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教育系统2019年综治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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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信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信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信访办公室的作用,制定信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目的通过信访绩效考核,激励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主动参与度,推动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三、考核内容1. 信访受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包括信访案件受理时限的合规性、信访材料的整理和归类等方面。

2. 信访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包括对信访案件的调查及取证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

3. 信访答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包括对信访问题的答复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客观性等方面。

4. 信访工作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包括信访工作人员的沟通能力、协商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1. 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评估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

2. 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3. 考核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和差的等级进行评定,并进行相应奖惩措施。

五、考核结果应用1. 优秀和良好的考核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一般的考核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辅导,提升其工作能力。

3. 差的考核人员,应进行严肃批评和整改,直至绩效达标为止。

六、经费保障为保证信访绩效考核的顺利开展,需要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七、实施机制和流程1. 设立信访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执行计划。

2. 每年定期进行信访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相关人员公示和通报。

3.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促进信访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八、监督和评估督促各级信访工作人员按照考核方案执行,确保考核的公正和公平,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

九、附则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情况,将及时进行修订并重新公示。

关于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评分标准暂行办法

关于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评分标准暂行办法

关于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评分标准暂行办法(草案)各居(村)委:为更好地贯彻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精神,切实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结合上级的考核验收标准,经充分研究,除街道办每年对各居(村)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评分标准将继续执行外,对各居(村)委的具体工作,特制定如下考核和奖惩标准:一、民事纠纷有诉必接、有案必立,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每调处成功1宗,建立调解卷宗案件的加10分,每调解成功1宗一般纠纷案件的加5分(调解卷宗和登记表各项登记填写须符合规定)。

二、及时果断处理易激化的民事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无重大民事纠纷和宗族械斗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年无发生加10分,每发生一宗不得分。

三、无发生影响稳定的“法轮功”问题等政治案件,无集体上访或非法游行示威,全年无发生加10分,如发生1宗不得分。

四、在重点防护段不按要求汇报的1次扣1分,全年均能按要求汇报加5分。

五、月报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全年均及时准确上报加10分。

六、会议记录(包括每月一次的例会和其它专题会议要有具体内容)每缺一次扣1分,全年无缺漏加5分。

七、重点防护期要有排查会议记录,每缺一次扣1分,全年无缺漏加5分。

八、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年头计划未及时上交,一次扣1分,全年均及时上交加5分。

九、居(村)委干部参加“六合彩”赌博,每人扣1分,全年未发生加5分。

十、居(村)委干部、党员参练“法轮功”等非法活动每人扣1分,全年未发现参加的加5分。

以上评分标准在年终经上级验收后,进行总结,街道办按各居(村)委的得分按每分10元作为工作经费拨到各居(村)委。

以上评分标准自2012年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街道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反映,以便使我街道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更好地开展,为我街道和谐社会达到更高的水平而努力。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

2011年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1饶平县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开展“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活动的任务和要求,加强镇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强化镇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职能,客观准确地评价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下称:镇中心)的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各镇中心建设、工作的情况及绩效。

第三条检查考核的对象为各镇中心。

第四条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检查考核组由县维稳及综治委主任任组长,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监察局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检查考核内容及有关数据的起讫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七条组织领导(8分)1、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量化指标,把镇中心的工作与本镇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3分)。

①没把镇中心建设工作纳入本镇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5分;②没制定新一年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的扣1.5分。

2、落实镇中心工作责任制。

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党委认真研究镇中心工作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明确一位领导负责镇中心的布置、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3分)。

①分工不明确或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明确分管领导的扣1分,②党委会议或政府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两次研究部署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少一次扣1分。

3、镇人大、纪检部门加强对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协调(2分)。

①指导、监督不力,本级成员单位未参与所在地的镇中心建设、工作活动的扣1分。

②中心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扣1分。

第八条内部建设(15分)1、认真落实镇中心例会、联席会议制度(3分)。

①镇中心没有实行例会制度的扣1分;②镇中心成员单位积极参加中心会议,并在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心的工作部署。

