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word版摘录)
深圳龙华养老用地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
开发类型
Develop Type
全龄混合社区
与社区共建, 其开发主体可以是 多种多样的,既可 以是民营企业,也 可以是由政府投资 进行建设。
养生养老社区
结合旅游地产 戒文化地产的开 収,具有更好 的 市场适应性。
社区内部养老措施
医养机构综合体
以中小型医疗设 施和老年照护服务 为核心的养老地产模 式。以持有经营为主 要盈利模式。
9M
02 养老概念解读 Conception Analysis
产品定义
Design Requirement
养老 地产,从建筑设计、园林规划到装饰标准,这类 老年地产的建筑产品开发接近于高端住宅产品开 发的规律,创新核心在于适老化设计。
养老地产实现了品质地产和优良健管家服务的有机结 合,从护理、医疗、康复、健康管理、文体活动、餐饮服务 到日常起居呵护,增加设施设备和精心打造专业管理团队。
结合医疗养生机构
专门建设养老社区 旅游地产结合开发
国际品牌入住型
建设连锁型老年 设施引入外资,并学 习国外先进的护理经 验,同时一定程度上 促进就业、带动消费。
其他介护机构并建 引入外资连锁产品
其他教育机构并建
共同开发引入管理
主要关注维度
服务类型
Service Type
自理型
适宜人群:日常生活基本自理; 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症状较轻者。 服务方式:居家动态监测、居家调理指导、居家提醒、居家健康讲堂、居家康复(平台集中服务)。
介助型
适宜人群: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饮食、起居能自理者;在护理人员的督促或帮助下,大小便能自理者;肢体功能中等障碍或生活规律有时失常, 自理生活有一定困难者;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原性心脏病、心率失常、脑血管意外等)病情比较稳定,但日间生活需要予以帮助者; 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不宜多活动者或体质尚可。年龄 70 岁以上者;患有轻度痴呆症、弱智、无危害精神病史者。 服务方式:慢性病的长期监测、康复护理 (与疾病专项管理想对接)。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008)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008)【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深民[2008]213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民政局【发布日期】2008.12.15【实施日期】2008.12.15【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XP10【修改依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第二次修订)的通知(2010)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民〔2008〕213号)各区民政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民政局研究同意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07年5月31日印发,2008年12月15日修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全国老龄办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6〕4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福〔2005〕4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圳市罗湖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深圳市罗湖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发展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我区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推进养老服务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16)3号)(以下简称《日照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罗湖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现就《办法》作如下说明:一、修订的必要性(一)有效衔接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2020年,我市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69号)、《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提出要构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全面覆盖、纵横协同、便捷高效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要求到2025年底前实现街道长者服务中心(每家不少于IOOOm2、30张全托床位)全覆盖、老龄化社区长者服务站(每家不少于750πf)和小区长者服务点全覆盖。
我区2016年8月印发的《日照办法》仅对“2.0版本”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管理进行规定,已不适用于当前“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需要,也无法对当前建设的“3.0版本”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心-站-点”多层次布局)形成有效规范指导。
因此,需按“1336”体系要求重新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借鉴其他省市做法,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监管等各方面作出新的制度设计。
(二)精准扶持普惠型养老服务,优化行业环境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指出,可以通过公建民营、提供场地、租金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委托相关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运营管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合作,促进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第十六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获奖项目名单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李蓓蓓、王承旭、严丽平、佟庆、文淑瑜、李孝娟、陈晓光、郑振兴、崔翀、吴丹、周丽娟、李慧慧、杨晓楷、曾媛、万雪超
深圳市蛇口片区公交都市示范区规划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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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萍、薛博、李云、耿铭君、蒋涛、宋彦、沙海涛、丁智音、唐瑜、胡刚、张剑锋、李辉健、陈健华、黎海坤、张威
村镇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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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PAGE 17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The?Planning?and?Construction?Standard?of? Elderly?Care?Facilities(征求意见稿)目次TOC \o "1-2" \h \z \u 15280 1总则 112691 2术语 214273 3分类及配置要求 427234 3.1分类 419697 3.2配置要求 56174 4布局与选址730592 4.1布局72637 4.2选址79208 5场地规划929169 5.1场地与建筑917292 5.2道路与停车914039 5.3绿地与景观105266 6房屋建筑1117591 6.1建筑设计1118361 6.2建筑设备1230225 本标准用词说明151总则1.0.1 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和空间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内容,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1.0.3 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2 符合“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3 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寒、采光、防灾、无障碍及管理等要求;4 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0.4 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老年人The Elderly60周岁及以上的人。
