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特色小吃调味料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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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包检验标准

调料包检验标准

一、酸辣粉包1,产品规格1*15kg/箱,单包重12g。

2,验收方法1,按照供方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口味测定按双方封样为标准,在同等条件下(同料包,同水量,同温度)进行盲测,口味允许略微偏差。

3, 验收标准1,外观要求干净整洁无污,封口严密,粉包无漏料。

2,重量要求单包重12g,粉包每1000g平均单包单重正负误差0.8g.粉包加料率≤0.2%,1*15kg/箱。

3,感官要求形态:粉状,色泽:与样品一致,气味:具有本品特有之香气。

4,理化要求水分% 盐分% 氨基酸态氮%≤10≤80≥0.15,卫生要求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30000 ≤1506,保质期:在阴凉通风、25℃条件下,保质期240天。

二,酸辣酱包1,产品规格1*15kg/箱,单包重20g。

2,验收方法1,按照供方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口味测定按双方封样为标准,在同等条件下(同料包,同水量,同温度)进行盲测,口味允许略微偏差。

3, 验收标准1,外观要求干净整洁无污,封口严密,酱包无漏料。

2,重量要求单包重20g,酱包每1000g平均单包单重正负误差0.8g.酱包加料率≤0.3%,1*15kg/箱。

3,感官要求形态:酱状,色泽:与样品一致,气味:具有本品特有之香气。

4,理化要求水分% 盐分% 酸价mg/g 过氧化值g/100g≤50≤25≤2.5≤0.25,卫生要求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30000 ≤906,保质期:在阴凉通风、25℃条件下,保质期240天。

三,醋包1,产品规格1*15kg/箱,单包重8g。

2,验收方法1,按照供方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口味测定按双方封样为标准,在同等条件下(同料包,同水量,同温度)进行盲测,口味允许略微偏差。

3, 验收标准1,外观要求干净整洁无污,封口严密,醋包无漏料。

2,重量要求单包重8g,醋包每1000g平均单包单重正负误差0.5g.醋包加料率≤0.3%,1*15kg/箱。

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标示标志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5461食用盐GB13662黄酒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181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霉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20293油辣椒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0酱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T5009.38蔬菜水果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T5009.191食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的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GB/T11761芝麻GB/T12729.1香辛料和调味料名称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97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22266咖喱粉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30382辣椒(整的或粉末)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T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灰分的测定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及挥发物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GH/1013香菇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956番茄酱NY/T1885绿色食品米酒QB/T1173单晶冰糖QB/T1733.4花生酱SB/T10260芝麻酱SB/T10005-2007耗油SB/T10371鸡精调味料SB/T10416-2007调味料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总局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3.术语和定义3.1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调料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料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料包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料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油、豆瓣酱、豆豉、辣椒为原料,辅以蚝油、味精、白砂糖、芝麻、洋葱、生姜、大蒜、食用植物香辛料(花椒、小茴香)、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经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熬制加工、包装而成的调料包。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535 大豆油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 2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1999 蚝油GB/T 24399 黄豆酱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 生姜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H/T 1194 大蒜NY/T 1071 洋葱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大豆油:应符合GB/T 1535的规定。

