融监管方式和力度的变化,迫使商业银行进行全方面调整,我国客观上也需要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以支持金融改革及金融业的平稳发展。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向一、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含义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或称银行业的专业化、证券业的专业化;所谓混业经营(全能经营)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混合经营,或正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相互渗透与一体化经营。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一)分业经营模式英国、美国式分业经营模式的典型代表,在理论上受“真实票据论”的影响。

该理论认为,应该根据负债的流动性,安排资产结构。

商业银行早起多为活期存款,流动性强,随时都有提存的可能。

因此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应集中于短期自偿性贷款,而且贷款一定要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以真实的商业票据做抵押,以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

根据这种理论,商业银行不宜发放长期贷款,消费贷款,更不能将银行资金用于债券、股票及食物资产等高风险、低流动性投资。

在实践上,美国的企业资本积累雄厚,因国内资本市场发达,企业融资相对容易,对银行依赖小,而美国实行分业经营和其他一些国家实行分业经营的直接动因是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它使大批从事证券投资的商业银行倒闭。

大多数国家长期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主要基于以下理论的和时间上的优势:1、实行分业经营模式有利于政府和中央银行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控制盒管理国家金融活动。

分业与混业

分业与混业

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分析一、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一) 国际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经济原因1. 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趋势是推动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内在动因。

20 世纪50 年代以后, 金融创新工具和创新组织形式得到极大发展。

某些新的创新工具既可以由商业银行来经营, 也可为投资银行所采纳, 这种发展使得许多原有的分业监管措施部分失去意义。

当初制定的分业经营已不利于金融市场的高效发展, 因此, 金融自由化迫使从法律上对这一发展趋向给予确认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要求。

分业经营下的金融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 由此混业经营成为必然。

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的相互控股与兼并收购, 促使了混业经营局面的出现。

混业经营通过多样化、综合化的业务和服务, 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银行网点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分散风险, 降低成本。

2. 股权制度的发展促使企业更偏好于直接融资方式。

20 世纪70 年代以后, 西方主要工业国从二战后经济的高速增长开始转入滞胀。

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使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相对减少, 客观上要求银行重新配置资源, 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与此同时, 企业更愿意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在资本市场筹资, 商业银行受到投资银行的强烈挑战。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发展的不平衡也造成了混业经营自然而然的形成。

3. 国内跨业合作障碍。

近年来, 特别是2000 年以来, 全国性金融机构跨业合作蓬勃兴起, 纷纷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 有的结成战略联盟关系, 旨在进一步发挥各自的资源、客户和品牌优势, 在全国同业市场业务、资本市场业务及客户群体的拓展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共同开拓和扩大市场。

这中间比较典型的银证合作是银行与证券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为后者提供融资额度、股票质押贷款、资金清算、银行间市场融资以及在证券承销、企业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公司理财等投资银行业务以及开发服务共同客户, 加强银证互补性金融创新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管理纵横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03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孙昊康 江苏省南通中学 江苏南通 226001摘要:我国在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之前,一直实施混业经营模式,1995年后,混业经营制度被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所取代。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适应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部分学者提出要重新实施混业经营制度,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我国已有部分的混业经营试点如中信集团、广大集团等。

本文从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的起源、背景、优劣势分析入手,探讨我国实施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金融发展一、引言自上个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后,除了少数国家如德国外仍坚持全能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外,全球基本上放弃了混业经营而采用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

但进入七八十年代后,随着经济的自由化和市场的活跃程度不断提高,传统的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发生了变化,资本市场的逐利性要求资本家开始投入到一些高回报率的行业,人们开始讨论分业经营制度的合理性,越来越多的学者呼吁在我国推行混业经营制度。

混业经营可以充分发挥资本的焦点效应,降低成本,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我国也试点进行了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例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

这充分表明了混业经营制度已经是我国发展的大趋势。

在此背景下,研究由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可行性,也就成了论文选题的重要背景。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相关概念(一)分业经营分业经营是指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覆盖的业务不相重合,各自独立经营。

比如商业银行不能参与实体企业的经营决策,不能持有实业企业的股权等,即任何类型的金融机构不能交叉经营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业务。

(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相对于分业经营的一个概念。

在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机构不再明确划分不同的具体业务,而都可以经营证券、保险、信托等。

混业经营模式主要由三种,即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英国的银行控股模式,美国的金融控股模式。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比较及选择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比较及选择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比较及选择内容摘要: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过作用。

目前,混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的主流趋势。

本文认为,我国金融业现行的仍是分业经营模式,走向混合经营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分业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国际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合经营模式及其历史沿革(一)分业经营与混合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模式也称专业化业务制度。

