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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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饭堂食堂)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饭堂食堂)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
2007年8月23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7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7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8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8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2014

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2014

肉质品食品添加剂功能及最大使用量1,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功能增味剂预制肉制品最大使用量3.0g/kg熟肉制品最大使用量3.0g/kg2,茶多酚(又名维多酚)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4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酱卤肉制品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熏、烧、烤肉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油炸肉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肉灌肠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发酵肉制品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水产品罐头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3,赤藓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肉灌肠类0.015g/kg以赤藓红计肉罐头类0.015g/kg以赤藓红计4,刺云实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10.0g/kg熟肉制品10.0g/kg5,单辛酸甘油酯功能防腐剂肉灌肠类0.5g/kg6,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7,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8,富马酸一钠功能酸度调节剂肉及肉制品(08.01生、鲜肉类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09.01鲜水产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9,甘草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甘草酸计酱卤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熏、烧、烤肉类0.2g/kg以甘草酸计油炸肉类0.2g/kg以甘草酸计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2g/kg以甘草酸计肉灌肠类0.2g/kg以甘草酸计发酵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腌制水产品0.2g/kg以甘草酸计10,红曲米,红曲红功能着色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β-胡萝卜素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02g/kg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5.0g/kg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1.0g/kg预制水产品(半成品)1.0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水产品罐头0.5g/kg12,ε-聚赖氨酸功能防腐剂熟肉制品0.25g/kg13,ε-聚赖氨酸盐酸盐功能防腐剂肉及肉制品0.30g/kg14,聚葡萄糖功能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肉灌肠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决明胶功能增稠剂肉灌肠类1.5g/kg16,辣椒橙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7,辣椒红功能着色剂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0.1g/kg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8,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焦磷酸四钾,焦磷酸一氢三钠,聚偏磷酸钾,酸式焦磷酸功能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预制肉制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熟肉制品v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水产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水产品罐头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19,硫酸钙(又名石膏)功能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腌腊肉制品(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仅限腊肠)5.0g/kg肉灌肠类3.0g/kg20,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功能甜味剂、稳定剂、水分保持剂、乳化剂、膨松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1,没食子酸丙酯(PG)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22,迷迭香提取物功能抗氧化剂预制肉制品0.3g/kg酱卤肉制品类0.3g/kg熏、烧、烤肉类0.3g/kg油炸肉类0.3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肉灌肠类0.3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23,纳他霉素功能防腐剂酱卤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熏、烧、烤肉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油炸肉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 肉灌肠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24,乳酸链球菌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熟肉制品0.5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5g/kg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0.25g/kg25,沙蒿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0.5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6,山梨酸及其钾盐功能防腐剂、抗氧化剂、稳定剂熟肉制品0.075g/kg以山梨酸计肉灌肠类1.5g/kg以山梨酸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075g/kg以山梨酸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1.0g/kg以山梨酸计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以山梨酸计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1.0g/kg以山梨酸计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1.5g/kg以山梨酸计27,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功能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8,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3.0g/kg熟肉制品3.0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29,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功能乳化剂、增稠剂预制肉制品10.0g/kg熟肉制品10.0g/kg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不包括09.01鲜水产)10.0g/kg其他再制蛋5.0g/kg30,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31,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功能甜味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3g/kg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g/kg水产品罐头0.3g/kg其他蛋制品1.0g/kg3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熟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33,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增稠剂、被膜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6.0g/kg肉灌肠类6.0g/kg34,稳定态二氧化氯功能防腐剂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仅限鱼类加工)0.05g/kg35,硝酸钠,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酱卤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熏、烧、烤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油炸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肉灌肠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36,亚麻籽胶(又名富兰克胶)功能增稠剂熟肉制品5.0g/kg37,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酱卤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熏、烧、烤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油炸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70mg/kg肉灌肠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发酵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肉罐头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50mg/kg38,胭脂虫红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5g/kg以胭脂红酸计39,胭脂树橙(又名红木素,降红木素)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025g/kg肉灌肠类0.025g/kg40,硬脂酰乳酸钠,硬脂酰乳酸钙功能乳化剂、稳定剂肉灌肠类2.0g/kg41,诱惑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025g/kg以诱惑红计肉灌肠类0.015g/kg以诱惑红计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0.05g/kg以诱惑红计42,蔗糖脂肪酸酯功能乳化剂肉及肉制品1.5g/kg43,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植酸钠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酱卤肉制品类0.2g/kg熏、烧、烤肉类0.2g/kg油炸肉类0.2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2g/kg肉灌肠类0.2g/kg发酵肉制品类0.2g/kg44,竹叶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酱卤肉制品类0.5g/kg熏、烧、烤肉类0.5g/kg油炸肉类0.5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0.5g/kg肉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醋酸酯淀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高粱红,谷氨酸钠,瓜尔胶,果胶,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黄原胶(又名汉生胶),甲基纤维素,卡拉胶,抗坏血酸钠,磷酸酯双淀粉,氯化钾,明胶,木糖醇,葡萄糖酸-δ-内酯,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乳酸,乳酸钠,碳酸氢铵,氧化羟丙基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柠檬酸,柠檬酸钠等。

