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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辅材料的管理,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辅材料,包括教材、参考书、习题集等。

第三条教辅材料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教育教学实际需要;2.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3. 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回收等程序;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章教辅材料征订第四条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学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教辅材料征订应遵循以下程序:1. 教务处制定教辅材料征订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2. 教务处组织教师、家长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征订目录;3. 教务处向学生、家长公示征订目录,接受监督;4. 学生、家长自愿购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5. 教务处负责采购、验收、发放等工作。

第六条教辅材料征订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辅材料种类、数量应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相一致;2. 教辅材料内容应健康、科学、有益于学生成长;3. 教辅材料价格应合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4. 教辅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教辅材料使用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合理使用教辅材料,不得滥用或变相推销。

第八条教师应注重教辅材料与学生实际需求相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九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购买未经学校批准的教辅材料。

第十条教师应关注学生使用教辅材料的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教辅材料回收第十一条教辅材料使用期满后,由学校统一回收。

第十二条学生应将使用过的教辅材料完整、整洁地交还学校。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教辅材料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回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教辅材料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初中学校教辅管理制度

初中学校教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辅材料的管理,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部所有教师、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二章教辅材料的征订第四条教辅材料的征订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课程标准,与教材配套,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 内容健康、科学、实用,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3. 严格控制数量,不得过多、过滥;4. 价格合理,确保学生和家长负担得起。

第五条教辅材料的征订程序:1. 教务处负责收集教师、学生及家长对教辅材料的意见和建议;2.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教辅材料目录;3. 教务处公布教辅材料目录,并组织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投票;4. 教务处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最终征订的教辅材料。

第三章教辅材料的使用第六条教辅材料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师应根据课程需要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教辅材料;2. 教师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教辅材料;3. 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教辅材料;4. 教师应加强对教辅材料的监管,确保其内容健康、科学、实用。

第七条教辅材料的使用要求:1. 教师应将教辅材料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2.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合理调整教辅材料的使用方式;3. 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教辅材料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 教师应加强与其他教师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探讨教辅材料的使用方法。

第四章教辅材料的管理第八条教辅材料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回收等程序;2. 建立健全教辅材料档案,确保材料完整、规范;3. 定期对教辅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加强教辅材料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的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确保教辅资料的合理利用和妥当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当进行。

二、教辅资料采购管理1.教辅资料采购需严格依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材改革计划确定的需求进行。

2.教辅资料采购应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进行,不得采纳非法手段取得教辅资料。

3.教辅资料采购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依照合同规定履行采购过程中的各项义务。

4.教辅资料采购需经过多方审核、评估,确保其与学校教学内容相符合,经教研室、教务处和法务部门审批后方能采购。

5.教辅资料采购应依据实际需要,进行适量采购,避开大量闲置资料的挥霍。

三、教辅资料使用管理1.老师使用教辅资料时,应严格依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进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规范。

2.老师使用教辅资料应重视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不得滥用教辅资料或替代正式教材使用。

3.教辅资料应依据实际需要供给应同学使用,保障同学取得必要的辅佑襄助教材。

4.同学在使用教辅资料时,应遵守学校规定,不得私自购买教辅资料,也不得共享非法翻印、盗版教辅资料。

5.教辅资料的使用应遵从版权法和学问产权相关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版权和学问产权。

四、教辅资料保管管理1.学校教辅资料应有专门的存放室或库房,保证教辅资料的安全存放和管理。

2.教辅资料应按类别、编目进行管理,建立认真的登记和记录制度。

3.教辅资料的借阅应有申请手续,借阅人需填写借阅登记表,保证借阅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4.教辅资料的保管责任应明确,专人负责保管、整理和维护教辅资料,确保资料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5.教辅资料库房的出入管理应严格掌控,不得任意进出,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五、教辅资料报废管理1.教辅资料因损坏、过时或其他原因不能再使用时,应适时处理报废。

2.教辅资料报废应有审批程序,需由教务处、法务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3.报废教辅资料应进行分类、整理,并填写报废登记表,确保处理信息的完整和精准。

