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先进技术企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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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 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一、组织与实施二、认定程序三、认定条件四、享受税收优惠五、监督管理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功能及操作提要七、附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1.12•【字号】深财规〔2016〕8号•【施行日期】2016.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功能,鼓励、扶持创新产品与服务的研究和应用,规范深圳市创新产品与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市实际,市财政委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6年11月12日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功能,鼓励、扶持创新产品与服务的研究和应用,规范深圳市创新产品与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与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产品与服务,可按本办法规定享有相应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第三条政府采购创新产品与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

科学谋划促发展服务经济创一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未来三年发展目标

科学谋划促发展服务经济创一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未来三年发展目标
主线 ,优 化征管资 源配置 ,进 一步强化 岗责体
系 ,形成 “ 大征管 ”格 局 的保 障。主要措施 包
括 ,按照建 立大征 管体 制的要求 ,积极推进税
收征 管模 式 、机 构设置 的改革创 新 ;加快对现
有 税 收业 务 流 程 、工 作 机 制 的 重新 梳理 和 调
整 ;优 化信 息 资源 、人 力 资源 、硬 件 资源 配 置 ,将 资源优势重点 向 “ 大征管”倾斜 。
围绕 “ 大征 管”工作思路 ,深 圳市地税局主要 开展 四方面 的工作 。一是在局领导层 面建 立强有 力的大征 管
领导机 制 ,科学研究制定大征 管领 导机制 的工作 职责、组织方式 、决 策 内容、工作程序和考 核办法。二是在市 局机关层面建立综 合征 管部 门主导 的横 向联动机制 ,加强 综合部 门与税政部 门的联动 ,强化对所有 单项税 收征 管业务的统筹 、协调和 把关 ;相关部 门密 切加强协作 ,发挥 以分析促管理 、以管理 促收入 的作 用。三是在基层 税务机关建立横 向联动和纵向互动相 结合的工作机 制 ,真正形成税收 “ 大征管 ”格局。 为建 立税 收 “ 大征管 ”保 障体 系 ,深圳市 地税局提 出 ,在全 系统建 立 以税收征 管业务为
基 层局 数据 质量 的管理 和考核 :要 求基 层税
务机 关把 好采 集关 、录入 关 、审核 关 、质量
关 ;明确税 收征管 、税政业 务等部 门积极拓展外部信息 的采集 渠道 ,充分获取第三方 涉税信 息。二是全面加强 业务与技术融合。在业务规 划和 需求方面 ,进一步加强业务部 门与技术部 门配合 ,努 力实现 业务与技术的 “ 双 轮驱 动 ”。三是强力推进税 收分析 、税 源监控、纳税评估 、税务 稽查 “ 四位 一体 ”机 制的建 立和 实施。在大征 管体制下 ,明确各部 门在 “ 四位一体 ”中的职责分工。 为确保信息 管税 目标 的实现 ,深圳地税 局将建立有效 的工作保障机 制。首先是在大征管体 制下 ,形成综合 征管部 I 主导、各部 门协调配合 的信 息管税 组织领导格局 ,确保建立信 息管税 的长效机制 。第二是 在调动工作 、 - j 积极性 上 ,鼓励机关和层局 围绕如何做 好信息管税工作 ,进行大胆探 索 ,特 别是基层税务机 关可以根据辖区税 源特征和征 管实际 ,探索具有 自身特 色的税 源管理模式。第三是在强化 工作考 核上 ,结合管理 方式 的创新 ,完 善税收执法 、征 管质量、稽查建议等各项考核机 制 ,在建立 岗责体系的基础上 ,按 照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的 要求 ,科学设定工作质量 、数量和完成 时限等考核指标 ,推动工作 的有效开展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深府办规〔2023〕6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28日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实施技术改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技改项目投资支持1.推动落地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以更大力度吸引有新增投资意向的工业企业在深布局落地一批优质产能、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发展,对工业企业在深实施的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以下均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2.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力度。