其核心在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之间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之间有严格的业务界限。

其代表首推2000年之前美国的金融制度。

混业经营模式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等,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保险代理等。

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德国式的全能银行,银行依法从事包括投资在内的,涉及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各种金融业务。

二是金融控股公司,此形式在美国最为发达和典型。

(二)两种经营模式利弊分析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模式各有利弊,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占有绝对的优势。

它们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占有各自的地位,发挥各自的优势。

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避免货币市场的资金直接流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维护一国的金融稳定。

客观上起到遏制垄断、维护竞争的作用。

专业化分工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专门从事银行业务、证券管理、资产组合管理或为大型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资源集中,易创品牌,与客户关系简单,透明度高,易于监管。

但其也有弊端: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提供的产品品种单一,难以分散风险,综合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对于外部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动相当敏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扩大经营范围,实现规模经济。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降低了单一品种的风险,分散了经营风险。

便于通过多样化经营优势互补、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能力,提高银行业的竞争力和金融服务效率。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1、什么是混业经营?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经营业务的范围。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这种经营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混业经营有三个层次,即金融业与非金融业之间的联合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经营以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内部的联合经营。

在完全意义上的全能银行制度中,银行可以同时经营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证券承销和经纪业务、保险业务,还可以持有非金融企业的股票。

2、什么是分业经营?分业经营是指金融业中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子行业的分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只能经营各自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一个子行业中的金融机构不能经营其它两个子行业的业务。

目前,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全能银行制、金融控股公司制、金融集团制。

这三种模式涵盖了当今全球混业经营的基本状况。

(一)全能银行制(以德国为代表)全能银行制,又称金融百货公司制。

这种模式下,银行可依法从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各种金融工具和外汇、承销债券和股票经纪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银行通过参股、控股企业,进而形成以银行为核心,实力雄厚的资本集团。

客户只要到银行来,所有的金融业务都可在此办理。

(二)金融集团制(以英国为代表)以英国为代表的金融集团制,又可称为子公司制。

该模式允许商业银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成立子公司,或由其控股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兼营其它业务。

即商业银行要进行投资银行业务,必须以原银行为母公司,成立另外一家子公司。

当子公司因经营不当而亏损时,只会影响银行的投资利益,不会影响银行本业。

银行从子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都是一定的。

子公司的收益只影响银行业外收入。

另外,在这种制度下,存款人也能受到保护。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2009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7000万美元收购了美国国 际信贷(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0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收购泰国ACL银行97%的股权。 2011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出资1.4亿美元收购美国东亚银行80%的股权。 2011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出资6亿美元收购阿根廷标准银行80%的股权。
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一)国有银行: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
特点: Ø 中资银行的并购偏好立足
香港地区。同时,诸如泰 国、印度尼西亚、澳门等 新兴市场也有所涉及。 Ø 国内金融机构在成熟市场 的并购步伐还很小,只停 留在财务投资层面。
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一)国有银行: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
展望: 未来,国有银行要想 通过并购套利实现业务结 构均衡,需要更多地关注 和把握成熟市场的专业化 银行套利机会。
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四)全能银行的反思
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总结
专业化银行更有效率,全能化银行更稳定,全能银行可 以通过套利专业化银行的周期性低谷来扩张,而专业化银行 则可以通过重新分解金融产业价值链来对抗全能银行。每个 银行都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并不是 每家银行都能够成为大而全的全能化银行,尤其是那些小银 行和新兴银行,不具备天然的规模优势和庞大的市值,谁能 够更快找到自己的定位,建立起专业化的优势,谁就能在长 期的竞争中获胜。
SLM Student Loan Corp
专业化 教育贷 款银行
State Street Corp
金融机 构的清 算行
专业化 抵押贷 款证券 化银行
Freddie Mac
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一)美国
4、小结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法律制度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法律制度

浅析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法律制度【摘要】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是目前各国金融业的两大经营模式,本文从法律制度层面将两种模式相比较,全面剖析各自的利弊,并结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利弊;选择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金融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这种情势下,金融业到底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又一次摆在人们面前,成为很多国家难以做出的选择。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概念界定金融业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分业经营,它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开经营,它们的机构分别设立,核心业务相分离,互不交叉,互不隶属,彼此各自独立;另一种则是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突破分业经营模式下的约束,业务上相互渗透,彼此交叉,呈现多元化。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各自的利弊(一)分业经营的利与弊1.分业经营的优点(1)消除利益冲突,保护相对人利益。

分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分离,分业监管,彼此独立,由于这些机构所经营的业务之间不存在重叠内容,故可以有效避免竞争和摩擦,内部工作的协调也相对容易。