初中教材、教辅、课外读物选用管理制度

初中教材、教辅、课外读物选用管理制度

初中教材、教辅、课外读物选用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选用工作,确保学生接受健康、科学、全面的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用原则1. 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体现素质教育要求,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2. 注重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业成绩。

3. 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4. 选用的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应符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二、选用流程1. 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选用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必要时可以成立专门的选用小组。

2. 学校教务处在选用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前,应广泛收集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 教务处根据选用原则,对推荐的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教育要求。

4. 教务处在选用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资源,确保选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5. 教务处将选用的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公布选用结果,并向师生和家长进行解读。

三、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管理1. 学校教务处负责对选用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符合教育教学需要。

2. 学校图书馆负责对课外读物的管理,确保其内容健康、有益于学生成长。

3. 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合理使用教材、教辅,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内容。

4. 学生应认真阅读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5. 家长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鼓励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1. 违反本制度,擅自更换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违反本制度,选用不符合国家教育要求的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选用资格。

3. 教师、学生和家长违反本制度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5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5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一、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订阅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生用书管理的权威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征订和选用规定的教辅资料。

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先由各年级备课组长负责选定书目,再由各年级主任确认,最后由分管年级副校长审核,严禁任何教师私自接受其他任何部门推销的各类教辅资料。

二、坚决杜绝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现象1、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或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课外读物、考试试卷等教辅资料。

2、教师不得向学生指定书目,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委派学生统一收钱购买;教师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4、教师不得参与或接受其他单位推荐销售给学生的各类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5、若确实需要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须分管年级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统一购买。

三、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严禁出版商、个体书商等书刊经销部门进入校园推销图书、报刊、音像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任何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任何报刊杂志,不得为发行商代收任何费用。

四、严格控制油印资料的使用应尽量减少油印资料的使用,确实需要使用油印资料,必须由各年级统一审核,严格控制资料数量和质量,不得印制陈卷、套卷。

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有责必究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使用教辅资料的行为。

2、发现教师有直接参与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责令其退还全部书款,并扣发半年的绩效工资,并上报教育局进行行政处分。

3、发现教师有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并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

初中教辅管理制度

初中教辅管理制度

初中教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初中教辅管理工作,提高教辅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初中教辅管理制度适用于初中教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初中教辅管理应坚持“服务师生、服务学科、服务教学”的宗旨,充分发挥教辅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方面的作用。

第四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加强教辅队伍建设,推动教辅质量提升,确保教辅服务得到全面推进。

第五条各级领导和教师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接受教辅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教辅资源管理第六条初中教辅部门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合理配置教辅资源,建立并完善教辅资源库。

第七条初中教辅资源库应当包括教材、教辅书籍、实验器材、多媒体教学课件等教学资源。

第八条教辅资源库应当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并及时更新、维护资源。

第九条教师在使用教辅资源时应当合理利用,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

第十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建立教师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教辅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教辅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教辅工作计划应当包括教材选用、教辅资源开发、教学活动安排等内容。

第十三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加强对教材的审查和评估,对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进行推荐、使用。

第十四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组织开发适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的教辅资源,促进教学改革。

第十五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参与教学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对教学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建立教辅工作台账,定期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四章教辅管理考核第十七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制定教辅管理考核制度,对教辅工作进行指标化考核。

第十八条教辅管理考核应当包括教辅资源利用情况、教辅工作效果、教辅队伍建设等内容。

第十九条教辅管理考核结果应当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学校评优等方面的依据。

第二十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工作。

第五章教辅队伍建设第二十一条初中教辅部门应当加强教辅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辅队伍的专业水平。

教辅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教辅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教辅资料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为规范教辅资料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教辅资料的有效利用,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育机构名称]内所有教辅资料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教辅资料的采购、分配、更新和监督工作。

2. 图书馆或资料室负责教辅资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 教师负责教辅资料的合理使用和反馈。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需求,制定年度教辅资料采购计划。