解读国标2760gb2760

解读国标2760gb2760
配料清单:配料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 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 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 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 按递减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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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食品添加剂的标注(续)
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其他食品添加 剂可以按GB2760的规定标示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
上述计算结果是每日摄食总量低于每日允许摄入总量,说 明上述对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的设定是可行的;若每日摄 食总量高于每日允许摄入总量,则要通盘重新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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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展
我国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 准》从2003年开始组织修订:
2005年完成征求意见稿 2005年12月通过修订草案 2006年7月提交国标委, 2007年8月提交最终文本 2007年11月正式批准发布 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 1996 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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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现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法规/规章:《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食品
添加剂申报与受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 范》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 业卫生规范》 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 124931990)、《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GB/T 141561993)、《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 、《预报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04)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实用标准》(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实用标准》(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7年8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D-异抗坏血酸钠等1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七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注:各类食品不包括附件所列食品类别附件:各类食品不包括的食品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及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2、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的物质目录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目录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名称:赤藓糖醇赤藓糖醇(生产用菌株:分别为Moniliella pollinis和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 Erythritol 功能:甜味剂(一).赤藓糖醇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各类食品a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二)赤藓糖醇的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用菌株为Moniliella pollinis的赤藓糖醇(1)生产工艺由食品级的碳水化合物底物经丛梗孢酵母(Moniliella pollinis)发酵,并经纯化及干燥等工序而得。

GB2760-2014说明

GB2760-2014说明

GB2760-2014标准说明王华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基本框架前言 正文范围、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用香料、食品用加工助剂 附录附录 ƒ 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ƒ 附录B:食品用香料名单 ƒ 附录C: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 ƒ 附录D: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ƒ 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 ƒ 附录F: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2760-2014的主要内容-前言准替代情况 旧标准的主要变化 加了国家卫计委的公告 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 标准进行规定 改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4.2 改了附录A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B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 加了附录F“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2760-2014的主要内容-正文围 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残留量、加工助剂、INS和CNS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 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ƒ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ƒ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ƒ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ƒ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3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是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 的前提。

如何执行? 国家或行业标准 公告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带入原则ƒ 3.4.1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 食品中ƒ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ƒ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ƒ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 ƒ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2760-2014讲义

2760-2014讲义
• 运用风险评估的手段保证安全性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发挥一定的功能作用
天然或者化学合成的物质
必要性-必须在食品中达到预期的功能目的
允许名单制管理-动态管理

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2300多种,分为23个 功能类别
• 用应用试验证明
毒理学评估
暴露评估 默认不确定性因子 通常的100倍不确定性因子包括了种属差异的10倍因子。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 ◦ B.1.1 使用目的:使食品产生、改变或提高食品的风味 使用方法:一般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也 可以直接用于食品加香 范围:不包括只产生甜味、酸味或咸味的物质,不包括增味 剂 ◦ B.1.2 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自限性 列出了没有加香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类 别 ◦ B.1.3 用于配制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品种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2015/天安全摄入量,以mg/kg体重 表示;


人们如按此量摄入某种食品添加剂,即使终生 摄入,也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作用;
在ADI制定时,考虑了各种不确定因素,如动物 与人的差别、人群中个体间的差别等,因此适 用于不同国家、性别、年龄的人。
7



数值型ADI:常见的ADI值是以区间的形式表示的数值型 ADI,从0到上限,它是被评价物质的可接受区间 例如:苯甲酸 0-5mg/kg bw 组ADI:如果一些考虑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物质具有相似的 毒理学效应,可以为这组化合物建立ADI值以限制它们的 累计摄入量 例如:亚硫酸盐 0-0.7mg/kg bw (以二氧化硫计) ADI值不需要限定:当估计的添加剂的摄入量远远低于可 能分配给它的数值型ADI时,在这种情况下,JECFA规定 ADI无需限定 例如:黄原胶 可接受ADI值: 例如:过氧化苯甲酰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指南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指南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在撰写本篇文章时,我将以从简到繁的方式来探讨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以帮助你更全面、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介绍详细的标准内容,并共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文章将采用知识的文章格式,以序号标注,并多次提及“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相关内容,以便加深理解。

