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检查项目
5.5质量否决
5.6质量信息
5.7购进销售药品的管理
5.8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核
5.9质量检查验收的管理
5.10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5.11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
5.12特殊药品的管理
5.13药品效期的管理
5.14不合格药品和退货管理
5.15质量事故、查询和质量报告
5.1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3与企业的实际管理相结合。
3.4各管理环节均可获得并可掌握相关内容。内容具可操作性,并完善培训机制。
3.5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规定,不能出现质量管理空缺。
3.6对企业各项工作均按文件规定执行,任何部门、任何人、任何行为不能脱离制度,不可擅自调整,必须按相关程序进行制度调整。
3.7包括GSP规定的全部内容。
2. GSP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2.1目的范围
2.2组织范围
2.3审核报告
2.4审核准备
2.5审核实施
2.5纠正措施:提出意见,企业最高负责人审核后形成工作要求下发执行。
2.6措施跟踪:所有审核过程,包括记录。
0901
GSP 内部评审
定义: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对GSP进行检查评定。
目的:确保GSP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范围: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
(二)人员与培训
条款
检查项目分析
1001
企业负责人:
具法人资格为法定代表人,不具法人资格为最高管理者。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GSP不规定企业负责人所学的专业,国家推行国家跨行业、跨地域组建集团化公司,投资者不一定为药学方面的人,这体现了药品的商品性;同时又体现药品的特殊性,即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基本文化素质,熟悉药品法律法规。
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附件2: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xx(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2017年7月明说一、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制定《xx二、应当按照本标准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缺陷。
四、本标准涵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药品收货与验收2个附录的内容,由条款、检查项目和评定细则组成。
项11553*8**176五、本标准检查项目共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项,主要缺陷项()项,一般缺陷项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七、认证检查结果判定:检查项结果判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020%通过检020%~30%00限期整改后复核检20%10%0--1-10%0不通过检20%10%030%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八、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检查项目结果判定*一般缺陷项主要缺陷项目严重缺陷项目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034药品零售企0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限期整23药品零售企0药品零售企5--1-药品零售企5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0药品零售企523药品零售企药品零售企034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序号条款检查项目评定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确保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002011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品质量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营业执照》应真实、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药品批发等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药品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2**00401、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不得有挂靠和出租、出借柜台的经营行为、非本企业工作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销售活动、不得在认证前临时撤货禁止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不得有伪造票据、记录行为3**00402、提供资料不得有虚假、欺骗行为何虚假、欺骗行为、质量管理文件应与企业经营实际相适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质量管理文件应有充分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及时更新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文件应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412001记录与凭证、档案等内容开展质量管理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检查现场不得出现已经废止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4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和检查项目分
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和检查项目分一、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1. 质量管理体系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等文件的编制和实施。
企业应制定并执行质量控制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药品生产管理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药品的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3. 药品储存管理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储存条件、储存设施、储存记录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对药品的储存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损害。
4. 药品配送管理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配送流程、配送记录、配送车辆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对药品的配送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破坏。
5. 药品质量风险管理新版GSP认证要求企业建立药品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质量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对可能存在的药品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二、新版GSP认证检查项目分1. 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等文件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检查人员将查看企业的质量控制程序,并评估其有效性。
2. 原辅材料采购管理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业的原辅材料采购管理进行审核,包括采购程序、供应商评估、采购记录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人员将检查原辅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3. 药品生产过程管理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业的药品生产过程管理进行审核,包括生产计划、生产记录、生产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人员将检查药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相关记录。