2.0.2 养老服务设施Elderly Care Facilities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建筑和场所的通称。
深圳 养老托育方案
深圳养老托育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深圳市作为中国经济特区,近年来在养老托育方面的政策和服务也日益完善,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家庭结构的改变,托育服务和养老服务变得越来越重要,而深圳市政府也积极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养老托育需求。
一、养老服务方面1.建设更多、更好的养老院深圳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养老院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舒适度。
兴建了一批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养老院,吸引了更多的老人选择入住。
政府对养老院的管理和监督也更加严格,确保老人的生活质量和权益。
2.推广居家养老服务除传统的养老院外,深圳市还积极推广居家养老服务,为那些不愿意离开家庭环境的老人提供更多的选择。
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务,如上门照料、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帮助老人在家中安享晚年。
3.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深圳市各个社区也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如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
这些举措有利于老人与社区居民的互动交流,增强了老人的社会参与感和幸福感。
1.建设优质托育机构深圳市政府大力支持民办托育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以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政府不仅提供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还开展了相关培训和指导,提高了托育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这些措施有效缓解了家庭照料压力,提高了儿童托育的质量。
为了让更多家长能够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托育方式,深圳市不断推广家庭托育服务。
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标准,鼓励家庭托育者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满足家长和孩子的需求。
3.加强幼儿教育和保育服务深圳市政府还加大了对幼儿教育和保育服务的投入,提高了托幼机构的质量和标准。
通过组织各类培训和活动,为托儿机构和家长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深圳市在养老托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居民提供了更便利、更多元的选择。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深圳市政府将继续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完善服务,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有温度的养老托育服务。
(完整版)深圳市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需求调查
10.过去的一年机构人员流动情况:有 ___人(数量)离职 ,有 ___ 人(数量)入 职 ,离开的主要是 ___人员,入职的主要是 ___人员 [ 填空题 ] * 11.您认为导致员工离职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贵机构人员薪资待遇情况 (税前薪酬)
管理人员薪酬 [多选题 ] * □ 600-07000 元
□ 700-18000 元 □ 800-19000 元 □ 900-11000 元 □ 10000元以上 □ 20000元以上 □ 30000元以上 医生薪酬待遇 [多选题 ] * □ 600-07000 元 □ 700-18000 元 □ 800-19000 元 □ 900-110000 元 □ 10000元以上 □ 20000元以上 □无此类人员 护理人员薪酬待遇 [多选题 ] * □ 5000元以下 □ 500-16000 元 □ 600-17000 元 □ 700-18000 元
深圳控规编制内容和深度共10页word资料
3.1 控制内容3.1.1 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区可能包含拆除改造区和保留整治区两个部分。
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的控制内容是规划编制时必须研究和表达的基本内容,由针对规划编制区的整体以及其中的拆除改造区、保留整治区的规定共同构成。
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其控制内容及深度要求有所区别。
3.1.2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针对规划编制区整体的控制内容包括:A. 划定规划编制区;B. 改造目标;C. 功能定位;D. 改造模式;E. 改造策略分区及改造策略与建设管制规定;F. 用地功能布局;G. 开放空间和园林绿地系统;H. 配套设施的总体对策和布局;I. 道路交通的总体对策和道路网络构成;J. 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可行性评价;K. 改造影响评价,包括对环境、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的影响评价;L. 其他要求,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等。
M. 实施措施,包括分期实施计划和相关的配套措施。
以上控制内容,各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均应达到法定图则的深度要求。
3.1.3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针对拆除改造区的控制内容包括:A. 土地利用:用地布局、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及相容性、开发强度、建筑总量及各类建筑量、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居住人口及户数;B. 城市设计:城市空间组织、景观环境设计、建筑形态控制;C. 配套设施:各类公共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控制;D. 道路交通:地块内外部交通组织、道路及场地竖向、交通场站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步行系统控制;E. 市政工程:水、电、气、环卫、防灾等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的负荷预测、管网体系及设施控制;以上控制内容,A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应当达到法定图则的深度要求,B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应当达到详细蓝图的深度要求。
A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中,组团级容积率达到2.5以上的项目以及位于城市重要景观地区的项目,其土地利用和城市设计的控制内容要达到详细蓝图的深度要求。