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改善生产环境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投入,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对总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中税网)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中税网)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11号发布日期2014-09-2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的规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9月10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第一条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第二条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分级管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各自的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税务机关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途径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对公布案件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各自下属各级税务机关查结的符合下列标准的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一)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4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二)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查补税款金额400万元以上的;(三)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查补税款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600万元以上的;(六)虚开普通发票,票面额累计3000万元以上的;(七)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01.21•【文号】人社部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1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的主题,把握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的主线,实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政治过硬、业绩显著、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先进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突出业绩,弘扬先进精神,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建功立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直属分局等199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玉玲等100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税收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国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唱响税收工作创新升级的主旋律,努力做到稳中前行、改革创新、协同发展,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更好发挥税收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2.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月21日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199个)北京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直属分局昌平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西城区地方税务局牛街税务所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天津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西青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武清区地方税务局管理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东光县国家税务局隆化县国家税务局邯郸市丛台区国家税务局沧州市地方税务局高碑店市地方税务局唐山市古冶区地方税务局清河县地方税务局黄骅市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国家税务局大同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汾阳市国家税务局盂县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基层工作处太原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临猗县地方税务局泽州县地方税务局孝义市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国家税务局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国家税务局奈曼旗国家税务局扎兰屯市国家税务局乌审旗地方税务局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乌拉特中旗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国家税务局丹东市国家税务局兴城市国家税务局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沈阳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普兰店市地方税务局鞍山市立山区地方税务局北镇市地方税务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国家税务局吉林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四平市国家税务局中央路税务分局安图县国家税务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磐石市地方税务局长岭县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佳木斯市向阳区国家税务局肇东市国家税务局漠河县国家税务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地方税务局七台河市新兴区地方税务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地方税务局萝北县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虹口区国家(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三分局第三税务所闸北区国家(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嘉定区国家(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泰州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高邮市国家税务局射阳县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建邺地方税务局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镇江市丹阳地方税务局南通地方税务局盐城市东台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国家税务局云和县国家税务局宁波市鄞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三门县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宿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青阳县国家税务局六安市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信息管理中心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六安市地方税务局福建省上杭县国家税务局古田税务分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科建宁县国家税务局莆田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惠安县地方税务局长泰县地方税务局江西省宜丰县国家税务局上饶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萍乡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南昌市青山湖区地方税务局鹰潭市地方税务局瑞金市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济南市市中国家税务局枣庄市台儿庄区国家税务局海阳市国家税务局五莲县国家税务局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章丘市地方税务局莱州市地方税务局郓城县地方税务局河南省汝阳县国家税务局许昌县国家税务局渑池县国家税务局西平县国家税务局开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兰考县地方税务局鹤壁市淇滨区地方税务局信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镇平县地方税务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襄阳市国家税务局赤壁市国家税务局浠水县国家税务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宜昌市地方税务局蕲春县地方税务局咸宁市咸安区地方税务局税费服务局湖南省韶山市国家税务局郴州市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炎陵县国家税务局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岳麓区地方税务局株洲市石峰区地方税务局凤凰县地方税务局祁阳县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高要市国家税务局小湘税务分局汕头市澄海区国家税务局莲下税务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河源市龙川县地方税务局茂名市茂港区地方税务局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国家税务局百色市右江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灵山县地方税务局海南省琼海市国家税务局三亚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中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局垫江县地方税务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家税务局资阳市国家税务局普格县国家税务局芦山县国家税务局洪雅县国家税务局三台县地方税务局南江县地方税务局理塘县地方税务局犍为县地方税务局遂宁市安居区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开阳县国家税务局盘县国家税务局淤泥税务分局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仁怀市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易门县国家税务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一分局昆明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四科福贡县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国家税务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国家税务局靖边县国家税务局铜川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岚皋县国家税务局宝鸡市地方税务局三原县地方税务局汉中市地方税务局甘肃省敦煌市国家税务局天祝藏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炭山岭分局岷县地方