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局建设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管理文件及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试验是指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各个部位逐项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由试验室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第三条铁路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要求执行,试验人员资格按《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要求落实。
公司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推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有序落实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的归口管理。
公司各现场指挥部负责督促本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参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有关规定及施工、监理合同要求,设置中心试验室和满足现场需要的工地试验室。
全面负责本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并负责宣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贯彻执行有关新标准。
2. 归口管理工程试验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工作。
3. 对本项目试验室工作条件和信息化工作条件的确认。
4. 抽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情况。
5. 审核并批准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外委单位。
第七条公司各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工作。
2. 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试验检测所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
3.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情况。
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试验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一环。
一个科学、规范的试验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工程效率,降低风险,保障结构的稳定性与耐久性。
本文将提供一个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供各相关单位参考和使用。
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适用于本制度所涵盖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试验活动。
3.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试验标准和操作程序进行试验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试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整个工程试验活动。
2. 试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试验计划、监督试验过程、审核试验结果、处理试验异常等。
3. 施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试验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试验设备和场地。
三、试验计划与实施1. 试验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完成,明确试验的目的、内容、方法、频次及责任人。
2. 施工单位应根据试验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试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3.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工序,应加大试验频次,确保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四、试验记录与报告1. 所有试验活动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试验时间、地点、条件、过程、结果等。
2. 试验记录应由试验人员签字确认,并由试验管理部门定期审核。
3. 试验完成后,应及时编制试验报告,报告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试验情况。
五、质量控制与异常处理1. 试验管理部门应对试验结果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2. 一旦发现试验数据异常或不合格,应立即停止相关工序,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
2. 通过考核评价试验人员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淘汰或再培训。
七、监督与改进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试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XX建设有限公司20 年月目录1 项目部试验管理人员配备 (1)2 管理职责 (1)3 现场养护室及设备要求 (2)4 试验管理一般要求 (3)5 混凝土试验管理要求 (4)附表 (7)《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条文说明及示例 (29)施工现场养护室管理办法 (36)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验管理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使项目部施工现场试验管理标准化,确保工程第一手资料准确、可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试验管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要求。
1项目部试验管理人员配备项目部试验管理工作由主任工程师负责,项目部技术组应指定专人负责试验方案的编制及试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项目部应配备符合施工工程规模的专职施工试验管理人员。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试验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1名;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试验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2名;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试验管理人员不应少于3名。
项目部应要求分包单位至少配备1名施工试验管理人员,并纳入项目部试验管理。
试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试验室内悬挂上岗证。
2管理职责2.1项目部经理2.1.1负责确定试验工作的总体安排,如:试验人员的确定、现场养护室的设置、试验经费、设备等。
2.1.2确定委托有资质、有技术实力、服务好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2.2项目部主任工程师2.2.1负责领导项目部试验工作。
2.2.2负责审定材料试验和施工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2.2.3组织处理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和试验中的不合格项。
2.2.4负责检查指导技术组试验管理工作。
2.3项目部试验管理人员2.3.1负责项目部施工现场试验的具体管理工作。
2.3.2负责编制原材料及施工试验方案,在主任工程师审定后,向材料组、工长和试验1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人员交底。
建筑工程试验台账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试验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试验的管理,提高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试验台账的管理工作。
三、试验台账的建立与管理1. 试验台账应统一设置,包括试验项目名称、试验内容、试验时间、试验地点、参与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及仪器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记录。
2. 试验台账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管理,确保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试验台账应在试验结束后及时整理,保管至少5年,并及时归档备查。