一、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的概述在开始深入讨论之前,先让我们了解一下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的概述。

这份指南是针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所制定的标准,涵盖了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用量限制、生产工艺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不同的食品类别和用途,2760指南为添加剂的使用提供了具体的规定,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控性。

二、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的主要内容1. 添加剂种类及用途:2760指南根据食品的不同类别和加工工艺,将添加剂分为增稠剂、色素、抗氧化剂、酸度调节剂等多个类别,并详细规定了它们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用量限制。

2. 添加剂的生产工艺:除了对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定外,2760指南还对添加剂的生产工艺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包括原料选择、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3. 添加剂的国家标准:2760指南还对国家标准进行了引用和解读,以确保使用的添加剂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与质量。

三、关于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以我的个人观点来看,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作为食品行业的标准化管理文件,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且,该指南的出台不仅对食品企业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可靠的食品信息,可以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遵循和落实2760指南,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定科学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方案,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制造,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结回顾:在本文中,我全面讨论了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南的主要内容,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希望能够帮助你全面、深刻、灵活地理解这一主题。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_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_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7 年 8 月 23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 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类别添加剂名称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 g/kg )六偏磷酸钠碳酸饮料、运动饮料 1.0酸度调节剂磷酸三钠方便湿面调味料包80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香辛料及粉、复合调味料、酵母类制品、固体饮料类、可抗结剂硅铝酸钠可制品、速溶咖啡、蛋糕预拌粉、淀粉及淀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粉类制品、食糖、干酪、餐桌甜味剂、盐及代盐制品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食用油脂10mg/kg抗氧化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软饮料0.03日落黄巧克力制品0.3诱惑红巧克力制品0.3着色剂胭脂红蛋卷0.01柠檬黄蛋卷0.04乳化剂硬脂酰乳酸钠发酵米面制品 2.0水分保持剂甘油复合调味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醋0.15防腐剂乳酸链球菌素酱油、酱及酱制品、复合调味料0.2六偏磷酸钠乳及调制乳 1.0 (以六偏磷酸钠计)稳定剂含乳饮料2三聚磷酸钠茶饮料、咖啡饮料1甜味剂山梨糖醇炼乳及其调制产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麦芽糖醇炼乳及其调制产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乙酰磺胺酸钾冷冻饮品0.3630mg/kg-维生素 C胶基糖果13000mg/kg1050mg/kg-胶基糖果营养强化剂1450mg/kg维生素 E3.3- 6.0mgα-儿童配方奶粉TE/100g硫酸铜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6 -7mg/kg230mg/dm( 在模具中的加工助剂聚二甲基硅氧烷面包烘烤制作工艺使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 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 年 12 月 1 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概述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提高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质期、增加食品特殊营养成分或改善食品加工工艺的一类物质。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和限制。

目的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目的是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通过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范,可以有效防止食品中过量使用或不当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发生。

适用范围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原料。

标准规定了不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限制、工艺要求等。

标准内容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食品分类标准根据食品的性质将其划分为多个分类,每个分类下规定了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调味品类:包括酱油、醋、食醋、食盐等。

•果蔬制品类:包括果蔬汁、果蔬酱、果蔬沙拉等。

•乳制品类:包括奶粉、乳饮料、乳制品等。

•饮料类:包括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等。

•糕点饼干类:包括糕点、饼干、面包等。

•肉制品类:包括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品等。

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限制标准针对每个食品分类规定了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CAS号、用途、用量限制等。

例如,对于调味品类的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的有香薰食品添加剂和增味食品添加剂,但用量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3.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的工艺要求标准对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使用提出了一些工艺要求。

例如,在果蔬制品类中,对于使用果蔬酸类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好酸度的调整和稳定性。

4. 食品添加剂使用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标准中还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

例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过规定的用量限制,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实用文档】GB 2760-8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实用文档】GB 2760-8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代替GB 2760-81Hygienic standards for food additives in use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6-12-09发布1987-01-01实施GB 2760-86续表GB 2760-86 续表GB 2760-86 续表GB 2760-86 续表GB 2760-86 续表GB 2760-86 续表GB 2760-86 附录 A食用香料名单(补充件)A.1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378种A.1.1 天然香料121种A.1.2合成香料(包括单离)共257种A.2 暂时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118种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鹤娟、杨祖英、陈瑶君。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88年增补品种)B 2760─86Hygienic standars for food additives in use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本标准适用于1988 年度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