2. 采购流程:按照学校采购流程进行,确保采购的教辅资料质量合格、内容适宜。

3. 验收入库:教辅资料到货后,由图书馆或资料室负责验收,并登记入库。

四、使用管理1. 借阅制度:教辅资料的借阅需遵守图书馆或资料室的相关规定。

2. 使用规范:教师在使用教辅资料时应确保其完整性和清洁,不得随意涂改或损坏。

3. 反馈机制: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教务处或图书馆。

五、维护管理1. 定期检查:图书馆或资料室应定期对教辅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 更新替换:对于过时或损坏的教辅资料,应及时更新或替换。

六、安全管理1. 防损防盗:图书馆或资料室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教辅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2. 信息保密: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教辅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七、监督与考核1. 定期检查:教务处应定期对教辅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考核评价:将教辅资料管理纳入教师和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学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教辅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教辅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教辅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辅材料的管理,规范教辅材料的采购、分发、使用和回收等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辅材料的采购、分发、使用和回收等活动。

第三条教辅材料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教辅材料的质量和服务。

第四条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制度,确保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教辅材料的采购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进行。

第六条教辅材料的采购应遵循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原则,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

第七条教辅材料的采购合同应明确教辅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教辅材料的采购应建立验收制度,学校应当对教辅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保教辅材料的质量和服务。

第三章分发管理第九条教辅材料的分发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进行。

第十条教辅材料的分发应建立登记制度,学校应当对教辅材料的发放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教辅材料的分发和使用。

第十一条教辅材料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合理使用教辅材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回收管理第十二条教辅材料的回收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进行。

第十三条教辅材料的回收应建立回收制度,学校应当对教辅材料的回收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教辅材料的回收和使用。

第十四条教辅材料的回收应遵循环保、节约的原则,学校应将回收的教辅材料进行分类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教辅材料采购、分发、使用和回收等环节的监督。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确保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本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本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保障教辅资料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管,提高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辅资料包括教学教辅资料、学员档案资料和教学研究资料等。

第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坚持“教育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注重团队合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禁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六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采集、整理、存储、使用和更新五个环节。

第七条教辅资料采集应定期进行,采集来源应确保准确、全面、及时。

第八条教辅资料整理应按照学科、年级和教学内容进行分类,采用系统化、科学化的方法进行,确保资料的易查阅和使用。

第九条教辅资料存储应按照安全、便捷、规范的原则进行,教辅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损毁和丢失。

第十条教辅资料使用应遵循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确保教辅资料的有效利用和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第十一条教辅资料更新应定期进行,及时删除与教学无关或已过期的资料,保持资料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二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一)校领导负责制定教辅资料管理规定和工作计划,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教辅资料采集、整理、存储、使用和更新等具体工作。

(三)各教研室负责教辅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存储工作。

(四)班主任负责学员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五)教师负责教辅资料的使用和更新工作。

(六)学校保卫部门负责教辅资料的安全保管工作。

(七)学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教辅资料的采集要准确、全面、及时,确保教学教辅资料的有效利用。

(二)教辅资料的整理要系统、科学、易查。

分类清晰、结构合理,方便教师和学员浏览和查阅。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文(3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文(3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确保教辅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学教辅资料是指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类书籍、教材、办公用品等。

第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配置,严格管理,高效使用。

第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要从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依据国家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五条购置教辅资料应当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

第六条教辅资料的购置应当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不得购买盗版及侵权教辅资料。

第七条购置教辅资料应当严格控制数量,并根据实际需要以及教育教学改进的要求不断更新。

第八条购买教辅资料应当及时报销,发票等相关凭证必须保存并按照相关规定归档。

第三章登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辅资料登记制度,将购置的教辅资料及时登记并分类管理。

第十条教辅资料的登记内容包括:资料名称、作者、出版社、购买日期、购买价格等。

第十一条教辅资料应当进行编号管理,并生成相关的档案和清单。

第十二条教辅资料的借阅、归还等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并及时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教辅资料的移交、调整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四章入库管理第十四条教辅资料应当统一存放在专用的教辅资料库房中,并加强保管措施。

