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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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工作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维护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重要职务,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主席汇报工作,负责董事会决策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负责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包括制定会议日程、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安排会议场地等工作;(二)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讨论,及时整理并发送会议纪要给与会人员;(三)负责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和落实,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四)协调董事会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董事会决策的实施;(五)组织并保管董事会的各类会议文件、决议和其他相关资料,建立和维护董事会档案;(六)及时关注法规、政策、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等,向董事提供法律、政策、经济等方面的信息和分析报告;(七)协助董事会主席开展董事选举和董事职务评价工作;(八)参与公司治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九)负责董事会相关机构的管理,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公司秘书处等;(十)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会议和活动,代表董事会与外界沟通和交流。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要求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思考、决策和执行;(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调动公司内外部资源;(三)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预见和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四)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素养;(五)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六)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和书面文档处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会前准备阶段: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及议程,制定并发送会议通知,收集整理会议资料;(二)会议阶段:安排会议场地、设备和服务,组织会议进行,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三)决议执行阶段:按照董事会决议制定并安排实施方案,监督并推动落实情况;(四)监督检查阶段:定期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协调沟通公司内外部各部门,推动决策实施;(五)档案管理阶段:建立并维护董事会档案,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决议和相关资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一、岗位职责1.协助主席团制定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2.安排会议场地和设备,并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文件。

3.准确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策划、组织和实施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跟踪评估。

5.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与保护。

6.协助董事会主席向股东代表、监管机构报告董事会工作情况。

7.协助做好董事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职位要求1.具备较强的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和重要制度。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办公软件,精通文字处理、制图、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操作技巧。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级别部门和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4.具备较强的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清晰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5.具备较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

三、工作流程1. 会议准备1.主席团将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提供给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制定计划表。

2.根据计划表提前安排好场地和会议设备,并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3.在会议前一天,在会议室摆放各类会议资料和文具。

2. 会议进行1.根据议事日程,在会议开始前检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为议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2.记录与会董事的出席情况以及列席人员的身份,报告主席团。

3.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4.对于每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统计,记录票数情况。

5.记录决议和选举结果,撰写会议记录,并发送相关人员关注。

6.确保决议和决定得到准确执行。

3. 会议结束1.检查会议文件、资料和记录是否完整,并进行归档保存。

2.对于有关决议和行动计划的跟踪工作进行记录和定期报告。

3.汇总本次会议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对后续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工作注意事项1.董事会秘书应遵纪守法,秉持行事公正、谦虚敬业的工作态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选任程序、工作职责、保密义务等具体规定如下:二、任职资格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选任程序第九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任期。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期间出现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解除其董事会秘书职务。

四、工作职责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二)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三)按照法定程序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四)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五)负责公司股价敏感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职责和职能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及会议管理,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协助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长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提供信息、参与决策、安排日程等各方面。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情况。

1.2 管理董事会文件董事会秘书需要保管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确保这些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机密性。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对文件及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1.3 组织和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需要负责组织和记录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向董事们发送会议通知和材料,并确认与会人员。

在会议后,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记录整理出正式内部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

1.4 协调董事会委员会当董事会需要进一步分工和委任委员会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管理董事会委员会。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做好董事会和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并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1.5 提供董事会指导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供相关指导,以确保其工作有效推进。

2. 工作方法为了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董事会秘书应该按照以下工作方法:2.1 沟通董事会秘书需要与董事长和其他董事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与各委员会联系,并关注董事会工作的实时进展。

2.2 定期更新董事会秘书需要定期更新董事会工作的重点、进度和所需的工作计划,以向董事会展示和报告工作成果。

2.3 管理文件为了确保董事会文件安全和机密,董事会秘书应该使用机密文件柜、密码保护、加密等措施,有效地保护董事会的文件和资料。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审查文件和资料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将其载入有关文件中。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应该收集和分析与会者的反馈意见,以便领导层对会议进行评估。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1. 日常行政支持:负责董事会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会议安排、文件整理、行程安排等。

2. 董事会会议准备: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议程的制定、文件的分发、会议室的预订等。

3. 会议记录和报告: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并准备相关报告和文件。

4. 通信协调:负责董事会与公司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与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监管机构等的联络。

5. 文件管理:负责董事会的文件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存档、整理和归档等。

6. 法律合规:负责董事会的法律合规工作,包括监督公司的合规操作、管理董事会文件的机密性等。

7. 董事选举和任命:负责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命程序,并维护董事会成员名单和个人档案。

8. 机密信息保护:负责董事会的机密信息保护工作,确保董事会的文件和讨论内容的安全性。

9. 监督执行决议:负责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和反馈结果。

10. 公司治理支持: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包括董事会评估、委员会运作等。

董事会秘书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与高管、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和决策的有效执行。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保护董事会的机密信息,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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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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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的重要职位,负责协助董事会的运作和管理。

下面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1. 组织会议:负责组织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的会议,包括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议程和文件,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2. 记录会议纪要: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编写会议纪要,并及时分发给董事会成员和相关人员。

3. 保管重要文件:负责保管和管理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记录,如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