本标准为GB 2760-8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编。

2、新增品种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08-15批准1988-10-01实施GB 2760-86 续表GB 2760-86 续表3、扩大使用范围品种表2GB 2760-86附录A 食用香料名单(补充件)A1允许使用香料80种A1.1天然香料2种1.布枯叶油2.核桃壳浸膏A1.2天然相同香料(包括单离与合成)78种A2 暂时允许使用香料14种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审查通过。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鹤娟、高强、王竹天。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解读国标2760gb2760

解读国标2760gb2760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5 食品分类系统; 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7 营养强化剂 8 食品用香料 9 食品用加工助剂
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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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结构(附录A)
附录A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GB 2760-2007及相 关规则解读
1 历史、现状与发展 2 GB 2760-2007条文解读 3 如何使用GB 2760-2007 4 出口食品中的添加剂问题
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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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历史、现状与发展
食品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质量、档次、色、香、 味、形态或质地,对于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对 于食品原料乃至成品的保质、保鲜,对于提高食 品的营养价值,对于食品加工工艺的顺利进行以 及新产品的开发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极为重要 的作用。
编码原则: N/I/A+顺序号
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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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特殊规定
GB 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 标准》规定了三类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 和使用量:
氨基酸及含氮化合物类;维生素类;矿物质类
食品原成分中含有某种物质,其含量达到 营养强化剂最低标准1/2者,不得进行强化。
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包括: 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
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 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 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 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 稠剂、其他、香料,并以附录形式发布了 “胶姆糖中胶基物质及其配料名单”以及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
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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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2760标准讲解

食品添加剂2760标准讲解

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修订背景介绍
食品添加剂标准概况
添加剂
使用卫生标准
规格标准
测定方法
GB2760 GB14880
含量
杂质
测定方法
GB5009
使用范围使用量
GB2760沿革
1954年 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剂量的规定 1960年 国务院转发了国家科委、卫生部、轻工部《关于受理食
解决、理顺现行标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国标标准(GSFA)不接轨; 食品分类体系; 食品添加剂功能、特点不能在标准中体现;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代码与国际编码系统 (INS)不一致;
工作组
1 总体框架:格式、前言、定义 2 危险性评价组: 3 食品分类组: 4 监测组: 5 酶制剂组: 6 香料组:
成立秘书处,负责修订的日常工作和协调 各工作组进度
陈君石院士介绍CCFAC及JECFA最新进展报 告。
罗雪云教授介绍“国内外霉制剂安全性评 价”报告
修订执行情况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对比研究
2004年6月邀请美国、欧盟、日本、中国添加剂 专家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通用卫 生标准”、“美国食品添加剂管理”、“欧洲有 关食品营养和健康声称的食品法规”、“日本食 品添加剂管理”、“中国食品添加剂法规与标准 现状”等有关食品添加剂管理、标准、安全性评 价等进行交流。
对菌种进行鉴定,并对其产毒状况开展毒 理学评价
列出我国食品添加剂酶制剂使用名单及其 菌种来源。
修订执行情况
主体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原则要求 食品分类体系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营养强化剂 食品用香料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胶基糖果中基产菌种研究