第十五条教辅资料库房应当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保证教辅资料的安全。

第十六条教辅资料库房的出入口应当设置相应的门禁系统,并进行监控。

第十七条教辅资料库房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教辅资料的存放,保持库房的整洁有序。

第五章借阅管理第十八条教辅资料的借阅应当建立借阅登记制度,并进行借阅事项的记录。

第十九条教辅资料的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如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延期,但每次延期不得超过两周。

第二十条教辅资料的借阅应当填写借阅单,借阅人应当按时归还,并对教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本(2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本(2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学教辅资料包括教材、教辅书籍、教学工具等一切与教学有关的资料。

第三条教辅资料的管理应依据教育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第四条教辅资料的管理应遵循节约、实用、公正、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教辅资料的管理涉及到教师、学生、学校三个方面的责任。

第二章教师的职责和要求第六条教师应具备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熟悉教辅资料使用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教师应根据具体教学需要,合理选择和使用教辅资料。

第八条教师应定期检查教辅资料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及时更新和补充。

第九条教师要对教辅资料在教学过程中的使用进行记录,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第十条教师应定期组织教辅资料的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有序存放。

第三章学生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有权使用教育部门批准的合法教辅资料。

第十二条学生要正确使用教辅资料,不得进行破坏、乱扔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要按时归还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拿走、破坏或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学生要爱护教辅资料,定期清理和整理个人使用的资料。

第十五条学生要积极参与教师组织的教辅资料管理活动,共同维护教学秩序。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确保管理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七条学校要配备足够的存放教辅资料的场所和设备,保障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学校应统一组织教辅资料的采购和分发工作,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第十九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辅资料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辅资料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二十一条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学教辅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中学要定期对教辅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

第二十三条学生及其家长要积极参与教辅资料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教师、学生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文教辅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提高教辅资料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包括教辅图书、教辅软件、教辅音视频资料等。

第3条教辅资料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和学生能够合理、有序地使用教辅资料。

第二章教辅资料的采购和管理第4条教辅资料的采购应该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和教材配套要求进行。

采购可以委托学校行政部门进行,也可以委托专业教辅资料采购机构进行。

采购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第5条采购教辅资料应当注重质量,并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明。

采购教辅资料还应当考虑其时效性,以保证最新的教育教学成果能够及时反映在教辅资料中。

第6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辅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教辅资料的采购、库存、借阅、归还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第7条学校应当配备专门负责教辅资料管理的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教辅资料的借阅和归还第8条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向学校图书馆或教导处借阅教辅资料。

学生只能在教师指导下使用教辅资料。

第9条借阅教辅资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前与图书馆或教导处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10条借阅教辅资料的教师和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摩损或遗失教辅资料。

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11条归还教辅资料应按期进行,如需延期使用,应提前与图书馆或教导处申请。

第四章教辅资料的利用和开发第12条教辅资料的利用应当充分发挥其辅助教学的作用,提高教学效果。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选择适合的教辅资料进行辅助教学。

第13条学校应当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教辅资料的开发和创新。

鼓励教师进行教辅图书的编写和教辅软件的开发,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14条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教辅资料的评审和推广活动,以提高教辅资料的质量和知名度。

2023年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2023年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2023年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的教辅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辅资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教材、教学辅助资料、课外阅读材料等。

第二章教辅资料的选用第四条教辅资料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 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与教学内容紧密相关;- 切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习能力;- 科学合理、完整准确。

第五条中学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水平,选择相应的教辅资料。

第六条每个学科的教师应结合学校的教学实际,制定本学科的教辅资料选用方案,并报学校审批。

第三章教辅资料的使用第七条教辅资料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 与教学进度相匹配,不得超前或落后;- 合理调整使用时间和方式,充分发挥其辅助教学作用;- 明确教辅资料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法。

第八条中学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设计教辅资料的使用计划,确保其能够发挥最大的教学效果。

