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的基本要素
法理学第七章、第八章
具体法律关系
这是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而作的分类。
(1)一般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最抽象的权利、义务关 系,如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一切人对一切 人的关系”,实际就是指公民在社会中的法律地位; (2)具体法律关系是具体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具体化的程度不同,具体法律关系有绝对权法律关系 和相对权法律关系的划分。
(3)责任能力
1、责任能力——行为人因违法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它是行 为能力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在一般情况下, 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是一致的,即有行为能力也就同时具有 责任能力。 2、但在刑事法律关系中,刑事责任能力与行为能力不尽相同, 具有独立的意义。
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所必需的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 的能力。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把刑事责任能力分为: ①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凡18周岁以上、精神和智力发育正常的人,都是完 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②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满14周岁的人和行为时因精神疾病而不能辨别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③ 相对无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又聋又哑的人、 盲人、尚未完全丧失辨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为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人。他们虽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辨别或控制自己行为 的能力有一定的减弱、降低,因而其刑事责任也相应有所减轻。
第七章
法律关系
哥哥把弟弟打成重伤。。。。 邻居在虐待老人。。。。。
当我们处理法律案件时,需要从法律关系下手。。。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在法律意义上的、有国家强制 力保障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七章法的要素历年真题
第七章法的要素历年司考真题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是法律与其他规范的主要区别B.法治的理想就是将人们所有的行为都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围C.一般而言,法律不调整纯粹的个人行为D.随着环境立法的出现,法律已逐渐开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考点】法的规范性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该条文属于规范性条文,表述的是法律规则B.该条文直接规定了行为模式,但没有规定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C.该条文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具体权利义务D.该条文比较笼统模糊,属于法律原则【考点】法律规则的结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关系、权利义务的分类单选3. 我国《刑法》第144 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141 条的规定处罚。
”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A.在逻辑结构上,“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属于法律后果B.该条文既包含强行性规则,也包含任意性规则C.该条文既包含确定性规则,也包含委任性规则D.该条文明确具体,削弱了法律适用中的“自由裁量”【考点】法律规则逻辑结构、法律规则分类、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多选4.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有( )A.法律规则可能只表述法律规则的法律后果部分B.法律条文不可能只表述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部分C.法律条文可能只表述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部分D.法律条文可能不表述法律规则的任何逻辑要素【考点】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多选5、2005 年11 月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法的基本要素
法的基本要素
“法的基本要素”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人们权益的重要工具。
了解法律的基本要素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法律的世界里,有几个基本要素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法律的基本要素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
立法是指国家机关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社会行为的过程。
执法是指政府机构通过执行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
司法是指通过法院审判来解决法律纠纷和制裁违法行为。
这三个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法治社会的基础。
其次,法律的基本要素还包括公正、公平和公开。
公正是指法律的适用应当不偏不倚,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公平是指法律的适用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和平等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开是指法律的适用应当对社会公众透明公开,让人们了解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情况。
此外,法律的基本要素还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享有自由和利益的权力。
义务是指人们在社会中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是指人们在违反法律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总的来说,法律的基本要素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是人们权益的保障。