税务局永昌县地方税务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西宁市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国家税务局银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国家税务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国家税务局沙雅县国家税务局石河子地方税务局木垒县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大连市西岗区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厦门市翔安区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平度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大鹏税务分局附件2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100名)北京市张玉玲(女)丰台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周伟林怀柔区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科科长天津市刘军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处处长董宝祥西青区地方税务局津西税务所所长河北省李江燕衡水市冀州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张新智定州市国家税务局局长赵玉清承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第四稽查大队大队长王维真(女)邯郸市地方税务局税源监控局局长山西省郝宇纪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师利成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王惠文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处长王山长治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副科长内蒙古自治区刘晓辉(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苏彦江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局长田培荣乌海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科科长荆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中部税务稽查局综合科科长辽宁省朱克强辽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玉祥盘锦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王淑英(女)本溪市明山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孙凤阁阜新市海州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吉林省卢梅(女)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许崇志敦化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黑龙江省于秀芝(女)哈尔滨市道里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科员李立臣鸡西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张碧玉(女)大庆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上海市匡成萍(女)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所主任科员李金彪宝山区国家(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江苏省刘晓东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局长蒋波宿迁市泗阳县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陈文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邹建军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分局长浙江省乐玲(女)舟山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科员诸葛秀鸳(女)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董昕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安徽省尹骏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国际处主任科员李长富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王宁(女)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福建省王庆福晋江市国家税务局局长黄菊芳(女)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主任科员江西省杨爱红(女)吉安市青原区国家税务局局长蔡木星龙南县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王再盛浮梁县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科员罗韵华(女)吉安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科员山东省臧英寿光市国家税务局稻田税务分局副主任科员汤玉安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王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陈浩潍坊市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科科长河南省王彧娟(女)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李刚鹤壁市浚县国家税务局善堂税务分局科员冯霖(女)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时安国灵宝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湖北省肖奎明大冶市国家税务局灵乡税务分局分局长金嘎敦天门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廖世才鄂州市地方税务局鄂城分局局长刘翠云(女)孝感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三科科长湖南省傅扬帆永州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潘平波(女)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周耀荣常德市地方税务局思想政治科主任科员谭姣璐(女)涟源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科员广东省王凌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员彭毅汕尾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李吉祥丰顺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张蓓伟(女)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二科副科长谢翠英(女)英德市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科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刘朝中宜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股长王惠颖(女)南宁市青秀区地方税务局局长海南省林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黄震宇琼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重庆市徐莉(女)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二郎税务所所长谭桥东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何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调研员叶华(女)重庆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科主任科员四川省易飞泸州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侯红均(女)阆中市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副主任科员陈彬(女)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室主任王名渝天全县地方税务局局长贵州省杨家玉遵义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科员刘元浩(女)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云南省梁兴涛昆明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张国相昌宁县国家税务局田园税务分局副分局长孙显才昆明市禄劝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主任科员李红军(傈族)楚雄州地方税务局科技信息科副科长西藏自治区次仁拉嘎(藏族)那曲县国家税务局局长陕西省刘志荣凤翔县国家税务局局长胡文斌安康市镇坪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王坤让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局长甘肃省王培陇(女)白银市国家税务局车购税征收分局副分局长华桑(藏族)玛曲县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分局分局长青海省张能寿(土族)海东市民和县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索昂普措(藏族)玉树州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局长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柏林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张世会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方税务局局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立红(女)哈密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孙宏伟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大连市苏玲(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宁波市邵坚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综合选案科主任科员厦门市林宗武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综合科科长青岛市赵军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员国家税务总局荣海楼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综合调研处处长姜宇国家税务总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七级职员。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1999年9月24日深府[1999]17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已经市政府二届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1998年2月9日发布 1999年9月23日修订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深发[1995]32号),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快实现把我市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战略目标,现就有关扶持政策措施规定如下:一、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有效、合理地配置政府资源,增强政府产业导向决策的科学性,由市政府聘请国内外著名科技、经济(金融)、管理和法律专家,充实深圳市科技顾问委员会,其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安排。

