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子学院三色讲义经济法思维导图
备考2022年《经济法基础》章节思维导图汇总
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斗法的效力范围法的对人的效力本质0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性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10民事责任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抇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0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0行政处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10主刑无期徒刑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I 10刑事责任罚金0 附加刑可与主刑—起适用,也可独立使用O附加刑01分类�18周岁16!,X < 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10完全行为能力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行。
自然人行为能义8周岁的未成年人0为能力力1人I0主体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8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社会现象(相对事件)0经济法第一章总论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自然灾害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0志为转移自然现象(绝对事件)0社会革命重大政策的改变法律行为:以人的意,_志为转移积极行为(作为)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0消极行为(不作为)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0意思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0「————单方行为多方行为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者实质要件0要式行为宪法法律法的形式0行政法规法的形式和分类。
规章其他根本法优千普通法0物货币及有价证券人的整体只能是主体人的部分可以作为客体的“物”10人身和人格精神产品也称智力成果,如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通常有物质载体,如书籍、图册、录像、录音等0精神产品矿产情报、产业情报、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O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行为O客体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竺产色了三气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特别法优于—般法新法优于旧法同—事项的新的—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致的确定原则部分背书属于无效背书期后背书适用范围0仅适用于商业汇票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0哪些不得成为保证人0保证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保证人以及其前手的追索权“保证”字样、保证人签章未记载”被保。
中级会计《经济法》思维导图
公司财务会计 。
公司决议 。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效力
可撤 销0
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一 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不成立0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人数或所持表决权不合规定;表决结果不合规定
` 公司解散和清算 。
, 法律责任 。
股权转让 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0 国有独资公司 0
。 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公司
。 回购请求 权
强制转让0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0日) 情形 0 连续5年盈利不分配;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期满解散事由出现欲继续 程序 0 60日不能达成协议, 90日起诉
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也 是一个法人、 不设董事会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 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回避制度0 近亲属、利害关系、请客送礼等
_ 仲裁_ 程序J 0
开庭 0 应开庭, 但不公开进行
仲裁裁决 01 和解调解 0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 可以自行和解
裁决0 少数服从多数
诉讼 @
2
仲裁©
八 10
/l
法律行为 与代理
10
经济仲裁 与诉讼
16
第
章
级别管辖0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0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 代理关系终止0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参照锦竞笔记记忆
基本原则0 自愿原则、公平合理、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适用0 "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适用范围 01 不能仲裁 0 行政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思维导图
1年
海上运输赔偿、海损分摊、海上拖航+1
除人寿外其他保险,被保险人、受益人
请求给付保险金,知道保险事故日+2年
2年
特殊规定
商业责任险,自被保险人对第三 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日起算
五
4年
国际货物买卖、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4年
5年
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受益人请求给 付保险金,知道保险事故日+5年
定义
中止发生或存续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 自中止事由消除之日满6个月时效期满
民事诉讼范围且办理法定手续
公开审理
公开姓名、案由、时间、地点
公开审理原则
不公开审理
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律规定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
商业秘密,离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 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民事案件
发回重审
当事人多
七
不适用情形
起诉时被告失踪
国家、社会利益
简易程序
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撤销判决 其他
民事诉讼时效期3年,另有规定除外
债务分期履行,自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一般规定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法定代理人 请求权,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未成年人遭性侵,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起算
自受到侵害之日20年,法院不保护,特殊情况可延期
期间确定
20年最长诉讼时效不发生中止、中断,可延长 3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适用中断、中止
可采用试听传输技术开庭
简易之处
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记录
法院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口信、传真传唤 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 程序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转简易程序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思维导图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前提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ó~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种类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自然人
种类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关系的体
国家
法律关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能力
物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法律基本概念
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 法律规范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ÿ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规范
法是调整人的行~和社会关系的行~规范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ò者的权利和义ó的规范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刑法
行政法
民商法
经济法
电子合\的履行
按份之债和à带之债
