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药品GMP检查条款-自检
浅谈GMP符合性检查条款如何自查自纠?-药品留样管理篇
浅谈GMP符合性检查条款如何自查自纠?一药品留样管理篇在制药生产企业,留样及其管理是药品GMP管理的基本要求,对药品而言,是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药品留样管理工作在药品质量追溯、不良事件调查中有助于查找问题、明晰事故责任,也可为确认或修改产品技术指标提供数据支持。
笔者结合国家局及各省局GMP和飞检等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思考分析,梳理了GMP符合性检查中药品留样管理实施要点,供制药同仁参考,如有遗漏,欢迎留言指正。
一药品留样管理概述制剂成品的留样管理需考虑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每批次均应有留样,包装形式应当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对于无法采用市售包装留样的原料药可采用模拟市售包装),每批次的留样量,留样观察的频率、留样观察的记录以及发现异常时处理,留样保存时间,以及企业关闭药品停产情形的处置等。
己上市药品和临床试验用药品留样管理要求异同点梳理如下表:汇总分析国家局和各地方局GMP符合性检查、飞行检查等检查中不符合项,可以看出关于药品留样管理的不符合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1.药品留样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合规(1)《留样管理规定》文件更改申请单无编制人,无受控文件的分发记录及作废文件的回收记录。
(2)有关留样管理的文件企业仅能提供《留样管理规程》,该文件未针对A产品明确留样数量、留样方式、观察方法、观察频次等内容。
(3)工作现场使用的文件(产品留样观察制度VMIC/ZD-032-2010-B/0)为作废文件未明确标识。
2.留样室(区)设置和管理欠合理(1)常温留样室未安装温湿度调节设备。
(2)阴凉留样室未放置阴凉留样药品,如当归等留样未按规定放置阴凉留样。
(3)留样间内放置产品的货架上未放置货位卡,(4)留样室留样产品未按品种分区管理,标识卡未记录剩余数量,与留样管理制度规定不符。
现场未见留样台账。
(5)企业未现场提供留样观察记录,留样室无温湿度记录。
3.药品留样管理不到位⑴根据企业留样管理制度(编号:FEK-QC-MI-004),A产品每批留样50支(包含成品出厂检验数),实际上,每批A产品企业抽取100支,成品检验完成后的剩余A产品全部作为留样,企业留样数量与文件规定不一致,而且由于存在成品加严检验的情况,以致每批A产品留样数量也不固定。
12RD11001-012010版药品GMP自检内容
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 是否能表示管理机
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构职责及工作流程
第 17 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 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 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人员 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查质量负责人 职责;查质量管理部 门人员是否将职责 委托给其他部门的 人员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
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 否有公司任命书
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
查关键人员是
第 20 条
受权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 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 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
否为全职 查质量负责及
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 受权人职责履行情
第 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 查质控的岗位设置 11 条 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 及人员配置是否能够满
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足企业日常取样、检验
需求
现场抽查控部岗位
人员培训情况评价其能
否满足其质量控制职
责;
查质控部文件目录
是否包括原辅料、包装
材料、中间体、成品的
取样、检查、检验及稳
是否准确、易懂
汇总各小组检查结
果,评价企业人员培训
情况
任意抽够涵盖生产全过程,是
否能够追溯产品完整生
产历史
检查企业对各类记
录是否妥善保存、便于
查阅
汇总各小组检查结
果,评价药品召回系统
是否能够符合规范要求
质量控制
查是否具有质控部
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 组织机构图;
查是否根据组织机 构配备相应的技术、管 理人员
根据各部门人员定
2010版GMP自检[1]
4.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5.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6.确认、验证的实施;
7.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8.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9.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10.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序号
条款
检查内容
要求
是
否
不全
结论及改进建议
7
第12条
检查QC工作职责
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
二.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8
第13条
检查公司的质量风险管理规程
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9
第14条
检查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
10
第16条
检查公司的管理机构是否完善
1.公司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3.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
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
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
6.适当的贮运条件。
四.应当使用准确,易懂的语言制定操作规程;
五.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六.生产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偏差均经过调查并记录;
2010版药品GMP检查条款-自检
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
检查留样情况是否满足必要的检查及检验需求
第四节 质量风险管理
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 检查有无相关书面规定;检查相关风险管理文件是否
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涵盖风险评估、控制、沟通及审核
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
查质保部职责文件、质保部管理/操作文件是否能够 保证质保系统的有效运行
14 00901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确认、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查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是否齐全,无遗漏;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 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 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并有书面文件; 应当有明确规定。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 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 查岗位人员是否承担过多; 训。