信访工作月度考核细则

信访工作月度考核细则

信访工作月度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一、考核内容(一)信访事项办理(20分)1.积极化解省、市、县交办的信访事项。

交办的信访事项未按期结案的,每件扣1分;到期信访件未及时回复的,每件扣1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的,每件扣0.5分。

2.严格执行每日信访“零报告”制度,对于有效信息要及时报送,零报告漏报一次的,扣0.2分;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

(二)进京非正常上访(20分)1.进京非正常上访每人每次扣1分;2.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每人每重复一次加扣1分;3.进京集体非正常上访,初访、重访每批次分别扣4分、8分。

(三)进京重复上访、集体上访(10分)1.进京重复访每人每重复一次扣0.5分;2.进京集体上访,初访、重访每批次分别扣2分、4分。

(四)到省集体上访、重复上访(20分)1.到省集体上访6—20人每批次扣1分,21—50人每批次扣2分,51—100人每批次扣3分,101人以上每批次扣5分;2.到省异常行为集体上访和重复集体上访每批次加扣2分;3.到省重复个访,3次以上的每才扣1分。

(五)到市集体上访、重复上访 (20分)1.到市集体上访6—20人每批次扣0.5分,21—50人每批次扣1分,51—100人每批次扣2分,101人以上每批次扣4分;2.到市异常行为集体上访和重复集体上访每批次加扣1分;3.到市重复个访,3次以上的每次扣0.5分。

(六)来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 (10分)1.来县集体上访6—20人每批次扣0.5分,21—50人每批次扣1分,51—100人每批次扣2分,101人以上每批次扣4分;2.来县异常行为集体上访和重复集体上访每批次加扣1分;3.来县重复个访,3次以上的每次扣0.5分。

二、考核办法(一)实行按月考核,每月上旬对上一个月信访工作进行考核;(二)由县信访局进行考核打分,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乡镇、县直部门信访工作的考核依据;(三)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县绩效考核内容。

综治维稳、信访(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优”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维稳、信访(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优”工作)考核细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有会议记录(纪要),有矛盾纠纷台账、有半年、全年工作总结;⑷各村当月未调结的重大矛盾
纠纷落实包保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办结、跟踪问效;⑸完善多元调解机制、警民联调等机制和“两代表一委员”、 15
“五老”、公益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机制运行规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到位引发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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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刑释帮教工作;⑻打击传销犯罪;⑼反邪教宣传氛
围浓厚,有图片有记录;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每项 1 分,根据实地查看进行打分。
群众安全 感、满意 度双提升 治安保险
扫黑除恶
电话测评。乡组织专班对每村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各 20 户随机抽查,固定电话不够的则增补相应数量移动电话。安全感、 满意度达到县对各乡镇测评水平的得基础分 15 分,没有达到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线性计分。
综治维稳、信访(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优”工作权 重
综治工作
(1)各村综治维稳组织、机构、队伍按规定配备;(2)中心建设(人员组成、办公用房、设施等)符合相关标准,制度、
中心人员组成等按要求上墙公示;(3)各村综治中心全面应用综治信息系统;(4)各村综治中心按要求建立工作日志、 工作台账,登记及时规范,矛盾纠纷受理、分流、交办、督办、反馈等流程统一规范,调处率达 95%以上;(5)各村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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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领导值班表、接访登记表等资料齐全,接访事项办理及结果记录完整。每项 3 分,根据督查、统计掌握情况和实地查看评分。
维稳工作 信访工作 平安创建
⑴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每月报送乡综治中心备案;⑵重大不稳定问题得到及时化解和稳控,并开展动态管理。维稳
应急处突、治安巡逻、抢险救灾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正常,作用明显,活动资料齐备;⑶各村每周召开“四项排查”会议、