4. 药品储存条件管理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业的药品储存条件管理进行审核,包括储存设施、储存记录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人员将检查药品的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零售GSP认证是指对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进行认证评定。
GSP认证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通过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体系、人员素质、设施设备、药品储存、销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下面将对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管理体系。
1.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储存、销售、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
3.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质量记录和档案,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二、人员素质。
1. 药品零售企业应确保员工具有相关的药品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健康档案和岗位培训记录。
三、设施设备。
1. 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国家药品GSP认证的相关要求,设施设备应具备良好的保洁、通风、防潮等条件。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四、药品储存。
1.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和条件符合要求。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定期对库房和储存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五、销售管理。
1.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违规销售行为。
六、售后服务。
1.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在购药后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服务。
2.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认真处理和反馈。
以上就是药品零售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药品零售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的管理,规范GSP的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GSP认证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检查认可和监督管理的过程。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GSP监督实施规划及GSP认证的组织、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国际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互认工作。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称局认证中心)承办GSP认证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请GSP认证企业的初审和取得GSP认证企业(以下称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GSP认证实行GSP检查员制度。
GSP检查员聘任和管理的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式样见附件1),同时报送以下资料:(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报送批准立项文件);(二)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三)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式样见附件2);企业验收、检验、养护、销售人员情况表(式样见附件3);(四)企业经营场所、仓储、检验等设施、设备情况表(式样见附表4);(五)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式样见附件5);(六)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七)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八)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认证申请及资料进行初审。
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从收到认证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审查合格的申请及资料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同意受理的将申请及资料转送局认证中心;不同意受理的,通知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说明原因。
最新GSP评定标准
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批发企业)说明一、为了规范本省GSP认证,统一检查标准,确保认证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陕西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修订),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应当按照本标准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缺陷。
四、本标准涵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收货与验收和验证管理等5个附录的内容,由条款、检查项目和评定细则组成。
五、本标准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2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0 0 ≤20% 通过检查 0 0 20%~30%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10% <20% ≥1 不通过检查 0 ≥10% 0 <10% ≥20% 0≥30%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序号条款 检查项目 评定细则31总则**0040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1、《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正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以下行为:(1)零售经营;(2)超范围经营;(3)挂靠、走票,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4)购销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3、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
2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企业不得有虚假、欺骗的行为。
3 质量管理体系*00501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一、概述。
GSP(Good Storage Practice)是指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对药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的一种规范。
GSP认证是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评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GSP标准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角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现场环境。
1.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保持通风、防潮、防尘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2.储存设施应符合要求,包括货架、储物柜、温湿度控制设备等,确保药品储存安全可靠。
3.现场应设置明确的药品分类、标识和管理制度,方便药品的查找和管理。
三、人员管理。