查公司组织机构图是否与现行机构相符; 查组织机构图是否能表示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流程
41 01702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 查质量负责人职责;查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是否将职责
药品GMP检查指南(通则)-药品GMP指南2010版
药品GMP 认证检查指南通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一、机构与人员【检查核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受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的重要环节。
【检查条款及方法】*0301 企业是否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看企业组织机构图,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图示),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2.查企业分管生产及质量的负责人、生产及质量管理中层干部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药年限、所在岗位等。
3.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通常有一些共同的质量责任,如:3.1 制订书面规程和其他文件;3.2 对生产环境的监控;3.3 工厂卫生;3.4 工艺验证和分析仪器的校验;3.5 人员培训,包括质量保证系统及其实施;3.6 供应商的审计;3.7 被委托(加工或包装)方的批准和监督;3.8 物料和产品贮存条件的确定和监控;3.9 记录的归档;3.10 对GMP 实施情况加以监控等;3.11 因监控某些影响质量的因素而进行取样、试验或调查。
4.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不得委派给他人,例如,仓库负责人不得决定某批产品能否放行出厂,分管厂长不得跳过质量管理部门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
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应以文件形式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各项:4.1 建立原材料、中间体、包装材料、标签和成品的放行或拒收系统;4.2 批准工艺规程、取样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控制规程;4.3 审查、批准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4.4 确保物料、中间体、成品都经过适当的检测并有测试报告;4.5 审核评价批记录,在决定放行前,审核已完成关键步骤的批生产记录和实验室控制记录,确保各种重要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已有纠正措施;4.6 确保对质量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适当处理;4.7 批准和监督由被委托方承担的委托检验;4.8 检查本部门、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4.9 确保所需的验证(包括检验方法的验证)以及控制设备的校准都已进行;4.10 确保有稳定性数据支持中间体或成品的复验期/有效期及储存条件;4.11 对产品质量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及审核;4.12 确保本部门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GMP 及岗位操作的基础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培训计划。
2010版GMP自检
2010版GMP对自检的要求
第三百零七条 自检应当有计划,对机构与人员、厂房与 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 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产品 发运与召回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 ●完善条款 ●根据98版规范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自检管理要求条款,根 据原条款内容修订时拆分为第三百零七条和三百零八条二 个条款进行编写。 ●强调自检需依照预先确定的自检组织实施,确保自检工 作的有效实施。 ●根据本规范的修订内容,重新确定自检的检查范围。
第三百零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 监控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完善条款 ●根据98版规范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自检管理要求条款,根 据原条款内容修订时拆分为第三百零六条、第三百零七条 二个条款进行编写。 ●明确质量管理部门组织自检的工作职责。 ●自检的频率可根据自检发起的目的和管理需要来确定。 通常每个6个月或更短/更长的周期进行一次,但每年应至 少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自检。 ●自检的结果需要自检结果进行后续控制,每次自检结束 后需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持续的管理改进。
自检的流程
4.自检首次会议 实际上是自检动员会议、或自检工作布置会议,目的是向 各个部门通报自检工作计划、明确自检小组组成。 5.现场检查和文件检查 自检人员展开调查,通过查看现场和审核文件记录,记录 必要的信息来确定缺陷项目。自检小组内部也应当定期或 不定期开会,讨论自检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内容:
自检的定义
自检的目的
10版GMP对自检的要求 自检的流程
√
自检目的:
保证质量保证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通过组织 自检,可以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主动防范质 量风险的发生,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并避 免违规事件的发生和发展。
新版GMP自检记录
第四十五条
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设备部
第四十六条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七)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当能够追溯批产品的完整历史,并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八)降低药品发运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九)建立药品召回系统,确保能够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
(十)调查导致药品投诉和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质量缺陷再次发生。
质量部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行政部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设备部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GMP药品自检管理程序
GMP药品自检管理程序1目的本规程规定了XXXX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药业)自检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XXXX药业质量保证体系内部GMP检查的管理。
3职责3.1认证审计员:负责本规程的起草和修订,负责制定公司年度GMP自检计划、自检方案和自检报告;负责跟踪部门级专题自检的完成情况并汇报;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级自检,并监督自检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3.2质量保证部经理:负责审核公司级年度GMP自检计划、自检方案和自检报告,并监督自检整改措施的执行;负责批准部门级自检方案及报告。
3.3自检小组成员:参加GMP自检,对不符合GMP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3.4受检部门主管:协助GMP自检,负责本部门缺陷项目的纠正和整改措施制定与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自检。
