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期限的起算时间
民事诉讼案件的各种期限
国内。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民诉113条)
涉外。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246条)
管辖权异议
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民诉38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的若干规定第5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序规定12条)
申请鉴定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符合证据规定27条规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机构、人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证据规定25、26、27、28条)27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该准许。该条规定是否应在25条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法、检提出再审没有期限限制。
法院审查再审期限
法院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179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民诉181条)
再审审限
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限规定(审限若干规定第4条)
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民诉215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9条,09年1月1日实行)
特别程序。30日,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天。
民事诉讼诉前保全规定
民事诉讼诉前保全规定民事诉讼流程中,诉前保全是指在正式提起诉讼前,为了防止被告人的被执行能力丧失或有其他可执行的行为,保障诉讼权益的程序。
本文将重点介绍民事诉讼诉前保全的规定。
一、诉前保全的定义与意义诉前保全是指在未正式提起诉讼之前,为了保护诉权人的合法权益,预防被诉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失,由法院依法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的程序。
它的目的是通过冻结、扣押、查封被告人的财产,确保诉讼胜诉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或履行义务。
同时,诉前保全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民事诉讼诉前保全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要求诉前保全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诉前保全的请求应当具备一定的证据证明有被告人将违反民事责任的行为。
2. 诉前保全的请求应当证明被告人的被执行能力丧失或有其他可执行的行为。
3. 诉前保全的请求应当证明如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会给诉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民事诉讼诉前保全的种类与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前保全的种类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
具体措施可以包括:1. 财产保全:法院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以确保在诉讼胜诉后能够获得赔偿。
2. 证据保全:法院对可能会被毁损、灭失或变动的证据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以保证诉讼过程中所需的证据的完整性。
3. 行为保全:法院对被告人的行为采取禁止、限制或强制措施,防止被告人以其他行为损害诉权人的权益。
四、民事诉讼诉前保全的程序与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保全程序包括申请、立案、受理、裁定等环节。
具体程序如下:1. 申请:诉权人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的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支持申请。
2. 立案:法院对诉前保全申请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确保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后便会立案受理。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一、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依《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
“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该7日期间仍然要受到《民事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限制。
比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
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则都会造成举证期限的延长。
因举证期限延长,会相对延长当事人中请保全的时间。
二、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诉前保全规定
民事诉讼诉前保全规定一、引言在民事诉讼中,诉前保全是指在起诉之前,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变卖、毁损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导致执行判决困难,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制度。
民事诉讼诉前保全规定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公正提供了有力的手段。
本文将对民事诉讼诉前保全规定进行探讨。
二、民事诉讼诉前保全规定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诉前保全适用于各类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三、民事诉讼诉前保全的申请条件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提供相关证据和合理的申请理由,证明被申请人存在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可能性;2.提供财产、证据保全所需的担保,确保若保全措施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申请人需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法律利益,即在该案件中拥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
四、民事诉讼诉前保全措施的种类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民事诉讼诉前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财产保全:根据被申请人可能变卖、毁损财产的情况,法院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等财产,以防止其财产被损害或转移;2.证据保全:当申请人意识到被申请人可能销毁、篡改或隐匿证据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相关证据的保存和调取;3.禁止令保全:对于被申请人可能进行侵害申请人权益的行为,法院可以发布禁止令,限制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某些行为,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民事诉讼诉前保全的程序申请人申请民事诉前保全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递交申请,清楚陈述案件的事实、理据,说明申请的具体内容和保全措施的合理性;2.法院审查: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保全措施进行评估;3.颁发保全决定:法院根据申请的合理性和紧急性,决定是否予以保全,并在决定中具体说明保全措施的内容和期限;4.执行保全措施:一旦法院颁发保全决定,申请人应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指定执法人员对保全措施进行执行;5.保全结果审查:被申请人可以对保全决定进行申请复议或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对保全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诉讼保全期限的起算时间
诉讼保全期限的起算时间申请诉讼保全之后,在法律上也有一定期限限制。
所以对于诉讼保全方面的起算时间和终止时间的计算就显得比较重要了,那么,诉讼保全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
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
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诉讼保全期限的起算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从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15天。
二、诉讼保全的方式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
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
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
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诉讼保全的裁定执行(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
(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
民事诉讼前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前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在民事诉讼中,有时被告会瞒着原告偷偷地转移财产,此时申请财产保全是⾮常有必要的,可以有效的保障申请⼈的权益,有助于法院⽣效判决书的执⾏,那么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有多长时间呢?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民事诉讼前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不得超过六个⽉。
《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民事执⾏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民法院冻结被执⾏⼈的银⾏存款及其他资⾦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申请延长期限的,⼈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查封、扣押、冻结⼿续,续⾏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分之⼀”的规定。
诉讼保全,是指⼈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或难以执⾏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