1.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等,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的GSP知识和技能。
2.现场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工作服和帽子,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对药品造成污染。
3.对进出药品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和记录,确保药品流向的可追溯性。
四、药品管理。
1.对药品进行严格的进货验收和入库管理,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建立药品库存台账和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过期药品处理,避免出现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3.对药品进行规范的包装、标识和存放,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质量管理。
1.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进货验收记录、库存台账、温湿度记录等,方便对药品质量进行追溯。
2.对药品进行定期的质量抽检和自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建立药品不良品投诉和召回制度,对不良品进行及时处理和通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六、相关记录。
1.对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的相关记录应保存完整、清晰,包括现场照片、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
2.建立相关记录的归档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记录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3.对现场检查评定的相关记录进行定期的复核和更新,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总结。
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是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的重要依据,符合GSP标准对于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gsp检查细则
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认证检查,确保认证工作质量,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批发企业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32项,其中关健项目(条
款前加“*”)37项,一般项目9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
缺陷项目;关健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
缺陷。
3、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抽查比例30%;一个分支机构不合格,视为一
个严重缺陷。
4、结果评定:
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方法(试行)。
GSP认证评定标准及检查项目分
GSP认证检查项目分析及实行指导阐.. 2023版GSP认证检查评估原则及检查项目分析阐.... 第一. 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分...一、药物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一.管理职.. 条.检查项目分.1.经营方式: 重要有批发经营、零售连锁经营、零售企........040.批发经营重要有下列三种..1)批发企业: 法人批发企.2)非法人批发企业: 一般为法人批发企业旳分企.3)非法人批发(配送)企.......... 2.经营范围.√.中药........抗生....... .中药饮... .生化药.......中成...... √放射性药... √.化学原料......生物制...... .化学药制....√.诊断药.......特殊管理药.注: √为零售企业不能经营旳范围.. 1.企业质量领导组织机构. 050.质量领导组...质量管理机. 进.. 储.. 销.. 运...其.. 2.质量领导组织.类似于立法机构;质量管理机构: 类似于执法机构;其他: 类似于监督对象;质量领导组织以重要负责人为首, 由各部门负责人构成, 广泛代表, 整体体现, 保证制度管理有效, 可行, 符合企业实际.GSP认证检查项目分析及实行指导阐....明确了企业质量领导组织旳重要职责。
此条款中某些术语为采.050.. ISO900.质量管理体系旳原则术语.质量: 一般固有特性满足需要旳程度.质量管理体系: 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旳管理体系.质量方针: 由组织旳最高管理者正式公布旳总旳质量宗旨和方向.企业领导人: 为法人或授权旳总经理.. 1.质量管理机构下设. 060.1)质量管理... 061.2)质量验收组不从属于其他部.: 3)药物检查室: 不做规定, 企业自主决定与否设置.. 2.质量管理机构职.0602—内部监督职.0603—起草, 提交质量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质管监督执.0604—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0608—所有工作在质量监督下进.0609—裁决权体.0610—信息管.0611—教育和培.养护人员: 技术水平、工作内容、强. 070.药物养护人员必须为专职, 不得兼职. 070..1.质量管理体系文献旳类. 080.1.1质量手册: 规章制度, 管理原.1.2管理职责: 组织、部门、岗.1.3工作程序: 质量控制关键环节(所有环节.1.4质量记录: 所有质量活..2.制定质量管理文献旳原.GSP认证检查项目分析及实行指导阐....2.1指令性原则:管理文献为企业内立法、明确指令性.2.2系统性原则:由于质量管理工作为系统工程, 因此文献应有系统性和完整性.2.3符合性原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相一致.2.4协调性原则:工作衔接协调, 有交叉旳地方体现在两个不一样文献时应一致.2.5先进性原则:管理在不停发展与提高, 如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应跟随变化, 并可采用国际先进管理.2.6可行性原则:制度应与企业实行相符合, 假如引用, 也应转换为有企业特色旳管理模式, 但不能与GSP相脱节.2.7可检查性原则:可以便于监督部门量化旳检查.. 3.质量管理文献旳规.3.1按规定程序同意公布:一般由企业最高负责人签发.3.2及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修订, 如不及时修订易导致行为违法(在文献管理制度中将此条款体现).3.3与企业旳实际管理相结合.3.4各管理环节均可获得并可掌握有关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评定标准(试行)设备设施部分
*04903
冷库应当配备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 、调控、报警的设备。
04904 04905
应当配备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 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 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1.冷库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的功能(F1.2.1); 2.冷藏、 冷冻储存设施设备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F1.2.5); 3.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数据 (F1.2.5); 4.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F1.2.5); 5.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F1.2.5); 6.冷库测点终端的安装数量, 须符合04704款相关的各项要求,其安装数量按每 100 平 方米面积计算(F3.13.4)。 1.冷库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F1.2.1); 2.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功率应能满足冷库制冷用电需求。备用发电机组应定 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经营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配备容量、温度适宜的冷库或冷柜等设施设备。 1.经营冷藏、 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规模和品 种相适应的冷藏车; 2.冷藏车的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F1.2.3); 3.冷藏车厢具有防水、密闭、耐腐蚀等性能(F1.2.3); 4.冷藏车厢内部留有保证气流充分循环的空间 (F1.2.3)。 1.经营冷藏、 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 等设备; 2.