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鸿都苑三期及二期整合推广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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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去商品房库存促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娄政发〔2016〕8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去商品房库存促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娄政发〔2016〕8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去商品房库存促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去商品房库存促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娄政发〔20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6〕23号)精神,解决中心城区商品房“竣工扫尾难、库存消化难、交房办证难、税费清缴难”等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多措并举,化解市场库存压力(一)推进货币化安置。

房屋拆迁后自行选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被拆迁人,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对原已选择安置房安置的被拆迁人,因安置小区未开工建设,自愿变更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并在娄底中心城区自行购置新建商品房的,按实际购买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的奖励,但每一个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的奖励面积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

今后,棚户区改造实施货币化安置。

(二)停止新建公租房。

从2016年1月1日起,娄底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再申报公租房建设计划;2016年以前申报,并列入计划的公租房项目按要求继续完成建设。

废除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廉租房、公租住房的有关规定;土地挂牌出让时已明确配建的商品房项目,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优先考虑收购或租赁顺利扫尾、形成了有效资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公租房、安置房房源。

(三)鼓励城乡居民购房。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娄底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除享受相关房地产金融及税费优惠外,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米)奖励0.5万元、90平方米以上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了奖励,市财政对购房人给予相应奖励。

娄底青锋汇景豪庭可行性分析报告 开发方案

娄底青锋汇景豪庭可行性分析报告 开发方案

第一章项目总论娄底市青锋·鸿都苑三期青锋·汇景豪庭项目位于娄底市城南新区,东靠扶青南路,南临东西主干道湘中大道,面向孙水河,地处市政府核心位置,随着娄底城市建设“北扩南移”,城南新区前景不可限量,项目随着市政发展,未来升值潜力巨大。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826.7㎡,建筑基底面积2652.7㎡,建筑总面积45484.5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1886.46㎡、公寓建筑面积5209.02㎡、商业建筑面积8078.66㎡、地下建筑面积5402.18㎡,由三层裙楼和两栋27层一梯五户的塔式住宅组成,总户数270户。

容积率为5.87,建筑密度为38.86%,绿地率为24.20%。

项目由湖南青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开发主体,负责开发销售,由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负责设计。

湖南青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份,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25人(其中工程专业人员5人、财务专业人员5人、其他管理人员15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10人),且全部具有房地产行业的相关经验。

已完成青锋·鸿都苑住宅小区一期的开发建设,该小区共有10栋商住楼,总建筑面积87976.76m2(多层62752.76, 高层25224m2),其中住宅66974.51、车库5321.43m2、门面15680.82m2(住宅514套、车库216个、门面68个)。

二期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为两栋多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15710.73 m2,其中住宅13151.55 m2、商业2559.18 m2(住宅100套、门面51个)。

凭借前期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和实力,必将把“青锋·鸿都苑三期青锋·汇景豪庭”打造成城南新区地标之作。

第二章 项目投资环境分析一、娄底市概况娄底市位于湖南省中部,素有“湘中明珠”之美称,现辖双峰县、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和娄星区。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05•【字号】娄政办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19〕10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5日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实施方案为加快改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软硬环境,对照《“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商建字〔2009〕88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为农贸市场定位,以满足市民消费为前提,以食品安全为目标,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目的,以升级改造与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提升市场档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消费环境,创新经营模式,完善服务功能,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管理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要求。

二、总体目标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提质改造,促进农贸市场达到功能分区合理、设施设备完善、交易环境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周边环境整洁的要求,全部农贸市场实现创文管卫验收达标,有2-3家农贸市场成为创文管卫样板市场。

三、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部门协作、政策扶持、市场主体。

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责推进农贸市场分类提质改造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指导和监管措施。

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改造主体责任,努力改善硬件设施,加强软件管理,确保市场达到创文标准要求。