对情况紧急的,⼈民法院可在48⼩时内作出裁定,并⽴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当事⼈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裁定的执⾏。
⼆、财产保全后发现错了,可以⾃⾏解除保全吗事实上,是不可以的,财产保全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法。
⼈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
其中查封,是指⼈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完毕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任何单位和个⼈都不能进⾏处分的⼀种财产保全措施。
扣押,是指⼈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特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任何单位和个⼈处分的⼀种财产保全措施。
冻结,是指⼈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融单位,不准被申请⼈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种财产保全措施。
⼈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都不准动⽤。
同时,⼈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及时处理,由⼈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DOC)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在上述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律师提醒:1.由于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所以对于部分应当登记立案的法院可能不予登记立案;2.各法院年底要进行结案率的考核评比,故大部分法院在年底将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
送达送达时间及方式: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2.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新民诉85条)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新民诉86条)4.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新民诉88条)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新民诉89、90条)6.公告送达:国内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民事诉讼法241条
民事诉讼法241条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是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该条文,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之日起计算。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是指一定期限内,权利人未行使权利,法律便不再保护其权
利的制度。
诉讼时效的设立,旨在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
律关系的稳定和效率。
第241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特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情形。
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
出权利主张,或者义务人承认债务,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从中
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延长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诉讼时效期限进
行延长。
例如,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诉讼时效期
间内提起诉讼,法院可以酌情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此外,第241条还明确了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旦诉讼时效期满,义务
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将不再保护权利人的请求权。
但是,诉讼
时效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权利本身的消灭,只是权利人失去了通过诉讼
程序强制实现其权利的途径。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法第241条为民事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时效性的规定,旨在平衡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利益,促进法律关系的及时解决和稳定。
民事诉讼法中所有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法中所有时间一览表.民事诉讼法中所有时间一览表审一年诉讼时效。
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2普通条)(民法通则135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年诉讼时效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13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金的条诉讼时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年诉讼时效4条的(环境保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年诉讼时效条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12年2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受侵害之日条(民法通13小时内作出裁定法院应4诉前财产保全应立即执(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裁定保全的(日内起诉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1条9申请财4诉中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的,法院应保(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条)92诉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 2条)请复议一次。
(民诉99条规定,法院必须58诉前证据保全。
商标法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48在接到申请后(商日内起诉。
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行,条标5申请证诉中证据保全。
民诉没有规定诉前证据保全保诉中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提出。
证据保全未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2条据规日内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移送审判庭立条(审限若干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申请先条诉意执10国内。
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天的6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8条公告送视为送达(民涉外。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条告之日期满六个月(民24日内将起诉国内。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日内答辩,法15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答辩期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5院收到答辩之日起113(民诉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
3条)(民诉日,并可申请延长。
涉外。
答辩期30 条)246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内作出书面裁定。
对该裁定不服的,1日管辖权日内3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民3结条的若干规定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程序不少3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3日3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举证期日,当事人3制。
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合同起诉年限有效时间规定)
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合同起诉年限有效时间规定)合同起诉有效期是多久《民法典》规定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
但是,还有一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比较特别,比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此外,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九十四条【国际贸易合同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债务纠纷如何起诉与起诉流程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
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决定是否立案;(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在上述法定期间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律师提醒:1.由于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所以对于部分应当登记立案的法院可能不予登记立案;2.各法院年底要进行结案率的考核评比,故大部分法院在年底将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
送达送达时间及方式: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2.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新民诉85条)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新民诉86条)4.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新民诉88条)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新民诉89、90条)6.公告送达:国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民事诉讼保全日期是多久?