异地重建项目中,上述控制内容主要针对重建区域,并应参照A、B两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确定深度要求。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指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5.04.08•【字号】深民〔2015〕56号•【施行日期】2015.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指引(试行)》的通知深民〔2015〕56号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指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民政局2015年4月8日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提高本市公办养老机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水平,保持各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水平相对均衡,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公办养老机构,是指产权归政府所有,为老年人提供住宿、膳食、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按运营主体不同,公办养老机构分为公办公营和公办民营两类。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养老机构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在适用本指引的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第四条公办养老机构按“保基本、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予以设计、建设、运营、管理。
第二章设计建设第五条公办养老机构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一)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有利于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医疗急救、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生活配套等设施健全;(三)环境安静,尽量避开商业繁华区、公共娱乐场所,与高噪声、污染源区域的防护距离符合安全卫生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用地依据规划国土部门有关规定取得。
第七条公办养老机构的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老年人房屋建筑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强度为重点设防类,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二)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到介护变化全过程的不同需要以及不同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三)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出入口、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和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四)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采光和通风条件;(五)建筑外观应做到色彩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内装修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六)公办养老机构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的标准和要求。
南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规范
附件1南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规范一、建设规范(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要求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选择在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2.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设置在二层及以上的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在首层有独立的交通系统和对外出入口,且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
3.宜与医疗卫生设施临近,与文化活动室等其他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4.应保证至少一面临街,道路系统应保证救护车辆能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且应与建筑的紧急送医通道相连。
5.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6.配备包括供电、制冷、供暖、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及污物收集等服务设施。
(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要求L应设置老年人用房和管理服务用房,其中老年人用房包括生活用房、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
各类基本用房设置应满足照料服务和运营模式的要求。
2.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老年人居室和老年人休息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相邻布置。
3.二层及以上楼层设置老年人用房时应设电梯,电梯应为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能容纳担架。
垂直升降平台的基坑应采用防止误入的安全防护措施,传送装置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4.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及用房均须进行无障碍设计,满足轮椅进入的要求,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标准》(SJGlO3-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的规定。
5.老年人使用的楼梯严禁采用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
梯段通行净宽不应小于L2m,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楼梯缓步平台内不应设置踏步,踏步前缘应相互平行等距,踏面下方不应透空,楼梯应设扶手。
6.公共区域的室内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80m,且通道两侧墙面应设置扶手;居室户门净宽不应小于0.9m;居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卧室、厨房、卫生间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o7.出入口严禁采用旋转门。
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word版摘录)
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第一章规划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行人口生育政策的持续推行,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作为“移民城市”,虽然深圳市目前还未进入老龄化社会,但随着第一代来深建设者逐步迈入老年,新移民家庭的逐步稳定带来随迁老人的日趋增多,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必然趋势。
目前,深圳市人口老龄化暴露出来的问题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为适应深圳市人口老龄化需求,构建适应深圳特色的养老设施体系,科学合理地安排养老设施,预控设施用地,加快深圳市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制定本专项规划。
