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清水江下游碑铭中的社会秩序——贵州天柱地区碑铭田野调查
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官学教育
的制度性引导实施“ 教化” 政策 , 就成 了王朝国家在 边 圉之 地 “ 宏文教 , 变 苗俗 ” 的重要 举措 。
清水 江 下 游 地 区 在 整 个 黔 东 南 地 区来 说 , 应 属 于较早 被 开发 的地 区 , 明代 永 乐 十 一 年 设 置 黎 平 府, 即被 纳入 到王 朝 国家 的直接 管辖 之 下 , 由于政 府 的 经营 开发 , 以及 大量 汉族 移 民 的涌入 , 当地 的族 群 关 系呈现 “ 汉 夷杂 处” 的特 点 , 亦 显 现 出两 种 文 化 冲 突 和濡化 的 复杂 局 面 。官 学 教 育 , 即是 这 一 文化 涵 濡 中极其 重要 的一 个 组 成 部 分 , 它 既 是 王 朝 国 家 开 发 和经 营边疆 的重 要 支 柱 之 一 , 同时 地 方 社 会 基 于
关键词 : 清代 ; 清水 江下 游地 区; 官学教 育
中 图分 类 号 : G 7 5 0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4—7 6 1 5 ( 2 0 1 3 ) 0 3— 0 1 0 3— 0 7
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先 行 的政 策 。“ 迨 至明季 , 始 设 布 按 二司 , 定 为贵 州省 。然 亦郡 县少 而卫 所 多 , 武 弁不 能
基金项 目: 2 0 1 1 年度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 目 “ 清代清水江 中下游苗侗社会变迁研究” ( 项目 编号 1 1 X Z S 0 3 2 ) 。 作者简介 : 姜 明( 1 9 7 1 一) , 男, 贵州天柱人 , 凯里学院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区域社会史和历史人类学 。
达成“ 兴行 教 化 , 作 育人 材 ” 的 目的 , 结 果 促 进 了这 地 区社会 的 急剧 变迁 和汉夷 族 群之 间在 文化 上 的 濡 化现 象 。 ③
明清时期清水江流域宗祠文化研究——以天柱地区为中心的考察
文化长廊明清时期清水江流域宗祠文化研究——以天柱地区为中心的考察杨春华 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栾成斌 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基金项目:本文系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明清时期梵净山文化枢纽研究”(编号:2017jd003)阶段性成果。
摘 要:明清时期伴随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清水江流域的宗祠建设发展迅速,宗祠文化十分兴盛。
概括而言,清水江流域宗祠修建运营的功用有公益性的求稳定与功利性的寻发展两个方面。
为寻求文化认同进而达到国家认同的路径,从上至下各级官府十分注重宗祠在内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边疆民众出于各种考量也往往主动参与到宗祠修建的文化事业上来。
需要指出的是,民众基于自发的文化认同进而国家认同所实现的向心力,远比明清基于功利性统治策略而构建的强制认同,其生命力与影响力更为久远。
关键词:宗祠;清水江;改土归流;国家认同作者简介:杨春华(1984-),四川资阳人,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中国史201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栾成斌(1982-),山东青岛人,历史地理学博士,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讲师,贵州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贵州省儒学会副秘书长,贵州省社科院黔学研究院研究员,贵州省社科院乡贤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研究方向:历史地理学、西南区域文化。
[中图分类号]:K820.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9)-09-157-04一、宗祠修建平民化的历史背景宗祠制度的民间化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明代嘉靖以前,宗祠制度发展的总趋向是由社会上层向下层渐进式移动。
嘉靖年间,围绕“大礼”的争论是政治斗争的重要内容,并促进了以祠堂兴建平民化为中心的礼制改革。
嘉靖皇帝以藩王继位,围绕其亲生父母的大礼和称号,朝堂之上进行了激烈而持久的争斗。
这次争论的焦点在于辨别“统”(王朝世系的合法继承)和“嗣”(家族惯例的血统继承或过继继承)。
大学士们为之辩护的观点,认为继承某人的人应是某人之子,这是家族惯例的一个基本原则。
清代清水江下游天柱吴家塖苗族村落土地契约文书的调查与研究
清 水 江 流 域 文 化
学刊
J rlf rilcoc ao l uu o 月 in ogaNtn lr u aoO gaE lil i aC te