调味料执行标准

调味料执行标准

调味料执行标准一、茶叶。

1. 茶叶的外观应该整齐,色泽鲜亮,无杂质,无霉变、发霉、发酵现象,无异味。

2. 茶叶的水分不应超过5%,灰分不应超过8%,而且不得添加任何化学合成物质。

3. 茶叶的储存应避免阳光直射,通风干燥,远离异味,温度不超过25摄氏度。

二、酱油。

1. 酱油的色泽应为红褐色,透明度好,无沉淀、异物、霉变、发酵、发霉现象。

2. 酱油的气味应纯正,无异味,味道鲜美,咸甜适中。

3. 酱油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工业用盐、添加剂等化学物质。

三、醋。

1. 醋的色泽应为红褐色,透明度好,无沉淀、异物、霉变、发酵、发霉现象。

2. 醋的气味应纯正,无异味,味道酸爽,口感柔和。

3. 醋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工业用酒精、添加剂等化学物质。

四、香料。

1. 香料的外观应整齐,无异物、异味、霉变、发酵、发霉现象。

2. 香料的气味应浓郁,纯正,无异味,味道鲜美。

3. 香料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工业用色素、添加剂等化学物质。

五、盐。

1. 盐的颗粒应均匀,无结块、异物、异味、霉变、发酵、发霉现象。

2. 盐的气味应纯正,无异味,味道咸鲜,无苦味。

3. 盐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添加任何化学合成物质。

六、食用油。

1. 食用油的色泽应金黄透明,无沉淀、异物、异味、霉变、发酵、发霉现象。

2. 食用油的气味应纯正,无异味,味道清香,不得有烧焦味。

3. 食用油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工业用色素、添加剂等化学物质。

七、食用味精。

1. 食用味精的颗粒应均匀,无结块、异物、异味、霉变、发酵、发霉现象。

2. 食用味精的气味应纯正,无异味,味道鲜美,不得有苦味。

3. 食用味精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添加任何化学合成物质。

八、食用色素。

1. 食用色素的颗粒应均匀,无结块、异物、异味、霉变、发酵、发霉现象。

2. 食用色素的色泽应鲜艳,无沉淀、变色、变质现象。

3. 食用色素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添加任何化学合成物质。

调味料执行标准

调味料执行标准

调味料执行标准一、茶叶。

1. 茶叶的种类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混有杂质。

2. 茶叶的保存应在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和异味污染。

3. 茶叶的加工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二、酱油。

1. 酱油的生产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有毒物质或添加剂。

2. 酱油的色泽、味道和气味应符合产品标准,不得有异常变质迹象。

3. 酱油的包装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不得有漏液或破损现象。

三、香辛料。

1. 香辛料的生产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混有异物或添加有害物质。

2. 香辛料的储存应在干燥通风处,避免潮湿和虫蛀。

3. 香辛料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限量。

四、食用油。

1. 食用油的生产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变质或劣质原料。

2. 食用油的储存应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3. 食用油的包装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不得有漏油或变质现象。

五、食盐。

1. 食盐的生产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添加有害物质或杂质。

2. 食盐的储存应在干燥通风处,避免潮湿和异味污染。

3. 食盐的包装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不得有漏盐或变质现象。

六、糖类。

1. 糖类的生产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变质或劣质原料。

2. 糖类的储存应在阴凉干燥处,避免潮湿和虫蛀。

3. 糖类的包装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不得有漏糖或变质现象。

七、味精。

1. 味精的生产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害添加剂或杂质。

2. 味精的包装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不得有漏粉或异物污染。

3. 味精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限量,不得超量使用。

八、食用醋。

1. 食用醋的生产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变质或劣质原料。

2. 食用醋的储存应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3. 食用醋的包装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不得有漏醋或异味污染。

以上为调味料执行标准,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面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白砂糖、菜籽油、谷氨酸钠、酿造酱油、香辛料、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羧甲基纤维素钠、乙基麦芽酚、辣椒红、红曲红、食用香精)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等工序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调味面制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355 小麦粉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红GB 1886.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186 酿造酱油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胡椒粉、鸡精、鲜味宝为原料,经混合、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Q/NBAK001S 鲜味宝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胡椒粉:应符合GB/T 7900的规定。

3.1.2 鸡精:应符合SB/T 10371的规定。

3.1.3 鲜味宝:应符合Q/NBAK001S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

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调味品执行标准

调味品执行标准

调味品执行标准一、茶叶调味品。

茶叶调味品是指用于调制茶饮料的各种调味品,包括但不限于糖类、奶类、果味浓缩液等。

茶叶调味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不得掺杂有毒有害物质。

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料,并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二、酱油调味品。

酱油调味品是指用于调味各类菜肴的酱油制品,包括生抽、老抽、鲜味酱油等。

酱油调味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过量的亚硝酸盐和其他有害物质。

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优质大豆和小麦为原料,严格控制发酵过程,确保产品口感和品质。