了解并遵守法律的基本要素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了解法律的基本要素,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遵纪守法,建设一个和谐、稳定和公正的社会。
法理学。
2、 法律调整机制,法律调整的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四个要素分别是什么?法律调整机制是用来保证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各种手段的整个系统。法律调整的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法律、法规开始生效阶段;(2)产生法律关系的阶段;(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获得实现,转化为主体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行为阶段。
5、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原则:包括法治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这两个原则作为社会主义法的专门原则需要我们重点把握。
第八章 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对这一章不做硬性的规定,希望通过我们的生活、工作发现社会主义的法对我们起到的实实在在的作用。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要求能够联系实际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社会主义法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科学技术、对外交往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
1、 社会调整 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从人们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发展过程来看,社会调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个别性调整就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一次性调整。个别性调整的优点是能够针对具体人、具体事物作出具体的处理,因此它能够充分考虑个别情况的具体特点。它的缺点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能形成普遍、确定的秩序。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它是社会调整的高级阶段。与个别性调整相比较,规范性调整的优点在于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运行模式,使人们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秩序。规范性调整的缺点是,它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案。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有以下几个方面:(1)每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调整;(2)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一般是由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由浑一到分化;(3)社会调整发展过程中,社会性的比重呈增长趋势。
第七章经验层次的方法
(一)科学观察是科学认识的来源 是检验科学理论、 (二)是检验科学理论、科学假说的重要实 现形式 可以直接导致科学上的重大发现, (三)可以直接导致科学上的重大发现,从 而为科学开辟新的研究方向
经验层次的方法
26
第三节 科学实验
近代以来,科学实验是获取科学事实最基本 近代以来, 的方法。 的方法。
经验层次的方法 16
经验层次的方法
17
X
光
透
视
照
片
18
经验层次的方法
经验层次的方法
19
经验层次的方法
20
其二, 其二 , 如果进一步把观察理解成一个过 即包括观察目的的确定、 程,即包括观察目的的确定、观察过程的设 观察仪器的选择、 计、观察仪器的选择、观察数据的统计和语 言的描述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观察过程,则 言的描述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观察过程, 上述的每一个观察环节无一不与特定的科学 理论有关。可以说, 理论有关。可以说,理论渗透于观察的每一 个环节。 个环节。
经验层次的方法
27
一、科学实验及其特点
人们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运用科学仪器、 人们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运用科学仪器、 设备等物质手段, 设备等物质手段,在人为控制或模拟客观对 象的条件下考查对象, 象的条件下考查对象,从而获取科学事实的 一种基本方法。 一种基本方法。
经验层次的方法
28
科学实验有以下主要特点
经验层次的方法
10
三、获取科学事实的途径 途径 直接途径 科学观察 间接途径
科学实验
经验层次的方法 11
第二节 科学观察
科学观察是人们为了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通过 科学观察是人们为了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感觉器官或辅之以仪器,有目的、 感觉器官或辅之以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自然 现象在自然发生条件下进行考察的一种方法。 现象在自然发生条件下进行考察的一种方法。
法理学 第7章 法的要素.ppt
21
法律规则(rule)与法律规范(norm)
➢西方学界往往将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这两 个概念加以区别。
➢ 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提出最好不把法律规范与法律规 则混淆起来。因为:法的创制权威所制定的法律规范 是规定性的;法学所陈述法律规则却是叙述性的。
➢一般法律概念指适用于整个法领域的法律概念: 权利、义务、责任、规则、原则 等;~是法律 概念的最高级,可称为法律范畴
➢部门法律概念:仅适用于某一法律领域的法律 概念,涵盖面较一般法律概念窄,如犯罪、合 同、行政相对人、开庭等
19
第三节 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释义
➢ 社会规则是社会中一定的权威机构所颁行或社会 习俗所包含的社会主体的行为标准或准则。法律 规则是社会规则的一种。
➢ 法律规则是体现国家政权意志的,在规范国家生 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的规范体系中具有最高 地位和效力的一种社会规则。
20
➢ 作为法律整体的规则和作为法律要素的规则:
➢ 作为法律整体的规则。与法律含义或外延是相当的, 也可以说是法律另一种说法。例如,当我们说法律规 则与道德规则、宗教规则都是社会规则时,这里的法 律规则就是指法,道德规则、宗教规则分别是指道德、 宗教。
15
•法律概念的三大功能:
➢ 表达功能:法律概念及概念间的连接使法律得以 表达,无概念的法律是难以想象的;法律概念也 是表达诉状、答辩状、司法判决等法律文书的重 要工具
➢ 认识功能:~使人们得以认识和理解法律
➢ 提高法律合理化程度的功能:丰富、明确的法律 概念可以提高法律的明确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7-9章)