任从 买主耕 管为业 , 日后 如有 房 亲人 等言论 , 不千 买主之 事 , 卖主 一 面承 当, 幸有 凭立 此 卖契一 张 今 为据 。 外开 四抵 : 抵 岭 , 上 下抵 喜 交油树 , 左抵 袁
不 可
到万 历二十 五 年 ( 5 7年 ) 所 为 县 , 家蜾 或 均 19 改 吴 属天 柱所 辖 。现 存 较 早 关 于 吴 家嵊 的 资料 , 明 是 熹宗 天启 元 年 ( 6 1年 ) 12 的一 纸 土地 买 卖 契 约 文 书 , 该份红 契 的印章 上 看 , 知吴 家嵊 至 少从 这 从 可 时起 , 已被纳 入 官方税 收 的视域 里 。 ① 契 约文 书作 为 了解 传 统 中国 乡村 社会 的重 要
书 的发 掘整 理或 将 为学 术 界 从各 方面 分 析 、 究 研 清代清 水江下 游边圉地 区的土 地 制度 、 地权 流动 、
民 间习惯法 、 民众 日常 生活 史 、 妇女 史等 方 面提供 较为翔 实的资料 。 二、 天柱吴家嵊苗族村落土地契约买卖之类型 通过对这 些收 集 的 地 契 进 行分 类 整 理 , 们 我 可 以将天柱吴 家嵊苗族 地 契分 为 卖油树 及 其 山地
收 稿 日期 : 0 0一l 21 2—1 8
基金项 目:0 9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 目“ 20 贵州锦屏文书研究—— 以清代黔 东南苗 、 侗族土地契 约 、 文书研究 为中心”( 目批 准号 : 项 0 X S0 ) 9 Z O 1 阶段性成果 ;0 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 目“ 21 协商与 日常 : 清代以降贵州 天柱苗 、 侗族地 区民间契约 文 书 的调 查 与研 究 ” 项 目批 准 号 :0 J7 0 9 ) ( 1 Y C 7 0 8 阶段 性 成 果 ;0 0年 凯 里 学 院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青 年 基 金 项 目“ 家 嵊 民 间 契 21 吴
论清代贵州天柱民族地区田赋征收
论清代贵州天柱民族地区田赋征收林芊【摘要】由史志与天柱民间文书比较分析,天柱实行屯田、民田、苗田三套不同田赋定制;自明起就在少数民族地区苗田采用以禾论稨(边)计税率的田赋科则.《三里均摊案》等文书一方面表明,乾隆元年(1736年)至八年(1743年)苗田赋税整理最后厘清了苗田税率通则,并实施到清末.同时《三里均摊案》还是贵州“摊丁入亩”赋役变革的直接见证.康熙到光绪朝,苗田田赋税率变化呈现各朝不同的短周期,总趋势是税额不断增长的长周期;若从横向方面看,无论是与同期全国平均情形、还是与本地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税则比较,苗田真可谓“薄赋”.【期刊名称】《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年(卷),期】2013(005)003【总页数】12页(P39-50)【关键词】清水江文书;贵州天柱县;清代;苗田;田赋征收;《三里均摊案》【作者】林芊【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历史系,贵州贵阳55002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129一、国家赋役制度在天柱的实施轨迹天柱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部,近十年从民间征集到众多产生于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土地买卖契约及相关事务文书,为研究这一时期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原始文献。
本文从清代田赋税额及征收摭取清水江文书中相关信息,①本文论及和引用的清水江文书,主要是产生于天柱县高酿镇的清代民间土地买卖契约。
均载由张新民主持,贵州大学文化书院、天柱县档案馆合编《清水江文书(天柱卷)考释》。
探讨清代天柱少数民族地区田赋制度及变化,为观察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一视角。
国家赋役制度在天柱的实施过程,史书上有些记载。
从现存文献了解,自明至清初,经历了多次制度的设计。
首先是明代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在今天柱县设天柱千户所屯田,其赋役以屯田征收;同时天柱所设立之时,也是湖广行省在其西部边陲少数民族地区拓殖并进行管理之日,②天柱县在雍正四年由湖广直隶靖州改属贵州黎平府。
十一年再由黎平府改属贵州镇远府。
明清时期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教育变迁——以碑刻史料为中心
建天柱守御 千户所 , 十年 (37 撤靖州卫后所 建汶 三 19) 溪千户所 。万历 二十五年 (57 天柱改所 建县 , 19 ) 隶属 湖广靖州 , 正 四年 (76 改隶贵 州省 黎平府 , 正 雍 12 ) 雍
收稿 日期 :0 1~ 3— 8 21 0 2
基金项 目:0 9年度 贵州省教育厅高 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 目“ 20 清代清水江流域苗侗社会转 型研究” 项 且编号 0ji ) ( 9d M5 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 斌 (9 5一)男 , 李 16 , 汉族 , 四川绵竹人 . 凯里学院教授 , 厦门大学博 士生 , 研究方 向为晚清史和区域社会史 。 吴才茂( 9 1 ) 男 , 18 一 , 苗族 , 贵州天柱人 , 凯里学院讲师, 硕士 , 研究方向为明清社会经济史。 龙泽江( 9 0 ) 男 , 17 一 , 汉族 , 贵州金沙人 , 凯里学院讲师, 硕士 , 研究方 向为区域社会史和历史人类学 。