三、调味酱料。

调味酱料是指用于调味各类菜肴的酱料制品,包括辣椒酱、豆瓣酱、蒜蓉酱等。

调味酱料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不得掺杂有毒有害物质。

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新鲜食材,严格控制生产工艺,确保产品口感和卫生安全。

四、香料调味品。

香料调味品是指用于调味各类菜肴的香料制品,包括五香粉、孜然粉、花椒粉等。

香料调味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不得掺杂有毒有害物质。

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天然香料,避免使用人工合成香精,确保产品的天然和健康。

五、执行标准。

1. 原料选择,调味品生产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原料。

2. 生产工艺,调味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和品质稳定。

3. 检验检测,调味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对原料和成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包装储存,调味品生产企业应当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严格控制产品的储存环境,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六、结语。

调味品是我国餐饮行业不可或缺的重要食品,其安全和品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各调味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同时,消费者在选购调味品时,也应当关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做到理性消费,保障自身健康。

调味料执行标准

调味料执行标准

调味料执行标准一、前言。

调味料是烹饪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它能够增添食物的口感和风味,使菜肴更加美味可口。

为了确保调味料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就调味料执行标准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

二、原料选择。

1. 原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有害物质或超标食品添加剂。

2. 原料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生产过程中应符合卫生标准,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三、生产工艺。

1. 生产工艺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和生产质量。

2. 生产工艺中所使用的设备和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和安全性。

四、产品质量。

1. 调味料的外观、色泽、气味、口感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2. 产品的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五、包装和储存。

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包装质量和安全性。

2. 储存条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销售和使用。

1. 销售渠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产品的销售质量和安全性。

2.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产品的保存和使用方法,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七、质量控制。

1. 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2. 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八、风险控制。

1.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对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九、结语。

调味料作为烹饪中的重要辅助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制定和执行调味料执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各相关行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调味品。

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是一种受到广泛欢迎的速食食品,它的生产和销售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调味面制品的生产和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达到一定的标准。

本文将对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生产者和消费者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首先,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对原料的要求、生产工艺的规定、成品的质量指标和标识要求等内容。

在原料的要求方面,国家标准对面粉、油脂、调味料等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卫生。

生产工艺的规定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生产设备的要求、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以确保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成品的质量指标主要包括了产品的外观、口感、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等内容,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标识要求包括了产品的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信息。

其次,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通过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国家标准的制定也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要求,才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原料的采购和检验,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加强生产设备的清洁和消毒,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生产企业还应当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合格标准。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才能够生产出质量安全的调味面制品,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要求和管理措施,才能够生产出优质的调味面制品,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调味料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料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鸡精、食用盐、味精为原料,辅以白胡椒粉、白砂糖,经混合、分装等工序制成的非即食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ISO959-2:1998,IDT)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3.1.1 原料3.1.1.1 鸡精:应符合SB/T 10371的规定。

3.1.1.2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3.1.1.3 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

3.1.2 辅料3.1.2.1 白胡椒粉:应符合GB/T 7900的规定。

3.1.2.2 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9•【字号】天政发[2009]36号•【施行日期】200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发[2009]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天水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天水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把维护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

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我市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继续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调料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调料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调料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调料类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调料类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调料类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调料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调料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调料类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和条件进行生产。

第六条生产调料类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有害物质。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八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调料类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不得伪造、篡改、隐瞒质量检验结果。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调料类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条件进行经营。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销售的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销售无标签、标签不规范或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调料类食品。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卫生清理,保持环境整洁。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调料类食品的使用者应当购买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调料类食品。

第十四条使用者应当建立健全调料类食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等。

第十五条使用者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有害物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调料类食品。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调料类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调料类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

第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调料类食品安全监督。

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标准

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标准

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标准餐饮调料是用于提升菜品口味和风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卫生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餐饮调料卫生要求的相关参考内容:1. 调料储存环境要求:- 调料储存室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并且远离有害物质。

- 调料容器应密封良好,以防止灰尘、昆虫和其他污染物的进入。

- 调料储存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过多的调料,以便于清洁和检查。

2. 调料容器和包装要求:- 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确保无毒、无味、无异味,以防止污染。