娄底新九龙商业项目(第二期)开发思路建议8

娄底新九龙商业项目(第二期)开发思路建议8

娄底新九龙商业项目(第二期)的开发思路建议在对新九龙项目初步了解后,我认为该项目对本人来说充满着挑战和激情!因时间有限,对项目的了解也暂时有限(没有提供任何关于该项目的文本性资料和信息),本文不按项目建议书的一般格式来撰写,只是表述了我对项目的思考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本文的结论建立在对本土商业地产市场深刻理解、对本土市场多年来不间断关注研究以及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理论基础上,对新九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发思路与销售提出我的独立看法与独特创意,仅供参考。

对于常规性的推广策略、销售策略等,本文暂不阐述,容日后建立在深度市场调查基础上,会更有价值。

本文只暂时探讨项目操作的节点和宏观思路。

本项目位于娄底市老街区域内--娄星南路与涟滨西街交汇处,市场认知度及客户认知度较高。

从地理位置这一角度来看,本项目的最大价值点在于:老街区域内唯一的大型集多层住宅、商业广场和临街铺位于一体的商住楼盘,本项目区域影响力大、发展前景高,商业类型多样。

本人通过对项目自身进行综合评价,得出本项目必须通过寻求差异化,突出自身特点,形成自身个性,才能脱颖而出,引起一定的市场关注度,吸引投资商、经营户的入驻。

故本项目需在综合考虑成本,开发效益,开发量的情况下,本项目定位为中档物业,引进知名大型商家作为市场的有力支撑,依靠主力店的带动,保持其商业的整体性及连续性,以中档的价格来吸引客户,提升本项目的价值感,从而带动项目的开发和销售。

在此基础上,基于本项目的自身特点,提出该项目定位为:休闲娱乐购物步行商业街--打造娄底老街未来高档生活消费之区域。

步行商业街和商场超市有机地穿插在一起,以独一无二的集中优势,注重老街历史文化、服务以现代的规划理念,以古代建筑风格与现代建筑技术结合,历史文化彰显与现代商贸旅游开发并举,塑创一个休闲、购物、餐饮、文化、娱乐天地。

本项目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覆盖的居民比较多,涟水河风光带的兴建,涟水河大桥的改造等等诸多利好,本项目将成为吸引投资客和经营户及购买住宅人群的重要因素。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娄政办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建设,大力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5日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根据《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和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在全市城市(包括县市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进一步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以下简称城市双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将“城市双修”作为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手段,推动建立“城市双修”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治理“城市病”,明显提升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极具吸引力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

(二)基本原则1. 政府主导,协同推进。

市本级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评估、奖惩激励。

将“城市双修”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制定方案、整合资源、筹措资金、协同推进项目实施,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娄政发[2013]10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娄政发[2013]10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正文:----------------------------------------------------------------------------------------------------------------------------------------------------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娄政发〔2013〕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娄底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30日娄底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为优化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思路和原则(一)总体思路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构,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努力打造投资洼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

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本原则1.依法审批,高效便民。

依法整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转变职能,主动服务。

整合政府资源,将外部行政行为变为内部行政行为,将项目建设单位在一个审批阶段面对多个行政部门变为只向一个牵头部门提供相关审批材料,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同时抄告各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娄政发〔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娄政发〔2014〕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31日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1.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宜居宜业为目的,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融城战略,主动对接融入长株潭城市群。

坚持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城乡一体、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2.发展目标。

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深入推进融城战略,着力打造新型能源原材料产业基地、特色装备与先进制造业基地、文化与生态旅游休闲基地、区域性商贸与物流中心、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快建设青春活力娄底、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圈强市、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城市。

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全市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3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52%左右;全市户籍人口达到470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1%左右,新增城镇户籍人口54万左右,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绿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绿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绿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娄政办函[2014]33号【发布部门】娄底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4.16【实施日期】2014.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绿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函〔2014〕33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娄底中心城区绿荫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16日娄底中心城区绿荫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生态园林、节约园林、民生园林”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市绿荫行动,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打造空气清新、景观优美、生态友好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六大工程”,即:城市林荫道路建设、公园和广场林荫景观建设、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及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建设工程。