关 键 词 : 明 清 时期 ; 柱 ; 育 ; 刻 史料 天 教 碑 中图 分 类 号 :4 文 献标 识 码 : 文 章 编 号 : 7 G0 A 1 4—7 1 (0 I0 0 o 0 6 65 2 l )2— 10— 7
因“ 柱石 擎 天 ” 得 名之 天柱 , 王 朝 国家 对其 而 抱以瞩 目或始于明洪 武二 十四年“ 苗人 猖獗 ” 而楚王
李
斌
吴才茂
龙泽江: 龋清 时 期 清 水 江 下 游 天 营 地 区教 育 变 迁
另一类 教化 场所 , 为官方 所 重视 , 而 出现 官办 书 亦 进 院 。清 水江下 游地 区 , 随着 王朝 势力 的 次第进 入 , 书 院随之 而来 , 明万 历 二 十 五 年 (5 7 , 柱 县 令 朱 19 ) 天 梓 创办 开化 书院 , 城 东学 宫 之 前 , 置 田租 为子 弟 在 “ 延 师肄业 之 资 ” 这 是 天 柱 县 所 见 创 办 最 早 之 书 , 院 。遗憾 的 是 , 朱 公 以后 , 克 修 举 , 至倾 圯 无 “ 鲜 遂 存 。 幸而 至清 乾 隆 二 十 五 年 ( 7 0 , 县 马士 升 ” 16 ) 知
清水江下游天柱苗侗地区宗族社会及其规范
清水江下游天柱苗侗地区宗族社会及其规范作者:李斌龙泽江来源:《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3年第01期摘要:天柱宗族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态,明清以降,其对宗族内部事务的管理与控制日益加强并且规范化。
宗族通过祠堂修建及其祭祀、族谱编纂及其修改等方式,实现了对其内部社会行为规范的控制与调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持天柱宗族社会的持续繁荣及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
关键词:天柱;宗族社会;祠堂;族谱;社会行为规范中图分类号:G27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3)01-0030-07宗族是一种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特殊利益群体。
“在古代社会中,家族常表现为同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若干世代聚居在某一区域,按照一定的规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结合成的一种特殊社会现象”[1]。
冯尔康认为,“宗族是由男性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宗法观念的规范下,共同组成的社会群体”[2]。
林耀华认为,在一个宗族中,“家庭是最小的单位,家有家长积若干家而成户,户有户长,积若干户而成支,支有支长,积若干支而成房房有房长,积若干房而成族,族有族长。
下上而推,有条不紊”[3]。
宗族在传统上具有三大特点,即血缘的继承性、地缘的聚居性、财产和利益的内部互利性和对外关系的区域化[4]。
明清以降,宗族制度渐趋平民化、大众化,宗族组织及祠堂、族谱、族田、族学、族规等逐渐构成宗族存在的基础和基本组织与活动制度,其中祠堂与族谱是其二大标志。
因“柱石擎天”而得名之天柱,王朝国家对其抱以瞩目或始于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苗人猖獗”而楚王南征之时,①①王复宗:《康熙天柱县志·上卷·沿革》。
至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撤靖州卫左所建天柱守御千户所,三十年(1397年)撤靖州卫后所建汶溪千户所。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天柱改所建县,隶属湖广靖州,雍正四年(1726年)改隶贵州省黎平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定隶镇远府。
根据天柱民间谱牒的记载,天柱县各个姓氏的祖先历史上几乎全是移民。
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侗族妇女经济生活--天柱田野调查侧记
社交消费:侗族妇女注重社交活动,如参加节日庆典、婚丧嫁娶等,这些活动也是她们消费的 重要组成部分。
侗族妇女的消费方式和习 惯
自给自足:侗族 妇女通过自己生 产、加工和销售 产品来满足生活 需求
家庭消费:侗族 妇女在家庭中承 担着购买日用品、 食品等职责
侗族编织: 采用天然 材料,如 竹子、藤 条等,环 保耐用
侗族剪纸: 线条流畅, 图案简洁, 具有浓厚 的民俗气 息
侗族陶瓷: 造型古朴, 釉色丰富, 具有独特 的地方特 色
侗族木雕: 工艺精细, 造型生动, 具有较高 的艺术价 值
侗族妇女手工艺技术和传 承方式
手工艺技术:刺绣、 织锦、蜡染、剪纸 等
观
看
汇 报 人 :
交易地点:集市,庙会, 节日庆典
侗族妇女商贸活动的影响 和意义
促进了清水江流域的经济发展
提高了侗族妇女的社会地位
丰富了侗族文化的内涵
对现代商业文化的启示和借鉴
活的侗
第 六
消族 章
费妇
生女
侗族妇女的消费观念和特 点
勤俭节约:侗族妇女注重节俭,不浪费资源,注重实用价值。
家庭为重:侗族妇女的消费观念以家庭为重,注重家庭生活和家庭成员的需求。