信访工作绩效考核

信访工作绩效考核

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信访工作绩效,加强新形势下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是对我局系统和干部、职工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系统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第四条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考核、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各科室、各单位对职能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业务工作和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

考核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考核内容:(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和重要部署,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信访工作各项要求,努力把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建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每月研究一次,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研究。

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科室)信访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访工作情况。

(三)设立信访工作机构,确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为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信息系统等保障,支持其依法行使信访工作职权。

(四)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

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突发性上访事件,有关负责同志及时跟踪劝返,现场妥善处置,切实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五)坚持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阅批群众来信、包案下访、一岗双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六)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对上级交办及重大信访事项亲自处理,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亲自督办,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行重点管理。

信访投诉考核制度工作制度

信访投诉考核制度工作制度

信访投诉考核制度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投诉考核制度工作,提高信访投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投诉考核制度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及时的原则,确保信访投诉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访投诉考核制度,将信访投诉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加强对信访投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考核指标第四条信访投诉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一)信访投诉案件的受理数量和质量;(二)信访投诉案件的办理速度和结果;(三)信访投诉工作的公开透明和便民服务;(四)信访投诉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五)信访投诉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六)其他与信访投诉工作相关的指标。

三、考核程序第五条信访投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各级政府信访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考核程序主要包括:(一)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二)收集、整理信访投诉工作相关数据和材料;(三)对收集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审核、分析和评价;(四)形成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和反馈;(五)对考核结果进行运用,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整改。

四、考核结果运用第七条信访投诉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和评价体系。

第八条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第九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信访投诉考核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十条信访投诉考核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考核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各级政府信访部门。

通过信访投诉考核制度工作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对信访投诉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提高信访投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公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信访工作考核细则(待修改)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三访”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特制定《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30分)1、坚决贯彻执行镇党委、镇政府信访工作的文件和相关规定,记5分。

保证无集体上访,发生一批集体上访,每批次扣3分。

2、支部、村委会每月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汇报,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记4分。

少一次扣0.5分(以记录为准)。

3、信访工作负责人按时参加镇信访预测排查会议,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记3分。

少一次扣0.5分(以办公室记录为准)。

4、支部、村委会成员直接参与调处信访案件,调处率达100%记4分。

每少调处1件扣1分。

5、村级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信访网络,有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台账的,记4分。

每少一项扣1分。

6、每月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排查情况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镇综治办信访室,记5分,每少一次扣0.5分(以镇信访室记录为准)。

7、按期完成镇信访办交办的其他信访工作任务的,记2分。

未完成的每件扣0.5分。

二、工作前移,遏制上访。

(50分)1、赴京集体上访。

初访,每发生一批扣10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

2、进京个体上访。

初访,按人头计算每人扣3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

3、到省集体上访。

初访,每发生一批5-10人扣5分,11-20人扣7分,20人以上扣10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

4、上市集体上访。

初访,每发生一批5-10人扣5分,11-20人扣7分,20人以上扣10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

5、去县集体上访,每发生一批5-10人扣3分,11-20人扣5分,20人以上扣7分。

立案的信访件到期未调处报结和未反馈而发生上县集体上访的,加倍扣分。

6、来镇集体上访,每发生一批5-10人扣2分,11-20人扣4分,20人以上扣6分。

7、村里每出现一次越镇信访(包括县长电话、县信访局、省市县领导、部门),扣1分。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一、综治工作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面临的治理难题和社会问题日益增多,综治工作成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对综治工作的考核,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综治工作考核细则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二、综治工作考核指标2.重点领域工作考核:对综治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如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进行考核,评估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3.基础工作考核:对综治工作中的基础工作,如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宣传教育等进行考核,以此衡量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4.综治队伍建设考核:对综治队伍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包括队伍的组织设置、人员建设、培训等方面,评估综治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组织能力。

5.群众满意度考核:通过问卷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综治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考核,评估综治工作对于改善社会秩序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

