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矿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防治措施,确保煤矿生产中的瓦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适用于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生产操作环节。
二、责任和权利1. 矿长承担对本制度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工作,确保瓦斯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2. 瓦斯专责人负责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调控瓦斯抽放等工作。
3. 班组长负责指导班组成员正确使用瓦斯检测仪器,确保瓦斯浓度监测的准确性,并监督瓦斯抽放等操作工作的安全进行。
三、防治措施1. 瓦斯浓度监测(1)设备要求:瓦斯检测仪器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准确测定瓦斯浓度。
(2)监测频率:根据矿井的安全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浓度监测的频率要求。
(3)记录和报告:瓦斯浓度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上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响应。
2. 瓦斯抽放(1)瓦斯抽放方法:采取适当的瓦斯抽放方法,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范围。
(2)瓦斯抽放设备:瓦斯抽放设备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定期检修:瓦斯抽放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抽放效果。
3. 通风系统(1)通风方案: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通风方案,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并有效地减少瓦斯浓度。
(2)通风设备:通风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规范操作:矿工要按照通风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通风系统,确保通风效果的达到预期目标。
四、应急处置1. 发现瓦斯超限情况(1)立即报告:矿工在发现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报告,瓦斯专责人和班组长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2)切断电源:若发现瓦斯超限情况,应立即切断相关设备的电源,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3)紧急撤离: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撤离,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和处理。
2. 瓦斯泄漏事故处置(1)封堵泄漏源:一旦发现瓦斯泄漏事故,应立即封堵泄漏源,以便防止瓦斯向其他区域扩散。
矿井瓦斯防治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防治管理规定一、矿井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每班至少检测三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期检查人员必需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仔细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即:(1、瓦斯检查员必需按巡回检查图表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将每次检查的结果准时填写在记录记录牌板和手记本上,通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签字,各生产工序的瓦斯检查结果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如瓦斯超限,依据超限状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或撤人,进行处理。
三、坚持班中汇报制度,每一巡回检查后,在15分钟内向通防值班室汇报,如发觉特别状况,必需随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防值班室汇报。
四、每一矿井必需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实行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积聚时,必需准时处理。
详细按《煤矿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需符合《煤矿平安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需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缘由,实行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全部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都必需打棚栏,挂上警示牌。
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需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八、《规程》规定: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需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仔细检查放炮地点四周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
“一炮三检”正是为了加强放炮前防止瓦斯漏检,避开的瓦斯超限的条件下放炮的主要主要措施。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装药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状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过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九、通风瓦斯日报必需送矿长、矿总工程批阅。
瓦斯防治例会制度
瓦斯防治例会制度瓦斯防治例会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保障矿井正常生产,制定本瓦斯防治例会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矿井,在进行瓦斯防治期间举办的例会。
三、职责1、矿长矿长是矿井的法人代表,对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他应该对瓦斯防治例会进行计划安排,并确保会议的顺利开展。
2、瓦斯防治应急救援组瓦斯防治应急救援组是制定瓦斯防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应该在瓦斯防治例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帮助矿长制定合适的方案。
3、例会主持人例会主持人应该在会议中负责控制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他应该以简明扼要的方式介绍会议的主要议题,以便与会人员对话。
四、制度规定1、例会的召集例会应该定期召开,按照相关规定。
会议应该提前十天通知所有的参会人员,包括矿长、瓦斯防治应急救援组和其他参会人员。
通知应该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以及议题。
2、议事程序会议议事程序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开场、介绍议题、讨论、得出结论和结束等。
主持人应该把议题进行递进式的介绍,确保会议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3、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应该立即制定会议纪要。
矿长应该密切关注会议纪要,确保在下一次会议中能够更好地控制会议进程。
纪要应该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的讲话内容以及得出的结论。
五、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矿长可以临时召开会议,但必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会议。
如需要可叫相关专家或技术服务单位,聚集力量解决问题。
六、总结矿长应该根据会议议程监督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防治工作不到位或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善。
通过本瓦斯防治例会制度,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规范,防止工作安全隐患,提高矿井的工作效率。
同时,为矿长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个沟通的平台,更好地协调防治工作。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是指明煤矿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和任务,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
1.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煤矿瓦斯防治的责任主体,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负最终责任。
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和完善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煤矿瓦斯防治班子的责任:煤矿瓦斯防治班子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负责统筹瓦斯防治工作,制定瓦斯防治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时解决重大瓦斯防治问题。
3. 煤矿生产责任人的责任:煤矿生产责任人是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负责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确保瓦斯防治措施的落实。
4. 煤矿瓦斯防治专职机构的责任:煤矿瓦斯防治专职机构是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要负责瓦斯抽放、瓦斯检测、瓦斯治理等工作的执行,保证瓦斯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5. 作业人员的责任:煤矿作业人员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要严格遵守瓦斯防治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瓦斯防治措施,密切关注瓦斯动态,及时报告瓦斯异常情况。