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2014

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2014

肉质品食品添加剂功能及最大使用量1,氨基乙酸( 又名甘氨酸) 功能增味剂预制肉制品最大使用量 3.0g/kg 熟肉制品最大使用量 3.0g/kg2,茶多酚( 又名维多酚)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4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酱卤肉制品类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熏、烧、烤肉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油炸肉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肉灌肠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发酵肉制品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水产品罐头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3,赤藓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肉灌肠类0.015g/kg 以赤藓红计肉罐头类0.015g/kg 以赤藓红计4, 刺云实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 10.0g/kg 熟肉制品10.0g/kg5, 单辛酸甘油酯功能防腐剂肉灌肠类 0.5 g/kg6, 丁基羟基茴香醚( B H A)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7, 二丁基羟基甲苯( B H T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2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8, 富马酸一钠功能酸度调节剂肉及肉制品 ( 0 8 . 0 1 生、鲜肉类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水产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 0 9 . 0 1鲜水产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9,甘草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甘草酸计酱卤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熏、烧、烤肉类0.2g/kg 以甘草酸计油炸肉类0.2g/kg 以甘草酸计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2g/kg以甘草酸计肉灌肠类0.2g/kg 以甘草酸计发酵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腌制水产品0.2g/kg 以甘草酸计10, 红曲米, 红曲红功能着色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β - 胡萝卜素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02g/kg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5.0 g/kg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1.0 g/kg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1.0 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 g/kg水产品罐头 0.5 g/kg12, ε - 聚赖氨酸功能防腐剂熟肉制品 0.25g/kg13, ε - 聚赖氨酸盐酸盐功能防腐剂肉及肉制品 0.30 g/kg14, 聚葡萄糖功能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肉灌肠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 决明胶功能增稠剂肉灌肠类 1.5g/kg16, 辣椒橙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7, 辣椒红功能着色剂调理肉制品( 生肉添加调理料) 0 .1g/kg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8, 磷酸, 焦磷酸二氢二钠, 焦磷酸钠, 磷酸二氢钙, 磷酸二氢钾, 磷酸氢二铵, 磷酸氢二钾, 磷酸氢钙, 磷酸三钙, 磷酸三钾, 磷酸三钠, 六偏磷酸钠, 三聚磷酸钠, 磷酸二氢钠, 磷酸氢二钠, 焦磷酸四钾, 焦磷酸一氢三钠, 聚偏磷酸钾, 酸式焦磷酸功能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预制肉制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熟肉制品 v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水产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水产品罐头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19, 硫酸钙( 又名石膏)功能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腌腊肉制品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 仅限腊肠)5.0g/kg肉灌肠类3.0g/kg20,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功能甜味剂、稳定剂、水分保持剂、乳化剂、膨松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 .5g/kg21, 没食子酸丙酯( P G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1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22, 迷迭香提取物功能抗氧化剂预制肉制品 0.3g/kg酱卤肉制品类0.3g/kg熏、烧、烤肉类0.3g/kg油炸肉类0.3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3g/kg肉灌肠类0.3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23, 纳他霉素功能防腐剂酱卤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油炸肉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肉灌肠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24, 乳酸链球菌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 0.5g/kg熟肉制品0.5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5g/kg蛋制品( 改变其物理性状) 0.25g/kg25, 沙蒿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0.5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5g/kg26, 山梨酸及其钾盐功能防腐剂、抗氧化剂、稳定剂熟肉制品0.075g/kg 以山梨酸计肉灌肠类 1.5g/kg以山梨酸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075g/kg 以山梨酸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1.0g/kg 以山梨酸计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g/kg 以山梨酸计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1.0g/kg 以山梨酸计蛋制品( 改变其物理性状) 1.5g/kg以山梨酸计27,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功能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5g/kg28, 双乙酸钠( 又名二醋酸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3.0g/kg熟肉制品3.0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g/kg29,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功能乳化剂、增稠剂预制肉制品 10.0g/kg熟肉制品10.0g/kg水产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 ( 不包括 0 9 . 0 1 鲜水产) 10.0g/kg其他再制蛋 5.0g/kg30, 特丁基对苯二酚( T B H Q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31,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 又名阿斯巴甜) 功能甜味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0.3g/kg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3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3g/kg水产品罐头0.3g/kg 其他蛋制品1.0g/kg32,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熟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33, 脱乙酰甲壳素( 又名壳聚糖)功能增稠剂、被膜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6.0g/kg肉灌肠类6.0g/kg34, 稳定态二氧化氯功能防腐剂水产品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 仅限鱼类加工) 0.05g/kg35, 硝酸钠, 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酱卤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油炸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肉灌肠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36, 亚麻籽胶( 又名富兰克胶)功能增稠剂熟肉制品 5.0g/kg37, 亚硝酸钠, 亚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酱卤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油炸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7 0m g / k g肉灌肠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肉罐头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5 0m g / k g38, 胭脂虫红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5g/kg 以胭脂红酸计39, 胭脂树橙( 又名红木素, 降红木素) 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025g/kg肉灌肠类0.025g/kg40, 硬脂酰乳酸钠, 硬脂酰乳酸钙功能乳化剂、稳定剂肉灌肠类 2.0g/kg41, 诱惑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025g/kg以诱惑红计肉灌肠类 0.015g/kg 以诱惑红计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 0.05g/kg 以诱惑红计42, 蔗糖脂肪酸酯功能乳化剂肉及肉制品 1.5g/kg43, 植酸( 又名肌醇六磷酸) , 植酸钠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 酱卤肉制品类0.2g/kg熏、烧、烤肉类0.2g/kg油炸肉类0.2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2g/kg肉灌肠类0.2g/kg发酵肉制品类0.2g/kg44, 竹叶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 酱卤肉制品类0.5g/kg熏、烧、烤肉类0.5g/kg油炸肉类0.5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水产品及其制品 (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0.5g/kg肉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5 ' - 呈味核苷酸二钠( 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D - 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醋酸酯淀粉,单, 双甘油脂肪酸酯 ( 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高粱红,谷氨酸钠,瓜尔胶,果胶,海藻酸钠( 又名褐藻酸钠),黄原胶( 又名汉生胶),甲基纤维素,卡拉胶,抗坏血酸钠,磷酸酯双淀粉,氯化钾,明胶,木糖醇,葡萄糖酸 - δ - 内酯,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乳酸,乳酸钠,碳酸氢铵,氧化羟丙基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柠檬酸,柠檬酸钠等。