力争到2015年,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初具规模的林荫道路系统,林荫道路的比例超过70%,林荫广场和停车场比例超过60%,林荫小区和庭院比例超过50%,中心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均保持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以上。

三、行动内容城市绿荫行动着力解决绿量分布不均衡、绿化景观不丰富、有绿无荫或有绿少荫、季相不分明以及园林绿化功能不突出等问题,建设林荫环抱、景观优美、功能完善的湘中特色城市。

(一)完善道路绿化,建设城市林荫道路系统。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导则》(湘建城〔2012〕140号)等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多栽乔木,少栽灌木,提高绿化覆盖率,增强景观和林荫效果,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空间。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区内烧制建筑用砖厂整体关停退出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区内烧制建筑用砖厂整体关停退出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区内烧制建筑用砖厂整体关停退出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27•【字号】娄政办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区内烧制建筑用砖厂整体关停退出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市城市规划区内烧制建筑用砖厂整体关停退出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7日娄底市城市规划区内烧制建筑用砖厂整体关停退出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信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7〕第279号)、湖南省经信委等七部门《关于烧结砖(瓦)行业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函》(湘经信原材料函〔2018〕34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就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烧制建筑用砖厂整体关停退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确保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无新建烧制建筑用砖厂;确保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的烧制建筑用砖厂在2022年6月1日前逐步退出(如期间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的政策执行);科学引导规划区内砖厂平稳有序退出、转型发展。

二、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娄底市城市规划区内烧制建筑用砖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列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整治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由分管经信、环境保护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经信、环保、国土资源、规划、发改、财政、林业、安监、住建、水利、工商等部门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肖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刚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协调、督促、验收砖厂整治工作。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1•【字号】娄星政办函〔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星政办函〔2017〕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娄星区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1日娄星区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落实“十二五期间”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城市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县城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2015〕206号)、《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砖厂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函〔2017〕2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我区经济秩序公平、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到2017年8月31日,全区所有粘土砖厂和不符合要求的煤矸石砖厂全部取缔关闭到位;所有保留的煤矸石砖厂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要求,无证生产、乱采滥挖、破坏耕地、破坏林地和超标排污等行为得到全面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消除砖厂乱采滥挖、盗采和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范围和分类(一)整治范围。

全区内所有粘土砖厂和煤矸石砖厂(包括页岩砖厂)。

(二)整治分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砖厂分类进行整治:1、粘土砖厂。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31•【字号】娄星政办函〔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星政办函〔2017〕3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娄星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娄星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整体推进、住有所居”的要求,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二)基本原则1、经济实用。

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好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节约用地。

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

使新建的住房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老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其他空闲地进行建设。

3、整合资源。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灾后重建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

4、自愿自主。

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09•【字号】娄政办函〔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函〔2016〕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9日娄底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以强力促进土地开发利用,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依法依规。

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置适当。

(二)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是清理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三)全面清理。

利用高科技手段和国土资源信息化成果深入调查摸底,做到地域、时间全覆盖。

(四)分类处置。

以促进土地开发利用为出发点,实行“一地一策”分类处置。

(五)信息公开。

不避难、不护短,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清理范围认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制定统一的认定标准。

(一)凡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征收或农转用批文下达之日起满2周年未供应的土地认定为批而未供。

(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娄政办发[2015]63号【发布部门】娄底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2.31【实施日期】2015.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娄政办发〔2015〕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幼儿园“入园难”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着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规范整顿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学前教育取得了一定发展。

全市现有幼儿园66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88所,民办幼儿园57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46所)。