第九条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辅设备和条件,支持教师的教辅资料使用,保障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教辅资料的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建立教辅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教辅资料的获取、使用、借阅、归还等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教辅资料管理专门机构,负责教辅资料的采购、管理和借阅服务,做好资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教师教辅资料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使用教辅资料的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检查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和效果分析,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教辅资料的评价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评价和总结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形成评价报告,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

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开展中学教辅资料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制止。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涉及教辅资料的侵权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xx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xx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xx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修订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教辅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和学校中层干部、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课程管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原则教辅材料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区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 和“一科一辅”的原则执行。

三、管理流程1.学科遴选。

高考学科各备课组,由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教辅资料质量及适用性,共同选定教辅材料版本。

2.部门申报。

课程管理中心根据学科组选定的版本,给出意见,完整填写教辅材料管理申批单。

3.领导审批。

教辅资料由课程管理中心主任把关初审,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

4.征询意见。

课程管理中心根据审批意见,组织向学生和家长下发自愿选购征询意见单。

5.自行购买。

各班级严格依照自愿原则,由学生和家长按自愿选购征询单的书目自行购买。

四、使用和管理1.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资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每个年级同一学科只允许使用一种教辅资料,所用教辅资料,必须与规定的课程标准相吻合。

3.任何部门或任何个人不得要求购买未经学校审核的教辅资料。

4.教师不得参与教辅材料购买过程,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资料推荐过程中牟取所谓的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

5.课程管理中心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辅资料使用效果问卷调查,督促各科确实发挥好教辅资料作用,对于确实使用频率低、有客观存在加重学生学业负担或家庭经济负责的书目建立退出机制。

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规定范文(二篇)

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规定范文(二篇)

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规定范文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而学生教辅用书则是学生学习的重要辅助工具。

为了保障中学学生的学习需求,我校特制定了以下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规定,以规范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征订规定1. 学校会提前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期教辅用书目录,明确要求学生及家长根据个人需求自行购买。

2. 学生及家长应根据学校发布的教辅用书目录,选择合适的教材进行订购,并确保在学期开始前拥有所需教辅用书。

3. 学校不强制要求学生及家长购买某种特定出版社的教辅用书,鼓励多家出版社参与,以便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

4. 学生及家长可以通过学校指定的渠道进行订购,或自行前往正规书店购买,如有需要,学校也可提供相应的订购建议。

5. 学生及家长应保留购买教辅用书的发票、证明等相关凭证,以备后续管理。

二、资料翻印规定1.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要翻印一些资料的情况。

学校鼓励学生自主学习,但也倡导合理使用翻印资料,遵守以下规定。

2. 学生翻印资料应首先征得授课教师和家长的同意,并提供明确的使用目的和时间。

3. 学生可以选择自行翻印资料,但要确保翻印的资料来源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

4. 学生还可以选择委托学校指定的文印中心或其他正规机构进行翻印,确保翻印的质量和合法性。

5.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电子化学习方式获取资料,避免大量的纸质翻印。

学生可以使用电子设备进行阅读和学习,如有必要,可以打印部分必要的页面。

6. 学校严禁学生非法复制和传播资料,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综上所述,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学习需求,规范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学生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广大学生及家长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规定范文(二)一、目的及背景本规定旨在确保中学学生教辅用书的征订和资料翻印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并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范本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范本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中学教学资料征订行为,提高教学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必备教学资料的征订和管理。

三、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学校教务处。

第二章征订范围一、必备教学资料包括教材、参考书、教学软件等。

二、征订对象为担任中学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征订范围包括正式教学资料、备课参考资料以及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

第三章征订程序一、征订启动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确定下一学期的教材征订周期。

在校学年开始前的规定时间,教务处向全体教师发放征订通知,并公布征订的教材清单、价格以及订购方式。

二、教师选择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和个人经济实际情况,选择需要征订的教材和参考书。