1.1 规划依据(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3)《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4)《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和《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运营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5)《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各组团分区规划和全市法定图则;(6)《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深圳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7)《深圳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规划研究》、《深圳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与统筹对策研究》、《深圳市教育、医疗、养老设施现状问题及规划对策研究》和《关于深圳市18家街道敬老院调研报告》等相关研究;(8)《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建议的办理方案》(深府函〔2012〕258号)。
1.2 相关政策《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9073”目标。
城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
1、项目背景按照城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幸福都市”的总体要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科学指导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建设,促进城市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编制《城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城市都市区,即整个市域,总面积7446 平方千米。
规划重点区域为主城区,面积约990 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为2021-2025 年。
3、规划对象规划对象为养老服务照料设施,其中机构养老设施是规划布局的重点。
4、规划深度都市区层面:明确城市养老发展目标、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确定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要求,对分区单元内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规划指引。
主城区层面:明确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
5、服务人口本次规划按照1500 万人口容量确定养老服务需求底线,规划养老服务设施考虑预留一定弹性,具备支撑1600 万人口规模。
预测城市近期至2022 年,老年人口约为200 万人;远期至2035 年,老年人口约为400 万人。
6、规划目标规划按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打造幸福都市的总体要求,以满足老年人不同健康周期的多元化需求为基本理念,遵循“由养老到养护、由养护到全面”的发展路径,构建以养老服务为基础,乐老和适老服务为补充,医养和智慧服务为支撑的“1+4”大养老生态圈,建设“适老之城、乐龄之都、幸福之都”。
规划期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总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达到50 张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7、“居-助-养-护”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养护院、老年福利院(敬老院)为设施支撑,构建“居-助-养-护”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
(1)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为老人在不离家的状态下就近提供休闲娱乐、康复健身、文化体育、助餐助浴、上门服务等基本的养老服务。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而养老设施的运营和管理也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纷纷制定了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
本文将就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进行深入探讨。
一、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的重要性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养老设施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通过制定专项计划,可以更好地规范养老设施的运营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养老服务。
1. 规范养老设施管理制度。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应当明确养老设施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营流程。
2. 提高服务水平。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应当规范各类养老服务,提供全方位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
3. 增强安全保障。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应急预案和安全演练,确保老年人在养老设施内的安全。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应当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5. 加强监督和评估。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和考核工作,促进养老设施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1. 加强政府支持。
政府应当加大对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设施建设和运营。
2. 健全法律法规。
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养老设施运营的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养老设施的运营行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拓宽养老服务的供给渠道,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完善服务体系。
应当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效率,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
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是指针对养老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提升所制定的一套具体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养老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如何有效地运营管理养老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成为当前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针对养老设施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制定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养老设施运营面临着人才短缺、服务质量不稳定、管理混乱等问题。
随着养老产业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养老设施需要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以吸引更多的老年人选择入住。
在制定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一、运营管理机制针对养老设施运营管理中存在的混乱、不规范等问题,可以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运营管理流程,加强运营管理团队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服务提升提高养老设施的服务质量,是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的重点内容。