传承方式:母亲传 授给女儿,家族内 部传承
手工艺品用途:自 用、出售、赠送
手工艺品特色:具 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和地域特色
侗族妇女家庭副业的发展 和影响
家庭副业的发展:侗族妇女在家庭中从事手工艺和副业,如刺绣、织布、制陶等,这些副业逐渐成为家庭收入的 重要来源。
家庭副业的影响:侗族妇女的家庭副业不仅提高了家庭收入,还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传承了侗族的传 统文化和技艺。
清代清水江流域村落的兴学活动--以天柱地坌为中心
2 0 l 5年 1月
省纠 火 学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J OURNA L 0 F GU I Z HOU UNI VE RS I T Y(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
V0 1 . 3 3 No . 1
i n l f u e n c e i n t h e r u r a l c o mmu n i t y ,s c h o o l i n g a c t i v i t i e s s t a r t e d t o b e o r g a n i z e d ra g d u a l l y i n d i f e r e n t v i l l a g e s . B a s e d o n t h e f i e l d w o r k i n Di b e n V i l l a g e,t h e p r e s e n t p a p e r ,a c c o r d i n g t o t h e i n s c ip r t i o n s ,g e n e lo a g y a n d o t h e r
域 村 落 兴 学 活动 的特 点及 其 社 会 作 用 :
关键词 : 族学 ; 兴学 ; 清水江
中 图分 类 号 : K 2 0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0—5 0 9 9 ( 2 0 1 5 ) O 1 — 0 0 7 8—0 5
T h e F l o u r i s h i n g o f E d u c a t i o n Ac t i v i t y i n Qi n g s h u i Va l l e y V i l l a g e s
从有关碑文资料看清代贵州的社会治安管理
乱, 恣意盗 窃 , 给广大人 民造成 了严重损失。为了保 护 人们的生命 财产安全 , 维护社会 的安定 , 清代贵州官 府
和 民间通过颁 发文 告 、 制定 乡规 民约 等形 式 , 禁 盗 严 窃, 这在有关碑文中得到 了很好 的反映 。 如乾隆二十 二年 ( 元 15 公 77年 ) 二月 五 日, 今 在 黎平县岩洞镇便 引冲立有 一块“ 款禁 碑” 内容为查 办 ,
No. 1
F b. O1 e 2 0
从有关碑文资料看清代贵州的社会治安管理
口 吴 大 旬
( 州民族 学院 民族 学与社 会 学学 院, ・ 贵 阳 5 0 2 ) 贵 责 1 1 , 5 0 5
摘 要 : 维护好社会治安 , 要 管理 尤 为重 要 。清 代 贵 州 由于 实行 严格 的社 会 治 安 管理 而取 得 了一 定 的 成 效 。 借 助 于 清代
由上可知 , 黎平岩洞一 带 的村 民查 办盗窃 十分严
访拿 , 追贼路 费 , 各携前进 , 退缩不前者罚。倘捕盗有 , 同心办理 , 不得 推委 ” “ 偷 窃牲畜 , ;议 白昼 盗去 , 自 因 疏虞 , 只许邻 近帮追 ; 黑夜盗者 , 众寨盘拿 。如赃 不获 , 家道式微 , 口赔 给 。 ( : 众 ” 注 因石 碑长 期 日晒雨 淋 , 或
格 , 如有偷 盗 拿获 查 实者 , “ 通历 ( 示 ) 游 众寨 绑捆 款 上, 立即打死 。一不 许赴官 , 二不许私 凶 , 三不 许隐 匿 抗违。 当时 , ” 参加立碑 的有竹坪 、 薪洞 、 坑洞等 十三个
还有不少涉及社会治 安管 理。值 得注 意的是 , 这些碑 文多未有文献记载 , 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 , 为我们 从事包括贵州在 内的南方 民族研究提供了非 常珍贵 的 资料 。笔者根据 民族调查 所获 碑文 资料 , 结合 有关文
好讼与无讼:清代清水江下游两种不同权利纠纷解决机制下的区域社会
锦 屏地 区率 先 大 量 发 现 。 以 致 被 贵 州 省 官 方 命 名
为“ 锦 屏文 书 ” ①) , 令 学界 和 政府 震惊 并 高度关 注 。 2 0 0 6年后 , 在 地方 政府 的推 动下 。 民 间文 书 的 收 集
工作 陆续 扩 展 到 锦 屏 以 外 的 黎 平 、 天柱 、 剑河、 三 穗、 岑 巩等 清水 江 中下 游 地 区 。2 0 1 5年 初 , 黔 东 南 州有 锦屏 、 黎平 、 天柱 、 剑河、 三穗 、 台江、 岑 巩 等 县 共 计 收集 到 民间文 书 1 8万余 件 , 其 中锦 屏 一 县 即 近5 . 6万件 ②。这些 文 书 内容 涉 及锦 屏 等清水 江 下
第3 4卷 第 6期 2 0 1 6年 1 1月
绩州 学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J O U R N A L O F G U I Z HO U U N I V E R S I T Y(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
Vo 1 . 3 4 No . 6 NO V . ,2 01 6
关键词 : 好讼 与无讼 ; 清水 江流域 ; 权利纠纷 ; 解决机制