3.5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批准公司年度GMP自检计划、自检方案和自检报告。
4定义自检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GMP要求对企业实施GMP情况的检查,是一个系统的独立的文件化的过程,是企业内部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自我审核。
其特征在于遵循若干原则,其目的在于通过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来进一步提高GMP 执行的持续性、符合性、有效性或通过自检继续寻求改进和提高。
5引用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章自检6内容6.1成立自检小组6.1.1成员6.1.1.1自检小组6.1.1.1.1认证审计员负责组织公司级自检并担任自检小组组长,自检小组由内部审计师组成。
6.1.1.1.2部门级自检由部门主管负责组建,自检小组组长由该部门内部审计师担任或由部门负责人任命,自检小组成员由该部门具有资质的人员组成。
6.1.1.2公司级自检小组成员的条件具有相关技术、生产、质量管理和其他管理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经过自检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程序的要求;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思路开阔、有很强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并获得内部审计师资格的人员。
GMP新增附录自检记录——实用版
2010版药品GMP自检记录附录取样附录计算机化系统数据转换格式或迁移时,应当确认数据的数值及含义没有改变。
附录确认与验证验证总计划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一)确认与验证的基本原则;(二)确认与验证活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待确认或验证项目的概述;(四)确认或验证方案、报告的基本要求;(五)总体计划和日程安排;(六)在确认与验证中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的管理;(七)保持持续验证状态的策略,包括必要的再确认和再验证;(八)所引用的文件、文献。
对于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设计确认应当证明设计符合用户需求,并有相应的文件。
企业应当根据用户需求和设计确认中的技术要求对厂房、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并记录。
安装确认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根据最新的工程图纸和技术要求,检查设备、管道、公用设施和仪器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标准;(二)收集及整理(归档)由供应商提供的操作指南、维护保养手册;(三)相应的仪器仪表应进行必要的校准。
企业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
运行确认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根据设施、设备的设计标准制定运行测试项目。
(二)试验/测试应在一种或一组运行条件之下进行,包括设备运行的上下限,必要时选择“最差条件”。
工艺验证前至少应当完成以下工作:(一)厂房、设施、设备经过确认并符合要求,分析方法经过验证或确认。
(二)日常生产操作人员应当参与工艺验证批次生产,并经过适当的培训。
(三)用于工艺验证批次生产的关键物料应当由批准的供应商提供,否则需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工艺验证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艺的简短描述(包括批量等);(二)关键质量属性的概述及可接受限度;(三)关键工艺参数的概述及其范围;(四)应当进行验证的其他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的概述;(五)所要使用的主要的设备、设施清单以及它们的校准状态;(六)成品放行的质量标准;(七)相应的检验方法清单;(八)中间控制参数及其范围;(九)拟进行的额外试验,以及测试项目的可接受标准,和已验证的用于测试的分析方法;(十)取样方法及计划;(十一)记录和评估结果的方法(包括偏差处理);(十二)职能部门和职责;(十三)建议的时间进度表。
12RD11001012010版药品GMP自检内容
GMP 自检记录
2010 版药品 GMP 自检内容 自检范围: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生产管 理、质量管理、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发放与召回、投诉与不良反应、自检 自检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版) 自检小组:
的要求;管理职责明确;采购和使 放、使用行使监控职责;
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查中间产品的流转是否
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确认、验 经 QA 人员监控
第9条
证的实施;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 产、检查、检验和复核;每批产品 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在 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
查公司确认与验证活动 是否得到质保部门的监 控
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按 查质量副总是否具有否
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 决或批准产品出厂放行
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的职责及权利
查是否具有物料及产品
运输的相关书面规定及
规定是否合理、有效;
查现已生产的品种生产
工艺是否经过验证
汇总各小组检查结果评
价企业现配备的资源是
否满足药品生产及规范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 员
第 7 条 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 根据各部门人员定编、
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定岗情况,查企业各部
门人员配置是否能够保
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质量保证
检查结果
12RD11001012010 版药品 GMP 自检内容
查组织机构图是否具有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 质量保证部门;
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 查公司各部门岗位
2010版GMP认证文件-自检
自检目录企业自检管理规程 (2)自检小组职责 (4)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GMP管理文件企业自检管理规程一、目的:定期检查企业内部GMP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不足,不断提高企业GMP水平。
二、范围:企业内部与产品质量有关的系统和部门。
三、责任:负责自检的企业人员、质管部、各部门负责人。
四、内容:1 自检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 自检内容:2.1 人员培训与健康2.2 厂房与设施2.3 设备2.4 物料供应系统级仓储2.5 人员卫生与厂房卫生2.6 验证和再验证2.7 技术文件管理2.8 生产管理与生产过程控制2.9 质量控制2.10 成品销售2.11 用户投诉2.12 前次自查遗留问题3 自检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GMP》现行版,《中药饮片GMP认证检查项目》。
4 自检程序4.1 成立自检小组企业的自检工作由质管部负责,自检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
4.2 制定自检计划质管部根据情况确定自检时间,制定企业年度自检计划,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检查小组成员、被检查部门、检查项目、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按自检计划实施逐部门、逐项进行检查,并作自检记录及评价报告,列出不合格项目编号和内容、整改措施、负责人、整改期限及评价,自检小组成员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原件由质管部存档,复印件发至各部门依此进行整改。