冷藏箱、保温箱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F1.2.4); 3.冷藏箱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F1.2.4) 4.保温箱配备蓄冷剂及与药品隔离的装置(F1.2.4)。 药品运输工具应为厢式货车、集装箱货车等封闭式车辆,保证运输质量和安全。 1.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 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 2.企业运输冷藏、冷冻药品,应当根据药品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度要求、外 部环境温度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控温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符合要 求(F1.7)。 1.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F1.2.3); 2.冷藏车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F1.2.5),不得与冷藏车温控系统联动; 3.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 (F1.2.5); 4.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F1.2.5);
零售企业GSP检查评定标准
零售企业GSP检查评定标准零售企业GSP检查评定标准GSP(Good Storage Practice)是指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它涉及到药品的质量管理、储存、保护和销售。
GSP标准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药品安全关键环节的一个重要方面。
作为零售企业,如果在GSP标准方面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就会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和巨大的信任危机。
本文将介绍零售企业GSP检查评定标准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GSP检查标准适用于所有销售药品的零售企业。
无论是大型的连锁药店,还是小型的诊所门店,都应该对GSP质量进行监督,确保药品的质量可靠。
二、GSP检查内容1.药品储存条件:零售企必须建立相关储存设施,并按照GSP标准为药品设置相应的储存条件。
例如,常温、冷藏、冰冻等,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并避免其他不良因素对药品产生影响。
2.药品标签:药品标签必须明确标示药品的基本信息,例如通用名称、剂量、生产厂家、保质期限等,以及使用说明书、化学成分等。
这样可以帮助购买者快速和直观地了解药品的基本信息,并有效保障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3.库房管理:库房管理必须建立完整的销售药品流程,从库房到商品柜台的各个环节都应有详细记载和跟踪,并且进行定期检查。
例如,对于过期药品、未经检验的药品或回收的药品,必须得到合规处理,并及时采取措施和反馈。
4.人员考核:药店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确保他们具备相关药品知识和技能,并能够遵守各项规定和制度。
工作人员需要了解药品的质量要求、购买者的健康问题和相关法律制度等,并进行完整的图例资料内部考核,以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三、注意事项1.认真研究并实施GSP标准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合法性的前提。
企业应牢记“顾客第一”的原则,始终将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使其具备更深更广的药品知识和技能以及专业素养。
GSP认证检查评判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34项,一般项目7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结果评定:项目结果严重缺陷一般缺陷0≤10%通过GSP认证010-30%限期3个月整改后追踪检查≤2≤10%≤2>10%不通过GSP认证>20>30%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条款检查内容检查情况结论*5801 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5802 企业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590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6001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6002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6003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6004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
6005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6006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6007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008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药品验收的管理。
6009 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国度药品监视管理局制定)
1、一致规范,规范药品GSP认证反省,确保认证任务质量,依据«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运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那么»,制定药品批发企业认证反省评定规范。
2、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反省项目共109项,其中关健项目(条款前加〝*〞)34项,普通项目75项。
3、现场反省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停止片面反省,并逐项作出一定、或许否认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完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健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普通项目不合格为普通缺陷。
4、结果评定:
安徽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反省操作方法〔试行〕
(安徽省药品监视管理局制定)。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连锁企业)(检查)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连锁企业)(检查)
一、受理条件
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省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新修订药品GSP检查。
二、办理材料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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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是否完备;
2、制度内容是否完整;
3、制度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
4、制度是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5、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核实企业制度与实际工作是否相符合;
6、询问有关岗位人员3-5名(或请有关人员进行实际操作),看是否熟悉涉及本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内容并按制度要求进行实际操作。
1、查企业机构设置文件;
2、机构和组织应有负责人;
3、询问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否清楚质量管理机构职责。(与1202条结合起来查)
质量管理机构:有□,无□;
质量管理组:有□,无□;
质量验收组:有□,无□;
机构不健全,视该项不合格。
0602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验收组人员是否清楚验收内容及抽样规则:
是□,否□;
职责不明确或验收人员讲不清楚,视该项不合格。
0608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1、查质量管理机构职责,是否明确了本条职责;
2、询问保管、养护、运输人员,查有关资料、记录及现场等,判定质管机构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是否对保管、养护及运输中的质量工作进行了有效地指导。
是□,否□。
无养护组(员),视该项不合格。