不会由于利益冲突而导致银行滥用权力。

所以,分业经营可以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利益。

美国参议员鲍尔克里认为:银行业会根据其在混业经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进行对自己有利的陈述或行动,欺骗投资人而获利。

基于此,将银行业、证券业等行业分开的分业经营制度从源头上将不同性质的金融业务分开,可以避免这种利益冲突的产生。

①(2)有效抑制金融市场的风险传导性,有助于金融业稳健发展。

从金融危机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我们足以感受到金融市场风险的传导性有多强,破坏性有多大。

在分业经营的模式下,银行不能从事证券、保险业务,这样就在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在证券市场剧烈动荡时,防止了证券风险向银行业的传递,从而为金融风险的传导设置了屏障。

分业与混业

分业与混业

作业一:分业与混业财务管理091 任雅雅41号一、分页和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也特指银行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2、分业经营的优点:(1)、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为两个行业提供了各自的发展空间,在独立的发展空间内经营自己的业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竞争摩擦。

(2)、分业经营可以培养和提高两个行业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为了发展自身优势,两个业务会在自己专业领域内取得更大进步,包括管理水平。

(3)分业经营可以防止商业银行把资金用在高风险的证券业务上,这样可以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和客户的资产安全。

3、分业经营的不足:(1)分业经营使限制了两个行业的优势互补,证券也不能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商业银行不能借助证券业务推动自身发展。

(2)商业银行和证券业原本有些领域可以形成互相竞争的,但分业经营把两个行业分属于两个互相分离的系统,这就限制了两个行业的竞争,不利于他们的发展壮大。

(二)混业经营1、与分业经营相对应,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的领域内。

2、混业经营的优点:(1)混业经营使得银行业和证券业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从而双方都良好发展。

比如证券业可以利用银行的资金优势发展自己的业务,而银行也可以借助证券业的业务来推动自己本源业务的发展。

(2)混业经营使得银行兼营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业务,加强了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行业整体质量。

(3)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风险。

3、混业经营的不足:(1)混业经营会产生银行集团内部竞争和内部协调问题。

(2)银行与证券的混业经营可能产生金融市场的垄断,不利于公平竞争。

二、我国现行制度适合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我个人认为,我国适合分业经营。

1、银行业就是银行业,和保险、证券完全两回事,所以应该就其传统业务深入发展,两项业务一起发展肯定发展不好,专于本身的业务范围才会发展到尖端;其次,银行和证券的混业经营会使得银行的机构越来越大越来越繁重,这样一来当银行业务发生问题的时候,拯救都成了难题,也不能倒,更难解决。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名词解释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名词解释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名词解释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下面将分别进行解释:
1. 分业经营: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按照不同的业务领域进行分工和专业化经营。

例如,一家服装公司可能会分出生产、设计、销售等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专注于自己的业务领域,以提高效率和专业性。

2. 混业经营: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同时经营多个业务领域,形成多元化经营。

例如,一家公司可能同时经营房地产、金融、旅游等多个领域,以降低风险和扩大盈利。

在实际经营中,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分业经营或混业经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来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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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

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

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下面就为大家呈上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欢迎各位金融毕业的同学参考阅读!(一)概念区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是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两种制度设计形式。

分业经营形式即金融机构不能同时经营银行业,又经营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或者此三者之一,银行只能通过持股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非直接地从事非银行业务或者仅允许从事有限的业务范围。

而混业经营形式又称全能经营制度,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业务。

(二)分业与混业经营形式的比较本文将从经营风险、效率和外部监管和客户关系方面进展讨论。

1、经营风险金融分业营的优势之一就是有利于金融风险的控制与预防。

因为分业经营使金融机构只从事单一的金融业务,从而在银行与证券市场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防止了遇到风险时整个金融系统的崩溃。

而混业经营是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分业经营形式下,当单一的业务陷入低谷时,就有可能导致该领域的金融危机。

但在混业经营的形式下,各业务之间可以起到互相弥补或者消除风险的作用。

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越广,越有可能防止由于某一资产业务领域的风险而对整个金融业产生致命的影响。

2、经营效率专业分工有利于效率进步。

实行分业经营,各金融机构有自己特定的业务范围,会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优势,提供专业领域的产品和效劳,在资源有限的情况进步资源配置效率。

混业形式可以通过降低信息交流本钱和分工本钱来进步经营效率,增强实力。

混业经营相较于分业经营可以选择更广泛的投资组合。

从而,某一资产业务的亏损可以由其他业务的盈利来弥补,因此混业经营有利于进步收益和保持业务的稳定性。

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内部业务的穿插在面对中小客户时,本钱降低尤为明显。

混业经营可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有助于社会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3、外部金融监管一般认为,金融分业经营有助于进步外部监管效率,而混业经营形式那么将加大金融监管的难度。