公办园占比为13%,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为50%。

全市在园幼儿总数116795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1%。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立足民生发展大局,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巩固一期成果,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坚持把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强保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娄底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的实施意见-娄政发〔2015〕15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娄底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的实施意见-娄政发〔2015〕15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娄底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的实施意见正文:----------------------------------------------------------------------------------------------------------------------------------------------------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娄底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的实施意见娄政发〔2015〕15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广大市民的住房问题,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创业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就促进娄底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尤其要着重做好重点企业名录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力争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不低于4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各商业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慎重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各商业银行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各商业银行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力争今年全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新增不低于12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娄政发〔2019〕7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娄政发〔2019〕7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娄政发〔201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59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围绕关键环节,加强载体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1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5%;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500家;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以上;创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4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20个以上;现代服务业占比达到65%、生产性服务业占比接近50%,服务业对全市产业及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发展原则。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龙头带动,集聚发展;拓展领域,融合发展;重点突出,特色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发展。

二、重点领域(一)文旅体育服务产业。

推进实施文化创新“五名工程”,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网络视听、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

发现、转化一批娄底特色鲜明、兼具创意性、艺术性、实用性的文创产品,培育形成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小镇,加快发展县域特色文化产业和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到2022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推进市域内旅游资源和要素深度融合,构建全业融合的全域旅游体系。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新材料新能源基地的若干意见-娄政发〔2018〕4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新材料新能源基地的若干意见-娄政发〔2018〕4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新材料新能源基地的若干意见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新材料新能源基地的若干意见娄政发〔20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湘发改地区〔2017〕738号),加快推进我市新材料新能源基地建设,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建设“钢铁新城”、“世界锑业旗舰”,推进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促进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到2020年,基本建成板材深加工及汽车零部件千亿以上产业基地,先进储能、先进陶瓷、装配式建筑百亿以上产业集群,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0%以上。

到2025年,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链实现全覆盖,建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的新材料新能源基地,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40%以上。

二、发展领域与重点任务1. 金属新材料。

推进传统金属材料提质增效,支持采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推进金属新材料向中高端发展。

依托华菱涟钢等企业的精品薄板优势,扩展高性能工程机械零部件配套产业,进一步完善碳钢/合金钢、不锈钢标准件,培育形成紧固件产业集群;发展海洋、石油钻探用大规格高耐蚀钛合金管材,发展3C领域、航空航天及汽车领域所需的先进硬质合金材料和高端刀具;建设完善“钢铁材料-加工配送-终端用户”产业链,建成中南及西南区域钢铁薄板原材料、工程机械及农业机械零部件、钢结构产品、日用五金、海水淡化设备重要供应基地。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娄政办函〔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函〔2017〕46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娄底中心城区开展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

