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中心以西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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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中心以西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说明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时间:2011-8-22 8:18:08 进入论坛
关于新闻中心以西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对我区域进行改造的意义
对我区域进行城中村改造已势在必行。

一是我区域环境面貌较差是众所周知。

由于我区域属南阳市东郊,建设上没有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房屋建筑密集,道路不畅,配套基础设施不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居民生活极其不便。

通过城中村改造将极大改善我区域环境,提高我区域居民生活质量。

二是我区域位于农运会新闻中心西侧,农运会举办时,全国众多媒体记者会在此对农运会赛事进行宣传报道,这是宣传宛城、推介宛城、进行招商引资的重大契机,而我区域较差的环境面貌将会对宛城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我区域改造已势在必行。

三是我区域涉及农运会多条道路的征迁。

市里为农运会筹备已投入大量资金,由资建设资金紧张,市里只有通过我区域土地出让来获取这些道路的建设资金。

若市里对我区域土地进行出让,交给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不仅能解决这些道路建设资金问题,而且还能获得巨大的收益。

但市政府考虑到这一区域土地出让后,群众利益很难得到保障,所以委托我区对这一区域进行城中村改造,改造主体为区政府,企业不得参与,以保障群众利益,区政府将根据市政府要求,妥善安置群众,并拆出农运会道路,以保证农运会的顺利举行。

二、关于改造模式及手续问题
老庄社区实施的是城中村改造,符合市里的城中村改造政策,我区域城中村改造模式与以往的城中村改造模式不同。

以往的城中村改造是社区、村集体直接和开发企业合作,开发企业直接参与拆迁与安置;而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区政府是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政府负责我区域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没有开发企业参与,区政府会负责到底。

该项目在程序上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上报办事处,办事处上报区政府,区政府上报市政府。

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1)57号已同意对我区域实施城中村改造,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也对该项目作了批复,该项目是合法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群众利益的维护
根据市城中村改造政策,拆迁补偿面积为人均40平方米,区政府考虑我区实际,为了给涉迁群众争取更大的利益,特向市政府请示由我区制定适当的奖补政策,市政府已同意。

因此,我区域的拆迁补偿方案有很多优惠政策,实际操作中,安置房面积是以合法宅基地面积的2倍予以置换,并根据拆迁协议签订时间予以1—3万元的奖励,我区域户均置换安置房面积可达300平方米以上。

由于我区域在农运会后将成为南阳市的行政中心和新兴商务中心,比照周围区域房价,将来我区域房价会达到4000—5000元/平方米,甚至更高。

通过城中村改造,我区域群众户均置换的安置房加上奖励资金及过渡费用,收益均可达百万元以上,将远远超过现在居住的房屋价值。

四、关于涉迁群众安置
我区域涉迁群众安置在本区域内,汉冶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所机构先和涉迁群众签订安置意向书,安置意向书对安置房位置、面积、户型进行了说明。

根据群众意见及我区域实际,安置房建设规划确定后,和涉迁群众签订正式协议。

该项目是我市第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若区政府在某些方面做的不到之处,请提出意见或建议。

若有疑问,区政府将给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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