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要,提出个别补订请求,教务处审核后确定是否支持。

三、征订登记教师将选择的教材及参考书等资料及时报送给教务处,教务处进行统一登记并形成征订台账。

四、征订审核教务处对教师提出的教材及参考书补订请求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后,再进行订购。

五、征订公示教务处在征订审核完成后,对全体教师所征订的教材及参考书进行公示。

第四章征订管理一、征订资金1. 学校按照教师征订教材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经费。

2. 教师按照学校规定的征订价格和数量进行缴费。

二、征订交付1. 学校按时到教材征订单位领取教材,并按照每个教师的需求进行分发。

2. 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到教务处领取征订的教材和参考书。

三、征订使用1.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使用征订的教材和参考书,并做好相关批注和评价。

2. 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征订的教材和参考书,防止遗失或损坏。

四、征订汇总教务处按照学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要求教师将所使用的教材和参考书进行汇总,并进行资料归档。

第五章评估与考核一、教材使用评估学校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评估,了解教材和参考书的使用情况及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模版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模版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教辅资料是中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对于提升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绩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教辅资料,制定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模板,以供参考和借鉴。

二、管理目的1. 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要求教辅资料内容准确、科学、有针对性,符合课程要求和教学大纲;2. 确保教辅资料的合法性:要求教辅资料不侵犯他人版权,不含有违反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的内容;3. 提高教辅资料的利用效果:要求教师和学生能够正确、科学地使用教辅资料,达到教学目标;4. 促进共享和交流:鼓励教师之间、学校之间共享教辅资料,推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的公平与效率。

三、教辅资料管理流程1. 教辅资料的收集1.1 教师可以从各种渠道收集教辅资料,包括书籍、网站、教育机构等;1.2 教师应确保所收集的教辅资料满足教学需要,有一定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2. 教辅资料的审核2.1 教师应对所收集的教辅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其内容准确、科学、有针对性;2.2 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应对收集的教辅资料进行终审,确保其符合课程要求和教学大纲。

3. 教辅资料的分类与整理3.1 教师应将教辅资料按照学科和教学内容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于查阅和使用;3.2 教师应合理制定教辅资料的命名规则,便于管理和索引。

4. 教辅资料的存储与保管4.1 学校应提供统一的教辅资料存储设备和管理系统;4.2 教辅资料应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存储,同时备份于学校服务器或云端存储系统;4.3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教辅资料借阅和归还制度,确保教师能够方便地使用和借阅资料。

5. 教辅资料的利用与评估5.1 教师应正确、适时地使用教辅资料,与教学内容相结合,提高教学效果;5.2 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对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及时更新和调整教辅资料,以适应学生的学习需求。

四、教辅资料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教师的责任与义务1.1 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辅资料管理的责任,确保所使用的教辅资料符合管理规定;1.2 教师应保密教辅资料的内容,不得私自复制或泄露;1.3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辅资料的更新和完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初中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初中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规范我校教辅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辅资料的征订、选用、发放和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 学生自愿原则:学生和家长有权自主选择教辅资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3. 质量优先原则:选用教辅资料要注重质量,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课程标准、适合学生实际需求、有益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辅资料。

4. 节约原则:合理控制教辅资料的数量,避免浪费,降低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教务处负责教辅资料的征订、选用、采购、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3. 各教研组负责对本组教师使用的教辅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需求。

4. 图书室负责教辅资料的登记、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四、教辅资料征订、选用与采购1. 征订:教务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需求,制定教辅资料征订目录,报学校教辅资料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2. 选用:各教研组根据征订目录,结合本组教学实际,推荐合适的教辅资料,报教务处审核。

3. 采购:教务处根据审核通过的教辅资料清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

五、教辅资料发放与使用1. 发放:教务处根据征订目录和学生自愿原则,将教辅资料发放给学生。

2. 使用:教师应合理使用教辅资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使用。

3. 借阅:学生可根据需要,向图书室借阅教辅资料。

六、教辅资料回收与保管1. 回收:学期结束或学生毕业时,教务处负责回收教辅资料。

2. 保管:图书室负责对回收的教辅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七、违规处理1. 教师违反本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学生家长违反本制度,擅自购买或推销教辅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在本校就读资格。