二、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是确保瓦斯防治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
1.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制定: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2. 瓦斯防治计划的制定:煤矿企业应制定瓦斯防治计划,明确瓦斯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3. 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瓦斯抽放是瓦斯防治的重要环节,煤矿企业应建立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明确瓦斯抽放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瓦斯抽放的有效进行。
4. 瓦斯检测工作的管理:瓦斯检测是瓦斯防治的重要环节,煤矿企业应建立瓦斯检测管理制度,明确瓦斯检测的频次和标准,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煤矿瓦斯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管理制度煤矿瓦斯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预防瓦斯事故、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矿井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探讨煤矿瓦斯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煤矿瓦斯管理责任煤矿瓦斯管理责任主要落实在矿长、技术负责人和瓦斯专责人等相关人员身上。
他们需要确保瓦斯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执行和修订瓦斯管理方案,并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工作。
1.1 矿长责任矿长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和监督煤矿的瓦斯治理工作。
他需要审查瓦斯治理方案,组织开展瓦斯监测和瓦斯防治工作,并安排专职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常规检查。
1.2 技术负责人责任技术负责人需要督促瓦斯治理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及时处理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他还需要制定瓦斯事故预防培训计划,提高矿工的瓦斯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3 瓦斯专责人责任瓦斯专责人是矿井中最重要的瓦斯治理人员,他需要全面负责瓦斯监测、瓦斯防治和瓦斯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他需要根据瓦斯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瓦斯治理措施,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二、瓦斯监测与控制瓦斯监测是煤矿瓦斯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煤矿需要配备专业的瓦斯监测设备,对井下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除了日常的定点监测外,还需要进行巡检和应急监测。
2.1 定点监测煤矿需要在井下不同区域设置瓦斯监测点,定期对这些监测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和记录。
瓦斯浓度超标时,需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增加通风量、调整开采工艺等。
2.2 巡检监测巡检监测是指瓦斯专责人在工作期间对矿井不同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进行抽查和监测。
这是一种常规的监测方法,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2.3 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是指在矿井发生事故或瓦斯浓度升高时,需要加强对瓦斯浓度的监测。
这样可以为事故处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并指导矿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瓦斯防治措施瓦斯防治是煤矿瓦斯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防治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瓦斯爆炸和瓦斯突出等事故的发生。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易燃和有害的气体,常见于煤矿、油田、化工厂等工业场所。
瓦斯泄漏可能导致爆炸、中毒以及窒息等严重事故,对人员和设施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建立健全的是企业和单位必须重视的重要工作。
一、总则为了规范瓦斯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和人员安全,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潜在瓦斯泄漏风险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煤矿、油田、化工厂等。
三、管理机构1. 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瓦斯检测、监控、报警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2. 安全监督部门:对瓦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生产单位:负责具体的瓦斯管理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
四、责任分工1. 瓦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瓦斯检测、监控、报警和应急处理的具体计划和方案。
2.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瓦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生产单位负责落实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确保瓦斯安全生产。
五、瓦斯检测1. 瓦斯检测应定期进行,以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 瓦斯检测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准确可靠。
3. 对瓦斯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瓦斯监控1. 采取定时抽样、自动监测等方式对瓦斯进行监控。
2. 对瓦斯监测数据进行实时传输和记录,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3. 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修,确保及时修复。
七、瓦斯报警1. 瓦斯监控系统设定合理的报警数值,一旦超出预设值就应自动报警。
2. 报警信号应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 对报警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作为事故分析和预防的重要依据。
八、瓦斯事故应急处理1. 一旦发生瓦斯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或疏散,及时进行救援。
2. 对瓦斯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参与救援和处理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其积极参与防治瓦斯工作。
瓦斯综合治理种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改进方向
优化流程
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培训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技能水平。
完善考核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
强化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策略
定期收集和分析数据
定期收集和分析与瓦斯综合治理管理 制度相关的数据,以便更好地了解实
际工作情况。
管理制度的缺失可能带来的问题
安全事故频发
瓦斯治理过程中,如果管理制度缺失,容易导致员 工操作不当,增加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资源浪费
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无法充 分发挥资源的利用效率。
生产效率低下
管理制度的缺失可能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影响企业 的整体效益。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确保瓦斯治理工作 的顺利进行
2. 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该金属矿山重视通风系统管理,采取了有效的通风措施,确保工作面和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符合标准。同时,定期对通风系 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开展瓦斯抽放和利用
该金属矿山采用了瓦斯抽放和利用技术,将抽出的瓦斯用于发电、供热等领域,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加强了对 瓦斯抽放过程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了抽放效果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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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 瓦斯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明 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协调 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
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员工 的安全意识,规范员工的行为 ,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 事故。
