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四版)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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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024年度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8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现状及危害
现状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固体废 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处理方式不当 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危害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占 用土地、污染土壤、水体和大气等方 面,同时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 胁。
2024/3/23
9
防治原则与措施
防治原则: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原则。
01
加强源头控制,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03
02
防治措施
04
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提高固体废物的回 收利用率;
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固体废物 的安全处置;
05
2024/3/23
06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10
03
长江保护法
2024/3/23
11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问题
24
水污染防治法立法背景和意义
立法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立法意义
通过制定水污染防治法,明确各级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水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监 管和执法力度,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4/3/23
25
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
2024/3/2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主要内容
包括水污染防治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
制度创新
建立排污许可制度、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度、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等,强化水污染防 治的法制保障。同时,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
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格局。

环境法学(第四版)

环境法学(第四版)
本法与综合性 环境法律制度
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 第二节环境法的创制、发展和完善
第一节预防原则 第二节协调发展原则 第三节原因者负担原则 第四节公众参与原则
第一节环境利用行为与环境法律关系 第二节公民(自然人)与公众 第三节开发利用行为人
第一节国家环境保护义务概述 第二节环境行政 第三节环境司法 第四节执政党中央与中央政府履行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政策手段
环境法学(第四版)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作者介绍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目录分析 06 读书笔记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教材
措施
环境
内容
物质
环境
法律
环境
保护
制度 法
概念

制度
海洋
保护
国家
环境法
利用
内容摘要
2014年通过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之后又相继修订了一些各领域的单行法规进行了修订,对中国环境 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做出了新的安排和部署,本书稿在此基础上对前版教材进行全面修订,力求全面反映新形势 下环境保护法新的理论研究水平与立法成果。全书分总论与分论两部分共计11章,对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 容、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论述。本教材适合高等院校法 学专业学生使用。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环境公益诉讼的实现方式
第一节危害环境犯罪概述 第二节我国刑法有关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罪的规定
第十六章国 际环境法的
一般原理
第十七章国 际环境法的 主要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中国与国际环境法的实践
第一节大气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 第二节海洋保护 第三节自然保护 第四节废弃物及危险物质管理 第五节贸易与环境

环保法全文

环保法全文

环保法全文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本文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期增强人们对环境保护法律的了解和实践。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的环境保护法律。

在30年的实践中,环境保护法不断改进和完善,从而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原则等内容。

其中,第一条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第二条规定了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环境保护活动。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影响评价第二章主要规定了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两个方面的内容。

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环境中各种物质和能量的浓度、总量和辐射水平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工程和其他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和管理的过程。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第三章主要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其中包括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和监督等内容。

同时,该章还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特殊规定,例如,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等。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四章主要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水污染的防治行动、河流、湖泊、地下水、浅海和海洋功能区划、水污染的控制和减少、水功能区域划定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土壤污染防治第五章主要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土壤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土壤污染的防治、农用地质量保护、建设项目用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第六章主要规定了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环境噪声污染的控制、噪声和振动对职业卫生的危害的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七章主要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第一章绪论环境1、概念:(法律上的定义)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太阳及其光和热不属于)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要素: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人类环境的分类: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法采、最常见)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宪法)三、人类同环境的关系:1、关系: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环境对人类有反作用2、环境的两种能力:为了维持人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四、(了解)某些自然物在它存在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时候,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但当它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客体。

例如:马戏团里的驯兽,人工饲养的各种动物,人工种植的庄稼、果树等等,它们不再被看作环境要素,而视为一种财产,成为民法所有权保护的客体。

五、区别:土地、森林、草原、渔业、水、矿产,野生动物,几种资源的可再生和不可再生。

六、生态系统和生物圈:1、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组成生态系统的有机统一体,并且沿着一定的途径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

2、生态系统的功能:(1)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A、1/10定律: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有1/10被上一级所利用。

B、生物放大: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

(2)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七、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环境法学第四版复习资料

环境法学第四版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1.环境: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状况。

2.人类环境: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二、其他1.人类与环境的关系:①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②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章环境法的概念一、名词解释1.环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法律关系:由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法规范确认和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其他1.环境法的三层含义(内涵):①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②环境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持生态平衡、促进人类自然和谐发展;③环境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2.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⑴任务:①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公众健康;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⑵目的:①目的一元论:环境法唯一的目的是保护人群健康,即应强调环境保护,抑制经济发展;②目的二元论:环境法的目的首先是保护人类健康,其次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①主体:指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参加者。

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②内容: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③客体: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益三种。

环境法学第四版复习资料

环境法学第四版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1.环境: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状况。