中 图分 类 号 : K 2 4 9 .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0 - 5 0 9 9 ( 2 0 1 6 ) 0 6 - 0 0 8 8 - 0 8
国际 D O I 编码 : 1 0 . 1 5 9 5 8 / j . c n k i . g d x b s h b . 2 0 1 6 . 0 6 . 0 1 4
行 的 民间 契 约 等 文 献 资 料 的 收 集 工 作 的 深 人 . 锦
屏 地 区 民间契 约 等 文 书 大量 地 被 “ 发 现” ( 也 因在
从碑刻看清代清水江流域的乡贤与乡村社会生活——以地坌彭氏为中心的考察
从碑刻看清代清水江流域的乡贤与乡村社会生活——以地坌彭氏为中心的考察李斌;吴才茂【摘要】文章以清水江流域天柱县竹林乡地坌村发现的20余通碑刻为中心,并结合《彭民族谱》等民间历史文献,分析彭氏家族移民至边疆地方社会之后,奋力科举,终至科甲蝉联的历史过程.考取科举功名之后的彭氏族人,成为乡贤,他们热心乡村教育事业,积极参与修桥铺路、设渡济人、建庵立庙等地方社会各项公共事务,在乡村社会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期刊名称】《凯里学院学报》【年(卷),期】2018(036)004【总页数】7页(P18-24)【关键词】清代;清水江流域;碑刻;乡贤;社会生活【作者】李斌;吴才茂【作者单位】凯里学院,贵州凯里556011;凯里学院,贵州凯里556011【正文语种】中文乡贤虽为时下兴起之概念,然乡贤之谓,古已有之。
①所谓生于其地而德业、学行著于世者谓之乡贤。
从定义上理解,乡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生于其地”是为籍贯限定,“德业、学行著于世”则是“贤”的标准[1]。
实际上,乡贤并不是一个规范意义上的名词,而是一个社会学上可描述的范畴,其范畴可界定为那些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德高望重,能力突出并致力于当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益事业之人[2]。
这类人广泛存在于古代中国的乡村社会里,对乡村社会生活影响甚巨。
有关其研究,主要集中在明清时代,且多与宗族、祭祀、教育以及乡村建设等联系在一起。
例如,常建华就清代山西洪洞苏堡刘氏的宗族建设历程进行了研究[3]。
赵克生就明代乡贤在庙学中的祭祀成为一代制度进行了分析[4]。
李秀菊等就乡贤对地方教育的影响进行了研究[5]。
刘华明则集中论述了明代苏州的乡贤,对其在地方社会的功能进行了全面的分析[6]。
通过这些研究成果可知,整体研究与区域研究已经逐渐兴起,但亦可看到,有关区域乡贤的研究,多集中于华北、江南与华南地区,至若清水江流域,清代以来,具备乡贤特征之人,在乡村社会多有存在,正是这群人的存在,把整套儒家系统在边疆之地建立起来。
从碑刻看清代以来贵州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农业管理优先出版
运用民间历史文献进行区域历史研究,是近些年来学界的热点。
碑刻作为民间历史文献中的一大类型,在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其中保留了相当数量的官府告示、禁谕和民间乡规民约等方面的内容,多具有晓谕公众的意义,因而在公共事业和社会管理方面的研究中更是不可或缺。
利用碑刻史料进行清水江下游地区农业管理方面的研究,其数量并不多见,如张应强以三门塘碑刻为中心,对其乡村社会生活进行描述,梳理了其村落历史衍变过程;另外他通过对锦屏县卦治村《奕世永遵》石刻的解读,揭示了清代中后期清水江下游木材贸易与地方社会的具体运作的情况,通过对锦屏县高柳下寨的《永定江规》碑文的分析,讨论了区域开发清水江下游村落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陈小林利用林业碑刻史料分析了清水江下游地区农田水利保护的措施和特点;吴大旬、王红信以清代贵州有关碑文资料从制订生产用水规约、强化土地管理、严禁盗窃耕牛及农产品、禁止人畜践踏庄稼等几个方面对清代贵州农业管理进行了分析;秦秀强对清水江下游的天柱县展开碑刻调查,并对其碑刻的内容、类型和分布特征特情况进行了阐述,其中提到的晓谕碑和乡规碑两种类型与农业管理方面的关系密切。
①本文利用碑刻史料对清代以来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农业管理进行研究,试图厘清这一地区社会秩序管理的具体运行机制,应该仍是很有意义的探索。
一、农田管理农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源,与农田相关的社会管理亦是农业社会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下面试举锦屏县小江村放木禁碑为例加以说明:立禁碑人小江众田主等。
为严禁乌邦,本食为民,为田者食所由来。
今豪猾之辈,只图肥己,不顾累人,乘水势俾田坎堤障,撞击崩坏,触目伤心。
动合田主严禁:凡放木拖木,必虑畛坎,务在姜明,男,贵州省“苗侗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凯里学院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区域社会史和明清史。
*基金项目: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清代清水江中下游苗侗社会变迁研究”(项目编号:11XZS032);2011年贵州省凯里学院校级重点项目“表旌与示禁:清至民国清水江下游地区的社会秩序”(项目编号:S1101)。