第七章法的要素7.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法的要素概述(见表7-1)★表7-1 法的要素概述考点二:法律概念(见表7-2)★★★表7-2 法律概念考点三:法律规则★★★★★1.法律规则释义(见表7-3)表7-3 法律规则释义2.法律规则的分类(见表7-4)表7-4 法律规则的分类考点四: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概述(见表7-5)表7-5 法律原则概述2.法律原则的适用(见表7-6)表7-6 法律原则的适用7.2 课后习题详解1.如何理解法律概念?答:(1)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建筑材料”;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
(2)法律概念有两个来源:一是脱胎于日常生活中的概念,经法律人对它的吸纳而成为法律概念;二是法律人(立法者、司法者、法学家)的创设。
法律概念实际上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日常生活。
(3)法律概念对于法律的运作与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讲,法律概念具有三大功能:①表达功能,法律概念及概念间的连接使法律得以表达,无概念的法律是难以想象的;同时,法律概念也是表达诉状、答辩状、司法判决等法律文书的重要工具。
②认识功能,法律概念使人们得以认识和理解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人们便无法认识法律的内容,难以进行法律交流,更无法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实践活动。
③提高法律合理化程度的功能。
丰富的、明确的法律概念可以提高法律的明确化程度和专业性程度,使法律成为专门的工具,使法律工作成为独立的职业。
(4)法律概念的分类①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按概念涉及的内容划分)。
涉人概念,是关于人(自然人和团体人)的概念,如“公民”“人”“法人”“法定代理人”“律师”“法官”等;涉事概念,是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如“故意”“过失”“责任”“贪污”“受贿”“代理”等;涉物概念,是有关物品及其质量、数量和时间、空间等无人格的概念,如“标的”“金额”“国家财产”“有体物”“无体物”“证券”“无人驾驶汽车”“时效”等。
会计研究方法论(第3版)第七章 实地研究方法
第二节 实地研究的基本要素
二、实地研究的范围
实地研究的范围是指数据收集的场所、空间,如工厂、车间 等,这个范围应当为实地研究的理论和研究目的服务。
对于实地研究而言,选择合适的研究范围需要考虑多方面的 因素,包括数据的可获得性、作为研究对象的合适程度、合适的 分析单元,以及能否应用充分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检验等。
价值管理分为两大部分、六个维度: 第一部分是管理控制,包括目标战略、业绩评价、目 标设定和薪酬激励四个维度; 第二部分是对决策制定的影响,包括战略决策和运营 决策两个维度。
第四节 实地研究方法的应用示例
三、研究方法
(一)样本选择 (二)数据获取
第四节 实地研究方法的应用示例
四、主要的研究发现、结论与贡献
假设 可检验的论点
有效性
方法 具体的研究技术
与理论、假设、方法论和 范围相适合
定性研究、实证研究
管理会计和战略之间的 关系
访谈、观察、问卷调查 等
第二节 实地研究的基本要素
一、实地研究的理论
实地研究的理论是指一系列解释性的内容,如代理理论、 功能主义、管理控制理论等。
用于理论检验的实地研究,其成功要素是理论和检验之间 的联系。理论确定了合适的研究背景和研究对象,帮助确定关 键变量和信息,帮助选择合适的经验检验形式,如构建模型、 确定相应的统计检验方法等。在此基础上,理论可以帮助实地 研究人员确定研究所需的数据(包括定性和定量数据),这些数 据将用来提出竞争性理论或者反驳某个具体理论。
第四节 实地研究方法的应用示例
一、研究者对采用实地研究方法的考虑
在Malmi and Ikäheimo之前,有不少研究价值管理和经济增 加值的论文,但是以往文献主要关注价值管理和经济增加值对企 业绩效的影响,如Wallace发现采用EVA或其他剩余收益指标作为 激励计划的企业会比没有采用相应激励计划的企业获得更好的财 务业绩和股市业绩。
法理学(第五版)课件第七章法的要素
第二节 法律概念
二、法律概念的分类 ➢ 按法律概念的功能不同,可以将它分为描述性概念和规
范性概念。 ➢ 按法律概念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它分为确定性法
律概念和不确定性法律概念。 ➢ 按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可以将法律概念划分为一般法
➢ 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 ➢ (1) 微观的指导性 ➢ (2) 可操作性较强 ➢ (3) 确定性程度较高
➢ (1) 法律规则是普遍的行为模 式,具有可重复适用性;
➢ (2) 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于一定 的角色群或适用于一定法域中 所有的人,即法律规则不是针 对特定的个人的,而是对具有 相同特性的个体普遍适用的。
第四节 法律原则
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 (1) 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
则较窄,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 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 ➢ (2) 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 ➢ (3) 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 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 的方法也不同。确定相互冲突的原则的适用时,则常常要 对冲突的原则所承载的不同价值作出权衡,对相互冲突的 原则必须进行衡量或平衡。
能解释我们对于法律的特别尊敬。”——德沃金
人的理性不足应对法所规 范的事物变化的无穷性, 法与它所规范的事物之间 存在永恒的矛盾。
第四节 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释义(续) ➢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为其他法的要素提
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 法律原则的作用: • (1) 法律原则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 • (2) 法律原则可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 (3) 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
第七章法的要素..
课堂练习
三、判断正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4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 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这里 的司法工作人员概念和日常生活用语中的司法工作人员概念是 不一致的。( y ) 2.法的要素是制定法不可或缺的基本质料,习惯法、判例法中没 有要素。( n ) 3.将法归结为单一的“命令”要素的理论,始于法国人博丹,经 英国法学家霍布斯,到分析法学派创始人奥斯丁手中,成为主 宰西方法学一个多世纪的强势理论。( y ) 4.在法的要素模式——道德原则和法律规则模式中,道德原则确 定法律原则。( y ) 5.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关于法的要素通行的是“法律规范”说, 将法律归结为法律规范单一模式。( y )