- 调料容器应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无污染。

- 调料包装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关配料,以便追溯和确定新鲜度。

3. 调料使用要求:- 调料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气味和质地的检查。

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 使用调料时应遵循正确的操作程序,避免直接接触食品或食品器具。

- 调料使用后应储存在干净、封闭的容器中,避免直接暴露在外界环境中。

4. 调料卫生维护要求:- 调料容器和储存室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细菌和其他污染物滋生。

- 调料容器和储存室的表面应保持干燥,以防止霉菌和霉斑。

- 调料容器中的残留物应及时清除,以防止交叉污染。

5. 调料员工要求:- 调料员工应接受相关的食品安全培训,了解调料卫生要求和操作规程。

- 调料员工应经常洗手,并佩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子和手套,以减少污染风险。

- 调料员工应及时报告任何有关调料质量或卫生方面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是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的重要环节。

遵守这些标准可以有效降低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保障顾客的健康和满意度。

餐饮业务者应重视调料卫生,加强管理和培训,以及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从而提升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形象。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9•【字号】天政办发〔2017〕194号•【施行日期】2017.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1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天水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9日天水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提高药品质量,坚持产管并重,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认真学习宣传,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规划》客观、科学、准确的分析论述了全省“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明确了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提出了“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食品药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加强食品药品信用建设”九大主要任务,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严格考核评估”三项保障措施。

《规划》是“十三五”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纲,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坚强决心和鲜明立场,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遵循。

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标准

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标准

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标准
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清洁卫生:餐饮调料必须是清洁卫生的,没有任何污染物、污渍和异味。

使用调料器具时,应先清洗干净后再使用。

2. 新鲜度:餐饮调料必须是新鲜的,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调料。

如果发现调料过期或变质,应及时处理,不得用于食品制作。

3. 防尘防虫:调料器具应加盖,以防止灰尘和昆虫进入。

在使用调料器具前,应先检查是否有昆虫或杂质,如果有,应及时处理。

4. 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调料应分类存放,避免混杂。

对于易污染的调料,如蒜、姜等,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他调料交叉污染。

5. 避免污染:在使用调料器具时,应避免直接用手接触调料,以防止手部细菌和其他污染物污染调料。

同时,调料器具应及时清洗干净,避免残留物污染调料。

6. 温度控制:对于需要特殊温度保存的调料,应保持适宜的温度,以防止变质或产生有害物质。

总之,餐饮调料卫生要求标准主要是为了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在制作和保存餐饮调料时,应遵循以上标准,确保调料的清洁、新鲜、无污染,并分类存放。

同时,应注意温度控制,避免调料变质或产生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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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GSP0002S—2020
天水特色小吃调味料包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水特色小吃调味料包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菜籽油或亚麻籽油、辣椒、香辛料为主要原料,辅以脱水大蒜(经磨粉粉)、芥末、花生碎、芝麻或芝麻酱、食用盐,原辅料按不同比例混合,经磨粉或打碎、炸香、调制、包装,再辅以食用醋包等工序制成的天水特色小吃调味料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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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32 花生
GB/T 1536 菜籽油
GB 27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5 亚麻籽油
GB/T 11761 芝麻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
GB/T 32730 芥末籽
Q/MGSP0002S—2020 NY/T 1045 绿色食品脱水蔬菜
LS/T 3220 芝麻酱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根据配料和工艺不同分为:酿皮香辣调味包、擀面皮香辣调味包、凉粉香辣调味包、呱呱香辣调味包。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4.1.1.1 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的规定。

4.1.1.2 亚麻籽油:应符合GB/T 8235的规定。

5.1.1.3 辣椒粉: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4.1.1.4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4.1.2 辅料:
4.1.2.1 花生: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

4.1.2.2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4.1.2.3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

4.1.2.4 芝麻酱:应符合LS/T 3220 的规定。

4.1.2.5 食用醋:应符合GB 2719 的规定。

4.1.2.6 脱水大蒜:应符合NY/T 1045的规定。

5.1.2.7 芥末:应符合GB/T 32730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Q/MGSP0002S—2020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0袋,6袋用于检验,4袋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氯化物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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