0702
大中型企业应设置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
企业规模(上一年销售额):
5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组织设置: 养护组□,养护员□。
组织设置与企业经营规模不符,视该项不合格。
*0801
企业制定的制度应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体系的审核;质量责任;质量否决的规定;质量信息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质量验收的管理;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等内容。企业制定的连锁门店的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药品验收的管理;药品陈列的管理;药品养护的管理;药品销售及处方的管理;拆零药品的管理;服务质量的管理;卫生和人员健康的管理;经营中药饮片的,应有符合中药饮片销售管理的规定。
1、查质量管理机构职责,是否明确了本条 职责;
2、查药品质量档案,包括:
(1)是否建立了质量档案;
(2)建档品种范围(应含首营品种、新产品、主营品种、质量不稳定品种、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等);
(3)档案内容:药品质量档案表及该品种包括质量标准、合法性证明文件、质量状态记录等内容。(药典已收载的品种,可不收集质量标准,但企业须有药典有效版本)
本条应在检查结束后判定。
本条职责是否明确:
是□,否□;
是否进行了有效地指导:
是□,否□。
职责不明确或虽有职责并未进行有效地指导,视该项不合格。
0609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1、查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2、查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质量管理机构对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处理是否履行了职责。
本条可与4004条结合起来查。
本条职责是否明确:是□,否□。
是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审核及处理过程实施监督:是□,否□;
如否,发现几起:起。
职责不明确,或发现2起以上,视该项不合格。
0610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1、查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2、查质量管理机构质量信息收集和分析资料(包括企业内外部质量信息)。
本条与0801、0802条结合起来查。
本条职责是否明确: 是□,否□;
有几项制度不是质量机构起草: 项。
是否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是□,否□。
职责不明确,或有2项以上制度不是质量管理机构起草,视该项不合格。
0604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1、查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3、查评审报告;
4、查纠正措施。
是否制定了评审计划: 是□,否□;
有无评审记录: 有□,无□;
有无评审报告: 有□,无□;
针对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有无纠正措施:
有□,无□。
无评审记录,或无评审报告,视该项不合格
100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查组织设置是否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3、询问养护组(员)在业务上是否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监督指导;
4、查养护组(员)是否有效地开展了养护工作。
本条可与4202、4203、4204、4205、4206、4207、4208、4209条结合起来查。
药品养护组(员): 有□,无□;
是否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监督指导:
购进□,验收□,养护□,不合格药品确认□,销后退回□,其它□
无裁决权,或发现2个以上品种未行使质量裁决权,视该项不合格。
0603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1、查质量管理机构职责,是否明确了本条职责;
2、查质量管理制度起草、批准、发文的基础资料。
3、是否指导、督促了制度的执行
是否制定了考核计划: 是□,否□。
有无考核记录: 有□,无□。
无考核记录,视该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合格。
0901
企业应定期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
1、查评审计划(应在质量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查评审记录(应将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销售与售后服务等186项基本内容作为评审对象,对照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全面评审);
5、结果评定:
项目
结果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0
≤10%
通过GSP认证
0
10—30%
限期3个月整改后
追踪检查
≤2
≤10%
≤2
>10%
不通过GSP认证
>2
0
≥30%
安徽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方法(试行)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编号
条款
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结果记录
备注
企业陪同人员签字
*0401
本条职责是否明确: 是□,否□;
是否建立了质量档案: 是□,否□;
档案内容是否完整:
完整□、一般□、不完整□
档案内容缺项有:
药品质量档案表□、质量标准□、合法性证明文件□、质量状态记录□、其它□。
无质量档案,或档案中无质量标准,视该项不合格。
*0606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是□,否□。
缺少1个方面以上制度,或有1项以上制度与企业实际工作不相符合,或被询问人员有一半以上对本岗位的制度不熟悉,视该项不合格。
*0802
企业应定期检查和考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有记录。
1、查制度考核计划(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考核一次);
2、查制度考核记录(包括考核部门、考核日期、考核人员、考核的制度名称、考核的内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措施跟踪、考核工作总结、考核奖惩情况等)。
1、查质量否决权制度,是否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具有质量裁决权。
2、查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如药品购进、验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销后退回药品的处理、门店质量管理等),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行使裁决权。
本条应在检查结束后判定。
制度中是否明确具有质量裁决权:
是□,否□。
实际经营活动中是否行使了质量裁决权;
是□,否□;
如否,未行使裁决权的环节是: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连锁门店抽查比例:连锁门店≤100个,抽查30%(至少10个):连锁门店>100个,抽查20%(至少30个);一个连锁门店不合格,视为一个严重缺陷。
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1、查总部及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与5801条结合起来查。
2、核实配送中心和门店实际经营活动(如查发票、记录、在库或柜台药品、售后服务等)与证照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说明:配送中心只准向本企业连锁门店配送药品,不得对企业外部进行批发、零售。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本条应与有关条款结合起来查,在检查结束后判定制度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
缺少几个方面制度: 个;
制度是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是□,否□;
有关人员是否熟悉制度内容:
是□,否□;
如否,询问 人,能准确回答 人。
几项制度与企业实际工作不相符合: 项。
有关人员是否按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
机构不健全,视该项不合格。
0502
企业质量领导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职责是否明确: 是□,否□;
成员回答出几项职责: 项。
职责不明确,或成员回答不出所提问题超过1项的,视为不合格。
*0601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0501
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