二、法律概念的分类
1.依概念涉及的内容来分,法律概念有:涉人概念、 涉事概念、涉物概念。涉人概念是关于人(自然人和团体 人)的概念,涉事概念是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 (故意、过失、责任、贪污、受贿、代理),涉物概念是 有关物品及其质量、数量和时间、空间等无人格的概念。 2.按法律概念的功能不同可以将它分为描述性概念 (租赁、婚姻、盗窃、公务员)和规范性概念(故意、过 失、违法)。 3.按概念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概念分为确定 性概念(定金、赔偿、证据、盗窃)和不确定性概念(正 当程序、公序良俗)。 4.按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可以将法律概念划分为一般 法律概念(权利义务责任规则原则)和部门法律概念(犯 罪刑罚合同开庭等)。
第三节 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释义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 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 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 素。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
对法理学研究与实务意义较大的分类有以下四种: (一)从法律规则内容上看,可以将它分为授权性规 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二)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将它分为规范 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 (三)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可将法律规则分为调 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第七章 法的要素
D.法律要素的确定性程度越高,所包含的正义和理性就越多
7.法的要素具有(ABCD)的特征。
A.个别性和局部性
B.多样性和差别性
C.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D.稳定性和灵活性
8.依法律概念涉及的内容来分,法律概念有(ABC)。
A.涉人概念
B.涉事概念
C.涉物概念
D.涉时概念
9.在美国的黑格斯诉帕尔默案中,16周岁的男孩毒死了他的祖父,为的是更快地继承祖父的财产,而那时没有法律规则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我们可以如何处理(BCD)。
A.按照严格法定原则,没有法律规则规定的这种情况,必须按照一般法律规则让继承人继承遗产
A.概念
B.原则
C.规则
D.政策
5.社会法学派泰斗庞德将法律归结为(ABD)要素。
A.律令
B.技术
C.规则
D.理想模式
6.以下关于法律要素的观点正确的是(ABCD)。
A.法律要素质量的优劣通常是衡量法律合理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B.法律进化的过程本身就是法律要素的质和量提高的过程
D.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第3款规定:“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规定属于(C)。
A.规范性规则
B.标准性规则
C.授权性规则
D.构成性规则
5.将法律规则分为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主要规则是设定义务的规则,次要规则是授予权利的规则,这是新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英国法学家(C)的观点
法律规则
社会的各种规则形成一个有序的规则体系,是社会秩序的维系力量。在法治社会里,法律规则具有最高或最终的效力。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要素。
第七章 法的要素
第七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一、法的要素的定义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
任何时空中以整体形态存在的法律都是由基本的要素构成的。
如果我们把整体形态的法律看成一个系统,那么法律要素就是构成系统的元素。
法的要素与法律渊源不同。
法的渊源指法的外表形态,而法的要素是任何形态的法律(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都不可或缺的基本质料。
特征:(1)个别性和局部性。
(2)多样性和差别性。
(3)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判断一个社会法律要素质量高低的标准:(1)法律要素含义的明确性与确定性程度。
(2)法律要素间联系的紧密性及协调性程度。
(3)法律要素的专门化、技术化程度。
二、法的要素的分类法的要素的分类问题涉及另一前提性问题:将复杂的法律现象归结为哪些简单要素,即法要素的“模式”问题。
这是西方法理学中的“传统问题”。
早在古希腊,就曾发生过法律是“命令”还是“劝告”的争论。
近代以来,西方流行的法要素的模式的理论主要有五种:第一,“命令”模式,即将法律归结为单一的“命令”要素;第二,新分析法学派的规则模式;第三,规则、政策、原则模式;第四,道德原则和法律规则模式;第五,律令、技术、理想模式。
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通行的是“法律规范”说,将法律归结为法律规范单一要素。
这一理论来自1949年以后对苏联法学的承袭,其理论源头是西方的命令说和规则说。
近年来学者们开始主张多要素说。
综观各家关于法律要素的学说,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三要素说有较强的说服力,且对认识法律有重要的工具价值。
第二节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的含义在从宏观上讨论法律问题时,人们常常把法律界说为某种行为规则或规范的总和或体系。
在这里,法律和法律规则可以被看成是两个大体等同的概念,它们的内涵和外延没有实质的不同。
但是,当我们在微观层次上对法律进行要素分析时,法律和法律规则就不再是等同的关系而是包含关系了,即法律不是仅仅由规则这一种要素组成的,除了规则之外,原则和概念也是法律不可缺少的要素。
公共政策第七章公共政策分析方法-2019
公共政策分析
8-26
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第四步:选择阶段。 定量财务指标分析 定量非财务指标分析 定性指标分析 第五步:决策阶段。要以上述次序为依 据,并要看限制条件情况而定。
公共政策分析
8-27
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 2、方法: 非贴现类指标: 回收期、投资年平均收益率、收益费用比 贴现类分析指标: 净现值、现值指数、内涵报酬率
投资回收期年现 投金 资流 总量 额净额
利用投资回收期法判断分析的标准是,当 投资回收期小于项目的寿命周期,则投资方 案是可行的,而当投资回收期大于项目寿命 周期,则方案不可行。当有多个投资方案进 行比较时,回收期最短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公共政策分析
8-30
投资评估与分析
(2)、投资回收率 投资回收率是年现金净流入额与投资总
公共政策分析
8-35
投资评估与分析
• 案例资料的现金流为:
年度
各年现金 流量
1 1350
2 1490
3 1700
4 1910
5 2780
• 若现金流量的折现率为5%,则净现值为:
13501490170019102780 65 (15%)(15%2 )(15%3 )(15%4 )(15%5 ) 13.85(8 万 6 )元