4. 各试验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试验台账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5. 试验结果在台账中记录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试验数据的保密1. 试验数据为公司机密,任何人不得私自篡改、删除或泄露试验数据。
2. 试验数据只能在经许可的情况下向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需签订保密协议。
3. 对试验数据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试验数据外传或私自使用。
五、试验设备的维护与检验1. 试验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与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准确度高。
2. 试验设备使用后应当及时清洁并存放到指定位置。
3. 对于发现有故障或不正常的试验设备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
六、试验人员的素质要求1. 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试验操作规程,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试验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操作试验设备或篡改试验数据。
3. 试验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试验数据经核实为虚假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试验活动,对相关人员进行追究。
3. 对发生的事故或故障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不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对于本管理制度不明之处,可向公司相关部门咨询。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68页)
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编号:DB11/T386-2006备案号:J10931-2007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2006-11-03 发布 2007-02-01 实施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治疗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4年度编制计划》通知(京建科教[2004]268号)的要求,为规范北京地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工作的管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测试验、施工现场试验和技术资料等内容作出了管理规定。
本规程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原《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和原《北京市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办法》(京建质(1995)313号)等文件。
并与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等领域的要求、规定协调一致。
本规程共分为六章和四个附录。
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检测试验工作管理、施工现场试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和附录。
本规程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讯地址:西三环南路甲17号;邮政编码:10007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编单位:北京筑之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思成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北京朝旭鼎新市政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第三建筑公司试验室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二检测所北京厦荣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陆建鸿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华诚信建筑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二建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诚宇阳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北京新兴建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试验室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试验室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中心主编:高新京副主编:张元勃白健红主要起草人:张元勃胡耀林艾毅然张英莲汪良刘江杨秀云马克马洪晔张俊生岳爱敏王平刘友全姜建平陈慧娟刘敬中杜学政杨养社李恒儒刘惠心袁兵孙永泉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检测试验工作管理…………………………………………………4.1 人员……………………………………………………………4.2 仪器设备………………………………………………………4.3 环境……………………………………………………………4.4 委托……………………………………………………………4.5 见证取样检测…………………………………………………4.6 检测试验………………………………………………………4.7 计算机应用……………………………………………………5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6 技术资料管理………………………………………………………6.1 委托资料………………………………………………………6.2 原始记录………………………………………………………6.3 检测试验报告…………………………………………………6.4 技术资料归档…………………………………………………附录A 仪器设备校准 (检定)周期表……………………………附录B 材料试验委托协议书(样式)……………………………附录C 材料试验报告格式…………………………………………附录D 材料试验报告结论…………………………………………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试验室的管理,制定本规程。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规范检测工作流程,提高检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
3. 本单位所有涉及试验检测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本制度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必须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二、试验检测的原则1. 试验检测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2. 试验检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检测应尊重专业检测机构的意见,合理安排检测任务和工作。
4. 试验检测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护试验检测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
5. 试验检测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检测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试验检测的组织管理1.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和规模确定试验检测的范围和内容,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3. 项目管理部门应与专业检测机构签订试验检测合同,明确试验检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4.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协调专业检测机构和相关单位,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5. 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试验检测过程,及时处理试验检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四、试验检测的质量管理1.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试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2.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素质。