三、综治工作考核方法1.数据分析法:根据相关数据指标,对综治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分析,以此评估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群众调查法: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群众对于综治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以此评估综治工作的社会效益。

4.评估专家会议法:组织评估专家会议,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对综治工作进行评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此评估工作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四、综治工作考核程序1.制定考核方案:综治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目标、内容、方法和程序等。

2.收集考核材料:综治工作主管部门收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统计和实地考察报告等,作为考核的依据。

3.进行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估:综治工作主管部门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数据分析,综合考核评估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开展现场考察和听取意见:综治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实际情况,进一步评估综治工作的效果和社会反响。

5.召开评估专家会议:综治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学者召开评估专家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信访管理考核计分细则最新版全文

信访管理考核计分细则最新版全文

信访管理考核计分细则最新版全文为加强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全体干警的责任意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了最新信访管理考核几份细则。

下文是收集的关于信访考核细则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院干警要树立信访责任意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进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热情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力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杜绝新上访户的产生,做到案结事了。

第二条信访接待范围包括: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批转、催办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关注等的案件接待处理。

第三条院内设立信访工作办公室(简称信访办),其工作职责为:1、接待、受理、交办、转送有关信访事项;2、切实履行对外信访接待、对内督促查办的职能作用,承办上级和本院交办的信访案件;3、认真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院党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4、协助分包领导及责任人员做好上访老户稳控工作,使其停访息诉;5、负责重大信访案件及信访责任倒查的调查、落实、处理工作;6、及时上报、反馈上级要结果的材料,做好汇报工作;7、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信访案事件接待、处置、汇报、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对全院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管理考核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信访接待规定第四条实行院长接待与专职人员接待相结合制度。

第五条信访接待要求:1、每周一到周五由一名院领导和信访办工作人员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待的,应委托其他领导或相关人员负责接待,不得无故脱岗、离岗。

2、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接待活动按上级要求和规定程序执行。

3、每日接待的人员为接访案件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处理当日接待工作中所涉及的信访案件。

第三章信访事项办理规定第六条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为:接待人员对当日接待和上级转办的案事件确定是否进入信访调查处理程序后交信访办-→信访办进行登记-→登记后交当日负责接待的领导签发院长督办令-→信访办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部门限期办理结束-→办理结果报信访办-→信访办登记-→登记后信访办向签发领导反馈-→根据需要向交办机关汇报或向当事人反馈-→归档第七条院长督办令的办理要求:1、院领导签署督办令的内容包括:办理部门,办理要求,结案的时间处理意见及反馈方式等。

关于开展2019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从2月5日开始,实地考核时间为2月10日至2月15日。

二、考核内容详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合信联发〔2019〕32号)。

三、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2)。

四、考核方式考核采取业务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由市信访局各业务处室根据各地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结合实际工作掌握情况及信访信息系统查询等方式进行打分;实地考核(市直单位不参加实地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分组安排信访工作目标实地考核分四个组进行,由市信访局负责同志带队,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1.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照2019年度县(市)区、开发区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标准(合信联发〔2019〕32号附件1),对“解决信访问题”“完成年度重点工作”“加分项目”“减分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准备佐证材料,完善台帐资料。

2.市直各有关单位,对照2019年度市直单位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标准(合信联发〔2019〕32号附件2),认真准备自查报告与佐证材料。

3.自查报告根据考核内容逐项表述,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所有被考核单位于2月3日(周一)前将自查报告的纸质文件(盖章)1份、佐证纸质材料1份报送(邮寄)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处,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邮箱hfxfzhc@ 或者通过政务平台发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处。

4.各实地考核小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30条”和市委“10条”等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变动信访数据或修改考核得分,不得接受与考核工作有关的吃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2019信访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

2019信访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

2019信访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信访管理考核计分细则最新版全文

信访管理考核计分细则最新版全文

信访管理考核计分细则最新版全文为加强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全体干警的责任意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了最新信访管理考核几份细则。