学校教辅资料制度汇编模板

学校教辅资料制度汇编模板

学校教辅资料制度汇编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辅资料的征订、管理、使用等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自愿、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确保教辅资料质量,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

第三条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年级组、教研组及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管理、使用等工作。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第四条学校教辅资料的征订应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征订目录范围内进行,不得统一征订任何教辅资料。

第五条学生用教辅资料必须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目录范围内选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

第六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乱给学生征订或发放任何违规教辅资料,也不得诱导学生购买违规教辅资料。

三、教辅资料的管理第七条学校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辅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教辅资料的采购、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八条教辅资料应由各备课组集体购买,原则上不重复购买,确保每位任教学科教师都能正常使用。

第九条教辅资料使用完毕后,应统一交回学校图书室留存,便于循环使用。

第十条教辅资料仅供教师教学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无关用途。

四、教辅资料的使用第十一条教师应合理使用教辅资料,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确保教辅资料的完好性。

第十二条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选用教辅资料,不得过度依赖教辅资料,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教师应定期检查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教务处处理。

五、违规处理第十四条教师违反本制度,有乱订、乱发、乱用教辅资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五条教师违反本制度,造成学校教辅资料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

学校教辅资料制度汇编模板完毕。

xx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办法

xx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办法

xx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杜绝校外教辅资料进入校园,积极实施校本课程开发,减负增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2.工作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
副组长:德育主任
组员:各学科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班主任
三、基本内容
1.未经学校同意,学校不向社会任何或个人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含音像资料,下同),任何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代购教辅资料。

2.未经学校同意,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不得进入学校推销教辅资料,任何教师不得代理社会机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3.学期初,教务处给予学科组规定经费购买相关教辅资料,选择所需资料到学校文印室统一印刷供年级、班级使用。

4.学校组织各主学科组自主开发校本辅导资料,统一印刷,免费供学生使用,不得征收任何工本费用。

5.各学科组积极开发数字化资源,上传学校网站供任课教师下载参考使用。

四、奖惩制度
1.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向学生推荐、推销、代购教辅资料者,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立即中止聘任合同。

2.学校鼓励学科组自主开发校本辅导材料,对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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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学教辅资料指的是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各类辅助教材、教具、试卷、备课资料等。

第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包括采购、分类、归档、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第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教师应当按照教学需要和学校规定,合理使用教辅资料,不得私自拷贝、传播、销售或挪用资料。

第二章采购管理
第六条学校教导处负责中学教辅资料的采购工作,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和学生年级特点,制定购买计划。

第七条学校教导处应当依法采购教辅资料,并选择正规的发行渠道或出版社进行合作。

第八条教导处严禁接受或索要不合法的回扣、红包等,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第九条采购的教辅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教学大纲的要求,适应中学各学科的教学内容。

第十条教辅资料的采购应当与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的教学实际相结合,合理确定购买数量。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教导处应当对采购的教辅资料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的有序存放和使用。

第十二条教辅资料应按照学科、教材版本、年级进行分类,并标注清楚。

第十三条分类管理应采取数字化管理系统,确保资料信息的准确和方便查找。

第四章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教导处应设立专门的库房,对教辅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五条归档管理应按照学期、年级进行区分,并在资料上标注清楚。

第十六条归档后的教辅资料应定期检查、整理和更新,确保更新及时。

第五章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教辅资料应当按照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合理的使用。

第十八条使用教辅资料应当符合教学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

第十九条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适当进行资料的复制和改编,但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对使用的教辅资料进行记录和汇总,以备教学研究和改进教学。

第六章维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教辅资料的维护包括定期检查、整理、修复和更新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教辅资料的损坏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使用效果和质量。

第二十三条教辅资料的更新应根据学科教育部门和出版社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和淘汰旧版资料。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教师,学校可以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认真履行教辅资料管理职责的教师,学校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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