提升企业整体效益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提升 企业的整体效益,通过对瓦斯 的综合治理,提高资源的利用 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 业的市场竞争力。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模版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模版瓦斯防治计划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有效防控瓦斯危险,制定本瓦斯防治计划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2. 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和有效性;3. 加强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瓦斯防治工作的持续推进。
三、瓦斯防治计划的编制1. 瓦斯防治计划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包括矿井瓦斯防治目标、瓦斯防治措施、瓦斯防治计划的推进步骤等。
2. 瓦斯防治计划的编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计划内容应经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核。
四、瓦斯防治计划的执行1. 瓦斯防治计划的执行应当按照计划的要求进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障碍,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五、瓦斯防治措施1. 强化通风系统a) 定期进行通风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转;b) 控制通风系统中的风量,保证矿井内瓦斯浓度的控制。
2. 密闭工作面a) 加装密闭门,减少瓦斯外漏;b) 定期对密闭工作面进行检查,确保密闭设备的有效性。
3. 严格施工管理a) 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b) 严禁违规操作和使用不合格设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
4. 定期抽采瓦斯a) 设立定期抽采瓦斯的设备和装置;b) 定期对抽采瓦斯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瓦斯抽采利用a) 对抽采的瓦斯进行处理和利用,减少瓦斯排放;b) 加强瓦斯利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高效的运行。
六、瓦斯防治计划的监督和检查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瓦斯防治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发现瓦斯防治计划执行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七、责任追究对违反瓦斯防治计划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山管理部门所有。
公司防止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公司防止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到瓦斯作业的生产单位,包括煤矿、煤化工企业等。
三、责任部门1.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管理。
2.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对瓦斯超限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瓦斯超限预防措施1. 严格执行瓦斯监测规程,定期对作业区域进行瓦斯浓度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 对作业人员进行瓦斯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防范瓦斯超限事故的能力。
3. 加强对作业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瓦斯超限的可能性。
4. 制定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预案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五、瓦斯超限的处理1. 一旦监测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人员,并报告负责人。
2. 迅速开展应急处理,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稳定事态。
3. 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 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证瓦斯超限事故不重复发生。
六、制度监督与评估1. 公司安全部门定期对各生产单位的瓦斯超限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情况进行记录。
2. 每季度进行瓦斯超限工作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落实。
3. 对瓦斯超限工作进行考核,对责任人员进行奖惩和评定,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或相关问题,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及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宣传,确保全员知晓并严格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及各生产单位负责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保证制度的实效性和适用性。
以上为公司防止瓦斯超限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广大职工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煤矿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工检查结合的检查方式,确保24小时连续监测。
2、瓦检员每班应对辖区内瓦斯的数据进行校对,并将校对结果报监控室,误差超过规定或运行异常,监控室维修人员必须及时下井进行检修。
3、矿井必须配齐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检员要认真执行瓦斯检查的各项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4、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3次,对本班没有工作的工作面和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回风流电器设备周围,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5、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表,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6、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班报三对口.7、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8、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检查瓦斯,杜绝带电作业现象.9、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风的,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10、当岩巷掘进至煤线或接近地质破碎带时,必须经常检查瓦斯。
11、在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恢复通风过程中,应同时检查瓦斯、氧气浓度。
12、采掘工作面班组长要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作业地点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悬挂到指定地点。
采煤工作面悬挂到回风隅角处;掘进工作面悬挂地点距迎头不超过5米。
二、加强瓦斯管理、控制瓦斯超限管理规定1、严格按规定延接风筒,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为:煤巷不大于5m、半煤巷不大于8m、岩巷不大于10m,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满足通风设计要求,且最小不得小于70m3/min,确保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规定.2、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划分的瓦斯检查区域检查瓦斯和CO2,每次检查的结果要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
防瓦斯爆炸措施制度范本
防瓦斯爆炸措施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及相关工作区域,包括井下、井口、井站、巷道、巷口、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矿井各个工作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单位应当加强瓦斯爆炸防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有效推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加强瓦斯爆炸防治工作,降低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程度,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瓦斯监测管理第五条矿井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斯测量仪器,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保养,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矿井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明确瓦斯监测的频率、方法和责任人,确保矿井各个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及时掌握。
第七条矿井应当采取措施保证监测仪器的连续运行,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排除故障,确保瓦斯监测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矿井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超出限值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如通风增加、剑尾抽放、湿法喷雾等,直至瓦斯浓度降至安全范围。
第九条在瓦斯监测过程中,发现瓦斯爆炸迹象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向上一级报告。
第三章瓦斯抽放排放第十条矿井工作面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抽放器具,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确保抽放的效果和安全。