5.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试验检测数据的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与可靠性。
1. 试验检测完成后,专业检测机构应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并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
2. 试验检测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试验检测的过程和结果,包括检测方法、数据和结论等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所有参与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质量检测试验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科学的检测试验手段,对工程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原则:坚持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质量检测试验小组,负责制定检测计划、组织实施检测工作、分析检测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2. 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检测任务。
四、检测试验的范围和内容1. 范围:包括原材料检测、施工过程控制、成品及半成品检测等。
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尺寸、安装质量等方面。
五、检测试验的方法和程序1. 方法:采用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标准检测方法,必要时可采用先进的非标准方法。
2. 程序:明确检测试验的流程,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存储、检测、数据处理和报告出具等环节。
六、结果处理和记录1. 结果处理:对检测试验结果进行严格分析,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
2. 记录:详细记录检测试验的过程和结果,所有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可追溯。
七、质量控制与监督1. 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
2. 监督:接受第三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八、培训与考核1. 培训:定期对质量检测试验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2. 考核:通过理论和实践考核,评价检测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修订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建筑工程试验制度
建筑工程试验制度建筑工程试验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及验收各阶段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防止不合格材料和构件的应用,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该制度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土工试验、混凝土与水泥试验、钢材试验、砌体材料试验、防水材料试验等。
一、试验准备在开始任何试验之前,必须对试验设备进行校准,确保其精确度满足试验要求。
同时,应准备好相应的试验记录表格,以便于记录试验数据和结果。
所有参与试验的人员都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试验的目的、方法、标准和流程。
二、材料进场检验所有建筑材料在进场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例如,水泥的稳定性、强度等级和凝结时间;钢筋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尺寸偏差;混凝土的配比、强度和坍落度等。
这些检验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施工过程监控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关键工序进行实时监控和抽检。
如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温度、坍落度检测,以及硬化后的抗压强度测试。
对于焊接接头、螺栓连接等重要节点,也应进行必要的力学性能测试。
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也应纳入监控范围。
四、质量验收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最终的质量验收。
这包括对建筑物的整体结构稳定性、安全性进行评估,以及对防水、保温、电气等系统的功能性测试。
验收工作应由第三方权威机构负责,以确保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不合格处理一旦发现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这可能包括更换不合格材料、重新施工或修复缺陷部分。
所有的不合格事件都应详细记录,并分析原因,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建筑工程试验制度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经验和最新的技术发展进行不断更新和完善。
通过定期的培训、交流和评审,可以提高整个团队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工程试验 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提高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试验检测管理,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原材料试验、成品检验、中间检测等。
三、管理机构1.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委员会设立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落实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的试验检测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工作进展。
2. 试验检测部门设立专门的试验检测部门,负责具体的试验检测工作,组织编制试验方案、实施试验、分析结果,并向上级报告。
3. 监督检查部门设立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试验检测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四、试验检测管理流程1. 试验计划编制根据工程要求和试验检测标准,制定试验计划,明确试验目的、方法、设备、人员等信息。
2. 试验准备准备试验所需的材料、设备,进行试验人员的培训,确保试验能够顺利进行。
3. 试验实施按照试验计划,进行试验实施,保证试验过程的规范和严谨。
4. 数据分析对试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编制试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5. 审查认定组织专家对试验结果进行审查认定,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六、制度执行1. 试验人员需严格按照试验计划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试验过程规范。
2. 试验检测部门需定期对试验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试验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 试验报告需按时上交,并进行备案存档,确保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七、违规处理对试验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制度修订根据试验检测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不定期的修订完善,确保其符合最新的管理要求。
以上为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特此制定。
建设工程原材料试验制度
建设工程原材料试验制度一、总则1. 原材料试验制度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中原材料的检验与验收工作,确保原材料质量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及材料供应商等。
3. 所有原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与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二、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材料试验部门,负责原材料的取样、送检、试验和记录工作。
2. 材料试验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试验设备,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试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试验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材料检验1. 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排除明显不合格的材料。