贵州清水江大寨子村田野调查述旧
环境与历史际遇中前后交替,古朴风俗维持着该村落的生产节令与生活习惯。
关键词:清水江大寨子村; 村庄布局; 姓氏构成; 生计模式; 村级社会组织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743(2021) 03-0015-11
Memories of Field Investigation in Dazhaizi Village at the Shoreside of
收稿日期:2021-03-1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治人类学在中国社会实践中的理论创新研究” (20BZZ004);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澜沧江源头传统制盐技艺与盐村保护研究” (19YJA85005)。 作方向:区域文化、社会文化理论和政治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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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学报
2021年6月
连接河口乡政府驻地月亮坪,由绅士姚百万辟成街 道,亦称姚家坪,一直是赶场的地方。驻足回眸, 吊脚楼鳞次栉比,缀满山坡。下了月亮坪,江边木 坞人家、船筏竹缆。从码头乘船顺流下行26公里是 三板溪电站大坝,再行20公里就到达王寨(锦屏县 城)。
洪武十五年(1382),客籍人士溯沅水而上,居 住在月亮坪这块六七亩的弓形地上;永乐二年 (1404),客籍人士更多;顺治元年(1644),范姓老 祖从湖南隆回桃花坪迁入;顺治九年(1652),因江 岸狭窄,百余米长的窄地不堪重负,迫使一部分客 籍上山结庐,与苗族亲密接触。另据偿氏族谱》
2002年7月11日至8月3日,中山大学人类 学系一个班级的学生来锦屏县实习,本文作者与助 教周玉蓉带领1个小组共6位学生在大寨子村调查。 由黔返穗后,指导学生完成调研报告,学生毕业多 年,周玉蓉老师也调离单位17年了。这些年来,因 作者诸事缠身,守着一堆调查资料无暇整理,近年 来随着学术欠债日渐还清,减轻了不少心头的压力, 这时,一个负欠的影子日益浮现,遂开启尘封的笔 记,将这些零散的素材整理成文 ,一方面可作为建 立地方博物馆的素材,另一方面可以报答河口乡民 的知遇之恩。
空间仪式与乡村社会秩序——对清水江下游三门塘村的田野考察
空间仪式与乡村社会秩序——对清水江下游三门塘村的田野
考察
钱晶晶
【期刊名称】《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年(卷),期】2012(004)004
【摘要】仪式是人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仪式具有操演和转化的功能。
三门塘的空间仪式,不仅在空间本身制造出与日常生活的区隔,在时间上也构成了某种“阈限”。
无论是家屋中的“七月半”仪式,还是村落范围的“推寨”仪式,都反映了三门塘人对生存空间的认知,并将它们投射与外部的实践,从而整合了村落内部的社会秩序。
【总页数】7页(P48-54)
【作者】钱晶晶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2.4
【相关文献】
1.清代清水江下游碑铭中的社会秩序——贵州天柱地区碑铭田野调查 [J], 李波
2.清水江下游宗祠的修建探析——以三门塘刘氏宗祠为中心的考察 [J], 粟坪
3.仪式与村落社会秩序
——基于哈尼族阿克人驱鬼送灾仪式的田野考察 [J], 达福兴;王晨茜
4.仪式与村落社会秩序——基于哈尼族阿克人驱鬼送灾仪式的田野考察 [J], 达福兴;王晨茜
5.清代西南商业发展与乡村社会——以清水江下游三门塘寨的研究为中心 [J], 张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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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教育变迁——以碑刻史料为中心
明清时期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教育变迁——以碑刻史料为中
心
李斌;吴才茂;龙泽江
【期刊名称】《教育文化论坛》
【年(卷),期】2011(003)002
【摘要】本文通过对近两年来在天柱实施田野调查所获之碑刻的解读,发现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自明初逐渐步入王朝国家系统而"易刀剑而牛犊,易左衽而冠裳"之后,教育作为"王化"统治策略之一,备受王朝国家的重视,同时,作为身份改变的一种途径,学校亦备受民众之欢迎.因而,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的教育在国家与民众的互动中发展尤为迅速.在运用碑刻史料对明清时期天柱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细致的梳理时,发现其教育范围涉及县学、书院、社学、义学、私塾以及清末的新式学堂,同时,碑刻资料也像我们活生生地展现了各级学校在筹集办学经费中的艰辛与困境.通过对明清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的教育状况的描述与分析,或可为当代教育提供另一种借鉴的视角.