公共政策分析
8-4
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二、成本--效益分析的基本要素 1、成本:
成本是为了一定目的而付出的(或可 能付出的)用货币测定的价值牺牲。它可 包括:劳务成本、工程成本、开发成本、 资产成本、资金成本、质量成本、环保 成本等。
公共政策分析
8-5
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2、效益就是人们在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中所 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公共决策中的效 益是一个多层面的综合性概念,有以下 几个特征: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的统一 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的统一
第七章第六节会议记录教案
第七章第六节会议记录教案教学目标:1.了解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和作用。
2.学会记录会议要点和要素。
3.掌握会议记录的技巧和方法。
教学重点:1.会议记录的要点和要素。
2.会议记录的技巧和方法。
教学难点:1.如何准确和完整地记录会议内容。
2.如何整理和归纳会议记录。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知识(10分钟)1.教师可以通过展示一份会议记录的样例来引入本节课的内容,并向学生介绍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及会议记录的基本要点和要素。
2.教师提问:你们参加过哪些会议?在会议中,你们认为会议记录有什么作用?3.学生回答教师提问。
二、学习会议记录的要点和要素(15分钟)1.教师向学生介绍会议记录的要点和要素,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目的、议题、讨论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等。
2.教师分发一份会议记录的模板给学生,并用示例填写模板中的要素。
3.教师进行示范,以确保学生理解会议记录的要点和要素。
4.学生在小组中相互讨论并练习填写会议记录模板。
三、学习会议记录的技巧和方法(15分钟)1.教师向学生介绍会议记录的技巧和方法,包括记录要点而不是全文、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注意关键词和词组的记录、适当使用缩写和符号等。
2.教师与学生一起阅读并分析一段会议记录的样例,讨论其中应用的技巧和方法。
3.学生在小组中相互讨论并练习记录会议要点和内容。
四、练习会议记录的整理和归纳(20分钟)1.学生在小组中相互交流并整理自己记录的会议要点和内容。
2.学生将小组的整理结果展示给全班,并进行讨论和修改。
3.学生根据全班的讨论结果进行自我反思和修改,并将会议记录整理成正式的文档。
五、总结与评价(10分钟)1.教师与学生一起回顾本节课的学习内容,并总结会议记录的要点和要素,以及相关的技巧和方法。
2.教师评价学生的表现,并提供反馈和建议。
3.教师布置下节课的学习任务。
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引入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和作用,让学生了解会议记录的基本要点和要素,并掌握了会议记录的技巧和方法。
7第七章区域系统理论
三、区划的概念和类型
(1)按反映区域因子的多少,区划可分为部门区划和综合 区划。
(2)按照区域的性质,区划可以分为: ①自然区划:综合自然区划、部门自然区划(如地貌区划、
地质区划、气候区划、水文区划、植被区划、土壤区划、 动物区划等)。
②人文区划:综合农业区划、综合经济区划、行政区划、 农业区划、工业区划、商业区划、技术经济区划等。
区域界线是区域的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是确定一个区域的精确 边界。
4、历史性
区域载有自然历史、人文历史的信息,随着时间的变化, 其范围和内涵也会发生变化。
区域是反映自然、人文历史变化过程中某个阶段的区域状 况。如:华北平原历史性的含义与华北地块的变迁、东部 海岸线的变迁、黄河、淮河、海河的冲刷堆积及摆动等现 象,关系密切。
国界不可侵犯。一个国家内部的行政界线也要认真勘定。 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屏障是行政界线的重要类型。 在人烟稀少的地区,划分行政界线时大都采用几何直线法。
例如,美国和加拿大以北纬49°为界;美国阿拉斯加州与 加拿大以西经141°为界;埃及与利比亚以东经25°为界; 埃及与苏丹以北纬22°为界;印度尼西亚与巴布亚新几内 亚在几内亚岛上以东经141°为界;智利与阿根廷在火地 岛上以西经30°56′为界。北美和澳大利亚的不少州界也 采用几何直线法。
(二)、经济区划的原 则
1、经济原则
(1).国家经济体系和地区优势相结合(国家利益是最高目标,区域与 国家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如长江三角洲与沿江经济区的划分)
(2).地区经济专门化方向和综合效益相结合(注重地区经济专门化 的形成,提高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如西北经济区专门化部门, 以水电和石油开发为基础,建成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盐化工、机械 制造等能源和原材料生产基地)
法的基本构成要素中最主要的部分是(
第七章一、单选题1、法的基本构成要素中最主要的部分是()A、法律原则B、法律规范C、法律概念D、法律技术2、非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规范适用于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非规范性文件的是()A、委托书B、结婚证C、判决书D、单行条例3、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1款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这里的“商标侵权行为”属于法逻辑结构中的()4、我国《反垄断法》第11条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该规定属于法律规范中的()A、禁止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义务性规范D、委托性规范5、合同法中规定了具有同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这体现了法的()A、评价作用B、教育作用C、预测作用D、指引作用6、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其中,根本法又称()A、宪法B、民法C、刑法D、行政法7、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A、法律编纂B、法律制定C、法律汇编D、规范性文件的清理8、国家授权法院或法官以判决的方式创造的规则,是()A、成文法B、习惯法C、判例法D、判决法9、在一个国家里,由全部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A、法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的历史类型10、法律行为从当事人的认知状态划分,可分为()A、法定行为和约定行为B、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C、善意行为和恶意行为D、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11、法律规范按照对人们行为的限定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A、确定性规范和委托性规范B、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C、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D、禁止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12、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种要素构成的,其中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指()A、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B、法律后果和法律监督C、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D、法律制裁和法律监督13、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第七章 社会保障法基本原理(共21张PPT)
