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奖 [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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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 [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

焦化有限公司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经各车间、部门领导会签通过, xx年8月3日总经理签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项奖的申报程序,明确奖金分配方法,保证奖金分配规范、公平、透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申报要求第三条申报单项奖项目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申报奖金项目应本着“服务市场、提升管理、贴近一线、贴近员工”的原则,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原则上以通报表扬为主,不参与奖金分配,特殊情况(如管理思路拓展、管理提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高层领导不参与单项奖金分配。

第五条各部门申报的奖金项目要有具体的分配明细表,落实到员工个人。公司职能部门可以依据其管理职能,为其他部门申报单项奖励。

第六条各部门申报奖金项目应以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纸质版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可报送,电子版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邮箱发至人力资源部,否则均视为无效。

第七条每月25至27日,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本月单项奖项目。

第三章单项奖的评审及公示第八条每月3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单项奖评审会,对各部门的单项奖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参加初审的部门为生产部、技术部、安环部、财务部、监察部、审计部、总管理部、市场部,参会人员应为以上各部门助理级以上人员。

第九条初评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条申报的单项奖项目涉及到参评部门时,该部门应遵守回避原则,不对此发表意见,严禁利用参加评审的机会对其他参评部门施加影响,从而影响评审的公正性。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通过初审的单项奖提交经办会审议,经办会审议通过后,人力资源部拟定奖励通报报总管理部,在月度大会上宣读。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奖励通报存档,报集团备案,在公司内公示同时抄送各部门,各部门应在公司公布奖励通报后3日内将本部门的奖励通报及奖金分配明细向员工公示。奖励通报的奖金额度与原申报的奖金额度不一致时,原则上奖金分配明细应成比例调整。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将单项奖通过工资造册方式计入员工工资中,以打卡方式发放。造册时以奖励通报的 ___和金额为准。单项奖的分配方案如需要调整,必须报主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予以公示。

第四章罚则第十四条以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等手段谋取单项奖的,给予相应部门负责人相当于申报奖励金额三至五倍的处罚。

第十五条未经公司许可,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与奖金分配者,除将奖金退还之外,给予相当于所获奖励金额二倍的处罚。

第十六条初评时,参会人员违反“回避”原则,影响其他参会人员做出判断者,由会议主持人对该人员进行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没有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公示者,视情节对相应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十八条各部门申请的单项奖不得进行二次分配,也不得用于部门的招待费、聚餐、福利、劳保等与奖金项目不符的用途,否则,取消所获的奖励,并给予部门负责人相当于奖励金额二至三倍的处罚。

第十九条监察部、审计部对单项奖的申报、发放过程给予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焦化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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