Management is about doing countless small detail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民事诉讼保全日期是多久?依据最高院的规定,在民事诉讼是进行财产保全时,不同财产有不同的保全期限,银行存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百姓如果权益遭到侵害,在经过双方调解之后依然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但是,如果事件发生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就很难寻找有利的证据进行判断。
所以,对于不同类型的诉讼,都有不同的诉讼时间限制。
那么民事诉讼保全日期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带来详细解答。
一、立案【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
(审限管理规定第14条,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7条)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第三人撤销之诉)、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
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法院受理人数众多且无法确定案件的公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
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日【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后交纳诉讼费的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
执保案件期限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执法保障案件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为了确保执法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以下是关于执保案件期限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解释,以供参考。
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刑事诉讼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侦查期限- 一般案件: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12个月。
- 特别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18个月。
2. 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3. 一审期限- 一般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4. 二审期限- 一般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5. 死刑复核期限- 一般案件:复核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复核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起诉期限- 一般案件:起诉期限为3个月。
- 特殊案件:起诉期限为6个月。
2. 审理期限- 一般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 执行期限- 一般案件:执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执行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行政诉讼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起诉期限- 一般案件:起诉期限为6个月。
- 特殊案件:起诉期限为3个月。
2. 审理期限- 一般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 执行期限- 一般案件:执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五、仲裁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仲裁期限- 一般案件:仲裁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仲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六、行政处罚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调查期限- 一般案件:调查期限不得超过30日。
诉中保全的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中保全的执⾏期限是多长时间
随着社会历史不断的发展,⼈类实现了由⼈治到法治的转变,在转变过程当中,法律条⽂⼀步步充实起来,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弥补了许多的漏洞,那么在我国如今的法律制度中,诉中保全的执⾏期限是多久?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诉中保全执⾏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中保全执⾏期限⼤约⼀年到三年,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民法院应当事⼈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百五⼗六条⼈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法和措施,依照执⾏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百⼋⼗七条⼈民法院冻结被执⾏⼈的银⾏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申请延长期限的,⼈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查封、扣押、冻结⼿续,续⾏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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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
保险合同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适用以下规定:
1. 年限: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自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特殊情况延长:如果因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诉讼时效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特殊规定。
3. 投保人变更:如果被保险人变更,未知道保险合同权益受到侵害之日的,适用投保人首次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之日起计算的诉讼时效。
4. 保险标的就地准则:如果发生保险标的就地的情况,对于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按照保险标的所在地的法律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是根据司法解释提供的一般性规定,具体情况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细则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建议在实际诉讼中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得确切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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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保全期限的起算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从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15天。
二、诉讼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
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
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
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
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诉讼保全的裁定执行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
(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
(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
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
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
(六)当事人申请保全时,由案件承办人审查保全申请是否成立,担保手续是否完备,符合保全条件的,请示庭长及主管院长,同意后,立即制做保全裁定书。
同时,核算保全费用,督促申请人交纳。
(七)被保全财产在当地的,承办人应当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
在上述时间内未能采取措施的,应报告庭长及主管院长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6小时。
诉前保全或者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执行。
(八)保全执行的同时,承办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义务协助人送达民事裁定书。
同时将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材料及时入卷。
(九)情况紧急时,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快速办理,可通过电话方式直接向领导请示,有关审批手续等均可事后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