二、社会保障法的宗旨、本质和原则
❖ 2、社会保障法的本质 ❖ 1)社会保障法是生存权利保护法 ❖ 2)社会保障法是弱者保护法 ❖ 3)社会保障法是收入分配调节法
二、 社会保障法的宗旨、本质和原则
❖ 3、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 1)普遍保障原则。
❖ 2)平等保障原则。 ❖ 3)基本保障原则。 ❖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 5)公平与效率原则 ❖ 6)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节、社会保障法的地位与作用
❖ 1、社会保障法的地位 ❖ 1)社会保障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 2)社会保障法是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 ❖ 3)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民法的关系
❖ 2、社会保障法的本位 ❖ 法律部门的本位一般有三种情况: ❖ 一是国家本位 ❖ 二是个人本位 ❖ 三是社会本位
❖ 社会保障法当然是以社会本位为主导,是社会 共同责任本位,它依靠维护全体公民的生存权 利为主导,要求国家、团体、用人单位、社区、 家庭及公民个人等社会的各个层次共同为社会 保障事业承担责任,通行的是“人人为我,我 为人人”的互助共济原则和社会连带主义机制。
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社会保障法的宗旨、本质和原则 社会保障本位观念经历了以下几个理论模式:
一、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 社会保障法是人道主义与互助共济的统一;
❖第四节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与原则
2)社会保障法是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
1、社会保障法的萌芽 1601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颁布了《济贫法》,决定用征税的办法对圈地运动中流离失所的贫民进行救济。
❖
❖ 2、社会保障权
❖ 社会保障权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在一定条件下从国家和社会 获得物质帮助,以满足其维持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需要的 权利。它具有下述主要特征: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第07章实验法
Higher Education Press
二、实验法的类型
(一)实验室实验法与现场实验法
•实验室实验法是指仅限于在实验室内进行的实验 方法。 •运动现场实验法是指直接在运动教学、训练场地 进行的实验方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Higher Education Press
(二)定性实验法与定量实验法
3.研究问题是自变量和因变量因果关系假设的体 现。
高等教育出版社
Higher Education Press
(二)制订研究计划
为了利用有限的条件得到明确可靠的科学结论, 在研究之前,应针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观察指 标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 指导实验的开展。
(三)建方法和建模
训练时间(每天) 治疗类型
5g 10g 15g 分组教学 集体教学 个别化教学 15分钟 30分钟 60分钟 只用药物 只锻炼
药物和锻炼混合
高等教育出版社
Higher Education Press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实验对象
(1)实验对象是研究者设计的实验处理的对象、 应用范围等。 (2)研究者操纵和控制自变量是通过对实验对象 进行实验处理实现的。 (3)实验对象是接受实验处理的参与者,通常称 之为被试。
高等教育出版社
Higher Education Press
一、实验的基本要素与实验的基本条件
(一)实验的基本要素
➢ 自变量(实验处理) ➢ 实验对象(被试) ➢ 因变量(观测指标)
高等教育出版社
Higher Education Press
1.自变量
(1)多数自变量是可以被研究者操纵的; (2)自变量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的分类
• 内容上——授权、义务与权 义
• 形式特征上——规范与标准 • 功能上——调整与构成 • 强制程度上——强行与指导
性
不
• 法律原则概念
• 价值与功能
• 分类
(一)法律原则的概念、特点 及分类
• 1、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 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 2、具有较大的包容性;调整范围宽。
模式
三、五种模式
• 1、命令式— —博丹、霍布 斯、奥斯丁
• 2、规则式— —新分析法学 派(哈特)
• 3、规则、政
• 5、律令、技术、理 想式——社会法学派 (庞德)
四、法律规则
• 概念 • 是指权威部门颁行的或存于习惯中
关于人们的行为准则、标准、规定 等。 • 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的区别— •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 1、三要素说 • 2、二要素说
法律概念
1、含义。是指在长期的法学研究和法律 实践基础上对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门术语进行 抽象、概括所形成的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的 概念。
2、特征。(1)法律性。
(2)法律思维影响的特殊归纳。
3、分类。(1)主体概念。(2)客体概 念。(3)关系概念。(4)事实概念。
第七章 法的要素
• 法的要素的含义 • 法律规则 • 法律原则 • 法律概念
一、法的含义
• 概念 • 特征 • 分类
二、概念、特征与分类
• (一)概念 • 指法的基本成分,即
构成的基本元素。 • (二)特征 • 1、个别性与局部性 • 2、多样性与差别性 • 3、整体与不可分割 • (三)分类 • 近代西方流行的五种
• 3、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 • 公理性原则与政策性原则 • 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
第七章 学会授权,给自己松绑
如果领导者对部下不放权, 或放权之后又常常进行干预, 必然造成管理混乱。另一方 面,部下可能因为没有获得 完全信任,也会失去积极性; 这也会让部下产生依赖心理。 如果一出问题就找领导,领 导者往往顾不过来,会误了 大事。可见,放不放权带来 的结果大不相同。