【总页数】7页(P100-106)
【作者】李斌;吴才茂;龙泽江
【作者单位】凯里学院,贵州,凯里,556011;凯里学院,贵州,凯里,556011;凯里学院,贵州,凯里,5560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0
【相关文献】
1.明清以来汉神信仰在清水江下游的传播及其影响——以天柱苗侗地区为中心 [J], 吴才茂;李斌
2.论明清以来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碑刻的分类、内容与学术价值 [J], 李斌;吴才茂;姜明
3.清水江下游苗侗地区碑刻文化调查——以天柱县为例 [J], 秦秀强
4.明清时期滑县道口镇大王庙的历史变迁——以碑刻资料为中心 [J], 胡梦飞
5.明清时期滑县道口镇大王庙的历史变迁
——以碑刻资料为中心 [J], 胡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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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除贴字等看清代贵州天柱地区田赋实征
从除贴字等看清代贵州天柱地区田赋实征陈洪波,龙泽江,吴声榕【摘要】摘要:清代清水江文书中的契约,不仅具有对私有财产协商解决机制的功能,同时也具有保障国家田赋征收的协商解决机制功能。
清代天柱文书中的“除贴字”“计开过亩清单”是民间有关田赋征收的一种协商解决的有效实现机制。
【期刊名称】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年(卷),期】2016(008)001【总页数】8【关键词】清水江文书;除贴字;田赋征收清水江文书中的契约,不仅具有对私有财产协商解决机制功能,同时也具有保障国家税收的协商解决机制功能。
笔者在整理清水江契约文书中,发现有一类文书与清代天柱赋税制度紧密相关,同时这一类文书的存在,证明了在清代天柱地区执行不同税率制度和收缴方式。
这类文书,民间称其为“除贴字”和“计开过畆清单”。
“除贴字”的产生,究其原因,是清代土地交易在民间盛行,但因其土地交易没有经过当时官府的公证,也未缴纳土地交易税,但田赋征收是每年照常进行,田土买主或卖主要为其交易的土地上缴田赋,恐发生纠纷,而请卖方出具的一种契约文书。
同时与除贴字对应的还有一种文书——“计开过畆清单”。
计开过畆清单即是田土交易后,买方户当年的田赋清单。
一、除帖字的内容和适用范围除贴字最早产生于何时,目前未找到有关这方面的史料记载。
整理和查阅各类清水江文书,目前看到最早产生于天柱的除帖字为嘉庆年间签订的。
翻阅嘉庆到民国期间的除贴字,其内容包含四个要素:一是除贴当事人姓名;二是除贴人户内的载税额度;三是除与户内的姓名;四是除贴人亲笔或代笔姓名及除贴日期。
为了厘清除贴字等与田赋实征的关系,论证材料固定选取了一个家族的文书,文书的来源地为天柱县邦洞镇的观周村。
天柱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部,邦洞镇位于天柱的西部。
观周村在清代名为官舟寨,属天柱安乐乡四图里,民国三年(1914年)属邦洞乡,二十九年(1940年)属邦洞联保,三十一年(1942年)属北宁镇,三十三年(1944年)属邦洞乡,现村民日常语言操侗语。
清水江环保碑刻习惯法对天柱县林木破坏的有益借鉴
清水江环保碑刻习惯法对天柱县林木破坏的有益借鉴
宋雅楠
【期刊名称】《中南农业科技》
【年(卷),期】2024(45)2
【摘要】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天柱县近年来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频繁发生,林木资源破坏严重,亟待解决。
运用文献研究法对清末民初时期清水江环保碑刻习惯法进行分析,发现其在坚持德法共治的治理方式下,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良好发展模式,为有效解决天柱县频发的盗伐、滥伐林木行为提供了道德治理和依法惩治2个积极方案,从而保持当地林木资源的长期稳定,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总页数】4页(P108-110)
【作者】宋雅楠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09.2
【相关文献】
1.清水江流域宗族在婚姻关系中的作用考察——以天柱县婚书为例
2.从清水江流域家祠文化看苗族的孝亲思想——以天柱县远口镇家祠、族谱为例
3.清水江下游苗侗地区碑刻文化调查——以天柱县为例
4.从清代民国天柱县渡口碑文看清水江流域义渡习惯法与公益道德
5.清水江流域林业碑刻文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评《清水江流域林业碑刻的生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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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在石头上的历史:清水江中下游苗侗地区的碑铭及其学术价值
作者: 李斌[1];吴才茂[1];龙泽江[1]
作者机构: [1]凯里学院,贵州凯里556011
出版物刊名: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页码: 30-36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2期
主题词: 清水江中下游;碑铭调查;学术价值
摘要:我们搜集到的清水江中下游苗侗地区的各类碑铭大约有400余通,内容涉及广泛,大体可分为政治军事类、乡规民约类、交通类、教育类、宗族类、宗教类、经济类等。