分业经营形式中,银行、保险和证券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因此金融监管的内容也单一,监管效率相对较高。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

混业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7-05 15:58 共578人浏览[大] [中] [小] 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院通过《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9)以取代运行60多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 Steagall Act),从而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管理的局面,标志着金融业走向了混业经营时代。

二是中国加入 WTO达成协议,预告了短短几年过渡期后开放的中国金融市场将面临巨大挑战。

在现行的中国金融模式下,从分业制平稳走向混业制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一、中国金融模式存在之客观前提。

中国现行之金融制度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之金融制度的关系。

(一)金融体制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同。

欧美日等国的金融体制根植的土壤是市场经济。

中国金融体制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鲜明的过渡性,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和理论探索将贯穿于整个过渡时期。

(二)金融职能的努力目标不同。

金融系统执行的最基本职能是进行高效资源配置。

西方之分业意在完善金融职能,中国之分业旨在培育金融职能。

当然,如果中国金融变革的制度设计得当,则借自上而下的推动力,浓缩自然演进过程,在较短时间内实现金融系统的职能进步是很有可能的。

(三)金融产权的结构不同。

当存在交易费用时,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欧美各国金融体系分分合合演变的背景是以产权明晰为基础的市场制度。

竞争自发生长起一种有效率的金融制度和合约安排。

中国的金融体系则是在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安排中快速形成的,其产权结构严重畸形。

二、分业与混业之一般比较选择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形式,是各方面因素的利弊权衡。

考虑的基点是该形式能否更好地发挥金融业的整体效益,能否更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一)分业之优劣。

分业经营在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竖立起了一堵不可跨越的“防火墙”,使银行通过持有企业的股票从而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刍议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刍议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决心依然要坚定 。 总体 上说 , 国 走 向 混业 经营 的步 伐 是 我
稳 如 世界葩围看 , 金融 业 经 历 了 混 业一 ——分 业—— 混 业 审 慎 的 、 健 的 。 果 现 在 马 上 从 法 律上 确 定 我 国要 实 行 的 发 展 历 程 。 然 , 一 次 混 业 与 第 二 次 混业 在 实 际 意 义 混 业 经 营 , 然 是 不 切 实 际 的 。 首 先 , 行 业 的 主 体 — — 显 第 显 银 上 迥 熊 不 同 。 一 次 混 业 发 生 在 金 融 发 展 幼 稚 阶段 , 金 国 有 商业 银 行 尚 未 真 正 走 向 商 业 化 .而 且 不 良 资 产 包 袱 第 与 融 法 制 不 健 全 、 融 监营 乏 力 、 融 主 体 自律性 不 强 紧 密 还 比 较 重 , 本 充 足卒 鞍 低 , 营效 益 不 理 想 其 次 , 金 金 资 经 各类 . 风险 难 以 得到 有 效 控 制 。 相 关 。 二 次 混 业 噩 发 生 在 金融 业 高 度 发达 阶 段 , 决 不 金融 机 构 的 内 控 能 力比 较 薄 弱 . 第 ¨ 它
是 第 一 次 混 业 的 复 归 目 前 世 界 上 实 行 混 业 经 营 的 国 家 , 第三 , 率 市 场 化进 程较 为缓 惺 , 本 市 场 还 处于 初级 发 利 资
方面 . 们 要 立 足 当前 金 融 业 实 际 , 持 分 业 经 营 这 一 主 金 融 服 务业 洼 案 》 允 许 成 立 金 融 控 眭 公 司 控 制 或 拥 有 商 我 坚 蹙
投 最 9 9年 通 过 体 制 度 , 分认 识 到 分业 经 营 制 度 在 当 前 我 国的 适 应 性 . 业 银 行 、 资 银 行 和 保 险 公 司 业 务 , 后到 19 充 不 能 因 为 发 达 国 家 特 别 是 美 国 实 行 混 业 经 营 就 盲 目跟 《 金融 服 务现 代 化 法 》 才确 立 混 业 经 营 。 德 国 的情 况 有些 风 。 另 一 方 面 . 积 板 顺 应历 史潮 流 , 认 事 实 上 的棍 业 特 殊 . 一 直 坚 持 混 业 经 营 ,并 经 受 住 了 12 — 1 3 要 季 9 9 9 3年 世 经 营 迹 象 , 应 形 势 发展 调 整 完 善 金 融 法 律 法 规 . 混 业 界经 济危 机 的 严峻 考验 ,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有 着 完 善 的 监 管 顺 给 经营 留下更大的洼罐空间 , 不断 改 进 金 融 监 管 , 励 、 鼓 促 体 制 和 良坪 的 金融 环 境 。 实 行 准 备 金现 金 结算 机 制 , 如 银 金 进 金 融 创 新 , 护 和 推 动 新 趋 势 的 发展 。皂 之 , 侬 据 实 行 自有 资 本 率 鞍 高 . 融 机 构 有 上 百年 的经 营 经 验 等 。当 保 要 德 也经 受 了不 断 调 际 , 观 、 客 辩证 地 看 侍 分业 经 营 和 混 业 经 营 。既 要 用 之 指 然 , 国金 融 业 在 坚 持 混 业 经 营 过 程 中 , 导今 天的实践: 持分业经营 , 坚 允许 、 持 混 业迹 象 ; 支 又要 整 、 断 适 应 的 艰 辛 。 不 用 之 明确 明 天 的 思 路 : 来 我 国要 实 行 的 混 业 经 营 , 样 未 同 不是毫无限制的。 结合我国经济金融业实际情 况, 者认 为 , 国应 当 笔 莰 承 认 实 行 混 业 经 营 是 一 种 发 展趋 势 ,但 要遵 循 循 序 渐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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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一)
提要:金融国际化、金融信息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是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信息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伴随着这些客观结果连同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金融混业经营已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种趋势。