下文是收集的关于信访考核细则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院干警要树立信访责任意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进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热情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力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杜绝新上访户的产生,做到案结事了。

第二条信访接待范围包括: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批转、催办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关注等的案件接待处理。

第三条院内设立信访工作办公室(简称信访办),其工作职责为:1、接待、受理、交办、转送有关信访事项;2、切实履行对外信访接待、对内督促查办的职能作用,承办上级和本院交办的信访案件;3、认真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院党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4、协助分包领导及责任人员做好上访老户稳控工作,使其停访息诉;5、负责重大信访案件及信访责任倒查的调查、落实、处理工作;6、及时上报、反馈上级要结果的材料,做好汇报工作;7、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信访案事件接待、处置、汇报、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对全院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管理考核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信访接待规定第四条实行院长接待与专职人员接待相结合制度。

第五条信访接待要求:1、每周一到周五由一名院领导和信访办工作人员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待的,应委托其他领导或相关人员负责接待,不得无故脱岗、离岗。

2、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接待活动按上级要求和规定程序执行。

3、每日接待的人员为接访案件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处理当日接待工作中所涉及的信访案件。

第三章信访事项办理规定第六条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为:接待人员对当日接待和上级转办的案事件确定是否进入信访调查处理程序后交信访办-→信访办进行登记-→登记后交当日负责接待的领导签发院长督办令-→信访办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部门限期办理结束-→办理结果报信访办-→信访办登记-→登记后信访办向签发领导反馈-→根据需要向交办机关汇报或向当事人反馈-→归档第七条院长督办令的办理要求:1、院领导签署督办令的内容包括:办理部门,办理要求,结案的时间处理意见及反馈方式等。

综治信访工作职责 制度

综治信访工作职责 制度

综治信访工作职责制度综治信访工作职责制度一、综治工作站工作职责1.分析形势。

认真收集和报送信息,形成社情动态分析,向社区党委提出综治工作意见与建议。

2.化解矛盾。

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

3.管理防范。

落实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各类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抓好长效管理。

4.法制宣传。

以各种形式宣传综治信访法律法规,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目标、任务和建设“平安社区”、构建和谐家园的意义、举措。

5.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例会制度1、综治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邀请辖区民警或居民代表参加。

2、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社区综治队伍建设。

3、分析社情、民情及刑事治安案情,研究分析调解、信访、治保等方面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4、摸排本辖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主动介入调处,研究部署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三、值班接待制度1、社区综治工作站实行值班接待制度,每周确保有五天以上时间有人员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负责办理调解、信访、治保等具体事项。

值班逻队员在巡防时应佩戴值班巡逻标志,统一着装,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施和防护装备。

6、巡逻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勤务规范进行,坚持“积极提醒,有效预防”,坚持督查制度,实行双向签字。

六、人口和房屋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人口和房屋管理信息库,定期更新内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2、重点管理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配备人口专(兼)职协管员和治安辅警,配合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员、出租房等开展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面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做到“六知”即知人、知名、知原住地、知现住地、知务工单位、知现实表现。

3、发现流动人口未办理有关治安、计生等证件的,督促其及时办理。

4、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

5、督促房主积极配合,落实治安、消防、计生责任。

6、协助镇综治办和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检查或集中整治。

信访局考核标准

信访局考核标准

信访局考核标准信访局是政府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的来信来访,并及时研究和解决信访问题。

为了确保信访工作的高效和优质,需要明确相关的考核标准。

首先,信访局应按照工作量和质量绩效考核。

工作量考核要求结合信访数量和工作效率进行评估,包括接待来访人数、处理来信数量、解决问题的速度等。

同时,还要注重工作质量的考核,包括问题调查的深入程度、方案制定的准确性、解决方案的实际有效性等,并且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其次,信访局的工作考核还应包括服务态度和能力水平。

