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园漫录》看张志淳的治史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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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园漫录》看张志淳的治史取径
马科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摘要]张志淳作为明代保山地区重要的历史人物,史学、文学方面成就都很显著;著有《谥法》《南园
漫录》《南园漫续录》《南园集》《西铭通》《永昌二芳记》等,《南园漫录》是唯一存世的著作;其治史主张内
容上“据实而为纪”;目的上“有诸己”“见诸用”;史文须字句斟酌,语言繁简适宜;民族观上坚守“华夏诸
族,本属一家”。
[关键词]张志淳;《南园漫录》;治史取径
[中图分类号]K82[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4-9340.2019.04.017
[文章编号]1674-9340(2019)04-099-04
张志淳(1457—1538),字进之,号南园,明朝永昌(今云南省保山)人,成化年间进士。
曾任吏部主事、郎中、太常寺少卿、南京户部右侍郎、员外郎、提督四夷馆。
1510年因病辞官归故里,专心读书写作。
《南园漫录》是其代表作,共184篇,分为10卷。
内容包括:介绍永昌的历史和风俗、记录明代学术思想、评价历史人物和时贤及其著作、记录时事、历史事实考证等。
对该书进行系统分析,可略窥张志淳的治史取径。
一、“据实而为纪”
“求真”作为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既是史家治史的重要方法,也是衡量史家治史质量的重要标准。
“据实而为纪”,即根据事物之真实情况而作记录,这是张志淳对“求真”的表述。
方国瑜先生在他的著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中曾称赞道:“张志淳记载时事详核,(《南园漫录》)为不可多得之作。
”[1]
张氏治史“求真”表现在注重考证和追求“直书”两方面。
(一)据实求真、精微考证
仅《南园漫录》对洪迈《容斋随笔》的考辨就达12篇之多,如“避讳”篇、“宁馨”篇、“无何”篇、“引孟子”篇、“王文正”篇、“辨奸”篇、“武侯”篇、“江神”篇、“论将”篇、“论兵”篇、“取蜀”篇、“人杰”篇等。
此外还有对《本草经》《云南图经志书》《大学衍义朴》《史纲》等书的内容的考证。
整体来看《南园漫录》的考证可以概括为对史实、音韵、专用术语等方面的考证。
关于史实方面,如《云南图经志书》记载大理“工鱼(即弓鱼)”一名的由来时称“土人不识江字,因误为工,”所以称“江鱼”为“工鱼”。
张志淳则从音韵上予以考证。
他指出“其说非矣,盖古韵江有工音。
”并举“陶渊明《停云》诗‘时雨濛濛,平陆成江’,李翱《别灊山神文》‘我亦何功,路沿大江’”等例子为证,最后总结道:大理文化发达,当地人是运用了“江”字之古韵而已,并非不识字。
由此订正了该书关于“弓鱼”的错误描写。
又如历史上一些“士夫”不了解云南地区以“贝”当币的情况,理所当然认为“云南用貝巴不用钱”是“夷俗”。
张志淳对此种观点进行了考证。
他从《古梁传》《货殖传》《文中子》等书中找出中原地区汉人使用贝币的有关记载为证。
然后反驳道:“(貝巴)即古之贝也,”用貝巴并非云南地区残留的收稿日期:2019-03-25
作者简介:马科(1993-),男,壮族,云南文山人,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史学史。
第38卷窑第4期保山学院学报2019年8月
“夷俗”。
是“士夫”们见识不够,“不知自是前古之制,至周始用钱,故货贝每见于古书。
”
再如对“漆齿”进行考证。
《新唐书·南诏传》记载永昌南部住有“漆齿、金齿、银齿三种夷,”与人相见的时候“以漆及镀金银饰齿”,进食、就寝之时则去之。
张志淳久居保山,对当地乃至西南地区的许多民风民俗比较了解,甚至可以近距离接触。
他指出此记载不实,“皆妄传也”。
理由是:一、当地人多是使用石榴皮及药物将牙齿染黑,“初无金银金镂饰者。
”二、“漆齿既黑,亦无寝食脱去之理。
”三、非“谓之为饰见人”[2],染黑多为护齿之用。
关于专用术语方面,如在《南园漫录》“损卯”篇里,张氏对“损卯”二字的意思进行了考证。
他说:“金木工构屋交会之处,凿为损卯,殊不晓其义意。
偶见《金史》:‘张中孚制小舟,数寸,不假胶漆而首尾相钩带,谓之鼓子卯。
’则卯字固载于史矣,但二字之名义,终不可解。
”[2]实际上,“损,今作楯,木工于二木相接之处凿成凸凹形使之嵌合,称为楯。