一、整治对象娄底中心城区(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整治标准按照“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协同、业主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彻底治理闲置土地上垃圾堆积、污水横流、种菜养鱼、放养家禽和黄土裸露等不文明现象,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具体标准如下:(一)土地平整,绿化覆盖,无黄土裸露和水塘;(二)临街的闲置土地设置围墙或硬质围挡,大街大道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地段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三)场内无旱厕;(四)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五)无家禽、家畜放养;(六)无种菜现象;(七)无“十乱”(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八)无黑臭水体,无“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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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标客群的特征描述,我们可以大致给他们定义一个概念:
都市知性阶层
他们较为年轻,充满活力,有较高品味,追求现代感的时尚、雅致生活; 他们消费理性,对产品性价比较为在意 他们对购买物业的地段、交通和发展前景三大因素最为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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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目标客户特征分析之后,我们应该如何打 动他们??
随着城市中心向南移动,新的城市中心随之建立,随着众多政府机关设 于区域内,城市规划同样开始南拓,道路建设、公共配套等均展开了建 设的步伐,在这样的大势下,各行各业均将向本区域内流动,我们可以 认为,本区域即将成为城市的中心。
城市向南,生活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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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未来规划——高发展
按照娄底市政府战略构想,未来5-10年, 城南新区将成为娄底的金融中心、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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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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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提案之前
在过去的时间里,我们双方交换了对于本项目的一些思路,包括对于 市场情况的调查、分析、判断,和对于项目产品的客群、面积、功能 主题等方面的一些建议。在前期沟通中,贵我双方对产品、客户、经 营主题等三方面基本取得一致。所以本次提报,我们重点就项目的推 广,尤其是广告包装的概念和演绎方面,提供一些建议,希望对项目 成功销售起到较为良好的作用。
主推广语
50万平米公务员社区
城市未来、孙水河畔,中央生活区
开创娄底豪宅新篇章,打造湘中首席 豪宅 娄底首个百米31层高层大型商住标志 性建筑
投资财富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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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项目推广主要诉求点以地段为主,依托 孙水河景观优势,树立核心价值体系,而本 案如何从竞争项目中脱颖而出,占据市场制 胜点?
当前区域缺少的是什么?
生活配套缺乏,缺少大规模的商业配套,购 物休闲场所; 办公场所缺乏,缺少适合商务办公的场所; 缺少一个适合作为城市代言的城市综合体。
而这些 就是本项目自身所具备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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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以区域为项目主要价值支撑,能否冲出重围?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首先,区域内众多楼盘皆拥有以上公共资源,项目以此为主要价值支 撑点将面临同质化竞争; 其次,项目距孙水河相对于皇城御园和君临天厦而言,路程更远,相 对价值弱化,无法为项目带来更高的价值; 再次,对目标消费群体而言,项目位于区域相对较偏位置,无法对项 目价值提升形成较强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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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目标客户的思考
第一类:区域内购房者 目前在区域内工作或居住的、认同区域生活环境,注重居住氛围,是区域内 购房的中坚力量,以政府公务员、私营业主、企业职工等;
第二类:区域周边人群 目前居住在区域周边辐射带,为了改善目前现有的生活条件,喜欢城南居住 氛围的二次置业者为主,注重居住氛围,追逐居住品质,对生活品质有较高 要求。
购物中心与文化娱乐中心。 而区域内也将成为以居住及文化娱乐用地为主、 融合配套商业金融等服务设施的文化居住片区。
随着新区陆续建成,城南新区影响力北扩, 项目地段具备巨大升值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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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市政配套——公园
区域内市政配套逐步完善中,孙水河公园已开放使用, 旖旎风光,自然优美
学校、医院等市政配套也在逐步完善中, 对区域的发展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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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投资者 看好区域作为娄底城南未来中心的升值潜力及投资价值,对娄底城市发展具 备极大的信心,相信在此投资会获得较大的收益。
第四类:周边县市购房者 当生活和事业渐入佳境,对于城市生活的原始欲望再次涌上心头,一心要与 城市生活节奏为伍,进入更大城市感受都市生活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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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此大的放量,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同 质化趋势更为严重,在重重的市场包围中, 本案应如何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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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看竞争项目如何——
竞争楼盘 南苑上和 弘星大厦 皇城御园 君临天厦 三元大市场
核心诉求 规模、品质 地段、水景 地段、档次
地段 专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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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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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硬件分析:外围环境 // 自身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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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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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域是—— 娄底行政中心
这里是娄底新的政务新区,众多行政机关如国土局、审计局等 均设于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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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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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大势思考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呈现大幅增长,而中心城区同比相对减少。上半年全 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3077万元,同比增长30.07%,比去年同期增幅 增加28.15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90673万元,同比增长25.32% ; (二)、商品房开发规模大幅增长。上半年,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458.12万m2, 同比增长42.04%,其中商品住宅施工面积366.56万m2,同比增长36.67%。商 品房新开工面积129.3万m2,同比增长98.55%,其中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 103.83万m2,同比增长80.35%。商品房竣工面积18.84万m2,同比减少58.56%, 其中商品住宅竣工面积15.18万m2,同比减少63.12%; (三)、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大幅增长。上半年,全市销售商品房面积69.32万m2, 同比增长85.94%,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60.22万m2,同比增长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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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目前人气较低,商业配套较为缺乏,生活配套暂未 完善,随着区域的告诉发展,生活商业配套成为了区域发 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当前三元大市场已开始建设,依托于湘中大道和扶青路等 主要交通路线,必将形成较大规模的商业中心,促进区域 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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