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 协助制定议程:与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团队合作,协助制定董事会议程,确保董事会讨论的议题与公司战略和目标保持一致。

5. 提供法律和法规支持:了解和跟踪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变化,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6. 协调与监督:协调董事会和高管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

7. 准备报告和文件:负责准备各类报告和文件,如董事会报告、决议文件、年度报告、股东大会文件等。

8. 参与公司治理:参与公司治理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和治理方面的支持。

9. 保持机密性:对董事会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保持机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10. 学习与发展: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紧跟公司治理和秘书工作的最新发展,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好的支持。

以上是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细则,不同公司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公司需要灵活调整工作内容。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XXXXX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任职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旳任免................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重要职责和权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沟通与联络......................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履职汇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履职监管及问责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XXX股份有限企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旳规定,为深入完善XXXXX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法人治理构造,明确董事会秘书旳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增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XXXXX股份有限企业章程》(如下简称《企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企业旳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所规定旳义务,享有对应旳工作职权。

第三条企业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业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旳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配置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旳专职人员,对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旳工作,并列席董事会,负责作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五条董事会秘书旳任职资格:(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投资、经济管理或股权事务等工作不少于三年;(二)掌握法律、财务、证券、企业管理等方面旳知识,具有良好旳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遵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忠诚地履行职责,熟悉企业经营状况,并具有良好旳处理公共事务旳能力。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第三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五条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三)最近三年受到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公告。

第九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一)出现本工作规则第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以下简称“秘书”)是公司董事会的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协助董事会履行相关职责和职能,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第三条秘书的工作应当遵守公平、公正、信用、高效的原则,维护董事会的权威和形象。

第四条秘书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保守董事会的商业秘密,不得违背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秘书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准备和组织董事会会议,包括起草和审核会议议程、会议材料的准备,协调董事会成员的参会事宜。

2.记录和整理董事会会议的会议纪要,及时向董事会成员和相关部门通报会议决议。

3.协助董事会成员参与股东大会、监事会等有关会议,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协助董事会进行决策的准备工作,包括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等。

5.组织和管理董事会档案,做好董事会文件的存档工作。

6.负责董事会的对外联络工作,维护和加强与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合作关系。

7.职责与董事长、总经理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8.执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秘书享有以下权限:1.参与董事会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发表意见。

2.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与董事会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3.参加股东大会、监事会等会议,提供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4.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秘书应当根据董事会的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流程。

第八条秘书应当及时准备和审核会议的议程和相关文件,确保董事会成员能够提前获得会议资料,并按时参会。

第九条秘书应当在会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会议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准备完善。

第十条秘书应当担任会议主持人,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第十一条秘书应当及时整理和审核会议纪要,并及时向董事会成员和相关部门通报会议决议。

第十二条秘书应当定期组织和进行董事会的档案整理和存档工作,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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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更好的组织、协调、服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健全相关工作程序,加强股东大会、董事会资料管理,推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下设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人员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批准、聘任。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负责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会议材料,安排有关会务,负责会议记录,并保障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

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制度,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

第七条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持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协调解答社会公众的提问,确保投资人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

第八条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股份记录资料。

第九条协助董事及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知悉公司做出或可能做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第十条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董事和董事长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

第十一条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

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

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治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治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其次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治理、法律专业学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当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惩罚未满三年的;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责备或三次以上通报批判的;本公司现任监事;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当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担当与公司高级治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准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催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治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答复投资者询问,向投资者供应公司披露的资料;根据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预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参与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隐秘,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准时实行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帮助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示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假如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马上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最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最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听说过,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倒是闻所未闻。

下面是为你整理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希望对你有用!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本公司现任监事;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秘书基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秘书基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听说过,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倒是闻所未闻。

下面是为你整理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希望对你有用!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本公司现任监事;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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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希望对你有用!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本公司现任监事;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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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西南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按照规定或者根据中国证监会、股东等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要求,依法提供有关资料,办理信息报送或者信息披露等事宜。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监会2 及其授权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及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六)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资料:(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内容;(二)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三)候选人取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后,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后,须及时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下述资料:(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箱等;(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3 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等;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一)本细则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予以保密的范围。

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秘书离任履职报告书,申报自前一年5月1日或自任职至离任时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完成对拟离任董事会秘书的离任审查后,应将离任审查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董事会秘书离任履职报告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离职原因;(二)是否存在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三)对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情况的评价;(四)自前次年度申报或自任职至离任时的履职情况;(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或董事会秘书自行要求申报的其他情况。

4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后,在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档案移交等手续前,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责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十七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准备和报送需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二)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三)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四)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六)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七)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八)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九)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5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十)《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九条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当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在每年的5月1日至5月15日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提交董事会秘书年度履职报告书,申报自前一年5月1日或自任职至当年4月30日的工作情况,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年度考核。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本制度于2007 年7 月1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 年4 月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1 年第4次临时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分管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二)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四条除了具备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董事会秘书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从事证券工作三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2(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四)曾担任证券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两年,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四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五)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六)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三)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未逾三年的;(四)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接受调查期间的;(五)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六)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七)最近三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证券交易所对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八)本公司现任监事;(九)个人或家庭负有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十)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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