卯今作铆,指接合之钉,故亦称铆钉。
二木凸凹相接入,不脱落,如有钉,称为楯钉。
即后称之‘笋头卯眼’。
”[2]张志淳虽终究未能考证出此二字之含义,但从他为考证“损卯”二字之意而为其立篇,亦可见其对专业术语之考证的重视。
又如“桂辨”篇。
针对“今类书载桂,通不别白”情况,张氏指出“桂有桂树之桂,有桂花之桂。
桂树则《楚辞》桂酒、菌桂之类,即今医家所用,取其气味辛甘,乃用其皮也。
桂花之桂则诗词所言,今人家所植,取其香气馥烈,乃尚其花也。
”[2]在他看来,“桂”的涵义不止一种,因此在使用“桂”的过程中不可笼统不区分。
如此,既点明了书籍中对“桂”不加以区分的情况,也对“桂”之意思的区别作了论证。
再如“鸡夂八凶”篇,张志淳除了对“鸡夂八凶”的味道、生长环境、食用方法等作介绍,对这种菌类为何取名“鸡夂八凶”也作了考证和讲解。
他说“鸡,以其形言;夂八凶,飞而歛之貌。
鸡作蚁,全误。
夂八凶作枞,以为菌,亦通。
”[2]
综上所述,无论是考证“工鱼”、“漆齿”、“贝币”,还是对“损卯”、“桂”或是“鸡夂八凶”的考证,都有一个共同点,即考证的对象多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他所生活的地方—云南,紧密相连。
这也说明张氏治学擅于思考,擅于与生活实际相结合。
(二)“贵直贱曲”
《史记》为项羽设本纪,到《汉书》时班固却改本纪为列传,这历来是史家们议论的焦点之一。
张氏认为司马迁《史记》的作法才是值得推崇的“直书”笔法。
司马迁为未成为帝王的项羽设立本纪,让其有“帝王”之名,这是“据实立名”。
在现实中,项羽有帝王的实力和地位。
他能“分封王侯”,并“以人君自处而众亦尊以为君也。
”《史记》在记录上体现出了项羽的“独尊”地位,“鸿门宴”坐次上以项羽为尊,“项羽东向,范增南向,汉高北向坐,张良西向立,”做到了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统一,这是“据实而为纪”。
所以张志淳认为:“故《史记》据实而为纪,而汉前亦无议之者”。
班固的做法在张氏看来是不符合实际的,“孟坚好谀,启后世曲笔,殊不足取也。
”
洪迈《容斋随笔》认为后蜀在书籍刊刻方面仍沿用唐时期因避讳当时而改动过的字,其意是在避唐讳,因为唐代的恩惠流传长远。
张志淳认为“此恐不然”,并举宋元为例反驳。
孟蜀定国之时“书籍多为唐时所刻,后世承之不改,何唐之泽乎?元灭宋后,元刻诸史如殷、敬、恒、桓、构之类皆讳。
又如恒字,省下一画,至今亦不改。
凡各布政司乡试录罔不然,岂宋之遗泽至今不忘乎?不知为沿袭不明之过,反以为唐之遗泽”[2]可见,很多字不再更改并非是受到前代恩惠所致,而是已经形成一种用语习惯,是一种很自然的沿袭罢了。
由此张志淳批评迈洪此记载与历史实际不相符合,“其误甚矣”。
在《著书》篇中,他批评丘著的《大学衍义补》存在“立意之失”、“失前贤之本意矣”
等问题的。
他说:“客犹未究其立意之失也。
盖真西山所衍者,本也,本正则凡措诸天下国家之事,凡常变、远迩、大小、精粗皆不待言,而其多亦非言之所能尽也。
乃欲列目开条以尽之,其事殆未可毕尽而已拘隘,失前贤之本意矣。
”[2]无论是“立意之失”还是未继承先贤之志,本质上都是没有很好做到求真。
张志淳治史“求真”的精神还表现在治史有疑则存疑。
如前所述,在“损卯”篇中张氏对“损卯”
的含义进行了考证,但未得出结论。
张氏便以“则损卯故载于史矣,但二字之名义,终不可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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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科:从《南园漫录》看张志淳的治史取径
结。
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治史态度。
二、治学“有诸己”“见诸用”
《南园漫录》是张志淳读洪迈的《随笔》、罗大经的《鹤林玉露》等书有所感发,于是仿而为之。
“之所以‘有所感发’,是因为他在读《容斋随笔》时,发现其中内容多有抵悟,遂产生纠偏正误的念
头。
”[3]因此此书一方面能纠正已有错误,这是求真。
另一方面暗含着为人们正确认识历史提供便
利,这是追求致用。
在“自序”中,张志淳也明确指出《南园漫录》“文虽不工,而揆事昭理,亦或有可
观者。
”初衷是想为人们衡量考究事物、显扬事理提供一些帮助,这表明了张氏治学的致用取向。
《南园漫录》覆盖面广,涉及“经济”、“文化”、“边疆史地”、“战事”等内容,对于人们了解边疆地区
的方方面面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赵藩曾指出该书“记载时事、臧否人物,亦可与《明史》相参考。
”[2]