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和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健康保健项目,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三、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为养老设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四、管理信息化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养老设施的信息化管理。
可以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养老设施运营管理的全面监控和追踪。
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及时了解养老设施的运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社会参与养老设施运营专项计划应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养老事业,共同推动养老设施的改善和发展。
可以建立多元化的合作机制,拓展养老服务的供给渠道,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广东养老规划方案-最新版
广东养老规划方案-最新版
广东养老规划方案
随着广东省的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老年人和家庭的关注。
因此,广东省政府正加紧制定完善的养老规划方案,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本文将介绍广东省的养老规划方案。
养老金制度
广东省政府实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按照一定比例由个人、单位和政府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此外,广东省还推出了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让广大老年人可以获得更高的养老保障。
养老服务设施
广东省政府大力推进“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了许多老年公寓、安养中心和护理院等老年人住所。
此外,广东省政府还积极扶持老年人家庭照料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
养老岗位安置
广东省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为退休老年人寻找和提供兼职和志愿服务工作,让老年人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
同时,政府还为老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老年人拓展就业岗位。
免费医疗服务
广东省政府推行老年人医保政策,建立了老年人“一站式”就诊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可以免费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此外,广东省还推行“送医到家”、“送药到家”等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
其他养老服务
广东省政府还通过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其他养老服务和关爱。
例如,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交通服务,建立老年人文艺团体,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等等。
广东省政府制定的养老规划方案,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全面保障。
但是,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还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加入其中,共同建设更完备的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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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第一章规划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行人口生育政策的持续推行,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作为“移民城市”,虽然深圳市目前还未进入老龄化社会,但随着第一代来深建设者逐步迈入老年,新移民家庭的逐步稳定带来随迁老人的日趋增多,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必然趋势。
目前,深圳市人口老龄化暴露出来的问题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为适应深圳市人口老龄化需求,构建适应深圳特色的养老设施体系,科学合理地安排养老设施,预控设施用地,加快深圳市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制定本专项规划。
1.1 规划依据(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3)《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4)《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和《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运营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5)《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各组团分区规划和全市法定图则;(6)《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深圳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7)《深圳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规划研究》、《深圳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与统筹对策研究》、《深圳市教育、医疗、养老设施现状问题及规划对策研究》和《关于深圳市18家街道敬老院调研报告》等相关研究;(8)《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建议的办理方案》(深府函〔2012〕258号)。
1.2 相关政策《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9073”目标。
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1.3 对象界定1.3.1 养老设施分类(1)养老设施根据服务类型,养老设施可分为综合养老设施、专类养老服务设施和相关设施和及环境。
综合养老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的机构养老设施,包括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
专类养老设施:满足老年人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专类需求的配套设施,包括老人护理院、老年大学、星光老年之家、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等。
相关设施及环境: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城市相关环境及设施,包括无障碍步行道、户外座椅、城市标识等。
由于养老设施内涵广泛,本次专项规划需要对研究对象进行界定。
本次专项规划的养老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助养、生活护理、医疗以及社会服务需求等综合性服务的,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的公共设施。
工作对象具体如下:对养老院和护理院等机构养老设施提出配套标准和空间布局方案;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对城市养老环境提出规划指引。
老年公寓、老年社区等具有商品房开发性质的养老项目,国家和省市均纳入居住用地范畴,不属于本次规划研究范围。
(2)深圳三种养老模式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提出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圳未来养老模式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图1.1)。
机构养老:通过集中供养老人,对其提供住宿、照料、护理、娱乐等服务。
按功能类型可分为养老院、老年护理院两类。