2. 对于重要工程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等,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3. 对于特殊材料或新型材料,应进行型式检验和性能测试,以评估其适用性。
四、试验程序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材料特性,制定详细的材料试验计划。
2. 材料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确保试验过程的透明性。
3. 试验结果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处理与反馈1. 对于试验合格的原材料,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妥善保管,防止二次污染或损坏。
2. 对于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立即隔离并标识,防止误用。
同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或更换。
3. 材料试验结果应定期汇总报告给项目管理层,以便及时调整采购和使用策略。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 对于关键原材料,应建立追溯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定位并采取措施。
3. 定期对材料试验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工程实验室是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
第三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开展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技术开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发,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第四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建立先进的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成为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
第五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强关键技术供给,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具有显著的专业技术特色、突出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体现高水平、专业化。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有研发基础和条件,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增量投入带动原有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可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第六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采用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的方式推进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并对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适当投资补助。
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试验活动,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工程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设项目的试验管理工作。
3. 试验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试验活动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试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试验工作。
2. 试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修订试验管理制度;- 组织试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监督试验过程,确保试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审核试验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三、试验计划与实施1. 项目开工前,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
2. 试验计划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频次、试验设备和人员配置等内容。
3. 试验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试验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试验的有效性。
四、试验记录与报告1. 试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试验条件、操作步骤、原始数据等关键信息。
2. 试验完成后,应及时编制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晰。
3. 试验报告应由专人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质量控制与保证1. 建立和完善试验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试验工作进行内部审核。
2. 对于关键试验项目,应实行双人操作和双重审核制度,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3. 对于不合格的试验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六、安全与环保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试验人员的安全。
2. 合理使用试验材料和化学品,做好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保护环境。
七、监督与考核1. 建立试验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试验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2. 对于违反试验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于表现优秀的试验人员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试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本制度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员配备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章材料取样第五章施工控制第六章奖罚办法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局选定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和有关程序文件对工程试验提出的要求,并结合呼集项目经理部管理体制以及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工作的具体要求。
为切实做好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使材料有试验,使用有依据,抓好施工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交通部颁布及局、处测试中心发布的试验规程,方法和技术标准进行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和经济利益的干预。
第三条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试验工作,树立为施工生产服务,为呼集高速公路建设服务的思想,敢于坚持原则,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施工,同时上报项目领导,给予适当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试验内容,按局处现行的《工程试验管理办法》和程序文件执行。
第二章人员配备第五条呼集项目试验室试验人员六名,驻现场的试验员由现场工程师兼任,其试验工作接受项目部试验室检查指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项目试验室职责:1、配合项目保障部对该管段内的原材料料源调查,取样鉴定,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工程部保障部及工地技术人员。
2、负责全标段内的配合比选定,填料的标准击实,筛分,液塑限等,并将试验结果通知工程部,负责检查落实工地试验员使用情况。
3、按规定频率及时对工地试验员制作的试件进行试验,对路基填土密实度。