2.人类环境: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二、其他1.人类与环境的关系:①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②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章环境法的概念一、名词解释1.环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法律关系:由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法规范确认和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其他1.环境法的三层含义(内涵):①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②环境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持生态平衡、促进人类自然和谐发展;③环境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2.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⑴任务:①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公众健康;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⑵目的:①目的一元论:环境法唯一的目的是保护人群健康,即应强调环境保护,抑制经济发展;②目的二元论:环境法的目的首先是保护人类健康,其次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①主体:指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参加者。

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②内容: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③客体: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益三种。

2024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024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国家关于环境保护 的法律法规
目录
•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概述 • 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 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 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 •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相关法律法规
01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概 述
环境保护法立法背景与意义
立法背景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 益严重,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 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环境保护法。
立法目的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 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 险废物等。
管理原则
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 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处理处置要求
鉴别标准
根据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以及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程度,确定是否为危险废物。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
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
01
定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实施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02
对可能存在污染的土壤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污染程度和范围。
制定土壤污染修复方案
03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土壤污染修复方案。
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责任主体划分
明确责任主体
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承担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的责任。
处理处置要求
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处理处置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确保 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环保概论课件 第十二章 环境法律及政策_PPT幻灯片

环保概论课件 第十二章 环境法律及政策_PPT幻灯片
• 3.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 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
• 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 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 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 3.防治荒漠化的国际合作
• 1994年6月,联合国通过《关于发生严 重干旱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 治荒漠化的公约》,我过于1996年加入 该公约。
一、国际环境合作 二、国内环境政策
一、国际环境合作
• 1.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合作 • 1997年12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
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促生 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京都议定书》。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 体排放。
美国政府承包计划史上最大规模的国内 贿赂计划和串通投标案 。
• 4.其他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 加拿大1988年制定了《加拿大环境保护法》, 1998年进行了修正。
• 日本1973年颁布了《与污染相关的健康损害 赔偿法》,1993年日本制定了《环境基本法》
• 英国1974年制定《污染控制法》。
• 相反,津巴布韦1982年把土地上野生动 物的产权赋予了土地的所有者,到1995 年大象数量从4万头增加到6万多头。
• 南部非洲,一些农民发现不在土地上种 植食物而是恢复土地的自然野生状态,
向参观野生动物的旅游者收费更有利可 图,因此,非洲南部6%的土地已经变成 了生态旅游区。
(三)税收手段
• 对燃料、环境不友好产品和包装物征收环境税是发达 国家环境政策方面的同行做法。
• 8.欧盟碳排放交易
• 欧盟2002年通过了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 计划。欧盟各国的公司对二氧化碳排放 配额进行自由交易,排放量超出限定值 的公司可以向排放量未到限定值的公司 购买排放指标。对排污超标的企业将处 以重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最完整的笔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最完整的笔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最完整的笔记)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绪论环境与自然资的源的概念环境的一般概念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是一个相对的、可变的概念,它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和范围。

人类环境“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人类环境与生态学中环境的区别。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为“生境”。

作为主体的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当然也包括人类在内。

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除了无生命的自然因素以外,还包括人类以外的生物界。

人类环境的分类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两大类。

(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分类)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人工环境,也叫人为环境、经人工改造过的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浏览区等。

按环境的功能不同,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宪法)按环境范围的大小,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宇宙环境。

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等。

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程度取决于当时的经济能力和技术水平。

人们把已被利用的自然物质和能量称为“资源”,把将来可能被利用的物质和能量称为“潜在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模板一:正式、专业风格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护环境,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条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综合治理、污染者负责的原则,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提高环境保护技术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发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国家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保护环境的方针是:保护、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国家对环境质量实行统一标准,制定目标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评价体系,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国家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第十条国家加强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环境监测结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

第二章 环境保护基本原则、义务和权利第十二条进行环境保护活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护公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三条国家和政府有义务保障公民的环境安全权、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四条公民和法人有义务保护环境,不得损害环境,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五条公民和法人有权了解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行使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和环境保护组织应当依法组织和推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七条环境污染者应当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或者减轻污染物排放,修复受损生态。

第十八条对虚假环境信息发布者和环境违法行为者,依法追究责任,保护公众利益。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组织和社会公众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监督、咨询和举报等活动。