李根源评价此书“精博多发古人所未发,而论天人性命之际,皆征诸日用,验诸躬行,无空谈道学
之弊。
至其臧否当代人物,又足以为世鉴戒。
”[2]两人都点明了《南园漫录》的现实价值,从侧面反映
出了此书经世致用的主张。
张志淳致用之追求还表现在他对通过著述来博取声誉的做法的批评。
在“著书”篇中,张氏就
严厉批评了丘浚的著作及其做法。
他说丘浚所写《钟情丽集》,虽是模仿元稹的著作,但“浮猥鄙
亵,尤倍于元稹。
”另一本著作《五伦记》,“虽法高明,而谑浪戏笑,尤胜高明,乃以此论圣神功化之
极,不几于娼家读礼乎?”[2]在张氏看来,《钟情丽集》的庸俗化严重,是不可取的。
而《五伦记》比起
它所模仿的《琵琶记》《柔克斋集》等著则“谑浪戏笑”成分又太多,不严肃。
最后总结指出:“合而论
之,不过欲人知其学博而幸其名传,非真以道见于著作者也。
”[2]
此外,作者对撰写史书的目的也进行了专篇讨论。
在“著述”篇里他明确指出:“著书,古人道
有诸己不得见诸用,故不得已而为此。
若幸遇明时,道有可行,又何著书?”[2]“著书”的目是为了“有
诸己”“见诸用”,极好地体现了作者对“致用”的追求。
三、史文须字句斟酌,繁简适宜
张氏对史著语言上的要求挺高,一方面是要求字句斟酌。
他在“字义”篇中就举例说明了字句
斟酌的必要性。
他说:“妙、好、媺三字,皆从女;儒、仙、佛三字,皆从人。
古人制字,固不可谓无意。
至于人之所需为儒,人为居山为仙,人而弗人为佛,其意义又各有在。
”[2]在张氏看来,“古人制字,
固不可谓无意”,而“其意义又各有在”,故使用不可不字句斟酌。
丘浚的《史纲》改《纲目》“书刘备见诸葛亮于隆中”的“‘见’为‘访’”。
张氏在“纪传”篇中对此
予以了批评。
他说:“殊不知此‘见’字不特尊亮能自重”。
《史纲》改字“其意必以为本‘(武)王访于
箕子’之‘访’。
”但却没有考虑到武王当时是天子,而“箕子时为亡国臣,书访足以尽其实”,而“三
国”时期的情况是“孔明高卧,其事岂比箕子?”情况已发生变化,仍然用“访”字是不符合实际的。
又如“定字”篇。
张氏说:“《史记》时用‘定’字,如陈王定死,主父定死之类不一,后此不见用,唯《宋
书》内见之也,然作实、作信、作真亦通,但不若定字朴而文也。
”[2]这些都充分表明作者在字句使用
上的讲究。
另一方面,张志淳主张繁简适宜,反对盲目删字减字。
在《南园漫录》“文繁简”篇中,张氏将
《国语》《左传》记载“晋侯使随会聘于周一事”进行比较,分析其优劣。
《左传》的记录“共七十余字,
其视《国语》共四百六十八字者繁简何如也?”张志淳认为“以文章观之,则《左传》之文劣矣。
夫二
书均左氏笔也,而繁简之间,优劣顿异。
知文章者固不可徒以简为上也。
”[2]《左传》《国语》都出自一
人之手,但是优劣之别很大,在张氏看来这很大程度上是文字繁简不适宜造成的。
可见,张氏反对
过度简略的做法。
在“班史”篇中,张志淳又将班固《汉书》与司马迁《史记》关于《季布传》的记载进行对比。
“偶
观《季布传》,‘曹丘生云:楚人谚曰:‘得黄金百斤,不如季布一诺。
’此即当时语,无容易者。
班书减
‘斤’,一二字遂使文义全萎,岂直《新唐书》之病乎?”[2]可见,张氏反对“盲目”删字减字。
又如“减字”篇,张志淳以《新唐书》《旧唐书》记载刘辟的部分进行对比。
《旧唐书》传曰:“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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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卷窑第4期保山学院学报2019年8月
On Zhang Zhichun ’s View of History from the
Book of the South Garden
Ma Ke
(School of History and Administration,Yunnan Normal University;Kunming Yunnan 650500)Abstract:As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figure in Baoshan area in Ming Dynasty,Zhang Zhichun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n historiography and literature.He wrote a lot of books,a-mong which the Book of the South Garden is the only one left,and it reflects his view of his-tory,historical writing and view of nationality.