本合同段内桥涵和各类隐蔽工程的试验项目进行检测,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负责对各种试验报告,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存档。
5、负责项目部试验管理工作,并检查监督工地执行情况。
6、负责试验仪器的配备检定、保养及维修。
7、保障部送检的各种材料要检查其出厂检验报告单、合格证,并由保障部填写抽检通知单,试验员要及时填写来样登记,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保障部,工程部及工地技术人员。
工程检测试验报告管理制度
工程检测试验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管理工程检测测试报告,规范报告编制和存档流程,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1. 报告编制责任部门:工程检测测试部门负责对工程检测测试结果进行报告编制。
2. 报告审批责任部门:工程质量部门负责对报告进行审批。
3. 报告存档责任部门:工程资料室负责对报告进行存档管理。
三、报告编制流程1. 工程检测测试部门收到检测测试任务后,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进行检测测试工作。
2. 检测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后,工程检测测试部门编制检测测试报告,包括检测测试方法、仪器设备、人员资质、实施过程、结果分析等内容。
3. 报告编制完成后,工程检测测试部门将报告提交至工程质量部门审核。
四、报告审批流程1. 工程质量部门收到报告后,对报告进行审查核实,确认报告内容符合实际检测测试结果。
2. 工程质量部门对报告内容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工程检测测试部门。
3. 工程检测测试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报告,最终达到双方满意为止。
五、报告存档管理1. 工程质量部门审核通过的报告,由工程检测测试部门将报告打印成册,并盖章签字。
2. 工程检测测试部门将报告交至工程资料室进行存档管理,同时将电子版报告存档至电子档案系统中。
3. 工程资料室负责对报告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确保报告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监督检查与评估1. 工程质量部门定期对报告编制和存档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工程质量部门可对已存档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报告编制和存档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包括责任追究、处罚等。
2. 对于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严厉惩处。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工程质量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违反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试验及检测工作,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司各项目部的工程试验及检测工作。
三、工程试验及检测组织机构1. 项目部设立工程试验及检测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或专门负责试验及检测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具体工作由试验员和检测人员负责。
2. 工程试验及检测组织机构应包括试验及检测计划制定部门、试验及检测方案制订部门、试验及检测成果报告部门等。
3. 试验员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质,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流程1. 工程试验及检测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制定试验及检测计划。
2. 试验及检测计划应包括试验及检测的具体内容、方法、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
3. 试验及检测计划应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4. 试验员和检测人员应按照试验及检测计划实施试验及检测工作。
5. 试验员和检测人员应及时报告试验及检测结果,并按要求出具试验及检测成果报告。
6. 试验及检测成果报告应由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下达。
7. 试验及检测成果应及时归档,并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五、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制度的执行1. 项目部应加强对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人员理解并遵守。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制度执行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评估。
3. 项目部应及时总结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制度执行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违反管理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可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告、调整岗位等措施,严重者可进行追责问责。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为工程试验及检测管理制度,项目部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制定单位:XX项目部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试验中心暂行管理办法20140916
工程试验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试验中心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测行业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试验中心将以专业管理、实体运营的模式。
以服务公司项目为宗旨,对外开拓市场,进行自主创收,在3年的时间内全面走向市场。
第二条工程试验中心为公司专业检测单位,承担公司和外部的检测任务,为公司投标、技术中心、施工生产提供相应的检测资质。
第三条***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以下简称试验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在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范围内,本着“科学管理、公正可靠、检测规范、结论准确”的工作方针开展业务,纳入公司考核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第四条试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领导班子设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检测室等机构,公司检测人员移交试验中心统一调配管理,以公司人事命令为准。
第五条试验中心下设工地试验室,派驻试验检测人员,实行组长负责制,为生产一线提供服务。
第六条不需要成立工地试验室的各专业生产单位向试验中心提出人员配置申请,由试验中心统一调配,一般不少于2人。
为充分保证在职试验人员的工作岗位,未经试验中心同意,项目部不得随意借调、聘用。
第七条铁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分室检测人员,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要求进行配置。
第八条公路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根据工程类别和检测内容,结合业主要求进行配置,一般不少于5人。
第九条派驻工地的试验检测人员组织上受试验中心统一管理,日常工作安排等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第十条试验检测工作已经划归试验中心管理的项目部的试验人员,全部调入试验中心,由试验中心统一进行管理调配。
第十一条为保证试验检测人员的稳定,顺利完成在建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未划入试验中心管理的工程项目,试验室及试验检测人员仍按照原建制进行管理,由项目部负责试验室一切正常开销。
根据公司新中标的工程项目,对试验检测人员的需求情况,通过试验中心对现有试验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进行摸底核实后,逐步将所需试验检测人员调入工程试验中心,最终全部由试验中心进行统一调配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企业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公司资质范围内承接的各项工程均纳入管理范围,并坚持从施工准备、工程开工、直到竣工、全过程的施工管理。
本办法侧重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过程进行职责划分并对重点过程明确程序和责任。
3、施工管理依据3.1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