服务态度考核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能够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问题和诉求,了解来访者的需求,并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指导。

能力水平考核要求工作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通过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信访问题。

再次,信访局的工作考核还应包括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

团队协作能力考核要求工作人员能够与部门内外的同事良好合作,共同协调解决问题,并能够主动分享工作经验和技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创新能力考核要求工作人员具备探索问题根源和解决办法的意识,并能够独立思考和创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后,信访局的工作考核还应包括廉政建设和监督能力。

廉政建设考核要求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打击信访中的腐败行为。

监督能力考核要求工作人员能够主动发现信访中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和处理。

总体而言,信访局的工作考核应综合考虑工作量、质量、服务态度、能力水平、团队协作、创新能力、廉政建设和监督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全面科学的考核标准,可以有效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考核制度

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考核制度

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考核制度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考核制度为了加强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的建设和评估,提高慰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落实党和政府对人民最贴心的服务,吸引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实现平安和谐社会的目标,制定了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考核制度。

一、建设目标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作为服务群众、化解纠纷、宣传政策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响应人民群众诉求的一个具体体现。

制定此制度的目的是落实“一个中心,毫不松懈”理念,规范慰问服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对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的评估,确定各项工作指标,推广有效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改进和完善服务,实现“早发现,早解决,不漏一件”目标。

二、考核内容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是一切的基础。

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对服务质量提出了五个指标:雅观整洁、温馨舒适、配备齐全、安全可靠、服务热情。

雅观整洁包括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用品物资等方面;温馨舒适包括服务态度、语言表达、服务方式等方面;配备齐全包括文具、电脑、传真、复印机等方面;安全可靠包括消防、安保、通讯等方面;服务热情包括热情接待、细致询问、情感关怀等方面。

2.服务效率服务效率是考核工作站的另外一个重要指标。

具体包括接待工作效率、回访效率、解决效率、管理效率等四个方面。

接待工作效率主要评估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的接待人员的平均接待时间等;回访效率主要考量回访率、回访时间等;解决效率包括接到投诉之后的快速响应和解决效果好坏等方面;管理效率主要考察工作站的管理效能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3.综合评价为了展示综治信访慰问工作站的整体工作表现,评估这些工作站的综合评价至关重要。

综合评价根据工作站的各项考核指标,对其进行评分,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

评分标准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工作态度、人员素质、技术能力、文化素养、精神风貌等方面。

评分形式可以是数字化、等级化或文字描述。

关于实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办法**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11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信访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和创建“平安**”活动,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党政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综治委有关综治工作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是将综治工作责任制同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结合起来,将治安责任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同评选综合性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挂钩的专项奖惩与否决制度。

第三条综治工作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分别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处罚方式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1、对乡党委、乡政府和乡综治委的有关工作精神贯彻执行不力,以致影响本部门、本村综治工作整体进展的;2、不按要求参加乡党委、乡政府和乡综治委组织的督察、暗访暨专项整治、创建等有关综治工作的;3、未按要求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致使矛盾纠纷激化的;4、群众集体到省、市、县上访,责任部门、村领导未掌握情况、未及时接访或未能在当日妥善处置的;5、群众集体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影响较大的;6、未执行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城镇消防规划,未完成交通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7、对乡综治委及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未按要求办结的;8、乡综治委认为需要通报批评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限期整改:1、被通报批评后工作没有改进的;2、综治各项措施落实不力的;3、不按规定执行对综治工作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要求的;4、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5、年度综治考评排在末位而且治安问题较多的;6、上级综治委认为需要限期整改的;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黄牌警告:1、被限期整改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力的;2、各项综治措施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的;3、因党政干部或政法干警在工作中激化矛盾,引发群体上访或聚众闹事,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4、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5、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6、上级综治委认为需要黄牌警告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1、年内受到两次以上黄牌警告的;2、发生因本单位工作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3、由于不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造成人员非正常死亡,影响恶劣的;4、发生大规模群众性纠纷械斗,造成人员伤亡的;5、发生涉枪、涉爆、监守自盗等特大可防性刑事案件的;6、黑恶势力横行,治安秩序长时间处于混乱状态,群众缺乏安全感,造成恶劣影响的;7、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8、上级综治委认为需要一票否决的。