2024版全新环境保护法课件

2024版全新环境保护法课件

环境保护基本法
在环境法律体024/1/24
5
环境保护法体系结构
环境行政法规
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 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 规范性文件。
2024/1/24
环境部门规章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 关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 件。
2024全新环境保护法课件
2024/1/24
1
目录
2024/1/24
• 环境保护法概述 • 全新环境保护法核心内容 • 企业环境责任与义务 • 政府监管与执法力度加强 • 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提升 • 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
2
01
环境保护法概述
2024/1/24
3
环境保护法的定义与作用
环境保护法的定义:环境保护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 可的,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方式和时限;加强内部环保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积极 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与透明度提升的意义
有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企业加强环保工作;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 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16
04
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2024/1/24
管理措施
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 污染犯罪行为。
12
03
企业环境责任与义务
2024/1/24
13
企业环境责任概述
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也有助 于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体系的构成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不同层次的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律规范组成。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 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法律是环境保护领域的 核心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行政 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对法律的细化和补充,包括《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范和引导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意义在于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生存环境和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有效结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推动全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全球合作治理的 重要领域之一。
02
主要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责任。
04
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广义概念
指所有旨在保护和管理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狭义概念
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规范,以及国务 院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和 地方性法规。
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开始受 到国际社会的重视。
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逐步完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宪 法为基础,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
目的与意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全文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全文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1.环境,指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直接、简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的各种物质、现象和过程及在人类历史中的社会、经济成分。

环境既包含自然因素,也包含社会和经济因素。

2.立法给环境下定义:一是用概括的方法对环境的内涵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

二是采用列举方法对环境外延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三是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规定。

3.我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环境”定义和含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4.自然资源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定义为: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1987年《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概括性解释为:是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如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大气、以及区域性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中国《宪法》第9条中所说的自然资源,指的是与环境融为一体、突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5.生态系统: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不仅包括生物群落,而且还包括环境条件,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6.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联系: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在性质上属于自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统一体。

区别:环境体现自然界的静态属性,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12第十二章 倾倒废弃物污染海洋环境防治法

12第十二章  倾倒废弃物污染海洋环境防治法

第十二章倾倒废弃物污染海洋环境防治法第一节废弃物及倾倒废弃物的定义及污染现状一、海洋倾倒废弃物的相关定义1、海上倾倒的行为界定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海洋处置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包括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及其辅助设施和其他浮动工具的行为。

倾倒废弃物,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海洋处置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包括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及其辅助设施和其他浮动工具的行为,但船舶、航空器及其他载运工具和设施正常操作产生的废弃物的排放,不属于此范围。

海洋倾废是指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及其他载运工具,向海洋处置废弃物和其他物质的行为;向海洋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和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以及向海洋处置由于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及与勘探开发相关的海上加工所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物质。

不包括船舶、航空器及其他载运工具和设施正常操作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排放。

2、废弃物的含义及分类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人们身体健康,我国对海洋倾废作了严格规定。

我国也和《伦敦倾废公约》一样,按照废弃物有毒性、有害物质含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把废弃物分为三类。

一类废弃物被列入“黑名单”中,严格禁止向海洋倾倒,包括:含有机卤素化合物、汞及汞化合物、镉及镉化合物的废弃物;强放射性废弃物及其他强放射性物质以及含有上述物质的阴沟污泥和疏浚物、原油及其废弃物;渔网、绳索、塑料制品及其他能在海面漂浮或在水中悬浮、严重妨碍航行、捕鱼及其他活动或危害海洋生物的人工合成物质。

除非在陆地处置会严重危及人类健康,而把这类物质向海洋倾倒是防止威胁的惟一办法时,经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批准,获得紧急许可证,方可在指定的区域按规定的方法倾倒。

二类废弃物被列入“灰名单”,包括:含砷、铅、铜、锌、铍、铬、镍、钒及其他化合物、有机硅化合物、氰化合物、氟化物等的废弃物;含弱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各种废金属和金属容器及某些杀虫剂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也称为“生境”。

2、按照环境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两大类。

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人工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上的环境,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4、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

有限资源又包括两类:一类是可更新资源,另一类是不可更新资源。

5、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可以概括为:第一,人类是环境的产物;第二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

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6、生态系统,是反映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每一种物质在生态系统中的循环都有各自的循环途径和特点,构成一个复杂的循环体系。

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民主法制国家的一种基本法律。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环境问题逐渐突显,为了保护我国的环境资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被制定并不断完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规定了法律适用的范围和原则;第二章围绕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第三章则是关于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规定。

为了保护环境,法律对于各种环境污染、土地资源的开发以及原材料的开采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法律规定了对于环境侵害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不仅是对于违法者的惩罚,更是对于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不仅影响着企业与个人的经济活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这涉及到国家和个人的利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意味着,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从环保角度出发努力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保护中国的生态环境。

同时,为了保持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法律还规定了对于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在资源有限时我们必须要对资源进行有效管理与保护,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避免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过程中,要注重责任的落实,涉及到环保方面的重要人员,应以其行为的直接后果在法律方面进行相应的追究。

同时,我们也要从法规层面上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适用,让是否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一个标准和参考因素。

对于不遵守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应该严格依法从重制裁,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处罚措施。

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环境质量、保护资源,更是为了实现对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精神契约和社会公正。