食品添加剂国标2760

食品添加剂国标2760

食品添加剂国标2760
《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国家发布于2017年9月,以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为
宗旨,科学把握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严格控管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防止由于添加量不当和加工制作过程问题而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国家标准2760(GB2760)是一部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国家触发,规定了食品添
加剂添加量,生产食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免添加剂过量或不当。

标准明确,食品添加剂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抗氧化剂、糖精、色素、香料、调味料、增稠剂、稳定剂、酸度调节剂、漂白剂、耐高温升糖剂等分为11大类,每
类可仆分出更具体的添加剂。

为了防止添加剂的滥用和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每种添加剂的添加量都定义了充足的安全措施。

另外,该标准还规定,生产企业应当综合考虑添加剂的性能,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在食品的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添加剂的特性和安全问题,选择恰当的添加剂,注意使用添加剂的比例,确保添加剂不超量,对消费者保护有力。

总之,《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2760号的出台,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到食品添
加剂及其使用,以防止添加剂的滥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该标准将形成食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规范,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绿色的智慧环境。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3)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3)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引言GB2760-201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的一个重要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名称、功能、适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等内容。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GB2760-2011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标准内容1. 使用范围GB2760-2011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和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命名和编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2. 分类与命名GB2760-2011标准根据食品添加剂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将其分为20个类别,分别是:1.防腐剂2.抗氧化剂3.酸味剂4.缓冲剂5.螯合剂6.乳化剂7.稳定剂8.防沉剂9.发泡剂10.赋形剂11.调味剂12.酶制剂13.酶制剂助剂14.营养增补剂15.脱水剂16.漂白剂17.融化盐18.凝固剂19.漂浮剂20.发色剂每个类别下又分有不同的具体食品添加剂,例如在防腐剂中,又分为苯甲酸、对羟基苯甲酸和甲基对羟基苯甲酸等。

3. 功能与适用范围GB2760-2011标准详细列出了各个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和适用范围。

例如,抗氧化剂可以用于油脂、酱类、肉制品等食品的防氧化保鲜,酸味剂可以用于饮料、糖果、果冻等食品的调味增酸。

4. 最大使用量GB2760-2011标准对每种食品添加剂规定了最大使用量,以确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标准中使用了最大允许添加量(MLA)和最高残留限量(MRL)两个概念。

最大允许添加量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根据食品的特性和工艺,合理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量;最高残留限量是指食品中允许残留的食品添加剂最大量。

5. 检验方法GB2760-2011标准明确了对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方法。

接受检验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指标和标准。

结论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内容讲解-GB2760-2011(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内容讲解-GB2760-2011(2014)
添加剂规定纳入该标准。
2016/7/22 23
本次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修订
依据:参照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GSFA),结合我国的实际使用 情况
修订内容:将共享ADI(每日允许摄入量) 值的食品添加剂磷酸盐的使
用规定进行了合并 涉及食品添加剂: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
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修订依据: 经过JECFA(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评价 ADI值不需要 限定 国内外在各类食品中普遍使用 维生素E及天然维生素E的名称修订 维生素E(dl-α-生育酚,d-α-生育酚,混合生育酚浓缩物)
2016/7/22 25
本次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酪蛋白钙肽(钙促进剂)、酪蛋白磷酸肽(钙促进剂)、 乳铁蛋白(铁促进剂),从GB2760删除,在GB14880修 订过程中列入GB14880,做好GB2760与GB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衔接
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钠、磷酸二氢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
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氢二钠 上述食品添加剂可以在批准的使用范围中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
量以磷酸盐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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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修订内容:碳酸钠、抗坏血酸钠列入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
GBn50-1977(内部发行)
GB2760-1981 GB2760-1986 GB2760-1996 GB2760-2007 GB2760-2011 第七次修改
2016/7/22 14
法规、标 准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对比分析 食品分 类 基本框 架
添加剂使用规定
添加剂监测 危险性评估 加工助剂调查 膳食模型调 查 膳食调查法 膳食调查 丹麦预算法 膳食模型法