Keywords:Zhang Zhichun;Book of the South Garden ;View of history
辟尝病,见诸问疾者来,皆双手据地倒行,入辟口,辟因磔食之。
唯卢文若至,则如平常,故尤与文若厚。
”《新唐书》的记载则是:“始,辟尝病,见问疾者,必以手行,入其口,即裂食之。
唯卢文若至,如平常,故益与之厚。
”张氏分析道《旧唐书》记的
“‘双手据地倒行,入辟口’共九字,”而《新唐书》则仅记“‘手行入其口’,减去‘双据地倒’四字,乍观之,不知何为说也。
”[2]
《新唐书》“求简”反倒影响了人们对史事的认识和理解,所以,张志淳说:
“前辈非之(《新唐书》),信矣。
”四、“华夏诸族,本属一家”
“华夏诸族,本属一家”是张志淳《南园漫录》中体现出的一种可贵的民族观念。
《南园漫录》校注者认为“华夏诸族,本属一家,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早已融为一体。
而封建社会时期,有所谓的
‘内诸夏而外夷狄’之论,本书作者(张志淳)斥以为非。
凡述及边地少数民族,都视为一体。
”
[2]
一些古籍中透露出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歧视。
如明顾炎武《肇志域》称“云南用貝巴不用钱”为“夷俗”。
如明朝景泰时陈文等人编修的《云南图经志书》
中称大理人为“土人”。
又如《新唐书·南诏传》将永昌地区涂“漆齿、金齿、银齿的人称之为“三夷”等,无不充满了对边疆地区人民的歧视,是赤裸裸的大汉族主义。
张志淳对此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和反驳。
如反驳《云南图经志书》中“谓土人不识江字,因误为工”的观点,他说:“大理自昔晓文义,故用古韵,岂昧一江字乎?兹非土人不识字,乃修志者不识字耳”。
又如他在“贝原”篇中反驳顾炎武的观点,并将顾氏关于“云南用貝巴不用钱”是“夷俗”的观点看作是对当地人民的“讥诮”,是一种不尊的行为。
从中也能够感受到他对大汉族主义的不满。
董晓京就曾指出“那些不知历史之人,无疑是唯我独尊的‘大汉族主义者’。
张志淳对此偏见极为反感的。
”“修史者只有摒弃偏见和成见,具备史德、
史识和史才,方为良史。
张志淳能在‘工鱼’、‘漆齿’及‘麓夷’条中纠正他人记载的失误,
是因为他对边疆少数民族不抱偏见。
”[3]
五、结语
综上可见,张志淳治史主张内容上“据实而为纪”
;目的上“有诸己”“见诸用”;史文须字句斟酌,语言繁简适宜;民族观上坚守“华夏诸族,本属一家”。
他生活在封建社会时期的西南边陲,靠着史学自觉保持如此的治学取径,确实很可贵。
这是张氏的治学取径,
也是我们应当具备的。
参考文献:
[1]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M].北京:中华书局,1984:386.[2]张志淳.南园漫录[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
[3]董晓京.读《南园漫录》劄记[J].西南古籍研究,2015(9):15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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