信访工作的考核办法知多少_办法_

信访工作的考核办法知多少_办法_

信访工作的考核办法知多少信访(xìn fǎng,complaint letter and visit)又称上访,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政治表达形式,主要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关于这项民生项目,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完整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服务工作,我们在总结以往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制订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20xx年9月25日一、考核标准(一)组织领导1.建立部领导担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总结布置信访工作。

部领导亲自处理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会办疑难信访问题。

2.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能够适应工作任务需要,设立信访工作接待室。

信访工作人员经常到相关地区和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查办催办信访件。

定期举办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二)制度建设3.实行部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并做好记录。

4.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登记、接待、阅批、转办、立案、查办催办、结案、汇报、立卷归档、综合反映等基础工作规范。

5.对基层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三)日常管理6.自办信访件立案率达5%以上,年末结案率(指上年11月1日到本年10月31日期间的立案件)达100%. 7.上级交办要求报结果的信访件,应在1个月内上报结果,报结率应达100%.报结材料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材料齐全。

8.及时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处置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好群众赴京、去省、来苏的上访。

对上访老户和重点户制定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制。

XXXX信访工作考评制度

XXXX信访工作考评制度

XXXXX公司信访工作考评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及集团公司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树立供水系统良好形象,促进供水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考核制度。

一、责任要求1.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相互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2.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做到“四个心”和“五个好”。

“四个心”:热心接待、耐心接谈、细心疏导、尽心服务;“五个好”:联系好群众、宣传好政策、理顺好情绪、化解好矛盾、解决好问题,尊重事实,尊重信访人,维护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不务虚、不隐瞒、不包庇,规范办理,按时报结。

规范信访行为,依法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理性、有序信访,对无理访、纠缠访等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信访行为,应积极采用司法、调解、信访等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信访行为,应积极采用司法、调解、信访联动的工作机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信访当事人之间的协调沟通。

3.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答复内容针对信访诉求,尽量做到客观公正、详尽全面,具有说服力。

二、工作目标1、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上访或恶性事件。

2、要信要访按时报结率达到100%,息访率占报结数95%以上。

3、没有被市或集团公司列为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

三、考核奖惩1、信访工作实行绩效挂钩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公司对口管理部门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95分为合格,不合格的实行按考核评分扣减绩效工资。

2、如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上访或恶性事件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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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三阶段比学赶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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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
19.有方案(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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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宣传、安排部署落实情况(有会议记录、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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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课程安排、有教案、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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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地质灾害
22、有方案(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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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值班花名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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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政府建设
24.有档案、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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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
78
单位(章): 校(园)机构负责人签名:
河曲县教育系统综治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组长:张瑞宏 成员:各班班主任 考核时间:2020年1月8日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综治工作
1.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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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重视,定期专题研究综治工作,有会议记录、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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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节日值班花名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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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外来人员登记册,记录详细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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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5.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要会议,有会议记录、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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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
12.征文(教师、学生参赛获奖另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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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习平台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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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微课制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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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教师集体宣誓,有图片、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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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生背诵《守则》,竞塞《守则》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学记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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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二阶教班班开展学悟践行活动,有班会记录,班主任专题讲《守则教案,图片,学生有心得体会,演讲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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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访上报记录情况,重要时段有信访“零报告”登记记录,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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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7.有方案(实施、宣传、预防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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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制度(上墙),有阵地(办公室),举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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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台账,有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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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排部署落实情况(有会议记录、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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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线索上报情况,签订责任书,谈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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