\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履行中的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O安抗辩权
情势Ø更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P该债权有关的 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务人的债权þ到期
债务人的债权O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诉讼中的体及管辖
独立物权P从物权
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含义
种类法定,即O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O承认的物权 内容法定,即O得创设P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物权法定原则的效力
行~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 物权,该物权创设行~无效
行~人设定P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无效
2017.CPA《经济法》电子版思维导图(8.28完结)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单方、多方法律行为
有偿、无偿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负担、处分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要工、不要式法律行 为
主、从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与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构成要素:当事人、 意思表示、标的
生效要件:1、行为 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为能力 形式要件:1口头、2 书面、3、推定、4、 沉默
乘人之危所为的
特征(3):客观危 难境地、故意、严重 损害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 益
违反“法律”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的
2-1.1
概述(又称:相对无效的 民事行为) 特点(3):撤销前已生效、 撤销权人为之、效果不同、 行使时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 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种类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 为 撤销权
代理制度
代理与传达:传达人不 进行意思表示、可以不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身 分行为
授权不明,被代理人承 提民事责任+代理人连 带
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规 法律 渊源 (5) 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及 常委会
调整人的行为和社 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部门规章 确定社会关系参加 者的权利和义务的 规范 具体规定权利、义 务和法律后果 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各部、委、人行、 审计署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受欺诈而为的
构成条件(4):具 体、故意、作出意思 表示、因果
区分:不损害国家— —可变更、可撤销合 同 损害国家利益/单方 民事行为——属于无 效民事行为 区分:不损害国家— —可变更、可撤销合 同
经济法思维导图(打印版)
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罚款50万元以下罚款不正当方式获得正当方式获得,违约向他人泄露同一产业存在竞争企业之间同一产业不同经济阶段且有买卖关系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为提高中小经营者效率,增强竞争力的因经济不景气,缓解销售量的为保障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既遂未遂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经营者能够证明有利影响大于不理影响或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商品在地区间自由流通招投标行为中的垄断排至或限制外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虚假表示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保密性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清偿债务、转产、歇业两个或以上的经营者以联合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设备或限制开发新技术、产品联合抵制交易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并非以限制竞争为目的,或未某种公共利益具体情形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改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先关市场的竞争状况控制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其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度一个经营者市场份额达到1/2的1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达2/3的2三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达3/4的3企业通过并购、兼并等方式形成的企业间的资产、营业和人员的集中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取得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取得控制权或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事先申报制度经营者集中具有或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应当禁止例外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强制交易地区封锁强制经营者实施危害竞争的垄断行为制定含有限制竞争内容的行政法规、行政命令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民事赔偿责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与知名商标相混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冒用质量标志和产地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佣金和折扣,满足明示方式和如实入账,不是贿赂主要是借助广告的宣传行为广告主在知或应知情况下,承担责任社会团体推荐商品,承担连带责任商业秘密特征方式不属于的谎称有奖或让内定人员中奖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概念分类情形豁免法律责任认定因素推定要件概念情形申请审查决定复议前置行为主体行为方式法律责任经营性垄断行政性垄断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招投标中非法串通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诋毁商业信誉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损失额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利润+费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3,有的经营者不足1/10的,不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竞争法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生产者县级以上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召回主管人员记大过以上一般情形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赔偿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姓名或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市场准入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主动与强制相结合召回主体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10倍赔偿金一般行政责任行政首长引咎辞职无过错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不存在的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过错推定责任既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追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追偿诉讼时效2年赔偿+撤销资格+连带连带责任人身财产明码标价发票不合格商品,不存在三包的顺序问题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展销会i 