第十一条矿井应当建立瓦斯抽放排放制度,明确抽放频率、方法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面瓦斯能够及时有效地抽放。
第十二条在瓦斯抽放排放过程中,应当规范操作,严禁私自调整抽放设备参数,确保抽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矿井工作面应当进行瓦斯抽放排放效果及时检测,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瓦斯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四条矿井工作面瓦斯抽放排放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复,确保抽放能够保持正常运行。
第四章井下通风管理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通风管理制度,明确通风工作的要求和责任人,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而设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瓦斯监测与控制:制定瓦斯监测计划,定期对矿井或工作场所进行瓦斯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瓦斯防治设备的管理:对矿井或工作场所的瓦斯抽放、排风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行。
4.瓦斯防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参与瓦斯防治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规定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确保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6.瓦斯防治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瓦斯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体系,定期对矿井或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确保矿山或工作场所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加强瓦斯监测和控制,提高设备和人员管理水平,预防和应对瓦斯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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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三、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四、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肓巷、报废巷道必须密闭,临时肓巷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二)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地下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在2024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从法规制度、监管措施和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规制度1.修订瓦斯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在2024年,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瓦斯防治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等,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瓦斯开采、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2.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政府将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并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瓦斯防治宣传和教育:政府将加大力度进行瓦斯防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瓦斯防治的认识和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监管措施1.加强瓦斯企业管理:政府将加强对瓦斯企业的监管,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进行瓦斯开采、运输、储存和使用等活动。
煤矿防治瓦斯管理规定
煤矿防治瓦斯管理规定煤矿防治瓦斯管理规定第一节瓦斯检查人员配备规定第一条瓦斯检查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于1年,并经专门培训和实测气体、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
瓦斯检查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程》149条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配备盯头盯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
第二节瓦斯检查制度第二条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值班队长和调度室。
第三条瓦斯检查点的设置由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列入每月的作业计划中,检查点的增加、减少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凡执行巡回检查的矿井必须绘制瓦斯检查点巡回路线图。
第四条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间隔时间为2~3小时。
检查时间要均衡,每次检查的结果都要填写到记录牌板上和记录手册上。
第五条瓦斯检查员应配备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温度计、检查手杖、记录本、笔等。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测定一次炮眼(或钻眼、锚杆眼)内的瓦斯含量,以便掌握前进方向煤岩层中的瓦斯变化第三节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第七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并有记录可查。
第八条交接班办法瓦检员必须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采取相互签字交接班的办法,瓦检员班中将自己的执勤牌锁在瓦斯记录牌上,接班的瓦检员上班前到通风值班室集合领取自己的瓦斯检查记录本执勤牌和执勤点的钥匙。
到现场后,与上一班瓦检员进行交接手续。
用钥匙打开瓦斯交接记录箱上的锁,取出上一班瓦检员执勤牌,再挂上本人的执勤牌相互在记录本上签字,上一班瓦检员将钥匙带回值班室,将瓦斯检查记录本和执勤牌交通风值班室值班人员审查。
第九条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交清本班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情况:1、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一通三防”、防突、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拆除。
煤矿井下瓦斯防治规定
***煤矿井下瓦斯防治规定为加强我矿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我矿井下各点瓦斯浓度管理的规定。
一、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
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二、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
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三、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
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
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劥,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进,方可通电开动。
四、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
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五、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被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行,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过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进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安全生产瓦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瓦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瓦斯管理,规范煤矿生产秩序,防止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瓦斯涌出倾向的煤矿,包括井下和地面作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治理长效机制,保证瓦斯检测与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四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追究。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管理机构,明确瓦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瓦斯防治培训,提高职工对瓦斯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瓦斯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统计和分析瓦斯检测数据,对瓦斯涌出情况及时报告。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对瓦斯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三章瓦斯治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齐全的瓦斯检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瓦斯抽放处理工作,确保井下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并定期维护瓦斯抽放设备和通风设备,保证矿井通风畅通,瓦斯能够及时排放。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井下作业现场管理,建立安全隔离带,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防止工人在高瓦斯区域作业。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泄漏问题。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矿井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瓦斯管理制度和规定的煤矿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对瓦斯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瓦斯防治与监测管理措施