3.2建设工程全部设计文件、前期策划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3公司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
3.4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5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二、机构、人员和职责(一)机构、人员1、公司领导层中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主管施工技术部门工作。
2、项目部均应设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业务范围应包括:施工、技术、调度、测量、试验、技术档案等。
部门人员数量及能力应满足管理要求。
(二)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职责1、领导全公司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统筹系统资源配备,组织施工生产计划的均衡实施,促进公司技术进步,提高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施工技术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3、审批本公司制定的企业技术标准、公司施工技术系统年度发展规划等文件。
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4、参加重点工程前期策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等汇报会议,对重大施工技术问题决策,对施工组织设计,重大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签字。
5、掌握顾客满意信息,对重大问题决策,指导改进工作。
6、审批本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对科技成果负责组织鉴定和推广。
(三)工程建设部职责1、统筹工程建设部施工技术管理业务,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制定工程建设部施工技术系统年度发展规划;搞好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动态收集施工技术关键核心数据;组织对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条例、法规、法令的贯彻实施工作。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3862
市地方性标准DB编号:DB11/T386-2006备案号:J10931-2007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2006-11-03 发布 2007-02-01 实施市建设委员会市治疗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4年度编制计划》通知(京建科教[2004]268号)的要求,为规X地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工作的管理,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结合市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测试验、施工现场试验和技术资料等内容作出了管理规定。
本规程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原《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和原《市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办法》(京建质(1995)313号)等文件。
并与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等领域的要求、规定协调一致。
本规程共分为六章和四个附录。
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检测试验工作管理、施工现场试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和附录。
本规程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讯地址:西三环南路甲17号;邮政编码:10007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编单位:筑之杰建筑工程检测XX公司中思成工程测试XX市丰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朝旭鼎新市政工程检测科技XX中国建筑一局第三建筑公司试验室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二检测所厦荣工程检测XX公司陆建鸿兴工程质量检测XX华诚信建筑检测XX公司城二建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XX诚宇阳建设工程检测XX新兴建恒工程质量检测XX市市政一建设工程XX公司中心试验室建工四建工程建设XX试验室城建一建设工程XX试验中心主编:高新京副主编:X元勃白健红主要起草人:X元勃胡耀林艾毅然X英莲汪良X 江杨秀云马克马洪晔X俊生岳爱敏王平X友全姜建平陈慧娟X敬中杜学政杨养社李恒儒X惠心袁兵孙永泉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检测试验工作管理…………………………………………………4.1 人员……………………………………………………………4.2 仪器设备………………………………………………………4.3 环境……………………………………………………………4.4 委托……………………………………………………………4.5 见证取样检测…………………………………………………4.6 检测试验………………………………………………………4.7 计算机应用……………………………………………………5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6 技术资料管理………………………………………………………6.1 委托资料………………………………………………………6.2 原始记录………………………………………………………6.3 检测试验报告…………………………………………………6.4 技术资料归档…………………………………………………附录A 仪器设备校准 (检定)周期表……………………………附录B 材料试验委托协议书(样式)……………………………附录C 材料试验报告格式…………………………………………附录D 材料试验报告结论…………………………………………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试验室的管理,制定本规程。
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据《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工程、运营线路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第三条凡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试验检测机构均应认真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由工程部会同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推荐后,公司安质部负责组织各方对推荐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考察、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入围条件第五条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第六条取得国家颁发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及以上,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试验室认可证书(CNAS)。
第七条材料检测具有天津市建设交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见证取样资质证书。
第八条专项检测具有天津市建设交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专项检测资质证书。
第九条常规力学检测设备应实现数据自动采集。
第十条日常动态检查中检测工作正常且三年内未因检测违规被通报批评。
第三章试验检测机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落实,并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相关工作经历10年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工作。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5年以上,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检测工作。
第十四条检测人员应经过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材料力学、材料化学、混凝土及建筑材料等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第十五条检测机构的办公设施、检测场所及仪器设备的配置应与其开展检测项目及规模相适应,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第十六条试验检测设备仪器经天津市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审查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第十七条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在资质(格)允许范围内进行检验、检测及鉴定活动,对出具的检测(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竣工后试验管理办法
