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
2024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实施方案
2024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实施方案为了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们制定了____年的实施方案。
本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和政策。
一、稳定经济增长1.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的灵活性和精准性。
2. 加大基础设施投资,重点支持互联网、高速铁路、城市交通等领域的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3. 推动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4.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深化改革开放1. 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进程,优化营商环境。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3.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4.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资本运作和市场化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三、调整产业结构1.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对高端制造业、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传统产业的竞争力。
2.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鼓励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创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
3. 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的质量和效益。
四、改善民生福祉1. 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
2.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资源的平衡布局,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住房保障的覆盖率和水平。
4. 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
五、推进绿色发展1.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污染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环境质量。
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
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发明电[2014]1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4.06.06【实施日期】2014.06.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合力推进,一些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收到实效。
但必须看到,不少政策措施落实的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对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应有的促进作用。
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指出,对国务院作出的决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要说到做到,不然就不说,说了就要做,做就必须到位,不能“放空炮”。
为此,国务院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目的这次督查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要务求实效,达到以下目的:一要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夯实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要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兑现新一届政府向人民作出的“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庄严承诺。
三要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主要内容(审计实施方案)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主要内容本次审计,重点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确定的19个方面、63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本次跟踪审计,重点检查一、四、六、十、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七、十九共10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审计的主要内容、政策依据如下: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年以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了解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主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完全下放,有无“明放暗不放”的情况。
核查地方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后,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审批办法。
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号),核查部门和地方是否制定具体清理工作方案,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取消,对面向地方政府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分情况提出取消、下放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意见。
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号),核查部门和地方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及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问题,是否予以纠正。
四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号),检查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是了解部门和地方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向社会公开,以及是否采取措施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了解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和地方政府,是否制定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并分解任务,核查土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机构支持棚户区改造政策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有无不到位、打折扣的现象。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11•【字号】玉政办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现将《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和《2018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政府秘书长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总督办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市政府副秘书长是完成任务分解的具体督办人,负责对口联系各位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催办、督办工作。
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定措施、定任务、定时限,采取目标倒逼管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责任单位月度工作计划于2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用钉钉子精神,盯住各项工作任务不放,盯住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不放,真督实查,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健全完善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报告、预警、问效、考核评估工作机制。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11•【字号】玉政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现将《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1日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精神,确保完成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一)落实严防严控措施。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全链条精准化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
持续加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检测能力,完善治疗设备配置,加强变异毒株防范。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职能职责负责,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二)精准做好常态化防控。
落实“四早”要求,做好“三查一兜底、两码两检测”,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扎实做好“三非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涉疫人员排查,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测检测,加强新冠疫苗接种,严格执行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闭环管理。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职能职责负责,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三)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优化疫情处置应急预案,调整充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州人民政府根据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国办函〔2019〕68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16号)、《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2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蒙自市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出台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我市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内容及成效(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情况一是开展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理,启动了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底数。
本次清理共涉及全市35个部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7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81项,非行政许可类98项。
经清理,初步拟保留212项,拟取消64项,拟调整3项。
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部门自查清理、市编办汇总工作,待进行审查、审议、公布等工作。
二是启动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
根据省州部署,制定下发蒙自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事项梳理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要求,对本部门现行实施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初步确定进入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事项,已基本完成全部37家部门自查梳理工作。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强化办事公开,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开放、便捷的公共服务。
目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44个,进入中心办理的事项154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6项,服务事项17项)。
人社局关于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自查报告
人社局关于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自查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导工作的通知》精神,梳理出与我局有关的各项政策措施,现就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任务进展情况没有涉及人社部门(二)发展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等任务进展情况1、加大医保报销便民力度。
一是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到全市各个社区、敬老院或养老院开展“医疗保险健康服务行”服务上门活动,为患有重症慢性病的老人送药上门和办结报销结算手续;二是便民报销实现三个“结”服务。
异地大病住院现场结。
与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中南医院、协和医院、同济医院、亚洲心脏病医院、武汉陆军总医院、武警总队医院等18家医疗技术先进的三级甲等医院开通了异地住院就医即时网络在线结算报销服务平台。
今后,患有重大疾病转至这些医院住院就医的,不用来回往返报销医药费了,直接在就诊医院住院收费窗口凭“住院转诊登记表、身份证、医保证”等相关材料就可当场办理出院结算医保报销手续,个人只需支付余下少量的自付款即可。
据悉,经测算和统计,此次实行省城(武汉)住院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新政,将惠及全市20万参保人群,可方便每年在武汉住院就医的20xx多名参保患者。
慢病就医购药一站结。
与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了重症慢性病在线结算报销软件服务平台,将服务前移,在医保重症慢性病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内设置了“重症慢性病购药报销结算系统平台”,原来需要拿到市医保局服务窗口办理报销的,现在也可以直接在药店购药当场报销了。
小病门诊社区门口结。
20xx年,我们与全市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签定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就诊定点协议,全市9万余人的参保居民在家门口的社区服务站门诊就医就可以现场报销,实现了广大参保群众期盼已久的“家门口看病就可报销的便捷服务”的愿望。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8•【字号】玉政办函〔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玉政办函〔2022〕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现将《玉溪市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抓实抓细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全力保持全市就业大局稳定。
2022年7月18日玉溪市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实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全市就业大局持续稳定,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助企纾困稳定岗位(一)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负担稳岗位。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1年,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
(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解压力稳岗位。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为1年,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帮助企业稳岗位。
对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缴费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玉溪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实施日期】2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加大项目前期资金投入。