瓦斯防治与监测管理措施
1、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牌板设置齐全,认真检查瓦斯,清晰填写记录,必须保证现场交接班。
2、综掘面综掘机上方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要求处于常开。
落煤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检查瓦斯,根据瓦斯涌出情况,及时通知掘进单位控制落煤强度,避免瓦斯集中涌出。
3、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要求灵敏可靠。
每7天至少对其进行一次标校。
日常加强对监测系统、设备的维护,保证稳定可靠工作。
4、日常加强机电设备、开关、硐室等处的瓦斯检查,严禁瓦斯出现瓦斯超限。
5、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作业前必须请示矿调度,同意后必须与瓦检员联系,作业期间由瓦检员加强瓦斯检查,检修或延线时监控区域内必须停电,作业地点必须悬挂常开便携甲烷报警仪,瓦斯超限严禁任何作业。
6、每条巷道每班必须有瓦检员检查,风流交汇处、硐室、低风速区要认真检查,主要是涡流、层流区。
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
焦煤公司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确保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公司)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出突出规定》、《煤矿井工开采技术条件》、《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焦煤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焦煤公司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焦煤公司和矿井要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煤矿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要求,认真坚持“风量足、断面够、系统顺、设施牢、不失爆"的原则,消除矿井重大瓦斯隐患。
第三条瓦斯防治的目标是:构建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瓦斯零事故、抽采零排放、系统零隐患、监控零故障、管理零盲区、接替零脱接”。
近期目标是:消除瓦斯超限,杜绝瓦斯燃烧、瓦斯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高突矿井全面实现保、抽、掘、采平衡。
第四条焦煤公司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安全、生产、机电、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的有关公司领导和副总工程师,通风管理部、地测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计划部、企管部、安监局、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宣传部、纪委、工会、供应处、供电处、机电设备管理中心、科研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董事长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全面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落实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完善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防治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组织制定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批复瓦斯防治有关文件,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治理技术难题,指导矿井开展瓦斯防治工作;安监局长对焦煤公司、矿井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瓦斯防治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及瓦斯治理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各副总经理级公司领导按照岗位责任制,落实所分管的瓦斯防治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瓦斯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矿井及相关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矿井及其他存在瓦斯的作业场所。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 矿井或作业场所应设立瓦斯防治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瓦斯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2. 瓦斯防治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瓦斯检测和监测工作,记录并分析监测结果,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3. 瓦斯防治管理部门应组织瓦斯防治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 瓦斯防治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5. 瓦斯防治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做好瓦斯防治工作。
三、瓦斯检测与监测1. 瓦斯检测应定期进行,包括表测和点测。
表测应包括主风流瓦斯浓度、回风流瓦斯浓度、主排风量等。
点测应在关键位置进行,如瓦斯抽采孔、工作面底板、通风空道等。
2. 瓦斯监测应设立瓦斯监测站,在各个关键位置设置瓦斯传感器,进行实时监测。
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分析。
3. 瓦斯浓度超标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增加通风量、加强抽采、停止作业等。
四、瓦斯防治培训1. 针对瓦斯防治,应定期进行培训,包括口头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瓦斯的特性、检测方法、防治措施等。
3. 培训方式可以是班组内部培训、集中培训或外请专家进行培训,以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结果应进行记录,作为后续的培训参考。
五、巡查与检查1. 巡查应定期进行,包括表面巡查和地下巡查。
2. 表面巡查应关注矿井周边的排放口、抽采井等,地下巡查应关注关键位置如工作面、通风巷等。
3. 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机电设备检查和通风设施检查。
4. 检查结果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对应的措施。
六、应急处置1. 瓦斯事故发生时,应按照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应急预案应明确瓦斯事故的分类、报警机制、疏散方式等。
3. 瓦斯事故发生后,应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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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A矿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46955
编
号:
A矿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
A mine gas preve nti on tech no logy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
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
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
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
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
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
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
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
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
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
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十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
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
3、规定检查次数不足的。
4、工作面未真实签字的。
5、瓦检员未证上岗的。
十二、采用放炮式处理堵眼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小眼中的瓦斯低于1%时,方可准予使用被简炸药,放炮处理,要制定使用性被简炸药的措施。
十三、采、掘工作面同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局部瓦
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必须由本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排放瓦斯和送电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十四、停风区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经本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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