充分发挥科技顾问委员会在制定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活动方面的评估、论证、咨询和推介等功能,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其中,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1999年达到当年预算内财政支出的2%,以后逐年增长,“十五”期间达到预算内财政支出的2.5%。

区、镇财政也须相应增加对科技的投入。

三、推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引导的、以企业为主体的、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大力促进和支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增强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融资和担保功能。

1999年由市财政出资5亿元,发起成立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市财政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注资,到2000年使其资本金达到4亿元,以后视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注资。

四、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

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00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00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00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4.28•【字号】深科[2001]51号•【施行日期】200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00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深科[2001]51号2001年4月28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府[1998]29号文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市科技局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年度考核。

经过认真考核、复查、实地调研,考核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在212家市高新技术企业中,有201家企业考核合格,继续享受各项优惠政策;4家企业被警告,一年后按规定再次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6家企业考核不合格,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由于公司开发、生产主体的转移,取消1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请各高新技术企业于5月10日之前到我局计划财务处(科技大厦1315室)领取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考核登记证书。

附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名单一、合格企业:(1)深圳安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2)深圳长园新材料有限公司(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4)通广——北电有限公司(5)深圳科达电气新技术有限公司(6)深圳奥士达电子有限公司(7)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9)深圳华达微电路有限公司(10)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11)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分公司(13)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1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15)深圳深飞激光光学系统有限公司(16)深圳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17)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18)深圳市特发现代计算机有限公司(19)深圳南星电子有限公司(20)深圳金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21)深圳希捷科技有限公司(22)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3)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4)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25)深圳大学通信技术研究所(26)深圳迈威有线电视器材有限公司(27)深圳莱宝真空技术有限公司(28)深圳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9)深圳市维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30)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3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泰科通信分公司(32)深圳康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33)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34)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35)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36)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37)深圳市佳视达实业有限公司(38)深圳卫武光明生物制品厂(39)黎明网络有限公司(40)深圳兴星电讯有限公司(41)深圳万德莱通讯设备有限公司(42)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43)深圳天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44)深圳市亚奥新实业有限公司(45)深圳创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深圳华德电子有限公司(47)深圳天鼎精细化工制造有限公司(48)深圳市永华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49)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0)蛇口广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51)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52)大冷王运输制冷有限公司(53)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54)深圳市凯菱实业有限公司(55)深圳山特电子有限公司(56)深圳金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57)深圳泰科有线电视系统有限公司(58)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59)深圳市丕希软件科技有限公司(60)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61)深圳长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62)深圳科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3)深圳威士达真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64)深圳南亚技术有限公司(65)深圳福斯特数控机床有限公司(66)深圳艾克化工有限公司(67)深圳创华合作有限公司(68)深圳证券卫星通信有限公司(69)深圳南京自动化研究所(70)深圳市博利昌数控切割设备有限公司(71)深圳柯赛电子有限公司(72)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73)深圳华达电子有限公司(74)深圳宝安银星电力电子公司(75)才众电脑(深圳)有限公司(76)珀金埃尔默实业(深圳)有限公司(77)友利电电子(深圳)有限公司(78)深圳市深大立迅通讯设备有限公司(79)深圳市元征计算机有限公司(80)深圳市雅都图形软件有限公司(81)哈里斯通讯(深圳)有限公司(82)深圳市康美思通讯有限公司(83)信瑞电子(深圳)有限公司(84)深圳石化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85)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86)深圳天源迪科计算机有限公司(87)天时达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88)深圳三叶机械公司(89)深圳市兆日实业有限公司(90)深圳思达仪表有限公司(91)深圳市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92)深圳永合科技化工有限公司(93)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94)深圳南玻结构陶瓷有限公司(95)深圳南虹电子陶瓷有限公司(96)星传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97)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98)力劲机械(深圳)有限公司(99)深圳华晶电子有限公司(100)怡峰工业设备(深圳)有限公司(101)深圳康佳精密模制造有限公司(102)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103)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104)深圳市金证高科技有限公司(105)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106)深圳市蛇口紫金电子有限公司(107)深圳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8)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9)肯发精密仪器(深圳)有限公司(110)深圳晶华显示器材有限公司(111)深圳市南天高实业有限公司(112)深圳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13)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1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15)深圳市三金电子有限公司(116)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117)深圳市深南电路有限公司(118)深圳龙尼吉尔通信有限公司(119)深圳市明日粤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20)深圳长葆特种塑胶制品有限公司(121)深圳彩虹气雾剂制造有限公司(122)深圳市深讯电子有限公司(123)深圳市天立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24)理光(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125)深圳市金科威实业有限公司(126)赛霸电子(深圳)有限公司(127)深圳国际商业机器技术产品有限公司(128)记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29)深圳市经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0)深圳市风云实业有限公司(131)深圳市太光通信发展有限公司(132)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33)深圳市冠日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4)深圳奥沃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5)开曼迈瑞医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136)深圳市明华澳汉科技有限公司(137)深圳市华为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138)深圳金洲硬质合金有限公司(139)深圳石化电器实业有限公司(140)深圳汉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41)深圳华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42)深圳远望城多媒体电脑有限公司(143)深圳远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44)爱科达电脑(深圳)有限公司(145)鸿准精密模具(深圳)有限公司(146)深圳研祥机电实业有限公司(147)深圳市思乐数据技术有限公司(148)深圳市迪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49)深圳市中电照明有限公司(150)深圳赛意法微电子有限公司(151)深圳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152)深圳市奥拓电子有限公司(153)深圳市白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54)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155)深圳石化丽星丰达塑料有限公司(156)深圳深受半导体有限公司(157)深圳商巨自动化有限公司(158)深圳市华力特成套设备有限公司(159)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160)深圳市拓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161)深圳市华仁达电子有限公司(162)深圳市通创通信有限公司(163)深圳市浔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64)深圳市共进电子有限公司(165) 深圳市驰源实业有限公司(166)深圳市视讯通电子有限公司(167)深圳市长龙铁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168)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169)深圳桑达国际电子器件有限公司(170)深圳市奥维迅科技有限公司(171)联想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172)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173)深圳市赛格圣颖通信导航有限公司(174)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175)深圳意杰(EBG)电子有限公司(176)深圳市蓝韵实业有限公司(177)深圳市圳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8)深圳市桑夏民生科技有限公司(179)伟汉计算机(深圳)有限公司(180)深圳市三诺电子有限公司(181)深圳市力可兴电池有限公司(182)深圳施东高科技有限公司(183)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184)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185)深圳市东进实业有限公司(186)中银电脑(深圳)软件开发中心(187)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88)深圳市里比电池有限公司(189)深圳市慧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90)深圳赛格柏狮电子有限公司(191)富顶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192)富弘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193)德维森实业(深圳)有限公司(194)深圳市世纪人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95)深圳市华正联实业有限公司(196)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97)深圳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98)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公司(199)深圳市迪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0)深圳市捷顺机电实业有限公司(201)深圳市鑫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二、警告企业(1)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2)深圳信义汽车玻璃有限公司(3)深圳粤电能源自动化有限公司(4)万国软件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三、不合格企业:(1)深圳国际商业数据有限公司(2)深圳市赛格通信公司(3)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4)深圳市联合通讯技术有限公司(5)深圳市广捷讯实业有限公司(6)深圳丰达通讯有限公司四、因开发、生产主体转移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深圳市先科光盘系统配套开发公司。