肉制品加工专用GB2760——肉制品中添加剂使用的原则,种类及限量范围

肉制品加工专用GB2760——肉制品中添加剂使用的原则,种类及限量范围

肉制品加工专用GB2760——肉制品中添加剂使用的原则,种类及限量范围一、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一些定义酸度调节剂:用以维持或改变食品酸碱度的物质;抗结剂:用于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消泡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降低表面张力,消除泡沫的物质;抗氧化剂: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漂白剂:能够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褐变的物质;膨松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能使产品发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膨松、柔软或酥脆的物质;着色剂: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护色剂: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酶制剂: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或通过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包括但不限于细菌、放线菌、真菌菌种)发酵、提取制得,用于食品加工,具有特殊催化功能的生物制品;被膜剂:涂抹于食品外表,起保质、保鲜、上光、防止水分蒸发等作用的物质;水分保持剂:有助于保持食品中水分而加入的物质;防腐剂: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储存期的物质;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结构不变,增强粘性固形物的物质;甜味剂:赋予食品甜味的物质;增稠剂:可以提高食品的黏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黏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呈悬浮状态作用的物质;食品用香料:能够用于调配食品香精,并使食品增香的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有助于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

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等。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1、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b)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d)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e)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肉品加工技术 添加剂的使用

肉品加工技术 添加剂的使用

(二)发色助剂
发色助剂:促进发色,防止褪色 1、抗坏血酸(VC)、抗坏血酸盐 2、异抗坏血酸、异抗坏血酸盐 3、烟酰胺。
(三)着色剂
着色剂(食用色素) (1)红曲米和红曲色素 (2)焦糖
红曲米 红曲米粉
(四)品质改良剂
1、增稠剂:淀粉
2、保水剂:磷酸盐类(三种:焦磷酸钠、三聚磷 酸钠、六偏磷酸钠)
课程目录
1
肉品加工技术
2
乳品加工技术
3
蛋品加工技术
1-3-3 添加剂的使用
(一)发色剂 (二)发色助剂 (三)着色剂 (四)品质改良剂保 存期,满足食品加工工艺过程的需要或某种特殊营 养需要,而加入食品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无机或有 机化合物。
(一)发色剂
3、乳化剂:奶粉(多为低钙脱脂奶粉)、大豆蛋 白、酪蛋白钠、卡拉胶等
发色剂:本身一般无色,但与食品中的色素相结 合后能固定食品色素或促进食品发色。 1、硝酸盐 2、亚硝酸盐
(一)发色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 对硝酸钠和亚硝酸钠做如下规定: 使用范围:肉类罐头、肉制品 最大使用量:硝酸钠0.5g/kg,亚硝酸钠 0.15g/kg 最大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肉类罐头 ≤50mg/kg;肉制品≤30mg/kg

按我国标准,肉类制品中发色剂的残留量

按我国标准,肉类制品中发色剂的残留量

按我国标准,肉类制品中发色剂的残留量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肉类制品中发色剂的残留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体限定值和检测方法视具体的发色剂种类而定。

常见的肉类制品中使用的发色剂有红曲色素、亮蓝色素等。

以红曲色素为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1)的相关规定,肉类制品中红曲色素的残留
量限定值为不超过40 mg/kg。

而对于亮蓝色素等其他发色剂的残留量限定值和检测方法,需要查阅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具体了解。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提及的限定值和规定可能存在更改和更新,请以最新的法规标准文件为准。