4.4 回查质管部组织自件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回查,并做自检整改回查记录,由质管部经理报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存档,并将复印件下发各部门。
4.5自检计划、自检记录、自检整改回查记录由质管部保存三年。
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GMP管理文件自检小组职责一、目的:规范自检小组的责任。
二、范围:与自检相关的部门和系统。
三、责任:自检小组成员。
四、内容:1、负责制定企业自检文件,包括自检规程,自检计划,自检项目等。
2、自检检规程内容应包括自检目的、范围、项目(包括GMP规定的全部内容)、检查方法、检查记录、后继改进措施的传递及追踪方法等。
药品GMP指南2010版-药品GMP检查指南(通则)
药品GMP检查指南通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一、机构与人员【检查核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受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的重要环节。
【检查条款及方法】*0301 企业是否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 看企业组织机构图,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图示),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2. 查企业分管生产及质量的负责人、生产及质量管理中层干部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药年限、所在岗位等。
3.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通常有一些共同的质量责任,如:3.1 制订书面规程和其他文件;3.2 对生产环境的监控;3.3 工厂卫生;3.4 工艺验证和分析仪器的校验;3.5 人员培训,包括质量保证系统及其实施;3.6 供应商的审计;3.7 被委托(加工或包装)方的批准和监督;3.8 物料和产品贮存条件的确定和监控;3.9 记录的归档;3.10 对GMP实施情况加以监控等;3.11 因监控某些影响质量的因素而进行取样、试验或调查。
4.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不得委派给他人,例如,仓库负责人不得决定某批产品能否放行出厂,分管厂长不得跳过质量管理部门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
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应以文件形式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各项:4.1 建立原材料、中间体、包装材料、标签和成品的放行或拒收系统;4.2 批准工艺规程、取样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控制规程;4.3 审查、批准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4.4 确保物料、中间体、成品都经过适当的检测并有测试报告;4.5 审核评价批记录,在决定放行前,审核已完成关键步骤的批生产记录和实验室控制记录,确保各种重要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已有纠正措施;4.6 确保对质量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适当处理;4.7 批准和监督由被委托方承担的委托检验;4.8 检查本部门、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4.9 确保所需的验证(包括检验方法的验证)以及控制设备的校准都已进行;4.10 确保有稳定性数据支持中间体或成品的复验期/有效期及储存条件;4.11 对产品质量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及审核;4.12 确保本部门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GMP及岗位操作的基础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培训计划。
2010版GMP认证检查项目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一节 原则
00601 00602 00603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 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 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 担各自的责任
1.查企业是否具有质量目标书面文件; 2.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职责文件是否规定高 层人员质量职责与目标; 3. 查各级人员及供应商、经销商是否规定其 质量职责.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三节质量控制
01201~01207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四)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 (五)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 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 (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 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 录; (七)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当有足够 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 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当与最 终包装相同。
第一章 总 则 00301 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 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 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 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 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 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 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一章 总 则
00401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 假、欺骗行为。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1. 查关键人员是否有公司任命书 2. 查关键人员是否为全职 3. 查质量负责及受权人职责履行 情况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02101~2104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 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 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 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 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 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 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 其职责
2010版GMP检查标准
关于《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风险评定原则》征求意见的函食药监安函[2012]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推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贯彻实施,规范检查认证行为,国家局组织起草了《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风险评定原则》(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同时在国家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书面意见于2012年7月27日前反馈药品安全监管司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温庆辉郭清伍电话:010-,传真:010-电子信箱:*************.cn附件:《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风险评定原则》(征求意见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风险评定原则(征求意见稿)本原则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应根据其风险进行分类,列举了部分缺陷项目及其分类情况,旨在统一检查标准,规范检查认证行为。