为区内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方案

为区内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方案

为区内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方案为打造服务型政府,营造最优发展环境,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经济促进局牵头,联合26家政府职能部门,评选我区“绿色通道”企业,并为其办理“绿色通行证”。

各有关部门为获评企业提供特别服务承诺,使持证企业享受到更优惠的政策和更便捷的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鉴于南山区企业“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组长:李小甘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王克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敏区委常委、副区长成员单位:区委(政府)办、区监察局、南山公安分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市规划和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南山地方税务局、蛇口地方税务局、南山国家税务局、蛇口国家税务局、市地税第三稽查局、社保南山分局、深圳海关现场业务处、深圳海关驻特区办事处、深圳湾海关、蛇口海关、深圳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蛇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山供电局。

三、实施范围注册地址在南山区范围的企业。

四、评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守法经营企业:1、市政府公布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的企业2、南山区民营领军企业3、南山区纳税百强企业4、南山区销售(营业)额百强企业五、评选办法1.由区企业“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绿色通道”企业的评审等工作。

原则上实行逐一审核、一票否决,各成员单位共同确定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

2.各项评选指标的计算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至12月,原则上每两年评一次,在此期间新评选出来的民营领军企业直接纳入到当期的“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3.通过评定的企业由区政府颁发“绿色通行证”,证上注有持证企业名称,企业凭证在各职能部门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有效期两年。