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模式,本文从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历程出发,结合我国金融环境现状,进行分析对比并提出了对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的思考。

一、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内涵混业经营是指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

混业经营制度的特征是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如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业务、短期信贷与长期信贷业务、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之间不作或很少作法律方面的限制。

而分业经营是一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别设立机构独立经营业务的经营方式。

目前,混应经营一般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综合银行制,可设置内部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等国的商业银行。

另一种为全能银行制,通过在外部设立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形式兼营证券、保险业务等,如英国、日本、美国的商业银行。

在目前的国内文献中,有部分人将混业经营等同于全能银行。

我认为有必要区分以下两个概念:全能银行主要是从银行为其客户提供服务的角度来讲的,对应传统银行服务;而混业经营则是从银行运作的角度讲的,对应分业经营。

根据默顿与博迪提出的“功能观点”认为: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下,跨时空配置经济资源。

金融体系的功能相对于金融机构更具稳定性,金融体系的功能及竞争性组合方式决定了金融产品及金融机构的外在形式。

因此,金融机构的形式和金融业务范围和产品门类都是可变的。

它们都是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功能的外在表象。

金融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实际上是金融分工模式的转变。

混业经营知识金融结构变化的外在表象,其深层次原因是市场利益诱导下的金融功能配置格局的重构。

二、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历程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沿革了分—混—分—混的发展历程。

早期的经营模式是自然分离的,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证券市场日益繁荣和膨胀,证券市场上的投资、投机、包销等经济活动空前活跃,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各自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大量地向对方行业扩张业务,这是金融业最初的混业经营。

但1929-1933年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混业的弊端暴露无遗。

美国政府为了加强对资本市场的控制,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界限。

随后,许多国家也纷纷效仿,形成了西方金融分业经营的格局。

到了20世纪80年代,科技进步与世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促使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创新推陈出新,金融业之间的渗透融合力度逐步加强,原来的分业经营与监管的机制阻碍了金融业务创新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在这种背景下,西方各国金融当局如英国、德国、法国、瑞士、日本等纷纷进行了已打破证券和银行业界限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形成了现代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创新活动加剧,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融合进一步发展,金融业并购潮风起云涌。

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跨行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购并,加快了国际银行业向混业经营迈进的步伐。

美国国会于1999年11月4日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法律上取消了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跨界经营的限制,以此为标志,现代国际金融业务走上了多样化、专业化、集中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方向。

三、银行业混业经营的优势与风险混业经营制度通过多样化、综合化的业务经营,可以分散风险。

另外,其本身也具有一些分业经营模式所缺乏的优点:
1、混业经营增强了银行业对金融市场变化的适应性。

从业务开发来看,全能银行的多元化经营为银行的金融产品创建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从而极大的增强了商业银行对金融市场变化的适应性。

2、混业经营通过银行内部之间的业务交叉,提高了服务效率,特别是针对中小客户时,成本降低更为明显,有利于增强竞争力。

3、混业经营可使商业银行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降低社会成本,促进金融机构的竞争,有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经济效率。

4、从政府的角度看,混业经营精简了金融机构,便于当局进行监管。

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的协调配合加强,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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