本原则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
一、缺陷项目的分类缺陷项目分为“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和“一般缺陷项目”,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
(一)严重缺陷项目严重缺陷项目是指与药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产品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缺陷项目。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缺陷项目:1、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或存在健康风险;2、与药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易造成产品不合格;3、文件、数据、记录等不真实;4、存在多项主要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能有效3/ 20运行。
(二)主要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是指与药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的缺陷项目。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主要缺陷项目:1、与药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2、不能按要求放行产品,或质量受权人不能履行其放行职责;3、存在多项一般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完善。
(三)一般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是指偏离药品GMP要求,但尚未达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缺陷项目。
浅谈GMP符合性检查条款如何自查自纠?-供应商筛选及管理篇
浅谈GMP符合性检查条款如何自查自纠?•供应商筛选及管理篇在制药生产企业,物料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安全。
物料供应商的筛选及管理一直是制药企业质量管理重点,有组织计划地对生产用物料供应商筛选及管理来降低物料使用风险,就成为制药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笔者结合国家局及各省局GMP和飞检等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思考分析,梳理了GMP符合性检查中供应商筛选及管理实施要点,供制药同仁参考,如有遗漏,欢迎留言指正。
一GMP —供应商筛选及管理概述供应商管理是药品GMP日常实施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关键环节之一,制药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供应商管理的重要性,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广义的供应商指物料、设备、仪器、试剂、服务等的提供方,如生产商、经销商等,制药企业常见的供应商一般是指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关键性生产耗材供应商,制药企业可基于物料的固有风险来确定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关键性生产耗材供应商风险级别,并以此制定该供应商的常规审计频次,根据GMP 指南综合实际要求,审计频次推荐如下表:二GMP检查中常见供应商筛选及管理不符合项汇总分析国家局和各地方局GMP符合性检查、飞行检查等检查中不符合项,可以看出关于供应商筛选及管理的不符合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1 .供应商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合规⑴ 未将合格供应商目录纳入文件管理,如某企业的合格供应商目录缺少文件编号,新版文件的分发与旧版文件的收回未受控。
(2)供应商质量档案的材料缺失。
如质量管理部门建立的供应商档案内容不全,缺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供应商检验报告,上述材料缺失不利于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可追溯性。
⑶ 供应商档案中无质量保证协议,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已过有效期。
(4)质量档案中的材料未及时更新,未定期审核资质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某原料供应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10月已过期,供方未及时提供最新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部也未定期对质量档案进行审查,造成合规风险。
2010版修订gmp_自检检查表--海正药业文件
2010版修订gmp_自检检查表--海正药业文件海正公司自检检检表一、检量管理条款检检容内检检方法及检果;符合“?”~不符合“?”~缺陷检目检检;可增加附检,无此检“”—,原检第五条企检检建立符合检品检量管理要求的检量目检~检品当将检是否具有检量目检检面文件; ,注的有检安全、有效和检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检地册检检到检品生检、控制及检品放行、检存、检的全检程中~运检目检文件是否涵盖检范所有相检要求容; ,内确册保所生检的检品符合检定用途和注要求第六条企检高检管理人检检保检检定的检量目检~不同检次当确既检照检检机检检高检管理人检检检文件是否检全; ,构的人检以及供检商、检检商检共同承各自的检当参与并担任检高检管理人检检检文件是否检定高检人检检量检检目检与; ,检各检人检及供检商是否检定其检量检检; ,第七条企检检配检足检的、符合要求的人检、房、检施和检检~检当厂检是否根据检检机配检相检的技检、管理人检; ,构检检检量目检提供必要的件。
条根据各部检人检定检、定检情~检企检各部检人检配置况是否能检保检检量目检的检检; ,检量保检第八条检量保检是检量管理系的一部分。
企检必检建立检量保检体检检检机检是否具有检量保检部检; ,构系检~同检建立完整的文件系~以保检系检有效行体运检QA检检文件、管理/操作文件是否能检保检检保系检的有效行; ,运第九条检量保检系检检保检品的检检检检检本检范的要求~当确与研体检QA 检检文件检检管理检检是否明确; ,生检管理和检量控制活检符合本检范的要求~管理检检明确装确~采检和使用的原检料和包材料正无检~中检检检QA是否检原检料、包材料的检收、取检、入检、检存装品得到有效控制~检、检检的检施~检格按照检程检行生确检放、使用行使检控检检; ,检、检检、检检和检核~每批检品检检量受检人批准后方可放行~检中检检品的流检是否检QA人检检控; ,在检存、检和后的各检操作检程中有保检检品检量的适运随当估措施~按照自检操作检程~定期检检检检量保检系检的检公司检检检检活检是否得到确与QA的检控; ,有效性和适用性第 1 检共 49 检海正公司自检检检表条款检检容内检检方法及检果;符合“?”~不符合“?”~缺陷检目检检;可增加附检,无此检“”—,检检量受检人是否具有否或批准检品出放行的检决厂检及检利; ,检是否具有物料及检品检的相检检面检定及检定是运否合理、有效; ,第十条检品生检检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检符合检范要求检检已生检的检品生检工检是否检检检检; ,检生检工检及其重大检更是否检检检检; ,企检检配检的检源是否检足检品生检及检范要求; ,检检检检操作人检检价企检操作检程制定是否准、易确懂; ,检价企检人检培检情; ,况任意抽取一批检检~检检批生检检检是否能检涵盖生检全检程~是否能检追溯检品完整生检检史; ,检检名及批称号检检企检检各检检检是否妥善保存、便于检检; ,检价检品召回系检是否能检符合检范要求; ,检量控制第十一检量控制包括相检的检检机、文件系检以及取检、检检等~构检是否具有QC检检机检; ,构条确确保物料或检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检~检其检量检QC的检位检置及人检配置是否能检检足企检日常取符合要求。
2010版GMP检查标准