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环境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与执行这个法律,本着“共同生存、生存相依、同舟共济”的原则,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清新、绿色和和谐的社会。

第十二章 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欲循环经济法

第十二章  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欲循环经济法

第十二章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欲循环经济法第一节自然资源法一、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法自然资源(natural resources):凡是自然物质经过人类的发现,被输入生产过程,或直接进入消耗过程,变成有用途的,或能给人以舒适感,从而产生有价值的东西。

自然资源,亦称天然资源,是指在其原始状态下就有价值的货物。

一般来说假如获取这个货物的主要工程是收集和纯化,而不是生产的话,那么这个货物是一种自然资源。

采矿、采油、渔业和林业因此一般被看作获取自然资源的工业,而农业则不是。

自然资源是成为货物的自然财富。

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通常称为自然资源,可分为有形自然资源(如土地、水体、动植物、矿产等)和无形的自然资源(如光资源、热资源等)。

自然资源具有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特点,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自然资源,可分类如下:生物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气候气象,水资源等。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般包括土地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水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海洋法、风景名胜区法、野生动植物资源法等。

自然资源法与环境法是两个联系密切,相互交叉,又有所不同的法律部门。

其联系在于:自然资源法所涉及的自然资源都是环境法中的环境要素,大部分环境要素也就是自然资源;许多法律规范既是自然资源法的组成部分,又是环境法的组成部分;两个法律部门都有综合性、广泛性、技术性、社会性和较多的世界共同性的特点。

自然资源法着重调整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环境法则着重调整各种环境要素及其综合体的保护。

然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同时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实质上又是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据此,有些学者主张将二者融合为一个法律部门,称为“环境和自然资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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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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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环境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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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 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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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述
第一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第二节 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法 第三节 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法 第四节 农药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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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一、 固体废物污染概述
(一) 固体废物的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 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物。固态废物是 指具有一定形状、体积,占有一定空间的物体,包 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产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半 固态废物是指一些未纳入废气、废水管理范围的高 浓度液体或混合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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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法
一、 放射性物质污染概述
(二) 放射性污染的特点
1. 对人体和环境损害严重。 2. 放射性污染影响面广、危害大。 3. 放射性污染危害时间长,难以消除。
二、 防治放射性物质污染环境立法现状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防 治放射性污染的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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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法
一、 放射性物质污染概述
(一) 放射性、 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污染的概念
放射性物质是能够产生放射性以及辐射的元素及其 化合物。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 是天然放射性物质,一类是人工放射性物质。
放射性污染是指因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排放的放 射性物质,使环境中的放射性水平改变,从而危害 人体健康的现象。
(二)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体制 (三)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一般规定 (四) 关于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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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主要法律规定
(五) 关于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 (六) 关于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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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法
三、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 (二) 对放射性物质和核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 防治放射性污染的管理制度
1. 放射许可制度 2. 环境影响评估制度 3. 设置危险标志制度 4. 实行 “双轨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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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原则
1.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三化”原则。 2. 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控制原则。 3. 对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和分散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4. 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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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药污染防治法
一、 农药污染环境概述
(一) 农药和农药污染 (二) 农药污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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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药污染防治法
二、 防治农药污染立法现状
我国对农药的管理向来都很重视,早在20世纪 50年代就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了农药安全管理 的若干规定,内容涉及防止农药中毒、农药质量 与生产、使用的安全管理。近十几年来,国家对 防治农药污染愈加重视。国务院于1997 年5月8 日以第216号令发布了《农药管理条例》。此外 ,在《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农 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中也有防治农药污 染的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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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法
一、 有毒化学品污染环境概述
(一) 化学品、 化学危险物品和有毒化学品的概 念
(二) 有毒化学品污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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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治有毒化学品污染立法现状
我国非常重视有毒化学品的安全控制和管理,进 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对有毒化学品的管理从 只限于安全管理向保护环境方面扩展,并制定了 一系列的防治有毒化学品污染环境的法规、规章 ,以及一些安全标准和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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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药污染防治法
三、 防治农药污染的主要法律制度
(一) 农药管理的原则 (二) 关于农药监督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 (三) 关于农药登记制度的法律规定 (四) 关于农药生产的法律规定 (五) 关于农药经营的法律规定 (六) 关于农药使用的法律规定 (七) 关于农药管理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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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二、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立法现状
面对日益严重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我国制 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 (试行草案)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洋倾 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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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法
三、 防治有毒化学品污染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 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二) 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或制度 (三) 进出口管理制度 (四) 化学品监控制度 (五) 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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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一、 固体废物污染概述
(二) 固体废物污染的概念
固体废物污染是指因对固体废物的处置不当而使其 进入环境,从而导致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以 及破坏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三)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现状
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很大,固体废物污染已经成为 影响我国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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