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第七部分
最后闹个互相猜疑,分崩离析。
2.相信下属的能力 对于即将分派的工作任务,在选 人时要三思而后行,一旦确定人 选,就不要轻易地更换。要充分 相信下属的能力,认为他完全可 以办好这件事。千万不可一面让 其担当某项重任,另一方面又因 怀疑其能力而私下委派他人。这 是最伤害下属的做法,对人极大 的不信任,肯定不会有好结果出
2.必要时,“杀一儆百” 当规劝、指导都不起作用时,就得拿出撒手锏——杀一儆百,让其看到问题的严 重性,同时还能给群体敲个警钟。当然,“杀一儆百”的做法有些偏激,但是对 于那些极端的因工作玩忽职守、人为因素造成履行责任不力的员工,必须给予重 罚,方能使其认识到事态的严重程度。案例中的那位经理的成功之处,就是他不 仅骂得狠,而且收得妙,下属虽有一点怨恨,但更多的是钦佩。
现。
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第十部分
监控很很重要
在很多人看来,授权就是放权。其实,正确的授权不是放任不管,也不是将 权力绝对的无原则的下放,更不是弃权。正确的授权应该是相对的、有原则 的,是在有效监控之下的授权。同时授权人还要有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的 心理准备。授权不是把权力无条件地下放,授权者必须确定员工完成一项工 作到底需要多大的权力,与完成任务无关的权力不应该下放。另外,在进行 任务分派时就应当明确监控机制。
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第六部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 律 规 则 的 缺 陷
第三,语言的拙劣性。法律规则都是通过法 律条文的词汇、语言表达的,而词、语无非是一 种表达意思的符号,它可能准确地表达一个意思, 但也不排除一个词语被曲解的可能性。 第四,法律规则留有许多自由裁量的余地, 给适用带来标准难以统一的问题。尽管法律规则 是统一的行为尺度,但它存在许多不能作具体、 确定规定的地方。 第五,法律规则是抽象的,一般的,当它被 适用时总是要经过法律推理,而这种推理过程是 极其复杂的,因而也暴露了法律规则的弱点。在 这种推理过程中往往会离不开适用者的主观意志, 因而也就渗透了适用者个人化的非理性因素。
二、法律概念的分类
法 律 概 念 的 分 类
按照法律概念涉及的因素,分为:(1)主体概 念,是关于法律关系主体方面的概念,包括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关系概念,是关于 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概念,如所有 权、债权、履行合同义务、赔偿责任,等;(3) 客体概念,是关于各种权利、义务所指向对象的 概念,如动产、不动产、标的,等;(4)事实 概念,是关于相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方 面的各种事件和行为的概念,如出生、死亡、正 当防卫、紧急避险、违约、侵权,等;(5)其 他上述概念不能穷尽的法律概念。 按照概念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分为确定性概念 与非确定性概念 按照概念涵盖面的大小程度,可以分为一般法 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
三、法律规则的缺陷
法 律 规 则 的 缺 陷
第一,法律规则无法也不必穷尽一切可能发生或存在的 社会现象,因此会存在遗漏。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毕竟 是通过简明扼要的言词来表述社会现象的,任何语言 都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包罗万象去穷尽所有的行为 与事件;另外,法律调整的范围只限于那些有必要运 用国家强制力去干预的社会关系,而在社会关系中的 不少方面用法律干预是不适宜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因而法律规范也不必去穷尽一切社会现象。 第二,法律规则有僵化的潜在势力。由于法律规则在内 容上具有概括性、一般性,表达形式上具有简要性与 抽象性,在适用时又必须是相对稳定的。而法律规则 被具体适用的对象总是具体行为或事件,它们是千姿 百态,变幻无穷的,因而,当客观情势发生变化时, 它就有不适应情势的可能性。
第三节 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与逻辑结构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在汉语里面,“规范”与“规则”一般不作 区分。在英文里面“规范”与“规则”是有区别 的,在法学上,用Norm和Rule分别表示这两种不 同的东西。根据《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 Rule(规则)是“关于某些事项的法律规定的陈述, 通常比学说或原则更加详细和具体”。Rule可以 由成文法规定,也可以由判例法即普通法规定。 Norm(规范)指“团体成员所接受的行为规则或标 准”。……它“不及法律规则具体”。可见英文 中的Norm是指包括道德规范在内的一切社会规范。 而英文Rule较接近于汉语“法律规范”。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 的准则,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 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
三、法律原则的分类(p123) 法律原则的分类( 123)
法 律 原 则 的 分 类
按原则产生的基础, ( 一 ) 按原则产生的基础 , 分为政策性原 则和公理性原则
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关于必须达到的目的或目标, 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关于必须达到的目的或目标 , 或实现某一时期、 或实现某一时期 、 某一方面的任务而作出的方 一般说来是关于社会经济、 政治、 文化、 略 , 一般说来是关于社会经济 、 政治 、 文化 、 国防的发展目标、 国防的发展目标 、 战略措施或社会动员等问题 常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 的 , 常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 。 例 我国的计划生育原则、 保护环境原则, 如 , 我国的计划生育原则 、 保护环境原则 , 等 等。 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生并得到广 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原则, 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原则 , 是严格意义 上的法律原则, 有更大的普适性。 例如, 上的法律原则 , 有更大的普适性 。 例如 , 现代 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 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 , 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 原则,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等等。 原则,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等等。
三、法律概念的功能
法 律 概 念 的 功 能