此外,不同国家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以上回答适用于中国国内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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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品食品添加剂功能及最大使用量1,氨基乙酸( 又名甘氨酸) 功能增味剂预制肉制品最大使用量 3.0g/kg 熟肉制品最大使用量 3.0g/kg2,茶多酚( 又名维多酚)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4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酱卤肉制品类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熏、烧、烤肉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油炸肉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肉灌肠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发酵肉制品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水产品罐头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3,赤藓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肉灌肠类0.015g/kg 以赤藓红计肉罐头类0.015g/kg 以赤藓红计4,刺云实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 10.0g/kg 熟肉制品10.0g/kg5,单辛酸甘油酯功能防腐剂肉灌肠类 0.5 g/kg6,丁基羟基茴香醚( B H A)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7,二丁基羟基甲苯( B H T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2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8,富马酸一钠功能酸度调节剂肉及肉制品 ( 0 8 . 0 1 生、鲜肉类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水产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 0 9 . 0 1鲜水产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9,甘草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甘草酸计酱卤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熏、烧、烤肉类0.2g/kg 以甘草酸计油炸肉类0.2g/kg 以甘草酸计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2g/kg以甘草酸计肉灌肠类0.2g/kg 以甘草酸计发酵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腌制水产品0.2g/kg 以甘草酸计10,红曲米, 红曲红功能着色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β - 胡萝卜素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02g/kg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5.0 g/kg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1.0 g/kg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1.0 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 g/kg水产品罐头 0.5 g/kg12,ε - 聚赖氨酸功能防腐剂熟肉制品 0.25g/kg13,ε - 聚赖氨酸盐酸盐功能防腐剂肉及肉制品 0.30 g/kg14,聚葡萄糖功能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肉灌肠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决明胶功能增稠剂肉灌肠类 1.5g/kg16,辣椒橙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7,辣椒红功能着色剂调理肉制品( 生肉添加调理料) 0 .1g/kg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8,磷酸, 焦磷酸二氢二钠, 焦磷酸钠, 磷酸二氢钙, 磷酸二氢钾, 磷酸氢二铵, 磷酸氢二钾, 磷酸氢钙, 磷酸三钙, 磷酸三钾, 磷酸三钠, 六偏磷酸钠, 三聚磷酸钠, 磷酸二氢钠, 磷酸氢二钠, 焦磷酸四钾, 焦磷酸一氢三钠, 聚偏磷酸钾, 酸式焦磷酸功能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预制肉制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熟肉制品 v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水产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水产品罐头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19,硫酸钙( 又名石膏)功能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腌腊肉制品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 仅限腊肠)5.0g/kg肉灌肠类3.0g/kg20,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功能甜味剂、稳定剂、水分保持剂、乳化剂、膨松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 .5g/kg21,没食子酸丙酯( P G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1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22,迷迭香提取物功能抗氧化剂预制肉制品 0.3g/kg酱卤肉制品类0.3g/kg熏、烧、烤肉类0.3g/kg油炸肉类0.3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3g/kg肉灌肠类0.3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23,纳他霉素功能防腐剂酱卤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油炸肉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肉灌肠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24,乳酸链球菌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 0.5g/kg熟肉制品0.5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5g/kg蛋制品( 改变其物理性状) 0.25g/kg25,沙蒿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0.5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5g/kg26,山梨酸及其钾盐功能防腐剂、抗氧化剂、稳定剂熟肉制品0.075g/kg 以山梨酸计肉灌肠类 1.5g/kg以山梨酸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075g/kg 以山梨酸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1.0g/kg 以山梨酸计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g/kg 以山梨酸计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1.0g/kg 以山梨酸计蛋制品( 改变其物理性状) 1.5g/kg以山梨酸计27,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功能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5g/kg28,双乙酸钠( 又名二醋酸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3.0g/kg熟肉制品3.0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g/kg29,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功能乳化剂、增稠剂预制肉制品 10.0g/kg熟肉制品10.0g/kg水产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 ( 不包括 0 9 . 0 1 鲜水产) 10.0g/kg其他再制蛋 5.0g/kg30,特丁基对苯二酚( T B H Q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31,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 又名阿斯巴甜) 功能甜味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0.3g/kg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3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3g/kg水产品罐头0.3g/kg 其他蛋制品1.0g/kg3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熟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33,脱乙酰甲壳素( 又名壳聚糖)功能增稠剂、被膜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6.0g/kg肉灌肠类6.0g/kg34,稳定态二氧化氯功能防腐剂水产品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 仅限鱼类加工) 0.05g/kg35,硝酸钠, 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酱卤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油炸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肉灌肠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36,亚麻籽胶( 又名富兰克胶)功能增稠剂熟肉制品 5.0g/kg37,亚硝酸钠, 亚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酱卤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油炸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7 0m g / k g肉灌肠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肉罐头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5 0m g / k g38,胭脂虫红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5g/kg 以胭脂红酸计39,胭脂树橙( 又名红木素, 降红木素) 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025g/kg肉灌肠类0.025g/kg40,硬脂酰乳酸钠, 硬脂酰乳酸钙功能乳化剂、稳定剂肉灌肠类 2.0g/kg41,诱惑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025g/kg以诱惑红计肉灌肠类 0.015g/kg 以诱惑红计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 0.05g/kg 以诱惑红计42,蔗糖脂肪酸酯功能乳化剂肉及肉制品 1.5g/kg43,植酸( 又名肌醇六磷酸) , 植酸钠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 酱卤肉制品类0.2g/kg熏、烧、烤肉类0.2g/kg油炸肉类0.2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2g/kg肉灌肠类0.2g/kg发酵肉制品类0.2g/kg44,竹叶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 酱卤肉制品类0.5g/kg熏、烧、烤肉类0.5g/kg油炸肉类0.5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水产品及其制品 (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0.5g/kg肉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5 ' - 呈味核苷酸二钠( 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D - 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醋酸酯淀粉,单, 双甘油脂肪酸酯 ( 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高粱红,谷氨酸钠,瓜尔胶,果胶,海藻酸钠( 又名褐藻酸钠),黄原胶( 又名汉生胶),甲基纤维素,卡拉胶,抗坏血酸钠,磷酸酯双淀粉,氯化钾,明胶,木糖醇,葡萄糖酸 - δ - 内酯,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乳酸,乳酸钠,碳酸氢铵,氧化羟丙基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柠檬酸,柠檬酸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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