用足用好2015年下达的3亿元前期工作经费,安排5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其中2000万元作为产业发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符合玉溪“三区一港”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区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
制定争取专项建设基金的考核奖励办法,争取省财政专项建设基金前期工作经费1500万元以上、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0亿元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二)探索开展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简化程序办理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手续,统一设置相关指标,统一办理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矿产压覆、地灾评估、林勘等前置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能,加快项目落地。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配合)(三)继续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健全落实市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交办催办督办等制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用地、林地、环保、规划、选址等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以上。
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投资任务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奖励力度,全力推进省市“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配合)(四)支持重点工业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项目稳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项目稳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4•【字号】玉政办通〔2019〕47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项目稳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通〔2019〕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玉溪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项目稳投资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4日玉溪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项目稳投资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工作要求和省市关于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精准有效地应对当前投资增速起伏回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结合玉溪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投资重要性,聚焦发展增强信心固定资产投资作为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是稳增长的关键,是“稳就业”“稳预期”的基础和保障。
加快产业、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建设,可以拉动投资即期增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夯实发展基础,确保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目前,固定资产投资仍是我市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必须把抓项目稳投资放到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形势下,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多管齐下扩大有效投资,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的目标任务,是我市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加快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发展机遇,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的形势所需;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玉溪提出的“六个走在全省前列”、建设创新型城市、打造“三张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进“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进“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玉政办通〔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进“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玉溪市全面推进“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5日玉溪市全面推进“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玉溪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在全市总结推广红塔区“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试点经验,加大《玉溪市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力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建设,全面实施“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模式。
以“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实现省、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互联互通,使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服务内容更加集约、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一)梳理“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事项1﹒梳理全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由市委编办牵头,指导市直部门完成政务事项目录的梳理和确认(涉密事项除外),形成《玉溪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各县区参照《红塔区事项目录清单》,由县区编办牵头梳理县区政务事项目录。
2﹒在线填报事项要素信息:市直各部门通过玉溪市“一站式惠民”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系统,在线录入平台政务事项;针对各县区部门特有的事项,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编办统筹,指导市直部门、各县区部门完成平台政务事项的录入,最终形成全市通用事项库。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玉政办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22日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完成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实现“12345”一号对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
二、归并方式(一)整体并入。
取消企业和群众拨打频率较低的国家、省级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号码和话务座席,统一归并到12345热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接听服务。
(二)双号并行。
保留话务量大、社会知晓度高的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号码,话务座席并入12345热线统一管理。
对于不具备归并条件的热线,保留话务坐席,与12345热线建立电话转接机制,按照12345热线标准统一提供服务。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玉政办发〔2022〕25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做好玉溪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编制、严格实施、加强监管,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2022年底前,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构建完善规范统一、分级负责、权责清晰的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依法编制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一)按时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市政务服务局作为全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梳理编制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含乡级),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做到事项同源、统一规范,确保2022年9月底前经同级政府审定后公布,同时抄送市政务服务局。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玉政办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8日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政府立法工作,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府立法全过程,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工作,增强立法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法治基础,为实现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计划(一)争取在本年度内完成的需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2件)1.《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牵头单位:新平县人民政府)。
2.《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预备类项目(3件)1.地方性法规项目:《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谢宇斌;马靖萱;王绛
【期刊名称】《现代国企研究》
【年(卷),期】2022()7
【摘要】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方针。
国有企业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十三五”末,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
额达233.9万亿元、权益64.9万亿元,是全体国民长期建设和积累的宝贵财富,是
国民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主力军。
国有企业通过自身高质量发展,在稳定宏观经济、防范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保障国民经济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主
体作用。
【总页数】3页(P53-55)
【作者】谢宇斌;马靖萱;王绛
【作者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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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
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布部门】玉溪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13
【实施日期】2014.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4〕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4〕30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级领导及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对我市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和抓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各县区政府和部门要把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立即安排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自检自查和查缺补漏工作。
二、市级领导对牵头负责的国务院重点督查19个方面59项具体工作、对联系稳增长保安全督查的县区开展全面的指导和督促落实。
要利用国务院开展此次督查的机会,研究找准制约我市一、二、三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增收、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胆地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汇报,并积极争取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三、各牵头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重点督查的19个方面59项具体工作,逐项梳理落实情况。
对落实较好的,要挖掘总结我市的好经验好做法。
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和面临的困难问题。
对进展缓慢和落实较难的,要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属于市县区层面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属于上级层面的,要专题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四、县区政府、牵头责任部门要在近期开展督查落实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报告于6月18日前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国务院重点督查的19个方面59项具体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适时开展督促落实并汇报相关情况。
国务院重点督查的19个方面59项具体工作纳入市委、政府的综合考评,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追责。
附: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
联系电话:2023039
联系人:刘有会、李云、梁忠发。
邮箱:yxdcs512@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玉溪市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孙云鹏)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和地方承接情况,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情况。
(牵头单位:市编办)
(二)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地方自行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清理情况。
(牵头单位:市编办)
(三)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推进情况。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四)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有关情况。
(牵头单位:市编办)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陈勇)
(五)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落实、开工数量、基本建成数量、完成投资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六)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土地供应、税费政策等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七)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陈勇)
(八)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项目设计、报送情况,地方政府
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有关部门审批完成情况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铁建办)
(九)铁路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铁路投资完成情况,地方政府负责的征收拆迁、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铁建办)(十)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包括铁路发展基金设立、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铁路企业改革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等情况。
(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