期间只能向销售者追偿展销会结束,违约责任可以向举办人、销售者追偿展销会结束,侵权责任可以向举办人、销售者和生产者追偿虚假广告补偿性赔付欺诈行为1倍惩罚性赔偿对食源性疾病、视频污染及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实施机构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中食品召回制度对食品广告的监管惩罚性赔偿制度虚假广告的责任出租人的责任推荐保证人的责任政府责任由产品的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直接要求生产者承担对已告知的下次,销售者可以免责指因产品缺陷引起的赔偿责任生产者责任免责事由销售者责任损害赔偿产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责任社会团体对质量承诺、保证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结社权获得相关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提供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义务出具凭证单据的义务履行三包的义务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理规定的义务途径特定规则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赔偿数额视频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控制法律责任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责任其他机构法律责任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法确认无法偿还超过2年未归还合同约定到期未归还董监高和信贷业务员及其近亲属禁止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危及存款人利益对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能力由中国银监会作出最长不超过2年限制董高和直接责任人员出境限制董高和直接责任人员转移财产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清算费用→职工债权→存款本金和利息→税款→破产债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申请司法机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银监会审批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和不超过总行60%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但可作为诉讼主体以担保贷款为原则,信用贷款为例外关系人贷款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不良贷款条件目的程序措施原因商业银行破产须经银监会同意,且清算组有银监会代表清算顺序受银监会的行政监督管理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强制整改促成机构重组冻结账户组织形式分支机构贷款法律制度接管破产法律责任对象监督管理措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法超额累进税率法律法规纳税人可延期,扣缴义务人不得不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逾期未申报的申报计税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冻结扣押查封生活必需品单价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通知银行扣缴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对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不包括离退休工资每月收入减35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实行加成征收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不包括国债及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比例税率省部军外颁发科教文卫体环技术等方面奖金残疾、孤老和烈属所得除抚恤金、救济金外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零税率只在出口货物时适用劳务的税率均为17%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领取执照30日内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依据税务机关确定税额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措施不得保全的对象是欠税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措施一般时效为3年特殊情况为5年特殊情况指纳税人计算失误,累计数额10万以上偷税、抗税、骗税无期限限制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工资、薪金按月纳税个体工商户按年纳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按此纳税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补贴、津贴、福利费、救济金、抚恤金、保险赔款离退休工资,军人转业费、复员费减税都要经过批准包括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的货物17%、13%、0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机动车辆船舶捕捞、养殖渔船军用、警察部队专用车船警用车船外国外交车船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免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农林牧渔所得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投资环保技能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及国家奖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一般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税率为20%小型微型企业,减按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信息权秘密权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利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和检举权请求回避权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款征收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款追征组成审计组送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出示工作证制作审计报告送达审计报告和书面意见对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对国有资产财务收支的审计任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征税对象个税税基免税事项减税事项个税的纳税申报对象税率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也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对象法定免征特定减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免税事项免减事项加计扣除税率纳税人权利税务管理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实行双重领导制度内容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营业税法车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财税法不包括加班、津贴福利等发生自然灾害、事故需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加点不少于1.5倍工资报酬公休日不低于2倍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不低于3倍工资报酬争议发生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期间限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争议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按月给补偿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农民、在校学生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8小时/日,44小时/周,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应当安排休假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按月支付工资给劳动者本人按劳分配原则,同工同酬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最低工资保障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加班工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经期禁止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孕期、哺乳期不得从事第三级和禁忌从事活动哺乳期、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对未成年工进行上岗前培训禁止啊那批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非必经程序非必经程序因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持协议书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是必经法律程序时效一裁终局事项除一裁终局事项,可在在仲裁后,15日内起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初次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不足10年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续订劳动合同的只能约定一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可约定赔偿责任有偿义务劳动者违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违反的,按比例支付违约金无需告知预告解除30日优先留用弱势群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具有平等、从属关系的属性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劳动者不包括境内企业境内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一般规定加班女职工未成年人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期、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