此类设施专业化程度高,主要服务于失能老人和缺乏家庭照料的弱势老人,建议由政府主导建设。
社区养老:通过社区公共设施为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
此类设施有一定的专业化程度,数量多,建议由政府提供政策标准,采用政府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提供。
居家养老:以普通住宅、老年公寓、老年住宅等为依托安排老年人衣、食、住、行等一系列生活的养老方式,依托社区公共设施提供日常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学习培训、送餐、家政等服务。
该类设施规模小,数量多,专业化程度低,可以采用政府提供政策标准,以市场运作为主的方式提供。
图1.1 养老模式示意图1.3.2 养老设施分级养老设施可分为市、区、居住区(街道)、社区四个等级。
本次规划涵盖上述四个等级的养老设施。
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分养老院、老年护理院两类。
社区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附设在文化活动室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附设在便民服务站中)等。
其它与老年人相关的社区公园、社区文体设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设施已有相关规划标准,本次专项规划不再重复研究。
1.3.3 相关概念养老院: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社会福利院的老人部和敬老院都属于养老院范畴(《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老年护理院: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具体各类养老设施的功能类型详见表1.1。
表1.1 养老设施功能类型表1.4 工作内容结合国家和广东省提出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对深圳市养老设施需求和供给的分析,总结现状特征和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到2020年深圳市“9073”的养老设施体系发展目标,确定相关配置标准,提出近期实施建议;根据深圳养老设施实际建设状况和近期需求,以“机构养老”的空间布局作为本专项规划工作的重点。
并提出养老设施土地供应和城市更新实施政策,从规划和土地管理上为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保障。
机构养老设施:提出规划标准和养老机构空间布局及规划指引,重点满足3%老年人(主要是不能自理、半自理老人)养老需求。
社区养老设施:提出规划标准和规划指引,纳入《深标》修订中,满足7%老年人(主要是半自理老人)社区养老需求。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90%老年人(主要是自理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和市场项目满足其需求,本专项规划主要研究其配套社区公共设施相关规划标准。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本专项规划统计单元按照原特区内各区、原特区外各街道进行,技术路线如图1.2。
图1.2 本专项规划工作技术路线图1.6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1.6.1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市域范围。
1.6.2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第二章现状概况2.1 老年人口现状及发展趋势2.1.1 年轻型城市,现状老龄化率较低截止2011年底,深圳市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046.74万人,人口平均年龄30岁左右,还属于比较年轻的城市。
但对各区、各街道老年人口统计显示,福田区、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和大鹏新区南澳街道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5.0%,罗湖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4.84%。
福田区福宝街道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5%,已基本进入老龄化(详见图2.1)。
图2.1 深圳市人口老龄化率分布图数据来源:根据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绘制。
2.1.2 分布不均衡,圈层结构分布深圳圈层式向外拓展的建设方式导致建设年代早、建成度高的罗湖、福田和南山等区老年人口密度较高。
随着与原特区距离增加,老年人口密度向外逐步降低。
各区、街道老年人口结构、老龄化速度也存在差异(详见图2.2)。
图2.2 深圳市老年人口分布密度图(以建设用地为基础)数据来源:根据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绘制。
2.1.3 机械增长为主,增长速度快由于移民城市的特点,深圳老年人口也以机械增长为主。
1)近10年深圳市老年人口平均年增长率高于常住人口年增长率;2)第一代来深建设者(1980年-1985年)已逐渐步入老龄,将迎来养老设施的需求高峰;3)新移民在深圳安家落户,随迁常住老人增长速度较快。
另外,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四二一”(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家庭不断增多,使深圳未来将有大量随迁老人长期居住深圳。
老年人口增长情况详见图2.3。
图2.3 深圳市近10年各区老年人口年增长率数据来源:根据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绘制。
2.1.4 全市2020年接近老龄化社会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和《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结合《深圳市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规划研究》(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和《深圳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与统筹对策研究》(深圳市老龄办),依据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多方案预测和校核,到2015年深圳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49万人,老龄化率约为4.45%,到2020年深圳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76万人,老龄化率约为6.9%。
结合各区老年人口现状,通过全市总量增长与各区人口增长进行校核,预测各区老年人口规模,到2020年,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三区老年人口压力最大,各区人口规模详见表2.1。
表2.1 分区人口规模预测表2.2 养老设施现状深圳市初步建立起了“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图2.4),但养老设施建设规模和推进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止2011年底,深圳市共有养老机构28处,总床位3936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床位165张;星光老年之家884处,社区老年学校112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188个。
目前罗湖、南山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在建中。
图2.4 深圳市现状养老设施体系示意图2.2.1 机构养老设施现状(1)服务规模方面:总量不足,设施建设滞后于老年人口发展截止2011年底,深圳市千名常住老人床位数仅约为10床。
按照“9073”规划目标,按六普时点15.62万户籍老人计算,床位缺口约750张,按六普时点30.58万常住老人计算,床位缺口5238张。
但2006年至2010年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床位数的增加量仅为176.2床/年,远低于其他城市和全国平均水平,且均为民办设施增长量。
表2.2 部分城市机构养老设施情况对比表数据来源:各城市统计年鉴、六普、老龄事业十二五,2010年、2011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北京市2010年、2011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报告、无锡市年度人口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