营造优良的创新税收环境为创新企业提供高效服务——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营造优良的创新税收环境为创新企业提供高效服务——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议 进 行传达 贯 彻 ,各基 层 局结 合 自身 实 际 ,也相 应 召开会 议 ,层 层传 达 为 自主 创 新型 企业 提供 便 利 优 质高 效服 务 的有 关精 神 。深 圳市 地 税局 认 为 , 自主 创新 型 企业 是 国 民经济 快 速发 展 的重 要支
柱 之 一 ,深 圳市 提 出实 施 自主创 新 战略 建设 国 家创 新型 城市 的决定 ,既是 促进 经 济增 长 方式 转 变
维普资讯
为创新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记深圳市地方 税务局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优 质高效 的服务
文 /朱科 勇 杨 志 纯 图 / 焕 坤 叶 绿眉 石 蕾 黄
深圳 市 关于 实 施 自主创 新 战略 建设 国 家
创 新型城 市 的决 定 ,是 全面 贯彻 落 实科 学 发
各基 层局结 合 实际 也 相应地 制定 了为 自主 创新 型
协 调 员和 税务 协调 / 组 的职 责作 了明确 细化 ;建立 服务 责任 制度 , J 、 明确 当 日值班 局 领导 为服 务 责任 人 ,窗 口工 作 人 员为首 问责任 人 ; 为 自主 创新 型企 业 提供 “ 对一 ”贴身 服务 ,并将 服务 内容作 了详 一
和产 业 结构优 化 ,增 强 经济 发 展后 劲 的客观 需 要 ,也是 全 面贯 彻 落实 科学 发 展观 ,促 进 深圳 经济 持续 、 健康 、 快速 发展 的战略 性举 措 。税 收工 作是 经 济工 作 的重 要组 成部 分 ,税 务部 门直接 与 企
业打 交 道 ,其 为 自主创 新 型企 业服 务质 量 的好 坏 、效 率 的高低 将 直接 影 响到 自主创 新 战略 建设 的
展观 ,促进 经济 增 长 方式 转变 和产 业 结构优 化 ,建 设 国家 创新 型城 市 发展 战 略 的历史 抉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二00三年深圳市第七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认定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二00三年深圳市第七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认定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二00三年深圳市第七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认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3.08.08•【字号】深国税办转字[2003]99号•【施行日期】200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二00三年深圳市第七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认定的通知(深国税办转字[2003]99号2003年8月8日)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现将《关于二00三年深圳市第七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认定的通知》(深科[2003]104)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关于二00三年深圳市第七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深圳市科学技术局2003年7月28日深科[2003]10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认下列35家单位为深圳市2003年第7批高新技术企业。

1.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深圳同方融达科技有限公司;3.招商迪辰软件系统(深圳)有限公司4.深圳市普华数码技术有限公司;5.深圳市中佳讯大恒通信设备有限公司;6.英飞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7.深圳市正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英特维数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9.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10.深圳市通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1.深圳市宝安奋达实业有限公司;12.深圳市华脉通信有限公司;13.深圳裕达富电子有限公司;14.深圳市冠盟科技有限公司;15.深圳市高科通讯电子有限公司;16.深圳市康冠电脑技术有限公司;17.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8.深圳市奥伦德电子有限公司;19.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深圳旭东安全印务有限公司;21.费雷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22.恩斯迈电子(深圳)有限公司;23.深圳市蓝讯技术有限公司;24.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5.鑫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6.斯比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27.深圳市达航科技有限公司;28.维新制漆(深圳)有限公司;29.深圳坚达机械有限公司;30.深圳市诚达科技有限公司;31.深圳欧泰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32.深圳双士达实业有限公司;33.深圳市美丽华油墨涂料有限公司;34.深圳市多彩实业有限公司;35.深圳市华夏强汀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深府〔1987〕18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公布日期】1987.02.04【实施日期】1987.02.0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87)18)宝安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属各单位: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研与生产直接结合,繁荣特区经济,特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以下简《规定》),现随文颁发,希贯彻执行。

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同时又是一项新鲜事物,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互相配合。

市政府责成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工作。

《规定》中提到的几个实施细则,有关部门要抓紧拟定,并尽快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一九八七年二月四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研与生产直接结合,发展外向型的先进技术特别是高技术产业,繁荣特区经济,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民间科技企业是指科技人员自愿联合投资,从事科技开发及其有关的生产、销售、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科技人员可以以现金、实物及个人所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权等工业产权作为投资入股,并分取应得的股息和红利。