关于《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风险评定原则》征求意见的函食药监安函[2012]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推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贯彻实施,规范检查认证行为,国家局组织起草了《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风险评定原则》(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同时在国家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书面意见于2012年7月27日前反馈药品安全监管司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温庆辉郭清伍电话:010-,传真:010-电子信箱:*************.cn附件:《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风险评定原则》(征求意见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风险评定原则(征求意见稿)本原则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应根据其风险进行分类,列举了部分缺陷项目及其分类情况,旨在统一检查标准,规范检查认证行为。
本原则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
一、缺陷项目的分类缺陷项目分为“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和“一般缺陷项目”,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
(一)严重缺陷项目严重缺陷项目是指与药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产品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缺陷项目。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缺陷项目:1、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或存在健康风险;2、与药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易造成产品不合格;3、文件、数据、记录等不真实;4、存在多项主要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能有效3/ 20运行。
(二)主要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是指与药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的缺陷项目。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主要缺陷项目:1、与药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2、不能按要求放行产品,或质量受权人不能履行其放行职责;3、存在多项一般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完善。
(三)一般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是指偏离药品GMP要求,但尚未达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缺陷项目。
GMP自检方案
GMP自检方案一、自检目的:对全厂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致力于缺陷改进,保证GMP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符合性。
二、自检准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三、自检类别:四、自检日程安排备注:一、GMP自检的项目: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其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等级进行合理布局。
厂房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
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是否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
生产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洁净室(区)的照度与生产要求是否相适应,厂房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净化。
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是否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是否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是否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
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平整、光洁、有颗粒性物质脱落。
与药液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管路、阀门、输送泵等是否采用优质耐腐蚀材质,管路的安装是否尽量减少连(焊)接处。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是否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生产设备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修、保养。
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是否影响产品的质量。
实训室是否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厂房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设备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实训室是否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是否及时处理。
更衣室的设置是否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工作服的选材是否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相一致,并不得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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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条款检查内容检查方法100101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200201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300301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400401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500501查企业是否具有质量目标书面文件600502查企业目标文件是否涵盖规范所有相关要求内容2010版药品GMP 自检内容第二章 质量管理第一节 原 则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第一章总则700601对照组织机构图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职责文件是否齐全800602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职责文件是否规定高层人员质量职责与目标;900603查各级人员及供应商、经销商是否规定其质量职责1000701查是否根据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1100702根据各部门人员定编、定岗情况,查企业各部门人员配置是否能够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12查组织机构图是否具有质量保证部门;13查质保部职责文件、质保部管理/操作文件是否能够保证质保系统的有效运行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 质 量 保 证00801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1400901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查质保部职责文件检查质保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1501001查质保部是否对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取样、入库、贮存、发放、使用行使监控职责;1601002查中间产品的流转是否经QA 人员监控1701003查公司确认与验证活动是否得到质保部门的监控1801004查质量副总是否具有否决或批准产品出厂放行的职责及权利1901005查是否具有物料及产品运输的相关书面规定及规定是否合理、有效;2001006查现已生产的品种生产工艺是否经过验证2101007汇总各小组检查结果评价企业现配备的资源是否满足药品生产及规范要求2201008现场询问操作人员评价企业操作规程制定是否准确、易懂2301009汇总各小组检查结果,评价企业人员培训情况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 (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 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 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 3.