清水江碑刻资料具有多方面和多层次的学术价值,为研究清水江中下游苗侗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变迁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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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娘头到庚贴 为凭 : 清代 清水江 流域苗侗 民族 的婚俗变迁—— 以碑刻 史料为 中心》 , 《 贵州 民族研 究》 , 2 0 1 3 年第 6 期; 秦秀强 : 《 清水 江下 游苗侗 地区碑 刻文化 调查—— 以天柱县为例》, 《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 2 0 1 2年第 3期 。王会 湘 : 《 从“ 清浪碑”刻看清 代清水江木业 “ 争江案 ” 》 , 《 贵州文史丛 刊》 , 2 0 0 8年第 4 期; 李 波, 姜明 : 《 从 碑铭看清代清 水江下游地 区的社 会规约 》 , 《 原生态 民族 文化
姜明 : 《 论 明清以来清水 江下游 天柱地 区碑刻 的分类 、 内容与学术 价值》 , 《 贵州大 学学报》 ( 哲 学社会科学 版 ) , 2 0 1 3年第 3 期; 李斌 , 吴才
茂, 龙泽江 : 《 刻在石 头上 的历史 : 清水江 中下游苗侗地区的碑铭及其学术价值》, 《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2 o 1 2年第 2期 ; 李斌 , 吴才茂 : 《 从
学刊》 , 2 0 1 3年 第 2期 。
201 4年
第 6卷
第 4期
J o u r n a l o f Or i g i n a l EC o l o g i c a 1 Na t i o n a l Cu l t u r e
民众 的 重视 和 推 崇 , 其 刊 刻 之 内容 记 载 着 清 水 江 沿岸 乡村 地 区的修 桥修 路 、 民众 信 仰 、 乡村 教 育等 方面 社会 变化 之后 的 内容 , 换 言之 , 碑 文 内容 无不 浸 润着 历史 变迁 的痕迹 和 透露 出 民众 日常生 活 变
收 稿 日期 : 2 0 1 4— 0 9— 2 0
基金项 目: 2 0 1 1年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科学大学生项 目“ 从 碑铭看清代清水 江下游地 区的社会 规约与社 会管理 ” ( 项 目编号 : 1 1 D X S 0 0 7) 阶
段 性成 果 。
作者简介 : 李
波( 1 9 8 8一) , 男, 贵 州 六枝 人 , 贵州 大学 人 文 学 院 2 0 1 3级 中 国 史 研 究 生 , 研究 方 向 为 中 国近 现 代 史 , 区域社会史。
其特 有 的 民间文献— — “ 清水 江 文 书” 进 入 了社 会
区域 史研 究 的新领 域 , 碑 铭作 为清 水江 下游 重 要
的历 史材 料对 于研 究清 水江 文化 研究 更具 有重要
的价 值 。 @笔 者认 为 , 不 同 的碑 文 内容 反 映 了清 水
江 下游 乡村秩 序在 外 力 的刺 激 下解 构 与 重构 的演
-‘
清 代 清 水 江 下游 碑 铭 中的社 会 秩序
— —
贵 州 天柱 地 区碑 铭 田野调 查
李 波
( 贵 州大 学人 文学 院 , 贵州 贵 阳 5 5 0 0 2 5 )
摘 要: 清代时期 , 木材 贸易的兴盛加剧 了清水江下游地 区的社会秩序的变化 , 碑铭作为重要的 载体 记述 了变化 的 内容 。对 清 水江 下游 天 柱地 区村 头 寨尾 的 碑 铭进 行 收 集 、 整理 与研 究 , 将之 梳理 为铺路 碑 、 禁 忌碑 、 诉讼 碑 、 家族碑 和 教 育碑 等 不 同 内容 , 其 显现 的社 会秩 序 乃是 国 家与 地 方、 地方 民众之 间相 互协 商 的结 果 。通过 对 不 同碑 文 的研 究 , 以期 勾勒 出清代 该 地 民众 自我 规 约 以达到 自我 管理 之 效的社 会 生活秩 序 。 关键词 : 清代 ; 碑铭 ; 清水江下游; 天柱地 区; 社会秩序 中 图分类 号 : K 2 0 6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6 7 4— 6 2 1 X( 2 0 1 4 ) 0 4— 0 0 5 3— 0 6
,
探讨 的史 学 方 法 进 一 步 打 开 了历 史 研 究 的视 野 ,
几 年 以来 , 随着学 术视 野 的扩 大 , 清 水江 流域 也 以
江 流 域 文 化
材
秩序 的 变化 。而 且 , Fra bibliotek 为一 种展 现 立 石 树德 、 规约
章程 的工 具—— 碑 铭 以 自身 特 有 的物 理 属性 受 到
① 参阅王 日根 : 《 从示禁碑看清至 民国闽南地方政府对社会 的治理》 , 《 中国社会经济 史研 究》 , 2 0 0 7 年 4期 ; 《 从碑铭看 明清福建 民间 规约与社会管理》 , 《 中西法津传统》 , 2 0 0 4 年o o 期。
② 关于“ 清水江文书” 的定义和研究的演变, 可参阅吴才茂 : 《 近五十年来清水江文书的发现与研究》 , 《 中国史研究动态》 , 2 0 1 4年第 1 期。 ③ 关于清水江碑铭的研 究 , 可参 阅张应强 : 《 从卦治 ( 奕世永遵) 石刻看清代 中后期 的清水江木材贸易》, 《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 , 2 0 0 2 年第 3期 ; 张应强 : 《区域开发与清水江下游村落社会结构—— 以( 永定江规) 碑 的讨论 为中心》, 《 原生态 民族 文化学刊》, 2 0 0 9年第 3期 ; 李斌 , 吴才茂 , 龙泽江 : 《 明清 时期清水 江下游天柱地 区教育变迁—— 以碑刻史料为中心》, 《 教育文化论坛》, 2 0 1 1年第 2期 ; 李斌 , 吴才茂 ,
清
水
调 查缘 由及 过程 明清 以降 , “ 皇木置办” 引起 清 水 江 下 游 地 区 资源 的 商 品 化 , 政 府 或 非 政 府 力 量 的介 入 导 林 该 区域 乡村社 会 的 变化 致 特 别 是 清 代 以降 , 木
一
、
化 的细腻 图像 。 此 外 , 随 着 区域 史 和社 会 史 研 究 的深 入 , 以“ 华南学派” 为代 表 的近 代 学 人 运 用 土 地契 约 、 账簿 、 碑刻 等 民 间材 料对 区域 社会 史 进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