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通政发[2012]2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24
【实施日期】2012.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
案的通知
(通政发〔201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为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是加强我区社会治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消防“平安三号”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我区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法院、通州公安分局主管领导;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综治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商务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国土分局、区交通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农业局、区民防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州药监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公安消
防支队、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广电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中:通州国土分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工商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甄别核定,并依法处理;区农委负责研究制订集体土地依法经营的有关政策措施;区检察院、区法院、通州公安分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事故和造成的后果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负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刑事犯罪行为以及妨害执行公务、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肖志刚兼任,副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法院、通州公安分局主管领导,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综治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商务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国土分局、区交通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农业局、区民防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州药监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广电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在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汇总统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研究协调专项行动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实现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主要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综合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每周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提
供统计分析报告,量化反映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起草上报有关专题报告;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督查组主要职责:对群众举报、执法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甄别核定,并依法处理;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事故和造成的后果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刑事犯罪行为以及妨害执行公务、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针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指导、协调解决、跟踪督办;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
宣传组主要职责:及时收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利用有关媒体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发掘并宣传推广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经验,加强专项行动舆论宣传;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典型案例,公布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黑名单”;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二)区政府各委、办、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其中:通州国土分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通州工商分局、通州药监分局(食品、药品安全)、区农委、区农业局(农村、农业)、通州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通州交通支队(道路交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施工)、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通州公安分局(民用爆炸物品)、区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冶金、体制内各单位所属土地)、区民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地下空间)、区市政市容委(地下管线、液化石油气)等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牵头负责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