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6.适当的贮运条件。
(四)应当使用准确、易懂的语言制定操作规程; (五)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六)生产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偏差均经过调查并记录; (七)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当能够追溯批产品的完整历史,并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八)降低药品发运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九)建立药品召回系统,确保能够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2401010任意抽取3批记录,检查批生产记录是否能够涵盖生产全过程,是否能够追溯产品完整生产历史2501011检查企业对各类记录是否妥善保存、便于查阅2601012汇总各小组检查结果,评价药品召回系统是否能够符合规范要求2701101查是否具有质控部组织机构图;2801102查质控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是否能够满足企业日常取样、检验需求2901201现场抽查控部岗位人员培训情况评价其能否满足其质量控制职责;3001202查质控部文件目录是否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及稳定性考察及必要的环境监测;3101203检查质控部取样人员是否经授权;3201204检查质控部检验方法是否经过验证或确认;3301205检查质控部取样、检查、检验记录是否齐全; (九)建立药品召回系统,确保能够召回任何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 (十)调查导致药品投诉和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质量缺陷再次发生。
第三节 质 量 控 制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一)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 (二)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由经授权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 (四)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 (五)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 (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七)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当有足够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除3401206检查质控部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是否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3501207检查留样情况是否满足必要的检查及检验需求3601301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检查有无相关书面规定;检查相关风险管理文件是否涵盖风险评估、控制、沟通及审核3701401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
检查具体评估案例3801501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
检查具体评估案例3901601查公司组织机构图是否与现行机构相符;4001602查组织机构图是否能表示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流程4101702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
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查质量负责人职责;查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是否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4201801查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是否齐全,无遗漏;4301802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并有书面文件;4401803查岗位人员是否承担过多; (七)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当有足够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当与最终包装相同。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
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
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四节 质量风险管理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第一节 原 则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4501804抽查岗位人员对自岗职责的了解情况4601901查企业有无职责委托情况4701902查受委托人资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802001查关键人员是否有公司任命书4902002查关键人员是否为全职5002003查质量负责及受权人职责履行情况5102101查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是否满足规范要求5202102查总经理是否按职责要求履行其职责5302103查公司质量负责人履历、学历、教育背景及职称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402104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工作职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无遗漏5502201查公司生产部长履历、学历、教育背景及职称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
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
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5602202查公司生产部长、质量受权人工作职责是否符合GMP 要求无遗漏5702301查公司质量副总履历、学历、教育背景及职称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802302查公司质量副总经理、质量受权人工作职责是否符合GMP 要求无遗漏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1.确保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2.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3.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质量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