建设项⽬⼯程EPC总承包项⽬竣⼯后试验管理办法建设项⽬⼯程EPC总承包项⽬竣⼯后试验管理办法本合同⼯程包含竣⼯后试验的,遵守本条约定。
1.1 权⼒与义务1.1.1 发包⼈的权利与义务(1)发包⼈有权对第1.1.2款第(2)项约定的由承包⼈协助发包⼈编制的竣⼯后试验⽅案进⾏审查并批准,发包⼈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的合同责任。
(2)竣⼯后试验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由发包⼈组建,在发包⼈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知道,依据批准的竣⼯后试验⽅案进⾏分⼯、组织完成竣⼯后试验的各项准备⼯作、进⾏竣⼯后试验和试运⾏考核。
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的设置⽅案及其分⼯职责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发包⼈对承包⼈根据1.1.2款第(4)项提出的建议,有权向承包⼈发出不接受或接受的通知。
发包⼈未能接受承包⼈的上述建议,承包⼈有义务扔按本款第(2)项的组织安排执⾏。
承包⼈因执⾏发包⼈的此项安排⽽发⽣事故、⼈⾝伤害和⼯程损害时,由发包⼈承担其责任。
(4)发包⼈在竣⼯后试验阶段向承包⼈发出的组织安排、指令和通知,应以书⾯形式送达承包⼈的项⽬经理,由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收到⽇期、时间和签名。
(5)发包⼈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以⼝头、或书⾯形式向承包⼈发出紧急指令,承包⼈应⽴即执⾏。
如承包⼈未能按发包⼈的指令执⾏,因此造成的事故责任、⼈⾝伤害和⼯程损害,由承包⼈承担。
发包⼈应在发出⼝头指令后12⼩时内,将该⼝头指令再以书⾯送达承包⼈的项⽬经理。
(6)发包⼈在竣⼯后试验阶段的其它义务和⼯作,在专⽤条款中约定。
1.1.2 承包⼈的责任和义务(1)承包⼈在发包⼈组建的竣⼯后试验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的统⼀安排下,派出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员指导竣⼯后试验。
承包⼈派出的开车经理或指导⼈员在竣⼯后试验期间开现场,必须事先得到发包⼈批准。
(2)承包⼈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程竣⼯后试验的特点,协助发包⼈编制竣⼯后试验⽅案,并在竣⼯试验开始前编制完成。
竣⼯后试验⽅案应包括:⼯程、单项⼯程及其相关部位的操作试验程序、资源条件、试验条件、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程序及进度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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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局建设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中局建设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试验在施工生产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控制并验证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
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检测人员应具备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具备上岗条件才能从事检测工作的开展,针对施工工作量大、资料繁锁,要求:全室人员精诚团结、自洁自律、不贪不占、公正无私、不受任何形式干扰,把质量放在首位,坚守原则、端正思想、摆正位置。
正确处理监理、业主、队与试验人员的关系,尊重与重视业主要求和意见,无条件执行监理指令,主动了解监理想法,并汇报科室负责人采纳、配合业主、监理抽检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工程试验的目的和基本任务
第三条试验鉴定各项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检验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通过工地测试及施工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第六条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与使用。
第七条为施工提供可靠的试验资料和技术数据。
第八条各种配合比的试配和优选。
第三章试验室组织机构
第九条试验室定员4人,设主任1人,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兼现场检测试验员3人。
第十条各综合队设兼职试验人员2人,试验人员必须进行培训上岗,业务上接受试验室指导。
第四章职责
第十一条试验室
1. 对路基、桥涵、轨道工程、轨枕预制、通信信号及所需的原材料进行试验,参加砂、石料场的选择及质量复验。
2. 合理选定混凝土配合比,做好现场施工质量控制。
3. 协助工地料库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并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钢材等储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4.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5. 负责换算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填发施工配料单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付施工队施工,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6. 认真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施工控制及检查试验,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影响质量时应及时做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试验室主任职责
1. 组织指导本室试验人员进行经常性试验工作。
2. 组织选定试验方法,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
3. 签审试验报告、资料,并对数据全面负责。
4. 组织检查试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5. 检查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现场试验员职责
试验员按照试验主任的分工,履行责作,对分区域进行各种试验、资料的填发,对所试验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某些试验工作灵活性较大、标准不易达到的特点应报据实际情况,以妥善处理,但须经业主、监理、本部总工、试验主任许可。
其分别如下:
1. 自检或报检情况
对于原材料进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率不低于96%,报检合格率100%,发生不合格一次扣款20美元/次,二次50美元/次,三次自动辞职。
由于原材料本身的特殊性或规范所限制试验人员应从优选择,完善自检、报验、抽检程序。
一方或二方检验认可,才能堆放料场。
2. 工地各种试验,按照分工区域规范操作,并熟悉操作过程,土方施工试验、自检合格率报监理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
混凝土施工试验、试件制作与混合料合格率100%。
第十四条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职责
1. 对进场的砂、石、水泥、钢材等材料及时取样自检或送检,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2. 对所检材料及时提出试验报告,对外送材料及时索取完整的试验资料,并登记试验台帐。
3. 负责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和档案的管理。
负责全面资料的收集,复核整理、归档、建立当日台帐和仪器设备档案工作,履行资料员职责,提供计量资料。
上报试验资料及水泥试验、规范各类检查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第五章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时试验人员必须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了解状态是否正常,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七条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或送维修部门修理。
第十八条设备检定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
第六章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使用时试验人员必须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了解状态是否正常,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一条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或送维修部门修理。
第二十二条设备检定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