法律概念通过对各种事实因素的区分归类而为 法律规则和原则的适用提供了可能。 法律规则和原则的适用提供了可能。 具体体现在三大功能:一是表达功能, 具体体现在三大功能:一是表达功能,有了法 律概念及其间的连接, 法律才得以表达, 律概念及其间的连接 , 法律才得以表达 , 司法 判决才能够得到良好的表达。 二是认识功能, 判决才能够得到良好的表达 。 二是认识功能 , 概念可以使人们认识和理解法律, 概念可以使人们认识和理解法律 , 人们不可能 摆脱法律概念而认识法律、 交流法律。 摆脱法律概念而认识法律 、 交流法律 。 三是改 进法律、 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进法律 、 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 法律的 明确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明确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 乃至要成为独立职 业的法律工作, 都需要有丰富、 业的法律工作 , 都需要有丰富 、 明确的法律概 念。
第四节 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概念
法 律 原 则
“原则”作为一个双音词在古代汉 语中并不存在,汉语“原”乃“源” 的古字,有根本、推求、察究、原 来、起初的意思。“则”乃规则。 在现代汉语中“原则”是指观察、 处理问题的准则。在法学中,法律 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本源 性、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我们认为,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 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 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 出发点。
第二节 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释义
法 律 概 念
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 式,它是构成思维活动的最小单位。概 念对于法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 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 范畴。法律概念虽然不规定事实状态, 但它总是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人们的权利 和义务,对法律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切 法律语言都要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达。法 律原则、法律规范也都以概念作为基本 的语言构成材料。比如公民、法人、监 护人、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犯罪、徒 刑等等。
法 的 要 素 的 相 关 理 论
第三,将法律归结为三要素的规则、政策、 第三,将法律归结为三要素的规则、政策、 原则模式, 原则模式,是德沃金在批判新分析法学派理论 的基础上提出的, 的基础上提出的,其政策是指有关必须达到的 目的或目标的一种政治决定, 目的或目标的一种政治决定,一般是关于社会 的经济、 的经济、政治或者社会特点的改善及整个社会 的某种集体目标的保护或促成问题, 的某种集体目标的保护或促成问题,原则则是 关于个人或相应利益集团的权利、 关于个人或相应利益集团的权利、正义或公平 的要求或其他道德上的要求; 的要求或其他道德上的要求; 第四,主张三要素的律令、技术、理想模式, 第四,主张三要素的律令、技术、理想模式, 社会法学派集大成的庞德认为, 社会法学派集大成的庞德认为,法律概念有三 种含义:法律秩序、权威性资料、 种含义:法律秩序、权威性资料、司法行政过 权威性资料包括律令、技术和法律理想, 程,权威性资料包括律令、技术和法律理想, 律令又包括规则、原则、概念、标准, 律令又包括规则、原则、概念、标准,其“律 相当于法律的外延, 令”相当于法律的外延,技术是指解释和适用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概念的方法和在权威性资料中寻找 特殊案件的方法, 特殊案件的方法,法律理想指特定社会中关于 秩序的理想图画, 秩序的理想图画,是适用律令的背景
法 的 要 素 的 相 关 理 论
二、法的要素分类
历史上有较大影响的模式有: 历史上有较大影响的模式有: 第一,将法律归结为单一“命令” 第一,将法律归结为单一“命令”要素的 命令”模式,始于法国学者让·布丹 布丹( “命令”模式,始于法国学者让 布丹(Jean Bodin,1530~1596),经英国霍布斯(Thomas ),经英国霍布斯 ),经英国霍布斯( Hobbes,1588~1678),到奥斯丁(Jean ),到奥斯丁 ),到奥斯丁( Austin,1790~1859)成为主宰西方法学的理论直 ) 到新分析法学派的兴起; 到新分析法学派的兴起; 第二,将法律归结为单一规则要素的规则模 第二, 由新分析法学派代表人物哈特倡导, 式,由新分析法学派代表人物哈特倡导,认为 法律规则可以分为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 法律规则可以分为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主要 规则是设定义务的规则, 规则是设定义务的规则,次要规则是授予权利 的规则,次要规则又分为承认规则、 的规则,次要规则又分为承认规则、改变规则 和审判规则; 和审判规则;
法 律 规 则
三 要 素 与 两 要 素
法律规则 规则逻辑结构的传统理论 (二)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传统理论
1、三要素说 假定 处理 制裁
2、两要素说 (1)行为模式:可以这样行为 不得这样行为 必须这样行为 (2)法律后果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p118) 法律规则的分类
法 律 规 则 的 分 类
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 则 规范性规则、标准性规则 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
法 律 规 则 的 特 征
法律原则不设定具体的、确定的事实状态, 3.法律原则不设定具体的、确定的事实状态,也就 是说它不具有行为模式、 是说它不具有行为模式 、 条件假设和后果归结 的逻辑结构, 的逻辑结构 , 因此也就没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规定。 规定。 4. 法律原则对法律适用乃至实施具有理念上的指 导和协调作用, 特别是在法律适用的推理、 导和协调作用 , 特别是在法律适用的推理 、 疑 难案件的审理以及进行法律解释时, 难案件的审理以及进行法律解释时 , 原则的作 用就更为明显了。 用就更为明显了。 法律原则的操作性不强。大多数情况下, 5. 法律原则的操作性不强 。 大多数情况下 , 原则 是不能被具体操作的, 是不能被具体操作的 , 即不能被用来针对具体 行为作判决。 此外, 原则还经常出现例外情况。 行为作判决 。 此外 , 原则还经常出现例外情况 。 比如, 民事过错责任原则有无过错责任的例外, 比如 , 民事过错责任原则有无过错责任的例外 , 行政诉讼不进行调解有行政赔偿可进行调解的 例外等等。 当然, 例外等等 。 当然 , 法律原则有时也能作为直接 的行为规范或作为法律适用的具体依据起作用, 的行为规范或作为法律适用的具体依据起作用 , 比如, 民法的平等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比如 , 民法的平等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信原则 、 自愿原则等等, 自愿原则等等 , 对民事当事人的具体民事行为 起到行为规则的作用, 起到行为规则的作用 , 即一方违背这些法律原 则的话, 其行为就是无效的或是非法的; 则的话 , 其行为就是无效的或是非法的 ; 对于 法律适用来说, 法律适用来说 , 当法官认为某民事行为违背上 述原则, 他可以在没有具体法律规范的情况下 法律规范的情况下, 述原则 , 他可以在没有具体 法律规范的情况下 , 以此为由作出判决。 以此为由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