第四条民间科技企自愿的原则下,可吸纳其他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股份;经深圳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民间科技企业亦可吸纳海外投资者和涉外企业的股份。

第五条民间科技企业经审查、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民间科技企业可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享有其他类型企业的同等权利,其经济活动受深圳市人民政府分成的有关规定和本暂行规定的管辖和保护。

第六条政府为民间科技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方面的便利。

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原有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原有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原有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

【法规类别】职工教育与考核
【发文字号】深经发[1995]第95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1995.07.11
【实施日期】1995.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原有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深经发[1995]第95号)
各区经发局,各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实施办法》,我局对以前确认的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至1994年止,我市先进技术企业共40家,全部参加本次考核,其中有32家企业考核合格,可继续享受先进技术企业有关优惠待遇,有8家企业享受先
1 / 1。

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1999年度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1999年度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1999年度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外商投资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经通[2000]53号【发布部门】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发布日期】2000.05.18【实施日期】2000.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1999年度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深经通[2000]53号2000年5月18日)各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实施办法》,我局对原确认的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进行了99年度考核。

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一、考核合格的先进技术企业113家1、华南建材(蛇口)有限公司2、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3、深圳开发科技有限公司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广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6、中宏工业气体(深圳)有限公司7、深圳深日油墨有限公司8、深圳北方光学实业有限公司9、深圳安科高技术有限公司10、深圳搪瓷企业有限公司11、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12、深圳华德电子有限公司13、深圳晶华显示器材有限公司14、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15、深圳东湘电子实业有限公司16、深圳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17、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18、深圳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19、深圳彩视电分有限公司20、深圳迈威有线电视器材有限公司21、深圳大豪家具有限公司22、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材有限公司23、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深。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
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深科工贸信规字[2010]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16
【实施日期】2010.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
办法〉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科工贸信规字〔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原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原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原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原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发布或者牵头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分以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2002年修订)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2002年修订)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200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2.09.09•【字号】深科[2002]141号•【施行日期】2002.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深科[2002]141号2002年9月9日)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对1998年颁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研究开发机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认定后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产品系指深圳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国家科技部等部门公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结合深圳实际公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

第四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的企业其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总收入的60%以上;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其独立核算的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500万元以上且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50%以上;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预期的自主知识产权;(二)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三)年人均总产值或预期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四)销售利税率或预期的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8%以上,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六)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11〕133号)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11〕133号)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11〕133号[内容纠错]各区经济促进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以及《关于印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152号),市科工贸信委会同市财政委、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对2009年制定的《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09〕26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以下简称《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152号)的有关规定,为支持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共同负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通常每年集中申报和审批两次,具体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9月。

认定工作从申报开始之日至公示结束之日不超过60个工作日。

第四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其从事的业务应属于下列范围: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16年拟认定(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第一批名单公示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16年拟认定(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第一批名单公示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16年拟认定(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第一批名单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1.12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深圳市2016年拟认定(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第一批名
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及《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6]1号)文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及市科创委、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发改委、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席会议合规审核,现将深圳市2016年拟认定(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第一批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处: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综合计划处
投诉电话:88100078
传真:8810223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
邮编:518035
附件:深圳市2016年拟认定(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附件。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2007年5月9日)深科信〔2007〕112号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对原深圳市科学技术局2002年发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统称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认定后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研发型、生产型和服务型三类。

研发型:指人力、物力、财力集中于研究、开发和知识技术服务,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者应用外来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或预期可形成生产规模的企业。

生产型: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或生产设备,有所创新并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

服务型:指主要提供知识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易、技术出口、设计、投融资服务、服务外包等经营活动和从事增值服务的信息服务业的企业。

第五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认定条件由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科技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并在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适时调整。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审批工作,采取企业申请、分批审批的办法。

第七条申请认定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应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材料目录。

(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1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四)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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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先进技术企业
考核结果的通知
【标 签】企业考核结果,先进技术企业,公布
【颁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深地税发﹝1996﹞349号
【发文日期】1996-06-27
【实施时间】1996-06-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分局:
现将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经发﹝1996﹞63号《关于公布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你们所管辖企业,认真对照。

对考核合格的企业,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已期满的企业,应恢复征税;对考核不合格,已被取消先进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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