争议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房改产生的转让纠纷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仲裁诉讼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订立书面合同,1月-1年期间双倍工资满1年不订立,推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协商方式订立法定推定的试用期条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服务器条款为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强迫劳动,或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裁员职业病、工伤、孕产哺乳期、连续工作15年且退休不足5年子项目特征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作休假和工资制度特殊保护争议范围非劳动争议纠纷解决订立无固定期合同特殊条款劳动者解除权用人单位解除权不得解除的情形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章节框架】第一节法律基础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及其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地方”人省;省会、特区、较大方性法规大及其常委会的市(1+3)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划分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民事诉讼、仲裁与行政复议仲裁 民事诉讼行政复议适用 合同关系、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不平等主体审判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合议(仲裁)庭组成 1名或3名 3名以上单数 回避制度 √ √ √ 开庭 √ √ ×(书面审查) 公开 × √ 级别管辖 × √ 地域管辖 × √判决书(调解书、裁决)的生效裁决:作出 调解书:签收一审:送达15日不上诉二审:作出送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节内容回顾】第三节法律责任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不得约定限不满3个月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无固定期限区分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适用条件性质支付主体经济补偿金(1)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2)劳动者无过错法定(不以过错为条件,无惩罚性)用人单位违约金(1)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2)劳动合同中有违约补偿约定约定(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法定或约定(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二者之一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商事仲裁劳动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先裁后审)收费××地域管辖×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必须有书面仲裁协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开庭√√公开×√回避√√和解与调解√√裁决生终局裁决:作出之日起效非终局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强制执√√行【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适用范围性别 退休年龄 一般情况男 60 女 50 女干部55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 男 55 女 45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女45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年)本单位工作年限(年) 享受医疗期(月)累计计算期(月)<10 <5 3 6 医疗期×2≥5 6 12≥10<5 6 12医疗期+6 ≥5<10 9 15≥10<15 12 18≥15<20 18 24≥2024 30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待遇医疗期停工留薪期适用范围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期间根据总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12个月+12个月工资待遇当地最低工资的80%不变期满后未康复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合同解除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1~4级不得解除;5、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7~10级合同期满或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缴费期限(年)领取期限(月)≥1<5 12≥5<10 18≥1024五险相关内容总结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单位缴费20% 6%规定比例2%不超过1%个人缴费8% 2% - 1% -计入个人账户个人部分单位缴费的30%+个人缴费部分领取条件达退休年定点医院、目录因工受伤、缴费满1年;非生产、流产(支付条件)龄缴费满15年内;区间内、按比例致残、死亡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登记想求职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主管及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CPA《经济法》思维导图
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出席+其他表决权>1/2;
借款
出借人 借款人
董、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有例外)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监高提供借款
公司 设立
设立阶段 的合同之债
设立阶段的 侵权之债
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
发起人承担,公司承认,则也有权请求 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解散和清算
14
2017CPA--经济法
设立
合伙企 业财产
事务
对外效力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执行
1、合伙企业的财产优先清偿;
合伙人与第 三人关系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 2、合伙人以自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对合伙企
司
法定义务: 1、忠实义务 2、勤勉义务
法 律 制 度
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的效用
具体要求
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 2.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以请求撤销。
合并、分立、减资
解散
清算
18
2017CPA--经济法
1.可以出质,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2.可以转让,提前30日通知;
入伙和退伙
入伙 退伙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当然退货(没有丧失偿债能力的要求); 2.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其他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 3.有限合伙人死亡,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4.退伙后,对退伙前债务以退伙时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思维导图:《经济法》
思维导图:《经济法》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思维导图:《经济法》”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店铺。
店铺,给你不一样的人生。
无论是考试还是学习,好的学习方法能使我们的学习进程事半功倍。
对于注册会计师类的考生来说,条理清晰的学习尤为重要。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式进入基础复习阶段,向考生们介绍一种高效学习方法——思维导图学习法,利用思维导图学习,不仅能使自己积极进行知识点总结,形成清晰的思路,还能对知识点进行快速查漏补缺,小编简单介绍一下如何利用思维导图学习经济法。
一、思维导图学习方法:制作《经济法》科目思维导图,可以将每一章中的绝大部分知识点综合列示,对理顺思路。
把握重点都能起到一个良好的作用。
1、每一章考点导图中,将可考性大、重要的知识点列示较为详细,而对于比较容易理解的,或者与前面有重复的知识点则一言概括,如质权的保全、质物处分限制、禁止流质等;2、考生在复习时,首先可根据大的支点了解每一章的构成,而后再延伸至没一个细节;3、要优先独立思考,对各分支可予以交叉学习,寻找其区别和联系,比如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之间可以对比记忆;4、对根据分支中的提示仍无法掌握的问题,要予以标注,并做好笔记,必要时返回教材仔细研读相关的内容;在对本章内容熟悉后,可随意选择一个支点,由此点向外发散复习,实现效果将会更好。
二、几点小建议:为充分利用思维导图,建议考生做到以下几点:(1)先从总体上把握每章结构,根据导图中各支点的名称,了解每章的模块;(2)从大到小学习,在使用导图时,可用一张空白纸覆盖住后面的分支,根据前面的提示预先独立思考本知识点下的内容;(3)在无法推进时,再根据分支中提示的内容记忆,并对其进行标注;(4)根据导图仍然无法掌握的知识点,考生应返回教材认真复习,必要时可在本导图空白处做笔记;(5)对于每章的导图,不要只看一遍,每隔一段时间复习一次,可以缩短忘却的频率,使记忆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